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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匠情挑Fingersmith (上)-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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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往盒子里塞了些纸,塞得紧紧的。其中一个盒子里——那个重的,得我提着——装着我擦过的珠宝。我用亚麻布包好盒子,防止晃荡,也让它们看上去不惹眼。我还在里面装了一只她的手套——一只白色小山羊皮手套,带着珍珠钮儿。她曾经戴过这只手套,后来以为这手套丢了。我想留着它,好让自己想起她。我想我的心破成两半儿了。

这时她从她舅舅那儿回来了。她绞着双手,“噢,”她说道。“真头疼!我以为今晚他要一直留着我!”
  我猜到她回来会这样;我从魏先生那儿给她搞了点酒,帮她壮胆。我叫她坐下,酒倒出来一点,手绢蘸着酒,擦擦她的太阳穴。酒把手绢变成粉红色,象朵玫瑰,她太阳穴上我擦过的地方变成了深红色。她脸庞冰冷,眼皮盍动。当她睁开眼时,我从她身边走开了。
  “谢谢你,”她轻轻地说道,她眼神非常温柔。
  她喝了不少酒。这酒不错,我把她喝剩下的都喝干净了,酒一下肚,就象火一样烧起来了。
  “现在,”我说道。“你得把衣裳换了。”她穿着晚餐的衣裳。我拿出她的裙子。“可我们不能穿裙衬了。”
  因为没时间换裙衬。没有裙衬,她的短裙最后变成了长裙,她好象也比以前苗条了。她瘦了。我给她穿上一双结实的靴子。然后给她看看包袱,摸了摸,摇了摇头。
  “你都办妥了,”她说道。“没有你,我肯定想不到这么周全,我肯定一样也做不了。”
  她看着我的眼睛,眼神里尽是感激和忧伤。上帝知道我是什么样的表情。我把脸别过去。
  又传来一阵钟声,九点半了。她说道:“还有三个小时,他才来。
  我听到她又用同样慢吞吞的声音,闪烁其词地说了一句,“三个星期。”
  我们把灯提到她的客厅里,站在窗前。我们看不到河边,不过我们眺望着花园的围墙,想着墙那边的河水,冰冷沉静,象我们一样等待着。我们站了一个钟头,几乎一句话没说。
  有时她会发抖。“你冷吗?”我见状会问道。可她不冷。到后来,等待让我烦躁不安,几乎要泄露我的心事了。我觉得我不应该那样收拾她的包袱,我觉得我应该丢下她的亚麻布,她的珠宝,还有那只白手套。我清楚,我已经把手套收好了;可我变的象她一样,坐立不安,象只跳蚤。
  我走进她的卧室,打开包袱,留她一个人在窗边。我把裙子和亚麻布都拿出来,重新收拾。这时,我抻一个带扣上的带子,带子抻断了。我找了根针,开始缝带子,针脚缝得粗大杂乱。
  然后,我听见莫德房门的开门声。
  我的心猛力地跳了一下。我赶紧把包袱放到看不见的地方——床边阴影里,站起来侧耳倾听。什么声音也没有。我走到客厅门口,瞅瞅里面。窗帘拉开了,月光照进来;可房间是空的,莫德不在。
