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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帝种田:扑倒摄政王-第1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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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逸还未成年,成宗就因产后痼疾,久治不愈,英年早逝,继承皇位的是她唯一长成的女儿凤鸾。

    至于秦逸,自从他记事起就一直远居雍州,从未见过自己的母亲。他只知道,正是帝都里的那个女人捣毁了风光无限的秦家,把他们从呼风唤雨的一流豪侠,变成了唯唯诺诺三流贵族,受尽了其他士族的欺凌盘剥。

    “凤凰好吃人,哪怕是骨肉至亲……”秦逸的笑容有些惨淡,“你如果不想做第二个青阳侯,不想有朝一日被吃掉,就该把这饵料喂给你的凤凰。司空大人说,今上与鸣公主体内的血气已然驯服。只有那个痴儿,要留给你,继续调教。”

    ……

    荀朗没有选择,有太多的眼睛在盯着荀家的新主公,看他能不能从从容容地陪伴小公主,吃好那一天的早饭。

    他若吃不好,便是没有良心,愧对英灵,禽兽不如,不忠不孝,不仁不义……

    他没有料到的是,当他抖抖索索把荀家特制的羹汤端给翎公主时,撞上的竟是痴儿受宠若惊的眼睛。

    “谢谢……你终于……终于肯让我也……”

    “什么?”

    荀朗没有明白她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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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第276章 第 276 章 我之蜜糖,君之砒霜(三)() 
吃货看见少年诧异的神情,立刻红了脸,收了话头。复制址访问 :

    “哦,没什么。好吃,真好吃”

    她低下头,慌慌张张,风卷残云地吃起来。他看着她一口一口吃完了那只玉碗里的银耳羹,也一口一口吃完了他胸腔里藏的人心。

    她用手背抹抹嘴,唇间呵出热气,脸上泛着红晕,笑得仿若一朵春花。

    “这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甜汤。”

    荀朗永远忘不了,那个凛冽冬夜,她喝完甜羹时,笑得仿若一朵春花。

    ……

    后来,他成了长史,她做了安王。他用了十几年的时间偷偷挽救,却没能把她肚里的“饵料”清除干净。

    天玺三年,他们奉命回到长安,那个曾在明德山揍了他一拳,救了他一命的秦师兄,又突然现身,救了他们一回。

    荀朗记得,那一夜,暮春时分,紫藤开得正是灿烂,招招摇摇,晃得人眼晕,微风绵软,带着花香,月色也是暧昧斑驳,柔柔淡淡的。

    惹人春困的夜晚本不是吵架的好时间,京城第一倡馆仪凤楼的后院里却还是发生了一场纠纷。安王凤翎和她的长史荀朗寄住此地已有三月,混账主公还没有阅尽长安春色,长史兜里的盘缠就已经要被春色耗尽了。

    安王不肯节衣缩食,丢了自己王驾千岁的脸面,就吩咐长史去同朝里央告,说是“臣妹没钱过活,乞求天子借钱救急,或者打发咱们滚蛋回乡。”

    陈情报了上去,照例泥牛入海。

    荀朗借款失败,灰溜溜回来,还把自己弄得灰头土脸,满身油汗。

    凤翎看见了他的形容,

    主公恼了,先是拍着她自己的大腿,抑扬顿挫地嚎“完蛋了”、“穷疯了”、“我可怎么活”,然后指着荀朗的鼻子,义正辞严地骂“废物”、“笨蛋”、“搞不到钱就卖了你”。

    当安王骂到“卖了你”一句时,那些在院外隔着花窗偷偷看热闹的倡优和班主们忍不住又仔细打量月色底下的荀朗。

    但见玉面长史一脸忧郁,十分纯洁,我见犹怜。

    亲娘祖奶奶啊。

    众人都在心里叹了一声。

    这么个宝货要是被败家亲王折价卖进来,大概可以变成新的头牌

    倡优暗恼,班主窃喜。

    安王骂得极凶,荀朗听得很乖。院外的柳絮飞花乘着春风飘进来,飘飘洒洒,像极了寒冬瑞雪。荀朗吸着了,想到了明德山的风雪故事,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凤翎住了嘴,咬着唇,瞪着乌溜溜的眼睛,紧张地望着荀朗。

    怎么了?

