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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十八来了,他来干什么?”
“难道他真的是一个傻子吗?明知是陷井还要往里跳?”
“他究竟带了多少人,他故意迷惑我,说明他带的人不够,我是否应该放弃凤仪城,转而攻击这支援军?”
“然而,事情会是那么简单吗?”
“两军交阵,疑者必败!”
朔风卷雪扑在仲夫离的脸上,铠甲上,大氅上,在他的身后是血红色的十五万大军,稍远一些的地方就是凤仪城。自从燕十八来了之后,仲夫离便停止强攻凤仪城,与燕十八隔着一条小河对峙。
戎马生涯数十载,仲夫离不是没有见过莽撞的疯子,但却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心浮气燥。他一遍一遍的告诉自己,燥者,乃将之大忌,疑者,乃万军之冢,然而,他仍然会燥,仍然会疑。
雪越下越大,地上已经积了半尺。
战马在寒风中瑟瑟发抖,战车的轱辘上结满冰棱,搬也搬不动,将士们穿不住铠甲,拿不住武器,敌人也同样如此,他应该挥军辗过去,把敌阵辗碎,若是凤仪城里的守军冲出来,那正好回马夺城敌人风雪里颤抖。若是凤仪城里的守城龟缩不出,那就解决燕十八,活捉一位万乘之君,想一想都让人热血沸腾。
不论是那一种结局,只要熬过这个冬天,北狄人从北面杀来,大雍从南面辗过去,最终把燕国从八百诸侯中抹去,而那时,天下就会是另一种局面,大雍的威严再不容挑战。
“可是昊天大神啊,你为何要让南楚在此时称王?”
此时,南楚称王的消息已经传遍了中州大地,南楚的大军正源源不断的跃过大江抵达屈城,那个野心勃勃的蠢货甚至叫嚷着,要打到朝歌城去,把九鼎搬回凤歌城。
“楚连,你是疯了吗?还是真的以为八百诸侯都是一群猪?”
玄鸟大旗在远方晃来晃去,仲夫离紧紧的按着腰上的剑,嘴角两侧的颔纹越陷越深,他的下巴很是独特,中间有条缝,正好把一个下巴剖成两半,像是人的一样。
“大好的机会呀,天赐良机,然而却时不我待啊。昊天大神啊,你倒底在想什么?难道,真的要看世人在这沸腾的九鼎里挣扎吗?多么无情!”
仲夫离仰起头来,朝着天上无声的怒吼,风雪扑在脸上,很快被脸融化,变成一冰冷的水,流了一脸。他勒转马头,朝着血红色的海洋奔去。
三天后。
……
和昨天一样,后面还有几百字,明天补在这一章后面。最近眼睛不好,看电脑久了会疼。请原谅。不过,这样并不会让真正订阅的人多废起点币,反而会减少。
第一百七十九章 这是一场伟大的胜利()
天高云淡,脚下却是一望无际的雾海。
黑鸟怪叫着从头顶飞过。
小虞站在天鹰咀上,渺小的像是一粒尘埃。冷冽的风卷散了天上的云彩,又顺着小虞的肩头呼啸而下,灌入千刃悬崖。在那悬崖下面,龙须谷里,战士们押解着一群群俘虏,把他们推进巨大的篮子里,慢慢的吊上崖顶,然后又从天鹰咀的背面放下去,俘虏太多了,比龙须谷里的死人还要多,吊篮上上下下了三天,仍然没吊完,减轻吊篮承受的重量,俘虏们身上的铠甲被剥掉了,厚厚的衣物同样如此,手脚也被捆着,像是猪一样挤在一起。
战争就是如此残酷。
