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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男欢女爱有什么趣味,不如日后我们鸳鸳相抱,我必然只疼你一个。”原来他要劫的,并非是新娘子,而是新郎官。
“你……你……”程公子气得嘴皮子直哆嗦,他也是风流人物,来往的却都是名媛佳人,或者青楼美姬,你情我愿,彼此也顾着体面,而此人不仅相貌丑陋,言语更是龌龊下作,肮脏之极,他堂堂府尹之子竟被这样的人当做女子一般轻薄侮辱,叫他如何不恼怒异常,视作奇耻大辱。
“你家官人我姓沈,名大,绰号‘鬼见愁’。”黑小子这句话说得吐字清楚,声音嘹亮,末了眯着眼荡漾过来一个媚眼:“你可以叫我‘阿大’”
程公子是气坏了,一旁的人却是看呆了。
世间之大,无奇不有,奉安府尹管理地方,说是本地的‘土皇帝’也不为过,他家公子的婚事都有人敢劫,劫的还不是新娘子,而是新郎官!好个胆大妄为不知死活的‘断袖’子!
不过,也不是所有人都呆着不动,还是有几个率先反应过来的府尹家的侍卫家奴冲了过来,护着程公子,要拿下黑小子。
侍卫家奴中也不乏有几分真本事的,可那是对一般人而言,却根本不够黑小子塞牙缝,但见‘他’一招燕子三纵水,从马鞍上跃起,躲开围攻,足下在劈过来的侍卫兵器上一点,凌空再一跃,翻身以手控住马鞍,劈腿横扫,踢中数人。
此后第三次跃起,再落马鞍时,已抄起了烧火棍,不知使得什么棍法,一下子将余下人等打散,然后抽出马鞍上挂着的绳索,一抛一卷,竟然将见势头不对,转身欲走的程公子套住。
接着又是一抽,程公子只觉得有股巨大的力拉扯着他,而后他被绳子拽着从马背上飞起,朝黑小子而去。
所有动作一气呵成,不过弹指之间罢了,要比他刚刚一番言语调戏撩拨,要迅猛得多。
黑小子不怀好意的笑着,接过他点了穴,扛在肩膀上,众目睽睽之下,手还在他屁股上拍了拍,邪笑着扬长而去,竟没人拦得住。
到底是女子心疼女子,这件事上,花鸢她怕伤了无辜的柳小姐的名誉,所以才对程公子本人下手。
不过承她厚道的柳小姐不知情,此后还一心埋怨这个毁了他丈夫清白的“断袖”歹人,当然,花鸢是不会真的去毁程公子清白的,只是谁信呢?
所谓众口铄金,程公子至此名声一落千丈,受他人耻笑,此乃后事,也就不表了。
果不其然,奉安府的美男才子在成亲当日,被断袖色魔劫走,音讯全无,遍寻不得,这个既让人同情,又使人亢奋的消息,充分撩拨人们的八卦心里,更有平日里暗暗妒忌其名声才学的,争女人争输了的,乘机大肆将此事流传,使其近乎是以一日千里的速度,发散了出去,其中捕风捉影,平地声波,又添了许多或者香艳绝伦或者凄迷痴情的不同传奇版本,于是这事的娱乐性越来越大,但大体上是无错的。
人们最后都不会忘了问一句,这色胆包天/艳福不浅/忠肝义胆(?)/痴心情长(?)的人是谁?
自然是,姓沈,名大,号“鬼见愁”的家伙。
从来,引人遐想又富有争议的话柄,才是符合大众津津乐道的趣味,恒古未变,便是府尹大人气急败坏的屡下禁令,也百禁不止,花鸢这个主题是抓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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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日,奉安府一间小酒楼门口,站了一名少年。
少年约摸十七八岁,一袭黑衣,面色苍白,但相貌俊美,尤胜过那位惨遭不幸的某才子公子,一路上,人们纷纷投注莫名的眼神望着他。
自打府尹的公子被劫之后,相貌稍好的年轻男子都不敢轻易上街了,纵使上街也是结伴而行。
说实话,为男子者,并不像女子那般胆小又受名节所累,只是若像程公子那般传扬出去,也未免太丢人了些。
一个俊美男子,被断袖的色魔劫走之后,会发生什么,每个人心里都有一番描画,也就不说了。
有个慈祥的阿婆,提着大竹篮打沈青愁身边走,看了他一眼,复而又看了他一眼,最后好心道:“这位公子,要纱围帽么?”
