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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匠情挑Fingersmith (上)-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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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要嫁人了,然后将在恐惧中死去。马上,就不会有人爱她了,再也不会有了。
  我看到绅士望着她,牧师抱着书咳嗽起来。他已经照例询问过,在场是否有哪位有充足理由说明他面前这对男女不可成婚;他眼睛翻上去,看着自己的眉毛,等了一秒钟,教堂里静悄悄的。我屏住呼吸,什么都没说。
  于是他继续主持仪式,他望着莫德和绅士,跟他们问了同样的问题,说什么,到面对上帝裁判的那一天,他们得屏弃心中所有秘密;那么最好现在就放下这些秘密,并且接受这些秘密。
  又是一阵静默。
  他转向绅士。“你会,”他一股脑儿地说道——“你会一生都拥有她,尊敬她吗?”
  “我会的。”绅士说道。
  牧师点头,又面朝莫德,问了同样的话,她稍事犹豫,然后开口。
  “我会的。”她说道。
  这时绅士的背影看上去轻松点了。牧师从衣领里抻抻脖子,又清清喉咙。
  “由谁把新娘交给新郎?”他说道。
  我坐着没动,直到绅士转过来看我,他头偏一下,我走上前,站在莫德旁边,他们教我该怎么样抓着她的手,再把她的手放到绅士手里。我觉得叫克里姆太太干这个,实在比什么都强。她没戴手套,手指僵硬冰冷,象是用蜡做的。绅士握着她的手,说了一遍牧师念给他的话;然后莫德握着他的手,说了同样一番话。
  她声音很轻很细,好象一阵烟雾,在黑暗中扶摇直上,消失得无影无踪。
  然后绅士拿出一枚戒指,他又抓起她的手,把戒指套在她手指上,其间一直在重复着牧师的话,他会尊敬她,给她他的所有。那戒指戴在她手上,看起来有点怪。烛光下那戒指似乎是金的,可是——后来我看到它——那是假的。
  那是个假戒指,假的不能再假了。
  牧师又念了一段祷文,然后抬起手,闭上眼。“上帝已让这对新人结合,”他说道,“没人能将他们分开。”
  诸如此类的话。
  他们就结婚了。
  绅士吻她,她站在那里摇摆着,仿佛头晕似的。克里姆太太低声说道,“她不懂自己干了什么,看看她吧。过一会儿她就会明白了——象他那样的壮汉,嘿嘿。”
  我没转头去看她。如果我转过头去,我会揍她的。
  牧师合上《圣经》,带我们从祭坛走到他们结婚登记的房间。在这里,绅士写下了他的名字,莫德——她现在是瑞富斯太太了——写下了她的名字;克里姆太太和我把名字写在他们名字下面。绅士教过我怎么写“史密斯”;可尽管如此,我写起来还是笨手笨脚的,我感到羞耻——羞耻,为这个名字!这房间很黑,味道闻起来很潮湿,房梁上有什么东西在呼扇着——可能是鸟,可能是蝙蝠。
  我看到莫德盯着那些黑影,好象生怕那些东西会突然掉下来。

绅士拽住她的胳膊,带她走出教堂。这时,天上云彩遮住了月亮,夜更黑了。牧师我们一一握手,再朝莫德鞠了一躬;然后他就走了。他走的很快,边走边脱掉了袍子,他袍子下的衣服是黑色的——看上去好象是他把自己当成烛光扑灭了。克里姆太太领我们去她的农舍。她提着灯笼,我们走在她后面,磕磕绊绊地跟着:她的门太矮了,绅士在门框上磕掉了帽子。她带我们走上一段歪歪扭扭的楼梯,那楼梯太窄了,我们的裙子差点过不去。然后走到楼梯平台上,平台只有碗橱那么大点地方,我们就挤在那儿待了一会儿,莫德的斗篷边儿靠在灯笼罩子上,被烤焦了。
  那儿有两扇紧闭的门,分别是两间小卧室。第一间卧室里有个单人稻草床垫,放在架子上,那是给我睡的。第二间里有个大点的床,一把带扶手的椅子和一个衣柜,那是给绅士和莫德准备的。她走进去,站在那里,眼睛看着地板,房间里只点了一支蜡烛。她的包袱放在床边。我走过去,把她的东西一件一件拿出来,再放到衣柜里。克里姆太太说道,“多好的亚麻布料啊!”——她在门外瞧着呢。绅士跟她站在一起,看上去有点古怪。
  他说道,“好了,我到楼下抽支烟。苏,你会把这里收拾的舒舒服服吧?”