    我说错什么了?

    她眨眨眼。

    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有哪里的戏演过了,回头又会挨荀朗的训。

    没怎么,鼻子痒,你继续。

    荀朗也眨眨眼,微微挑了挑眉。

    主公跳脚骂人的模样活像只炸毛的狸猫,他看得直想发笑,是忍得很辛苦,才终于挤出了一副愁眉苦脸。

    撒泼的节奏被打断,凤翎败了兴,觉得既然荀朗的鼻子都打喷嚏了,那么他的耳朵一定也被惩罚够了。她也就嚎完了,骂完了。

    荀朗见她收了狮子吼,不再跳脚,他竟然有些犯贱的扫兴。

    凤翎要走,陡然发现花窗外的观众们。一瞥荀朗,正巧荀朗也在瞥她,一瞬眼神交会,二人心照不宣。

    王驾千岁为了抑制悲愤,便又叫了两个男‖倡回内室,吃酒赌钱,病得欢快。

    荀朗则对她恭恭敬敬行了一礼,然后转身归座,留在院里吃茶赏花,反省思过,乐得清闲。

    东厢厨房里还炖着一盅甜羹,等羹熟了,长史思完了过,凤翎吃够了酒,馋痨病也就犯了,到时,这熬成的“好药”正能救急。

    院外看热闹的众人又一次尽兴而散。

    院中吃茶的荀朗,摸着鼻子,忍不住窃笑,笑了一阵,脸上又涌起了淡淡愁云。

    被扣京师确实是令人心焦的,只要天台宫没有旨意,安王与长史就要把混账日子过下去,花天酒地,鸡飞狗跳,无事一般。

    百般焦虑中却也存有一丝不可言说的甜蜜。

    天下人都像这仪凤楼的男倡们一样,只道安王痴傻,不懂人事,不解风情,又岂知她早已风月情浓,心有独钟?

    每夜,安王扯着倡优纵酒胡闹,都只为等胡闹过后,忠心的长史送来的那碗解酒甜羹。只要他笑笑喂她一勺,淡淡调侃她一句,便足够让她怀抱欢喜,做上一夕好梦。

    安王小心翼翼藏着这个心思,以为长史并不明白。可是长史一直都是知道的,那是他与她都知道,却又不说破的秘密,独属于他们的秘密,所以他煮的羹汤才会那样甜。

    荀朗有些害怕,害怕这将是他最后一次挨“安王凤翎”的训斥,最后一次为“安王凤翎”煮羹。

    也许明天一早,“安王”就会消失,“景初天子”将要君临天下……

    甜羹还没煮好,荀朗还在出神,不速之客就上门了,冒冒失失,劈头一句:“火候已到,汤色却还不出。子清啊,你的羹里是不是少了味当归?”

    这人来得稀奇,问得骇人,一语点破了玄机,到把荀朗吓了一跳。

    他扭头看去,发现来的是个清瘦高挑的青年,精明干练,穿了窄袖袍衫,背上驼了布囊,全然商贾模样。荀朗认了许久,才从那对精明的眼睛里辨认出往昔的一点痕迹。

    这个人正是秦逸。荀朗在长安城里有过许多朋友,他与他们做尽了千桩好事,却只与来的这人共谋过一件大逆——为自己的主公煮了甜羹。

    荀朗蹙了眉,他并不想念这位朋友,可故人相逢,他也只能笑对:“兄长缘何踏月而来?”

