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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种?”季玉仍是不解。
“是未曾……未曾阉割过嘛……”
马夫这话说得又轻又抖,却照样把季玉臊了个满面通红。
该死
季玉在心暗骂自己多嘴。
裴征事尴尬地笑道:“军马不留种乃是惯例。女史大人是巾帼英雄,卑职还以为您在破虏将军的营里有所耳闻呢。”
“我……”
季玉窘迫得不知如何应答。
她怎么忘记了?
孙季玉虽是东皇同乡,出生甘泉,却一直在孙承刚的西北军营里长大。按理说,不该对军马的常识毫不知情。
荀丞相静静看完了一切,终于笑笑打起了圆场:“敬太过耿直,吓到娇娘啦。季玉虽是将门之女,但孙将军又怎会与闺阁谈讲这样的腌事呢?”
“是是是……卑职冒失,还望女史恕罪。”裴征事忙陪笑见礼。
季玉红着脸拱拱手。
荀朗又咳了一阵,方喘匀了气,将马缰交还给马夫,用咳哑了的嗓音吩咐道:“陛下当年曾丢失这样一匹会闯祸的赤红马。把它和那只雍州来的食铁兽一起送入林苑。寻那里的御马监史宁调教。找个和暖无风的天气,再把它们一并送与陛下玩赏。记得,必要有史宁随护住,万不能由着它伤了陛下。”
裴征事拱手,唯唯诺诺。
季玉咬咬唇,叹道:“相国冒着大雪,特意跑出来,难道为了挑选这匹烈马?”
荀朗笑得越发温柔。
“忧劳易伤胎气,皇子诞生在即,陛下却愁眉不展。她那个人,大概也只有看见这些毛绒绒,傻乎乎的禽兽,才会真心欢喜吧。但能博君一笑,便不算白走这一趟……”
“相国,”季玉看他苍白的形容,到有些难过,暗怨当家多疑,“已近未时,临出府时,您吩咐我准备的汤药,要不要去热一热?”
荀朗忖了忖道:“也好。”
“只是……”季玉蹙眉看着荀朗。
裴综很识相,忙走近了笑道:“女史大人自管放心去安排汤药,卑职会伺候相国回堂。”
季玉点点头,此离去。
二人目送着女娃的身影渐渐消失在庭院尽头。
裴敬收起了笑容,眉眼间现出阴冷:“主公此番行事,何必带着她?到生出许多不便。”
荀朗转过身,微微佝偻的腰身挺得笔直。咳喘陡然停止了,目光也变得清明而锐利。
“敬,我该谢她才是。若没有她,我的一番心意,又有谁能知道?若没有她,她又怎能安心放我出来?”
“主公今日骑马,实在是吓到了属下。属下真怕这丫头会看出破绽。”
荀朗叹了一声道:“她的主公早知道我得的是什么病。又有什么看不看破的。她看破了……难道要我陡然康复,让那些蠢东西再借着我的名头,去向天子讨要更多官爵吗?敬,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像你这般知情识趣的。”
裴敬忖了忖,拧眉道:“主公勿怪,他们会这样性急,也不过是顺应天命……”
“天命,哼……”荀朗冷笑一声道,“连我自己都不知道老天还能给我多少命数,旁人又急些什么。”
裴敬沉默了,他知道,主公所要的,也许和崖州同道们所盼望的,并不完全是同一样东西。
江山易改,人心难换。自古及今,从没有二者兼得的道理。何况他恋的,还是一个狡猾的君王。
只怕主公的野心,才是全天下最不切实际的。可惜他自己并未意识到。
“怎么?可是我失言吓到了你?”