原来是卖帽子的阿婆。
沈青愁道:“不用了。”
老阿婆望了望他的脸,摇头叹了叹气,自言自语道:“阿弥陀佛,佛祖保佑……”就准备离去。
“等等,婆婆。”沈青愁突然道。
老阿婆扭过头来,疑惑的望着他。
沈青愁现出一个可亲的笑容,道:“婆婆,我虽然不买帽子,倒可以买其他的东西。
说着就在婆婆的篮子里挑了挑,篮子里东西很杂,质地也不怎么样,沈青愁好半天才挑出一个桃木簪子,手工勉勉强强。
他一边挑东西,一边随意道:“婆婆,我初到贵地,想找个厨艺地道的酒楼进食,我看那边那个酒楼客人挺多,想必厨子手艺很好?”
阿婆回头看了看,道:“得味酒楼的生意一向很好,厨子的手艺也没说,年轻人,你去那儿就对了。”
沈青愁又一笑,道:“好生奇怪,那酒楼为何在门口贴那么大的字?”
“这你就不知道了,这上面写着的糖醋莲藕和桂花酒,是这家酒楼里的特价菜,价格非常便宜,前日个老身的儿子还带着老身……”
沈青愁打断了她,拿着方才看到的桃木簪子,问道:“这个多少钱?”
阿婆拿着钱,步履蹒跚的走了,她不会知道,这名看起来斯文的少年,只是想确定门口贴着的字罢了,她每日在这里卖杂货,自然听人说过,何况儿子也带她来吃过。
沈青愁识字不多,但也认得一些,这几个字又简单都是日常用的,他倒也认得,只是实在怕自己看错了。
因为他的心,不知道为什么现在跳的很快,好像很害怕。
他害怕哪一个环节搞错了,那日他与花鸢遇到三分快意堂的一伙人时候,花鸢报出他的名号就是“鬼见愁”沈大,会不会有当时在场的人冒用了这个名号?
会不会这几个字,不是“糖醋莲藕、桂花酒”?
会不会是别的人想引他来,并非花鸢?
其实他知道,这种几率比较小,只是突然的莫名害怕起来,怕万一事情另有蹊跷,明日醒来之后,那个人又是生死未卜。
他深深吸了一口气,走了进去。
不过他其实不用担心那么多,他一进门就有人迎了过来。
二宝一眼就认出了沈青愁,迎上来的人就是他,而他这张脸,沈青愁也觉得很熟悉。
“我们见过吗?”沈青愁问。
二宝闻言,咧嘴笑了,猛的握住了他的手,热情洋溢的道:“你可算来了,后面请!”
我们很熟吗?沈青愁看着被握住的手,心想。
沈青愁随着到了后院,见到了大胖,大胖和二宝并列站着,都不说话,只是满目希冀的看着他,看得他莫名其妙。
如果他分开见大胖或者二宝其中一个人,要想好久才能回记起来这是谁,但是这俩人一起出现,那段几年前的回忆就自个儿跳了出来。
“是你们,几年没见,没想到在这里遇上了。”沈青愁想起来了。
大胖和二宝闻言欢呼:“果然是他!”
“方才前头他就已经认出我了,我想着他认出你来就算大功告成呢。”二宝冲着大胖加上一句。
原来花鸢要他们确定,就算来者相貌酷似当年和她一起的少年,也要那少年想起他们是谁,才能告诉他后面的事情。
尽管大胖和二宝信誓旦旦的说,还记得沈青愁的模样,然而时隔几年,她怕他们万一忘了,或者有人假冒沈青愁,毕竟他们还有明月楼这个大对头,总之一定要对方认出他们才可以相信他。
因为若是真的沈青愁的话,定然是认得出他们俩的。
既然确认了身份,大胖和二宝就把他带进了后面的厢房里,将这几天的事情尽数相告,重点强调他们是如何好心救起并收留落水的花鸢,又是如何排除万难帮她把程公子藏匿起来,之后是如何含辛茹苦的天天守在门口,看得眼睛都花了深怕错过他去。
沈青愁坐在梨花木椅子上听着,手指无意识的轻轻叩击着旁边那张桌子的桌面,边听边分析他们话的真实性,末了,抬眼问道:
“那丫头倒是谨慎小心,要确认我的身份,那么她可有留下信物,否则我凭什么相信你们?”
“神了!”二宝连忙摸口袋:“花小姑奶奶算准了你会这么说,交给我个东西,叫我给你看。”
了三个桃花结的花绳。
实际上,沈青愁已经信了他们,因为他们说的,全是花鸢的行事作风,只是一想,这丫头要确认我的身份,那我也要确认一番才行。
这多少有点,你要怎么样,所以我也要怎么样的意气意味。
偏偏被花鸢料中了,于是留下了桃花结,这桃花结本来就是沈青愁教她打的,一根绳子上,能打出七朵桃花,只是那丫头得出三朵桃花。
望着那根绳子,沈青愁想起了什么,嘴角勾出一抹笑意,一直凝在眉间的凌烈之气,终于化为了无形。
正文 第六十二章
府尹的公子被贼人掳走,奉安府的官差自然是忙坏了,城里城外搜罗了个遍,城门口也设了关卡,河边来往船只也须得仔细检查,府尹程大人暗地里还出了高额悬赏,请了黑道出面找人。
而花鸢为了等沈青愁,不敢离了奉安府,其中少不得胖宝二人组的相助,为了怕他俩受到连累,也不能藏在他们酒楼内,颇是费了一番手脚。
如今人就在城外十里的天姬山上一处山洞之内,这里已被搜查过了,故此花鸢才连夜转了人过来。
沈青愁得了消息,礼貌的告了谢,便要离去,胖、宝二人要留他用饭再走。
沈青愁便翘起唇角微微一笑,很是亲切和善的道:“两位可曾饭否?”