    秦逸也笑了。

    “正为今夜凤要归巢,我特来送礼贺喜,顺便么……问你收明德山的红利。”

    荀朗听了,心弦绷紧。他确信十多年前种下的种子,果然是要在今夜开花了。

    他正要开口,却听院外一阵械斗之声。他赶忙提剑跑出去,却见月色之中,三四个青衣汉子正围定两个身手不凡的少年打斗。荀朗认得那两个少年,他们是这仪凤楼的小郎君,也是刚才偷窥的观众。不曾料到,妖妖娆娆的男倡竟是身怀绝技的刺客。

    荀朗想要拔剑戒备,却被身旁的秦逸抬手拦住了。

    “请贤弟容我赠这一个人情。”

    荀朗明白了,青衣汉子是秦逸的人,而那两个男倡必是听了京中某位权贵的命令埋伏在此地意图危害凤翎与他的。

    今夜,秦逸会来,这两个男倡会突然跳出,全是因为皇城之中有了异动。看来这些京城里的地头蛇已经发现,并且率先动手了。

    荀朗的人就在院中埋伏,可他没有召唤他们出来。既然师兄要送人情,他又怎能狠心拒绝。

    ……

    一切突然发生,又立刻结束。当秦师兄把一堆土产,连同两个刺客一齐送到他面前时,荀朗却并不领情。

    他甚至懒得审问那两个束手的少年,便一剑割断了他们的喉咙。

    不管这两个少年是谁的手下,是权贵指使,还是秦逸自拉自唱。荀朗都没有功夫在这鸡零狗碎上耽误。

    今夜,最要紧的事,是保住他的凤凰,让她无惊无险,顺利飞升。

    秦逸要送人情,就让他送好了。他本就是荀家的盟友。荀家吃了他家的生意,夺了他家的七星扳指,总该给别人一点偿还。

    秦逸见他如此,笑呵呵摸着背上的布袋道:“雍州的银耳最好。你也不要么?”

    他的口气里满是惋惜。

    荀朗也笑得百倍殷勤。

    “雍州的土性不好,只有崖州的银耳才最是养颜清肺。”

    秦逸知道他的心肠,摇头微笑道:“子清,事要成了,这本很好。不过……你可别忘了咱的本行,没有猎手会拿自己的心肝去做诱饵。”

    荀朗不理他,只是微笑着逐客:“兄长不走,是还要什么其他利息吗?”

    秦逸默了片刻,发现对面的师弟已然得道,他在他这里一时捞不到什么便宜,终于笑道:“也罢。子清的事我自不插手。不过我听说流云阿姐在蚩尤王手下为将。慕容信其人心怀异志,早晚必反,若是有一****和你的凤凰吃到了她,记得要把她吐还给我啊。”

    荀朗听了这话,想起了自己那位未过门的“嫂夫人”,才明白秦师兄的铁算盘黑心肠上也有一点软弱。他笑道:“吐给你本不难,只是阿姐的才华若被我的凤凰相中了,咱们想要留下她呢?”

    对于小师弟的这种威胁,秦逸呵呵一笑,毫不介怀。

    “若是她被相中,就让她在长安等我几年吧。”

    说完这一句,秦骏达就离去了。他要回他的园子里继续种菜养花,等候这一头水流花开的春消息。

    ……

    灶火上的那碗银耳绿豆羹煮完了,凤翎也已经喝醉酒,睡着了。服侍她的两个男‖倡在一唱一和说着闲话。

    荀朗进去时,正撞上了最有趣的部分——“怕是那司天丞不带种吧。”

    男倡们见到荀朗,吓得丧魂落魄,落荒而逃。

    他走进去,看见那张春睡犹如海棠的面孔,咬咬牙,扯出了柔和的笑。

    “殿下,该吃药了。”

