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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娃娃 作者:春树-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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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艳。

  就是这样了。第二天早晨我不用6:30起床了,不用担心迟到了,不用做广播操了,不用下楼排队买饭,不用考试,不用开会,不用上机,不用……

  统统结束了。


5。一声不响地狂奔


  所有的美好都跟随着逝去了

  我喜欢冬天的风

  告诉我你需要的是坚强

  现在我走了我要走了

  我已经走了

  留下一群人在痛哭流涕

  就让你们去后悔吧!

  我走了!

  在我休学的这个冬天,我被介绍来到一家杂志社。以前我总是去玩。那个杂志社在五棵松附近的一个军队大院里。有时候我会在下午去,午后的阳光射在院子里的伟人雕像上,有种宽厚温暖的质感。我喜欢那里温暖而慵懒的气氛。当然,每个人都忙,除了我。

  办公室里的灯很亮很柔和,每个人都有一张半隔离的办公桌,我想,什么时候才会有属于我的一格?办公室有时人多,有时人少,我常常坐在左面最后一张桌子上,静静地呆着。在他们眼里我是个什么样的人我不知道,我根本不在乎,反正肯定不会是一个痛苦的人吧。你知道我是有多努力去微笑。事实上我一个人呆着的时候常常感到悲伤。我喜欢哭,常常从头哭到尾,就像80年代的传奇乐队The Smiths的歌迷一样,把时间用在喝茶、赏花、穿绒线毛衣、参观死去的诗人墓地上,然后他们哭泣着,想要去死。怪不得我喜欢红色和灰色。我常常沉溺于一种消沉的感觉,并在痛苦的冥想中获得了一种奇怪的欢愉感。他们有钱,有阅历,可以请朋友吃饭,身上涂着好闻的香水味,说话的声音很温柔。这就是我迷恋他们的原因。我想,我现在喜欢你们,就会做出喜欢你们的样子。我想我只是一个任性的孩子。但我喜欢这样。

  现在想想我那会儿简直疯了,我会在冬天的棉衣里面穿短袖的衬衣,只为了博得Y和Z的一句称赞:“还是春树年轻啊!”我便作天真状。

  Y和Z是一起去英国留学回来的朋友,Y其实已经不年轻了,他热爱摄影和足球,惟独对女人的兴趣不大,他留着长发,只有眼睛还像一匹马一样年轻。Z比他小几岁,我在办公室里经常看到他一边上网查资料一边给女人打电话用英语窃窃私语。

  办公室里还有一个女的,长头发。可能也是某个版的编辑,不过不知为什么她老看我不顺眼,跟我说话也爱搭不理的,可能觉得我幼稚吧,我也不喜欢她冬天还穿着“自由马”的长裙,还背一个小皮包。老气横秋。

  Y给他们拍照,每当我靠近他的时候,我都能闻到一股若有若无的香水味道。但我不知道他用的是什么牌子。

  骑车在无人的大街上,风已经不很凉了。我想念冬天。特别特别冷的冬天。我这个人怎么回事,冬天那么冷,我怕冷,我的长裤很瘦,根本套不下秋裤,但这个冬天我是和一群我喜欢的人一起度过的。我怀念冬天的雪地里帮Z买润喉片。在冬天走路来杂志社,我不感觉很冷。我曾想买几支花,我是那么地想送他们花,但我想我买不起。

  我一遍一遍地看到Z在电话中用柔和悦耳的英语和别人聊天,每当那时我就想堵住耳朵不想听到我根本听不懂的英文。

  春天似乎一转眼就到了。他们的工作开始紧张,常常外出采访,每次来都很少见到一面。我知道总有一天我会离开这里,会不再迷恋他们,这让我难过。我知道这一切都是无法抑制的,这更让我难过。

  我长久长久地坐在座位上,一动不动。有时候我会带一束花去,放在大雪碧瓶剪成的简易花瓶里。

  阳光从窗口射进来,窗子开着一点点,为了透空气。他们每个人都在忙,没有人有时间理我。我的青春在这空气中,在这巨大的房间和光亮中轻轻消磨。

  终于有一天,我看到了空空的房间。我想我要疯了,这桌子这椅子统统张着大嘴要把我噬掉。我是这么不受欢迎的。青春不过是一个年龄,他们不需要别人的年龄来告诉他们已经老去的事实。他们不需要一段压缩的年龄一支新鲜的伤口。

  我到他们的宿舍去找他们。Z一个人在,他告诉我Y在外面拍照片呢。

  我们坐在客厅看ChannlV。

  我看着杂志,悄悄看着他。他在用电话和人聊天,声音很低很温和,间杂着笑声,温柔且暧昧不堪。有时会低低地顺畅地说一大串英语,清泉流水般好听。那么骄傲。而这个夜晚,注定是要被我的感情和冲动搅得一塌糊涂。

