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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当他反对它时,就将他踏在脚下;如果他忠心耿耿地为它服务,便以勋章、养老金和荣誉来奖励他。个人一方呢,它的唯一的力量只在于自身的独立性,为方便起见挤入社会,他得提供金钱和服务,但他毫无一点义务感和责任感。况且,他不在乎奖励,只要求别人不要干涉他。他是不受约束的旅行者,为了消灾避祸而使用科克的车票,可是对于亲自陪伴的随行人员却投以愉快、轻蔑的眼光。自由人的行为谈不上犯错误。他随心所欲地干他喜欢干的事——假如他可以的话。他的权力就是他的道德观的唯一标准。他承认国家的法律,又能够违反这些法律而毫无犯罪感。可是,假如他遭到惩罚,他也毫不怨恨地接受惩办。社会毕竟是强有力的。
菲利普认为,如果对于个人来说,没有所谓的正确与错误,那么,良心也就失去了他的约束力量。他发出了胜利的欢叫声,一下逮住良心这个恶棍,并把它从自己的胸膛里狠狠地扔了出去。可是,他并不比先前更懂得生活的意义。为什么有这个大千世界,人来到这世界上究竟为了什么,这一问题仍如从前一样地费解。但可以断定一定是有某些原因的。他想起了克朗肖对“波斯地毯”所打的比方,他说这是对生活之谜的解答,还神秘地加了一句:除非你自己找出它,否则就不成其为答案。
“我不明白他究竟是什么意思。”菲利普笑了。
就这样,在9月的最后一天,菲利普急于要实践这些生活的新理论,带着1600镑的财产,拖着一只畸形脚,第二次前往伦敦,开始他在人生道路上的第三次尝试。
LⅣ 菲利普给会计师当学徒之前曾通过的考试,这个成绩也可作为他进医学院的足够的资格。他选择了圣卢克医学院,因为他父亲曾在这所学校上过学。夏季学期结束之前,菲利普抽出一天去了趟伦敦,找学校的秘书,他从秘书那儿拿到一份寄宿房间一览表,随后他在一幢昏暗的屋子里租了间房间。这儿有个好处,就是上医院只要走两分钟。
“你得安排好一个解剖的部位,”秘书告诉他,“你最好从腿部开始,他们一般都这样,他们好像觉得腿部容易解剖些。”
菲利普发现第一课是解剖学,11点开始。大约10点半,他一瘸一拐地穿过马路,朝医学院走去,心里有点紧张。一进门,就见到那儿贴着许多布告、课程表、足球海报等等。他悠闲地观看着,竭力显得若无其事的样子。一群年轻学生运着球走了进来,一边在信架上翻找信件,一边互相交头接耳,然后下楼进入地下室。学生阅览室就在那儿。菲利普见到好几个样子散慢、羞怯的人在四下闲逛。他推测他们也和他一样是第一次来这儿的。看完了布告,他发现一扇玻璃门,显然,它是通往陈列馆的。因为离上课还有20分钟,他便走了进去,里面陈列着各种病理学标本。不久,有个大约18岁的学生走到他跟前。
“喂,你是一年级的吗?”他问道。
“是啊。”菲利普回答。
“你知道教室在哪儿吗?快11点了。”
“我们最好找找看。”
他们走出陈列馆,进入一条又长又暗的走廊,两边的墙上漆成两种深浅不一样的红色。在走廊里还有其他小伙子,这表明前面就是教室。他们来到了一扇写有“解剖学教室”的门前。菲利普发现里面已坐了很多人。座位是阶梯式的。正当菲利普进门时,有个服务员在教室的讲台桌上放了一杯水。然后,又拿来一个骨盆和两块一左一右的大腿骨。又有一些人进来就座,到11点,教室几乎座无虚席。大约有60名学生。他们大多数比菲利普年轻得多,嘴上无毛的18岁的小伙子,但有少数比他年纪大。他看见一个高个子,脸上长满了红胡须,样子很凶狠,可能有30岁了;另一个是黑头发的小个子,比前者小一两岁;还有一个戴着眼镜,胡子已经有点灰白了。
讲师卡梅伦先生走了进来,他眉目清秀,五官端正,满头银发。他顺着花名册挨个点名,然后来了一段开场白。他讲话声音悦耳,用词恰当。他似乎喜欢细心地推敲用词。他向学生推荐了一两本该买的书,并劝他们购买一副骨骼,他兴致勃勃他讲起解剖学:这是学习外科必不可少的。了解解剖学可以提高艺术鉴赏力。菲利普洗耳恭听。后来他听说,卡梅伦先生也给皇家艺术院的学生上课。他在日本待过多年,在东京大学供过职。他自以为对美有鉴赏力。
