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86读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花神的女儿-第5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是的,毫无顾忌。用他的话说叫做“肆无忌惮”。

    一个假期,我陪着阿昆跑遍了这座城市的每一个角落;我听他讲这一年多来在外的所有经历,包括他那个感情凑合着过的漂亮女朋友。我时而跟着他大笑不止,时而又臭骂他几句,欢乐的时光一溜烟儿就跑过去了。

    是的。

    我一直非常非常珍惜我的朋友。

    而且,会永远永远的珍惜。

    是的,很幸福。

    我自己没有哥哥,我是真的把阿昆当作我的哥哥一般的。

    直到那一晚。

    那一晚,下着绵绵细雨。

    我一个人呆在家里,心又莫名其妙地痛起来。

    “阿昆,来我家好吗?带瓶酒!”

    阿昆来了。

    他陪着我一杯接一杯喝着我喜欢的红酒,我喋喋不休地对他讲我已经成为过去的爱情,讲我与我从前男友相识的第一眼到分手的最后一刻……

    我的眼泪一滴一滴地滴到我手中的酒杯里。

    阿昆默默地听着,他的眼里有一丝痛。我知道,他疼我,我的眼泪定是把他的心也一起淹没了。

    他终于忍不住将我拥进怀里,轻轻地拍着我的背,像哄小孩儿一样的哄我。我放心地靠在他的怀里,觉得平静而安适,睡意终于渐渐袭来,他的怀抱好温暖。

    朦朦胧胧中,我感觉阿昆轻手轻脚地把我抱到床上。

    清晨醒来,我看着在沙发上疲倦地躺了一夜却满不在乎仍兴高采烈地在厨房给我做我最爱的煎蛋的阿昆,竟然有了想和他共建一个温暖的小家的念头。

    疯了疯了。

    我微红了脸,暗骂自己一时冒出来的荒唐想法。

    阿昆帮我把早餐端进来,看到我微红的脸。他突然紧紧地握住了我的双手:“桃儿,我爱你,把你的幸福交给我好吗?”

    我被他的举动吓了一跳,脑子里混混的一片,他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愣了半天,才憋出一句话:“我不要人同情!”

    “我是真心的,这么多年来,为什么你一直以为我在开玩笑?给我一次机会好吗?”他的眼灼灼地看我,是热情的,张扬的,也是诚恳的。

    “不知道,我什么也不知道!”我有些透不过气来,又慌又乱:“你给我一点时间好好想想。”

    阿昆就真的不来找我了。

    他给了充裕的时间让我好好考虑!

    我细细地回忆我们在一起的每个细节——无论跟他说什么,他总是听得津津有味儿;我笑他便一起笑,我愁眉他便跟我一起低眉耷眼;每个周末雷打不动的一个问候电话;每年生日最得我心的生日礼物……

    赫然明白。

    原来这么多年来,阿昆竟一直一直地对我这么的好,粗心的我为什么就对他的感情如此麻木不仁呢?我是怎样在伤害着一个这么爱我的好男人呵!

    我凄凉地笑笑,想起一次在阿昆那里看到他那个漂亮女朋友写给他的信,字里行间流露出对阿昆真挚的深情。

    我很清楚,我是无法像她一样去爱阿昆的!

    假期快完的时候,我给阿昆去电话:“你几时走?我去送你!”

    江边的夜色真美啊!

    我第一次觉得家乡的这条江的风景是这样的迷人。如同我直至今日才明白阿昆的心情一样!

    自从阿昆离开家以后,我有好久都没有到江边来玩过了,若不是偶尔夜深人静时,远远地从江上传来的几声汽笛的长鸣,我几乎都忘了自己是生活在一条美丽的江边了。

    风很大。

    我陪着阿昆坐在岸边,河风不停地挑逗着我的头发,吹得我心乱如麻。

    身边有许多人来来往往,江上有许多船一艘走了一艘。借着江水泛起的光怪陆离的灯光,我依稀还能看见远处那块从前老和阿昆坐着乘凉的大石头。

    现在,阿昆又离我这么近了,我几乎都能感觉到他身体散发出来的温暖。

    有那么一瞬,我有想靠在他肩上的冲动,可是我终于没有。

    我想,等他的船一到,他和她就会相聚了!

    以前和他在一起时,怎么就没发现自己对他的依恋和他对自己的深爱呢?

    为什么要到有另外一个女孩已为他付出了真情时,才明白一切都已太晚?相知了这么多年,也牵挂了这么多年,却没有发现,彼此之间原来是有爱的啊!