  她的房门虚掩着,我蹑手蹑脚走过去,从门缝里瞄着走廊。我觉得在这所房子寻常的咯吱声和滴答声之外,还有别的声音——或者,是远处某扇门的开门关门声,不过我也不确定。我小声叫出来。“莫德小姐!”——可在布莱尔,即便是这么小的声音,听上去也很大声,我觉得这静默令我耳朵紧张,我用力看着黑暗,在走廊里走了几步,又停下来侧耳倾听。
  我双手紧紧握在一起,心里难以言表的紧张,同时,说实话,我也很不高兴——,因为这么晚了,不打招呼,一句话也没说,人就不知到哪里去了,这不象她。
  十一点半的钟声响起时,我又小声喊了一回,在走廊里又走了一两步。可这时我的脚给一块地毯绊住,险些摔倒。莫德可以不用蜡烛走来走去,她对这里了如指掌。我可不敢去找她。设想一下,如果我摸黑转错了弯可怎么办?那我就再也找不到回来的路了。
  所以我只好等着,一分一秒地数着。我回到卧室,搬出包袱。然后我站在窗边。天上一轮满月把夜晚照的分外明亮。草坪在房子前面伸展,一直伸展到围墙边,围墙外面就是那条河。
  绅士在河上的某个地方,我望着外面的时候,他正朝这边来。他会等多久?最后,正当我烦躁不已浑身冒汗的时候,时钟敲响了十二点。我站在那儿,一下下钟声传来,我身子跟着一下下战栗着。最后一响余音未消,回音袅袅。

我思忖道,“时间到了。”——这么想的时候,我听见莫德靴子轻轻的声音,她到了门口,黑暗里她脸色格外苍白,呼吸象猫一样急促。
  “原谅我,苏,”她说道。“我去了我舅舅的书房。我想再最后一次看看那儿。可非得等他睡熟了,我才出得来。”她颤抖着。我望着她,把她的苍白,瘦弱,沉静,从这黑暗的一幕幕中抽离出来,刻画在心底。
  “不要紧,”我说道。“不过,我们得快点了,过来,快!”
  我给她披上斗篷,又系紧我自己的斗篷。她打量着周围,打量着她将要抛下的一切。她的牙开始得得打战,我让她拎着最轻的包袱,然后走到她面前,一个手指竖到她嘴唇上。
  “现在,镇静。”我说道。
  本来我已经灵魂出壳了,此刻又忽然冷静下来。我想起妈妈,在他们抓住她之前,为了讨生活,她必须光顾的那些黑暗的、静悄悄的房子。我血里的罪恶涌出来,象酒一样。
  我们从仆人楼梯走下来。此前,我曾小心翼翼地在这楼梯上走上走下,留意着那些踩上去特别响的的阶梯;现在,我拉着她的手,盯着她的落脚处,带她越过那些阶梯。
  走到通往厨房和斯黛尔太太的餐具室的过道头上,我让她停下来等着,竖起耳朵听动静。她还拉着我的手。一只老鼠沿墙跟儿快速爬过;再没其他动静了,地上铺着厚厚的地毯,让我们走起来悄无声息。只有我们裙子悉悉嗦嗦的声音。
  通往院子的门用钥匙锁起来了,可那钥匙就留在门上。我先把钥匙拔下来,在上面抹了点牛油,再插进锁眼转动起来,开锁开门;然后,我又往门上边和下边的锁舌上抹了些牛油。牛油是我从凯克布莱德太太的碗橱里拿的。碗橱里还有她从屠户家伙计那儿搞来的六便士!莫德见我往锁上抹牛油,大吃一惊。我轻轻地说道,“这样方便些,如果我们走其他路,就没那么容易了。”
  这时我冲她睒睒眼。这是对自己做的活儿的得意,就这会儿,我真心地希望,这事儿难办点。我舔干净指头上的牛油,肩膀顶着门,把门严丝合缝地顶进门框:然后,钥匙无声无息地转动,锁舌滑入锁框,轻柔地如同婴儿被放进摇篮里。
  外面空气寒冷清爽。月光在围墙边上投下大片阴影,这令我们感激不尽。我们沿着院墙,拣着墙边最黑的地方,轻巧而迅速地折来折去,然后飞快地从草坪一角跑过去,跑到草坪那边的篱笆和树林边。她又抓起我的手,由我给她带路。
 

