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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的第二次现身是在荆轲出发前往秦国,燕太子丹及其宾客为荆轲送行的易水之畔:
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为变徵之声,士皆垂泪涕泣。又前而为歌曰:“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复为羽声慷慨,士皆瞋目,发尽上指冠。
这就是著名的易水送别。像往常一样,高渐离击筑,荆轲和歌,变徵之声撼动了每个送行者的身世之感。“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千古悲歌,更令人怒发冲冠。
荆轲刺秦王失败后,高渐离为躲避秦王的追杀,改换姓名,受雇于人做杂役。主人家堂上常常有客人击筑,高渐离彷徨不能离去,每每指摘说哪儿好哪儿不好。主人听说后,召高渐离上堂击筑,满座称善。这是高渐离之筑的第三次现身。然后:
【残身】四刺客:身体媚术的逻辑退却(5)
高渐离念久隐畏约无穷时,乃退,出其装匣中筑与其善衣,更容貌而前。举坐客皆惊,下与抗礼,以为上客。使击筑而歌,客无不流涕而去者。
—高渐离想,久隐贫贱之日没有尽头,于是退下,拿出匣中的筑,穿上见客的好衣服,更换容貌上堂。举座皆惊,纷纷用平等的礼节迎接他,奉为上客。高渐离击筑而歌,满座宾客无不流泪而去。
这一次筑的现身,使高渐离恢复了以往的名声,成为上流社会争相延请的上客。名声传到了秦始皇耳朵里,秦始皇也是一个爱乐之人,明知道高渐离是荆轲的好朋友,是一个漏网的危险分子,还是把他召到了身边:
矐其目。使击筑,未尝不称善。稍益近之,高渐离乃以铅置筑中,复进得近,举筑扑秦皇帝,不中。于是遂诛高渐离,终身不复近诸侯之人。
—为了随时能听到高渐离的筑声,秦始皇弄瞎了高渐离的眼睛,让他随侍身边。稍稍离秦始皇近一点,高渐离筑中置铅,再近一点的时候,高渐离举起灌满铅的沉重的筑扑向了秦始皇。像荆轲一样,盲眼的高渐离并没有能扑杀秦始皇。高渐离隐忍数年,就是为了今日这毫无把握的一击。这是高渐离之筑的第四次,也是最后一次现身。最后一次击筑的时候,残身的高渐离不再是把筑当作乐器,而是当成了一件杀人的凶器,一件为生死之交复仇的凶器。引荐荆轲的田光先生曾经评价荆轲说:“血勇之人,怒而面赤;脉勇之人,怒而面青;骨勇之人,怒而面白。荆轲,神勇之人,怒而色不变。”不知道满目黑暗的高渐离,当他举筑扑向秦始皇的一瞬间,是哪一种勇敢之人?他也像荆轲一样,怒而色不变,坦然接受既定的命运吗?
刺客,只有到了高渐离替荆轲复仇的时刻,才展现了它深沉的内涵。至此,刺客彻底成了和国君,和权势者毫无关系的一种称谓,它不为权势者所用,它只对同样无权无势的真正的知己效忠。没有任何取媚的意图,高渐离和荆轲,这一对平等的兄弟般的知己,把残身变成了动人的友谊,变成了前赴后继的对抗强权的牺牲。
从要离到豫让,从豫让到聂政,从聂政到高渐离,残身的身体政治学,逐渐褪尽了取媚的色彩。洋溢着美感的仪式,让位于穷尽复仇的深沉选择。那支久已失传的筑,把刺客的最后身影,定格在同样残身的司马迁那部伟大的《刺客列传》之中;像那支筑一样,自《刺客列传》之后,刺客那种撼人的行为之美,也久已失传了。
【逼良】林冲夜奔(1)
除非被杀,一个人的身体能被逼到什么样的高度?
