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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帝种田:扑倒摄政王-第1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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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清?”流云见荀朗眼神恍惚,神情诡异,不由生出了些莫名的恐惧。

    他又挖了一勺,津津有味地吃了下去,继续轻轻自语:“这样难吃的东西,她却喜欢吃,还在辟谷斋戒的时候给了我一碗清粥。她给了一碗粥,我却要还她千碗羹……她是我的凤凰,我就必需给她煮一辈子甜羹……”

    “子清。”

    流云蹙了眉,她根本就听不懂他的胡话。

    他放下勺子,凝视着她,说了一番她能听懂的话:“嫂嫂,猎手的本分我从没忘记。我的族人,我的亲友,和你,和秦师兄一样,盼望了十多年,盼得眼里出了血。秦师兄是我的好盟友,他帮我困住了猎物,当然也该分得凤凰肉。可是,凤凰不是凡鸟,怎么容你说咬就咬?我,荀子清,为了养这只凤凰,耗尽了心血,搭上了一只手。我本该吞吃她最多的血肉,你们要来分吃,也可以,总该多多少少加些像样的饵料。秦师兄明白了这个道理,才果断爽快把公子送来了。嫂嫂乃是红粉豪侠,巾帼英雄,既然要襄助大事,就该向秦师兄学一些壮士断腕的气度。否则,也枉费了小弟将你送与他的一番心意啊。”

    流云闻言,惊讶不已。

    “你是说,是你……你让骏达去雍州……明明将我赐金放还的人是……”

    荀朗仍是笑得诡异:“我当然没有篡改圣旨的本事,只是懂得一些凤凰的心思。荀家得以复兴,秦师兄功不可没。他恋慕嫂嫂多年,若将嫂嫂送与他,也能多少深化荀鸿二家的情义吧?”

    “你的意思是把我当做了交换七星扳指的物件!?”

    流云瞠目结舌,荀朗一脸得意。

    “正是。”

    流云对着那张坏笑的玉面,愣了许久,忽然“呵呵”笑了起来。

    “子清,你这人其实和子平一样讨厌。明明做着蠢事,却又偏要寻一些难听又精明的由头,仿佛这世上的万事万物都该要有道理遵循。”

    发现荀朗脸上的坏笑僵住了,流云继续道:“你引今上遣我回雍州,大概是想要撮合我与骏达的姻缘。你要死命护住今上,也并不是因为要从她身上咬到最大的一块血肉。你其实早已对她情根深种,无法自拔。”

    听见这话,荀朗的手发了颤,他眉梢微挑,挤出一声不以为然的冷笑。

    “子清……”

    “嫂夫人将小弟想得太良善了。小弟与秦师兄一样,都是唯利是图的生意人。您说小弟为您撮合,那么您托裴敬文送给我的那个秦家丫头,算是投桃报李么?”

    听他说起此事,流云脸上泛红,尴尬道:“她是骏达的堂妹,一直仰慕于你,一再求我成全,还说……便是做妾为奴也要跟从。裴公又几次抱怨荀家后继无人。子平若在世,也一定要为你的终生……”

    “果然……长嫂如母。”荀朗打断了她的解释,脸色肃穆,轻轻叹道:“那么我也算是投桃报李了。嫂夫人,你是个真正的豪杰,爱憎分明,一饭之德必偿,睚眦之怨必报。可是世上并没有那么多黑白分明。长安城奇奇怪怪的故事已经够多了,你本不是故事中人,卷在里面只能把形势变得更加复杂,倒不如听我一言,速速回转。至于入侍一事……祸福相生,世侄来长安奉诏,对你们母子而言,其实也是一件好事。”

    “好事?”

    流云听不懂荀朗的歪理,更讨厌他这副道貌岸然的模样。她不明白,是什么样的人与事把当年那个生机勃勃的熊孩子变成了现在这个奇奇怪怪的妖王?