“你们将不得不学习许多乏味的东西,”他豁然微笑着,结束自己的讲话,“一旦你们通过期末考试就会把它们忘得一干二净,可是,就解剖学而言,学了再丢了总比一点也不学要强。”
他拿起放在桌上的骨盆,开始讲课。他讲得头头是道,娓娓动听。
讲演结束时,那个在病理博物馆跟菲利普讲话的,上课时坐在他身边的学生建议去解剖室看看。菲利普同他又沿着走廊走去,有位服务员告诉他们解剖室的地点,他们一进门,菲利普就明白刚才在过道里注意到的那股难闻的气味是什么了。他点了一袋烟,那个服务员嘿嘿地笑了。
“你会很快适应这股气味的,我已经闻不出来了。”
他问菲利普的名字,并看看布告板上的名单。
“你解剖一条腿——4号。”
菲利普看到还有一个名字同他的名字括在一起。
“这是什么意思?”他问。
“眼下尸体很缺,我们只好两个人合解剖一个部位。”
解剖室很大,漆得像走廊一样,上部漆成鲜艳的橙红色,下部的护壁板漆成深赤褐色。沿房间的两侧每隔一段距离都摆着一块块铁板,铁板与墙交成直角,并像盛肉的盘子那样开有槽,上面各放一具尸体,大多数是男尸。由于长期搁在防腐剂里,颜色变得很深,皮肤看上去几乎像皮革一样。尸体干瘦、皱缩不堪。服务员把菲利普带到一块铁板跟前。旁边站着一个年轻人。
“你叫凯里吗?”他问。
“是的。”
“那么我们一块解剖这条腿。幸亏是男尸,可不是吗?”
“为什么?”菲利普问。
“他们一般较喜欢解剖男尸的,”陪从医生说,“女尸多半脂肪太多。”
菲利普着那具尸体,胳膊和腿瘦得不成样子。肋骨突起,外面的皮肤绷得很紧。这个人大约45岁,留着稀疏的灰白胡子,脑门上稀稀拉拉地长着几根失色的头发。眼睛紧闭,下颚凹陷。菲利普想象不出这也曾经是个人,那一排排的尸体给人一种阴森、恐怖的感觉。
“我想下午两点开始解剖。”和菲利普合著解剖的年轻人说。
“好吧,我两点来。”
前一天菲利普已买好了所需要的器械箱,现在又给了他一个小柜。他看看那个陪他到解剖室的学生,发现他脸色苍白。
“你感到不舒服吗?”菲利普问他。
“以前我从未见过死人。”
他们沿着走廊走,一直走到校门口。菲利普想起了范妮·普赖斯。她是他第一次看到的死人。他还记得那具尸体给他多么奇怪的感受。生者和死者之间仿佛有无边无际的距离:他们似乎属于不同的物种;想起来也觉得很奇怪,不久以前,这些人还在说话、走动、吃饭、嬉笑呢。死者身上有一种令人恐怖的东西。可以想象,死者会给活人产生一种不祥的影响。
“去吃点东西你看怎样?”他的新朋友对菲利普说。
他们走进地下室,那儿有一间昏暗的房间装修成餐厅,这儿,学生可以弄到如在无酵母面包店所能吃到的那一类食品。吃饭时(菲利普要了一份烤饼、奶油和一块巧克力),他知道这个同伴名叫邓斯福特。这小伙子气色好,有一双可爱的蓝眼睛和一头黑色的卷发,四肢发达,嘴钝、动作缓慢。
他刚从克里夫顿来。
“你打算修联合课程吗?”他问菲利普。
“是的,我想尽快地取得医生资格。”
“我也要修这门课程。但尔后我将修皇家外科医学会会员的课程,我要当外科医生。”
大多数学生修内外科医学会联合委员会规定的课程;然而,那些更有抱负更勤奋的学生,还要攻读一段时间,以取得伦敦大学的学位。菲利普进入圣卢克医学院时,规章刚刚有所变动,学制需5年,而1892年秋天以前入学的学生实行4年制。邓斯福特对自己的计划了如指掌。他告诉菲利普课程的一般情况。“第一次联合课程”考试包括生物学、解剖学和化学。但可以分期分科考试。多数学生入学3个月后参加生物学考试,这门学科近来才列入必修课程,但需要的知识量很少。
菲利普回到解剖室时已迟到几分钟了,因为他忘了买保护衬衫的袖套。他看到很多人已经在解剖了。他的同伴按时解剖,正忙着解剖出皮肤神经。另外两个人在解剖另一条腿,多数人在解剖上肢。
“我先开始你不介意吧?”
