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86读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诱惑-第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龅隳烟猓窃谒衙獾摹�

  问题发生在快下班的时候,我正打着风钻,师傅突然喊停,然后就叫大伙儿快跑。一种沉闷的声音,夹杂着什么东西断裂的声音传来了,像是死神的脚步声。我想拽着风钻一起跑,风钻却像被焊在了煤里。面对保护集体财产和个人逃生的选择,我不知如何是好,只好呆立在死神面前。师傅冲过来,一把揪住我的胳膊,拼命往外跑。身后传来一阵巨响,一股激流打在了我的后背上。要不是师傅拽着,我肯定趴下了。而一旦趴下,就会被死神踩在脚下。

  我跟在师傅身后拼命跑,一直跑出危险地带,坐上缆车。师傅点了一遍他带的人,见一个不少,才放心地靠在了车帮上,闭上眼睛休息。在这一刻,我忽然觉得师傅太伟大了,他不仅是我的救命恩人,而且还是个和死神搏击的高手。

  走出井口的时候,我看到了母亲,还有许多矿工的家属。母亲的眼泪流下来了,拽着我不松手。我告诉母亲,是师傅救了我一命。母亲感谢师傅。师傅说,嫂子,你谢个啥,师哥当年还救过我一命呢。听师傅一说,我才知道,师傅是父亲的师弟,而且有生死之交。







四




  矿工的生活就这样开始了,单调而沉重的体力劳动,充满危险而不得不铤而走险的生存方式,使我的身体异常结实,心态却敏感多疑,只有会躲避危险才能生存下去,这是师傅告戒我的金玉良言。我每天都在实践着师傅的话,外表像牛一般,心里却装着一只机警的兔子。所以,当七年后我彻底告别矿工生涯,走向北京大学校门时,竟然毫发无伤,而和我同时当上矿工的十几个同龄人,有三个已离开了人世。

  在我二十五岁的时候,文化大革命以粉碎“四人帮”的形式结束了。我敏感地预测到,大学校门将要向有志青年打开了。下班以后,我把业余时间都用在了书本上,准备机会来的时候拼一把。母亲觉得我老大不小了,应该说个对象,踏踏实实过日子。弟弟都结婚有儿子了,把羊倌的生活过得有滋有味。

  我不甘心,找对象不是要紧的事,用知识改变自己的命运才是最重要的。要想让自己离开噩梦缠绕的矿区,只有靠考学,当兵都不成,复员后还会回来。考上大学,才能找到更能发挥我价值的地方,而这个地方肯定不是京西煤矿。我回绝了各路提亲的,也不让母亲张罗,而是一门心思扑在课本上。我找到原来就看好我的老校长,借来了全套高中课本,在长夜孤灯的陪伴下,刻苦攻读。

  正像某位聪明人所说的,机会总是给予有准备的人。“文革”结束后的第二年,高考制度恢复了。魂牵梦萦的北大,终于出现在我的视野里,我毫不犹豫地填报了北大中文系。在考场上,我找到了上北大的感觉,不是用笔,而是用心来答卷,结果从京西煤矿一步跨进了北大校门。


  接到录取通知书的那天,我激动得彻夜难眠。这张薄纸使我的生命再也不用在漆黑的巷道里游荡了,我的价值将在北大得到提升。我终于可以为这个世界做点更有价值的事情了。虽然年龄大了一些,已经快二十六岁了,但未来的路还很长,还能够做很多很多的事,前途依然不可限量。

  3

  想起走进大学校门时的豪情壮志,我现在只有苦笑的份儿了。黑漆漆的夜空传来隆隆的雷声,几道闪电划过,天空响起霹雳,豆大的雨点砸在我脸上。我不想躲,也没必要躲,一个要结束自己生命的人,还在乎暴风雨吗?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这是多少人呼喊过的豪言壮语,我现在也想呼喊了。

  那时能够走进北大校门的人,几乎都喜欢抬着头,眼睛往天上看。天上晴空万里,阳光灿烂。是啊,上百万的考生,能有多少人走进北大优美的校园呢,不过千八百人,又有多少人能够成为中文系的学生呢,不过百十来人,说他们是天之骄子一点不为过。

  大二的时候,我的一篇小说在《人民文学》上发表了,成为当时伤痕文学潮中的一篇力作。我写的是我的师傅,一个具有哲学家思想的煤黑子。小说和实际情况的最大差别是,小说主人公因为用哲学观点分析社会的阴暗面而被打成了现行反革命,最后在瓦斯爆炸中死了。而我的师傅还活得好好的,也不是现行反革命,虽然他也说过对社会的不满言论,可没人揭发他。

