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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客猎人-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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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瞄准了猎物。

    那是一个壮如黑塔的少年,满脸横肉,手抓麦饼。他接连打残了好几个童奴,其他人不敢再抢麦饼,躲得远远的。

    高登向黑塔少年走去。他不怕这样的对手。他暗中观察了黑塔少年好几天,摸清了对方的底,现在轮到捕猎出击的一刻。

    “小子,想寻死吗?”黑塔少年把麦饼塞进裤带,气势汹汹地晃了晃拳头。

    高登没有废话,径直逼近。黑塔少年按捺不住,抢先奔出,大喝着抡起拳头。

    高登右腿一扫,撩起大蓬沙砾。黑塔少年双眼被迷,急得双拳乱挥。

    高登弯腰,俯冲,脑袋狠狠撞上黑塔少年的下巴。黑塔少年踉跄后退,高登贴上去,抓住对方的头发,往下一拉,猛抬膝盖。“砰!”坚硬的膝盖狠狠顶中脸。

    这是街头打架的伎俩,不入流,但够狠,讲究的是摒弃纠缠,直击要害,把对手瞬间打懵。高登跟着那个地痞头子苦练半年,颇具成效,对付一个不通武技的童奴足够了。

    “砰!”黑塔少年血流满面,一头栽倒。高登抓过麦饼一边跑,一边嚼,甩开了几个追来想捡便宜的童奴。

    没多久,血鸦宣布进食结束,地上多出了几十具血淋淋的童奴尸体。高登看到尸体以肉眼可辨的速度干瘪,似乎地下有什么东西,悄悄地吸噬血肉。

    他恍惚又听到红柳的怪笑声。

    血鸦驱策角蜥,爬上沙堆,居高临下地望着每一个童奴,身后的红柳让他看起来更显阴森。

    “漫长的旅途,即将到达终点。”血鸦开口道,掀开兜帽,露出一张坑坑洼洼、遍布疤痕的脸,吓得童奴们噤若寒蝉。

    “那是你们作为猪仔的终点,也是获得新生的起点。”

    “我们付钱给奴隶商人,是为了买到一批勇士,不是低贱无能的猪仔。”

    “今天,你们中的废物将被淘汰,也就是死亡。只有最强、最狠、最狡诈的人才有资格活下来,成为我们中的一员。”

    亮得刺眼的炎阳光束下,血鸦伸出细短的手臂,指向戈壁深处:“你们要独自行走沙漠,向西走,沿着太阳落下的方向一直走,沿着贪狼星升起的方向一直走,终点是一座废弃的小镇。只要活着走到小镇,我就解除你们的奴隶身份!”

    童奴立刻骚动起来,一个个眼中射出希冀的光芒。谁都不想沦为卑贱的奴隶,任由主人打杀。

    “这条路凶险重重,你们要为了生存拼命,想做什么就大胆去做,包括拿起武器杀人!”

    大汉们开始分发水囊,每个童奴都分到一小袋水。大汉又纷纷解下弯刀,“咣当咣当”扔到地上。

    高登明白了血狱会的用意:通过弱肉强食筛选出一批童奴,吸收成为刺客组织的新血。

    “抛开一切,疯狂起来吧!少年,用鲜血杀出你们的未来!”血鸦在大汉们的簇拥下向西奔去,没过多久,这伙人消失在地平线上。

第一卷 第五章 弱肉强食

    “他们走了?”有人怯生生地打破沉默。

    高登突然窜出,捡起一柄弯刀就闪。仿佛一点火星溅进油锅,童奴如梦初醒地冲向弯刀,你争我夺,痛吼声此起彼伏。

    “把刀交出来!”几个少年追上高登,举起手上的砾石威胁道,“不然砸死你!”

