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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情向左时光向右-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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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幕一幕在脑子里浮现的全是从前跟家明在一起的场景。家明在餐厅里帮我吃我讨厌的芹菜;家明背我爬阳明山,家明像只小熊一样蜷缩在我怀里赖着不起来……家明,家明多么好。我怎能失去家明。


  徒然停在食堂门口望一望,想想跟家明一起在里面吃饭的旧事。摇摇头从食堂前面走过去。
一辆白色BMW停在我面前,是这几日熟悉的车子……又是曾书伦。

  小姑娘,学习再紧张也不能不吃饭。曾书伦从车里探出头对我笑。
老天怎么安排我遇到这人。我望着车里的他,眼睛急速红起来。


  曾书伦的车追上来:“小姑娘,约你共进午餐怎么样?”
共进午餐?难为他还在这里作没事人状。好吧曾书伦,你那宝贝女儿的帐暂时记在你头上好了。这样想着我一口应下:“好,去俏江南。”

  学校附近最高档的餐厅,一家连锁川菜馆。从前和家明在那里吃过几次,味道非常不错。
曾书伦一口应允:“上车。”


  曾书伦倒很高兴,在一旁笑意盈盈地看着我点。
我点到大脑缺氧,把MENU一把甩开:“是不是你们曾家的人从来不会不高兴?”

  “小朋友,你情绪这样坏。发生了什么事情?”
什么事情?我简直要气炸,再顾不得什么礼节规矩,食指伸过去冲着曾书伦的鼻子尖:“你的宝贝女儿无声无息地就抢了我的男朋友。天下男人多的是,她为什么偏偏来招惹家明!”


  “我恨死了你们。曾书伦,你整日都忙些什么,怎么不看好你的宝贝女儿,她这样嚣张这样狂妄。家明原本是这么老实的男孩。”我再也说不下去,眼泪簌簌地落下来。
曾书伦居然从桌子对面穿过来,一把抱住我:“小姑娘,哭吧,哭吧。女孩子遇到不开心的事是应该哭出来的。”他就这样任凭我的眼泪洒在他那身几万块的GUCCI上。

  曾书伦的肩膀十分温暖,是个适合在上面哭的理想港湾。
我哭够了,把深埋了许久的头抬起来,眼前是一条干净的手帕。




这个城市里用手帕的男人已经不多,用KENZO青草味香水的男人更少。


  我能看出曾书伦对锦瑟的事确实是毫不知情。他但凡对这件事情知道一星半点,在我面前就不会有那般清澈干净的眼神,哪怕他是个再好的演员。
用曾书伦递来的手帕擦干净眼泪,又接受了他的建议:“去找家明谈一谈吧,这事总该是有原因的,不能说分手就分手,说有新欢就有新欢。”

  下午在自习教室里抓到家明。他脸色很差,头发乱糟糟的,眼睛里都是血丝。
“家明,你昨晚没睡好。”原本质问他的心顷刻间全体烟消云散,只剩下心疼。


  家明。
我抱过他的头,我怀里的小熊哭得那么伤心。

  “可还记得那晚曾书伦的庆生会?锦瑟开车送我回家。我喝得太多了。索谓,我醉得厉害,做了对不起你也对不起锦瑟的事情。你知道我得对这一切负责。”
家明的神色那么痛苦,那么凄然。我望着他心都碎了。


  真的,人生不如意者十之八九。有太多的事情不是我们可以预料,也不是我们可以解决。人在命运面前往往非常渺小,非常无奈。
我还能说什么呢?我只能面对家明惨然地坐下来:“家明,没有关系的,通通都没有关系的。”

  此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我不见家明。也许是他刻意躲着,也许大家彼此都忙……还有三个月就毕业了,日子已经不像从前那么悠闲。
其实见又如何呢,还不是一样的尴尬,一样的感伤,一样的无话可说。