  我没回答。他和克里姆太太下去了,他俩的脚步声象雷声一样响,房门、地板和弯弯曲曲的楼梯都在震动。我听到他走到外面,划着一根火柴。
  我看着莫德,她手里还抓着那束干花。她朝我走了一步,很快地说道,“如果等下我喊你,你会过来吗?”
  我拿过她手里的花,又帮她解下斗篷。我说道,“别这么想;那事儿一分钟就结束了。”
  她右手紧紧抓住我手腕,手上还戴着手套。她说道,“听我说,我想你这样做。别管他干了些什么,如果我喊你,你就过来,快说你会过来。你过来我会给你钱的。”
  她声音有点奇怪,她手指颤抖着,可还是用力抓着我。我说道,“你的药呢?瞧,这里有水,你可以吃几片药,药片能帮你入睡。”
  “睡觉?”她说道。她笑起来,深吸了一口气。“你以为在我的新婚之夜,我会想睡觉?”
  她推开了我的手。我站到她背后,开始给她脱衣裳。当我取掉她的裙子和胸衣,我转过来,小声说道,“你最好用一下夜壶,最好再洗洗腿,在他上来之前。”
  我觉得她在发抖。我没看她,不过我听到水的声音。然后我给她梳头。这里没有镜子,她不能站到镜子跟前照自己了。她上床时,看了看她那一侧床边,那边没有桌子,没有盒子,没有小画像,没有光亮——我看到她象盲人一样探出手。
  这时,农舍门关上了,她缩在床上,抓着毯子,把毯子拽到胸前。她的面庞好象被白色枕头衬得有点暗;然而我知道,她脸色是苍白的。我们听到绅士和克里姆太太在楼下房间讲话。他们的声音很清晰。地板上有些缝隙,还有微光从这些缝隙里透过来。我看着莫德。她看到我的目光。她眼睛漆黑,却象玻璃似的闪着光。
  当她见我把头别过去时,以耳语的声音说道,“你还是要把脸转过去吗?”
  于是我头又转过来。我忍不住,尽管她的脸色很可怕,
  绅士还在说话。一阵清风潜入房间,烛光摇弋起来。我颤抖着。她仍旧凝视着我的眼睛。然后她又开口了。
  “过来。”她说道。
  我摇摇头。她又说了一遍。我又摇摇头——可我还是走过去了——轻轻走过咯吱作响的地板,走向她。她伸出胳膊,捧过我的脸,开始吻我。她吻着我,用她香甜的嘴唇,混合着她咸咸的泪;我忍不住,只有回应她的吻——这时,我感觉我胸腔里的心,象冰块一样,被她唇上的热力融成了水。
  她手放在我头上,用力把我按向她的唇;她抓住我的手,先放在她胸脯上,又滑进毯子里,放在她两腿间。
  她握着我的手指,直到手指都要烧起来了。
  这个吻在我身体里唤起的畅快和甜蜜,变成了一种惊恐,或者说惊慌。我推开她,收回我的手,“你不想这样了吗?”她跟我一起坐起来,轻轻地说道。“为了今晚,你以前不是这样做过吗?现在,你丢下我,让我一个人面对他,你就不能让我带着你的吻,你的抚摸,好让我忍受他的亲近吗?别走!”她又抓住我。“上一次你走了,你说我梦到你,我现在没做梦,我希望我是在梦里!上帝知道,上帝知道,我希望我是在做梦,醒来发现我又在布莱尔了!”
