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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铁骨-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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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列队在甘露寺前,百姓何曾见过如此勇士,都竖起大姆指,称他们是天兵。有这回事吗?”

    柳如是的神情既兴奋又羡慕,她真想亲自站在现场,为那些铁人们欢呼。

    “怎么不是!江浦更奇,仅仅八名铁卫,吓走一百多个贼鞑子!百姓还编成童谣来唱:“是虎乎?否。八员铁将,惊走满城守虏!”

    性格本就诙谐的魏耕,更是轻声吟唱做起来,那唱调抑扬顿挫,只惹得让四人无不是开怀大笑起来,他们已经等待这一天太长时间了。

    其实从十几天前,江阴城一夜克复的消息传来的时候,他们就曾如此庆祝过,而相比于江阴,镇江之战的大胜,更是让他们有足够的理由为之欢笑。

    “那些个鞑子兵平日跋扈猖狂,何时曾拿我汉人当作为,今日终于见我汉军威仪了。”

    钱谦益在一旁说道,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他的眼睛微红,那激动的泪水眼瞧着就要流了下来。

    “我还听人说,有个鞑子头头脱去军装逃跑,来到一家村店,又饥又渴的他,见店中的客人们正在那里高声谈笑着,那鞑子甚是不识趣的问发生什么事,村店老妇立即答道:“闻杀北人尽矣!”只吓的那鞑子连饭也不敢吃,赶紧走人了……”

    他的话声刚一落下,众人又是一阵欢笑声,似乎对于他们来说,这满清鞑虏的失败已经指日可待了。

    “想当初,老夫初见延平时他二十一岁。与其父相比,他朴实中透着英气,当时老夫便觉得此人不凡,所以才将其认于门下。”

    提及十几年前,初见郑成功的那一幕,尽管当时郑成功拜于他的门下,不过对于弟子众多的钱谦益来说,对那个海贼子弟的印象并不算深刻,之所以收其入门,更多的是念在他那价值数万两的拜师礼上,但现在并不妨钱谦益在那里特意提及此事,然后用颇感欣慰地语气说道。

    “他这首诗写得好,果然是诗如其人。”

    说罢,钱谦益便吟道。

    “缟素临江誓灭胡,雄师十万气吞吴,试看天堑投鞭渡,不信中原不姓朱!”

    “好!好一个不信中原不姓朱!若我大明的武将皆如延平一般,又何愁这中原不姓朱!”

    在众人的叫好声中,丁继之又说道,

    “延平还有一篇檄文……”

    随后他便诵读其中的一段檄文。

    “惟钟山抔土,乃十七帝之英灵,于兹凭式;南国士民,受三百年之恩养,报效于今。凡我同仇,义不共戴。勿夺先声,徒成烽火之戏;矢为后劲,同坚背水之盟……”

    在丁继之诵读完这篇檄文之后,看着两人神情凝重模样,钱谦益便看着他们两人说道。

    “其实,今天老夫邀两位来寒舍,正是有要事与两位相商!”

    (哎呀……柳如是啊……40多了……纠结啊,犹豫……大家喜欢吗?)

第73章 白发红颜(求推荐、求收藏)() 
第73章

    “老爷,既然已经是酒足,大家不妨移驾小书房,在那里品茶吟诗,不知诸位以以为如何!”

    柳如是见诸人皆饮足吃饱,心知这里并不是说话地方的她,便请移驾到小书房。

    她的这个提醒,让钱谦益这才想到,即便是在这山庄里,没准也有满清东虏的眼线,毕竟,他还被东虏监视。

    “夫人所言甚是,所言甚是……”

    在钱谦益、丁继之、魏耕三人移步小书房之后,同样有些醉意的柳如是并没有让丫环于一旁服侍,而是亲自为他们三人泡上龙井清茶,亲自于一旁侍候着。

    “此次,请二位来此,正是为了与二位商量大事!”

    “蒙叟有命,我等焉会不从?若有用我等之处,还请蒙叟直言!”

    面对钱谦益的话,丁继之和魏耕两人自然没有拒绝。

    在夫人泡茶的时候,钱谦益则继续说道。

    “第一,要把檄文散出去,于我江南鼓动起百姓风潮,这同样也可驱策延平尽速进取南京。第二,我想与南京设立一个据点,以便他日既可与延平里应外合,又可探听消息,你们看何处适合?”

    “蒙叟你该不会是担心,郑延平会跟东虏议和吧?”

    魏耕看着钱谦益出言问道。

    “也不全是为此,总是兵贵神速。钱谦益大军五月中到崇明,至今已一个多月,而且张煌言正在往芜湖的路上。”

    “妾身相信以张侍郎之才,其去芫湖必是为北伐大计!”