    “诸侯藩王的子嗣虽多,朝廷却只会认可来奉诏的那一位为嫡长正统,将来也只能允许他回地方继承爵位。秦师兄欲成大事,难免要与西南世家联姻,开枝散叶。嫂夫人飘零孤苦,无有期功强近之亲,如何与那些贵戚较量?趁着此刻,秦师兄创业未半,颇重您的才貌,当使世侄抢得先机,子凭母贵,入京做成上卿。将来即使师兄飞龙在天,嫂夫人也有贵子可以依靠。有朝廷做你的亲戚,这难道……不是好事吗?”

    他一本正经,语重心长,一副誓要把流云拉入天子阵营的架势。流云越听越气,却又无法反驳,终于气得笑了起来。

    “这么说来,我们母子还要感谢天子的厚恩,荀相的提携?”

    望着流云嘲讽的神情,荀朗眼中阴云更浓。

    “嫂嫂,你不明白。小弟说的全是真话。”

    “真话……”流云微微摇头,笑得越发苦涩,“我知道你说的是真话。你几次三番替我操心伤神。全怪我自己时运不济。今日,荀相召我前来,可是为代天巡狩,数罪并罚?”

    “小弟不敢。嫂嫂行事素来光明磊落,你会唆使师兄勾结北疆,指望他能斗胆去为害云中君,必然有你的道理……”

    “道理?”流云贝齿间挤出冷笑,“子清要什么道理?是栖霞山的血,还是丹凤驿的火?荀子平他……”

    “阿姐……”

    伤口又一次揭开,被戳中痛处的二人四目相对。

    流云陡然住了口,眼中泛出水雾。

    她错了。

    荀家子平虽是她的聘夫,却至死都没有对她说过一句好话,他把自己与她,把荀家与她的牵绊全都扯得干干净净了。他不要她亏欠荀家半点恩义,甚至连替他报仇的资格也没有留给她。

    可是为什么?

    她的人生还是停在丹阳驿的烈火之前,再也走不过去?

    如果不能为荀子平报仇,她苟活至今的意义又在哪里?

    她双唇打颤,语调却仍是硬冷。

    “不要唤我阿姐。我不过是你家的宾客。当不起荀相这一声唤。”

    “阿姐,我说过,兄长他……大概并不希望你背负这一身血仇……”

    “我不是为他。”

    流云打断了荀朗的劝慰。

    “也不是为了荀家。我是为了……我自己。你说这世上的事不是每一件都黑白分明。那我告诉你,这世上的事,也不是每一件都需要理由。”她紧紧咬唇,抬起拳敲了敲自己的心口,“子清,我不能欺心。人活在世,谁都能骗得过,只有自己……不能欺心。”

    荀朗愣住了,他默了良久,忽然恭恭敬敬对流云拜了一拜。

    这位故人说得真好。

    只为这句好话,荀朗也要对她行礼。

    这一次,他是真的受教了。

    他多希望自己也能像她一样,不忘初心,不欺本心。

    可是,天下之大,又有谁来容下他的那颗初心?

    流云见荀相施礼,惨然一笑,自嘲道:“我知道你们嫌我冒失坏事。我要做的,本就不是你们的那一桩事。勾结蚩尤也好,北疆也罢,行了下策,落了地狱都没有关系。我只要杀尽鸿党。你……朗哥儿,荀子平的好弟弟,诓骗世人,甚至欺瞒你的盟友。就连金眼鬼都知道,那云中君根本就不是荀家血脉,他是鸿贼的孽种,是他在甘泉强暴天子所育,早在天子蒙尘北疆时就已经坐胎。事到如今,鸿家兄弟只手遮天,天子已然爱屋及乌,混淆忠奸。你既然要吃你的凤凰,那么唯有除掉云中君,才能斩断鸿贼与她的牵绊。你爱惜羽毛,不肯动手,那么就由我们来动。我问你,朗哥儿,你为何还要袒护那个娃娃?”

    荀朗低眉垂目,沉默许久,忽然轻牵嘴角,扯出一丝笑。

    “他是她的骨血。不要动他。”

    他的声音太哑,哑得流云都没能听清。

    “什么?”

