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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神的女儿-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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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年后我在县城上中学。一个周末回家,暮色淡淡中我见一个人在一块地里埋什么,双腿跪地,专心致志的。可是我的脚步声惊动了他。

    他却没有回头,迅速从土坑里捧出什么,放入脏兮兮的布包袱,扎了起来。

    然后他回头看我,我几乎和他打了照面。

    幽幽夕照中,我认出这个蓬头垢面的中年人正是十年前的丁鹏。

    不,没有认出。

    他的神经早已经不正常,即使正常,也认不出偷他麦芽糖的我了。

    “丁……,你埋的什么?”

    他似乎没听懂我的话,连理也不理我,背起他的包袱,幽灵似地朝田野远处走去,消失在暮色深处。

    一股凉风袭上我的后背,我突然认定,丁鹏包袱中背的是染香姐姐的骸骨。

    在想什么?

    雏菊?哦,就是野菊花。

    你有没有在秋日的黄昏去郊外闲逛过?

    我喜欢。我常常一个人走着走着,就逛到郊外。

    我喜欢一个人漫步山林的感觉,看每一片树叶徐徐落下,听每一朵花儿开的声音。

    是一种心醉的感觉。

    秋日的野菊花是开得最繁荣的,但黄昏却是它们生命的尽头。虽如此,那一簇簇开在山坡上,小路边,谢在山坡上,小路边的野菊花,仍固执地带着一抹嫣黄铺到天边。

    也许它要人们永远记得它的美丽。就好像我永远记得染香姐姐的美丽一样。

    茶味如何?

    怎么能用咖啡来作比呢?完全是两种不同的物件。

    喜欢就好。

    品茶有它的先决条件的,就是生活安定。

    妙玉对茶曾有妙论:一杯曰品,二杯曰解渴,三杯就是饮驴了。

    茶有冠心苏合丸的作用,那时可能尚不明确。饮茶要谛应在那只限一杯的“品”,从咂摸滋味中蔓延出一种气氛。

    成为“文化”,成为“道”,都少不了气氛,少不了一种捕捉不着的东西,而那捕捉不着,又是从实际中来的。

    若要捕捉那捕捉不着的东西,需要富裕的时间和悠闲的心境。

    我想,这两者我都处于“第三世界”。呵呵,不提也罢。

    下个星期可能不行了,我要去拜访几位朋友。

    下下周的周四晚上,行吗?

    好啊。再见!

    '附'雏菊,又名野菊花或蓬蒿菊。菊科。半耐寒性草本植物,高一、二尺。叶长椭圆形,深裂多缺刻,有叶柄及小托叶,互生。花冠头状,周围单瓣舌状,中间管状,色有白、淡黄等,花期甚长,自三月开到十月。茎叶嫩时可食,称蓬蒿菜。
第四章 两枝玫瑰
    请进。

    雪碧,不要粘在客人身上。

    不好意思,它总是这么皮的。

    送给我的?

    谢谢你啊,你怎么想起送花给我?

    呵呵,你是个懂得爱悦自己的女孩儿。

    我有没有跟你说过我最喜欢的花儿是就玫瑰?

    不,不是象征爱情的红玫瑰,是代表友情的黄玫瑰。

    我喜欢它的香味儿。

    真巧,我故事里有一个题目和你今天送的花儿一样,不如听它吧?

    是的——两枝玫瑰!

    你来了几次,有没有发现我家对面就是烈士陵园?

    虽说是陵园,但却因了有城里少有的绿地,反倒成了人们休憩的公园。

    也不知是哪位高人想出的主意,烈士陵园,既安慰了死去的人,也方便了活着的人,真够绝妙!

    有段时间我老是会记起了那个天边泛着金光的黄昏,有一个小男孩儿背着我从山脚一直爬到山顶。

    其实,那时他也不能算是小男孩儿了,只是,因为比我小了足足四岁,所以,我习惯了这样叫他。

    他叫黄凯,那年十九岁。

    除了小时候被爸爸妈妈背过外,我再也不曾有过这样的经历了。

    黄凯的劲儿真大呀!背着我,两条结实而有力的腿不停气儿地直往山上跑,我觉得两边的花儿呀树呀往后退得飞快,自己就快要飞起来了。

    在山顶的时候,他偷偷摘了两朵红红的玫瑰送给我。那天我们在山顶上坐了很久,我记得下山的时候,月亮已经爬上了头顶。

    那次,好象是他第二次来看我吧?