她的手指从我胳膊上滑落下来,她倒下去,跌到枕头上;我呆立着,手不知该怎么放,为她的样子,她的言语,她忽然升高的声音而害怕;我怕她会尖叫,或者昏过去——我害怕,上帝惩罚我吧!她会哭出来,哭声会被绅士或者克里姆太太听到,他们就会知道我吻过她。
  “嘘!嘘!”我说道,“你现在跟他结婚了。你不一样了,你是个妻子,你得——”
  我忽然停住,她抬起头。楼下的灯光被拿起来了,在移动着。
  绅士的靴子声又在窄窄的楼梯上响起来。我听到他放慢了脚步,在门口犹豫着,也许他在犹豫是不是该敲门,就象他在布莱尔敲门那样。最后他用指头慢慢拨开门闩,走了进来。
  “你弄好了吗?”他说道。
  他带进来一股夜晚的寒冷。我没说话,没跟他说,也没跟她说。我没看她的脸。我回到自己的房间。黑暗中,我穿着斗篷和裙子,和衣躺下,抓过枕头盖住脑袋。夜里每次醒来,我都能听到,面庞下面的稻草垫里,小东西的爬行声。
  第二天清晨,绅士来到我房间。他穿着衬衫走进来。
  “她想要你帮她更衣。”他说道。
  他下楼吃早餐。他们给莫德端上来一个托盘,托盘上放着个盘子,盘子里有鸡蛋和一个腰子,她碰也没碰一下。她一动不动地坐在窗边,坐在那把带扶手的椅子里。
  她面颊光滑,而眼圈发黑,手上没戴手套。黄澄澄的戒指闪着光。
  她看看我,她用一种轻柔,怪异,茫然的眼神,看着盘子里的鸡蛋,窗外景物,还有我举到她头上的裙子;我跟她说话,问她一些零碎的事儿,她听着,迟疑着,然后回应我,她眨着眼,仿佛这些问题和回答——她喉咙里挤出来的回答——都一样令人惊异,一样古怪。
  我给她穿好衣服,她又坐回窗边。她手腕朝上弯着,手抬着,指头竖起来,仿佛手放在裙子那柔软的布料上也会伤着她的指头。
  她侧着脑袋,我觉得她是想听到布莱尔的钟声。可她一句也没提到她舅舅,还有她过去的生活。
  我把她的夜壶端出去,倒在屋后的厕所里。在楼梯底下,克里姆太太走过来,胳膊上搭了条床单。她说道,“瑞富斯先生说他们的床单要换一下。”
  她那样子,似乎是想跟我使个眼色。我看到她有这个意思,就没再看着她。我都忘了还有这回事。我慢慢走上楼,克里姆太太跟在我后面,她的呼吸沉重起来。她给莫德行了个屈膝礼,然后走到床边,掀开毯子。床上有几处小块黑色血迹,床单凌乱。她站在床边望着那些血迹,然后扭头看看我的眼睛——眼神仿佛在说,“瞧,简直难以置信,自由恋爱的婚姻!”
  莫德坐在那儿,眼睛盯着窗户。楼下房间传来绅士的餐刀切到盘子的声音。克里姆太太掀起床单,想看看血迹有没有染到床垫上:没染上,这让她松了一口气。
  我帮她换了床单,看着她走到门口。她又行了个屈膝礼,然后她看到莫德古怪温柔的眼神。
  “她受累了,是吧?”她低声说道。“或者是想她妈妈了?”
