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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是要死了?要离开这个世界了?难道就这样结束自己的一生?我不甘心。我有好多事情要做,我有好多东西要写。我的创作激情刚刚开始喷涌。为什么自己的创作欲望到现在才被激发起来呢?为什么现在自己才寻找到自己要走的文学道路?文学究竟是什么?为什么我在这条路上寻觅得这样久呢?难道就因为没有希腊人的缪斯女神的眷顾吗?文学是那么遥远,又那么贴近,多少人在追求你啊,你却不肯轻易赐恩于追求你的人,你是多么苛刻,又吝啬啊!但是,埋怨谁呢?为什么你非要追求文学,为什么你非要渴望文学上的成功?你不是自找苦吃吗?什么是成功呢?多少伟大的作家在世时,并没有看到自己的成功!曹雪芹,或者并不是曹雪芹,而是一个人们并不知道名字的作者,留下了千古绝唱的杰作《红楼梦》。巴尔扎克留下的<;人间喜剧>;也是不朽的伟大作品,可是他在世也没有看到自己的成功,他竟然到死都是欠债的大户,难道不朽的作品都要经受磨难?啊,你的《少年滋味》到底是怎样的一本书呢?你写的东西能够经受时间的考验吗?能够为历史留下笔记吗?
莫名一直在这样考问自己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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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路玉在继续阅读着那《少年滋味》:
5橡皮●斗篷●留级生
王老师大概实在没有办法了,就给我换了个同位。我永远都要感谢她这无意的举措。因为那是一个最漂亮的小女孩,她叫徐曼莉。当时她也并非什么班干部,可学习特别好。她的奶奶(或许姥姥)是学校的家长代表,那是一位很和善的白发老人。老师不仅让曼莉和我一位,还让我到她家学习。
她家在台东西七路,从我家向后倒走两条路。我每天都是先到她家学习,学习完再一起去上学。曼莉那时的穿着比较“超前”(借用现代的词汇来说)。她爱穿娃娃式的裙子(当时女孩穿裙子的都极少)。那时虽然我能看出她是班里最漂亮的女孩儿,可丝毫还没有对女孩儿喜欢的念头。不过,与别的女孩儿同位的时候,我常常欺负人家,把人家打哭。可与曼莉却连吵架都没有。我承认是她的美丽的作用。这里说的美丽,不单纯是我个人的感*彩在支配着我的判断。后来的大多数人的看法都也证实了这一点。她到五六年级的时候就成为全校都注目的三个最美的女孩儿之一。她在艺术团既独唱又跳舞。当然,在我心目中,再也没有超过她的女孩儿了。
可当时真正使我和她友好的原因,是她的善良和友爱。也是她的温顺娴静,把我这个老师眼里的“小野狼”变驯顺了。我现在想起来,她也特别像一只小羊。她的眼睛同书上画的小羊一样温顺。我喜欢在她面前当狼外婆。不知道她当时怎么想,每当我出怪样,装狼外婆的时候。她总是微笑着看我,她根本不害怕。好像还有喜欢的意思。小羊对狼外婆是很友好的。比如,我不会削铅笔。常常把铅笔削断,到用的时候就没有铅笔了。遇到老师走来批评的时候,她就会不声不响地递给我。橡皮碎了,她就不声不响地把橡皮推给我。小考的时候,只一个老师,她就把自己的试卷轻轻推到我面前。当然,小孩子是没有是非感的,都会以为这是好。
我想,她的善良一定是她父母的天性的遗传作用。我不知她父母是干什么的,总觉得她是有钱人家的孩子,因为她的穿着总是最出色的,远远超过一般的孩子。我家当时虽然属于富有户,可妈丝毫不想打扮我。不知道为什么那几年冬天特别的冷,我穿棉衣都觉得冷。每天我去叫曼莉上学,她都把自己的斗篷和我一起披,我们总是肩挎着肩一起走。她的红斗篷是学生中独一无二的,再加上她那独一无二的漂亮脸蛋,在我后来回忆起她时,总要把她当作童话里的“白雪公主”来联想。我读安徒生童话时,把里面所有美丽的女性都联系成她,尤其是后来离开她以后的日子里,我经常眷恋那段冬天在斗篷里的情景,可以说那也是一生唯一的天真无邪的青梅竹马之恋。
