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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网-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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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吧,”菲利普说。 
  “只要你那可怜的路易莎伯母还在楼上,在屋里抽烟总是不太像话吧。” 
  葬礼结束后,教会执事兼银行经理乔赛亚·格雷夫斯到牧师住宅用餐。百叶窗已拉开。菲利普违心地觉得有种奇怪的如释重负之感。屋里停放尸体使他感到不自在:生前,这位可怜的女人向来善良、温和。然而,当她身躯冰冷、直挺挺地躺在楼上的卧室时,似乎给活着的人笼罩着不吉利的阴影。这个念头使菲利普感到骇然。 
  有一两分钟餐室里只有他和教会执事两人。 
  “希望你能够留下来和你伯父住一段时间,”他说,“我看眼下不宜撇下他一个人。” 
  “我还没有什么打算,”菲利普回答说,“假如他要我留下来,我将很乐意。” 
  吃饭时,教会执事为了让这位丧妻的丈夫高兴起来,谈起了布菜克斯特伯尔最近发生的一场火灾,这场大火把美以美教会的小教堂烧毁了一部分。 
  “听说他们没有给教堂保险。”他微笑着说。 
  “那也没有什么关系,”牧师说,“他们想要多少钱就能弄到多少钱来重建。非国教教徒总是乐意捐款的。” 
  “我注意到霍尔登也送了一个花圈。” 
  霍尔登就是那个非国教派牧师。虽然,看在为他们双方而捐躯的基督的面上,凯里先生在街上同他点头致意,但并不和他说话。 
  “我想这一次可出风头了,”他说,“一共有41个花圈,你送来的花圈很漂亮,我和菲利普都赞不绝口。” 
  “哪儿的话。”银行家说。 
  他满意地注意到他送的花圈比谁都大。样子挺不错。他们开始谈论参加葬礼的人。商店也因举行葬礼而停止营业。教会执事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布告,上面印着:兹因凯里太太的葬礼,本店下午1点前停止营业。 
  “这是我出的点子。”他说。 
  “他们真好,都关了店门,”牧师说,“可怜的路易莎在天有灵也会感激的。” 
  菲利普只顾自己吃饭。玛丽·安把那一天当作星期天看待,他们吃上了烧鸡和鹅莓馅饼。 
  “大概你还没有想到墓碑的事吧?”教会执事说。 
  “我想到了,我想立一个朴素的石十字架。路易莎向来反对铺张浪费。” 
  “我认为再也没有比十字架更好的了。如果你正在考虑碑文,这么写你看怎么样:与基督同在,岂不更有福分?” 
  牧师咂起嘴。这执事简直像俾斯麦,什么事都得由他决定。牧师不喜欢那句碑文,这似乎是在中伤自己。 
  “我想我不会那么写的,我倒喜欢这一句:主赐予的,主已取走。” 
  “噢,是吗,我总觉得这一句有点儿冷淡。” 
  牧师有些尖刻地回答。而格雷夫斯回敬的语调,在这位鳏夫看来,在这种场合未免太命令式了。要是连妻子的碑文都不能自己选择,那就太过分了。一阵沉默之后,话题转入教区事务。菲利普进花园去吸一袋烟。他坐在一张长凳上,突然歇斯底里地大笑起来。 
  几天以后,伯父表示希望他在布莱克斯特伯尔再住几星期。 
  “好的,这样安排对我很适宜。”菲利普说。 
  “你大概9月份回巴黎吧。” 
  菲利普没有回答。他对福内特的话想了很多。可是他还很拿不定主意,因此不打算谈将来的事。放弃艺术是明智的,因为他深信自己在这方面不能超过别人。遗憾的是,这似乎只有自己才这样想,在别人看来这是承认失败,而他不想承认他失败,他生性倔强,明知自己某方面没有天才,却偏偏想战胜逆境,往这方面努力。朋友们的嘲笑,他可受不了。这也许会阻止他采取决然的步骤放弃学画。可是不同的环境使他突然从不同的角度来看问题。像许多人一样,他发现横渡了海峡,使原来似乎是很重要的事变得微不足道了。曾经如此迷人,他舍不得离开的生活,现在似乎是愚蠢的。对咖啡馆,对饭菜做得很糟的饭馆,以及他们都过着的那种寒酸的生活,他感到厌恶。