  这段日子倒是常能见到曾书伦。我知他是有意抽时间陪我,或许是看我可怜,或许是觉得欠了我的,替他的宝贝女儿还债。
有时候是去听交响乐。有时候是请我吃东西。有时候甚至一起去放风筝。

  还有的时候,如果没有什么安排,就干脆脱了鞋子盘腿在草地上坐下来聊天。
那一日曾书伦又约我到俏江南。


  这日只点了三个菜,一份水煮鱼,一份夫妻肺片,一份西芹百合。还叫了一份汤。
除了西芹百合,这日的菜集体做得奇辣无比。曾书伦终于扛不住,吃到涕泪交流。

  我拿纸巾给他。看他那副样子……一个小老头儿,鼻梁上架着斯文的金边眼镜可是鼻头给辣得通红,还拼命地眼泪鼻涕一起流。着实好笑。
于是“噗嗤”一声笑出来。


  我挥着手里的筷子,一点顾不得吃相:“有的人是不怕辣,有的人是辣不怕,我索大小姐是怕不辣。”
曾书伦饶有兴味地笑了:“小谓,知不知道你很可爱。有时候就这样看着你吃,看着你笑,心里想的是能够守护你一生一世。”

  我简直要呆掉了……我,曾书伦,我们两个这样坐在餐厅里,所有人都会以为是一对幸福的、让人羡慕的——父女。可是现在,他竟跟我谈一生一世。
我摇摇头:“曾教授,这……”


  我搛一筷肺片给他:“不是所以一起吃夫妻肺片的男女都可以成为夫妻。”然后突然黯然起来,“就好像从前我跟家明,也曾经不只一次地一起吃这个菜。可是你看,我们终究成不了夫妻。”
三个月的时光真是一转眼就过。毕业典礼一举行完同学们各奔东西,各就各位……该就业的就业,该读博的读博。好像是一眨眼间,昨天还没有着落的人突然就有了着落,这个世界只剩下我一个浑浑噩噩的家伙。


  书是不想再念下去。于是父亲给我联系了一家公司,老板是父亲生意上的朋友,不过卖父亲一个面子要我。于是我可以依然像大学里那般懒懒散散终日东游西逛。人家都拿我当OL看,我算是OL吗?怕只是个没长大的孩子吧。
突然有天接到家明的短信:“索谓,一直不知道这个消息该不该发,怕引起你的不快和我们之间的尴尬。我和锦瑟要结婚了,下周日。不敢向你发出邀请,就当是通知你一声吧。”让我鼻子一酸的是当初把家明的号码存在手机里时我用的是“亲爱的家明”,这么久了都没有换,其实是天真地期待着还会有峰回路转的那一天。可是这个梦就做到今天为止……我亲爱的家明就要成为别人的新郎了。

  我删了那条短信,连同家明的号码。
考虑了很久还是决定不要去参加家明的婚礼……那种场合太尴尬,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还有锦瑟。


  “小谓,下周日家明和锦瑟要结婚,你看要不要去。”曾书伦果然是曾书伦,我能想到的问题,他跟我同时,甚至是先我一步便想到了。
我搅搅杯中的咖啡,然后郑重地把勺子放在一边,轻轻吐出一句话:“曾书伦,你愿意娶我吗?”

  家明跟锦瑟的婚礼我最终还是没有去。他们结婚那一日我已经在一间很有名的婚纱店里试婚纱了。
选的是一款简约大方的,纯白的有很多蕾丝的花边。那是我第一次穿婚纱,穿上它我真的像个公主,可是我以前从来没想过自己的王子会不是家明,更从来没想过自己的王子会在我试穿婚纱的时候跟别人举行婚礼。