  我梦游似的走进他和Y的卧室,看到大瓶的CK香水。哦,原来他们是用的CK。我闻到那迷人的香味。不知为什么突然变得暴怒起来。

  “你什么时候回家啊?已经快十点了,我明天还要上班,我想休息了。”

  我跺跺脚,百转千回说不出心事,我们之间是如此遥不可及。一瞬间我心里万念俱灰。这个世界果然是残忍的。我挣扎着走到他面前,把手放在他的肩上,他避开了。其实我是想坐在他的腿上。我愣了一下。“你以前受过什么伤害吗?”Z用研究的眼光着着我。

  “什么呀……”我想笑。

  他变得严肃起来,“你不真诚。”他说。

  我低下头。好吧!我不真诚。那就……去他的吧。我说我走了,他从凳子上起身送我,在门口时他笑嘻嘻地说:“你这个小流氓……你还挺疯狂的,你这个新新人类!”

  我看了他一眼,逃走了,有一种像粘稠的血液样的东西迅速充满了我的大脑。我跑起来都能听到那晃动的响声。那样飞快地奔跑啊奔跑。这是怎样一个世界!风像刀子一样猛灌到我的裤子和胸膛里,我一声不响地狂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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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爱河的深渊1。死蝴蝶


  又一个冬天过去了。每一个冬天都是一样寒冷,十四岁、十五岁……而现在是春天,刮沙尘暴的天气。

  那天下午我决定去一趟方舟书店,那儿有一个年轻的男店员叫白开水。我到那时发现他穿一件九寸钉的黑T恤,头发剪短了,显得人小了一圈儿。

  “嘿,谁来了,我说是谁来了,我们的春树大小姐今儿怎么有功夫大驾光临?”白开水看见我来了,热情地伸出胳膊,略显夸张地喊到。几个看书的人被他这一喊,抬头看了我一眼。一个我采访过的乐部主唱杰斯也在,还戴着他那副黑边眼镜,脚踏一双喷成黄色的战靴。

  他问我采访稿写得怎么样了,我说快写完了。然后我还给他上次向他借的那盘“死蝴蝶”乐队的小样。

  “怎么样?”他问。

  “还成。B面有些歌还不错。”我说。

  “是吗?”他露出不屑的笑容,“可他们技术也太差了。我都没有听完。第一首歌听了几句我就受不了了,都快死了,操,就这样还出小样呢?”

  我没理他。北京地下音乐圈里真是互贬成风。

  “他们就两个人吗?”我问。

  “啊,没贝司。”

  我打开磁带盒,看到他们的编制。

  “死蝴蝶”乐队

  吉他/主唱:G鼓:LCNTC

  上面还附有G的呼机号码。这两人用的都是英文名,这让我对他们的神秘面目有些不解。我半开玩笑地呼了“G”,在想这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呢?一会儿电话响了,白开水先接:“喂,你好,方舟。”然后和他聊了一会儿,戏谑地说有人说你的音乐不错啊。

  我在书店里走来走去。这家音乐书店其实很小,也就十几平米吧,但有许多前卫的书和杂志,书店外面是各个乐队贴的演出或招乐手的海报,半面墙的CD分别卖十五元和一百五十元不等,还有许多北京和外地乐队的小样,柜台兼卖欧美乐队T恤、贴纸,杂志。我拿了几份免费的《Bei Jing Scene》(《北京找乐》),和放在那儿的《阅读导刊》,给自己倒了一杯水,越来越像主人了。白开水不时接到电话,刚开头他总要小心翼翼毕恭毕敬地点头哈腰一下:“你好,方舟书店。”如果不是别人询问来书的情况,就肯定是他的各路朋友给他打的电话。那可就欢了,嬉笑怒骂这叫一个乐。记得白开水刚来时,整个一个刚进城的苦孩子,家还在胶东农村。现在他可好了,呆在书店里,接触的人多了,又都是乐手,他还和其中一些善侃的处得不错。所以有人没事就愿意去趟书店,聊聊天,找饭局之类的。还经常能听到这样的对话:

  “最近干嘛了?”

  “烦。呆着。原来还看演出,特累。现在不看了,又特无聊。唉,说白了,我这人就是不适合活着。”

  或者:“我为海子死!”

  “我也要卧轨!”