    是的,我不否认,我和他在一起时真的真的非常开心。

    也许,他的年轻给我的身体注进了一些新鲜的血液。

    我是在电话里认识黄凯的。

    还记得那次是打电话去找一个朋友,他没在,却听到另一个浑厚的声音。

    他的声音很有磁力,很好听,我心里一动,不由自主地和他多聊了几句。

    以后,黄凯便常常打电话来找我聊天。

    我给他讲自己已经结束的恋爱史,给他讲许多朋友们的爱情故事,把他当作另外一个自己,倾述着所有的地老天荒。

    其实我是很自私的,我这么放心地讲自己的故事与他听,是想着,其实有个不在一个城市的朋友可以无忌很多也安全很多。

    但是我没有想到,那个五一节,黄凯在电话里固执地说要来见我,不管我同不同意,他就真的来了。

    那天下着倾盆大雨,街边的水沟已经饱和,雨水全都漫延在街面上,四下乱窜。

    五月的天气已经很温暖很潮湿了。

    我接到一个传呼,是黄凯打来的,他已经到了我所在的城。

    他真走运,选了这么一个鬼天气。

    我背一个白色的帆布背包,撑着一把碎花的雨伞,有些无奈地往车站走。说心里话,我是不太愿意与电话或网络里的朋友见面的,对,有些驼鸟。但谁叫我遇到个脸厚的男孩儿。

    在车站门口,我看到了个高高瘦瘦的微驼着背的小眼睛男孩儿静静地站在房檐下。

    不知为什么,我一下子认定他就是黄凯。

    我径走到他面前:“黄凯?”

    男孩儿低下头瞧我:“黄凯是谁?”

    “呃……”我有些尴尬:“对不起,我认错人了……”

    我微窘地转身准备离开,却不料那男孩儿伸出一只手来毫不犹豫地从她手里把伞接了过去。

    我一愣,抬眼看他,那男孩儿嘴角上翘,露出一丝诡笑。

    我气极,给他肚子狠狠一拳:“你捉弄我?”

    第一次见面就动武,你也太野蛮了吧!“黄凯”唉哟“一声说。

    “你自作自受。”

    ……

    后来我请他吃饭。可他面对一桌子菜却不动筷,一声不响,一双小眼睛一直盯着我,半晌,才冒出一句话:“你比我想像中的还好看。”

    黄凯走时,我去送他,车子启动时,他对着我从车上抛下一句话:“我很快还会来看你的!”

    是的,纠缠不清了。

    他回去后,电话来得更勤了,对我说了许多许多天荒地老的话。

    我觉得太不可思议太荒唐了,我比他足足大了四岁。

    必竟中国五千年来的传统观念不是那么容易打破的。

    你不觉得这个世界对老夫少妻会觉得很正常,但对少夫老妻却会有一种看待怪物的眼光么?

    是的,我怕。我本身也是个传统的女人。

    我没有办法不怕。

    但黄凯却不理会我的拒绝,毫不气馁,一次又一次地来看我。

    我的心渐渐柔软。

    也许,我潜意识里是希望他纠缠不清的。

    我其实也是渴望有人来爱我的。

    终于还是犯下了不理智的大错,终于让他牵了手,给他带着我满街乱窜。

    黄凯再三邀请我去他的城市,我终于鼓足了勇气。

    那天他骑着摩托车到车站接我。

    我本以为他会把我带到他工作的小镇,却想不到他径直带我到了家里。黄凯看着我的眼认真慎重地说:“你是我的女朋友,我要把你正正式式地介绍给我家里的人。”

    到了楼下,我莫名的有些恐惧,黄凯紧紧地握住了我的手。

    我为他体贴的小动作感动着,心竟渐渐安定了。

    他的父母都在家,我很礼貌很柔和地叫叔叔阿姨,他们对我不是特别热情,但也并不十分冷淡,一切还算正常,什么事也没有发生。

    我轻轻地舒了一口气。

    在黄凯工作的小镇上,我每天给他买菜做饭,象一个姐姐也更象一个家庭主妇,日子过得平静而充实。

    每到晚上,黄凯都会骑摩托车带我出去兜风。有次甚至让我坐在前面,他在后面搂着我。

    嗯,开始倒是很害怕。

    但很快紧张的心情就被另一种美妙的感觉替代了——眼前一条笔直的公路通向远方,自己的身体也毫无阻拦地向远方奔去;两边的风景如箭一般飞速向后隐退……

    我感觉自己的身子轻飘飘的,路边的风景没了,前面的路也没了,魂飞了散了,如在梦里飞翔……

    那段时间,我们都很开心。黄凯快乐地带着我到处窜,朋友家里,姐姐们的家里,叔叔阿姨的家里,一家接着一家,象是在骄傲地向全世界宣布:晓昕是我的女朋友!