  选中了心仪的款式便付款,取货……没时间可以拖了,曾书伦说婚礼就安排在十天之后,我们还有很多事情没有筹办。
多搞笑,父亲和女儿的婚礼前后只差整整十天。

  十日后我嫁了曾书伦,这大约是普天下最最惊世骇俗的一桩婚事了。26岁的索谓就这样无所谓地嫁给了62岁的曾书伦。
嫁给曾书伦……谈不上幸福,也谈不上委屈。曾家很有钱……曾书伦早年一直经营实业,大发一笔后才激流勇退,进了大学教书。曾家的财富不是我可以想象的,尽管第一次步入曾家时我就为曾家的财富大大惊叹了一番。


  比较难堪的一点是有时候锦瑟跟家明夫妇过来探望曾书伦,竟不知该怎生称呼我。曾书伦了解我的心思,他说他们只要对我直呼其名就好。
锦瑟婚后自然搬出去与家明同住,我们之间都很少见面。

  第一次一起出去玩又是曾书伦生日,全家一同去黄金海岸日光浴。
锦瑟依然是上蹿下跳的样子,一路上笑声清脆,眼波流转。


  家明依然是很沉默,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在阳光灿烂的海边,锦瑟撒娇地要家明与她一同下水嬉戏。家明似乎是提不起精神,几次都拒绝了。

  曾书伦到底是父亲,不忍女儿就这样扫兴。豁出老身子骨下水与女儿同戏,享受这难得的天伦之乐。
在喧嚣而又宁静的海边我自婚后第一次有了与家明独处的机会。


  家明却无心欣赏,他突然一把抓住我的手,情绪很是激动:“索谓,我们被曾锦瑟骗了。”
?????????

  “什么酒后乱性,什么不由自主都是曾锦瑟的胡编乱造。根本就没有过那样的事情,通通没有过!我跟她,那天晚上什么都没有发生。”
“家明,这样的话要想清楚再说,开不得一点玩笑。”我突然觉得浑身冰冷。



第一次看到一贯沉着的家明如此狂暴和急噪。而我,而我的大脑几乎有些转不过弯来。

  家明是我那么亲的人,他说的当然都是真的。可是如果家明说的是真的,这里隐藏的简直无疑于一个天大的阴谋。
曾家父女,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索谓,曾书伦他待你不薄。我常常这样告诉自己。
直到现在我也不能而且不愿相信所有的事情都是曾家父女设计好的套,等着我和家明这两个傻子往里跳。曾书伦,这个到现在还使用蓝白手帕的男人,这个藏有多到令我惊叹的书籍的男人,这个用KENZO香水点染的男人,这个瞧着我时眼睛里都是纵容和爱意的男人……我无论如何不能相信他曾经参与布下一个精心的圈套。

  曾书伦还是一贯地宠我。我说的话他从不反对,我提的要求他从来接受,我的所以无理取闹他从来包容。或许他本来就拿我当女儿看。就像一个父亲看着他最疼爱的小女儿任性胡闹那样。
只是他的身体也一点一点的不如从前。无论这个男人曾经多么精致过,神气过,飞扬过,可他终究是一天天地老了。我看他一日日踽踽地踱到阳台上,给花浇一点水,或是喂一喂埃及艳后——他心爱的几尾热带鱼,他的步子,神情,体态,动作都让我一次次地想起“老态龙钟”这个词。他已经越发像一个老人了。


  阳光很好的时候我们搬两把摇椅在阳台上聊天。就那样懒洋洋地坐在那里,一聊就是一个下午。一次我问他关于锦瑟。书伦,能不能告诉我,锦瑟到底是怎样的一个女孩子。
曾书伦眯起眼睛笑了。那一刻我终于明白我跟锦瑟在他心里的区别——我一直以为他不过拿我同锦瑟一般看待的。其实不是的,曾书伦谈到锦瑟时眼睛里的满意,幸福,还有那一点点耐人寻味的光芒才是一个父亲谈到女儿时应该具备的。而我,注定只是被他看作他的小娇妻。