    柳如是于一旁插了一句话。

    “苍水确是智勇兼备。我的想法是,他若成为深入长江之孤军,就太令人叹息了!”钱谦益语气中有些耽忧。

    “蒙叟若是到南京来,就住我家,无需再寻他处,再则,我一个唱曲的,又有谁会注意?”

    丁继之于一旁边直截了当的说道。

    “这次不同,太危险了!”

    钱谦益摇摇头说道。

    丁继之是江南知名的昆曲名家,于戏无所不能,东虏未曾占据江南时,秦淮歌姬如李香君、顾眉等人都喜与他合作。他交游广泛,周亮工、王士祯、冒辟疆等人皆为其友。入清之后他很少粉墨登场,于秦淮河畔经营河房,以授徒为生。

    而钱谦益与他极熟,永历元年也就是东虏的顺治四年,受黄毓祺案牵累,出狱后他即与柳如是暂居在丁氏河房。永历十年至十一年间,钱谦益更是多次来往南京,奔走复明工作,还与方以智、钱澄之等托迹方外的遗民接触,也数次住在丁氏河房。

    但此时与以往之不同,尤在于郑成功已临近南京,也就愈加紧急和危险。他并不想因此连累好友。

    “继之家中多名伶、雅士,往来无白丁,正好传递消息。大人您就再流连一番吧!想来为中兴大明计,夫人亦不会怪罪的。倒是尚书张大人到安徽,又该如何帮忙?”

    魏耕于一旁边表示赞同,在他看来,没有什么地方比丁继之那里更合适了。毕竟那里总是有名伶、雅士出没,众所皆知,雅士最喜欢的就是丁继之那种地方,而钱谦益自然也不例外。

    “六安的黄夫人如何?”

    丁继之于一旁提议道。

    “是黄鼎的太太?”

    柳如是开口问道。

    “正是此人。”

    丁继之点点头。

    “黄鼎降清后,她便继续留在霍山,拥兵数万,其间更是屡败鞑子。后来马国柱挟持她的儿子,她迫不得已才降的鞑子,但仍不为满清效力。当真可谓是巾帼不让须眉,真令人神往!相比之下那黄鼎可就差得远了。”

    柳如是有些不屑的说道,其实,如果不是因为她于一旁督促,劝说,恐怕钱谦益也不会暗中联络东南,为反清大业奔走。

    “黄鼎也是期待延平北上,还北伐提供了不少消息。”

    魏耕于一旁说道,这次北伐确实有不少汉人将领提供了很多消息。

    “好!请雪窦山人再为苍水奔走一番,切记一定要谨慎从事!”

    钱谦益于一旁叮嘱道。

    入了夜,当钱谦益已经睡下的时候,躺于床上的柳如是却怎么也睡不着,实在是无心安睡的她,便悄悄的出了门,然后立于亭间,笑靥满面的看着那天上的明月,在那微风的轻抚下,她那美艳俏丽的脸庞,映着月光,只显得有更是美艳了。

    “缟素临江誓灭胡,雄师十万气吞吴,试看天堑投鞭渡,不信中原不姓朱!”

    念完郑成功的这首诗,心情有些激荡的柳如是又继续吟风道。

    “予生则中华兮死则大明,寸丹为重兮七尺为轻。予之浩气兮化为雷霆,予之精神兮变为日星……”

    相比于郑成功的那首词,在江南反倒是几句残词流传更广,因为是从郑氏军中传出一直传到百姓的口中,而更让人惊叹的,恐怕还是这首诗居然是在刑台所做。

    是何等赤诚之士,才能于刑台做出这首词来,然后又甘愿以头颅赠予北伐大军,助北伐功成?

    “可惜只有两句残篇,不然定是流传千古之词……”

    言道着可惜,柳如是倒又庆幸道。

    “得亏延平慧眼识英才,要不是然,张侍郎恐怕真要错杀忠良了!想那朱明忠经此一劫,又能两日而下江阴,想来也是天佑我大明了……”

    又一次,柳如是又吟起了这几句残词,在她的话声落下的时候,却听到身后传来女儿的话声。

    “娘,这首词真好!”

    回头一看,柳如是便看到穿着中衣的只有十二岁的女儿钱孙蕊,居然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坐到了亭子里。

    “予生则中华兮死则大明,寸丹为重兮七尺为轻。予之浩气兮化为雷霆,予之精神兮变为日星……”

    吟完这词后,钱孙蕊眨动着双眸,有些感叹的说道。

    “娘,你说能做出这样词来的人,定会是个大英雄吧!”

