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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思想通史 第一卷-第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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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他指出了一般人只知道富贵贫贱是“其然也”,而不知道为什么其然
即“所以然也”。一般人只看到其然的现象,即富者贵者和贫者贱者,而看
不到富贵和贫贱的所以然的理由。把这样的现象个别地取为对象来考察,一
个一个现象之间可以相同,而对象的理由则不必同,故他主张“以类取”。
何谓“类”?西周以来传统的观点,是以氏族的地位来区别的,即“氏所以
别贵贱”,荀子还有大套“礼”论,说明“始贵”之义,把一个不许怀疑的
类范畴,在人类行为方面规定而为序贵贱之礼,所谓“礼者别也”。这是儒
家演释法的大前提,其推论便是:凡人都有贵贱之类(大前提),君子大人
为始贵者,小人野人为无天爵者(小前提),故人类社会是治野人(安荣) 
与养大人(安辱)的富贵与贫贱对立的社会(结论)。墨学的归纳法便不然
了。首先我们根据小取篇所综结的“取予”推论,来看“非命下”怎样应用
方法论以类“取”: 
取1。“王公大人不敢怠倦者何?强必贵,不强必贱,强必荣,不强必辱。” 
(听政) 
取2。“农夫不敢怠倦者何?强必富,不强必贫,强必饱,不强必饥。” 
(耕稼) 
取3。“妇人不敢怠倦者何?强必富,不强必贫,强必暖,不强必寒。” 
(纺织) 
取4。5。6。“百工”、“国中之众”、“四鄙之萌人”。。,“强必贵, 
不强必贱。” 
上面所“取”各例里,背后有一个客观的类,这类不是先天的氏族,而
是后天的“固以其力也”的理由,所谓“赖其力者生,不赖其力者不生”。

这在墨子叫做“义”,(反之,谓之“不义”)而在方法论上谓之“所以取
之者”。
根据这样的类标准,便得出了富贵贫贱的断案,即劳力之“强”者为富
者贵者,反之劳力之“不强”者为贫者贱者;而在方法论上谓之“以类予”, 
“以其所不取(未举例者)之同于所取者予之”。
基于这命题,便推论出“官无常贵,民无终贱”的结论。
从这种归纳法所得出的人类概念,在社会史讲来,固不是如这样贫乏的
内容,但其在古代社会的思想史中却为破天荒的进步思想,因而多方、殊类、
异故的归纳法则,同样是人类思维史的进步思想。我们拿这个方法,也可以
研究墨子兼爱篇的“兼是别非”论和非攻篇的义与不义论。这里,我们再依
据小取篇的“取予”论,以非攻上为例,说明推理的方法: 
取1。“窃桃李者”,不义之一例。
取2。“攘犬豚者”,不义之二例。
取3。“取牛马者”,不义之三例。
取4。“杀不辜者”,不义之四例。
取5。“杀百人者”,不义之五例。
取6。“攻国者”(?),不义之六例。
前面五例所取者,当时是人人皆知的,故说“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 
谓之不义”;第六例就有问题了,当时人对“所以取之者”,则以为殊类异
故。因为攻国,正是“远而失,流而离本”的难以认识的事物,所以“天下
君子,谓之义,从而誉之”。然而墨子认为六例都是同类、同故的对象,因
为类与故皆在“不以其劳获其实,已非其所有取之。”(天志下) 
“以类予”之断案如何能得出来呢?未取者虽然很多,但同于所取者, 
只要知类,他者(未取者)亦同。因此,就归纳出凡非其所有而取之者皆为
不义(攻国亦然)。
以上所述二例,是墨学反对氏族贵族的对内专政与氏族贵族的对外混战
的理论。后期墨学在方法论上发展了墨子的理论,这就是小取篇的一段名文。
因此,著者前面说“返原”二字,实质上后期墨家的逻辑学是更把墨学系统
化了。
墨经同异之辩,以明类为其前提。更详言之,同异可从四种性质来区别, 
如下所说: 
经上:“同:重、体、合、类。”说:“同,二名一实,重同也;不外
于兼,体同也;俱处于室,合同也;有以同,类同也。” 
经上:“异,二、不体、不合、不类。”说:“异,二,毕异,二也; 
不连属,不体也;不同所,不合也;不有同,不类也。” 
经上:“同异交得,放有无。”(说文错落很多,从略) 
以上所讲的同异,都是以四种性质来区别的,但同异交得,要特别注意
其“有无”,“放”即“求放心”之“放”,即寻求特性之有无。例如经说
下言“不偏有,偏无有”,即以牛马之类的特性而明牛与马之同异。
墨家反对了庄子的齐物论、惠施的“万物毕同毕异”以及公孙龙的“离
坚白”诸说,其主要根据则在类概念之同异。后期墨学基于墨子的传统精神
所修正并发展的学说,是中国文化的宝贵遗产,是中国哲学的优良果实。墨
学传统之在后世衰微,正由于这一果实本身的意义,因为这在封建社会是“异
端”。

墨学不但在实践上“好天下”,而且在推理上不脱离现实,所以尚贤说
“民无终贱”,天志说“我之仪法”,兼爱说“兼以易别”,明鬼说“贵贱
同享”,都是以人民百姓的利益反对贵族君子的利益。这实在是和中古封建
的正统思想相矛盾的。如贵义篇载穆贺对墨子说:“子之言则诚善矣,毋乃
曰贱人之所为而不用乎!”荀子说墨子是“役夫之道”。实际上问题还不仅
在于墨子的贱人和役夫的行为,因为孔子也说过“吾少也贱”;而主要在于
其“所为”与“道”。墨子的“所为”与“道”,又正是所谓“僈差等”、
“尊卑无别”、“无益于人君”,这是与秦以后封建专制的“名教”适相矛
盾的。例如佛学虽然有时作为异端看待,唐韩愈还曾上表主张“人其人,火
其书”,但佛学也被统治阶级有时作为国教看待。墨学就不同了,直到清代, 
汪中有墨子一序,就竟然被斥为“名教”的罪人! 