    他失了口,叫错了称呼。

    他忘了,她早已不是明德山上大吃甜羹的“公主殿下”,她已经与他呼吸与共,做了多年“主公”。

    帷幔里,主公睁开了眼,目光清明,笑容明媚,她并不知道发生过什么,要发生什么,仍是痴颠颠问他:”子清,你说,你到底带不带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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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第277章 第 277 章 我之蜜糖(四)() 
荀朗心口一凉,害怕得打了个哆嗦。   w w wnbsp;。  。 c o m

    他当然是带种的,他自己就是一颗能够迅速疯长的种子。而她是她家选中的猎物——一只血统纯正的丹穴凤凰。

    凤凰好食人,贪吃而又狡猾。荀朗这颗种子,便扒了人皮,剖出心肝,引得她食欲大开,一口将他吞吃。她吃掉了荀朗,荀朗就长到了她的身上,枝枝蔓蔓,开花结果,反过把她变成一具乖乖听命的行尸。

    吃完这碗甜羹,天台宫的消息大概就要到了,他养大的凤凰终于要修成正果,开始被猎手们分吃了。

    ……

    “军师。”

    荀朗陷在回忆里,凤翎突然唤了这一声,他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扮演山大王是个老游戏,他们在崖州时常常这样讲话,自从“大王”变成天子,“军师”变成丞相,“山寨腔”也渐渐生疏。

    “军师。”

    她又叫了一遍,他才回过神,想起自己是刚写完求贤诏,正与她共坐在回云梦乡的车上。荀朗柔声回应,唇上浅笑,眉眼间却藏不住一丝凄然。

    “大王。”

    “你不要怪我。本寨的投名状。”她指着自己的心口,满眼是笑,死死盯住他,“我纳了。兄弟们也该纳。孩子是宝贝。父子为六亲之首。”

    “军师”凝眉望了“大王”许久,终于合了合眼,笑道:“豺狼必然六亲不认,寨中一旦火并,质子只会被挂在城门上受那第一箭。”

    “也对……可是……”

    “可是大王有气……”

    “说的对。只有你,总是能替我出气。”

    他摇头苦笑,不知如何回应。

    她笑了一阵,忽然垂了首,黯然道:“子清,我不成了,坏了……孩子是宝贝,那个女娃,庄子里的那一个……让她替你生个孩子吧。”

    荀朗仍是在笑,心底却有什么东西被陡然劈裂了。

    “生个孩子,交纳给你吗?”

    “生个孩子,交纳给他们。”

    “他们?”

    “兄弟们。”

    “哦……兄弟们……”

    他合了合眼,终于明白这一次,她真是为他在着想。

    他的盟友们在背着他勾结各方,他已不止一次听说这些消息。可他拉不下脸,也没有借口去敲打他们。这一次,他的凤凰借着食铁兽的由头,结结实实替他出了气。

    “他们会做怪,大概是因为担心。兄弟们捧你很是辛苦。”她扭头望着他,咬牙笑道,“子清,你总不该让别人白忙一场。”

    “你到能体谅他们。”荀朗笑得更苦,“大王……你也不该让别人白忙一场。”

    她抓紧他的手,努力想把那只残缺冰凉的手掌捂热。

    “不会的。只有这一点,绝对不会的。求你信我。”

    他抚上她急切的脸庞,黯然道:“我不是兄弟们,不要听这些好话来寻开心。他们捧不捧我,又与大王何干?”

    “军师不想听好话可要听……实话?”

    看见荀朗微微蹙眉,凤翎的手攥得更紧了。

    “他们捧你,你捧我。他们不捧你,捧别人,别人也会像你一样捧我吗?你太平了,我也……才能太平。”

    荀朗愣住了。

    原来她与他,至始至终都是一根绳上的蚂蚱。

    原来可以这样好……

    如果没有他,如果没有那人,死皮赖脸等在城门底下,一切又该有多好……

    荀朗轻叹一声,拉过她的手,吻上皓白的手腕。

    “他们急了,也曾骂过一句实话,骂我胸无大志,只想做大王怀里的一只宠物。”

    凤翎的手开始颤抖,她瞪大盈盈的眼,望着对面说这话的冢宰,咬紧了牙关。

    你只想做宠物吗?