    “好,我交,你们别动手。”高登高举双手,把刀慢慢递出去,突然横刀疾挥,划破一人的喉咙,然后迅速下蹲,刀尖捅破另一个少年的小腹。他下手又快又狠,溅得满脸的血让他看起来像一个恶魔,剩下的童奴吓得仓惶逃跑。

    四下里已经乱成一锅粥。有的童奴像没头苍蝇乱窜;有的像冲出笼子的野兽,红着眼抢水抢刀;还有的躲在角落里哭。

    高登发现不少人变得歇斯底里,神智失控。他把目光转向红柳,红柳仿佛也在看他。高登本能地感到不妙,从尸体上搜出水袋,拔腿向西飞奔。

    地面扬起一缕缕沙尘,周围同样有很多童奴在跑。有的向西,有的往来时的方向,打算逃跑。

    “这帮傻蛋,竟然还做逃跑的白日梦,他们的脑瓜里一定塞满了狗屎!”一个满脸雀斑的男孩被逃奴撞倒了,气得骂骂咧咧,脸上挂着瞧不惯一切的神气劲。

    边上有个梳着羊角辫的女孩扶起他,说:“也许他们运气好,能逃回家乡。”

    雀斑男孩撇撇嘴:“小妞,运气就是一堆狗屎!他们又缺吃的又缺水,还会在沙漠里迷路、精神失常、大小便失禁、晒成一具臭烘烘的人肉干!用屁股也能猜得出,那伙人不会放我们走的。我说小妞,你跟着我干吗?想偷我的水袋?”

    羊角辫女孩连忙摇头:“不是的。我,我害怕。我能和你一起走吗?”

    雀斑男孩翻了个白眼:“一块儿走的话,你就能施展美人计,趁机对我的水袋下手了吧?别摇头,就算你摇屁股也别想让我上当!”

    这时,有个红头发少年跑过来,用歌咏般的清亮音调向他俩热情招呼:“朋友,四海之内皆兄弟。在下番红花,曾是流浪艺人的学徒,一个注定成为史诗主角的传奇人物。大家搭个伙吧,团结就是力量!希望就在前方!”

    雀斑男孩没好气地道:“狗屎!我看你注定会成为一个悲剧人物。”

    “你嫉妒了,兄弟。别自卑,笨鸟也可以先飞。”番红花亲热地搂住雀斑男孩,一脸真诚地鼓励道,全然不顾对方直翻白眼。

    羊角辫女孩偷偷告诉雀斑男孩:“和这个红头发一起走吧,他的运气可好啦!好多次,麦饼都会丢到他身上,根本不用抢。”

    “难道是狗屎——运?”雀斑嘟囔道。

    番红花是个自来熟,很快和雀斑男孩、羊角辫女孩打成一片。一路上,番红花不断邀人加入他们,集体向西进发。

    高登看到童奴陆续形成了几十个小团伙,只有少数人像他一样,独自上路。

    天气越来越热,毒辣的阳光烤得地面冒烟。高登的皮肤晒得通红,不停淌汗,汗水又不停蒸发。他的鞋子也磨破了,脚拇指被粗糙的沙砾咯出血泡。

    高登撕下一块衣衫,裹住头,又拿出水袋一饮而尽,把空皮囊套在脚上扎紧。

    为了保持体力,他走的并不快,还要经常留意地形:错落伫立的风棱石,开着红花的沙拐枣,悄悄钻出干裂河床的蛇蜥……它们与他搜集的戈壁资料一一对照。

    息微术仍在自行运转,三吸一呼,自然流畅。这让他的动作始终保持灵巧,反应也没有因为高温而变得迟钝。

    修习息微术的第一年,高登没有任何改变。他一出生就得了罕见的麻痹症,原因是精神力天生异常,凝固如石,与肉体难以协调,导致下肢瘫痪。即使家族不断给他服用各种珍稀补药,也无济于事。

    第二年,高登孤注一掷,全力投入息微术的修炼。他每天只睡四个小时,其余时间一刻不停地运转息微术。

    息微术入门极难,稍不留意,会把自己呛得喘不过气,甚至觉得自己不会正常呼吸了。但高登深信这门得来奇异的呼吸术深蕴奥妙,因为他的魔命树,竟然在这年慢慢长出了一条根须。

    而一个未修武技,体内没有生出源力的人,魔命树绝无可能生出根须!

