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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与花-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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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如今这年月,还有谁花这么多耐性,用手工打磨出如此精致的火枪?”

是了,如今这年月,谁有这样的耐心一寸一寸地打磨一支火枪呢。

此刻是南明安成八年,西历公元一七三四年,整个世界躁动得犹如即将破茧而出的蝴蝶,哲学、物理、化学、医学、机械……几乎所有人类探索世界的利器都在以过去数千年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前疾进,似乎只要再添上一把力,桎梏住世界的茧就要被冲破了。

所以,人们更关心的是速度,是如何在更快的时间里造出更多的东西,积累更多的财富,获得更大的权力,而又是谁有这样的心性,把精力消耗在一把就算再精美也不过是凶器的小小物件上?

——这些原本是李抗激荡在心中,却还未来得及说出的华丽潜台词,然而,在撞到薛怀安懵懂且游离的眼神时,他顿时丧失兴趣,把话咽回了肚子。

薛怀安没有意识到这把火枪引发了面前这个中年男人哲人式的思考,心思仍然牵挂着初荷的学校,应付性地嗯嗯啊啊了几句,便继续研究那些学校卷册去了。

李抗在一边却开始觉得无聊,已经打开的话匣子一下收不回去。只得在薛怀安身边磨磨叽叽地转了两圈,企图再找个话题出来,由此不觉细细观察起认真翻看卷册的薛怀安来……

这年轻的锦衣卫正半拢着眉,侧脸的线条因而有了一种生动的张力;双眉生得极好,不浓不淡,有缓和而修长的弧度;眼睛不大,加之是单眼皮,故而平时也不觉得如何有神采,可此刻摆出一副认真思索的模样,神思凝于手中的卷册上,那双眼便也异乎寻常地明亮起来,让整个人呈现出男人才有的安稳凝重之感。

突然,李抗把手往薛怀安的肩上重重一按,以无比恳切的语气道:“怀安,不如你娶了我的女儿吧。虽然你说不上太俊,家世单薄,俸禄也不高,人还呆,反应迟钝,不懂风情,又太瘦,力气还小,但她嫁给你,我放心。”

薛怀安有些迷茫地把眼睛从卷册上移开,前一瞬还炯炯有神的双眼顿时蒙上一层懵懵懂懂的雾霭。

他看着一脸认真的上司,好一会儿,才慢吞吞地说:“李百户,我想起来家里的酱油没了,现在是午休时间,我出去打趟酱油啊。”

说完,他脚底抹油,一溜烟儿地跑了。

忆

菱形,中间有一条由上至下贯穿的折线,对于夏初荷来说,这是荷花花蕾的标记。

初荷第一次摸枪,大概只有四岁,那是在太爷爷的百岁寿诞。

这样的日子,在别家都是要大肆庆祝的,可是她家人丁少,除去她,只有爷爷和爹娘而已。太爷爷的朋友们更是纷纷熬不住时间的折磨,早早做了古人,因此这个珍贵的百岁生辰并不比平时的家宴显出什么格外的热闹。

那时她年纪小,搞不懂爹爹为何老让她去向太爷爷撒娇嬉闹,可现在只剩得孤身一人,她才忽然明了,大约是因为父亲看出了那位百岁老者心中的寂寥了吧。

有的时候,活的比别人都长,也不见得是一件好事,因为一切只意味着更长时间的孤独而已。

初荷这样想着,不自觉地轻轻叹了口气,继续拿丝棉擦拭着手中的火枪。

她记得百岁寿宴上,太爷爷喝得有点儿多,带着醉意拿出一支火枪来,教她如何拆装。她不懂事,只觉得如同玩具一般有趣,从此便缠着太爷爷要枪。

四岁时的记忆零星模糊,初荷不能完全想起那枪的构造模样,可是仅凭着残留的记忆,她也肯定,那是一支即使在如今来看,也同样超一流的火枪。

现在,当她自己开始着手制造火枪的时候,就了解想要创造出一把完美的火器并不容易,但那时,初荷不懂得珍惜,常常把太爷爷造的枪拆了又装,装了又拆,或者把不同枪支的零件胡乱安排一通,甚至还丢失了不少。