  刚开始我没说话,后来我想起我们的计划,接下来还要办些什么事。我恨恨地思忖道,快点吧,计划进行得越快越好。
  我跟克里姆太太关上门,一起站在小楼梯平台上,我轻轻地说道,“也不是受累了,是出毛病了,脑袋里。瑞富斯先生太宠爱她了,他听不得半点闲言碎语——他带她来这个安静地方,是希望乡下空气能让她平静下来。”
  “平静下来?”她闻言说道。“你的意思是——?天啊,她不会发作起来——把猪都赶出来——放把火,把这里烧掉吧?”
  “不是的,不是的,”我说道。“她就是——就是脑子里想的太多了。”
  “可怜的太太,”克里姆太太说道。可我知道她在想什么。她没算计到要在这农舍里接待一个疯女人。每次端托盘上来,她都要偷着斜眼看莫德,飞快一瞥就不再看她了,似乎害怕莫德扑上来咬她。
  “她不喜欢我。”莫德有两三次看到她这样之后说道。我咽了下唾沫说道,“不喜欢你?你怎么会这么想?她为什么不喜欢你?”
  “我说不出,”她轻轻地答道,眼帘低垂,看着自己的手。
  
  后来绅士也听她说起这话;他把我带到我的房间。“干的好,”他说道。“就让克里姆太太怕她,让她怕克里姆太太,虽然表面上看不出——非常好。到请医生来的时候,这就对我们有帮助了。”

又过了一个星期,他才去请医生。我觉得那是我这辈子里过得最难受的一个星期。他跟莫德说他们只待一天;可次日清晨,他望着她说道,“莫德,你脸色多苍白啊!我想你大概不舒服吧。我想我们应该多待一段时间,直到你的精神又回到你身上来。”
  “多待一段时间?”她说道,她的声音发闷。“可我们就不能到你伦敦的宅子去吗?”
  “我真的觉得你状况不够好。”
  “不好?可是,我很好——你问问苏就知道了,苏,你能告诉瑞富斯先生我身体有多好吗?”
  她坐在那儿颤栗着。我没说话。“就多待一两天,”绅士说道。“等你休养好了,等你平静下来。也许,如果你能多在床上静养——?”
  她开始哭泣了。他走到她身边,令她抖的更厉害,哭得更厉害了。
  他说道,“噢,莫德,看到你这样我的心也在哭泣啊,如果我发现这对你身体有好处,那我当然会立即带你去伦敦——我会让你在我怀里——你以为我不会吗?可现在你看看你自己,你还能跟我说你很好吗?”
  “我也不知道,”她说道。“这里太古怪了,我担心,理查德——”
  “那伦敦不是更古怪吗?伦敦更嘈杂、更拥挤、更黑暗,那你到了伦敦不是得更害怕了?哦,别这样,这是让你休养的地方,在这儿你有克里姆太太服侍,她会让你过得很舒适——”
  “克里姆太太讨厌我。”
  “讨厌你?噢,莫德。现在你变的有点傻气了;我应该说非常遗憾,觉得你傻气。苏也会觉得遗憾——不是吗?苏?”
  我不想回答。
  “当然她会的。”他说道,蓝色的眼睛紧盯着我。莫德也望着我,然后她目光转开了。
  绅士双手抱着她的头,亲了亲她的额头。
  “现在呢,”他说道。“我们不要再争了,我们多待一天——就一天,直到你脸上的苍白消失,直到你的眼睛再次明亮起来!”