    第三年,高登几乎彻夜不眠,凭着自虐般的毅力苦修息微术,如同熬过无休无止的酷刑折磨。

    渐渐地,息微术转为身体的本能。即使睡着了,息微术也会自动运行,完全代替了寻常的呼吸方式。

    高登的听觉、视觉、嗅觉、味觉、触觉开始提升,比过去敏锐数倍。长年残存在内腑的药力一点点激发,被魔命树的根须吸收。皮肤时不时地排出污垢,肉身越来越轻巧。最终,息微术驱动了下肢。

    这几天进入沙漠,在呼吸都困难的高度闷热中,高登感到息微术有了新的变化。肢体渐渐融为呼吸的一部分,整具身体随着呼吸一起一伏,充满节奏。

    高登忽然放轻脚步,盯着右前方,哭闹声从一片起伏的沙坡背后传来。他蹑手蹑脚地爬上沙坡,伏在坡顶往下望。

    “求求你们,别抢走我的水!”一个满脸泪水的小个子少年半躺在地,双臂紧抱水囊,屁股拼命往后挪动。

    五个凶相毕露的少年向他逼去,为首的麻脸手执弯刀,上前一步喊道:“别罗嗦得像个娘们,把水袋交出来!”

    “你们别过来!”小个子大声哭嚎,死抱水囊不放。

    周围的少年狞笑起来,麻脸不耐烦地举起刀:“要水不要命,那你去死吧!”

    六个人,六袋水。高登遗憾地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打算掉头离开。他没把握对付这么多人,万一硬拼受伤,极可能会死在沙漠里。

    小个子蓦然尖叫,举起水囊拦向刀锋。麻脸怕砍破水袋,只好仓促偏开弯刀。小个子趁机一骨碌爬起,猝然撞翻麻脸,窜出众人包围,逃上沙坡。

    他一眼望见后撤的高登,当即疾呼:“喂,救救我,我给你一半的水!”

    其他少年怒骂着追上来,麻脸挥刀大喊:“连这个家伙一起杀掉,夺了他的刀!”

    高登理也不理小个子,足尖蹬地,转身就跑。他踩到一块坚硬的凸起,砾沙顺着脚底簌簌滑落,露出埋在沙下的一个脑袋,大如巴斗,丑陋狰狞,两只冰冷的黄眼珠瞪着高登。

    是齿蠕!高登脚步一僵,奔跑的姿势当即停顿,四肢保持着固有的姿势,一动不动。

    齿蠕是沙漠独有的凶虫,通常不会主动攻击人类,除非受到惊扰。高登盯着齿蠕,攥紧弯刀的手心不住渗汗。他不敢妄动,逃跑只会被齿蠕当作挑衅,引来攻击。何况齿蠕腹下生有两排扁平的翼足,擅在沙地滑行,速度比他快得多。

    齿蠕耸起脑袋,凑到高登面前。高登屏住呼吸,喉头微微挛缩,全身仍旧纹丝不动。

    齿蠕软绵绵的触角轻碰高登的小腿。

    “砰砰”随着脚步声,沙尘从下面一路上扬,小个子飞快爬上坡顶。“快帮我,不然你也要死!”他不怀好意地叫着,从高登身旁跑过。

    “轰!”砾沙飞溅,受惊的齿蠕扭过头,水桶般粗的身躯破开沙层,腾跃而扑。

    “啊!”小个子脸上露出惊骇欲绝的表情,望着一张急剧扩张的大嘴覆盖视野,密集尖锐的牙齿上下一合,血浆喷溅。小个子齐腰而断,下半身仆倒在地。

    赶来的几个少年目睹此幕,吓得魂飞魄散,掉头就逃。

    齿蠕悍然扑出,全部张开的巨嘴几乎占据了整个脑袋,迅速咬住一个少年,嚼着吞下去,又追向其他人。

    高登略一犹豫,放弃了溜走的念头。这头齿蠕已经凶性大发,几个少年一死,很可能就会轮到他。高登的目光追随着齿蠕,它的翼足轻快滑过斜坡,再咬死一个少年,又追上了麻脸。麻脸惊叫挥刀,刀锋劈中齿蠕下颚,溅起一蓬黄浊的汁液。

    机会!高登当机立断,伏地卧倒,以俯冲的姿势滑过沙坡,直奔齿蠕。而齿蠕下颚受伤,吃痛发怒,注意力完全被麻脸少年吸引。

    猛一甩头,齿蠕撞开弯刀,麻脸踉跄后退。他勉强抓住刀柄,迎向扑来的巨嘴,拼尽全力挥刀。

    十米……三米……一米……高登相距齿蠕越来越近,双臂直探,刀尖对准齿蠕尾部管状的肛门。

    “噗哧”两声,一前一后响起。麻脸的弯刀砍在齿蠕的脖颈上,齿蠕暴怒扭扑,巨嘴罩向麻脸,就要合拢。紧接着,高登冲至,刀尖捅入齿蠕的肛管!