  ……

  我坐在那里,陷入了沉思,沉浸在一种莫名其妙无所谓的神情之中。时间一分一秒地流走。窗外刮着风,土黄色的沙尘席卷整个北京城。三月末,北京正陷入每年一季的沙尘暴中。而我们坐在屋里,暂时不必理会窗外糟糕的天气和许多烦心的事。我并不太在乎时间,我什么都不拥有,除了时间。半个小时以后G来到书店。

  “那天北京正刮着狂风,我本来打算买些吃的回家玩电脑的。”

  G说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并没有太注意,只看到一头绿头发,心想:又是一个朋克妞。他把我当成了杰斯的女朋友。

  G见到杰斯问了一下他关于小样的看法,杰斯说没怎么听。然后他们聊了一下关于演出的事。我听到G让杰斯帮他找演出,杰斯说没有贝司不成。两人好像就聊到这儿。

  我走过去问:“你就是死蝴蝶乐队的主唱吗?”

  “是。”

  “你们对乐队的贝司手有什么要求吗?”

  他盯着我的眼睛:“没要求。只要有共同的理想就行。”

  “让我当你们的贝司手吧。”我说。

  我就是这样认识了G,那天我让他陪我去到对面的街上买棒棒糖。但怎么也买不到樱桃味的,我连那个牌子是什么都忘了,只记得里面有泡泡糖,可以吹很大的泡泡。最后我试探性地买了两支,给他一支,他有些腼腆地说:“谢谢,不吃。”

  我给白开水和G看我去年回老家时照的照片。

  “照得不好啊,用傻瓜相机拍的。”我对他们说。

  照片上我的穿着红色的棉袄,头发是黑色的,在草垛边上和结了冰的河边上和我妹妹又叫又笑。

  G看着我的照片,笑着说:“怎么跟红高粱似的。”

  当天,他带我去看我们乐队的鼓手。鼓手上高三,他的学校就在附近。于是我们骑上车,他戴一副有些滑稽的黄色墨镜,我们七拐八拐地找到了鼓手的学校——铁路三中。那座学校有一幢古老的教学楼和大大的操场,操场上有人在打球。现在是三月,快到四月了,男孩子已穿上了短袖的白色球衫,学校里有种特殊的青草味儿。我把手插在兜里,有人向我们看过来,我知道是因为我绿色的头发和年轻的身体。

  我们没有找到鼓手,他已经放学回家了。他们很快就在长安街分别了。临走,我对他说会很快给他打电话。

  第二天我的电话本丢了,我找了半天,才找到一张G曾给我留电话的纸条。于是我拿起听筒播了一个电话。他在家,很快就有人接:“喂,我找G。”

  “我就是。”他听到一个年轻女孩的声音,“这电话就我一个人使,有人接就是我,没人接就是我不在。”

  “嗯,我叫春树,就是……”

  “你好。”

  开始总是别别扭扭加一丝甜蜜。我们聊了一会儿,他说已经等了半天我的电话了,我不好意思地告诉他我把电话本给弄丢了。我总是这样,丢三落四。


2。玻璃娃娃


  像梦一样消散

  从你的眼中,我看见了自己

  像梦一样消散,在我的梦中迷失踪迹

  任我再怎样追寻,也不可能寻得到

  我飞逝的梦呀,太过模糊

  纷杂而缭乱的梦中,我赤裸地站着

  在梦的心形盒子中,我疯狂地奔跑

  天色昏暗迷茫,心中莫名恐惧

  前方的玻璃楼梯

  可否全然破碎?

  全然破碎的心

  像梦一样消散……

  ——玻璃的诗

  清晨,我正在睡梦中,电话响了。一个陌生的声音问:“喂,这是春树家吗?”“我是。”我说。“我是死蝴蝶的鼓手。G告诉我你的电话,下午我和G去方舟,你也过来吧。”

  “好吧。”我说,“你现在在学校吗?我听到有人在旁边说话。”

  “课间,我在小卖部。”他说。

  我说:“对我说些热情的话吧。”

  对方沉默了一会儿,说:“好吧,我爱你,快点过来吧。”

  我笑了起来,“真好。下午见。”

  “对了,你叫什么?”我问。

  “玻璃。”

  挂了电话,我洗了把脸。看清现在的时间,十点半。

  我幻想他的样子,想起那天去学校找他时那种湿淋淋的感觉。但愿他是个头发很短,目光迷离,有一点呆,隐藏在自己幻觉后面起舞的男孩,穿着整洁的翻领的白色T恤衫。下午在方舟书店见到他和G时,我才发现他和我幻想得几乎完全一样。

  “你好春树。”他说你可以管我叫玻璃。我们班同学都这么叫我。他们说我是同性恋。我发现他有一张日本人的脸,他的眼神像玻璃(真正的玻璃!)一样透明无邪,或许,还有一丝玻璃般痴呆的感觉。不过并不明显。他的头发很短很柔顺,穿着干净的宝蓝色牛仔裤和长袖白色T恤。我在想这是怎么回事?我难道会有另一双眼睛,会预示地知道一些事情吗?