他再也不在乎朋友对他会有什么样的看法了:能言善辩的克朗肖,正经体面的奥特太太,装模作样的鲁思·查莱丝,争吵不休的劳森和克拉顿,所有这些人,他统统感到反感。他写信给劳森,请他把他所有的东两寄回来。一星期后,行李到了。当他解开油画时,发现能够冷静地审查自己的画作了。他觉得这种情况很有意思。伯父急着想看看他的画。虽然,他极力反对菲利普去巴黎,现在却泰然自若地接受这一既成的事实了。他对学生的生活颇感兴趣,老是向菲利普问起这方面的问题。事实上,他对菲利普感到有点自豪,因为他是个画家。有人在场的时候,他总是试图诱使菲利普说出真情。他兴致勃勃地观赏菲利普让他看的那几幅模特儿习作。菲利普将米格尔·阿胡里亚的肖像摆在他面前。 
  “你为什么要画他呢?”凯里先生问道。 
  “噢,我需要一个模特儿。他的头部使我感兴趣。” 
  “反正你在这儿没事干,干嘛不给我画一张。” 
  “你会坐得不耐烦的。” 
  “我想我会喜欢的。” 
  “我们再考虑考虑。” 
  菲利普对伯父的虚荣感到有趣。显然他极渴望让人画像。这种不费劲可得到的好处,当然不能白白地放过。接连两三天他都作了暗示。他责备菲利普懒,问他什么时候可以开始给他画。后来,他逢人便说菲利普要为他画像。最后,遇上了一个下雨天,吃过早饭,凯里先生对菲利普说: 
  “喂,今天早上开始替我画像,怎么样?”菲利普将手里正在看的书放下来,身子往椅背上一靠。 
  “我已经放弃画画了。”他说。 
  “什么?”伯父惊愕地问。 
  “我认为当个二流的画家没有什么意思,我得到的结论是:我将一事无成。” 
  “你真使我惊奇。你去巴黎之前,不是非常相信自己是个天才吗?” 
  “我错了。”菲利普说。 
  “我原来认为,你既然从事了一项职业,就会有那种自尊心坚持下去。现在看来你缺乏的是毅力。” 
  伯父竟没有看出他下的决心多大呀,菲利普感到有点生气。 
  “滚石不生苔,转业不聚财。”牧师说。 
  菲利普尤其讨厌这条谚语,他认为这条谚语毫无意义。菲利普离开会计师事务所之前,伯父同他争论时就常常重复这句话。显然,他的监护人又想起了当时的情景。 
  “你已经不是小孩了,你也知道,你必须考虑安居立业了。起初,你坚持要当会计师,没多久,你腻了,又想当画家。现在你看怪不怪,你又改变主意。这说明……” 
  他犹豫了一会儿,以考虑这究竟说明性格上的哪些缺陷。菲利普替他说完这句话。 
  “优柔寡断、软弱无能、目光短浅、缺乏决心。” 
  牧师抬起头来,迅速地望了他一眼,看他是不是在嘲笑自己。菲利普脸色严肃,可是那一双眼睛一闪一闪的,这激怒了牧师:菲利普应该严肃点才是。牧师觉得应该好好地训斥菲利普一顿。 
  “现在,你的钱和我无关了。你可以自己作主了。但是,你必须记住,你的钱不是花不光的。况且,由于你不幸身患残疾,谋生对你不是那么容易的。” 
  菲利普现在懂得了,不论何时,任何人一生他的气,第一个念头就是提到他的跛足。几乎没有人能抵制住这种诱惑,这一事实决定了菲利普对人类的估计。但是他已经学会在别人提及他的跛足时,不露声色。孩提时代一直折磨着他的脸红的毛病,现在他也能控制自如了。 
  “你说得对,”他回答说,“我的钱与你无关,我可以自己作主了。” 
  “无论如何,你必须说句公道话,承认当初你执意要学画,我的反对是没错吧。” 
  “这一点我不那么清楚。我想凭自己的努力而出了点差错,比靠别人的指点规规矩矩地行事得益更大。我已放纵过一阵子了,现在我不反对找个工作安定下来。” 
  “干哪一行?” 
  菲利普对这个问题没有思想准备。事实上他并没有拿定主意。他想过了十几种的职业。 
  “你所能做的最合适的是干你父亲那一行,当个医生。” 
  “怪哉,我也正是这么打算的。” 
  在别的职业中他会想到当医生,主要是因为这个职业让人享受到更多的个人自由。他过去在事务所的生活经验,使他决心永远不再干与任何一个事务所有关的工作。回答牧师问话几乎是无意识的脱口而出,带有随机应变的巧答的性质。以这种偶然的方式拿定了主意,他觉得很有意思。他当场决定秋季就进入他父亲念过书的那家医学院。 
  “那么你在巴黎那两年岂不白费时间吗?” 
  “这我不知道。这两年我过得很愉快。我还学到了一两样本事。” 
  “什么本事?” 