    齿蠕痛得剧烈抽搐,牙齿尚嵌在麻脸的后背,来不及咬合。麻脸前半个身子没入齿蠕巨口,拼命挣扎,弯刀在齿蠕的咽喉处乱砍。

    高登的冲势还没有停!紧闭眼睑,他合身冲入肛管,刀尖穿透黏糊糊的体腔,长驱直入。

    齿蠕被前后夹击,疼痛难忍,身躯疯狂翻腾。麻脸像一个破麻袋被甩过来,甩过去,一次次砸在粗燥的砾沙上,骨骼折断,血如泉涌。

    高登也接连挨了几下,顿觉天旋地转,头晕耳鸣。好在全身都裹在齿蠕厚软的腔肉内,卸去了撞击力。他左手摸到一条肠子似的软体,牢牢揪住,稳住身形。右手挥刀,向周围狠插猛捅。

    “咯嚓!”麻脸撞上一块砾岩,脊椎应声折断,当场毙命,但刀锋卡在齿蠕的喉管上。齿蠕发了疯般上下扑腾,四处乱撞,一个奔逃的少年被它撞翻,一口吞下,卡在咽喉的刀锋深入几分。

    一阵猛劈过后,高登渐觉乏力。齿蠕腔内空气窒闷,黏液灌满口鼻,呼吸愈发困难。他奋力向前钻,刀尖穿过一片絮状的肉壁。“噗哧”,弯刀撩中一颗黄褐色的圆球,清冽的汁水喷出圆球,溅在高登脸上。

    齿蠕痉挛般地窜起,高扑数米,最后一个幸存的少年吓得腿抽筋,眼睁睁地望着齿蠕凌空落下,脑中一片空白。

    “砰!”齿蠕的脑袋重重砸在他脚上,少年一屁股坐倒,屎尿齐流。

    惊魂过后,他霍然发现齿蠕一动不动,眼球闭合,巨嘴半张。“死了,怪兽死了!”少年呆了呆,喜极而泣。“哈哈,它死啦,我还活着!”

    话音刚落,一道人影冲出齿蠕巨口,弯刀直劈,将他斩成两半!

    高登收回弯刀,转身剖开齿蠕胸腔,掏出破损的黄褐色圆球,囫囵咽下。那是齿蠕的心核,清凉解火,滋阴润肺,舒缓了沙漠带来的燥热感。齿蠕的其余部分太过腥臊,食用只会导致腹泻。

    接着,高登飞快奔向四散的尸体,捡起水囊。麻脸的水囊已被摔破,水都流干,另外五只水囊也被喝掉大半。高登一一拔开水囊的塞子,一口气喝光所有的水,才背靠齿蠕的尸体坐下,得以喘息。