那时候,有好多学生年龄比我们大几岁,已经有封建的意识存在,在学校里男女生还是不能一起玩的。因此,曼莉对我的友好态度,我自然心里感到甜甜的。尤其是不久我家搬到离学校很近的地方后,曼莉还让我到她家叫她一起上学。学校在威海路,离父亲新买的房子纵横都只有一条路之隔。而曼莉家离开我家和学校,横数是七条路,纵数又是七条路,我却要反向走去她家,再一起来学校。可以说这些路程,就是我们友谊的最好见证。
至今我都清楚地记得她那大红斗蓬,那美丽的小脸蛋儿。那可真是“两小无猜”的纯真之情。我们一起挎着肩走的时候,都是那么自然。
但使我最感遗憾的是,那年我考试两课都没及格,留了级,从此离开了曼莉。那时,我对考试全不上心。暑假里,还天天玩,因为新搬到的地方正是当时最繁华的东镇,邻居孩子也多,从那样偏僻的小街到这样热闹的小街,我感到特别新鲜,从早到晚有孩子在街上玩。以至于补考也不知道去。开学后,我记不得是谁把我送到了当时的姜沟路分校(一个不知道什么解放前有钱人留下的房子改为的教室),我本来班级的同学都不知道哪里去了,面前教室的同学都不认识,我被告知是留级了。我先想到的是曼莉再也见不到了。我流泪了,我清楚地记得是因为见不到曼莉而流泪。那该是我人生中能够记得的第一次流泪。现在,写到这里的时候,我不禁眼睛里又湿润了,因为我此刻才明白:这是我一生最大的一次损失。我当时也的确心里很难受,觉得丢人。从那时起,才开始知道学习。
现在分析起来,二年级留级的原因并不能全怪我,这其中有好多非主观的原因。第一是妈说的哥哥上学被打得手肿老高,深深地印在我心中。我一直厌学。二是父亲当时正结束了纸箱的生意,不知又在寻找什么生意。忙得无暇顾及我。第三,那时父亲已经和那个女人好上了。妈曾有一次领我去光陆戏院看戏,那本是程砚秋演《锁麟囊》,很值得看的,可妈忽然觉得不对劲,看到一半带我回家了,就把父亲和那女人逮个正着。多亏我家那时有前后两个门,那女人从后门走了,父亲还不算太难堪。可即使这样,父亲也把妈好打一顿。我一度很为妈哭过(当然那时还不知道妈的本来面目)。处于那种状态的父亲哪里有心管教我呢?第四个原因是我从未接受过任何形式的“学前教育”(当然,这也是现代词汇,那个时代还没有这个词儿。至少我们周围的人都没有提过。即使上幼稚园,也只是很少的人才有的幸运),一个在马路上撒欢儿玩的小马驹突然被圈起来,怎么能受得了呢?上学前,我连一个字都不会写,用手指头数数都不会。更不用说看什么画书了。而且对周围也一无所知。第五个原因就是当时值得看的热闹太多,大概是庆祝志愿军归国,也天天有宣传的队伍,踩高跷,扭秧歌,跑旱船,打腰鼓的*宣传队伍,引得我常常着迷地跟着他们跑,直等到在一个重要路口停下来,踩高跷的表演一通,我才心满意足。我最爱看那当李承晚的倒下哆嗦一阵子又不扶任何东西跳起来,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也就为看他的表演逃过好多次学。第六个原因是父亲和家庭当时曾被一种跟神秘的气氛笼罩过。父亲根本没有心思管教我。那段时间很短,恰恰就是我上二年级的时候。这怎么会不影响我的学习呢?第七个原因是我的一种猜测,我甚至怀疑是那位被我骂过的老太太老师的报复,当然这是无根据的,即使真如此,我也无法查明白。第八个原因应当是妈的责任。她不只不曾督促我学习,连补考也未告诉过我。而这也无法责怪她。因为她是个小脚女人,不仅仅是文盲,还是“校盲”,大概学校的门朝哪开,她都不一定知道。
羞不羞啊?替自己的留级找了这么多理由。不错;我替自己的留级找了出这么多原因,是否为了当*布或不肯认自己曾经如此落后和捣蛋的这壶酒钱呢?不,决没这种意思。事情过去五十多年了,我既然还能坦率地说出自己留级的“劣迹”来,又有什么必要遮掩一些东西呢?再说,已经属历史的陈迹了,也没什么怕羞的必要。何况即使是伟人,也不敢保证小时候没有过尿床的经历。坦率地说;现在所以分析得如此细致,也是为了后来人在教育自己的孩子的时候当作一面镜子。因为我真地感觉自己的留级很冤屈,冤屈在自己留了级都还不明白。也想让天下的父母记住:家长的漠视与疏忽,给孩子造成的痛苦会有多大。不过,我也并不怨恨谁。虽然当时对我来说,的确有过很大的压力,我几乎抬不起头,常被人嘲笑为“留级生”。常常会难受得偷偷哭泣。尤其是妈为了不给我做新衣服。把我曾穿过的长袍剪了,让我穿那上半身儿的斜襟褂上学的时候,我被嘲笑得更厉害。人家老远就喊:留级生不要脸,穿着姐姐的衣裳来上学。我的心里可以说是刺疼。我回家说,可妈根本不听。