荀朗发现裴综出神,笑笑道。
“哦,属下是想,主公今日出城不归,若御座又来探病……”
“她今日定然不会来的。”荀朗的眼现出一丝诡谲,苦笑着悠悠道,“长安城里有个病得更重的人,在等着她去探望呢。”
“主公是说……”
荀朗没有接话,转过身,回复了虎步龙行,气宇轩昂的身姿,大步向画堂深处走去。
“送马的客人在哪里?请他过来吧。好不容易出来一回,我并没有太多时间可以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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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第 174 章 冰心玉壶今何在(三)()
景初二年的冬天格外寒冷。
入秋,朝廷收拾好了南疆的天狐,便开始着手经营北疆。内阁定下明暗两个策略,明里由荀相国接手郑桓扔下的生意,继续做出一副爱护藩国的模样,与乾王夏玄保持和谐关系。暗里,则由摄政王通过鬼市,给乾国大公子夏翊一道口谕和一道圣旨。
口谕是,命平虏校尉夏翊,肃清北疆,铲除奸佞,必要时可行非常手段。因为这个命令太不像话,暗示他可以弑杀生父,所以只能是口谕,落不到纸笔之间。
圣旨是,由夏翊继承夏玄的乾王之位、征西将军之职和三州疆土。朝廷还不计前嫌,许诺开放关口,允许金乌行商在帝国北疆打理军械马匹生意,赚取朝廷的金银。
景朝向以孝义治天下,定下这种离间父子,违逆人伦的策略确是非常举措。
夏翊之所以会成为分裂乾国的突破口,还与他的出身有关。
他的母亲只是个没名没姓的金乌牧羊女,他自从降生,便受到乾国士人的歧视。等到成年后,夏玄便把他扔到了三州之最边远的戎州。不想,他竟化劣势为优势,不但赢得了金乌贵酋们的好感,还以才干获得了军声望。
天长日久,夏老头也隐隐觉得这大儿子不是省油的灯,便又把他弄回了幽州。
自那以后,夏翊一直本本分分驻守幽州边境,替老父和幼弟充当抵御王师的炮灰。他的手沾满了凉州军民的鲜血。凉州人咬牙切齿地唤他是“金眼鬼”,只盼朝廷有一日能将他捉来千刀万剐。
“金眼鬼”最近一次发威是七月时在摩云岭用天子换得了一城六郡。
也是这一次,让夏玄彻底看清了长子的实力。他知道,待他百年之后,夏翊是不可能人如其名,翊助小世子夏睿的。他必需在把权柄交给幼子前,拔去头的这根尖刺。
夏家父子相疑给了朝廷使用离间计的一个机会。
当然,机会总与风险并存。
如果夏翊不听天子口谕,反而念着父子亲情,扶保父王,还把那不仁不义的密诏抖落出来,并以此为由,与夏玄一起,叩开关口,一力南侵。
那么朝廷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等到北疆百姓遭受兵灾后,一定会民怨沸腾。
好在,清流臣们并不傻,他们的算盘打得很精。会出这种冒险的昏招还是有另一层考虑的。
这一招如果不能打乱乾国,一定可以击鸿昭。因为下密诏的是天子,传旨的人却是鸿昭。只要傀儡天子不认账。百姓的怒火只会冲那个败坏家业的兵油子扑去。
而鸿昭,因为背负了之前丢失一城六郡的罪责,很需要将功折罪,不辜负天子和阁臣的期待。所以于情于理,他都只能兵行险招,参与这次冒险。
其实,在清流士子看来,打击鸿昭要收拾夏玄更有意义。
清流们的计划虽好,却忘记了一点兵油子也有兵油子的长处。
鸿昭跟着父亲征战十多年,学过的最重要的一门学问,不是兵法,而是察人。
他知道,夏翊必反。
因为在夏翊敦厚仁孝的面具背后,是对夏玄深重的怨恨。
十八年前,在夏翊第一次赴任戎州之时。夏玄为了迎娶善妒的正妃,将夏翊的母亲秘密鸩杀。执行密令的内侍,正是鸿烈手下的一个暗探。这暗探没有立刻跳到前台唱戏,而是继续蛰伏在乾国王庭天枢宫内。
直到十年前,小世子夏睿诞生,那“赤胆忠心”的老宦官才在大公子那里发挥了效。
同年,鸿烈的斥候探查出戎州兵马开始异动。靖王知道,从那一刻起,夏翊已经磨起了弑父的刀,总有一天,这把刀会落到夏玄的头。
鸿烈把这个秘密作为一份遗产留给了儿子。
今天,鸿昭终于要动用遗产了。他要给夏翊一个报仇的机会。也给企图暗算他的清流一记凌厉的回马枪。
朝廷武官的任命权全在鸿昭手。三个月前,在鸿昭把那密旨送给夏翊的同时。他还以天子的名义,给了乾王夏玄一张委任状,让他来长安受任骠骑将军。
这当然是一个陷阱。夏玄不可能亲身赴险。可是天子的授命也不好违背。
于是,正如鸿昭所料,夏玄果然以年老力竭为托词,准备遣长子夏翊带着他的妻儿家小,赴长安代为辞谢。
表面看,王子王孙一并入京,也算有诚意。
事实,老头子是顺水推舟,想借朝廷的手拔掉夏翊这根尖刺。
无论是皇帝不高兴,把大公子一家扣留在京,还是恨透“金眼鬼”的东夷官民把夏翊撕成碎片。
老乾王都照样会挺直腰杆与朝廷分庭抗礼。
为了王国的平安,他必需舍弃夏翊,像十八年前,他为了讨好世家舍弃了夏翊的母亲。
老头子算得太精了。把如狼庶子遣去长安,褫夺他的兵权。既平息了天子之怒,也免除了肘腋之患,确实是一箭双雕的。
可是精明了一辈子的夏玄,到底低估了人心机变。
他把儿子逼了绝路,儿子自然不会给他好果子。没有永远的亲朋,只有永远的利益。他不知道,朝廷正等着被亲人丢弃的“金眼鬼”改邪归正呢。
夏翊必反。
鸿家父子为此筹谋了十多年,早已成竹在胸。
当然,对于这一系列谋划,不但清流,连天子也是毫不知情的。所以,那个深秋雨夜,凤翎才会为鸿昭而焦急,不顾一切夜探鬼市。
景初二年,腊月,在夏翊起行长安前,他果然借着诛杀奸贼的名义,发动zheng变,血洗天枢宫,给老乾王也灌了一壶鸩酒。
可惜,百密一疏。
没人想到,世子夏睿竟然能从宫变存活,并在家臣的掩护下,逃出乾国,一路来到长安,投奔他最后的救星丞相荀朗。
小娃娃夏睿作为北疆三州的少主人,曾受尽万千宠爱,见识过山呼万岁。又怎会想到,今日会落魄成一条丧家犬,跪在一个生的脚下,摇尾乞怜。
“求相国大人主持公道。”
小娃娃的头磕得砰砰响。倒把荀相惊到了。他起身要亲自搀扶,怎奈病体难支,还没直起腰咳得昏天黑地。只好抬手,让一旁的裴综替他扶起世子。
夏睿抬头看见了交椅的男人,心暗暗叫苦。
这人脸色苍白,身材清瘦,气息奄奄,眉眼五官更是俊俏得像个娘们儿。哪有父王那样的英雄气概?