欧洲中古经院学派只能笺注神学,不能笺注古希腊的自然科学与艺术。
后期墨学所发展的是思维方法的科学,与封建社会的黑暗愚昧是适相反对
的。注经大师的经今古文学派之争,争乎神 秘的专利者有之,未闻要争科
学;争乎讥纬迷信者有之,未闻要争判断之合乎科学。名学为言语科学,而
不是言语符咒,所以它就必然为中国的注经大师所排斥。所谓定“一尊”, 
是中外封建制社会的共通精神,而墨学在这样的社会可以尊么?墨学可能如
道家被自由解释为“虚者道之常,因者君之纲”(史记自序)么?墨学可能
如佛学之被引伸为宋、明理学的佛儒一贯么? 
因此,墨学衰微的原因就在于他的学派性与中古封建制度之不相容。到
了汉代,墨子学派发展为农民运动的游侠,这也并不是偶然的。汉以来“杀
人者死”这一生命保障的要求,原来早已是“墨者之法”,被农民所拥护的
口号。

第十五章 中国古代思想的综合者——唯物主义思想家荀子
第一节 荀子的时代和荀学
荀子生卒年代无可确考,据汪中荀卿子年表,托始于赵惠文王元年(以
公子胜为相封平原君),终于赵悼襄王七年(楚李园杀春申君),相当于公
元前二九八——二三八年。荀子一生的重要活动大约就在这个时期。这一时
期正当战国末叶,也是中国古代社会临终的前夜:奴隶所有制社会即将告终, 
而封建的土地所有制社会即将取而代之。
孟子在战国中叶,曾有“以德行仁者王,以力假仁者霸”之说,荀子时
代不但王霸的形式已经过时,而且他在“德”与“力”之外,还肯定了“以
富兼人”的另一形式(荀子议兵篇);所谓“法令滋章”,正是由此发生的
现象。秦以“变法”独早之故,“耕战”之效已见,所以荀子也称其“四世
有胜,非幸也,数也”,“类”于“治之至也”,而独惜其“无儒”。这就
表示了儒者在当时——尤其在秦国——并不被重视。大约是因为这个缘故
吧,荀子没有留在秦国,而终于废居兰陵,著书以殁。他的弟子也曾透露了
这个消息:“孙(荀)卿迫于乱世,鰌(鰌亦迫也)于严刑,上无贤主,下
遇暴秦,礼义不行,教化不成,仁者绌约,天下冥冥,行全刺之,诸侯大倾。
当是时也,知者不得虑,能者不得治,贤者不得使,故君上蔽而无睹,贤人
距而不受。然则孙卿怀将圣之心,蒙佯狂之色,视(示)天下以愚。”(荀
子尧问篇) 
在过渡的时代,荀子的思想是矛盾的。一方面他对于当世重法术、轻礼
义这个现象表示不能容忍。他在解蔽篇就批评过慎到和申不害:“慎子蔽于
法而不知贤,申子蔽于埶(势)而不知知(智)”。史记孟荀列传又记载着
荀子不满意当时的阴阳家和庄周派:“荀卿嫉浊世之政,亡国乱君相属,不
遂大道,而营巫祝,信禨祥;鄙儒小拘,如庄周等又滑稽乱俗,于是推儒墨
道德之行事兴坏序列,著数万言而卒。” 
但另一方面,荀了对诸子的批判,却受了他所批判的对象的影响,因而
他又表现为由“礼”到“法”的学术流变的中心一环,表现为集权主义的拥
护者。
荀子是后期儒家的伟大的代表,他始终没有离开儒家的立场。他看到当
时七雄的斗争日烈,秦国统一中国的倾向日强,所谓礼乐已经扫地无存了。
因此,他不能不说明礼的起源(在孔子时代,这是不必要的,只简单说“礼
也”或“非礼也”就够了),借以证明,要避免争乱,就必须振兴礼乐以辩
明“别”(类别)与“和”(调和);另一方面他又扩大了礼的涵义,接近
于法。法家所谓的“法”大都从战功来定尊爵地位,军事体制已经渗透于所
有制之中,这就适合于封建土地 所有者的要求。所以自礼记采取他的学说
以来,后世的礼乐理论,始终没有超出荀学的范围。由于当时社会变革的结
果,商业资本已经突破国境,反映在政治上,就成为这样的情况:君臣之间
早已失掉过去的氏族血统的纽带,变成了买卖的关系,韩非子外储说右下记
田鲔教其子田章就说到:“主卖官爵,臣卖智力”。既争于力,必重威势; 
既计利害,必讲法术;这是互为因果的。若在春秋时代,“若立君,则有卿