你可以想象一个小孩子每天上学遇到人家嘲笑的目光和嘲笑的话语;又完全没有办法摆脱的滋味是什么样的。
我不可能像现在的独生子女那样撒娇。因为从来也没有那种氛围。你自然也就不知道撒娇。崽说了;我当时的情景则是;分明没有错儿,有时候都可能挨斥责,何况你要“惹事儿”,那真是要自讨笤帚疙瘩的伺候了。
客观地说,那段童年的挫折虽然是痛苦的记忆,但我以为对自己一生来讲是有益的,较早地经受挫折是一种很宝贵的人生经验。说实在的,我倒真主张在小学恢复升留级制,这对孩子的成长是有益的。因为我后来每当想起自己留级被嘲笑的心情,就有一个要拼命干,拼命学,长大一定要有一定作为的念头在心底涌动。所谓“知耻而后勇”,是也。这是一股难以熄灭的火……
但我真地不满意于当时家长们对子女教育的无知无为。而且某种程度上说,那是时代的愚昧象征。比如,用“麻胡”或猫叼了去来吓唬幼儿了,用胡说来搪塞幼儿对自己来处的疑问了,实在是很可悲的愚昧。正是这种愚昧的做法;以至于我们这一代人的愚昧时期特别的长。我记得大概是上小学三年级前,大人都还可以用到海边拣的“我”这样的话来哄骗我对个人来处的疑问。我竟然也半信半疑了许久。直到大人有时候说成到山上拾的我,而我到山上玩,偶尔看到有私生子被遗弃在山沟,我还曾经以为或许自己就是大人从山上拾来的。从这些体验,可以看出当时的儿童的愚昧,完全在闭塞的环境里生活。
现在,在我研究起幼儿教育的时候,体会很深刻的是:如果我的蒙昧时期不是那样长,我可能就不会留级。也许我的后来的道路也不是那样的,我会与曼莉一起小学毕业,也许我们的友谊还会发展下去。当然,这也是遐想。一切都在不同的偶然中变化,未来都是不可预测的。
但无论怎么说,在幼儿时期的生活常识的教育还是应当重视的。因此,我在自己儿子的幼年时期就特别研究了对他的教育。他们也是特别幸福的一代,因为我们总算是一代有文化的家长了。也注重了早期的教育。
“多感人的真实回忆!那个小姑娘真象我,我也有过这样的小同桌。如果我是曼莉,看到对自己这样的叙述,一定会感动的流泪。两小无猜的友谊,多么真挚,多么值得怀恋!”路玉深情地思索,“我们都有过那样的蒙昧的真挚情感,可是我们都忘却了。”
(2)
6蜂蜜●小鱼●猜闷儿
不过,回想起来真正使我从混沌中苏醒的,还不仅是留级的打击。留级的确对我的打击很沉重。可我的脑子的开窍,应当归功于故乡对我的开发。三年级的暑假,我和哥哥回了老家。我记得那是第一次乘坐汽车。在车里,第一感觉惊奇的是;看到一些树都往后跑,很觉稀罕。至于田园风光的美丽,我还没有注意,那是我的意识里还没有的东西。也就是说还没有对于美丽分光的感觉与欣赏的能力。
我的老家在一个小小的山岗上。村庄在我眼里是很大的,可我只留心自己家门前。实际上,一个小孩子的眼光也只会注意到这些。我家门前有一棵跟学校里一样的老槐树,人们都肯在树下乘凉。我也天天在那树下玩耍。爷爷那时候还在世,据说已经八十多岁了,腰锅(驼)得很厉害。可还是下菜园子干活。菜园子就在门前,我常常跑过去看爷爷除草。我家有一个磨房,在门口与菜园子之间,四爷爷一个人住在里边。他几乎和爷爷差不多年纪,可他不“锅腰”,身子板直直的,很瘦,黑得出油。他脾气很坏,不知道为什么天天无缘无故地就骂人。我也不知道他骂谁。我从来不愿意到他跟前。他却总要喊我过去。我常常去了,不等他说什么,又跑出来。天天陪我玩耍的是被我叫小叔的小吉和小顺。他俩几乎天天和我在一起,就像专职陪玩的角儿。我起初并不知道我其实就是靠他们妈妈的奶喂养的,他们不说,大人也不告诉。可他们对我特别好,比我的亲哥哥亲多了。哥哥回了老家,都到哪里,我不知道;可能和一些大孩子出去玩,反正天天不和我在一起。
