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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思想通史 第三卷-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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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符注说:
“其理固当,不可逃也。故人之生也,非误生也,生之所有,非妄
有也。天地虽大,万物虽多,然吾之所遇,适在于是,则虽天地神明国
家圣贤绝力至知,而弗能违也。故凡所不遇,弗能遇也,其所遇,弗能
不遇也,凡所不为,弗能为也,其所为,弗能不为也。故付之而自当矣。” 
“既禀之自然,其理已足,则虽沈思以免难,或明戒以避祸,物无

妄然,皆天地之会。至理所趣,必自思之,非我思也,必自不思,非我
不思也,或思而免之,或思而不免,或不思而免之,或不思而不免,凡
此皆非我也,又奚为哉?任之而自至也。” 
一切行为思考的自当自至,都在一次一次的偶遇中妙手冥然而得之,如
果以偶然可以转化为必然,是谓“以不平,平其不平也,不平”,那就徇于
有为之“迹”。因此,至理又是无理的。骈拇篇注说: 
“与世常‘冥’,唯变所适,其‘迹’则殉世之‘迹’也,所遇者
或时有盘夷秃胫之变,其‘迹’则伤性之‘迹’也。然而虽挥斥八极, 
而神气无变,手足盘夷,而居形者不扰,则奚殉哉?无殉也。故乃不殉
其所殉,而‘迹’与世同殉也。” 
“天下皆以不残为善,今均于残生,则虽所殉不同,不足复计也。
夫生奚为残,性奚为易哉?皆由乎尚无为之‘迹’也。若知‘迹’之由
乎无为而成,则绝尚去甚,反‘冥’我极矣,尧桀将均于自得,君子小
人奚辨哉?” 
这样看来,遇之、因之、顺之,是所以“迹”到“迹”的统一,真理好
像“条件反射”的低级感应所反映的东西,没有真伪的区别,也没有阶级关
系的区别,只要不伤所谓“性”,即对于人类的思维能力不要增加与减少, 
就是最高级的冥合: 
“理无不通,故当任所‘遇’而直前耳。。。不能与至当俱往,。。 
未见能成其事者也。”(人间世注) 
“不问所受何物,‘遇之’而无不适也。”(大宗师注) 
“‘因’而不作。”(齐物论注) 
“‘因’共自摇而摇之,则虽摇而非为也。‘因’其自荡而荡之, 
则虽荡而非动也。”(天地篇注) 
“明夫是非者,群品之所不能无,故至人两‘顺’之。”(齐物论
注) 
这种“无往而不因,无因而不可”之冥迹两会,是超乎认识的一种静寂
的委顺,即直接的偶会,应帝王注说: 
“渊者静默之谓耳。夫水常无心,委顺外物,故虽流之与止,。。 
常渊然自若,未始失其静默也。夫至人用之则行,舍之则止,行止虽益, 
而玄默一焉。。。治乱纷如,居其极者常淡然自得,泊乎忘为也。” 
“物来乃鉴,鉴不以心,故虽天下之广,而无劳神之累。” 
一切有名迹可循的,不管是常人的所尚也好,贤人的所为也好,都有其
弊,都为有心之虑,而圣迹不然,是不留丝毫“履”与“迹”间的痕迹,故
“实冥”与“形迹”,只有“实”的自现,而无“名”的所现,思维活动只
是“物来即鉴,鉴不以心”的委顺。让王篇注说: 
“许由之弊,使人饰让以求进,遂至乎之哙也;伯夷之风,使暴虐
之君得肆其毒,而莫之敢亢也;伊吕之弊,使天下贪冒之雄,敢行篡逆。
唯圣人‘无迹’,故无弊也。。。夫圣人因物之自行,故‘无迹’,然
则所谓圣者,我本‘无迹’,故物得其‘迹’,‘迹’得而强名圣,则
圣者乃‘无迹’之名也。” 
因此,我们说冥迹之间的统一,是“圣”的假定在那里媒介,最后仍然
回到“无迹”,经过此一迂回,虽然肯定了儒家的“名教”,但完全是意识
上的自我统一,“应而非会”的“与我德游,非与我形交”的主观唯心主义

的自我对话。
由儒道双修,老庄和易传接合,便产生了庄注的时中的历史理论。关于
时变之理,有如下的话: 
“当古之事,已灭于古矣。虽或传之,岂能使古在今哉?古不在今, 
今事已变。故绝学任性,与时变化,而后至焉。”(天道篇注) 
“卓者独化之谓也。夫相因之功,莫若独化之至也。故人之所因者
天也,天之所生者独化也。人皆以天为父,故昼夜之变,寒暑之节,犹
不敢恶,随天安之,况乎卓尔独化,至于玄冥之竟,又安得而不任之哉?” 