鱼罗夫败了,败得一踏糊涂,当他正准备强攻天鹰咀时,小虞比他快了一步,七千战士从两侧一泄而下,冲翻了营帐,踩灭了火灶,把鱼罗夫的三万大军切成了五段,首尾不相连。到处都是惊呼声,奔马声,惨叫声,而最为强力的一柄尖刀由鬼车军团组成,小虞奔在最前面,背上负着长剑,手里提着蝶翼,她到达谷底后,迅速的组织人手,沿着谷底往前冲,所向无敌,挡者披靡。匆匆拿起武器的敌人不是鬼车军团的对手,两侧是高山,他们无处可逃,只能仓皇后退,一段挤着一段,人踩人,马踩人,车踩人,踩死的人居然比战死的还要多。
鱼罗夫跑了,带着千余残军跑了。
小虞想,他肯定不会逃回阙城,他要是回去,宋伯约肯定会砍了他的脑袋。差一点,就差一点我可就以捉住他,我要是捉住他,我会感谢他当初放我们去寻找侯子,报答他,我会让他饱餐一顿,他想吃什么我就给什么,然后让熊战把他举起来,我会用侯子的剑抵着他的背,把剑尖刺入他的脊骨,再慢慢的从骨头缝隙处扎进去,一直扎入他的心脏,看着他死去,就像当年他对待侯子一样。可惜,还是让他给跑了,差一点,就差一点。
小虞有些懊悔,要是再快一点就好了,不过,他逃不掉的,只要他还在宋国,迟早有一天,我会捉住他。
“这是一场伟大的胜利。”
天鹰咀的领主向小虞走来,身上穿着灰色的甲胄,腰上悬着剑,在最后关头,年老的领主也举着剑从天鹰咀上冲下来,带着他的战士,而且,鱼罗夫的三万大军中也有他的人,那是他的义子,就是那人在鱼罗夫的背后放了一把火,点燃了营帐,使三万大军彻底的陷入了恐慌之中。
现在,那人就走在老领主的身旁,这是一个年轻人,瘦瘦高高的,约模二十上下,斜长的眼睛就像两枚铁钩,嘴唇极薄,几乎看不到唇瓣。他也是一位领主,龙须谷附近的小领主,有十里封地。这次,他负责为鱼罗夫征集粮草。
他叫糜余,其实他应该叫风余,因为老领主曾经告诉小虞,这人不是他的义子,而是他的亲生儿子,是他和别人的妻子生的儿子,所以,老领主才会说,他永远也不会背叛自己。
俩人走到小虞面前,小虞仔细一看,年轻人和老领主长得一点也不像。不过,她也并不关心这俩人的血脉是否真的相连,作为一名称职的君侯,她得表彰勇敢而忠诚的封臣,她把龙须谷里的一条小河和沿河的二十里地赐给了老领主,又给了那不知是风余还是糜余的年轻人一片林子。
“只要天鹰咀没有陷入地下,风氏便会永远效忠于您,我的君侯。”
“余氏同样如此。”
老领主半跪在地上,拄着铁剑感激涕零,年轻人却很沉默。
小虞赢得了这场战争,俘虏了两万多人,得到了两万多具铠甲,五千匹马,八百辆战车,数也数不清的兵器,现在,只要她愿意,随时可以拉起一支强大军队,横扫一百二十里龙须谷,甚至更远。经此一战,殷国才算是真正的建立起来了。
“君上,有八位领主想要见您,他们都是您父亲的封臣。您是否要召见他们,现在,他们就天鹰咀。”老领主佝偻着身子,神情极是恭敬。
“把他们带到我的营地。”
小虞眉头皱了一下,瞬间又展开了,她能猜出来这些领主都是谁,如果所料未差,他们都是龙须谷附近的领主,也是她的俘虏。她想,原本我可以把你们贬为奴隶,或是统统卖掉,不过,现在我不缺钱,做为一位君侯,有时候得学会虚伪的仁慈。是的,现在小虞什么也不缺。
营地就在天鹰咀后面,小虞坐着干净的,整整铺了三张虎皮的吊篮从天鹰咀上降下去。老领主知道小虞喜欢乘坐吊篮上上下下,便特地为她准备了这华丽的吊篮。