梁山,海拔米。五代至北宋末年二百余年间,黄河屡次决口,泛滥的河水汇聚到梁山周围,形成了著名的梁山泊。王安石变法时,因为喜欢兴修水利,有人向王安石献策:“决梁山泊八百里以为田,其利大矣。”王安石是个明白人,毫不犹豫地反驳道:“策固善,决水何地可容?”(《邵氏闻见后录》)则八百里水泊梁山,并非虚言。当朝代末世,走投无路的好汉们被“逼上梁山”的时候,压迫者们也许并没有想到,他们对人的身体的逼迫,居然仅仅逼到了不足海拔二百米的高度!从跪伏称臣,到啸聚二百米的低矮梁山,那么低的海拔,竟然成为一个王朝,一个庞大帝国灭亡的飞地。讽刺的是,梁山恰恰原名良山,“逼上梁山”正是“逼良为娼”,逼良为盗。
恰似“逼良为娼”的反转镜像,1949年以后,“逼娼为良”以一种大规模的社会运动的方式,演变为对封建青楼文化的划时代清算。当“娼”们转变为良人(“从良”)的时候,革命的大一统逐渐深入到生活方式的大一统,灵魂深处爆发革命,这是比秦始皇的“车同轨,书同文”更为伟大光荣正确的文化变迁:“车同轨,书同文”无非是文化一律的第一步,逻辑演变的结果,当然就是全国的文化一律乃至身体一律—“毛服”的出现,把男人和女人的身体统统压缩进一种灰蓝色的改良中山装里,以至被西方惊奇地视为千篇一律的“蚂蚁”人群。
逼良为娼,颠覆了一个帝国;逼娼为良,造就了一个循环的“一九八四”帝国。二者殊途而同归。
“逼良为娼”,或者说逼良为盗最典型的人是林冲。
因为《水浒传》的深入人心,林冲也就当然成为妇孺皆知的人物。
林冲的故事家喻户晓。《水浒传》林冲第一次出场就先声夺人:
头戴一顶青纱抓角儿头巾,脑后两个白玉圈连珠鬓环。身穿一领单绿罗团花战袍,腰系一条双搭尾龟背银带。穿一对磕爪头朝样皂靴,手中执一把摺叠纸西川扇子。
在鲁智深和众泼皮的眼中,林冲“豹头环眼,燕颔虎须,八尺长短身材,三十四五年纪”。这样一个人出现在鲁智深和众泼皮面前,形成了一个鲜明的对比。连众泼皮都知道“这官人是八十万禁军枪棒教头林武师”。林冲生活优裕,又正当壮年,地位,名誉,金钱,美色,样样不缺,加上深得专权的高太尉的赏识,前途正未可限量。但就是这样一个有权有势,有财有色,自己又有一身惊人艺业的“八十万禁军枪棒教头”,仅仅因为妻子的美色被权臣的衙内看中,就付出了惊人的代价。
和新交的朋友、陌生人鲁智深迥异,陆谦陆虞侯和林冲“自幼相交”,意气深重。但是陆谦却又是第一个背叛林冲的人。为了取悦高衙内,“陆虞侯一时听允,也没奈何,只要小衙内欢喜,却顾不得朋友交情”。在权力面前,二十多年的交情毁于一旦。不仅仅交情毁于一旦,陆谦还要设计杀掉一起长大的好朋友林冲。在陆谦和高衙内的帮闲富安的策划下,林冲失陷进了著名的白虎节堂。“商议军机大事处”的白虎节堂,居然设在世界足球之父高俅的太尉府中,则林冲擅闯的命运早已注定。
接下来就是耳熟能详的故事情节。刺配沧州道;董超、薛霸在陆虞侯的授意下欲害林冲,被鲁智深搭救;在小旋风柴进府上棒打洪教头,埋下了柴进介绍入伙梁山的伏笔;被优待看守天王堂;然后就是著名的“风雪山神庙”了。
《水浒传》第一十回“林教头风雪山神庙,陆虞候火烧草料场”的描写是《水浒传》中最经典的章回之一,那一夜的雪景也成为中国文学史上最刻骨铭心的雪景。
林冲被分拨到草料场,和差拨一起—