  菲利普沉吟片刻,他的回答有点儿故意惹人生气。 
  “我学会了看手相,过去我从未看过。我还学会观看衬着天空的房屋和树木,而不是光看到房屋和树木。我还懂得影子不是黑色的,而是有颜色的。” 
  “你自以为很聪明吧。我倒认为你口出狂言,愚蠢透顶。”     
 
LⅢ     凯里先生拿着报纸回书房去了。菲利普换了个座位,坐到他伯父刚坐过的那张椅子(那是房间里唯一舒服的椅子),望着窗外的倾盆大雨。即使在这么阴暗的天气里,那一片一直延伸至天际的绿色田野仍是那样恬静。这田园风光自有一种感人的亲切的魅力,菲利普记不起先前是否感受到这一点。在法国的两年生活,提高了他的审美能力,使他能觉察到自己乡村的美之所在。 
  他微笑着想起了伯父的话,其实他主意的改变还多亏自己的脾性倾向于轻率呢。他已开始意识到双亲的早逝,使他蒙受了多大的损失。这就是他一生与众不同的地方,因此他不能像别人那样来观察事物。父母对孩子的慈爱是唯一无私的感情。在陌生人中间,他尽最大的努力总算长大成人了。可是极少人能耐心和宽容地对待他。他为自己的自制力感到自豪,这自制力是在同伴们的讥讽嘲笑中磨炼出来的。到头来,同学们反而说他愤世嫉俗、冷漠无情。他已养成了举止镇静自若,在大多数情况下,能够不露声色。因此,现在他能使自己的感情不随便流露出来。人们说他缺乏感情,可是他明白自己完全受感情支配着。偶尔得到谁的帮助,他会感动得什么似的,有时连话也不敢说出口,以免声音里露出内心的激动。他回想起学校里痛苦的生活,他所受到的侮辱,同学们的嘲笑以及这种嘲笑使他病态地害怕自己成为别人作弄的对象。从那时起他就开始面对着人生,由于自己想象力活跃,对生活充满着美好的幻想。但美好的幻想和现实生活两者之间的悬殊太大了,致使他感到了孤寂,幻灭和失望。尽管如此,他还是能够客观地看待自己,并且一笑置之。 
  “天啊,假如我不是这样超脱的话,我早就得上吊了。”他快活地想。 
  他又回想起伯父问他在巴黎学到了些什么时,自己回答他的那些话。他学到的远比告诉他的要多得多。他跟克朗肖的一席话深深地留在他的记忆里。克朗肖的一句极平常的话,使他的头脑开了窍。 
  “老朋友,”克朗肖说,“抽象的道德是没有的。” 
  当菲利普不再信仰基督教的时候,心里顿感如释重负;基督教使他的一举一动都要对不朽灵魂的安宁负责,一旦抛弃掉对每一行动负责的责任感,他感受到了强烈的自由感。可是现在他明白,这是一种错觉。他是在宗教的熏陶下成长起来的。当他抛弃哺育过他的宗教时,却完好无损地保留着它的重要组成部分——道德观念。因此,他决心独立思考问题,不受任何偏见的支配。他把德行和邪恶,善与恶的法则,统统从脑子里清除出去。一心为自己寻找到生活的准则。他不知道生活中的准则是否必要。这就是他想探究的问题之一。显然,世间上许多似乎是正确的准则之所以正确,只是因为从幼年时人们就是这样教育他的,不外乎如此罢了。他读过许多书,但这些书对他的帮助不大,因为作者都是按照基督教的道德观著书立说的。甚至那些再三强调他们不相信基督教义的作家们,最后也满足于按照基督登山训众的词条制定出一个伦理道德的体系。如果只是为了随波逐流,像别人那样安身立命,那实在不值得去读那些洋洋几万言的巨著。菲利普想弄清楚,自己究竟该如何为人处世。他认为自己能够不受周围议论的影响。可是他还得继续生活下去,因此在建立一套处世哲学之前,他为自己制订了一条临时性的标准。 
  “随心所欲地干去,但要适当地留神拐角处的警察。” 
  他认为他在巴黎期间最宝贵的收获就是精神上的完全自由,他终于觉得自己绝对自由了。他曾随意浏览过许多哲学著作。而今他高兴地期望享受往后几个月的闲暇。他开始任意地阅读。他怀着兴奋的心情探讨每个体系的书籍,希望从中获得某一能够规范他的行为的指南。他觉得自己犹如在陌生国度里的旅行者。当他不畏艰险,向前推进时,他也被这种进取精神迷住了。他像别人阅读纯文学书籍一样,充满激情地阅读着这些哲学著作。当他在高尚的语言中发现了自己模糊感到了的东西时,心里就怦怦直跳。他的思想是具体的,因而一迈进抽象领域便步履艰难。然而,即使他弄不懂作者的推理,可追随著作者迂回曲折的思路,在奥秘的学海边缘上敏捷穿行,也有一番说不出的痛快。有时,大哲学家们的话似乎对他没有什么意义,可是有时他又在他们的著作中辨认出一个他感到舒服的思想。他好比是深入中非腹地的探险家,突然进入一片广阔的高原,高原上有参天的树木和一望无际的草地。