    :

279。第279章 第 279 章 我之蜜糖,君之砒霜(六)() 
他抬眼望向她,目光坚定,一张玉面写满不容置疑。

    “阿姐尽管在西南三州千里沃野上辅佐师兄,大展宏图。但是今上,凤翎,是我荀朗一人的冤债。我要自己去讨这笔债。”他语速缓慢,声音不大,口气却狠厉得犹如宝刀,“我不管你们怎么骂我,只要你们骂完觉得出气,就自管去骂好了。她的身家性命是我的,要打她的主意,必需我的同意。我若不曾答应,哪个敢自作主张动她,不管多亲多厚,哪怕骨肉手足,我也一定会……除之后快。”

    “子清?”流云望着满脸狠毒凶悍的荀朗,瞠目结舌,“你疯了……”

    大冢宰冷冷一笑。

    “诚如阿姐所言,我已得了疯病。‘行了下策,落了地狱都没有关系’。”

    流云呆了片刻,忽然朗声笑了起来。

    “我明白了。自今而后,再不动念头危害你的凤凰和她的孩子。”

    荀朗正不明所以,却见那一边,流云已正身对她深施一礼。

    荀朗赶忙还礼。

    流云凝视着他,几番欲言又止,方咬牙忍住眼泪,盈盈笑道:“贤弟,我听懂了,便成全你这一桩蠢事。这就回去了,不找天子,也再不来长安。望子清早日达成夙愿。只是……我既然不能再见我的嘉儿,就请你替我照看好他。望贤弟明白,我是因信你,才把儿子留下来的。这是一个疯子对另一个疯子的请求。”

    荀朗一脸严正,恭恭敬敬,拱手答道:“多谢嫂嫂,小弟谨记,誓不辱命。”

    荀朗真心感谢流云。

    这世上的事是冷暖自知的,讲不清,教不会,但是仍旧有人能真正理解别人的苦乐。

    真可惜,兄长没能娶到这个好嫂子。

    窗内四目相对,窗外雪落无声,死一般的寂静中,却听门外一声通报:“启禀主公,行在有变。”

    荀朗闻言,眼中杀机顿现,是哪一个不知死活,又来撞他的刀口?

    ……

    云梦乡人王二,年二十,好刀剑,自称一代大侠。自从出道以来,纵横江湖数载,拳打南山孤老院,脚踢北村寡妇门,偷鸡摸狗,欺男霸女,扬名立万何曾遇到敌手?

    景初六年初春时节,从来只有狐朋狗友没有骨肉亲人的王二大侠却认了一门亲戚。这亲戚不是寻来的,而是撞上的。

    那一日春暖花开,王大侠春‖心荡漾行侠性起,带着朋友们晃到酒馆,撞见了一个如花似玉的标致婆娘。

    那婆娘不顾汉子们灼热的眼光,大大咧咧坐在那里喝酒吃肉,做派泼辣,模样风流,让王二一眼就认出了,她正是他即将同‖床的新相好。于是一场认亲“大礼”之后,朋友们一哄而散,王大侠少了两颗门牙。打落了这两颗门牙的“新相好”正式成了他的“姑奶奶”。吴夫子家的安歌娘子降服小霸王的段子也成了云梦乡最精彩的笑料,足足在乡里传了大半年。

    大半年之后,初雪落在云梦乡,王大侠又急匆匆,屁颠颠赶到了姑奶奶的门上请安。他这样急是因为今日自己终于有机会从乡人们嘴下逃出生天了,他给姑奶奶带来了一个比“降服小霸王”更加精彩的好消息。

    进了夫子家的院,往屋门里一望,王大侠就惊呆了。茅屋内一片狼藉,安歌娘子,正在里头翻箱倒柜,大冷天的,竟然翻得面若桃李,香汗淋漓。

    看见安歌的娇态,王大侠靠在门边流了哈喇子,直到安歌发现了他,咬牙切齿地瞪他,他才慌忙抹一抹嘴,点头哈腰地要往里头挤。

    “姑奶奶,这是咋的啦?遇到偷儿啦?哪个这样大胆?侄儿让兄弟们去收拾他。”