取路投草料场来。正是严冬天气,彤云密布,朔风渐起,却早纷纷扬扬卷下一天大雪来。那雪早下得密了。
这是第一场雪。
【逼良】林冲夜奔(2)
当夜,林冲自己住在草料场—
仰面看那草屋时,四下里崩坏了,又被朔风吹撼,摇振得动。林冲道:“这屋如何过得一冬?待雪晴了,去城中唤个泥水匠来修理。”向了一回火,觉得身上寒冷。寻思:“却才老军所说,五里路外有那市井,何不去沽些酒来吃?”便去包里取些碎银子,把花枪挑了酒葫芦,将火炭盖了,取毡笠子戴上,拿了钥匙,出来把草厅门拽上。出到大门首,把两扇草场门反拽上,锁了。带了钥匙,信步投东。雪地里踏着碎琼乱玉,迤逦背着北风而行。那雪正下得紧。
这仍然是同一场雪。林冲出门的动作被描摹得异常仔细,正如前三章林冲对自己的命运逆来顺受,安之若素一样,“去包里取些碎银子,把花枪挑了酒葫芦,将火炭盖了,取毡笠子戴上,拿了钥匙,出来把草厅门拽上。出到大门首,把两扇草场门反拽上,锁了。带了钥匙”—如此精细的动作描摹,显露了林冲之所以安于此刻的命运,正是因为对未来抱有幻想。一个濒临绝望的人的行动不会如此精细。
故事紧锣密鼓:
(林冲)又自买了些牛肉,又吃了数杯,就又买了一葫芦酒,包了那两块牛肉,留下碎银子,把花枪挑了酒葫芦,怀内揣了牛肉,叫声相扰,便出篱笆门,依旧迎着朔风回来。看那雪到晚越下得紧了。
仍然是同一夜的同一场雪,施耐庵把这场雪巧妙地融合进血腥的故事进程之中,因此而被历代津津乐道。雪夜见血,恰如同武松在“照耀如同白日”的月夜血溅鸳鸯楼,一口气连杀了一十五人一般。
“林冲踏着那瑞雪,迎着北风,飞也似奔到草场门口”,却发现草厅已经被大雪压倒,林冲遂投山神庙栖身,机缘巧合,因而洞悉了陆虞侯、富安和差拨的阴谋。林冲杀了这三个人,把他们的头都摆在山神面前的供桌上,好像自己行使了一场最终的末日审判。
以前读“林教头风雪山神庙”这一回,只觉得齿颊留香;“那雪正下得紧”一句,也历来被尊为描景的绝笔。那时,更多的是一种审美观在起作用,还不懂得去探究故事内里的意味。直到世纪之末的一个冬日,刚刚从《史记·刺客列传》中描写过的聂政的故乡,“轵深井里”(今属河南省济源市)归来,心里还满盛着对聂政事迹的激动和感慨,不知为什么,突然地就想起了林冲夜奔的故事;隐约的,好像在感受之中有一种切近的把握,品咂着林冲和聂政故事之间微妙的区别,以及两个故事不同的意味。这真是新鲜的体验。
聂政之赴死,是“士为知己者死”,是为着“自尊心受到了意外的尊重”就舍身取义,是主动的行为;而林冲之世间公论的“逼上梁山”,完全是被动的。
如上简单的故事叙述,林冲身为“东京八十万禁军教头”,一夜之间被高俅以莫须有的罪名褫夺了一切—功名利禄,妻子家庭;一夜之间不仅变成了赤贫的无产者,而且被脊杖,枷钉,刺颊,流放两千里外的沧州,看守天王堂和草料场。昔为天上,今入炼狱,前后反差之大,想必林冲感慨切肤。但是即使如此,林冲也并没有“反”的愿望,而是安于命运,只求存活。直到陆虞侯等人要害他性命,林冲才奋起反抗,杀了陆虞侯等人。
林冲像所有的普通人一样,遭到压迫的时候,只要不危及性命,就把活得更好的理想窄化为苟活,窄化为苟全性命和胃的满足。当这种压迫登峰造极,看起来是如此的铁板一块,坚不可摧,而且连人的苟活亦不可得的时候,它狭小的缝隙里,漏给无权者的惟一的生路,惟一的选择,就只能是“夜奔”所象征的反抗了。