    快乐幸福的感觉一直弥漫着,直到我回到属于我的城。

    不,他仍是不停地来电话。

    但是,我却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儿了!

    我问他怎么啦?

    他总说没什么没什么真的没什么!

    但是,我听着他不自觉的一声声叹气,不由自主地想着有什么有什么一定是有什么了!

    第二次去他那里,他却不再带我回家了,而是径直把我带到了他工作的小镇。

    仍如上次般的,我依旧每天给他做饭洗衣,仍如姐姐或主妇一般地照料他,但是每次为他做完一件事,我总是不自觉地涌上一种在告别的情绪。

    第三天,黄凯才带我去他家,他的父母仍是笑脸相迎。我却一直忐忑不安,一丝不详的预感在我心里滋生。

    吃完饭,黄凯去洗澡了。

    他妈妈开始和晓昕拉家常,让了许多许多闲话,最后终于说到重点了——“我们家黄凯从小就被他六个姐姐惯坏了,不懂事儿,许多事情都要我们大人操心!他年纪还小,有些事还不到时候,要是有什么地方做得不对,你别见怪!”

    我木纳地缩在沙发里,两只手不自在地夹在两腿之间,低着头,我不敢看他妈妈的眼睛,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沉闷的气氛慢慢弥漫了整个空间,我感觉有一些喘不过气来,钟静静地摆着,一下,两下,三下……

    像我压抑的心跳。

    黄凯从浴室里出来了,他的脸灿烂得像阳光一样,屋里的空气终于又流动起来。

    在回小镇的路上,我一直默不作声。

    黄凯猛地把摩托车停在路边,他看着安静沉默的我,缓缓开口:“他们给你说了什么?”

    “不管他们说过什么,我们都应该结束了。”既然这样,不如开门见山,别过脸,我淡淡地开口。

    “我早就告诉过他们,我的事不用他们来管。”黄凯对着黑漆漆的树林发出一阵愤怒而痛苦的狂吼:“我已经快二十岁了,他们已经没有权利约束我了。年龄大又怎么样,不在一起又怎么样,这是我的事,用不着他们多事!”

    我不说话,默默地站着。这一刻,思绪万千,自己怎会接受一个十九岁男孩的爱?是自己太孤独太寂寞?还是曾经那场刻骨铭心的爱情伤透了自己的心?才会这般毫不在乎?

    理智在顷刻间回到我的脑子里,想起自己跟着一个十九岁的男孩儿一起冲动实在有点可笑,偏偏自己这毫不负责的行为已经让眼前这个男孩受到了伤害。

    借着身边呼啸而过的车辆的灯光,我看到黄凯时隐时现的愤怒而疯狂的眼神,我把心一横,该结束了!

    疯狂发泄完之后,黄凯泄气地瘫坐在车鞍上,低垂着头。他无助的样子让我心怜,我走过去轻轻地抚摸他一头又长又硬的头发,柔声说:“你有没有想过,我今年二十三岁了,还能等你到什么时候?”

    “一到年龄,我马上娶你。”黄凯猛地抬头飞快地说。

    “你二十六岁的时候,我已经三十岁,你三十六岁的时候,我已经四十岁,越老,我们的差别就会越明显。”

    “在我心里你永远都一样年轻。”

    “可是,我没有这样的信心。现在的我们已经有种不协调的感觉了,当我过了三十岁,外貌开始走下坡以后,你的男性魅力才正要开始,你以为在那样的情形之下,感觉难道不会变质吗?你和我不是小龙女和杨过,再深的感情只要经过现实环境的摧残,都会变得丑陋了,与其等到你将来后悔,还不如我们都能拥有一份美好的回忆,不论时间过了多久,你心中的我永远都像现在这样美。”我的语气不容辩驳,静静地面对着黄凯,我的眼里透着不可抗拒的坚决。

    黄凯不再说话了,他读懂了我眼里的决定,他又垂下头。

    良久良久,他站起身来,紧紧地拥我入怀:“你说得对,这一生我都会记得你最美的样子。”一滴热泪滴进了我的颈项,慢慢地滑进了我的后背,他的声音渐渐哽咽:“不论怎样,我都会永远想念你。”