  这篇小说使我在北大中文系成了知名人物,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能在《人民文学》上发表作品的。不少人向我打听是通过什么途径把小说送到编辑手里的。我告诉他们,是通过邮局邮寄过去的。没有人相信,在别人的怀疑中,我把小说一篇篇寄了出去,换来了一张张汇款单。小说证明了我的才华,而我的外貌是无需证明的。一米八的个子,虎背狼腰,七年的矿工生涯打造出满身的肌肉,再加上一副坚毅的面孔和成熟的年龄,使我浑身上下洋溢着男子汉的丰采。从上大一开始,我就不断地接到情书,那些认识的、不认识的北大才女,向我频频发动爱情攻势。我的脚下春潮翻滚,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接到情书我从不回复,对所有向我主动进攻的才女,我全部采取了冷处理。我对自己充满自信,相信我的那一个肯定会出现在身边,而我在见到这个人的刹那间,将产生触电般的感觉,至少是眩晕感。惟一让我感到自卑的是我的出身,矿工的儿子,而且本人当过矿工。我的大部分同学不是高干子弟,就是有个当教授的老爹,要不就是有海外关系。好在血统论在大学校园里并不吃香,同学们都在靠自身的努力打天下。

  上大四的时候,让我产生眩晕感的姑娘终于出现了。我已苦等多年,当初那些向我发动爱情攻势的姑娘们多数已另有所爱,我至少有半年没接到求爱信了。没有情感方面的骚扰,我可以把全部心思放在读书和写作上。我的学习成绩在班上名列前茅,作品频频见诸报刊杂志,我自认为自身的价值也越来越高。但是,社会是复杂的,评价一个人的角度也是多方面的。在校园外的社会变得热火朝天的时候,校园里也是热浪滚滚,什么民主竞选啦,什么地下刊物啦,什么学生社团啦,各路风流人物纷纷登场,吸引了相当多的同学的注意力,一时间学校偌大的图书馆都变冷清了。

  那天傍晚,我把书包留在图书馆就去吃饭了,等我回来的时候,奇迹出现了。近在咫尺的对面,坐着一个女生,我在无意中望了一眼,那种期待已久的眩晕感顿时以爆炸般的速度占领了我的全部神经末梢。她终于出现了,上帝赐给我的天使终于在这夜幕低垂的时刻来到了我的身边。我闭上了眼睛,沉醉在眩晕状态中。图书馆里有很多空位,而她偏偏坐在了我对面,这仅仅是一种巧合吗?

  我睁开眼睛,端详着对面的女生:浓黑的披肩发,鹅蛋形的脸,白皙光洁的额头,长长的柳叶眉,大大的杏核眼,小巧端正的鼻子,薄薄的淡红色嘴唇,稍稍倾斜的双肩,胖瘦适中的身材,还有似笑非笑的表情……我有些无法控制自己了,真想冲过去,把她抱在怀里,告诉她,我已经等你太久太久了。

  对面的女生似乎被我灼热的目光烫了一下,抬起头莞尔一笑。这一笑,犹如放过来一股高压电,差点将我击倒。我呆若木鸡的样子一定非常好笑,那女生的笑容扩大了,嘴张开,马上要笑出声来,她立刻捂着嘴,放下手里的书,起身就往外走。这是对我的无声召唤,我跟着起身追了上去。

  女生跑到图书馆外面,弯着腰,哈哈大笑起来。我站在她面前,手足无措,不知她在笑什么。片刻之后,女生直起了身子,我估计她的个头有一米七。







五




  “你在笑什么?”我好奇地问。

  “笑你啊!”她说。

  “我好笑吗?”

  “你刚才看见什么了,一副目瞪口呆的样子。”

  “看见你了!”

  “我是那么可怕吗?”

  “不,是……”

  “是什么?”

  “想知道吗?”

  “当然想了。”

  “那我就说了,你可别被吓着。”

  “说吧,吓不着我。”

  “是可爱,我心目中的爱人就是你这个样子。”

  “哈,我看你倒是很可爱,刚认识就胡说八道。”

  “是真的,我真是这么想的。”

  “你知道人家说你什么吗?酷马。”

  “什么意思?”

  “冷酷的白马王子。”

  “谁这么说?”

  “我的同学。我认识的女同学中至少有五个人给你写过信,但你一封也没回过,所以她们背地里叫你酷马。”

  “对那些情书我从来不回,因为我要找的人是不需要写情书的。”

  “你那么自信?”

  “多少有一点,不过最主要的是我相信头一次见面的感觉。”

  “感觉怎么样?”

  “当然是妙不可言了,我刚才的样子你已经看到了。”

  “看来我是来对了。”

  “什么意思?”