作者:翻两番 回复日期:2006…8…1 23:36:40    
  有那么一瞬,我感到她在犹豫,我回过头,看到她神色古怪地望着李宅,脸上好象有点惊恐,又带着一丝微笑。李宅窗户里没有灯火,也没人。这房子看上去平淡无奇,象是某出戏里的房子。我由着她站了将近一分钟,然后拽拽她的手。
  “现在你得走了。”我说道。
  她转过头来,再不看了。我们快步走向花园的围墙,然后顺墙边一条潮湿曲折的小路一直走。树枝把我们斗篷挂出了毛,挂断的枝条要么掉到草地里,要么挂在我们面前;还有蜘蛛网,细如须发,闪着光,象玻璃拉成的丝,我们撕破这些网走过去。那声音真可怕。我们气喘得越来越重,走了这么长的路,我都觉得我们走过了围墙上那扇门。可这时,脚下的小路变的清楚起来,那扇拱门忽然出现在眼前,被月光照的清晰明亮。莫德走到我前面,拿出她的钥匙打开门,我们穿过去,然后在身后把门紧紧带上。
  现在我们走到花园外面来了,我的呼吸轻松了点。我们放下包袱,静静地站在围墙阴影的黑暗里。月光照耀着远处河岸边的芦苇,勾勒出芦苇叶长矛一样的影子,带着可怕的尖儿。
  河面几乎是白色的,这会儿只能听见水流声和几声鸟叫;又传来鱼在水里翻腾跳跃的声音。绅士人连影儿也没看到,我们比计划时间提前到了。我竖起耳朵听动静,什么都没听到。我望着夜空,望着点点繁星。星星多得有点不正常。然后我望着莫德。
  她手拽着斗篷捂住脸,而当她看到我转过来时,伸手拉住我的手。她拉着我的手,不是要我给她带路,不是想取暖,就是想拉着它,因为那是我的手。
  一颗流星划过夜空,我们不约而同地扭头望着它。
  “运气来了。”我说道。
  这时布莱尔的钟声响起来,十二点半了——钟声穿过花园,清晰地传过来。我觉得清爽的空气使这钟声听起来颇为凄厉。钟声回响萦绕在耳边,持续了一秒钟;这时又传来一个很轻的声音——我们听见了,赶紧分开——那是船桨小心翼翼划水时,流水打在船桨上的声音。
  在银色河水的转弯处隐隐约约一艘船过来了。我看得出船浆起落,还有水面上粼粼月光;这时船浆高高荡起来,停在那里。小船朝芦苇这边漂过来,然后绅士从船上站起来时,船身又晃了一下。他看不到我们,我们等在围墙的阴影里。他看不到我们;不过先走上前的可不是我,是莫德。她踉跄地走到水边,然后接过他扔过来的一卷绳子,以一己之力牵引着船,直到船停稳了。
  我不记得绅士有没有说话。我相信绅士没正眼看我,除了有一次,他帮莫德越过那座古老的栈桥后,朝我伸出手,跟刚才帮她一样帮我跳过那些腐朽的木板。我觉得我们悄无声息做这一切。我发觉小船很窄,我们坐下来时,裙子都鼓起来了——因为,当绅士划起船浆,要调转船头时,船又晃起来,突然间我恐惧起来,我怕船翻了,我想象着河水涌进来,淹没这些虔诚的信徒和虚情假意,把我们都卷到水底。而莫德镇定地坐着。我看见绅士仔细打量着她。可还是没人开口说话。
  只花了一会儿工夫,我们就上路了。船划得很快,顺流而下。船行出去一分钟,河水还沿着花园围墙流淌着;我们经过了上次我看到他吻她手的地方,然后蜿蜒的围墙就到了尽头。取而代之的是黑黢黢的一行树木。
  莫德坐在那儿,眼睛盯着膝盖,眼神空茫。我们走的十分小心。夜晚非常安静。绅士划着船,尽可能地把船划在河岸边的黑影里:只有时不时,树木稀疏了,我们才会划到月光下。不过周围也没人,也不会有人看到我们。河边的房子都关门闭户,黑灯瞎火的。