方才正是客人多的时候,做酒楼生意的都是避过这时候吃饭,大胖也才消停下来,他们倒真没吃,便陪着沈青愁一起用了,其间三人搭话,聊聊旧事,也未曾冷场。
饭毕,胖、宝送沈青愁出去后,就回了后院,大胖笑问二宝:“可把那小姑奶奶交代的事情办了,他们该不会回来了吧。”
“奉安府被搅得鸡飞狗跳,估计是不会回来了。”二宝琢磨着。
“那好那好,我们也可以安生了。”大胖想了想,说:“其实我觉得那二人没有想的那么难相与。”说到这里,他左右看看,见院子里没人,小声道:
“当年他们杀了那么多人,唯独放了我俩,也算是手下留情,而且如果不是他们断了我们的念想,我们也不会过今天的安生日子。”
二宝回过头瞥了大胖一眼,他比大胖更为谨慎,暂不言语,只将大胖推进方才沈青愁用饭的屋子关好门,才小声道:
“敢情你还念着人家的好呢,他们说杀人就杀人,说掳人就掳人,道行可比我们高多了,放过我们不过是老虎一眯眼,高抬贵手罢了,这样的人日后我们还是少惹为妙。“
“还好吧,当年他们杀的是山贼,这次掳人也没伤人,花小姑娘若是心狠的,也不至于那么费心,直接杀了多省事啊,多半人还能活回来。”大胖挺憨厚老实一人。
他们早猜出花鸢是为了引沈青愁过来,才有这一番兴风作浪,否则也不会安排他们接应。
大胖继续说:“而且我看这沈公子,乍一看是个冷人,实际上挺好相处。”
“我的大胖兄弟——”二宝一叹,摇摇头拍着他的肩膀:“看来我们‘从良’是对了,你这么厚道,当初我若跟你继续混下去,只怕死的更惨,难道你看不出来,花小姑娘和方才这位,都是心思极重之人?”
“如何说?”
“花小姑娘一个女娃,能惹出这么大乱子,府尹程大人动了白道黑道,都找不到她,其中我们固然——”他顿了顿:“固然出了点力,可都是她一步一步策划的,她如何也就不说了,方才这沈公子,别看说话轻言浅笑,但隐隐总脱不了一种不愿与人亲近的傲气。”
二宝到底当了几年掌柜,见的人多了,不免上了些许心,他回想片刻,接着道:
“之前我们好心留他用饭,他只问我们吃过没?其实是想跟我们一道吃,怕我们在饭菜里面下毒,想来若是我们不陪着用,定然是不肯吃的,这也警惕得过了些。”
大胖果真是围着灶台打转,不如二宝天天在柜上与人打交道,仍是憨厚的嘿嘿笑道:“说起来,其实我们的确下药迷过他……嘿嘿,当初才洗手不干时,我就觉着烧菜不抓把迷粉丢进去,还怪不适应的,你也别介意了,怪不得他。”
“你这性子……算了算了,以后再不遇到这俩冤家最好,你只要会烧菜就成,说起来当年也是因为你会烧菜,郝掌柜才留了你的性命,想一想,你也不错,跟你当兄弟真好,我一定要跟你当一辈子兄弟……”
郝掌柜就是当年雁北坡黑店的掌柜,已经给花鸢掀了房顶砸死了,大胖本是过路的人,被打劫之后,发现他身上并无多少银两,唯有一口锅和一把铲子,就留了他下来当厨子。
就在他们说话的功夫,沈青愁已经过了城门关卡,朝天姬山去了。
天姬山不高,以山顶一块名为“天姬石”的巨名得名,那石头看上去极似一个女子的秀丽的背影,故而引发了民间一段令人扼腕的传说。
说是天上一位美丽的仙姬,因缘际会爱上了一个读书人,便夜夜下凡来,守在读书人窗下聆听其诵文之声,某夜天气闷热,读书人走到窗边,看到外面有一白影,便探出头去细看,不想竟是个美丽女子。
女子说与家人失散又迷了路,读书人便收留了她,夜里女子有意无意引诱读书人,读书人恪守礼教,不为所动,那仙姬见他不为女色所迷,更是钟情。
后来仙姬设法留在了读书人身边,夜夜为其红袖添香,久而久之两人生情,定下了终身,读书人许诺高中便娶其为妻。
就像很多说书的,会在世事难料处,话锋一转那样,这个故事的转折便在这里,那读书人和仙姬定了情缘,之后他也果然高中,却并没守诺娶她,而是娶了一位大官之女。