    时间好像过了很久,又好像我还没回过神来就没了。要载他离开这座城市的船终于靠岸,我默默地站起来,目送他消失在上船的人流中。

    我知道只要我开口,阿昆一定会留下来的。

    可是我不能。

    只要我一想起远方那个美丽女孩的眼神,我知道自己是不会说了。

    最终,我一句挽留的话也没有说。

    半年过后,我收到阿昆一个大红的信封,照片里的新郎新娘对着我幸福地微笑,我的眼泪一涌而出。

    你这是抗议吗?

    呵呵,没办法啊,现在累积的一些故事都不是大团圆结局的。

    而且,这个结局也不算太坏啊。

    起码我们还活着。

    而且,也各自生活得并不算太坏。

    对生活不要奢求。

    有的,偶尔,不经常。

    因为知道抱怨也没有用,生活并不会因了你的抱怨而更加美好。

    你经常抱怨吗?

    哦?这应该不算是抱怨吧。

    来一根?

    呵呵,乖宝宝。

    我记得跟你说过。

    不酗酒。

    最多一杯,偶然,极偶然的,喝过两杯。

    像故事里的情况并不是时时都会遇到的。

    你真是天真。

    明天下午四点?

    好的,让我记一下。

    哦,对不起,明天下午四点不行。

    我要去医院看一个朋友。

    呵呵,也许又是一个新的故事。

    换个时间吧。

    那只好下周了。

    下周一晚上如何?

    谅解我的突然变卦。

    谢谢你的谅解。

    下周见!

    '附'桃花,蔷薇科。落叶乔木,干高二丈许。枝纤弱直生,叶狭披针形,先端尖,边缘如锐利的锯齿。春季先叶开花,花冠五瓣,稍尖,有红,白二色。
第六章 昙花的诱惑
    今天你很漂亮。

    哦?

    推掉约会?

    不会是为了听故事吧?

    那晚餐一定泡汤了。呵呵。

    真的?

    要不要试试我做的皮蛋瘦肉粥?

    没关系,怎么这么客气?

    我手艺不错的哦,不是人人都有机会尝到的。

    怎么样?

    谢谢夸奖。

    不,平时很少下厨的。我只有煎蛋和这粥做得最棒。

    我这人对吃不怎么讲究,不讲究气氛,也不怎么讲究味道。

    是啊,许多人说味道平平的东西我吃了过后都觉得还不错。

    好养是吧?呵呵,我听过别人说:要抓住一个男人的心得先抓住他的胃。

    先不论真假了,其实这句话对女人也何尝不可以套用?如此想来,要取我的心岂非如同探囊取物?

    别笑了!呵呵,很好笑吗?

    我朋友?哦。是车祸。

    有点严重,小腿骨折,左胸肋骨骨折。

    得休养好长一段时间了。

    今天想听什么?

    它?你确定?

    不是不行,我有个问题想问你?

    你对一夜情怎么看?

    我?呵呵,听完故事再讨论如何?

    是的,一夜美丽的故事——昙花的诱惑!

    头很痛。

    昨天真不该喝那么多酒。

    迷迷糊糊的,犹未完全清醒,我闭着眼睛翻了个身,被子滑到了腰部。

    还以为红酒喝起来甜甜的,不醉人呢,看来真是高估了自己的酒量。

    仍未睁开眼,我伸手抓被子,想不到那被子竟像重若千金,扯了好几下都没扯动分毫,怎么回事儿?我的手又探了过去。咦?怎么薯条跑到床上来了?这只大笨狗,老是喜欢爬床?阿仁什么时候才把它领回去啊?

    强迫自己睁开眼睛,天花板上悬着的镜子印照出的自己仍是一副慵懒的姿态,阿仁曾说我只有刚睡醒的时候还像个女人,有那么一点点女人味儿,像只懒洋洋的猫,可白天却精神抖擞得像只母老虎。

    “呵呵。”我忍不住笑出声,这个死阿仁,为了损我什么词儿都想得出来。

    我又扯了扯被子,仍是扯不动。阿仁养的这只大笨狗也太离谱了,教训它好多次叫它不要爬床,它反倒越来越来劲儿。我吸了一口气,准备骂它了。

    “薯条,坏狗,笨狗,叫你不要爬妈妈的床。快起来,再不起来我把你剁成二十八块做狗肉包子。”好困!打了个呵欠,闭上眼,我懒洋洋地威胁它。

    立即感到有只温热的舌头在舔我的脸。这笨狗今天怎么这么听话?睁开眼,那只巨大的金色牧羊犬就在我眼前,两只前爪搭在床沿,伸着舌头,对我媚骨地笑。

    我好笑地数落:“崽崽,今天怎么这么乖?一叫你就下来。”伸手奖励地拍拍它,继续拉被子,怪事,还是扯不动,我一愣,还没回过神儿来,身后却有一只胳膊伸过来,搭到我的胸口。

    人胳膊?