因此,竟使人恍如置身于一个英国公园里。他喜欢托马斯·霍布斯①的生动又通俗易懂的见解,对斯宾诺莎②则充满了敬畏。他以前从未接触过如此高尚,如此质朴严峻的思想,这使他联想起他热烈推崇的罗丹③的雕像“青铜时代”。另外就是休姆④:这位可爱的哲学家的怀疑论曾引起了菲利普的共鸣。菲利普沉迷于这位大哲学家的简明的文体,这种文体似乎用具有音乐感和节奏感的简洁语言就能把复杂的思想表达出来。他读休姆的哲学书就如欣赏小说一样,嘴角上挂着一丝快乐的微笑。但是他在所有的书中都找不到他所需要的。他在一本书上读到过:每个人都是天生的柏拉图主义者。亚里士多德⑤的信奉主义者、禁欲主义者和享乐主义者。乔治亨利·刘易斯⑥的一生经历(除了告诉你皙学都是无聊的空话外)表明了每个哲学家的思想是与他的为人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只要了解这个哲学家的为人,你就能在很大的程度上猜出他所阐述的哲学思想。看起来好像你没有以某种方式行动,是因为你用某种方式思维;实际上,你所以用某种方式思维,是因为你是用某种方式造就出来的。真理与此无关,根本不存在“真理”这种东西。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一套哲学。而昔日伟人所苦心经营的哲学体系,只是对作者本人才有效。 
  ①霍布斯(1588—1679),英国哲学家。 
  ②斯宾诺莎(1632—1677):荷兰哲学家。 
  ③罗丹(1840—1917):法国雕刻家,现代写实派作表。 
  ④休姆(1711—1776):苏格兰哲学家及历史学家。 
  ⑤亚里士多德(公元前384—322):希腊大哲学家。 
  ⑥刘易斯(1817—1878):英国哲学家及批评家。 
  那么,关键问题是,只要发现某一个人是什么样的人,他的哲学体系也就昭然若揭。菲利普认为,需要查清三件事:一个人和他生活的这个社会的关系;一个人和生活在他周围的人的关系;最后是一个人与他自己的关系。他精心制订了一个学习计划。 
  生活在国外的好处是,通过具体接触你周围人们的风俗习惯,你可以从外部来观察这些风俗习惯,从而看出那些被当地人虔诚实行、信以为真的风俗习惯,其实并无遵循的必要。你一定能够发现,你认为是不言而喻的信条,在外国人的眼里却是荒唐可笑的。在德国的那一年,以及在巴黎长时间的逗留,使菲利普接受怀疑论学说有了思想准备,所以如今这种学说一摆到他的面前,他便立即共鸣,感到无比的宽慰。他看出世间的一切事物无所谓善也无所谓恶,无非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罢了。他读了《物种起源》,这本书似乎为使他困惑不解的许多问题作出解释。他像个探险家,推断出某种必然出现的大自然的特征。他沿着大河溯源而上,果然在那儿发现他所预料中的支流。那儿有人口稠密的肥田沃野,再远处是连绵的山峦。每当伟人有了某种重大的发现,世人后来总是感到惊奇;这一发现为何当初不马上被人们所接受?为何对那些承认其真理的人,竟然也没产生任何重大影响?《物种起源》的第一批读者们以他们的推论接受这本书,可是作为他们行为的基础——感情,却未被触动。这部伟大著作出版后又隔一代之久,菲利普才诞生。书中许多使同时代人骇然的东西,此时,已经为这一代的人们所接受,因此菲利普能够心情舒畅地接受它。他深深地为宏伟壮观的生存竞争所激动,书中提出的伦理准则似乎符合他原有的想法。他心里想,“是啊,强权即公理嘛。”社会为一方,它是一个有其自身生长和自我保护的有机体,而个人为另一方。凡是对社会有益的行为就被称为美德;凡是对社会有害的就被唤作邪恶。善与恶无非就是这个意思。而罪恶更是自由人应该摆脱的一种偏见。社会在与个人的对抗中有三件武器,这就是法律、舆论和良心;前两件可以用狡诈来对付,狡诈是弱者对付强者的唯一武器。当公共舆论宣称罪恶已被发现时,它的使命也就完成了。可是良心是内部的叛徒,它在每个人的心里为社会打仗,致使个人败阵投降,成为敌人繁荣的牺牲品。显然,这二者是不可调和的,国家和个人各自都明白。社会为了自己的目的而使用个人,当他反对它时,就将他踏在脚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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