    再坐上车,黄凯把车骑得飞快。

    我紧紧地搂着他的腰,脸贴着他的背,心里阵阵心酸不停涌出,暖暖的热泪浸湿了他的T恤。

    第二天,黄凯把我送上了最早的一班车。

    车就要开动了,黄凯站在车窗外,没说一句话,只静静地凝视我,像要把我的柱子烙印在心里去似的。

    无望却全是疼爱。

    车缓缓地开动,我把身子倾出车窗,对着他使劲地挥手,黄凯静静地站在已然空旷的原地,看着装着我的车渐渐驶离,他的眼睛紧紧地盯着我,仍是没有一句言语。

    车转弯儿了。

    我只看见他飞快地骑上了摩托车,飞速地追上来,一直跟在客车的后面往前,往前,再往前……在城外那座他曾带我爬过的小山坡下,他终于停了下来。

    车载着我很快就驶远。

    黄凯的身影在我的眼里一点点儿地变小,变小,变小……直到消失无踪。

    我慢慢回过头呆呆坐下,才发现,自己已是泪流满颊。

    我还记起黄凯第三次来看我时,有一晚,和他一起去江边散步。

    出了门,他在花店里买了两枝玫瑰,选了一张淡紫色的玻璃纸,亲手给我包上。

    那一刻真幸福。我拿着花,任他牵着我的手,一直走到桥上。

    在桥中央,黄凯对着长江大声喊:“晓——昕,我——爱——你!”

    那个声音,至今仿佛还回荡在耳边。

    又有一点混乱吧?

    你好客气。我都能在镜子里看见我两眼里的大片混乱。

    我不知道怎么去接受他。

    不仅仅是要摆脱黄凯。实质上,我对他很不舍。我不愿离开他。但我要摆脱。

    也许多年后,我会常常地怀念他,轻轻地遗憾。遗憾,是那种轻轻的心痛……

    不清楚。但我必须摆脱他。

    如何才能让全世界明白我们的相爱不冒犯公德亦不蔑视规矩?

    我们之所以悲哀,因为我们有太多规矩。

    是的,规矩并不是时时都能限制我。

    可是,我虽然漠视规矩,但我并不蔑视它。

    不知道。如果知道就没有眼里这些混乱了。

    可能。

    应该有过爱的。如果没有,怎么跟他相处时会那么开心?

    是的,现在仍是朋友。

    他仍常常给电话给我,我跟他聊天时仍旧是无所不言的。

    不,他结婚了。

    幸福吧,最起码,我会永远祝福他的。

    很可能是一个好的前景。不是吗?

    看你几时有空了,这周我都有时间。

    后天下午?好的。

    晚了,路上小心。

    拜拜。

    '附'玫瑰,蔷薇科。常绿小灌木。干高三尺余,有刺。叶为羽状复叶,小叶三片或五片,边缘如细锯齿,叶面平滑有光泽。四季开花,单瓣或重瓣,有紫红,深红,淡红,白色,黄色等。
第五章 那时桃花开
    还行,谢谢。

    是吗?其实我并没有睡好,不过谢谢。你看去也挺好。

    哦,昨天去插旗山玩了。

    你今年去了插旗山没有?

    那要赶快了,桃花都快开过了。

    还行,不过游人太多了。

    说实话,那般世外桃园的地方,不适合有太多人去观赏的。人山人海一来,自然的风景,就一一给抹杀掉了。

    我为那些桃花不值。

    面对这样的游客,它们可能也会觉得寂寞的吧?

    不如今天就讲桃花吧?

    我有个故事,叫做——那时桃花开!

    我有个老友叫阿昆。

    他是我中学时的同学,跟我认识有十二年了。

    要好?

    嗯,是的,要好!

    不,不,不仅仅是要好。

    他是我的好朋友,兄弟,哥们儿,死党,知己。

    一口气给你说了这么多词儿来形容我们的关系,可见他对于我的重要性了。

    我很久没见他了,他大学毕业后在另外一个城市工作。

    我的故事,就从他工作以后说起。

    阿昆工作以后,已经有一年多没回来过了。每次打电话给我总是说:“桃儿,我好想你,让我回来看看你,好不好?”

    我总是笑:“呵呵,想回来就回来吧,别拿我当挡箭牌!给未来的嫂子听到你可完蛋了!”

    那时候我刚刚经历了一次痛彻心扉的爱情,十分想念他。我想赖在这位从小对她呵护倍致的兄长怀里寻求一些安稳和踏实。

    没想到他就真的回来了。

    那天我正在家里整理以前男友的那些信和照片。

    过了这么长的时间,我以为自己可以接受这个事实了,可是当触碰到这些东西时,我才知道,以为忘却了的痛苦依然存在。

    电话铃响起时我很不耐烦地提起电话,却惊喜地听到了阿昆热切的声音:“桃儿,我回来了,就在你家楼下!”

    他带来了一大袋我爱吃的零食和一只大大的毛毛熊。我乐疯了,搂着大熊高兴得大叫大跳。在他的面前,我总是像个小孩儿般的随心所欲。

    是的,毫无顾忌。用他的话说叫做“肆无忌惮”。

    一个假期,我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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