吉叔和顺叔领着我在村子里玩,他们家与我家也只隔几个门。我们几乎每天都到村头用竹竿儿打枣树上的枣吃,因为都还不熟,一次就打几个。我不知道那属于谁家的,好像是本族共有的。再就是捉螳螂,蚂蚱,蝈蝈等,哄我玩。最吸引我的是到小河里洗澡。全都光溜溜,尽情地嬉闹。洗完了澡,就爬上岸,摘树上的青杏子吃。杏子是谁家的,我也不知道。不熟的杏子其实不好吃,我却觉得好吃极了。或许是因为可以随手摘的缘故,才感觉特别好吃。晚上,常常在场院里听老人说话。南屋的二爷爷特别喜欢孩子,他经常给我们讲故事,出谜语;让我们猜。村里人叫“猜闷儿”,每次都是我最先猜破,因此南屋二爷爷说:“小俊儿天分好!”我也自然特别喜欢南屋二爷爷。
别的谜语;我都记不得了。只记得当时说树上有十只鸟;有人开枪打下一只;问还有几只。他们都说九只。我可想;那鸟听了枪响能不飞吗?所以;我说;一只也没有了。二爷爷乐得不得了;拍手说好。
我后来估计一定是这一次的回老家,尤其是猜闷儿;使我的智力得到开发的,因为后来回到学校,算术题都是很容易就会的了。而且我的学习兴趣也一下子冒出来了。那肯定是南屋二爷爷的赞美话的作用。所以,鼓励教育对孩子的成长是有很大作用的,我个人体会也是很深的。
最使我难忘的还是和吉叔去赶集。那时他大概也就十六七岁,戴一顶苇笠,带我一路走一路玩耍。路上见小河里水多的地方,他就停下来,把水用沙土挡起来,很像我小时的垒堰。可他的垒堰工程却大多了。能把水积攒到很深,然后摘下苇笠捞小鱼。一路上,这样几次能够捞到很多小鱼。我感觉他的本事大极了。我忘记用什么东西来盛了。反正都带回去,用油炸给我吃了。
在集上,他买了一罐子蜂蜜。那是我们赶集的唯一目的。那也是我第一次见到蜂蜜。他让我用指头抹一下,舔舔,啊呀,那个甜呀,真没有法形容。我见那蜂蜜厚厚的,几乎如我后来见过的麻汁酱,却完全不是我后来见过的所有蜂蜜那样稀。从那以后,我有许久都记忆起那次舔蜂蜜的滋味。此后的任何一次喝蜂蜜都不再有那次的滋味。那种滋味很特别。有多次写小说,都想把那个体验的滋味写出来,可是一直没有如愿。
从集上回到村里,吉叔见我高兴,又去捉了几只青蛙,与小鱼一起炸给我吃。我说不出有多高兴。黄昏,还爬上老槐树,用裤头扎起腿来,掏了一窝的小鸟。又用秫秸给我扎鸟笼子。我真地被他们当作了小皇帝。那是我出生以后,最感觉温暖幸福的一段时光。即使那样,我还一直没有知道我的出生之谜,也没有明白我和吉叔一家的关系是怎么回事情。但蜂蜜,小鱼,青蛙,以及那些连带的人和事,却使我在回到绿岛上学的时候都经常怀念。后来,我才明白那时父亲还不让他们告诉我出生的真实情况。他们送我到村头的恋恋不舍的样子,给我的印象特别深刻。后来我回忆起来,才明白他们当时的心情。而当时的我似乎对于离别的滋味体会还不怎么深,只觉得再不能和他们一起玩耍了,我全不知道他们眼睛里所含有的情感,我倒更加注意那前后跑来跑去的小巴狗,我倒似乎明白了它也对我恋恋不舍。或许是我恋恋不舍它,才感觉它在眷恋我。
可惜的是后来即使再回老家也没有再见到过吉叔,我不知道他到哪里去了。而且后来再回老家也没有这次的感受最美好。在中学时代读鲁迅的《故乡》《社戏》的时候,常常感觉就和我的老家一样。虽然是南北方差异很大,但鲁迅的体验,我似乎在自己的老家都体会到了。尤其对瓜田的印象,特别深刻。当我后来想写作的时候,也很想写一下自己的故乡,可是读了鲁迅的《故乡》,又觉自己无论如何也写不出再好的故乡了。所以,那段孩提时代如画般的故乡景象,总如梦幻般时断时续地萦绕在心头,却不能在自己的笔下再现。也许这就是永远的遗憾了。因为此后,我走过无数的农村,却怎么也不可能寻找到儿时感觉过的村景。所以,即使现在浮想起来,那印象也更加模糊了。可见过去的就是过去了,谁也无法追回。
最最使我感动的是,这样一家对我特别亲近的人,原来是我当初的奶妈家。我是后来许多年后才知道的。可我在他们家的时候,却没有一个人提及这事儿。只是感觉他们对我的亲切,从来也没有在别的地方感受到过的亲切。可惜的是这段时间太短暂了,尤其是在我还没有一点人生认识的时候,一闪而过。这使我后来每每回忆起这段生活的时候,都止不住地流泪。尤其是曾经是我奶妈的奶奶(辈分上是我奶奶)那善良和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