天上的仙人无欲无求,哪里知道凡人的七情六欲,仙姬只用女色试探过读书人,却根本知,读书人虽无好色邪念,但有功利之心,不惜攀龙附凤,仙姬大为伤心失望,本想杀死读书人以泄愤,终是下不去手,黯然回了天庭。
仙姬私自下凡,且动了凡心,被天帝所察,便罚她变成一座山,不动不移,口不能言,潜心悔过,仙姬哀莫大于心死,就下界化为了天姬山。
又过了许多年,那位读书人因为牵连进某个案子里,革去官职,家产充公,落得妻离子散,获罪流放的凄凉下场,流放途中路经天姬山,虽不知昔日红颜乃是天姬之身,也不知此山便是她所化,却在看到山顶那块神似她的大石时,不觉想起前尘旧事,泪如雨下,悔不当初。
花鸢百无聊赖的站在天姬石跟前,想起这一段传说,唏嘘不已,只觉得太过悲凉,对结局也不满意,这读书人丢了官,被流放才想起过去种种,悔不当初,若他一直官运亨通呢?岂不再也不记得当初的红颜知己?而且最后对他的惩罚,未免太轻了。
“天姬娘娘,既然你有仙法神通,何不用它一番作为呢?相信若是有心,这负心人定然逃不出你的五指山,想让他东他就东,想让他西他就西,缘何等到他负你,其实说穿了,终究是为情所困,情字误人。”
花鸢眯着眼睛,不觉想到若是自己会如何。
“若是我的话,他想要的,我便要帮他得到,要让他知道我的好,一生都离不开我,如果他不知道好歹,还是背叛了我,我有多痛就要让他有多伤!”
花鸢说这话的时候带着一股狠气,有些个场景从脑子一闪而过,其实前世她也曾经历过这样的事情,那时确如她所说的这般决绝。
前世的事情,她一直很少回忆,感觉就像是在翻阅一本旧书一样,她已经不能感同身受了,应该说,现在的她已经与前世那个女子不同了,她更加强壮,自信,但心性上,却不免还是受到影响。
她不是刘玲,她是花鸢,她是花鸢,却还残余这刘玲的影子,从最初的纠结重重,到后来的豁然开朗,她早已经明白,自己就是自己,不是前世那个人,不是后世某个人,只是自己。
花鸢甩甩头,也不再七想八想,拎起用外衣包好的野果,准备回山洞。
如今她换回了女装,穿戴打扮的如山野村姑一般,遍于在山间行走不惹人注目,只是为了避免给程公子看到容貌,日后画张人物面貌图贴于城墙壁上,以示想念,故做了些许改装,比如涂涂黑,点点麻子,遮下刘海等。
那程公子被她绑在了山洞,她枯等沈青愁,甚为无趣,这几日无事便练习修罗苦心经,或者出来透透气,打探一番,或者逗逗那程公子。
那厮一开始以为真是断袖色魔掳了他,只要她一撩拨,便吓得半死,可有趣了,只是后来见她每次光吓唬他,并没来真格的,才开始无趣了起来。
花鸢快到山洞,突然见山洞门口站了一人,心下一紧,莫不是被人发现了?
细细看去,那人背向着她,虽然看不到容貌,却是一袭黑衣……
……
山路不好走,沈青愁将马留在山脚,步行而上。
一步一步,衣摆轻动,足下无尘。
草间有一朵嫩黄色的小花,被他踩了,却没有被踩烂,也没有粘在他的鞋底,甚至花瓣颜色依旧干净鲜艳,连鞋底的印泥也没有染上。
原来他不觉提了真气,让自己在崎岖的山路上,更便于行走。
与到奉安的急切不同,如今眼见快与花鸢相见,他反倒步子越来越沉稳,越来越缓慢,甚至说,他有些故意放慢脚步。
因为他意识到了,并且不喜欢他现在的心情。
他现在心跳得很快,很期盼,然而就像是故意和自己的心情唱反调一般,心里越急切,面色看起来越淡然,脚步越缓慢。
这一次的意外分别,让他已经敏感的捕捉到了什么,虽然还不清晰,却绝对是他不喜欢,也不愿意发生的。
他觉得,这次见了她,也是时候让她把修罗经的下半部交出来了,他照顾了她这么久,已经够了。
之后,桥归桥,路归路。
这样想着,没来由的心里突然一哽,脚步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