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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唇-第1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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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好的叫什么,有印象吗。”

    手下蹙眉想了想,“有个姓纪的,资质最好,不知道能不能调教信服,他十分傲气,有些狂妄。还有个姓霍的,看着机灵,这两人是这批小孩儿里最出挑的。”

    “这么狂妄,到了伏龙山还狂得不行吗?”

    手下偷眼瞧了瞧,见九叔笑得开心,他高兴有这样的苗子,并没有真生气,手下也跟着点头笑,“狂也有资本,确实好,说句有点夸张的话,九龙会训练这么久的人,也不见得有几个强得过他,假以时日练一练,势必独挑大梁。九爷见了一定喜欢。”

    手下人话音未落,门外山下的石梯上忽然晃过两队人马,都穿着黑衣黑裤,身形精瘦,在白雪的映衬下十分醒目,排两列分阵,一列有那么二三十个人,正步伐沉稳一步步走上来。

    为首带领队伍的副堂主快走几步站在厅堂外给九叔行礼请安,“九爷,恭喜九爷得到良将。”

    九叔已经听两个人这样说过了,以往从没遇到过哪个小孩儿得到他手下人如此欣赏,心里忍不住更加好奇,他越过副堂主头顶看向站在台阶上的少年,一眼望去几十颗脑袋,个子都差不多高,衣服穿的一模一样,不仔细瞧还真看不出什么差别,然而他就在这样匆忙一晃之中,目光倏然定格在最角落不起眼的位置。

    九叔叱咤风云也有二十余年,他十六岁混江湖,十八岁有了自己的队伍,带着七八个人看场子抢地盘,玩儿肆了年少轻狂,然而他那时也没有如此娇纵的气焰,站在那里便透着不可一世的胆量。

    二十岁左右的年纪,穿上黑色阴沉得一身煞气,那张稚气未脱可仍旧凌厉逼人的脸孔,写着满满强烈的狠劲儿。

    九叔盯着他看了许久,他并没有抬眸和自己对视,而是垂下眼眸看着前排人的脚后跟,薄薄的黑衣下胸口凸起一块,似乎是练出来的胸肌。

    九龙会总是在最冷的深冬挑选新古惑仔,穿着夏季的衣服十分单薄,又在大雪覆盖上山上,温度低得让人发慌,练家子也难免冻得瑟瑟发抖,何况一群混江湖的少年郎,体质差些的嘴唇黑紫,脸上都好像蒙了一层白霜。

    这男孩却面不改色,他并不害怕脚下这片传说中杀人如麻的土地,相比较其他人略微低垂头躬着身体,他却昂首挺胸一副无所畏惧的气魄。

    九叔当然喜欢这样的孩子,一身傲骨才能混出名头,先前那手下说的不错,稍加培养可成大器。

    九叔拍了拍站在自己身边的副堂主肩膀,将他衣服上几丝雪霜掸去,“办事得力,到管家那里领赏。”

    副堂主笑着鞠躬,“给九爷办事,我光彩,不敢要赏,九龙会发扬光大,我比什么都高兴。”

    九叔将拿着核桃的手举起,对着那群小孩儿扫过,他声音不高不低,“哪个最好,先挑出来,我瞧瞧。”

    副堂主回头看了看,他对九叔指了两个,“这么说吧九爷,有俩小孩可遇不可求,师哥想必已经和您说了。我为您选了两届,几千几万的好苗子也都见了,可还从没见到过这样好的。”

    九叔心里有数,他是什么眼睛,鹰一样的锋芒,他掠过一眼就足能看得透彻,他把核桃递给副堂主,转身走回去两步,一名保镖搬了把太师椅放在鼎炉左侧,九叔坐下后点了一颗水烟袋,一边含住烟嘴吸了吸,一边看着那个他十分欣赏的男孩,“你姓纪?”