(大宗师注) 
“夫无力之力,莫大于变化者也。故乃揭天地以趋新,负山岳以舍
故,故不暂停,忽已涉新,则天地万物无时而不移也。世皆新矣,而自
以为故,舟日易矣,而视之若旧,山日更矣,而视之若前,今交一臂而
失之,皆在冥中去矣。故向者之我,非复今我也,我与今俱往,岂常守
故哉?”(大宗师注) 
“变化颓靡,世事波流,无往而不因也。夫至人一耳,然应世变而
时动,故相者无所措其目,自失而走,此明应帝王者无方也。”(应帝
王注)
“圣人从而任之,所以皇王殊‘迹’,随世为名也。”(徐无鬼注) 
“言二圣俱以乱故治之,则揖让之与用师,直是时异耳,未有胜负
于其间也。”(天地篇注) 
“夫圣人道同,而帝王殊‘迹’者,诚世俗之惑不可解,故随而任
之。天下都惑,虽我有求响至道之情,而终不可得,故尧舜汤武,随时
而已。”(天地篇注) 
“圣人未尝独异于世,必与时消息,故在皇为皇,在王为王,岂有
背俗而用我哉?”(天地篇注) 
相对主义的变化理论,是庄子中最生色的部分,而变化的链与环、可能
性与现实性,在庄子又一概齐一以观,庄注也本此旨,故否定了相对不变的
肯定性,“居变化之涂,日新而无方”,“随时而应,然后皆适”,一切存
在的都是合理的自然,一切自然的变化也都是合理的,其极流于无可无不可
的“体化合变”。因此说: 
“夫时不暂停,而今不遂存。故昨日之梦,于今化矣。死生之变, 
岂异于此,而劳心于其间哉?”(齐物论注) 
自然在幻灭幻生之流中,惟圣王可以随时日新,其“迹”虽殊涂,而时
动之道则相同,因此,演化本身并没有“质”的种差,而成为变化一般。天
地篇注说:
“虽三圣,(尧舜禹)故一尧耳。时无圣人,故天下之心俄然归启。
夫至公而居当者,付天下于百姓,取与之非已,故失之不求,得之不辞, 
忽然而往,侗然而来,是以受非毁于廉节之士,而名列于三王,未足怪
也。” 
这种“殊其迹而任之,则万物无不当”,“随时而变,无常迹也”的传
子历史的名迹,“其迹不得不殊”,即不得不俄然而变。然而在禹何以就成
了“无方”(方指环链之环),而其弊何以仅由于后世无圣而尚迹的人所负
责呢?这种胡说,在历史实际检证之下,实在是无穷而有穷的突然论。
复次,相应于偶然时变的理论,又流于中庸理论。合而言之,即儒家说

的“时中”。时变之注离庄子较近,而执中之说,则近于儒家色彩了。且看
庄注的话:
“偶,对也。彼是相对,而圣人‘两顺’之。故无心者与物冥,而
未尝‘有对’于天下也,此居其枢要而会其玄极,以应夫无方也。” 
“今以是非为环,而得其‘中’者,无是无非也。无是无非,故能
应夫是非,是非无穷,故应亦无穷。”(齐物论注) 
“忘善恶而‘居中’,任万物之自为,闷然与至当为一,故刑名远
己,而全理在身也。。。苟得‘中’而冥度,则事事无不可也。”(养
生主注) 
“任理之必然者,‘中庸’之符全矣,斯接物之至者也。”(人间
世注)
“形不乖逆,‘和’而不同。就者形顺,入者遂与同。‘和’者义
济,出者自显伐也。若遂与同,则是颠危而不扶持,与彼俱亡矣。。。 
自显和之,且有含垢之声,济彼之名,彼将恶其胜己,妄生妖孽,故当