    我头皮一麻,抬眼往天花板望去,镜子中的我果然是给一个人的手拥住,那只手从被子里滑出来,好像还是——男人的手?我大惊,头一下昏了昏了,搞什么?等等——镜子?我屋子的天花板好像没有镜子……天花板上装镜子……只有阿仁那个暴露狂才做得出这种事儿,还给这个屋子取个怪名叫“坦荡荡斋”……

    阿仁?

    我再抬眼看了看天花板,好熟悉,眼睛里往房子四周里扫了一圈儿,全是我熟悉的摆设,错不了,正是阿仁的狗窝,正是阿仁的“坦荡荡斋”。

    惨了。

    我想我知道我身边的人是谁了!

    轻轻抬起那只胳膊,我转过身。老天保佑老天保佑,千万千万别是他!阿弥陀佛!掀开被角一瞥——我像被整个儿丢到了冰窑里。

    幻想破灭。

    没错,那颗完全罩在被子里的脑袋,是阿仁的!

    放下被子,我在心里哀叹,老天爷啊老天爷,你跟我开了个什么样的玩笑啊?昨晚的点点滴滴瞬间涌上心头……

    又要细节?

    呵呵,这个细节可不能跟你讲!

    不行,小贪心鬼!

    还是跟你讲我与阿仁之间的关系吧。

    阿仁是我在考美院的时候认识的。

    那时候我却正面临高考。四川美术学院是许多人趋之若鹜的学校,也包括从小一直喜欢画画的我。还未到考专业课的时候,我却提前到了学校,因为有个旧同学说她在川美找了个老师带她,专业成绩进步得很快,并在电话中极力怂恿我诱惑我。

    我心动了,背着包不管三七二十一就跑去了,去了才知道,她根本不是找的什么“老师”,那带她的男孩子原来却是川美大二的学生,出来带学生给自己赚学费的。长得高高大大的,一头乱七八糟的卷发,很年轻,还牵着一条巨大的牧羊犬。

    没错,就是薯条。

    开始我是很失望的,那男孩子身上太干净了,与我想像中满身油彩污渍的艺术家大不相同,不过很快,我就被他折服了,他真的真的很有才华。我如愿以偿地考上了川美,做了他的学妹。

    他就是阿仁。

    后来才知道,他在学校竟是大大有名的人物。

    不错,因了他的才华。

    爱他?是的,爱他。

    因为带过我一个多月的课,因为非常佩服他感激他,最初的时候,在私底下我已经把他当成了自己的老师。一个才华洋溢的艺术家对他的“学生”有多大的吸引力,看看罗丹和他的情人就知道了。

    后来和他熟了,很熟了,非常熟了,熟到称兄道弟的时候,仍然爱他,只是,一直都是暗恋而已,因为他已经有一个非常可爱的女朋友。

    这可不好形容。呵呵。

    是的,阿仁爱她,爱得简直快要发疯。

    那女孩儿娇娇的,柔柔的,水灵灵的,站在他身边像一只依人小鸟儿,她的一个甜笑,一个薄嗔,都足以使阿仁神不守舍。若是泪珠儿一来,高高大大的阿仁顿时手足无措,又疼又哄又慌又乱,全无一丝平常的粗硬线条儿,那女孩儿,是阿仁的绕指柔。

    她叫叶培。

    不,不熟。怎么说呢,我和她是那种非常熟的生人,因了阿仁的关系。

    没了阿仁,我们之间的熟识会顷刻间不算数。

    羡慕她。怎么可能不羡慕呢?那女孩儿得到了阿仁全部的感情,她是阿仁心中的女神。也许,在羡慕之外,还是有丝丝妒忌的吧。

    阿仁很喜欢狗,薯条是他养了很多年的狗,跟他一直形影不离。但叶培不喜欢,因为薯条很喜欢咬她的鞋,而且,不知道是不是叶培的鞋有什么让它觉得是很特别的东西,它只咬叶培的鞋。

    阿仁舍不得把薯条送人,于是薯条只好在它的主人拍拖后开始过起流浪的日子,每次叶培过来,阿仁便把薯条牵到朋友处寄宿,免得叶培看到它生气。但叶培仍是固执地要求他把薯条送给别人养。

    正当阿仁左右为难的时候,我木头木脑的钻了出来,阿仁大喜过望,后来常常说我是他的救星。我整个大学生涯都是在校外租房住,于是,从我跟阿仁学画的第一天开始,我也正式多了一条叫薯条的狗。

    不,不是送给我,只是放在我这里寄养,他常常过来牵薯条出去玩的。只是,这一养,就养了四年,养到现在。

    后来?后来叶培对薯条当然没意见了,因为阿仁骗她说把薯条送给我了嘛。

    不过薯条平常倒也很乖很听话,只除了一点不好,特别喜欢爬床,怎么教它也不肯改,最是让我生气。但也只是气气而已,那狗简直贼聪明,就像它的主人一样,看到你生气时老是摆出一副可爱得不得了的模样,叫你怎么也不忍心打它骂它了。