    “放你娘的屁。”安歌颇不耐烦地叉腰一指,“滚出去。要是踩到了我家的东西,看我不打断你的牙。”

    王大侠刚踩进来,闻得此言猛一激灵,吓得捂住自己刚镶好的金牙,转身就逃,心急慌忙中还是碰掉了柜子上的一件东西。

    他捡起来一看,竟是个布老虎,粗针大线,模样古怪。不像别家的老虎花花绿绿,威风凛凛的。这只布老虎全身只有黑白两色,圆头圆脑,不像老虎倒像老熊。一看就知道是母夜叉姑奶奶的杰作。王大侠忍不住爆笑。

    “哈哈哈哈,姑奶奶,你还会弄这个呀……哈哈哈哈……这老虎长得好新奇啊。怎么还大黑眼啊……哈哈……”

    第三声爆笑没完,王大侠就把自己噎住了,因为他看见安歌已经往他这里过来了,他吓得赶忙放好布老虎,连滚带爬地退出屋,嘴里还忙不迭地找补,“侄儿是说姑奶奶文武双全,呵呵……文武双全。”

    他逃到院里,本以为安歌会来揍他。不想安歌却并没有追出来。他小心翼翼摸到门边,又朝里头探出了半个脑袋。

    突然,眼前一黑,额头剧痛,王大侠哎呦一声倒在地上。原来是吴夫子的一只皮靴飞出来了,正砸到他的面门。

    “你今日非要死是吧?”

    听见安歌发问,王大侠捂着脑袋,慌忙起身道:“姑奶奶。姑奶奶别恼,别扔。我是有事儿告诉你。是好事,是大事。”

    安歌诧异地望着这位侠客,松开手指,放下了第二只靴子。

    “什么好事。有屁快放。”

    见亲戚不打他了,王大侠满脸堆笑挤进门去,捧着靴子交还给姑奶奶。

    “我大姑夫寻来了。叫小赖在村口遇上了,正给他牵马引路往这里来呢。我怕姑奶奶着急,先从小路跑来报信……”忽然,他捂了嘴,笑得更加猥琐,“您可别告诉吴姑父是咱们给带的路啊。吴姑父人好,咱不该对不住他。可姑奶奶是我的亲人啊,你说这大姑夫大老远地来了,能不帮衬着……”

    “慢着,慢着。”安歌被说得一头雾水,抬手打断了他的自得其乐,“什么大姑夫?你把舌头捋直了说。”

    听见安歌装傻,王大侠脸上每一根汗毛都快乐地抖动起来了。

    “姑奶奶,您就别客气了呗。大姑夫就是大姑夫嘛。咱大姑夫可是真俊俏啊,我瞅着可比咱吴姑父还好看些。”

    安歌是真懵了。

    不过她很快就要明白王大侠说的是怎么回事了,不但她明白,整个云梦乡的三姑六婆也都要明白了。

    ……

    冬季本是农闲时节,汉子们大都吃酒赌钱,婆娘们不用赶到田间替男人送饭,忙完了家中活计,大多都聚在宗祠后头的堂屋里缝补绣花,说说闲话。这样既能省了家里的柴火,也能让各家的孩子们在一起玩,互相照应。

    可是今日天降大雪,寒风凛冽,堂屋里却只剩下一群熊孩子翻江倒海地胡闹。

    原来平日对着娃娃狮吼的三姑六婆们,全都挤到了吴夫子家门前去看热闹。

    今日这个热闹若不看,着实可惜。

    因为张屠户的婆娘带来个了不得的消息,这消息比李二姑家的婆媳纠纷精彩万倍——安歌的“前夫”,闲聊传说中的“打铁汉子”来了,还带着安歌在老家生的儿子。看来吴子虚真是拐着人妇跑出来的,这一回吴家可是有好戏了。

    当婆娘们挤在吴家院门前看到好戏的男主角,那位“打铁汉子”时,一个个惊得目瞪口呆。

    一定有哪里搞错了。

    从古到今,哪有过这样文雅俊秀的铁匠啊?