成片成片的俘虏被押解着走向营地,大群大群的战马被战士们牵向营地,小虞骑着马,由八十名护卫护送着,一路往前,的战士都用炽热的目光追随着她,像是看神邸一样,而的俘虏都羞愧的低着头,看着自己露外在外的脚趾头。
营地里,入目所见极其震憾,青龙大旗在风中飘扬,铠甲与武器堆成了一座山,八百多辆战车围绕着铁山,放眼看去,都是精良的战车,只有少许有损,只需要把车轮上的血信子标志一改,就可以立即上战场。
我应该感谢宋伯约,感谢鱼罗夫,是他们给我送来了辉煌的战果。小虞眯着漂亮的大眼睛心想。
营地正在扩建,建营地的人是澜丘的贵族和他们的战士们,看见了小虞,那些正在指手划脚的贵族迎了上来,大声的恭维着,甚至有人还唱起了令人起鸡皮疙瘩的赞歌。也有人跪在小虞的马头前,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诉说着自己的苦衷。
这是一群首尾两端的贵族,在战争来临之前,他们选择了背叛,离开了小虞,可是战争结束得太快了,结局也太令人不可思议了,于是,他们只能又调过头来,做出一副痛不欲生的样子,乞求着小虞的原谅。
“都起来吧,你们都是我忠诚的封臣。”
小虞在马上抬了抬手,面无表情,心里却想,都是虚伪的恭维,而我也是虚伪的仁慈,虚伪的威严,其实我应该把你们身上的铠甲也剥掉,再把你们的手脚都捆起来,然后把你们也统统卖掉。不过,现在我不缺钱。你们应该和我一样,感谢宋伯约,感谢鱼罗夫。
中军大帐是最先扩建的地方,看上去不像是个营帐,更像是栋高大的木屋,姒英穿着崭新的铠甲在木屋前走来走去,趾高气昂,步履稳健。田氏兄弟也是如此。霍巡头上戴着一顶稀奇古怪的头盔,看上去像是个鸟头,脑后有两根长长的盔缨,一直坠到上。
小虞问他:“上哪寻的?”
霍巡是个老实人,他撒不来谎,手掌磨擦着板斧的斧刃,嘿嘿笑道:“在鱼罗夫的中军大帐寻的,他们的铠甲也是。”说着,向姒英和田氏兄弟指去。老实人也学会了不老实,拉人下水。
“霍独眼,你这个叛徒。”
田重夸张的叫道。田立拉开了手里的弓,朝着霍巡虚虚的射了一箭。霍巡瞪了他一眼。
小虞笑笑:“很威风。”
“是吧。我就说这头盔特别威风,戴上像个将军。”霍巡摸着上的盔缨傻笑。
“你本来就是个将军。”
小虞微微一笑,嘴唇上的小胡子翘了起来,很是好看。战争结束了,殷国获得了喘息之机,接下来,就是整合力量,开拓国土,而真正的追随者应该得到赏赐,这是一个君侯必须学会的首要前提。
熊战挺立在木屋的门前,他的太魁梧了,没有一套甲胄可以完全的裹住他,他的身上穿着三套拼接而成的铠甲,样式很是怪异,不过他却乎,只要厚重就成,他是一座移动的堡垒。
门前还有一人,那人来自祈国,是天下第一剑客蒙奇的胞弟蒙离,他只比熊战矮上半个头,身上穿着特制的铠甲,双手拄着一柄巨大无匹的剑,像是雕塑一般纹丝不动。在这场战役中,蒙离与熊战一样勇猛,他骑着高大的战马,挥舞巨剑冲向敌阵,舞动的寒光搅起一片片死亡之浪。
很好,像是两座门神巨将,正好可以用来让那些领主和俘虏们都深刻记得,战争是如何取得胜利的。
小虞走到木屋里。