    我等了你十几年,等你能有胸无大志的那一天。可等来的,却是什么呢?

    是我心口的一枝荀草……

    子清,连你也不知道,自己要的究竟是什么,可我,却是知道的。我也一定会想法给你的……

    她嬉笑着收回了手。

    “我不想养宠物了。不管是毛熊还是狮子,都不养了。你说得对,玩物必然丧志。有今日这一次,我怕了……还是质子更好玩些。对了,我记得我的小舅妈仿佛是叫……流云,就是那位会八门金锁阵的女将军。那一回,我还为她跟你胡闹了一场呢。子清,你是最好的那一个。永远都是。我喜欢银耳羹,不是因为它甜,而是因为……它是你做的,你做什么,我都吃……”

    荀朗的脸色变得灰白,他想起那一回,自己曾这样对她说的——“凤翎,我从不相信有什么可以永远获得,人的本性便是如此,只有得不到的,方是最好的。我愿意做这最好的。我也只能做这最好的。不像他们一样爬到你的床上,只是站在你的背后,那样,你才永远都会记得我。”

    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覆水再难收……

    他不想做“最好”,也不只要她记得。他想将她占有,让她永远都只属于他一人。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欲望不但没有被压下,反而越来越强烈,强烈得让他如受凌迟。

    凤翎见他沉默不语,尴尬地抽抽鼻子笑道:“我知道,小舅舅帮你从凤藻的剑下救了我。可惜我不能饶了他,因为他也吓了我两次。你有没有想好?怎么圆我的谎?”

    荀朗深吸一口气,终于扯回笑,说道:“我过去曾经从一本志怪笔记上看到一种说法,北疆有训练猎犬行刺的秘术。我想猎犬大概和毛熊也差不多吧。”

    “志怪笔记!?你不是说这些是闲。”

    “是闲,也是好。”

    “猎犬和毛熊差不多?毛熊那么笨重……”

    看她认了真,他笑眯眯理了理她鬓边的碎发。

    “你质疑我。那谁来质疑你呢?何况你又不打算与他对质。你的舅舅不是笨人。我只需把这与求贤诏一起送去,他便明白了。”

    凤翎想了想,终于点头道:“也对。其实他们并没有错,谁也不愿意让自家养大的母鸡去别人草窝里下蛋。我们……大概也没有错。谁也没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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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8。第278章 第 278 章 我之蜜糖,君之砒霜(五)() 
景初六年的第一场雪还在下,青阳侯夫人对荀相的诘责依旧没有停歇。   w w w 。  。 c o m

    拜这位故人所赐,十数年来,荀朗一直想极力忘却的,那一堆堆陈芝麻烂谷子一起翻涌在脑中,有如无头乱麻搅得他脑仁生疼。

    疼得他要发疯,疼得他想杀人。

    这世上的事果然都是冷暖自知的,讲不清,教不会,并没有人能真正理解别人的苦乐。

    他扶额良久,终于从沉思中抬起头,勉力找回平静,悠悠把案上那碗甜羹又往流云处让了让。

    “嫂嫂试一试小弟的手艺。真宗曾教导我‘好好研习饮食烹调。她说兵法文章全是过眼云烟,只有学会煮菜才不会饿肚子。’”他不管发愣的流云,自顾挖了一勺吃了,咂了咂滋味,微笑道,“其实这羹汤不清甜,很难吃。就如你所知道的,我这人从小懒散,学什么技艺都不如兄长。何况如今还废了右手。我的兄长才应该成为东夷大陆最好的猎手。哪怕不是兄长,荀家的其他子弟若是活着,也都能比我做得更好……”

    “子清?”流云见荀朗眼神恍惚,神情诡异,不由生出了些莫名的恐惧。

    他又挖了一勺,津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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