闷然若晦,玄同光尘,然后不可得而亲,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不
可得而害。”(人间世注) 
“夫儒墨之师,天下之难和者,而无心者犹故‘和’之,而况其凡
乎!”(知北游注) 
上面所讲的“调耦和合”的中庸理论,是庸俗哲学的特征。从这样的命
题,才把“名教”神圣化,即“先王典礼,所以适时用”(天运篇注)的不
停的迹,贯彻于时变的消息之中,“时过而不弃,即为民妖”(同上),这
便是时中之圣。这样神圣人物是“唯涉空得中者,旷然无怀,乘之以游也” 
(齐物论注)。庄注就这样地从历史理论上为“儒道合”树立起根据,以统
一庙堂与山林,统一“尧冥”与“尧迹”。这一调和的中庸理论,据庄注说
是自然的,无故的,“无故而合者天属也,合不由故,则故不足以离之矣”。
这在中世纪的思想中,并不是奇怪的,不过庄注更附加了些概念的烦琐。
(三)庄注反动的性命论及其政治思想
庄注的理论与实际是最不调和的,在理论上完全的概念形式,到了实际, 
是以最不完全的生活内容求合于此形式的。所谓“各止其所能,乃最是也”。
万能的圣药并非合于万物,而是以万不齐者各止于其分,任万不齐的。在实
际上是不齐,而在理论上是齐物。
庄注的人性论虽区别于物性,“人之生必外有接物之命,非如瓦石止于
形质而已。”(达生篇注)但人之“受生各有分”,是一次而足的,天命受
生,善恶美丑,各有其分,人类的性分既然在受生之时已定,则不能因受生
之全偏而主张变易。所以说: 
“天性所受,各有本分,不可逃,亦不可加。”(养生主注) 
性各有分,故知者守知以待终,而愚者抱愚以至死,岂有能中易其
性者也。”(齐物论注) 
“志各有趣,不可相效也。”(天地篇注) 
“性分各自为者,皆在至理中来,故不可免也。”(达生篇注) 
这种荒谬的人性论,是反动的阶级论的根据,可参看王船山在这方面的
批评(中国早期启蒙思想史第一章)。从这种假定出发,就产生了所谓任达

的伦理,使道德活动完全适合于封建自然经济的条件以及封建等级制度的限
局。庄注开宗明义说:“夫小大虽殊,而放于自得之场,则物任其性,事称
其能,各当其分,逍遥一也。”在逍遥游第一段更说:“夫庄子之大意,在
乎逍遥游,放无为而自得,故极小大之致,以明性分之适。”因此,性分之
限,是有一定的天命,任命不易,“知止其分,物称其生,生斯足矣,有馀
则伤。”(达生篇注)请再看下面的发挥: 
“不守其分,而求备焉,所以恶分也。”(庚桑楚注) 
“夫质小者所资不待大,则质大者所用不得小矣。故理有至分,物
有定极,各足称事,其济一也。”(逍遥游注) 
“苟足于其性,则虽大鹏无以自贵于小鸟,小鸟无羡于天池,而荣
愿有馀矣。”(逍遥游注) 
“物各有性,性各有极,皆如年知,岂跂尚之所及哉?”(逍遥游
注)
“苟知其极,则豪分不可相跂,天下又何悲乎哉?夫物未尝以大欲
小,而必以小羡大,故举小大之殊,各有定分,非羡欲所及,则羡欲之
累可以绝矣。”(逍遥游注) 
贵贱贫富是一定的,九品等级是一定的,一定的天命最初就受生于不同
的个人,受生之后,命该如此,便无可改变,故命贫则贫,命富则富,命贵
则贵,命贱则贱,如果有人要以小易大,以贱反贵,那就违背天意了!故又