难道这小白脸是被家臣们吹成活神仙的“青帝”荀朗?
逃亡路,家臣们天天都在告诉他,只有荀朗才能保他性命,助他复国。只有荀朗才能斗得过夏翊的叛军,鸿昭的铁骑,报天枢宫国破父亡之仇。
夏睿想,家臣们大概老糊涂了,要不是被夏翊的追兵吓破了胆。
小白脸悠悠开了口,声音细弱得不像话:“咳咳……世子,你也看到了。我身染顽疾,不能理政,能够苟全性命已是不易。幸而摄政东皇与国分忧,明察秋毫,你若受了委屈,他必然能代你……”
“相国要把我交给那个狗贼?”
夏睿惊得大声喊了起来。陪在他身边的长史慌忙扯了扯娃娃的衣袖。
“怎么?”荀丞相仿佛有些疑惑。
“夏翊是有了那狗贼的撑腰,才敢弑父弑君,纂夺王座。鸿昭狗贼操控天子,毁坏纲常,不仁不义,实在是……实在是十恶不赦我恨不能食之肉,饮之血”
小娃娃气得面红耳赤,滔滔不绝,丝毫不顾及身后的家臣已经要把他的袖子扯掉了。
荀朗静静听完世子的斥骂,看了看夏睿身后的乾国武,微微蹙眉,和善道:“世子莫要这样说。其恐有误会。众人皆知,你家父王是被贼匪害了性命,你家长兄进宫是为勤王……”
“相国您是要袖手旁观吗?”小娃娃打断了荀朗的话,眼里放出灼灼的光。
“世子……”家臣们已经被少主这种无礼的态度吓得重新跪了下来。
“我确实已经是条丧家狗。可是他们都说你是君子。执掌天下道义。义感君子,利动小人。只有你不会见利忘义,只有你能够拯救天下人。相国大人……难道他们是在骗我的吗?”
荀相大概被他吓到了,又开始剧烈咳嗽,咳得夏睿几乎要以为他要这样活活咳死。
过了许久,小白脸喘匀了气,神色惨淡,一脸无奈。
“我本命不长久,不想多添纠葛。可是世子说得这样恳切,到叫我为难。”他又蹙眉犹豫了好一阵,长叹一声道,“唉……也罢……你若不嫌弃,请留在这里吧。只是,务必要小心,不可走漏了风声。”
“多谢大人收留我等一定从命。”
夏睿君臣赶忙磕头致谢。
“何必多礼……咳……敬……快些搀起来……咳咳……”
小白脸咳得更加狼狈。
……
直到夏睿与家臣们被相府侍从带回客舍,他才得到了臣子们的一句表扬“世子的词背得真不错。”
臣子们松了一口气,小世子却更担忧了:“可是我看他不情不愿的样子。胆小怕事,又病得快死了。这样的小白脸,真能帮到我吗?”
臣子们笑了,笑得意味深长。
……
正堂内,“病得快死了”的小白脸,捧着药碗。氤氲的热气让他的眉目更加柔和。
“敬,你要不要也来一碗?”