    受娘的影响,钱孙蕊对于大英雄有着她自己的理解,虽说只有十二岁,但是她内心的那份家国情怀,却一点不比娘差,而小小年纪的她,因为遗传着柳如是的性格,所以她表现的更为直接。

    “娘,等我长大了,我就要嫁给像他这样的大英雄!”

    女儿的话,让柳如是先是一愣,随后又是一笑,捏了下女儿挺翘的鼻子说道。

    “女孩家的,张嘴就要嫁人,羞不差啊!”

    笑靥满面的柳如是,又抱着女儿轻声说道。

    “知玉(闺名),你要知道啊,喜欢那大英雄的人可多了,你要是想嫁给大英雄,就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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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浮思(求推荐、求收藏)() 
第74章

    “阿嚏——”

    突然,几乎没有任何征兆的,在与寇云一翻胡天黑地的欢纵之后,朱明忠打了个喷嚏,他一边揉着鼻子一边自言自语道。

    “难不成闪着风了?”

    自言自语着,看着床上躺着,累急了这会已经睡下的女人,朱明忠的心里顿时便是一阵得意,为自己现在的“彪悍”而得意。

    从床上起来的时候,朱明忠特意看了下自己的身体,尽管过去他很注重健身,但在穿越之后,他还是感觉到身体似乎发生了某种变化——力量,现在自己的身体似乎充满了力量,无论是在那个方面。不仅可以围着城墙跑上几圈,都不会喘粗气,可以轻易的玩起重达百斤的石锁,甚至就连同在这个男人最在意的方面,也发生了变化,更加持久、更加……

    难道这就是“穿越综合症”?

    这个“症”不错!我喜欢!

    在得意之余,朱明忠披上素色的中衣,回头看了眼床上的女子,有些意犹未尽的他唇角一扬。

    “今个就这样了,等回头老爷我再给你找个姐妹,你们俩一起伺候着……”

    脑海中只是刚一浮现出那胡天黑地的场面,他的心头顿时一痒,随后又摇着头将那些面画甩出大脑。现在还有其它更重要的事情。

    走出睡房后,朱明忠来到外屋,在外屋的的中央,放置着一张木桌,木桌上是一个用泥巴捏成的,有些简陋的沙盘,只是粗糙的将江阴城以及附近几座城市和周围的地形、河流显示出来,这是朱明忠授意旁人制出的沙盘。

    时近子夜,从桌前站起身的朱明忠又一次走到沙盘边,盯着沙盘上的常州府城、无锡县以及常熟县这几个江阴周围的城市,当然还有对岸的靖江县。

    现在担负有招讨江南之责的自己,怎么才能招讨这些城市,为十七万北伐大军筹集粮草,当然更重要的是,为北伐大军扫荡后路,从而在将来迫不得已的时候,掩护大军撤退。

    眉头蹙成一团,朱明忠的双眼死死的盯着沙盘。

    这些天来,每到闲时,他总是不断的从自己看过的众多穿越小说中寻找灵感,那些小说真也好,假也罢,总能给他一带灵感,可灵感没给他带来,倒是让他对什么火枪加长枪阵横扫辽东之类的中国版“西班牙方阵”彻底失望了——不仅仅是时间,一方面他没有时间训练出一只合格的长枪方阵部队,更何况也没有时间制造燧发枪,那怕就是最普通的火绳枪,而另一方面,经过几次试验,正如他最初推测的那样,在江南这种水网密布的地形,根本就不适合采用“西班牙方阵”。尤其是在没有火炮等远程武器的情况下,在没有火炮掩护的情况下,所谓的“西班牙方阵”会被清军的火炮轰成渣,一发炮弹可以轻易撕碎几十个人的身体。

    没有火炮,只能勉强将那些自携带细口鸟铳的士兵勉强组成一个鸟铳小旗。而靠着这样训练不行、装备亦不行的八千“兵卒”如何扫荡江南?

    为了能弄到一些武器,朱明忠甚至派人前往瓜洲留守刘猷求助,由吴友才代似的信言辞可谓是诚恳至极,就差没在信上说“看在党国的份上拉兄弟一把”了,可刘猷的回信倒也简单——城内的红夷炮都已被大将军带走用于攻打南京。

    当真一门未留?

    是不是真的一门未留,朱明忠不知道,但至少眼下,他别想从其它人那里得到那怕一门红夷大炮。

    盯着沙盘的朱明忠,最终还是把视线投向了常州城,那座以高城而“雄居一方”的“东南巨镇”的城墙上,足足有十六门红夷大炮,还有几十门弗郎机。

    要是能把这些红夷大炮夺下来的话……

    “这可是十六门大炮啊!”