说: 
“物无贵贱。”(人间世注) 
“小大之辩,各有阶级,不可相跂。”(秋水篇注) 
“今贤人君子之致爵禄,非私取也;受之而已。”(山木篇注) 
露骨的统治阶级的反动观点,就在这里,阶级是天受的,绝不能改变。
最理想的统治者是最不计较的,只要使社会阶级集团的地位永远不平而自
得,就是王者。故说: 
“虽有天下,皆寄之百官,委之万物,而不与焉,斯非有人也;因
民任物,而不役已,斯非见有于人也。”(山木篇注) 
“圣人,无我者也,故滑疑之耀,则图而域之,恢恑谲怪,则通而
一之,使群异各安其所安,众人不失其所是,则己不用于物,而万物之
用用矣,物皆自用,则孰是孰非哉?故虽放荡之变,屈奇之异,‘曲而
从之’,寄之自用,则用虽万殊,历然自明。”(齐物论注) 
阶级的存在是合理的,阶级社会应该是非两存,正反两成,无可无不可, 
而任天之自为,任命之自足。所以说: 
“故天地万物,凡所有者不可一日而相无也,一物不具,则生者无
由得生,一理不至,则天年无缘得终。然身之所有者,知或不知也,理
之所存者,为或不为也,故知之所知者寡,而身之所有者众,为之所为
者少,而理之所存者博,在上者莫能器之,而求其备焉。人之所知不必
同,而所为不敢异,异则伪成矣,伪成而真不丧者,未之有也。或好知
不倦以困其百体,所好不过一枝,而举根俱弊,斯以其所知而害所不知
也。若夫知之盛也,知人之所为者有分,故任而不强也,知人之所知者
有极,故用而不荡也。”(大宗师注) 
因此,统治者和被统治者都在性分上受生已全,不待创为,创为反而丧
全,丧全就不成世界了,因为阶级关系不能不具,不具就缺少了天地万物的

本性。如果贫贱卑下欲求改移,则天下之所有者即缺乏了一面,因而单有统
治者便不合自然。故说: 
“四支百体,五藏精神,已不为而自成矣,又何有意乎生成之后哉? 
达乎斯理者,必能遣过分之知,遗益生之情,而乘变应权,故不以外伤
内,不以物害己,而常全也。”(秋水篇注) 
“以小求大,理终不得,各安其分,则大小俱足矣。”(秋水篇注) 
这就从中庸主义达到阶级的调和论。庄注于此广述庄子的顺俗观念,在
实践行为方面又成为“曲成其行”的屈辱的妥协思想: 
“不问所受者何物,遇之而无不适也。”(大宗师注) 
“不能止乎本性,而求外无已。夫外不可求而求之,譬犹以圆学方, 
以鱼慕鸟耳。虽希冀鸾凤,拟规日月,此愈近,彼愈远,实学弥得而性
弥失。故齐物,而偏尚之累去矣。”(齐物论注) 
止于其性分,不加增减,则社会与人生便在原来的样子循环,“各当其
分,则无为位上,有为位下”(天地篇注),“任自然而居当,则贤愚袭情, 
而贵贱履位,君臣上下,莫匪尔极”(胠箧篇注)。受生不齐,贵者应居贵, 
贱者应居贱,不能相效,相效便非自然。因此,变化观念在实际人生指导上, 
仅是权变的移动,而无所新。(日新者,亦如日月寒暑之循环,仅循环而已, 
没有质变。)故说: 
“受生有分,而以所贵引之,则性命丧矣。若乃毁其所贵,弃彼任
我,则聪明各全,人含其真也。”(胠箧篇注) 
“所在皆安,不以损为损,斯待天而不受其损也。”(山木篇注) 
“所遇而安,故无所变从也。”(达生篇注) 