  “那些遭到你拒绝的姑娘们鼓动我,说我要能让你动心,她们就请我吃饭。”

  “你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那好,再见!”

  女生说完就走了。事情变化太快,我一时没有反应过来。等我想追上去时,女生已消失在夜色中。我垂头丧气地回到阅览室,忽然看到了那个女生留在桌子上的书。原来她留下了一道智力测验题。人走书留,这意思再明显不过了,就是让我把书送还给她,最好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好证明给那些和她打赌的人看,我已经为她动心了。

  我迅速抓过书,翻开书皮看,只见上面写着:七七级生物系,马雪兰。

  第二天上午是两节古典文学课,下课后我就奔了生物系。我打听到七七级生物系在阶梯教室上课,我赶到时正好刚下课,我大喊了一声:“马雪兰!”我的洪亮声音吸引了众多正在收拾书包的同学。一个戴着黄色塑料眼镜的小女生跑了过来,脸上的表情异常激动:“宋……宋大作家,你……找我吗?”

  “我找马雪兰。”我对面前这个不足一米六的小女生说。







六




  “我就是马雪兰。”小女生使劲点着头说。

  “我找另一个马雪兰,昨天晚上她把书落在了阅览室。”

  “生物系就一个马雪兰,那就是我,你手里的书也是我的。”小女生的眼镜片后面闪出了灼热的光芒。

  “我要找的马雪兰至少比你高出半头,而且也不戴眼镜。”

  “哦,我知道你说的是谁了。”小女生转过身子,大声吼道:“杨倩,你给我出来!”

  她的话音刚落,就传来了一阵哈哈大笑的声音。笑弯了腰的杨倩被几个女生从人堆里揪了出来。我的眼睛一亮,果然是昨晚那个女生。马雪兰从我手里抢过书,低着头跑了。杨倩不笑了,追了几步喊道:“小兰,我请你吃饭。”说完,她又转过身,对刚才揪她的那几个女生说:“你们都看到了,宋大作家可是亲自来找我了,你们要请我吃饭。”

  “请就请,我们请客,让宋大作家掏钱。”几个女生嚷嚷着走了。

  我和杨倩就在这恶作剧般的情景下认识了。我大她四岁,都是激情如火的岁月,都是心目中理想的恋人,不仅郎才女貌,而且女才郎貌。很快,该发生的事情发生了,在大学毕业时,我们已难舍难分。我是带薪上学,所以租间房子不成问题,还差两个月毕业的时候,我们在外面同居了。

  毕业时,杨倩本想出国,她在南开大学当教授的父亲安排她去美国留学,她父亲的弟子在美国的一所大学当系主任。她征求我的意见。我说我不想离开中国,学中文的,在国内更有发展前途。她说她再考虑考虑。

  当天夜里,我就把她彻底征服了,用一个男人强有力的野性,把她摧残得死去活来,她娇嗔道:“瞧你这疯劲儿,好像再也要不到我了。”

  “你要是去了美国,我可不是要不到了。”

  “谁说我一定要去了?”

  “那我能要你一辈子了?”

  “你不想要都不行。”

  “太棒了,老婆万岁!”

  “去你的,我能活一百岁就知足了。”

  “那好,老婆同志,我祝你长命百岁。”

  第二天一早,杨倩给老父亲打电话,回绝了父亲的安排。父亲问她原因,她明目张胆地说,在美国她找不到爱人。她已经二十六岁了,老父亲可能觉得女儿的终身大事要比到美国留学更重要,也就不再劝她了。

  毕业后,我分到了B市政府,杨倩分到了K部。毕业没多久,我们就举行了简朴的婚礼,把各自留在B市的大学同学都请来,在一家名叫半亩园的餐厅吃了一顿。婚礼后,我们分别去了天津和京西煤矿,拜见了双方的老人。杨倩的家就住在南开大学里面,优美的校园环境,儒雅的岳父岳母,使我心灵深处的自卑感突然变得强烈起来。我只在岳父母家住了一天就赶回来了,害得杨倩的嘴噘得老高,说她还没有和父母把话说够。

  带杨倩回京西煤矿是我犹豫再三后才做出的决定。家乡虽然风景如画,但那是大自然的产物,和人工雕琢而成的南开大学校园根本无法相比。我想把母亲接到城里来,住上两三天再送回去。杨倩不干,她想利用婚假见识一下我的家乡,看看是什么样的水土养育出她老公这么优秀的人才。我拗不过她,只好先同意下来,再给她打预防针。我告诉她,我的家乡是穷山恶水,到处是脏乎乎的煤,家里也只有三间低矮的平房,而且终年弥漫着羊粪味儿。

  杨倩不听我的,使劲亲了一下我说:“你嘴里也是羊粪味儿,不过我喜欢,谁也管不着。”