里面已经燃起了熏香,都是珍贵的香料,若不是老领主风夷献上来的,那便是澜丘的贵族们。小虞走到矮案后面坐下,摘下头盔放在案上。姒英坐在她的下首,田氏兄弟坐在左右。铁丘黎是小虞的近身侍卫,他按着剑,像标抢一样挺立在小虞的身后。门口是熊战和蒙离。
大门大开着。
从屋里向外望去,澜丘的贵族们徘徊在外面,萎萎缩缩的不敢进来,老领主带来了八名俘虏,他们的手上还捆着绳子,脚上也套着绳子。他们看着门口的熊战和蒙离,瞳孔在不由自主的收缩。
熊战和蒙离像看猪一样看着他们。
一名士兵挺着戟走上前去,把俘虏们手脚上的绳子挑断,没有小虞的命令,谁也不敢挑开俘虏的绳索,包括老领主。
“君上,您忠诚的封臣,您可怜的俘虏求见。”
“进来吧。”
小虞听见了自己淡漠的声音。
第一百八十章 我来了;我征服()
取得一场决定利的胜利很难,但是,站稳脚跟后的惊喜也会接踵而来。
小虞取得了龙须谷战役的胜利,不管是澜丘还是殷丘,曾经心怀两端的,犹犹豫豫的贵族和领主们都改变了以往的态度,纷纷拜倒在她的马头前,恨不得把脑袋摘下来,把心掏出来她看一看,他们是有多么的忠诚。
而在天鹰咀南面,那些仍旧属于宋国的领主们也在悄然的改变,因为宋国已经没多余的力量来阻止殷国的重建,更没有强大的力量去控制它的拓展。西戎人卷土重来,他们骑着马,翻过了落日山脉,怪叫着冲向阙城,宋伯约把的力量都放在了西面,抵挡着西戎人的入侵。若说宋伯约是头猪,那也不是,天底下没有那样优雅的猪,他就躲在阙城那高大的城墙里面,优雅的品着美酒,优雅的看着地图,优雅的着西戎人被打败的消息,然而,现实是残酷的,西戎人并没有被打败,尽管他派去了十三万大军。
西戎人在前进,虽说前进的缓慢,但却的的确确的在前进,一城一城的前进,宋伯约的十三万大军当然在后退,一城一城的后退。
从什么时候开始,宋国竟然如此虚弱?强大的宋国去了哪里?强大的军队为何一直在后退。
人都在猜测。
于是,小虞的机会来了,她兵不血刃的获得了龙须谷,沿谷两岸方园三百里的领主们都表示了对她效忠,他们原本也是殷国的封臣,当青龙大旗飘扬在他们的领地上时,他们纷纷赞美着小虞的英姿,说她和她的父亲长得一模一样。
“难道,我真的长得很像那个什么父亲?”
说得人多了,小虞也陷入了疑惑,她从来没有见过那位父亲,因为她是遗腹子嘛,不过,她却从封臣们的口中知道了父亲的形象,应该是一位仁厚之君,长得还不赖,然而却因太仁厚了,先是被宋蛮子骗走了龙须谷南面的龙涎堡,后来又被宋蛮子派人越过了天鹰咀干净利索的灭了国。
龙涎堡,故名思义,这里盛产龙涎草。放眼整个中州大地,龙涎草就只有蔡国的上蔡城和殷国的龙涎堡才有,极其珍贵。来来往往的商人终年络绎不绝。龙涎堡的两侧是高山,堡垒架在山梁的中间,与天鹰咀一前一后的守卫着殷国,就像是两道栅栏。如果没有丢掉龙涎堡,殷国说不定就不会亡国。
龙涎堡的领主世世代代都是扶风氏,这一代的领主叫扶风择翼,当小虞率着两万大军横扫一百二十里龙须谷时,他就在高大而巍峨的堡墙上看着,置宋伯约的命令于不顾。