不过太爷爷并不介意,甚至很是高兴。他常说初荷于枪之道极有灵性,强过她爷爷和爹爹甚多。

等到她再长大一点儿,大约是七八岁上,太爷爷开始教她练习射击。

他在她的手臂上绑上沙袋,日日戴着,锻炼臂力。又让她每天举枪瞄准,寻找抬手就射的感觉。他更一遍一遍地让她练习拆卸枪支,充实火药和弹丸,以至于初荷相信,最后她做这一切的速度恐怕要强于任何一个受过严格训练的火枪手。

当然,这件事与天赋的关系不大,速度快也不过是因为太爷爷对她的训练严格而已。一向以来,老人并非是以对一个孩童的尺度来要求她,而是严格得俨如对待一名士兵。

初荷的爷爷和爹爹并不能完全理解老人家的想法,不过当一个老人活过了百岁,人们便总是会纵容他,事事随他意就好。更何况,初荷原本是有些娇气的,被太爷爷这样一训练,倒是改变了很多。

初荷自己也想不明白,当年的小小女童怎么会坚持练习那样枯燥而辛苦的事情,也许是她希望像太爷爷那样,一抬手就可以击落树上的野果,但也许只是因为,命运在冥冥中早已注定。

太爷爷在初荷十岁那年寿终正寝,在他离世的时候,嘱咐儿孙一定要在他死后去南明定居,又将一只装有太奶奶首饰珠宝的木匣送给了初荷。

初荷在葬礼后打开木匣,发觉里面的簪花和玉镯看上去都甚是名贵,她不敢收着,拿去给娘,可娘却笑笑说:“这是太爷爷给你的,一定有什么深意,我想在他看来,继承他衣钵的人,只能是你吧。”

想来那时的母亲是不会、也不可能知道木匣中暗藏的蹊跷的,但的确,被她说中了事实……

初荷发觉木盒的秘密时,正是那个全家遭难的冬天。

之前她家操办太爷爷的丧事,变卖家产,长途迁徙到南方,再安顿下来……颇费了一番精力,待到初荷有时间细看太爷爷送给自己的遗物时,离老人家过世差不多已有两载。

开始,她不过是把玩一下那些珠宝,心里美美地描画一番自己出嫁时簪金佩玉的模样,后来觉得无聊了,便开始研究起木匣子来。

那木匣的容积颇大。一尺见方,没有过多的雕饰,但是打磨拼接得极为精致,如同太爷爷制造的那些火枪一般。然而如果仔细看的话,这盒子从内部看的感觉比从外部看起来要浅上一些,似乎是一个底子很厚的木匣。

初荷心中闪过一个念头,只觉这厚厚的底部其实可以挖空了藏些什么东西。太爷爷深通火枪中各种机簧和擒纵的制造,这样的机关只要在匣子中装上一个机栝就应该能办到。

初荷敲了敲盒底,听起来的声音很实,可是她仍然不死心,不知为何生出一种执念,认定了太爷爷不会只是单纯地送她些珠宝,直觉告诉她,在他们之间应该有比珠宝更为重要和紧密的连接才对。

初荷想了想火枪上击发弹簧机关的构造,将木匣平放在地上,用力向下一压——木匣没有任何变化。

她努力回忆着太爷爷那些关于枪械构造的只言片语,心想:如果他老人家并不是按照滑膛枪回撞机关的原理,还会怎样来设计呢?