  这时,河面变宽了,河中央出现了几个小岛,岛上停着些驳船,放养着马匹,绅士不划了,让船在寂静中滑行;还是没人听到我们经过,也没人跑过来看一眼。河道又变窄了,我们继续行进。这之后,再没看到房子,也再没碰到船只了。周围只有黑暗,零零落落的月光,船浆吱吱咯咯,绅士的手起起落落,他胡须之上惨白的面颊。我们在水上没走多远。划到离布莱尔二哩远,他就把船停到岸边,那就是他来的地方。他在那儿留了一匹马,马背上系着一个女用马鞍。他把我们从船上接下来,扶莫德坐到马背上,再把她的包袱拴在旁边。他说道,“我们还要走一哩路,怎么样,莫德?”她没作声。“你得勇敢点,我们就快成了。”
  然后他望着我,点点头。我们出发了——他牵着马缰绳走在前面,莫德浑身僵硬地坐在马鞍上,我跟在后面。我们什么人都没碰到。
  我又抬眼仰望星空。你在家里永远看不到如此明亮的星星,如此黝黑清澈的夜空。
马蹄上没钉马蹄铁,走在泥地里,马蹄声沉闷迟钝。

我们走的很慢——我觉得是为了莫德,慢点儿她就不会太颠簸,太难受。可她看上去还是不舒服;当我们到达他找好的地方时——那儿有两三座歪歪倒倒的农舍,一座昏暗的大教堂——她看上去比刚才更不舒服了。一只狗跑过来,汪汪叫着。绅士踢了狗一脚,狗狂吠起来。他带我们走向那座离教堂最近的农舍,农舍门开着,一个男人走出来,后面跟着一个女人,手里提着灯笼。他们一直在等我们。那个女的就是给我们准备房间的:她打着哈欠,打哈欠时还伸着脖子,想好好看看莫德。她朝绅士行了个屈膝礼。
  那个男的是牧师,教区牧师——随便你怎么称呼他吧。他鞠了一躬。他身穿一件白色的脏袍子,胡子拉碴的。他说道,“大家晚上好,小姐晚上好。对私奔的情人来说,这是个多美好的夜晚啊!”
  绅士只说了一句,“都准备好了吗?”他向莫德伸出胳膊,把她从马上扶下来:她手紧紧抓着马鞍,笨手笨脚地滑下来,一落地就从他身边走开了。她没走到我这边来,就一个人站着。那个女的还在打量莫德。打量着她苍白,坚定,美丽的脸庞,她的病容,我知道这女人在想——我估计每个人都会这么想——她有喜了,要靠结婚冲喜。或许绅士以前跟她交代事情时,有意让她这么想的。
  因为,如果李先生为了他跟她在布莱尔有了一腿,而跳出来妨碍他,那这个说法就对他大有好处了;以后呢,我们可以说孩子流产了。
  这话应该由我来说,我思量着,思量了至少五百遍。
  我思量这些事,站在那儿看着那女人打量莫德,为她的无礼而暗自恼恨;我也为想到这些而恼恨自己。
  牧师走过来,又鞠了一躬。“都准备好了,先生。”他说道。“还有点小事儿——在这种特殊情况下——”
  “好的,好的,”绅士说道。他把牧师拉到一旁,从口袋里掏出一本书。
  马甩着头,这时有个小男孩从一栋农舍里跑出来,牵走了马。他也盯着莫德看;不过他的目光由莫德转向了我,看到我,他手轻触帽子,行了个礼。当然,他没看到是她骑着马来,而我穿着她的一件旧裙子,看上去很象个千金小姐;她卑微又畏缩地站在那儿,看上去就象个女仆。
  她没注意到这些。她眼睛望着地面。牧师拿了钱,塞进袍子里面的口袋。然后他搓着双手,“万事俱备,好极了,”他说道。“这位小姐要换一下衣裳吗?她想看看她的房间吗?要不我们马上就举行仪式?”