    这时,他方感心跳激烈,汗水和腔液湿透全身,头颈、后背、膝盖都磕破了口子,一阵阵抽痛,显然是齿蠕翻滚时撞及的。

    高登憩息了半个多小时,直到体力恢复,才重新上路。

第一卷 第六章 危险的对手戏

    沿途仍然一片荒寂,直射的日光像烧热的钢汁,浇得沙砾滚烫。高登每走一段路,就稍稍歇一歇,始终让自己保持一定的体力。

    他经过一座峥嵘高耸的风棱石,突然间,嗅到一丝隐隐约约的腥气。高登马上挥刀,向腥气的方向撩去。

    “嗖!”一条灰色的蝮蛇从沙岩的阴影里窜出,撞上刀刃,被砍两断。高登向旁疾闪,一截蛇头跳起,咬在他刚才的位置,好一会才僵死。

    高登捡起蛇尸,猛吸蛇血,然后拔出毒腺,涂在刀尖上,再撕掉蛇皮,生嚼蛇肉。蛇肉腥气十足,令人作呕,原本可以埋在沙下烫熟,但他不愿浪费时间。

    蓦地,后方传来轻微的脚步声。高登丢掉蛇肉,霍然转身。

    一个鼻如鹰钩、唇似刀削的黑发少年双手持刀,正向他悄悄逼近。

    看到高登回头,黑发少年有些意外。但他行姿不改,迈着武技上的丁字步从容逼近,上身前倾,膝盖微弯,像一头作势欲扑的狼。

    “这条蛇归我了。”黑发少年刀尖上挑,示威般地指向高登,手臂和弯刀舒展成一条稳定的弧线。

    高登瞥了一眼对方腰间悬挂的十多只水袋,毫不迟疑地答应:“好,它是你的了。”高登认得这个黑发少年。他叫格鹰,在童奴中很出名,也是高登心目中的危险角色。

    因为格鹰是唯一粗通武技的猪仔!他心狠手辣,出手无情,每次都能抢到足够多的麦饼。

    格鹰手腕一振,旋出闪亮的刀花,神态傲然地说:“算你识相,饶你一条贱命吧。”

    格鹰向蛇尸走去,眼看他侧身面对自己,高登目光闪动,一刀狠削对方的腰。他很清楚,格鹰绝不会放过自己。

    与此同时,格鹰猛然转身,挥刀横劈,他本来就没打算放过高登。

    “当!”双刀交击,刀身传来的强悍力道震得高登手掌发麻,上身不由自主地晃了晃。

    “小兔崽子,你还想玩我?老子就陪你玩个够!”格鹰嘴角冷笑,跨步直冲,弯刀划过一道闪耀的弧度,斜斜劈下。

    这是马贼的刀法!高登心头一凛,因为马贼习惯骑马冲锋,所以挥刀的角度总会绕开马头,斜偏三十度。

    高登举刀封挡,又被对方强劲的气力震得后退。

    格鹰借势吐气,弓身跨步,像一匹奔腾的烈马,裹着斜月般的刀光再次冲击。这是马贼惯用的“马步”,配合刀法,直冲直撞,不给高登丝毫喘息。

    “当!”双刀再次相格,格鹰手腕转动,刀锋缠住高登的弯刀用力一绞,正是马贼最擅长的绞刀技巧。

    刀柄在高登的掌心剧烈抖动,几乎脱手飞出。他抓紧弯刀,顺势后滚翻,一连滚出十多米,才摆脱格鹰的追击。这是地痞头子教他的逃命绝活,虽然样子难看,却非常管用。

    “小兔崽子,就这么点本事,还敢跟你老子玩?”格鹰狞笑着,手腕抖出几个炫耀的刀花,不依不饶地斩向高登。弯刀在他手里,如虎添翼,发挥的威力远远大于不通武技的高登。

    高登翻身疾退,和格鹰远远拉开距离。格鹰的力量、武技远胜自己,正面硬抗只有死路一条。高登突然意识到武技何等重要。不是所有的对手,都会给他时间从容布置,精心准备什么克敌的小工具。

    一旦敌我狭路相逢,唯有武技决定生死。这也是软派刺客稀少,硬派刺客兴盛的原因。

    “小兔崽子,有种你别躲!老子要把你的头皮割开,把骨头一根根敲断,再把你花花绿绿的肠子抽出来勒死你!”格鹰一边恫吓施压,一边凌厉挥刀。他从小在马贼窝长大,熟悉刀技,杀人如草,一刀接一刀的连攻逼得高登左躲右闪,连连退避,几无招架之力。

    要不是高登身手迅捷,心态沉稳,早被他砍翻。

    追击中,格鹰刀光一圈,环绕高登四周,限制他闪躲的空间,随后高高跃起,弯刀化作一道眩目的光芒劈下。

    高登避无可避,只得硬接,刀身压下来的猛烈冲击力震得他双腿一软,半跪在地。但他并未慌乱,顺势摆腿一扫,扬起大片沙尘,罩向格鹰。

    他以为格鹰会避让,孰料格鹰闭目、冲刺,弯刀长了眼睛一样劈过来。

    “去死吧!”格鹰狂喝一声,刀光耀眼生寒。洒沙子这种伎俩他六岁就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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