她再次下压木匣,同时逆时针一转,便听见咔啦一声微微的响动,木匣的底部应声脱了下来。

初荷会意地一笑,低声自语:“左轮枪。”

“机关在击发的同时转动。”太爷爷有一次这样说起一种枪,那是他最为喜欢的一类火器,据说非常实用,特别是在处理哑火问题时既简单又安全,并且击发出去的是叫做子弹的东西,而不是一般火枪所使用的弹丸。

“但是,我都没听说过呢?这是一种火枪么?子弹又是什么?”那时的初荷好奇地追问,在她的记忆里,这还是第一次听说“子弹”这个名词。

太爷爷的脸上露出一种似乎是说走了嘴的尴尬,好在他的眼睛因为衰老变得浑浊,可以轻易地隐藏起情绪。他并不作答,只用呵呵的笑声便掩盖了过去。

但是敏锐如初荷,还是抓住这问题不放,就算当时被糊弄了过去,隔三岔五还是会想起来,问问左轮枪的事。

太爷爷知道初荷的脾气倔强,又是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性子,一直糊弄下去也不是办法,终于有一次与她约定说:“等到你长大了,太爷爷一定和你讲个明白。”

初荷粉脸挂霜,嘟着嘴,一脸的不满意:“太爷爷,你都一百多岁了,我要长到多大,在你眼里才算够大了?”

“等你可以扣动扳机的时候吧。”

“当真?”

“当真。”

初荷虽然一直练习臂力,但太爷爷说她年纪还小,受不住火枪的后坐力,无论怎样也要到十四五岁以后,才可以真正去扣动扳机开火,如若那时臂力不够,也许还需要再等一等。可初荷的牛脾气上来@。电子书@,从此比以往锻炼时更加卖力,存了心要提前拥有扣动扳机的力量。

然而太爷爷毕竟还是失了约,在初荷还没有练就足够的臂力时,就先走了一步。

初荷打开木匣底部,果然见到一个中空的夹层,里面放着一本写得密密麻麻的小册子。封面上是《枪器总要》四个楷书,正是太爷爷的字迹。

她不及细读,先速速翻了一遍,正看见一幅插图上画着一把从未见过的短枪以及拆分图,旁边写着左轮枪几个小字。

她心中想起往事,忍不住叹了口气,自语道:“原来太爷爷并没有食言啊。”

初荷本以为这书是太爷爷专门写给她的,然而翻开一读,才发觉,这更像是一部写给后人的书。

在序言中,太爷爷用他习惯的文法写道:

鉴于我对这个世界造成的过错,沉默也许是最好的选择。然而,对于抢械的热爱,让我还是忍不住地提起笔来。

中国人作为很早就懂得使用火药、炼制焦炭和锻出精钢的民族,却被火枪的时代所抛弃,其中缘由耐人寻味。

本书仅以我所知所能,讲解武器制造的奥秘,也许能使看到此书、比我更具智慧的人找到这世界未来的出路。

然而,我希望读到此书的人能够明白,这本书可以制造出毒害这个世界的毒药,当你不能确认自己有足够的心智去研读它的时候,请合上书页;当你不能确认这世界的人们有足够的心智掌握书中所载武器的时候,请不要尝试制造它们。