    便这样过了四年,看他与叶培之间的故事像看一出喜剧表演,我总是感觉他们像是童话里的人物,不像是在真实的生活。

    羡慕?不,不羡慕这样的感情。

    说实话,那种感觉很奇怪,我这个人很平凡,很务实,对感情的要求是那种细水长流的体贴,知冷知暖的关怀,是那种只需要一个小动作就对对方的心意了然于胸的知心的感觉。

    对,不着痕迹又处处不在。

    那般的轰轰烈烈,太强烈的方式,我负担不来,亦承受不起。

    但是还是有羡慕的,羡慕她得到了阿仁全部的爱恋。也许人对于得不到的东西都是永远割舍不下的。就像蜗牛羡慕马有四条跑得飞快的腿,马羡慕小鸟有一双可以自由飞翔的翅膀,小鸟羡慕狮子有一张能撕碎任何东西的血盆大口,狮子却又羡慕蜗牛不吃不喝还长得挺肥……

    不准笑。呵呵。

    是的,四年间,他们经常分分合合的,为什么我也不是特别清楚。阿仁不是个多嘴的男人,也不会舍得说他深爱的叶培的半句不是。

    但我仍能从周围的朋友圈中隐隐知道一些,叶培是个很迷人的女孩子,身边当然不乏有其他的人愿意充当护花使者的,而叶培的态度却暧昧不明,这便是阿仁痛苦之所在。

    对,那晚也是,不过,那晚与平日不同,那晚不是平日的小吵小闹小争执,那晚,他和叶培分手了。

    我接到他的电话,牵着薯条赶过去的时候,他已经喝了很多酒了。

    他不诉苦,从不。他只是喝酒。

    我的酒量并不好,但是,我仍一杯接一杯的陪他,我们喝了多少,我不记得了,我们怎么开始,我也不记得了,唯一的记忆是他的怀抱安全又温暖,他的身体仿佛是从我身上遗落已久的拼图,我们身体与身体之间的契合是那样完美无瑕,我甚至贪心地幻想着,其实我们的心也像是融为一体的罢……

    别流口水了,擦擦。

    呵呵,不能讲了。

    现在画面回到第二天清晨。呵呵。

    是的,其实我并非就醉得不省人事,我相信阿仁也一样,我不知道我们为什么可以阻止自己犯错却没有阻止,也许,我们私底下都有一点自私,试试吧,放纵自己一次,又会如何呢?

    但现在真是有点后悔,我看了一眼熟睡中的阿仁,他睡着了真是谁都唤不醒。

    以后该怎么面对他呢?

    他的手臂仍搭在我身上,他的手指纤长干净白晰,我曾取笑他,不屑地喻为艺术家的奶油手,没有一点男子汉气概,曾恼得他半天不理我。

    轻轻托起他的手,一瞬间,我仿佛抓住了生命的全部健康与真实。举过他的手放到自己的脸上,我磨蹭着,贪心地,只这一次就好,只这一次……

    贪婪地盯着他脸,从未如此近端详过他的模样儿,他真是长得很好看,他懒懒的,带笑的眼睛,他希腊式高耸的鼻子,他棱角分明的唇,他一头乱七八糟的栗子色的卷发,他孩子气的微笑,这一切都远远的远远的在四年前,那个秋天金黄的落叶与人群之中蛊惑着我,我毫无理由就为他魂飞魄散。

    但是,他要采撷的是烈焰中的玫瑰,而我,顶多是一朵自生自灭的雏菊。

    以后该怎么面对你呢?

    一时心乱如麻,我轻手轻脚地滑出被子,轻手轻脚地穿上衣服,轻手轻脚地趿着鞋,轻手轻脚地拉开门,回过头,我最后看了一眼床上的阿仁,这男人,仍是叫我心动。让我静一静,我要好好想想。

    薯条蹭到了我的脚边,我低头看它,它歪着脑袋盯我,蹲下身,我拍拍它的头:“崽崽乖乖呆在爸爸这里,别吵爸爸睡觉哦。”

    它“呜呜”两声,仍在我腿边蹭来蹭去,我轻声安抚它:“崽崽乖,妈妈过两几就接你回去,听话。”

    它不再闹了,趴到地上,仍用它那两只乌黑的眼珠儿默默地瞅着我,我再次拍了拍它的脑袋,转过头站起身来,如果继续被它用这样“楚楚可怜”的眼神多看我一会儿,我绝对是走不出去了。

    轻轻关上门。清晨的微风徐徐,有些凉。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迈开腿大踏步地向前走去,“坦荡荡斋”在我身后,薯条在我身后,阿仁在我身后,我没有回头。

    当�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