大夫与守龟在”(左传定公元年)。战国中叶,孟子还说:“贵戚之卿,。。 
君有大过则谏,反复之而不听,则易位”(孟子万章下)。在那样的氏族贵

族政治之下,人君和臣下的关系,是有宗法的规定的。例如“周巩简公,弃
其子弟而好用远人”(左传定公元年),结果呢?是“巩氏之群子弟贼简公” 
(同上二年)。这就是说,宗法关系是利害的。在荀子的时代,这种情况已
经变化了,“法术”中的国民地位已经提高了,这里孕育了社会变革的萌芽。
明白了这一事实才能理解以继承仲尼、子弓自任的荀卿何以竟会大谈其法
术;才能理解亲事荀卿的韩非(李斯也略相似)何以单独继承并发展荀子的
法术思想。
荀子的学问兴趣很广泛,哲学、政治、经济以至于文学,都是他所注意
研究的对象;在他以前或和他同时的学派,除了仲尼和子弓以外,几乎没有
不受到他深刻的批判,就是儒家各派也不能幸免。他的自然天道观就是批判
地接受了初期道家学派的思想,奠下了他的学说的基础。还有一件值得注意
的事:各派诗学虽经荀子传授,但他自己做起诗来,却采用了民间的形式— 
—“成相”的调子,同时还创造了“赋”这一种新的文体;可见他的作风是
怎样和当时的社会息息相关的。
汪中说:“荀卿之学,出于孔氏,而尤有功于诸经。”(荀卿子通论) 
所谓有功于经,是对前人诋毁荀子而说的,而有功于诸子思想的综合,则正
是这里所要究明的。

第二节 荀子唯物主义的自然天道观
儒家的天道观,到了荀子手里就变了质,即由有意志的天变为自然的天、
物质的天。这中间显然受了道家自然天道观的影响。道家的“道”是指本体
而言,那是不可思议并不可言说的,因而是观念的、神秘的。然而,道家的
自然史的天道观中含有唯物主义的因素,和孔、墨的天道观比起来是进步的。
荀子扬弃了道家的神秘的“道”,撷取了其中的自然观点,因此,他所谓的
“天”,不是孔、墨的有意志的天,而是自然的天;不是道家的观念的天, 
而是物质的天。他不但不把天当做人格神看待,翻转来还要把天征服,把天
“物畜”起来。
如果把宋、尹学派的遗著和荀子的著作,作一番比较的研究,就不难看
出荀子思想和宋、尹学派思想的密切关系。不但荀子对于宋子的批判的话特
别多,而且荀子还采用了宋、尹学派的许多术语,例如“心术”、“心容”、
“大清明”、“虚壹而静”之类(解蔽),有时还采用了他们整个的文句, 
如“心者形之君也”,“心居中,虚以治五官”之类。由于宋、尹学派遗著
的发见,儒家天道观的发展,就显得并不突兀,中国古代思想发展史,也因
这个中间环节而显得合乎逻辑了。
现在来看荀子的天道观。荀子说: 
“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强
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养备而动时,则天不能病;修(循)道而不贰(貣= 
忒),则天不能祸。故水旱不能使之饥,寒暑不能使之疾,祅怪不能使之凶。” 
(天论) 
“行”就是道。“天行有常”云云,即是说,自然有规律,不因人的善
恶而变更其运行。天也不能主宰人的吉凶,一切祸福都是人所自取。在他眼
里,所谓“天”,不外是一些“水旱”、“寒暑”、“祅怪”之类(所谓祅
怪,也不过是“星坠木鸣”等等,无神秘性可言,“是天地之变,阴阳之化, 
物之罕至者也;怪之可也,而畏之,非也”),或是“列星”、“日月”、
“四时”、“阴阳”、“风雨”之类,这些都是客观的自然界的事物。而所
谓“人”,也不外是万物中之一物。人的精神又是其形体的产物,它同样是
毫无神秘性的。所以他说: 
“列星随旋,日月递炤(照),四时代御,阴阳大化,风雨博施,万物
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天职既立,天功既成,形具而神生,好