“没关系,干吧。”菲利普说。
他拿起书,翻到腿的解剖图,看看他们必须找出的部分。
“你这方面可是个老手啊。”菲利普说。
“噢,你知道,我以前读预科时,做过大量的动物解剖。”
解剖时,有不少人在谈话,有谈解剖工作的,有谈足球比赛季节的前景的,也有议论解剖示范老师和讲座的。菲利普觉得自己的年纪比他们大了很多,他们都是单纯的学生。然而关键问题是知识问题,而不是岁数问题。纽森,这个和菲利普一起解剖的年轻人很活跃,对这门课很自如。他也许觉得卖弄学问并没有什么不好,因此,详细地向菲利普解释自己的做法,尽管菲利普满肚子学问,也只好洗耳恭听。接着,菲利普拿起手术刀和镊子开始解剖,纽森在旁边观看。
“太妙了,碰上这么瘦的尸体,”纽森揩着手说,“这家伙可能有一个月没吃东西了。”
“不知道他是怎么死的。”菲利普小声说道。
“噢,我不知道,凡是老家伙,差不多都是饿死的,我猜想……喂,注意,别切断动脉了。”
“别切断动脉,说起来倒很轻巧,”解剖另一只腿的一个学生说道,“这个老蠢货的动脉长错了地方。”
“动脉总是长错地方的,”纽森说,“实际上,正常的你一次也遇不到,正因为如此,才称之为‘正常’。”
“别说这种话了,”菲利普说,“否则我会割破手。”
“假如你割破手,”见多识广的纽森回答说,“立即用防腐剂洗,这一点你必须当心。去年这儿有个人只扎了一下,他不当一回事,就染上了败血症。”
“他好了吗?”
“噢,没有,不到一星期就死去,我还上太平间去看他。”
到了用茶点的时候,菲利普已经腰酸背疼了。他午饭吃得很少,所以早就盼望用茶点了。他的手发出当天早上在走廊闻到的那股特殊的气味。他认为手中的松饼也有这种气味。
“唉,你会习惯的,”纽森说,“闻不到解剖室那股臭味时,你还会觉得很寂寞的呢。”
“我可不想让这股臭味来弄坏我的胃口。”菲利普说道。松饼刚吃完,他马上又拿了一块蛋糕。
LⅤ 菲利普对医科学生的生活的想法,像一般公众的想法一样,是以查尔斯·狄更斯19世纪中叶描绘的生活图景为根据的。不久,他就发现,假如鲍伯·索耶真有其人,他也根本不同于现在的医科学生了。
投身医界的人鱼龙混杂,自然有懒鬼和冒失鬼。他们认为学校生活很安逸,可以吊儿郎当地混上几年,然后,钱挥霍尽了,或者愤怒的双亲拒绝接济他们了,便离开医学院。另一些人发现考试太难,接二连三的不及格使他们灰心丧气。而且,由于他们惊慌失措,一进入那令人生畏的联合课程委员会的大楼,就把以前背得滚瓜烂熟的知识全忘了。他们在学校待了一年又一年,成为低年级学生嘲笑的对象;他们有些人勉强地通过药剂师考堂的考试;有些人没有取得资格,只好当助手,这是一个任凭雇主摆布的不安定的职业。他们的命运是贫穷、酗酒,天才晓得他们的结局。然而,大多数的医科学生是出身于中产阶级的勤奋的年轻人,他们有足够的津贴,可以维持他们已习惯了的体面的生活方式。许多人是医生的子女,早已有了副医生的派头了。他们的前途也筹划好了:他们一取得资格,就申请在一家医院任职(也许会当一名随船大夫到远东旅行),然后他们就同他们的父亲一起在乡村开业,安度余生。也有一两个特别出类拔萃的学生,他们将拿走每年向那些当之无愧者设立的各种奖品和奖学金,在医院里谋得一个又一个职位,成为医院的正式职员,在哈利大街开设一个诊所,专门研究某一两个科目,成为一名成功的、著名的和有头衔的医生。
医生的职业是唯一不受年龄限制,随时有机会谋生的职业。菲利普同年级的同学中,有三四个人已过了他们的青年时期:有一个当过海军,据说因酗酒被开除,他30岁,红扑扑的脸,举止粗鲁,大嗓门;另一个结过婚,已有两个小孩,由于家庭律师玩忽职守而把他的钱丢光。他有点驼背,好像承受不了生活重担似的。他默默地埋头苦读。显然,在他这样的年龄要死记硬背点东西是困难的。他脑子迟钝,看他如此用功,实在令人难受。
菲利普在自己那套小房间里住得舒适、自在。他整理书籍,将手头的画和素描挂在墙上。在他楼上,即会客厅那层楼,住着一个名叫格里菲思的五年级学生,可是菲利普很少见到他,部分由于他大部分时间待在病房里,部分由于他上过牛津。这些上过大学的人常常凑在一块:他们采取了对年轻人来说很自然的种种手段,以便使那些运气欠佳的人深深感到自己低人一等,自愧不如。其余的学生发现他们那种尊贵的、架子十足的派头难以忍受。格里菲思是个高挑个儿,长着一头浓密的红卷发,蓝眼睛,白皮肤,嘴唇鲜红。他是人人喜欢的那种幸运儿,总是情绪高昂、喜气洋洋的。他能胡乱弹奏一两下钢琴,津津有味地唱几首滑稽歌曲。而且,天天晚上,当菲利普待在孤寂的房间里看书时,都能听到楼上格里菲思那伙朋友大喊大叫、哄然大笑。他想起在巴黎那些快乐的夜晚。他们常常待在画室里,劳森和他,弗兰纳根和克拉顿谈论起艺术和道德,谈论眼下的风流韵事以及展望将来名扬天下。他觉得很伤心。他发现作出一个英雄的姿态倒容易,要承担由此引起的后果就难了。最糟糕的是,他觉得目前的学习似乎很乏味。他对示范教师没完没了的提问已经厌烦了。他听课心不在焉。解剖学是一门枯燥的科学,尽死记硬背一大堆条条框框;解剖实验使他厌烦。当你毫不费劲地从书上的图解,或病理学陈列馆里的标本就能够了解神经和动脉的位置时,辛辛苦苦地解剖出那些东西又有什么用处呢?