否则,你将把你的世界提前推向毁灭。

尽管初荷不能透彻理解序言的意思,还是不由自主地有些紧张。但巨大的好奇心让她没有办法控制自己不去看这本书。

那些日子,她不去陪伴暂住在家里的槿莹,也懒得搭理父母和爷爷,一个人没日没夜地研读着这本世界的毒药,犹如入了魔障一般。

现在想来,初荷便会觉得万分后悔,如果当初能够知道此生再也见不到爸爸妈妈、爷爷和槿莹,那些日子,原是应该多与他们说说话的啊……

初荷完成了火枪最后的擦拭工作,轻轻舒了口气,看着自己精心制造的杰作。

她纤细的手指轻轻拂过属于自己的烫银荷花标记,神思不觉飘远。

扳指算算,自己制作火枪大约已有两年时间,第一支枪从用钢钻一点一点钻磨枪管开始,到最后完成,用了大约半年时间。其中钻枪孔是最为耗时的步骤。

她先从铁匠那里订来由两块锻铗打在一起的细铁管,再用钢钻在原来管洞的基础上一点点研磨,大约要两个月的时间,才能凿出厚度十分均匀的完美枪管来。

而市面上大多数的火枪,在铸造枪管的时候,仅仅是铁匠用一根冷铁棍儿做芯,然后把两块极热的铁围绕在铁芯上锻打和焊接,同时转动铁芯,最后再抽出来制成。

这样做快虽快,但是由于铸造工艺的水平有限,枪管的均匀度很难达到完美,不但对射击的效果有影响,更容易发生枪管爆炸的惨祸。

所以,当初荷第一次给祁家主人写信的时候,特意写明:精致火枪,手工磨钻,五两银订金。

祁家主人究竟是谁,初荷并不知道。

她最初知道这个名字,是从太爷爷留下来的《枪器总要》这部书中。

这书最后并没有完成,除去前面已经装订好的部分,还留有很多未装订的散页,而祁家主人的书信便夹杂在其中。

信的内容十分简单,不过是以二百五十两银子的价格,订购了五支火枪而已。

当初荷有心思整理这些散页的时候,离家中惨剧的发生已有半年之久。一看到这封信,她尽管年纪尚幼,还是隐约察觉到什么不同寻常来。

她心里一沉,仔细思索这信的意味,手心微微出了一层薄汗。她下意识地往门口看去,确定薛怀安不会突然闯进来,又来来回回把这简单的信读了两遍。

南明律不得私制军火,造枪售枪的商人一律要登记在册,而初荷知道,太爷爷显然是没有去登记过的。她忽然就想起家中出事后,薛怀安不止一次地追问她可知道家中有什么仇家,又或者曾经靠什么营生积累家财,那时她全然不知,唯有无力地摇头。

然而如今,她知道了,却终是下定决心不对他说。

误

薛怀安在德兴茶楼撞见初荷之前,正琢磨着要去哪里胡混掉这个午体,等李抗忘记了提亲的事再回去。

惠安是座不算很繁华的小城,平日里并没有什么案子。薛怀安的顶头上司李抗虽然官名是百户,但实际上手边除了他这个正正经经受过刑侦训练的校尉,剩下的都是些监管治安的锦衣卫,平日里分散在各处乡里。容易指使的只此一个。

故此,薛怀安不敢走远,遂进了离百户所不远的德兴茶楼。

这茶楼是惠安最热闹的所在之一,正午时分,会请来戏子清唱。

薛怀安是个戏迷,虽然这小地方并没有什么太过高明的伶人,但偷闲听听也颇为惬意。

此时戏还没有开锣,薛怀安四下瞧瞧,一想自己还穿着官服,被人看到这时出现多有不妥,便选了一个最僻静隐蔽的角落,半躲半藏地坐了下来。

不知怎的,戏子迟迟来到,薛怀安顿觉无聊起来,开始习惯性地观察起茶楼里的三教九流。

最引他注目的,是一个坐在二楼雅座的年轻人:看相貌,似乎未及弱冠,严格说来还是个少年,可气质却很是持重,目光安静清冷,发束皂色方巾,身穿同色遥溃涑そ!�

出于锦衣卫的职业敏感,薛怀安喜欢对佩剑的人格外分析一下。

——衣服上的灰尘略有些明显,神色微带疲惫。大约是才赶了不少路。他这样猜测。

——身份嘛,打扮像个书生,书生中有好义气者,出门喜欢佩剑也不奇怪,可是,看那棕褐的肤色似乎常晒太阳,手指的关节粗大,仿佛也很有力,倒让人有些怀疑是个江湖人士了。他如此推断。

——眼睛时不时瞟一下茶楼门口,看样子是在等人。等等,手是半握拳的样子,肩部的线条也显得发紧,看来并不是很放松呢。薛怀安注意到这一点,忽然觉得越来越有意思了起来。

——为什么会这样呢?如果是江湖人的话,他在等敌人、仇家还是对手?都不像。如果是如此的话,他又显得有点儿过于放松。那么,究竟是在等什么人呢?