裴征事一愣,疑惑地望向了相国。
荀朗放下碗,自案另取了一个茶盏,斟了一杯药汤,递给坐在一边的裴综。唇角扯出温暖的笑意:“秋梨、冰糖、陈皮,酸甜可口,凉润心肺,化痰解郁。你要是吃了,嗓门儿还能再响些呢。”
裴综忖了忖,不由笑起来。恭敬地自他手里接过药碗。
“多谢主公。”
“雪又下起来了。”荀朗望着窗外飘飘洒洒的玉屑,轻轻叹了一声,“不知这雪还要持续多久,天寒地冻,最易伤人……”
“主公放心,离庚辰日还有大半月呢。”
荀朗笑了笑,低头吃药,不再言语。
裴综的心里暗暗一紧。
庚辰日,正是天子的临产之期。果然与北疆风云相,主公更关心的还是长安的雪会不会冻伤人吗?
这真是十分要命的……
正当荀相国与裴征事赏雪吃“药”之时,天台宫幽篁馆内,同样药香弥漫。
只是捧药的帝君鸿煦,望着那暗红汤汁,却半点也笑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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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5章 第 175 章 冰心玉壶今何在(四)()
鸿煦坐在榻下,隔着白纱绢,死死捏住凤翎的手指,秀眉微蹙,神色紧张。 w w w 。 。 c o m{首发}
止血药没有立刻发挥效应,殷红的血 还在透过纱布渗出。
鸿煦咬紧牙,倒吸了一口冷气。
这一刀,割得还真深。
天子笑呵呵不以为意,望了望案的汤药和那只盛了自己鲜血的小小白玉盅。
“哥哥不该自苦。应该早来寻我的。天寒地冻,莫说是凤鸟。是雉鸡孔雀也难寻到。众人皆知,我的祖先是丹穴山的一只雌凤。用我的血做药引,总要更加灵验。”
帝君语塞,心口涌一阵酸热。
自入秋以来,他的母亲成姬夫人便染了病,好好坏坏,反复发作,至隆冬时竟已病得昏昏沉沉,卧床不起。
近几日,更是几乎断绝了饮食,只靠些参汤浆水吊着性命。
他活了二十三年,虽担了靖王世子的虚名,享尽荣华富贵,却只有一个母亲是相依为命的亲人。
成姬自从皈依了神道,对巫医神官的那一套胡说深信不疑。
鸿煦从不迷信虚妄鬼神,此番关心则乱,才会病急乱投医。他觉得,也许吃了那仙方灵药,母亲的心情一好,病也能减轻一些。可帝君不曾想到,堂堂天子竟然会陪着他一起发疯。
凤翎真是个又傻又冒失的女人。她听了尚宫徐婉贞随口说起他在寻凤血做仙方药引,急忙忙跑了过来,不容分说,用利刃割破了手指。丝毫不顾风雪严寒,她自己即将临产。更不管伤害龙体是何等要紧的大事。
那一盅“凤血”殷红殷红,刺痛了他的眼睛。
鸿煦垂下眼帘,努力掩藏住自己的情绪,哑着嗓子道“臣受了陛下这样的隆恩,万死也难报答……”
老天真会同他寻开心。
去岁,他才华卓绝,名动长安,受尽了男男女女的崇拜。何曾把面前这个痴儿放在眼里。
今年,风刀霜剑,萧瑟人间,他终于明白自己只是个空怀傲骨的废物。在他最绝望的时候,竟只有她,又一次用没头没脑的古道热肠温暖了他的心。
他一次次欠她的情,可她从来不给他偿还的机会。
凤翎诧异地眨眨眼,不明白鸿煦的忧伤。
“帝君哥哥为何这样说?不过划破了点皮肉。哪有什么要紧?平日舞刀弄剑也不知伤了几回了。”
“可陛下是天子,损伤龙体……”
凤翎蹙眉打断了鸿煦:“天子不该长人心了吗?”
鸿煦疑惑地抬眼望向她。
因连日陪夜,他清瘦憔悴的脸越发楚楚可怜。
她见了,尴尬地咳了一声,笑笑道“任谁听见这样的事,都会来帮忙的吧?更何况看你急成那样,我又怎能不难过?你是我的帝君,连民间妻子也懂得与夫君分忧的道理,我……”
鸿煦的手轻轻一颤。
凤翎立刻住了嘴。
她的废话讲得太多,一定又惹他生气了。
“哥哥莫恼。我……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委屈哥哥来陪我坐牢,做这个帝君。我很过意不去。这一次帮你也是尽我的本分。哥哥不用介怀。”
她说罢,讪讪低下头。
真好笑,她施舍了“凤血”,来成全他的孝心。此刻竟还像做错了事的孩子一样,对着他诚惶诚恐……
鸿煦望着自己攥住的那只手,心底的酸涩涌了来,说不出一句话。
这只手,与那些淑女闺秀的柔夷截然不同。
骨骼细瘦却修长有力, 手背泛着麦色光华,还有一两处陈年伤痕。
他是第一次有机会将自己妻子的手,看得这样仔细。
为何他不分美丑,傲慢无知了二十年,不曾在少年时,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