恶喜怒哀乐臧(藏)焉,夫是之谓天情。”(同上) 
无论篇所谓“天职”、“天功”、“天官”、“天君”、“天养”、“天
政”等术语中的“天”字,都只有“自然”的涵义。荀子的唯物主义观点, 
不但表现于他对自然实体和自然规律的理解,而且也表现于他对“形具而神
生”的“人”的理解。正名篇说:“性(生)之和所生,精合感应,不事而
自然,谓之性。”他明白地用“自然”二字来形容人类的生性。非相篇说: 
“饥而欲食,寒而欲暖,劳而欲息,好利而恶害,是人之所生而有也,是无
待而然者也,是禹、桀之所同也”,“人之所生而有”,“无待而然”,也
就是说:人性是自然的。他把“好、恶、欲”称之为“天情”,这就证明了
“天”这个形容字,就是“自然”的同义语。于是他强调“天人之分”(与
“天人相应”“天人一体”相对立),宣布“明于天人之分,则可谓至人矣”; 
又说:“惟圣人为不求知天。”(这句话与同篇中“夫是之谓知天”,并不

矛盾,说详后。)这样,他一方面斩断了在人格神的天道观方面的迷信的葛
藤,另一方面也扬弃了在观念论的天道观方面的神秘因素。所谓批判地扶正
宋、尹学派的道体观是就这后一点说的。史记说的“荀卿嫉浊世之政,亡君
乱国相属,不遂大道,而营于巫祝,信禨祥”,可见他的思想是怎样反迷信
的,同时是怎样反抗当时政俗的。
在宋、尹学派的著作里,宇宙的本体——“道”,是玄之又玄、动无方
所、超时空、超感觉、不可思议、不可言说的虚无形体。(已见第十章第五
节)这样的“道”,是不含有物质因素的。但荀子的唯物观点却从这里吸取
了“自然”之义,试拿宋、尹学派的说法和荀子的说法比较一下,便可以看
出下面几点: 
第一,心术内业的作者,说宇宙的本体时,喜欢用“道”字,凡用“天” 
字,大抵是指与“地”对待的天。但在荀子则相反。他似乎有意专用“天” 
字去表现宇宙的自然(不是宇宙的本体),其用“道”字,除一二处还含有
多少本体的意味(如天论篇“万物为道一偏”之类)以外,大抵是用以表现
“道理”、“方术”之类的意思。有时还要特别声明: 
“道者,非天之道,非地之道,人之所以道也,君子之所道也。”(儒
效)
在下面的一段引文里,荀子把“天”的概念表现得特别明晰,认为“天” 
是可认识的客观存在: 
“圣人清其天君,正其天官,备其天养,顺其天政,养其天情,以全其
天功。如是则知其所为、知其所不为矣,则天地官而万物役矣。其行曲治, 
其养曲适,其生不伤,夫是之谓知天。
故大巧在所不为,大智在所不虑。所志(按:志作知字解)于天者,已
(以)其见象之可以期者矣;所志于地者,已其见宜之可以息者矣;所志于
四时者,已其见数之可以事者矣;所志于阴阳者,已其见知(和)之可以治
者矣。”(天论) 
既然见象可以期,见宜可以息,见数可以事,见和可以治,所以天地、
阴阳、四时的规律是可以认识的;因之天地等等也就是物质的实体。在这一
点,他和宋、尹学派的“道”的概念,显出了本质的不同。
第二,荀子是把“天”(宇宙、自然)当作客观的存在去把握(关于“心
容”的研究,也采取这样的态度,详后)。这是积习论必然的逻辑。所以他
说:“大天而思之,孰与物畜而制(裁)之。。。故错(措)人而思天,则
失万物之情。”(天论)所谓“大天而思之”,就是指去想像卜度“见象”、
“见宜”等事;所谓“物畜而裁之”,就是说要期之、息之、事之、治之, 
以达到“天地官而万物役”(即官天地而役万物的结果)的地步,以达到“其
行曲治,其养曲适,其生不伤”的目的。这就是“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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