然而历史竟无此种性分之固当,而是一串的被压迫阶级的反抗斗争史, 
更没有理想的统治者圣王可以永远使群众各如其分,而是一串的压迫阶级统
治人民的历史,于是庄注发挥了庄子的存亡和贵贱的齐物论: 
“夫遗之者,不以亡为亡,则存亦不足以为存矣,旷然无矜,乃常
存也。存亡,更在于心之所惜耳,天下竟无存亡。”(田子方注) 
“知身之贵于隶,故弃之若遗土耳。苟知死生之变,所在皆我,则
贵者常在也。”(田子方注) 
我们研究庄注的实际政治思想,是和上面的性命论以及阶级论相为贯注
的。假定是从“无为位上,有为位下”出发的。骈拇篇注说: 
“自三代以上,实有无为之‘迹’,无为之‘迹’,亦有为者之所
尚也。尚之,则失其自然之素,故虽圣人有不得已。” 
实在讲来,历史并没有“无为之迹”。庄注在究竟义上,总是虚拟的, 
但在现实制度上却又是庸俗的。关于君主之神圣说,有这样的话: 
“千人聚,不以一人为主,不乱则散,故多贤不可以多君,无贤不
可以无君,此天人之道,必至之宜。”(人间世注) 
鲍敬言依道家思想,可以发展出无君论,而向秀则依庄学发挥出有君论, 
而且君主至上的道理原本于自然而当的阶级制度: 
“夫时之所贤者为君,才不应世者为臣。若天之自高,地之自卑, 
首自在上,足自居下,岂有递哉?虽无错于当,而必自当也。”(齐物
论注) 
神秘的专制论是所谓君主无为,和天道合致。“天下异心,无心者主也” 
(天地篇注)。故其国家理论必然相应于天人合一之道,得出君天道而臣人

道的结论。在宥篇注说: 
“(天道)在上而任万物之自为也;(人道)以有为为累者,不能
率其自得也。(主)同乎天之任物,则自然居物上;(臣)各当所任。
君位无为,而委百官,百官有所司,而君不与焉。二者俱以不为而自得, 
则君道逸,臣道劳,劳逸之际不可同日而论之也。” 
按庄注以君主是无为的,臣下是有为的,前者合天道,后者合人道。所
谓“人各有为”的“自为”之和,等于自然的全体,合此一全体,不加干涉, 
便是理想的天主,有点像虚君说。这是秦汉以来虚为君纲的传统。惟我们要
知道,这个虚君或素王,不是合理的一致,而是不合理的乘积。按庄注的道
理,本来可以这样说,历史的错误让其自化,而虚君也者则是错误的历史的
符号,所谓“其名迹尧也”。然而为什么又说“二者不为而自得”呢?因为
庄注以自为放任无正误,无善恶,宁是正误两行,善恶居中,一切存在让其
定在,各如其性分。如此,在各样各式的物性人性的偏差存在之中,泛加了
一个至上神,就名之曰圣王,曰天王。他的地位不是有为而治,乃是无为而
自在,名之“在宥天下”。在宥篇注说: 
“宥使‘自在’则治;治之则乱也。人之生也直,莫之荡,则性命
不过,欲恶不爽。在上者不能无为,上之所为,而民皆赴之,故有诱慕
好欲,而民性淫矣。故所贵圣王者,非贵其能治也,贵其无为而任物之
自为也。” 
天道篇注说: 
“夫用天下者,亦有用之为耳(按即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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