    那男孩在听到自己姓氏,才终于漫不经心抬起眼眸,九叔刚好吸了口烟雾,却在此时对上他眼睛,整个人亦是一怔,甚至忘记了把烟雾吐出,只空余一丝愕然。

    这孩子太可怕,心机都涂在了眼珠子上,那目光似乎把一切都看透,里头有冰,有火,更有千万重屏障,反让人看不透彻。

    九叔回过神后,将口中烟雾缓慢从鼻孔内渗出,他目光始终不曾离开过这男孩身上,他要看,他偏要看穿,看看他到底藏着什么,是怎样不可一世又不可多得的苗子,但无论他怎样施展自己过人的眼力与睿智,仍旧在男孩不属于这个青葱年纪的面孔中看不到丝毫波澜。

    平静得像死水,像寂潭。

    怎么会有这样的少年。

    九叔扪心自问,他在道上混了这么多年,也年长这孩子足足一倍,可很多时候照样藏不住自己的情绪,不由自主就泄露出去,让对手摸索察觉到了什么。他虽然战无不胜,但也有很多次因为小小疏忽差点全军覆灭的险境,他认为自己已经是生来统治江湖的奇人,可他今天见了这男孩,方知什么是奇人,他竟真的没有一丝情绪可供人窥探。

    “你多大了。”

    男孩声音亦是平淡如水,“二十一二,具体不记得。”

    二十一二的孩子,这如果到了自己的岁数。

    九叔忽然有些不敢想下去,他张开嘴含住递到唇边的烟袋,狠狠吸着,神情讳莫如深,他当然喜欢好苗子,可这样的苗子太好了,好的有些让人不敢接手,他倒是能调教,到底比他多吃了二十几年的饭,这孩子再好的资质,也不如自己混的资历久,黑道对资历还是非常看重的。

    九叔抬头看这孩子,脸蛋长得不错,又高又健硕,只是眉梢眼角太庞大的野心,已经掩藏不住了,九叔有些拿不准,如果招致麾下又该用什么牵制他,让他为自己忠心卖命。

    九叔一边乱想着,手心不在焉的伸到后面摸索茶杯,保镖端着要送到他手上,可奈何他根本没看,手指一下子划拉过杯身,眼瞅着就要掉在地上碎裂,忽然一道身影犹如强风从他眼前一擦而过,带起一地灰尘,那不是跑也不是走,而是飞,移形换影间,早已是人去影空。

    九叔几乎都没有反应过来,那黑色的衣袂在低空翻飞,一眨眼便定格在他身侧。

    那男孩左手托着杯底,稳稳站住,杯盖被惯力气冲击得打开了一些,但里面的茶水竟一滴不少,杯口干透,没有染上丝毫湿润,挨近杯口的茶面晃也不晃,平稳得似乎一直在桌上放着,从没被摔过。

    九叔彻底怔住,但他这一次只怔了不到两秒,他近距离打量着眼前的男孩,这样看上去他似乎更好看一些,眉眼轮廓分明,鼻梁高挺,那一张薄唇当真是天下女人的毒。

    对于这样混江湖的男孩,道上前辈也称尤物。

    九叔严肃中带着一丝浅笑,他接过茶杯,掸了掸浮于水面的茶叶,“你叫什么。”

    男孩不卑不亢,“纪无名。”

    九叔持杯盖的手微微一顿,无名。

    他眯眼看向厅堂外磅礴堆砌如山的白雪,刚才还万籁俱寂,忽然间狂风四起,天地之间沦为混沌,苍茫一片,似乎要将整座山都连根拔起。

    算命先生说,他费九今年要为自己埋下他日大劫的祸根,亦能得到助他成就大业的奇才,九叔一切都了然,他默不作声笑了笑,“容恪,这是你的名字。”

纪容恪番外 二 那一年红鸾惊() 
纪容恪在九龙会待了不到半年,便彻底名震江湖。

    几乎无人不知费九爷身边多了一个红人,哪怕会里十几年的下属,见了他都要毕恭毕敬尊一声容哥,可谓众人拥簇车马如龙四方称臣。

    有些混混儿白天闲逛在九爷名下的地盘上——十三街巷子口见过这大名鼎鼎的容哥,那几天三伏,又闷又晒,热得人汗流浃背,最大的三条石老铺门口有两颗盘踞交错的千年古树,蔓下好几十米宽的阴凉,这些街区闲来无事捡便宜吃的混混儿流氓,就在树底下铺张凉席坐着啃西瓜,避开最热的午后,等晚上再打劫那些下班回家的工人,一天劫个二三十块,八十年代末是足够吃香喝辣。