    :

280。第280章 第 280 章 鸡飞狗跳归隐忙(一)() 
凤翎正在门口教训王二,听见响动,抬头看到院中的情景,顿时傻了眼。

    七大姑八大姨们竟然也不回去张罗晚饭,一个个不惧寒冷,嘻嘻笑笑,夹着笸箩,抱着活计,朝吴家探头探脑。

    “你……你们……”

    凤翎结结巴巴,不知所措。

    整个云梦乡的大喇叭竟然全到齐了?

    这是要干什么?

    肯定不是好事。

    大概冬日农闲,骨头发痒的味道很是难受。所以寻开心的渴望超过了所有礼义廉耻,看见小媳妇安歌脸色发绿,婆娘们不但不尴尬,反而更加来劲。

    “安歌,咱们来喊你晚上去看戏呀。”

    “看戏……”凤翎恨得牙痒,“看什么戏?”

    你们不是正在看我吗?

    婆娘们笑得更欢,理直气壮。

    “哎呦,你咋忘啦。今儿是腊日呀。”

    “就是,就是。祠堂场院里演的,酬神的戏啊。”

    凤翎这才想起来。今天不只是皇城里待诏上卿入宫的日子,也是山野间农人一年到头感谢土地的腊日祭。

    怪不得这些婆娘不去做饭。今日乡里的富户会在土谷祠前散发腊八粥、花馍、羊肉,还会请长安城的戏班唱戏酬神,云梦乡人自然乐得去占这个便宜。凤翎曾听乡人不止一次说过,说这是本乡每年的盛事之一,可凤翎竟然完全忘记了。

    大概对她这个“肉食者”而言,糖粥、花馍和羊肉的魅力终是不够大吧?

    可惜她在民间云游三年,吃遍了人间烟火,心却一刻也不曾离开过天阙朝堂,并不能真正体会“蔬食者”们的喜怒哀乐。今日她也是因满心挂着儿女私情、公卿党争,才把她身边这些衣食父母,载舟之水忘了个一干二净。

    真是要死的失误。

    所谓君轻民贵,居安思危,用一粒粒粮食,一匹匹布帛耕织出锦绣江山的庶民,有时候要比朝堂上的权贵可怕可敬多了。

    比如……此刻……

    在布衣天子看来,这些长舌妇岂止是可怕,简直就堪比洪水猛兽。

    “哎呦,来了,来了。”

    凤翎犹在发愣,却听人群开始躁动。原来是“大戏”的男主角终于现了身。

    云梦乡的婆娘们这回算是开了眼界。她们更加确信安歌的老爹一定是个家财万贯的财主。否则她哪能勾搭到这么些英俊汉子?

    一个吴子虚已经非凡,此刻来的这个“铁匠”更是叫人惊诧。

    已近黄昏,瑞雪渐停,素白天地间霞光初透,这“铁匠”骑了一匹白马,自小径缓缓而来,穿的衣裳虽不华贵却很别致,身材修长,道骨仙风,玉面朱颜,不但年岁看来比吴子虚小些,就连模样也比吴夫子俊俏几分。

    婆娘们顿时炸了窝,七嘴八舌,喋喋不休,她们甚至还为男人身上那件披风的颜色究竟是蟹壳青还是鸭蛋青小小争执了一番。

    小霸王王二见了这景象,更是兴奋得仿佛过年。

    他确信,此刻起,大家将会忘记他嘴里失落的两颗大牙,自己也终于能从“云梦乡奇人”的排行榜上退隐。

    出诊在外的吴子虚一旦回来,就将以“史上最俊俏绿帽王八”的身份,长期萦绕在云梦乡野史编撰者的心头。

    王二觉得解气,觉得过瘾。

    谁说我王二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谁说吴子虚是天下无双的活神仙?谁说安歌这婆娘是外头泼辣里头贞烈?

    正骑马过来的这是啥?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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