  我的嘴里是烟味儿,不是羊粪味儿。自从我下矿井后,我就学会了抽烟,烟龄已有十年了。我第一次吻杨倩时,还事先做了检讨,说我嘴里有烟味儿。杨倩瞪着眼睛说,只要是你身上的味儿,不管是什么味儿,我都喜欢。杨倩说完就闭上了眼睛。我紧紧搂着杨倩,不管不顾地吻她的嘴唇,吮她的舌头,心里想,如果被一个女人爱上,这个女人就会变得无所顾忌。

  杨倩到了我的家乡,好像鱼入海,鸟归林,兴奋得满山疯跑。她对婆婆做的菜窝头赞不绝口,跟着小叔子放了半天羊,和我的弟媳学了两小时怎么喂孩子奶。弟媳已经生了第三胎,前两个是闺女,这一个是小子,有六个月大了。让我无法接受的是她非要下到井里去看看不可。那是男人的充满危险的世界。她威胁说,如果不带她去,她就自己去。面对娇妻的威胁,我只好妥协。坐上缆车,下到巷道,她的胆子忽然变小了,下了缆车就不敢往前走了,缩在我的怀里像只受惊的猫。我高兴地带她原路返回。路上正好碰见我原来的那帮弟兄,他们用尖厉的口哨向我致意,我攥着妻子的手向弟兄们挥动,在这一刻我没有自卑感了,因为杨倩的美丽足以让我挺直腰杆。

  婚后的生活归于平静后,我们过起甜蜜的小日子。一年后,K部分给杨倩一套两居室,她的肚子也挺起来了。结婚时,我曾经向领导申请过住房,得到的答复是,在我前面还有很多人排队等房,有的人小孩都上学了还租房住,估计在五年以后才能轮上。为这件事我郁闷了好几天。说是给知识分子待遇,堂堂的北大毕业生,结婚居然没有住房,连个矿工都不如,在京西煤矿,矿工要是结婚,领导怎么的也会给找一间房子。杨倩用妻子的柔情化解了我的郁闷,躺在我怀里说,只要是和我在一起,哪怕住狗窝也心甘情愿。

  搬进新居后,杨倩充分发挥她学生物的特长,把家里弄得绿荫婆娑,春意盎然,犹如一座微型花园。我最喜欢做的事,是在杨倩沐浴后,把耳朵贴在她白白的肚皮上,听着肚皮下面那有力的搏动,享受醉人的天伦之乐。






七




  4

  想起那些美好而遥远的事,我的眼泪流了下来。瓢泼大雨从天而降,瞬间我成了落汤鸡。美好的家庭生活,为我的工作增添了无穷动力。我没有理由不干好工作,我需要用优异的工作成绩来回报温柔美丽的妻子,来向这个世界证明自己的价值。

  我被安排到市政府办公厅秘书四处,主要工作是写简报。这对我来说是小儿科,无论是会议简报还是工作简报,写起来都得心应手,似乎我天生就是写简报的。处长对我的工作很满意,加上我谦和的为人处世原则,勤奋的工作精神,得到了同事们的一致认可。同事们的认可使我觉得自身价值得到认可,所以工作更加勤奋,加班加点成了家常便饭。

  早出晚归变成常事后,引起了杨倩的不满。她问我,一分钱不多挣,干吗要累死累活地干?我回答说,是为了体现我的价值。她问,就你价值高,别人干什么吃的?我回答说,别人的事我管不着,我只要干好领导交办的事,让领导满意,将来就有升迁的希望。她问,当官比老婆还重要吗?我回答说,当官是为了多挣钱,给老婆脸上贴金。她问,我要是当官了,是不是给丈夫脸上贴金?我回答,你要是当的官比我大,那我的脸就无处放了。她不问了,我也不想回答了。

  我是全处工作量最大的一个,或者说承担了全处一半以上的工作量。年底评选优秀公务员,我觉得板上钉钉非我莫属。优秀公务员看什么,不就是看工作业绩吗?我的工作业绩有目共睹,一年写了一百多篇简报,而全处全年发出去的简报不过二百多篇。我把自己的预测提前告诉了杨倩,杨倩说,这多少是个安慰,就算是领导给你发的安慰奖吧。没料想,在评选前,处长找我谈话,说只有一个名额,全处八个人,我的年龄最小,荣誉应该让给老同志。面对处长那双犀利的眼睛,我无话可说了。结果,一个五十来岁的副处级调研员获得了优秀公务员的称号。而这位副处级调研员,在我看来基本是不工作的,每天上班的主要时间是喝茶看报纸。


  我觉得这个世界太荒唐了,存在就是合理,没有地方讲理去。勤奋工作�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