    纪容恪奉命来收租子,从南街头到北街尾,三十九家店铺,全都是九叔的产业,可他哪来这么多的门面呢?派一群人天天门面外闹事,房主生意也做不了,住也住不下去,久而久之谁受这份气,惹不过流氓还躲不起吗,九叔就借着这个机会压低房价强买强卖,三五万一套到他手连七八千都给不了,没势力没脾气的小老百姓自知胳膊拧不过大腿,也就认了这哑巴亏,麻溜的拉家带口远离是非,将这条街垄断得彻彻底底。

    这二十年九叔可不是白混的,一年下来不提赌场和花区的盈利,就单是吃租子,够养活九龙会上下八百余人。

    那群啃西瓜的混混儿就在这个午后见到了传说中纪容恪的真容,他们嘴角沾着一丝湿漉漉的果肉,鼻尖上还落了一枚黑瓜子,瞠目结舌满头大汗的样子,看上去既狼狈又讽刺。

    这群让底层百姓闻风丧胆的混混儿真见过世面吗?自然没有。吃过山珍海味泡过绝色名妓吗?更没有。十三街一带混日子的,也就是比没下岗的工人过得好点,一天吃炖肉,喝二两小酒,到澡堂子泡俩小时,茶馆听段评书,所谓上游社会的高档酒店豪车洋房,连门儿朝哪儿开都不知道。

    每个人都看傻了,那七八辆崭新的奔驰轿车,在刺目的火红色阳光下锃亮耀眼,车停下后,几扇车门齐刷刷打开,每辆车上下来两名保镖,整齐划一的步伐有条不紊的动作,看得过往行人也目瞪口呆。

    大榕树下距离街口还隔着很远,那群人就见一名年轻男人穿着白色衬衣黑色西裤从车上下来,他头顶礼帽派头十足,手腕上硕大的洋表划过一缕银光,照得行人纷纷眨眼。

    一名保镖撑着伞,高高举在他上方,身后大批人马簇拥寸步不离,为首的纪容恪脚下生风寒意逼人。

    他们走进一家西洋参老店,只剩下六名司机站在车旁等候,那一排全新的黑色轿车真看得人口水横流,一名混混儿丢掉手上吃了一半的西瓜,抬手擦了擦湿漉漉的嘴,“大哥,那是九爷的左堂主吧?”

    旁边男人回过神来,没搭理他,盯着那车眼馋,他身上的灰色绸褂已经被汗水浸润得坍塌,软趴趴贴在身上,露出他微微有些削瘦的肋骨。

    他把西瓜皮狠狠扔在地上,嘎嘣一声脆响,碎裂成三小块儿,“混得真他妈好!我要是能有这么风光,让我干啥我都乐意。”

    男人啜喏着小声说,“哥,咱真不行…九龙会选拔古惑仔的那些关卡,都不是人能闯得过的。”

    男人话音未落,被他称呼大哥的人反手就是一巴掌,火辣辣的日头照着他脸上火辣辣的红手印,男人捂着被大的地方脸色灰白,“真他妈没出息!不跟着九爷混就风光不了了吗?跟别人去啊!”