无权者的理想仅止于“活着”,已经可悲;更好的生活的追求,止步于尽己所能。尽可以“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但这是世间常理,人能够忍受的限度是非常大的。而压迫者却不给人留哪怕一线生路。
迎头只见“那雪越下得猛”,被逼到绝境的林冲已经再无退路,再无幻想。
【逼良】林冲夜奔(3)
故事中最令人震动的是林冲杀人后的精神崩溃。
林冲杀人后深夜逃亡,遇见几个庄客在烤火,火炭边煨着一个酒瓮,林冲便想买酒驱寒,无奈庄客不卖,林冲使起性子来,赶走了庄客。于是:
林冲道:“都去了,老爷快活吃酒。”土炕上却有两个椰瓢,取一个下来,倾那瓮酒来吃了一会,剩了一半,提了枪出门便走。一步高,一步低,踉踉跄跄捉脚不住。走不过一里路,被朔风一掉,随着那山涧边倒了,哪里挣得起来。凡醉人一倒,便起不得。醉倒在雪地上。
《水浒传》没有记载此前林冲有没有杀过人,但是作为一个武艺高强的“东京八十万禁军教头”,没有过血债是不可想像的,这毕竟是刀口上舔血才能够挣来的头衔。而且从妻子被高衙内调戏以及陆虞侯的背叛行径发生后林冲的反应来看,林冲应该是一条惯常的烈汉—“林冲赶到跟前,把那后生肩胛只一扳过来,喝道:‘调戏良人妻子,当得何罪!’恰待下拳打……”如果不是因为他是高衙内,林冲这一拳下去,普通人如何禁受得起?这是对高衙内调戏妻子的反应。“林冲把陆虞候家打得粉碎……拿了一把解腕尖刀迳奔到樊楼前去寻陆虞候……一连等了三日……陆虞候只躲在太尉府内,亦不敢回家”,这是对陆虞侯背叛行径的反应,如此激烈,必杀之而后快。这样一条烈汉,杀人后居然方寸大乱,直至“醉倒在雪地上”,殊不可解。
杀人后应该远远逃亡,这是常识。林冲却为一口酒与人争执,吃得大醉。即使英雄末路,这样的行为也是不可索解的。一个濒临绝望的人的行动果然不会像在离开草料场时那样精细,因为那时还有希望。杀人前一刻林冲还曾在山神庙前顶礼:“神明庇佑,改日来烧纸钱。”杀人后林冲突然明白了,他再也回不到以前的生活里去了。他已经走上了一条不归之路。这条路,后来和林冲旗鼓相当地打过一架,却不屑落草的杨志也走过。对重入体制的幻想彻底破灭了,而前途漆黑。林冲的绝望是自暴自弃的绝望:他多想一醉了之啊。他果然醉了。
此后的故事就简单得多了,林冲终于被“逼上梁山”,演出了一出出轰轰烈烈的壮剧和最终的悲剧。他再也不会在山神庙前顶礼膜拜,再也不会逆来顺受,他变成了一个暴力主义者,他信奉暴力解决一切。濒临绝望,自暴自弃,终于从抱有希望的自虐,走向了绝望的对待他人的暴力。
林冲夜奔,林冲终于掌握了自己“八十万禁军枪棒教头”的惊人艺业,向着身体的边界之外,从夜晚到白天,从非法到合法,开始了另一条不归之路。
【刺青】国家主义的刺青(1)
“岳母刺字”大概是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刺青事件了。