  我们在书店呆了大约一个钟头。他们抽了几支烟,玻璃说他正在上高三。他并不太爱说话,多数时间是在和G相互凝视和谈笑。她有些心情复杂地看着他们,想着他们不平凡的友谊(G告诉过她,他们很早就认识了)。我在那抽着烟,白开水不时和我贫两句,别别扭扭地坐着。玻璃友好地抚摸着我的脚腕,以表示对我沉默的无言理解。

  天很快暗了下来,我们骑到长安街,玻璃告别我们向前骑去。

  “玻璃喜欢我吗?”我有些忧心忡忡地问。

  G迅速地看了我一眼,有些惊讶地地说:“喜欢吧。”他安慰我说他那个人就那样,他的沉默是他的性格,以后慢慢接触就会互相了解。

  G有时候会陪我去华联的CK香水柜台,自从我知道那个杂志的两个男人是用CK香水的时候我就在心里暗暗发誓,总有一天我也会用这个牌子的。我总是请售货员小姐给我喷一点在身上。因为现在我还买不起。那个小姐后来就和我熟了,每次我们去时她都会主动地走过来,说“来了?”然后给我试用香水。我就带一身CK的味道回家。

  我给李岩打了一个电话,他说可以借给我一把贝司,让我周日去拿。那天我和G说好了约在百盛见。他穿一件古里古怪的白大褂,上面画着无政府主义的标识。我们还到楼上逛了一圈,看了一眼匡威新出的帆布鞋。我们赶到李岩那里时发现大家都在,包括李岩乐队的所有成员和张浩、曲元新。“这是我刚认识的一个朋友,G。”我向大家介绍G,李岩看他身上背着的琴,很关切地问他“也玩乐队吗”。G说他有一支乐队,现在在上高一等等。

  小海终于知道了我们谈恋爱的事。今天我和G去一个酒吧玩。李岩他们在那里唱歌。刚开始我和G分别坐在两只椅子上,四目相对,柔情脉脉,最后终于坐在了一起——他抱着我。中场休息时大家问我们现在是不是在交朋友,还说以后G要是欺负我他们就为我做主。嘻嘻哈哈说了好多,我敏感地看了一眼小海,他正低着头,灯光照在他脸上,形成一片精致的阴影。他发现我在看着他,脸上攸地浮起一个笑容。

  今天在台上弹琴时他一直低着头,他的寂寞的长发,干净的牛仔裤,匡威鞋子,都像是在无言地诉说着什么。我开始在G的怀抱里坐立不安。我想问小海,你在想什么?你爱我吗?为什么总是不表达?为什么压抑自己?我感到自己是那么地爱他,以致于不愿意让他难过。我在这样幸福与痛苦中挣扎,大脑像被雷电击中一样,我被这种爱和欲望的情感所折服了。我在小海走近吧台喝矿泉水时走近他:“我们是一辈子的好朋友。”他很快地反应过来:“当然了。还有G。”

  我仿佛已认识他很久了,而他的面容就像浸在水中一样美丽模糊,他的举止永远是温和而不过分的,有着欧洲绅士般优雅的暧昧。很难形容那种感觉,小海对我很关心但并不亲切,确切地说他的性格中有一种东西使他想和任何人隔离。怎么说呢,他的身上有一种混和的冰水一般的气质,冰凉是冰凉的,却有水一般的温柔。有时我很想和他接近,像对亲密的朋友一样,善感并有同情心的医生一样,我爱他,崇拜他,但总有一种东西把我从他身边推走,尽管他并没有明确表现过什么,要不然,我会多么热情地喜欢他!

  他爱我,是的,他爱我,那偶尔流露出的热切的眼神,那温和体贴的话语,以前我们在酒吧玩得太晚后,他经常邀请我住在他家里,那是一幢大大的三居室,他的父母住在同一座楼的楼上,偶尔才到楼下去,所以那里就显得很自由迷人。我有时住大屋,有时睡在他的房间的单人床上,金鱼缸里的金鱼在“咕咕”地吐气,空调在散发着甜蜜地“嗡嗡”声,小海会对我说“早点儿睡吧。”第二天再用自行车把我带到地铁站坐车。

  惟一的一次,我们聊到他以前的女朋友的话题上,他说女孩应该陪,而他却因为练琴而没有时间。和女孩分手后,他也很后悔,但……

  “你知道该怎么珍惜吗?”他以少有的姿态问我。

  窗外的天色已变得昏黄,从窗口垂下绿色的藤蔓,暗红色的垂地窗帘伴随着微风慢慢晃动,我闻着窗外潮湿的气味,说:“我记得我曾看过一本漫画,里面有一句话说:只要活着,就可以见面,可以说‘我爱你’,所以我们要认真生活。”

  “……其实,分手,也许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爱得不够。”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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