  到第二天,他又说了同样一番话。第四天上,他对她凶起来——说她似乎是有意要让他失望,有意让他等着,而他只是渴望把他的新娘带回切尔西;然后到第五天,他把她抱在怀里,都快哭出来了,他说他爱她。
  
  这之后,她没问他们还要在这儿待多久。她的脸色没有红润起来。她的目光还是暗淡的,绅士吩咐克里姆太太给她做点有营养的东西,结果她端上来更多的鸡蛋,腰子,猪肝,油腻的熏肉和猪血。
  猪肉让房间里闻起来酸酸的。莫德一样也吃不下。倒是我把它们吃了——因为总得有人吃掉这些东西。我吃的,她就坐在窗边望着外面,抻着双手,转着手指上的戒指,要么拽过一绺头发挂在嘴唇上。
  她的头发跟眼睛一样暗淡无光。她不让我给她梳头,她说梳子刮头皮令她受不了。她一直穿着从布莱尔来时穿的那件裙子,裙子后面都是泥。她最好的一条裙子是丝绸的——她给了我。她说道,“我为什么要在这里穿这条裙子?我更愿意看你穿这条裙子。你还是穿上吧,总比放在衣柜里好。”
  我们的手在丝绸裙子下面碰到了,我们吓了一跳,赶紧站开。初夜之后,她再没试着吻过我。
  
  我接过裙子。坐在那儿放开裙子的腰身,这有助于消磨掉那些令人烦恼的时光;她似乎乐于见到我缝那条裙子。我缝好裙子,穿在身上,站到她面前。她表情怪怪的。“你多好看啊!”她说到,血色涌到脸上。“裙子的颜色同你眼睛、头发的颜色很相衬,我就知道会很相衬的。现在你多漂亮啊——不是吗?我太不起眼了——你不觉得吗?”
  我从克里姆太太那里帮她要了个小镜子。她用颤抖的手拿起镜子,走过来,在我们面前举起来。我想起那次她在她的房间里帮我穿衣裳,还说我们是姐妹;那会儿她看起来多开心,傻乎乎的,气色多好。她那会儿喜欢站在镜子跟前,让自己看起来漂亮点,为了绅士。这时——我看到!我看到,她绝望的目光中另有深意!她现在乐于见到自己变得蓬头垢面,她以为这样他就不想要她了。
  我跟她说过,无论怎样他都会想要她。
  
  现在,我并不知道他对她做了些什么。如果不是必须,我就不跟他讲话。我把该做的都做了,不过做这些事时,我完全处于一种深深的、令人痛苦的恍惚中,我逃避着思考和感觉——我情绪很低落,简直象她一样低落

而绅士,凭良心说,他似乎忙于自己的算计。他就是过来亲一下她,或者吓唬她,每天待一会儿;其余时间,他待在克里姆太太的客厅里,抽烟——烟雾从地板冒上来,跟肉酸味,夜壶味和床单味混做一处。
  有一两次,他骑马出去。他去打听李先生的消息——却只听说,布莱尔好象出了什么乱子,没人知道究竟是什么事儿。
  晚上,他会站在房后篱笆旁,盯着黑猪看,要么在小道儿或教堂门口空地上走一会。不过,他的走路姿势,似乎知道我们在看着他——他没有象过去那样装腔作势的伸懒腰,抽香烟,而是急匆匆扯着腿迈步,仿佛忍受不了我们目光烙在他背上的感觉。
  到晚上,我会帮她更衣,然后他过来了,我就走开,回房间独自躺下,头埋在枕头和悉瑟作响的床垫之间。
  我敢说他跟她只做了一次。我估计他担心她怀孩子了。可我觉得,他应该喜欢她干点别的,现在他已经知道,她的双手有多光洁,她的胸脯有多柔软,她的嘴唇有多温暖多光滑。
  每天清早,我走进她的房间,她似乎都比前一晚更苍白,更消瘦,也更茫然;他不太看我的眼睛,他拔着胡子,堂皇作派荡然无存。
  他至少明白他在干一桩多么可怕的事,这个该死的恶棍。
  最后,他找来了医生。
  我听到他在克里姆太太的客厅里写信。医生是他认识的,我敢肯定他以前就被蒙骗过,也许就是在女士用药方面,他喜欢疯人院之类的事,因为这样更稳妥。然而对于我们来说,蒙骗他就是为了安全
  此外,这个故事太真实,还有克里姆太太可以佐证。莫德涉世未深,莫德命里注定要死去,一直以来她就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她好象爱着绅士,他也爱着她;可他们结婚还不到一个小时,她就开始变得行为异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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