    心里这么寻思着,盯着沙盘上小小的常州城,这座“东南巨镇”的城墙长十里、高两丈八尺,远非江阴城墙所能相比,而且它的城基还是用巨石的筑成,想经夺下这座城,恐怕不容易啊!

    火炮!

    可问题是现在自己的手中根本就没有火炮,即便是有足够的铁料、铜料,也不见得能在短短几天内将火炮造出来,虽说作为一个三流的工科生,可因为对军事的喜爱,对近代各种前装炮可以说是颇为了解,但也正因为了解,才知道,铸造火炮看似简单,可实际上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容易,且不说制模就极为有废时废力。

    更何况,铸造炮管时因炮管膛内外冷却速度差异,加之材质原因,铸造废品率极高,所以才有了“铸十铳能得二、三铳可用者,便称高手”之说。废品率高达70~80%以上。这样火炮的成本自然很高,而且铸造时间极长。

    在这种情况下,朱明忠更倾向于采用实心钻膛技术,使用水力驱动膛床直接钻孔。这种火炮的做工精良,制造也更为迅速,提高落型紧密度和铁水温度后,其沙眼较少,成本自然也就降了下来,当然制造的速度也会得到提高。

    虽说对制造水力驱动膛床可以说是信心十足,但是……历史却没给他时间,一个月!

    甚至还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他必须要在郑成功兵败之后,做好一切准备,否则在这里“种的田”,很有可能落入清军之手,所以有些事情只能现在只能在心里想想。

    只不过历史没有会给他足够的时间试制新型大炮,甚至让他不敢尝试着制造火炮,因为害怕这些技术为清军获得。

    “他么的,这下可坑死老子了!”

    心里感叹着,朱明忠的便用炭笔在纸上胡乱的画着,这几日每次回府之后,他唯一做的就是一面设计简易的水力驱动膛床,现在这膛床是派不上用场了,只能另起炉灶,研究应该怎么在没有大炮、火枪的情况下使用那些精制的威力更为强大的火药了。

    “实在不行,就……”

    突然,朱明忠的眼前一亮,他的脑海中浮现出了一种极为简单的武器!

    “没错,就是它了!”

    大家不要觉得突然把寇云给收拾了,因为68章被禁,所以……哎,还是太突然了,争取改稿解禁吧……求推荐、求收藏,新书需要大家的关爱!拜谢!

第75章 新武器(求推荐、求收藏)() 
第75章

    一根根宽三寸长数尺的涂着胶的桑皮纸,在女工的拿着木搓板的手下,被卷成了一根根长达数尺的直径约一分(3。3毫米)的细纸管,趁着纸管上还附着胶时,女工便将七八根棉线附着药管开始包裹纸管,待包裹完后,又附上一层被复纸,接着又是一层漆有桐油的棉线,如此反复两次后,近小拇指粗的纸管方才制好,被加工好的纸管直接在放在暗炭火炉上烘干,待烘干后,则被送至另一个工棚中。

    在这个工棚之中,纸管被置于悬架上,搂直后,站在悬架上的女工便用小漏斗将细粉状的黑药装入纸管,边装边用细铁丝捣实,一根长达三尺的药管足足耗用了近半个时辰方才制出来。这就是导火索,等到这些导火索制好后,便直接送到其它工坊,以备用作他用。

    不过这时,朱明忠并没有在那督促火药制造,而是在呆在工坊中琢磨起手榴弹来,手榴弹瞧起来和后世的德式手榴弹没什么区别,只是壳体换成厚达6毫米的铸铁,铁壳上铸有刻槽,这是参照民兵爆炸手册上的“七人背”制造的。

    “七人背”指的的是制造手榴弹的设备,仅只需要七个人分工,而且背起来就成走,七人的分工一般是造型、化铁、浇铸、加工弹柄,如果七人操作熟练,配合密切,从点火化铁,到第一颗手榴弹制成只需要半个小时。

    就像现在,不过只用了一天的时间,就已经铸造了几百个手榴弹的铸铁壳。虽说手榴弹看起来极为简单,而且制造起来也很简单,可在实际使用的时候还是碰到了一些问题。

    “兹……”

    甩出去的手榴弹冒着白烟,一息、两息、三息……足足二十多秒手榴弹才发出一声闷响,因为没有拉火管,所以只能用导火索,将装导火索在长达7寸的木柄里,从点燃到爆炸,至少需要二十多秒的。

    “导火索差不多一秒燃烧一厘米,这么长的木柄……”

    瞧着这“点发”的手榴弹,朱明忠的眉头皱成了一团。这导火索烧的时间也太长了点。

    “要不缩短木柄?这样就能让火线更短些?”

    眉头索成一团的朱明忠握着差不多有一斤多重的手榴弹,因为重量的关系,本身也就只能扔十来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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