  小锦很聪明。从小就鬼灵。她小的时候我不让她整日看电视,她就趁我不在的时候偷看,然后还知道用风扇把电视吹凉,以免它散的热被我跟她妈妈看出破绽。呵呵。小锦素来是这样精灵的小孩子。阳光洒在曾书伦身上,为他勾出一丝一缕温情的金边。我看着他的侧影,想,他是多么安详多么慈和的老人。
她小的时候不爱念书,可是成绩照样好得出奇。学校里的老师都拿她没有办法。四岁以前——那个时候她母亲还在世,每天把她打扮得如小公主一般。她就整天整天结着粉色的蝴蝶结,穿着长长的有很多纱纱和花边的公主裙去上幼稚园。后来她母亲不在了,小锦不再那样打扮,可是她继承了她母亲的好眼光,总能挑来很多乍一看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服装穿在身上,搭配起来却又非常好看。她最像是她母亲的女儿。


  似乎很多,又似乎没有什么特别稳定的。小锦从小喜欢和男孩子玩,不喜欢跟女生交朋友。不过我现在老了,没有心力关心她和她那帮小朋友啦。
印象中那是最后一次那么顺畅地和曾书伦聊天。当天晚上曾书伦的情况不好,突发性脑梗,开始持续昏迷。我手忙脚乱地打电话叫来锦瑟和家明,慌慌张张地把他送到医院去。

  他的状况非常糟糕,已经不可救。唯一的悬念是能否再次醒过来。
锦瑟守着他,一天一夜不曾离开半步。



他是台曾经运转如飞的机器,可是现在终于油尽灯枯,再也转不动了。

  第三日清晨曾书伦悠悠醒转,彼时锦瑟已经困顿已极,沉沉睡去。我在边上守着,问他需要什么。
曾书伦轻轻摇摇头,脸上是最最慈祥平和的笑容:“小谓,我还记得在舞会上第一次见你,你着一条黑纱裙,只有唇间一抹亮色,明丽不可方物的样子。那是我一生当中看过最美丽的风景。”


  “我真的很羡慕你,还有小锦,还有家明。你们那么年轻,那么好。”他的眼睛异常地通透明亮。
我只能握紧他的手:“书伦……”

  曾书伦把另一只手覆盖在我的手上,再一次用指尖掠过我手背的肌肤:“小谓,我名下的财产全都归你所有。小锦那里我早给过她几处产业,她应该可以过得很好。”
我努力地摇头:“书伦你听我说……”


  我点头的那一刻曾书伦的眼睛安详地合上了。
曾书伦的丧事料理完忽然觉得心力交瘁,忽然在想谁可相倚。

  于是方才意识到曾书伦已经在我的生命里占据了那么重要的位置。不管我对他有没有爱,我都得承认我们之间已经有了深厚到连我自己都不曾发觉的感情。那个也许是世上最疼我的男人,如许久来我拿他当什么,老师,父亲,丈夫,抑或是朋友?而当我终于发现他在自己心里的地位时,这个男人却竟然永远地去了。或许曾书伦就是这样一个命里注定要在我生命中不露痕迹安然划过的灿烂流星吧。
家明过来陪我,我拒绝了。我说你应该多陪陪锦瑟,现在她需要你,需要你的安慰,需要你的照顾。


  索谓,家明,对不起我欺骗了你们,而且那么久。她剪了短发,说话的时候下意识地一甩,益发地利落精干。依然是那样活色生香美丽逼人的女子。
我默然——眼前这个女子,她骗去了我生命中的好年华,可是她又还给我一段最温暖的际遇,还给我一个天下无二的曾书伦。我该恨她,还是谢她?

  索谓,我想有些事情必须交代给你。其实是爸爸先爱上了你,那日一夜共舞,他倾心于你的大方清丽。于是我只能去欺哄家明,为的是把你逼退至爸爸的怀抱。可是有一点我和爸爸都不曾骗你,那就是他的确很爱你。
我继续默然——面对这样冰雪聪明的女子有时候我觉得自己是被掌控中的棋子,不知道该说什么,能说什么。我是被他们选择的结果,可是谁又能说着结果必不是一个好结果?