薛怀安正如此津津有味地研究着佩剑的年轻人,娇软清亮的清唱声悠然响起,原来是伶人开唱了。

豆蔻年华的伶人唱的是一段《西厢记》里红娘的唱词,薛怀安听了,猛然一个闪念,心道:哎呀呀,莫非这小子是在等心上人?难不成要与人私奔去也?

这念头让无聊的薛怀安原本无聊的精神顿时振奋起来,一时也忘了看戏,只顾着与那人一起盯住茶楼门口,等待着女主角的登场。

而初荷就是在这个时候,挎着一个蓝布大包袱,走进了德兴茶楼。

之所以挑选这里作为会面地点。只是因为初荷觉得,这里够热闹,而热闹的地方总是比僻静处更安全些。

她抬眼看向二楼雅座。

只见一身皂色的年轻人果然如往常一样比自己先到一步。两人的目光相遇。默契地互相点头示意,随即,初荷快步地走上楼去。

这细微的眼神交流被猫在一边偷看的薛怀安逮了个正着。他心头一紧,紧盯着初荷肩上的包袱,脑子里好一阵轰鸣,反反复复就只有“私奔”这两个斗大的字蹦来蹿去。

他只见初荷稳步走到佩剑少年的身旁落座,两人却一句话都不说,分明就是那种明明极其熟稔,却还要假装不认识的低劣表演。

就看初荷将包袱放在膝上,微微歪着头,佯装认真听戏的模样。这样坐了一会儿,她才缓缓将包袱递到身边的年轻人手中,稍侧过脸去,弯唇友善地对少年微笑了一下。

不知道是当时伶人正唱到让人脸红处,还是因为身侧少女如三月烟雨一样浅淡透明的笑容着实让人心跳,年轻人沉静得近乎严肃的脸上现出一抹一闪即逝的羞赧。

他快速接过包袱,利落地打开结,低头查验起来……

包袱中除去应约交货的火枪,那支额外的新型枪支显然出乎他的意料。

他转头去看初荷,满脸疑惑,略略贴近她的耳边,低声问:“多少钱?”

初荷的眼睛仍旧盯着唱戏的伶人,也不言语,只用手比了个八字。

年轻人明白那是八十两白银的意思,但这个数目已经超出了他所能决断的范围。

他眉头一蹙,正身坐好,摆出继续听戏的姿势,没有立刻答应。

初荷像一个老江湖一样,并不急于迫对方表态,也如一尊小小的不动佛那般,静坐着听戏,脸上看不出分毫情绪。

年轻人用宽大的袍袖掩盖住膝头装火枪的包袱,开始暗地里摆弄起那支新款火枪来,脸上同样是不露心绪的淡定。

好一会儿,他缓缓做出一个格外明显的点头姿势,以极低的声音说:“好,成交。”

初荷终究还是年幼,忍不住就带着些许得色地甜甜一笑,伸出藏在袖中的小手,做出收钱的姿势。

年轻人便也笑了,将一只袍袖挡在胸前,半掩着从怀里掏出几张银票,只用眼角一瞟,就算出数目,扣了一张揣回去,将余下的收在袖画里,隐蔽地递了过去。

薛怀安看到这里,已经按捺不住要跑上去抓人的冲动,额头上密密匝匝地布了一层细汗,心中愤愤地想:这两人根本就是在眉目传情!那个江湖小子将手用袖子掩着递过去,究竟是什么企图,难不成是去偷抓初荷的小手么?

可是一转念,他心里又不免觉得难过和迷惑起来,只觉得初荷背着自己决定了如此大事,难道是在自己这里受了什么委屈,竟然到了要丢下自己,跟着别人偷跑的地步?到底是没有给她吃好穿好,还是让她干的家务太多了?

正反反复复琢磨纠结着,薛怀安就见那年轻男子已经拿起包袱快步走下楼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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