扶风择翼很年轻,也很英俊,有着刀削的眉毛,英挺鼻子,温和的眼睛,温润的嘴唇,他敢抗拒宋伯约的命令不是无的放矢的,因为龙涎堡足够强大,在巨大的财力支撑之下,堡内常年累月供养着一万两千名战士,这些战士有别于普通领主们的战士,拥有最为精良的武器、铠甲与战车,他们不事生产,专事作战,以及保护商道的安全。当年,宋蛮子约小虞的父亲下棋,从棋盘上赢走了龙涎堡,原本打算换一位领主,但是扶风氏不答应,换封君可以,换领主绝对不行。于是乎,盛怒之下的宋蛮子亲率五万大军强攻龙涎堡,然而,蛮横的宋蛮子在龙涎堡栽了个大跟斗,扶风氏打开了坚固的堡垒,与宋蛮子的五万大军决战于野,一场血战下来,宋蛮子少了个手指头,却拽着那根带血的指头,向天下人宣布,龙涎堡世世代代都姓扶风。
现在,那根带血的手指头被装在罐子里,作为陈列品,永远的摆放在龙涎堡的地窖里。而堡墙上则多了一个雕塑,那是一只戴着手甲的拳头,有力的拳头,里面握着一截手指头。
抚风择翼就站在雕塑的下面,没有穿铠甲,身上却披着大氅,腰上也挂着剑。他的首席谋臣站在身旁,和他一起并肩望着北面。
“择翼,宋伯约的金简又来了,他质问我们,为什么纵容叛匪作乱。”
“你回他了吗?”
“回了。”
“怎么回的?”
“我告诉他,现在是秋天,龙涎草的收获季节,天下各国的商人都会来到龙涎堡,而龙涎堡里的战士必须得确保商队与商道的安全,哪里也不能去。”
“很好。燕京正在下雪,你真的不回去看看?”
“不了,我很喜欢这里,喜欢这里的雾海,也喜欢龙涎堡里的女子,皮肤像水一般娇嫩,温柔而多情。”
“你又看上了谁的女儿?若是真的喜欢,我亲自去为你提亲。”
“免了,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那才是我风格。”
“哈哈。”
谋臣与封主的对话很是随意,两人的神情也很是轻松。谋臣很年轻,与扶风择翼一样年轻。扶风择翼曾经游学燕国,在燕京学宫里待了三年。这位谋臣不是龙涎堡人,而是燕国人,是扶风择翼在燕京结识的好友。当这位谋臣骑着一匹马,晃晃悠悠的来到龙涎堡,告诉扶风择翼他已经无家可归,需要抚风择翼收留的时候,扶风择翼惊呆了。他的名字叫管落风。
“择翼,你猜,青龙大旗下的那人在想什么?”
“这不难猜,现在他如日中天,没有人可以拦阻他的脚步,等他把龙须谷外的旧臣们都收服之后,他的军队会更为庞大。那时,他肯定会到这里,从墙下望着我们。”
“是啊,他若想经略后方,就必须得有坚不可摧的前方。等他来了,你是准备给他备上美酒与,还是准备朝着城下撒上一泡尿?”
“你猜?”
扶风择翼耸了耸肩,英俊的脸上挂着捉谑的笑容,那笑容很是好看,像是阳光一样灿烂,龙涎堡里的女子大部份都暗恋领主大人,剩下的一部份不是太小就是太老。
管落风穿着白色的长袍,头上戴着墨色的板冠,腰上悬着一柄细剑,他按着剑轻轻的拍打着身旁的雕塑,叹道:“我不喜欢这只拳头,也不喜欢这拳头里面握着的手指头,你知道,当我在你的地窖里看见那截手指时,我吐了足足三天。”
“你的意思是备下美酒?”扶风择翼挑了挑眉毛。
“不,相比于这只拳头,我想,站在堡墙上撒尿,那肯定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而且我很想看你撒尿,当着龙涎堡的女子撒尿,你得小心,别让风尿湿了裤子,那会有损你的形象。想一想吧,那会是多么有趣的场景啊,从此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