  日子就这样过去,我没有再嫁家明。家明也不曾提起这件事情。
九个月后得到消息,锦瑟产下一个男婴,神情五官都酷似家明。而彼时她已是本市一家享有盛誉的服装设计师。

  在最有名的大报上看到关于她的报道,清瘦许多,但是眉宇之间越发干练锐气。只有那双眼睛,明澈通透得让人恻然。
读到她接受报社采访的话语:“我今生惟觉对不起一个女子,因了我的父亲,我生生抢去了她至爱之人。可是有些事情是无奈——彼时已经得知父亲时日无多,唯一心愿是赢得那个女子。父亲是我养父,我欠他甚多,却已无其他机会可以补偿。于是只能负那女子,难为她当我是挚友。”


  只觉照片上锦瑟的眼睛明亮到刺目。于是转过头对家明说:
十年曾锦瑟,媚到极至是清澈。

  我想我原谅了她,永远原谅了她。
家明冲我点头,我知道他是知道我的。


和你错过8秒钟


  1

我一直都相信自己和左左是有缘分的,只是缘分有深有浅,我和他尚且不知。认识左左是在台北的一个小吃店门口。那年,我刚套上了小松的戒指,那么小的一个手铐让我以为幸福就在右手的无名指上,只要攥紧了拳头谁也抢不走。我也以为台风只是会把街道席卷得烂七八糟,没想到它还能摧毁爱情。


  2
我跟小松平静地说分手,他低着头看我指间的戒指脱落,似乎以前的海誓山盟只是随口说说而已。对的,他不爱我,他爱的只是他自己。而左左,那个为我奋不顾身的左左,如果一瞬间的迟疑或者思考,现在躺在病床上的,就是我。

  我知道了他叫左左,还在上大四,学习西班牙语,天生一副外交官的模样。左左是个善良的人,看不得别人受伤害,其实换了任何一个人他都会奋不顾身。我跟左左说谢谢,然后就落下泪来。我宁愿躺在病床上的是我,那样爱情被台风摧毁后,我的心里的伤会随着身上的伤愈合。从此不相信世间所有虚幻的爱情,一生甘愿找一个相信爱情的傻瓜,然后给他一个爱情的假象,傻傻地过一辈子。左左是给了我希望的,我相信世界上总有一个人会为了我,当然,只为了我而奋不顾身。
照顾左左的任务自然而然地落在我的肩上。每次我在他身边拿药、喂饭来来回回地忙活,他总是不好意思地低下头撮手,然后说:“真是麻烦你了。”我只是微笑,也不多说什么。时间长了,这种客套也慢慢地省了下来,就变成了朋友。他知道我喜欢穿白色的连衣裙,喜欢吃牛肉饭,喜欢坐在屋顶吹头发,喜欢看悲伤的小说,喜欢听着MP3用音乐与世界隔绝……他说:“微微,你淡得像个鬼。”看吧,左左就是这么一个不会说话的笨孩子。我伸出两根手指掐他的脸:“笨左左,是灵魂透明,或者超凡脱俗。你这么不会说话,怪不得没有女孩子喜欢你。”左左急得抓下我捏他脸的手,那激动的表情像个白口莫辩的哑巴:“怎么没有啊,我只是和女朋友刚刚分手而已。”左左的力气很大,我的手指尖微微地疼。我问:“为什么?”像左左这么好的男孩子天底下能有几个?


  左左终于没有说他和女朋友分手的原因,我也不再问。有很多风景,路过了,有记忆就好。
天气好的时候,我推着左左在医院里慢慢地走,他仰着头,阳光吻着他的脸,温暖无比。他问:“微微,你整天陪我,男朋友怎么办?”男朋友?我微笑地抬眼看太阳,一不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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