  “我们马上举行仪式。”绅士抢在其他人答话前说道。他取下帽子,捋捋头发,挑过耳边的卷发。莫德直挺挺地站着。我走到她身边,把她的头巾竖得好看点,再帮她整理好斗篷;然后我手抚过她的头发和面庞,她没看我,她面庞冰凉。她裙子边上都黑了,仿佛涂了一种悲伤的染料。她斗篷上溅上了泥巴。我说道,“小姐,把你的手套给我。”——因为我知道,她在这双手套里还戴着一双白色小山羊皮手套。我说道,“婚礼上戴白色手套比戴黄色手套要好一些。”
  她由我把手套摘下来,然后她站着,双手交叉。那个女人对我说道,“没有花,给小姐吗?”我看着绅士,他耸耸肩。
  “你想要一束花吗?莫德?”他漫不经心地说道。她没答话。他说道,“好吧,我想我们得忽略花了,现在,先生,如果你——”
  我说道,“你至少应该给她找一朵花!就一朵,给她带进教堂呀!”那女人不说,我还想不起这事儿;可这会儿——噢,连朵花都没有,就让她嫁给他,其中的残忍似乎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我忍受不了这个。我的话冲口而出,几乎有点疯狂,绅士盯着我,皱起眉。
  莫德目光转向我,慢慢地说道,“我想要一束花,理查德。我想要一束花。苏也应该有一束花。”
  这句话里的每个“花”字,听起来,一个比一个古怪。绅士呼出一口气,烦躁不安地看看周围。牧师也在东张西望,这会儿可能是半夜一点多,月光照不到的地方分外黑暗。
  我们站在泥泞的草地上,旁边是树枝搭起的黑色篱笆。即使那边儿有花,我们也发现不了。我对那女人说道,“你就没有什么可以拿出来的?你的花瓶里一朵花也没有?”她想了一下,敏捷地跑回她的农舍;后来她跑出来时,手里拿着一把干花,象先令一样的圆花朵,白的象纸,点缀在几根细弱的枝干上,颤抖着,那枝干看上去随时要断。

就这么一束花,我们呆立在原地,看着这束干花,谁都叫不出这花的名字。莫德接过花,分了几枝给我,大部分留在手里。
  干花捏在她手里,倒抖得更厉害了。绅士点了一根烟,猛吸了两口,又把烟扔了。烟头在黑暗里闪着光。他冲牧师点点头,牧师提起灯笼,带我们进了教堂的门,歪歪斜斜的墓碑中有一条小路;我们沿小路走过去,那些墓碑在月光下拖出又黑又长的影子。
  莫德走在绅士身边,他挽着她的胳膊。我跟那女人走在一起。我们要当见证人。她是克里姆太太。
  “从很远的地方来?”她说道。我没答话。
  教堂是石头砌的,尽管月光照进来,里面还是很黑。教堂墙上涂着白石灰,不过白石灰已经泛黄了。祭坛和座位上点了些蜡烛,几只蛾子围着蜡烛飞来飞去,有些被烧死在蜡上。我们没坐下,径直走向祭坛,牧师手拿《圣经》站在我们面前。他有点惊愕地看着《圣经》,嘴里念叨着,乱七八糟的自说自话。
  克里姆太太呼吸沉重起来,象马一样。我站在那儿,强抑住我那卑微的,不伦不类的一点良心,望着站在绅士身边的莫德,她紧紧挨着他。
  我吻过她,我曾将她紧紧拥在怀中,我曾抚遍她全身,我曾经叫她珍珠。她对我比对别人都好,只有萨克丝比太太这样待我。我原本是要陷害她,可她让我爱上她。
  她要嫁人了,然后将在恐惧中死去。马上,就不会有人爱她了,再也不会有了。
  我看到绅士望着她,牧师抱着书咳嗽起来。他已经照例询问过,在场是否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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