汤阴人岳飞,传说他出生时有一只像鹄的大鸟在屋顶上盘旋,因此取名为“飞”。像所有伟大人物的问世一样,岳飞同样被赋予了天赐的神圣光环。鹄就是大天鹅,一种圣洁的鸟。但是,当猎人的枪口对准它的时候,鹄的道德象征被人的口腹之欲取代了,一个新的词语—“鹄的”诞生了,大天鹅变成了供人攒射的靶子。这一传说先验地预言了岳飞的最终命运—他同样变成了朝野攒射的箭垛。当黄河决堤,内黄县的洪水冲至汤阴的时候,尚未满月的岳飞被母亲抱在怀里,躲进瓮中,洪水将他们送到岸边,成就了岳飞出生神话的同时,也将岳飞定格为一只无法落地栖足的大鸟,在帝国黑云压城的空中,划过宿命的印迹。
不到20岁的岳飞,拜周桐为射术教师,周桐死后,岳飞每月的初一和十五都在老师的坟上设祭。父亲看见这一幕,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汝为时用,其殉国死义乎!”这是一句残酷的预言,从未满弱冠之年的岳飞身上,已经看到了39岁“殉国死义”的隐约影子。这只鹄,这只注定成为箭垛的“鹄的”,青年时代就被盖上了国家主义的墨戳:岳母刺字,“尽忠报国”。这枚令国家主义者和民族主义者欢呼雀跃的刺青,从此就沉甸甸地压在岳飞的背上,在每一处历史的拐角,痛彻肺腑地提示着他的使命。
岳飞的一生,因此就是不断越界的一生。
徽钦二帝被金掳走后,康王赵构即位,是为高宗。此时,岳飞仅仅是宗泽帐下一个下级武官秉义郎,居然直接向赵构上书数千言,指点赵构说:“陛下已登大宝,社稷有主,已足伐敌之谋,而勤王之师日集,彼方谓吾素弱,宜乘其怠击之……臣愿陛下乘敌穴未固,亲率六军北渡,则将士作气,中原可复。”哪里像一个位居武官官阶第45位的小小秉义郎,简直活脱脱当朝宰相的口吻,而且要求胆小鬼赵构御驾亲征。结果,赵构以“越职”的罪名罢了岳飞的官。
此后,岳飞先后在张所、宗泽帐下,直至自成一军,携百战百胜的军威,始终高调而张扬:被金兵称为“岳爷爷军”;被盗贼侵扰的民众“图飞像祠之”,画岳飞的图像供奉;岳飞“以红罗为帜,上刺‘岳’字”,“以‘岳’字帜植城门,贼望见,相戒勿犯”,因而被称为“岳家军”;数次请求宽赦盗贼的胁从,“人感其德,绘像祠之”;金兵中流传的谚语“撼山易,撼岳家军难”……岳飞战功赫赫,逐渐成为宋王朝可依恃的长城,以至于赵构“手书‘精忠岳飞’字,制旗以赐之”。
随后,岳飞的“岳”字旗和“精忠”旗飘扬在江淮两岸,金兵闻风而逃。赵构对岳飞的荣宠也开始无限升级。绍兴五年,岳飞因眼疾辞去军事职务,赵构非但不许,反而又升了岳飞的官。绍兴六年,岳母去世,岳飞要求按旧制为母亲守丧,赵构不许,发了数道诏书催促。
绍兴七年的一件事特别耐人寻味。
入见,帝从容问曰:“卿得良马否?”飞曰:“臣有二马,日啖刍豆数斗,饮泉一斛,然非精洁则不受。介而驰,初不甚疾,比行百里始奋迅,自午至酉,犹可二百里。褫鞍甲而不息不汗,若无事然。此其受大而不苟取,力裕而不求逞,致远之材也。不幸相继以死。今所乘者,日不过数升,而秣不择粟,饮不择泉,揽辔未安,踊踊疾驱,甫百里,力竭汗喘,殆欲毙然。此其寡取易盈,好逞易穷,驽钝之材也。”帝称善,曰:“卿今议论极进。”拜太尉,继除宣抚使兼营田大使。从幸建康,以王德、郦琼兵隶飞,诏谕德等曰:“听飞号令,如朕亲行。”(《宋史·岳飞传》)
这一番话,岳飞对马的譬喻简直直指当今朝廷的弊端。良马和驽马,以前所乘的马和“今所乘者”,其中的差距和结果,不正是前后两个王朝(北宋和南宋)的绝妙隐喻吗?毫无疑问,说者(岳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