    “跟谁啊…除了九爷手底下,谁能像他一样啊。再说大哥你没听道上传言吗,纪容恪特别狠,真不是我们玩儿得过的,他天生就吃这碗饭,咱们一天泡泡茶楼不挺好的。真给我这么多人让我管,我睡觉都睡不着。”

    男人狠狠骂他没出息,朝他脸上啐了口痰。

    西洋参店的闫老板,是最早从九叔手中盘下十三街店面的雇主,不像大多数人只闻纪容恪大名未曾见过他真容,闫老板熟悉他,每三个月收一次租子,这是纪容恪第二次过来,他前脚刚迈进门槛,闫老板立刻从后院迎出来,他抱拳作揖,“容哥,您准时。”

    纪容恪笑说,“闫老板恭喜发财。”

    闫老板吩咐小伙计泡茶,亲自将他迎到沙发上首,纪容恪坐下环顾四周,店面里似乎又翻修了一下,比三个月前过来更整齐精致了一些,看着像个世家大店,很气派。

    门口支起一个四四方方的黑板,上面记录着都有拿几户取了参赊账,多则上百块,少则十几块,一般的店面没点雄厚资金压底,谁也不敢赊账,万一要不回来,店也周转不下去了,十三街租房开买卖的生意人不下上百,能敢赊账的也不过三五个,何况还是西洋参这样在百姓眼里十分名贵的东西,纪容恪掸了掸裤腿上的灰尘,“闫老板财源广进,经营有方。”

    闫老板听了赶紧摆手说,“哪里是我经营得好,托了九爷和容哥罩着我的鸿福,在这一片混出点人样来,本还想亲自包了参送去九龙会,迟迟没腾出时间,烦请容哥回去替我说句好话,让九爷别怪罪。”

    纪容恪点头,“这是自然。我不为闫老板美言,九叔心里也有数,这几年你孝敬不少。”

    闫老板转头使了个眼色,小伙计特别机灵,跑着到柜台后面,找算账先生手里拿了一个红布包,和一个紫红色长方木盒,递到闫老板手里,又规规矩矩低着头退下去了。

    闫老板将那个长方木盒盖子打开,里头放置着一根上好的人参,又粗又长,颜色纯正,根须都十分茂盛,一看就价值不菲,数得上华北东北地区最好的参。

    “容哥,九爷那里我我近期不过去了,您顺手给带着,我孝敬他老人家的,改日我淘到更好的货,再登门拜访,让九爷别嫌弃。”

    纪容恪把烟叼在嘴里,眯着眼躲避烟雾,伸手接过来看了看,他将盖子合上,“有心,我一定带到。”

    闫老板又取出那个红布包,四个角折叠打开,露出里头一沓灰色的百元钞票,“三个月租子,分文不少,知道容哥得九爷器重,手底下事情多,下次您抽不开身,我吩咐自己店里小伙计给亲自送过去,省得您跑一趟。”

    他说完又将那沓钱拿开,底下压着另外一沓,足有两千块,他笑着说,“那是租金,这一点小钱,容哥买烟抽,没别的意思,您辛苦跑一趟,我也尽点孝心。”

    闫老板是出了名的会做人,商场封他四会——嘴巴会说,眼睛会看,手上会给,脑子会转。这样的人做生意稳赚不赔,懂得左右逢源八面玲珑。纪容恪第一次过来就看出了,九叔不喜欢买卖人,觉得奸诈,他喜欢结交政客,也喜欢结交文人,虽然文人对他帮助不大,但比商人的铜臭更让他觉得痛快,他自己就是唯利是图,不愿身边再潜伏着更唯利是图的人,但对这个闫老板他却很欣赏,就因为他有拉拢人心的手段。同样是贿赂,他的贿赂方式就透着那么一股谄媚谦卑的态度。

    纪容恪盯着那沓钱心里掂量了掂量,九叔倒是没说过不允许几个正副堂主背着他敛财,他思索了片刻,接过来不动声色塞进口袋里。

    他吩咐手下到这趟街其他店里收租子,自己则仍旧坐着和闫老板聊,他从闫老板言辞中隐约听出他商业方面的人脉非常广,他玩笑说倘若以后自立门户,还请闫老板给些资源。

    闫老板一怔,果然当成了一句玩笑,“怎么可能自立门户,九爷待容哥这样好,在九龙会前途无量,您是聪明人,哪里会单飞。”

    纪容恪笑着点头,“九叔养我教我,我当然忠诚到底,一句玩笑,闫老板莫当真。”