他偶尔也交几个朋友,但并不亲密,因为他似乎没有什么特别的话可对同伴们说。有时,他尽量对他们的事表示感兴趣,但又觉得他们认为自己是屈尊俯就。他并不是那种人,谈起自己感兴趣的话题便滔滔不绝,而不顾人家讨厌不讨厌。有个人听说他曾在巴黎学过绘画,便自以为他们志趣相投,想和他讨论艺术,但菲利普容不得和自己不同的观点。
况且他很快地发现对方的思想守旧,不久他们便话不投机了。菲利普希望讨人喜欢,可是又不肯主动去接近别人,他因怕遭到冷遇而不敢向别人献殷勤。他以冷若冰霜的沉默来掩饰迄今仍然很强烈的羞怯、腼腆的老毛病。他正在经受先前在皇家公学里经受过的同样的经验。幸亏医科学生的生活自由得多,他可以尽量不和人来往。
菲利普渐渐同邓斯福特亲热起来,但这并不是由于自己的主观努力。他是学期初认识那位气色红润、举止粗笨的小伙子的。邓斯福特同菲利普亲近,仅仅由于菲利普是他在圣卢克医学院第一个认识的人。他在伦敦没有朋友。每逢星期六晚上,他和菲利普习惯一块上杂耍剧场,坐在正厅后座,或者上剧院,在顶层楼座观看。他生性愚笨,但为人和善,从不生气。他总是说些大家都很清楚的话,菲利普嘲笑他,他只是微笑。他笑得很甜。虽然菲利普拿他当笑料,但是心里是喜欢他的。他欣赏他的直率,也喜欢他随和的脾气:邓斯福特具有一种菲利普本人所缺少的魅力。
他们经常上国会街茶馆去用茶点,因为邓斯福特喜欢那儿的一位年轻女招待。菲利普看不出她有什么迷人之处。她又高又瘦,臀部狭窄、胸脯平平像个男孩。
“要是在巴黎,谁也看不上眼。”菲利普轻蔑地说。
“她的脸蛋很漂亮。”邓斯福待说。
“脸蛋又有什么要紧?”
她柏貌端正,小巧玲珑,蓝眼睛,前额宽且低,莱顿①男爵、阿尔马·塔德马②及其他许许多多维多利亚女王时代的画家,劝诱世人相信,这种宽且低的前额乃是一种类型的希腊美。看上去她的头发长得很密、并梳理得特别精致,她自称为亚历山大刘海,垂在额前。她患严重的贫血症。薄薄的嘴唇十分苍白,细嫩的皮肤呈淡绿色,连双颊也没有一丝血色。她的牙齿洁白、整齐。工作时,她小心翼翼地,生怕糟蹋她那双又瘦又白的手。她以不耐烦的神色伺候客人。
①莱顿(1830—1896):英国画家及雕刻家。
②阿尔马·塔德马(1836—1912):英国画家,生于荷兰。
邓斯福特见到女人十分腼腆,迄今尚未能同她搭上腔。他怂恿菲利普帮他的忙。
“你只要开个头就行了,”他说,“然后我会自己来。”
菲利普为了使他高兴,主动和她搭一两次腔。可是她只是冷冷地回答。她打量过他们,他们不过是孩子罢了,她推测他们是学生。她不愿意再和他们打交道。邓斯福特每次上茶馆,总是发现有个长着沙茶色头发,胡子拉碴,样子像个德国人的人,颇得她的青睐。而他们想要什么,非得招呼两三次她才答应。她对不认识的顾客冷若冰霜,傲慢无礼。她和朋友谈话时,有急事的顾客喊破了嗓子,她都全然不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