    这家店生意不错,来往买参的顾客络绎不绝,闫老板非常慈善,也很会见风使舵,进来惠顾的客人穿着高档些的,他价格抬得很高,穿着平庸些用参入药的,他都会多少便宜一点,纪容恪看他做生意也觉得是个乐子,他忽然萌生了一丝要经商的念头,到底这一行不长久,能像九叔吃一辈子的又有几个,何况他也不是完全靠着这些营生,一样有半个商人的身份戳着,纪容恪此时没有要脱离的念头,可他知道要为自己悄无声息寻一条后路。

    手下人半个时辰后陆陆续续收了钱财回来,眼看店内越来越忙,闫老板也顾不上他,纪容恪起身告辞,道了改日再会。

    他带着保镖从店里出来,闫老板抽空亲自送到门口,给他鞠了一躬,嘴上温和说着容哥您常来,多罩着点我们。

    纪容恪挥了下手,那老板笑吟吟转身进屋,将门关上一半,防止热气进去冲散了电扇旋出的凉风,保镖一手撑伞,一手拉开车门,纪容恪弯腰正要进去,忽然听到对面一处低矮的民房楼里发出女人的哭声,接着窗子被人打碎,破门而出两个穿得不错的小混混儿,手上拿着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收音机缝纫机铁疙瘩什么都有,装了半口袋。

    屋里传出嚎哭的声音,一个年轻姑娘从里面追出来,她扑通一下跌倒在地,死死抓住走在后面的男人脚踝,她满面泪痕哀求把东西留下,可那人根本不停,反而抬腿就是一脚,把那女孩甩得远远的。

    女孩撞上墙根,又锲而不舍爬回来,她跪在地上求他,“大爷,您行行好,我爸爸被高利贷的打死,我妈妈丢下我和三岁的弟弟改嫁了,现在家徒四壁一贫如洗,这最后值钱的东西,求您给我留下吧。”

    她一边说一边磕头,她身上穿着血红的裙子,是帆布的,腰间系着一根白丝带,那裙摆沾了灰尘与泥土,看上去有些褪色,不过即便如此狼狈,依然无法掩盖她少女的姿色,她不过十二三岁,但却出落得格外漂亮,那不是简单的清秀,而是美,美得摄人心魄,美得使一切女孩黯然失色。

    她精致的五官除了还有些青涩,实在挑不出半点瑕疵,每一分都恰到好处,她含着泪的杏眼,被咬出血丝的红唇,都透着那样令人颠倒的东西。

    男人之前光顾着抢夺,这才看出面前的可人儿这样俊俏,他嘿嘿笑了一声,蹲下用手指勾了下她下巴,女孩看得出他眼底倏然变化的目光,本能吓得一惊,有些怯弱往后面倒退,男人回头和走在前面也停下脚步的同伴说,“三儿,你看,这妞儿挺俊啊。”

    三儿看了看,“她才多大啊。”

    男人问她多大,女孩摇头,脸上因为恐惧有些抖动,男人不耐烦了,他一把扯住女孩头发,将她抓了过来,女孩尖叫着哭,却又无能为力,只能屈服在他庞大的淫威之下,男人盯着她看了半响,越看越觉得美,他不断说发了发了,“三儿,把她弄走,咱抢的这些东西,几百倍都能换来。”

    三儿将信将疑,男人催促他把手上东西扔掉,还他妈傻愣着干什么,三儿不情愿把东西丢到旁边土堆上,伸手和男人一起抓她,屋里男孩似乎睡醒了,也在嚎啕大哭喊姐姐,纪容恪看着这一幕,他蹙了蹙眉,有些鬼使神差始终迈不开步离开,他身后的手下说,“容哥,这种事十三街和贫民区那边常有,您还是赶紧回去给九爷复命吧。”

    手下一声提醒,让纪容恪回过神来,他没有进入车中,而是径直走过马路朝那满是土堆的院子走过去,保镖跟在他身后给他撑伞,他不动声色靠近,在男人伸手要把女孩抱起来掳走时,他忽然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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