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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与问-史铁生书信序文集-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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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 艺术家作为具体的人,他可以反对某种伦理,也可以放浪不羁而至希望不受任何伦理的束缚,但他不可能不在某种伦理的约束中——因为你必要与他人相处,而且必然是在某种现实中与他人相处。必要与他人相处就必得遵守某种道德准则,必然在某种现实中与他人相处就必得遵守某种现实的伦理。这时候任何浪漫和梦想都不能代替现实,不管是如世界大同一类的好梦还是如法西斯一样的坏梦,也不管是永难实现的好梦还是可能实现的好梦,都不给你不受现实伦理约束的权利。比如足球,现行的规则并非尽善尽美,可以发议论以期改善它,但眼下的比赛中必须遵守它。你不遵守,就依据现实的伦理(规则)制裁你,不管你是谁,也不管你做的什么好梦。所以,艺术家的杀人当然要与任何人的杀人同等看待,这里甚至没有什么“可不可以原谅”的问题需要讨论,杀人就是杀人犯,余下的问题和思索请到伦理(以及基于伦理的法律)之外去讨论。
  ④ 现实和梦想,必要泾渭分明。艺术家必是一个现实,而艺术从根本上说是梦想(理想、希望等等)。现实的人必须遵守现实的伦理,可梦想,你要它遵守什么呢?尤其遵守什么伦理、什么准则呢?如果梦想不是无拘无束于已有的伦理或准则之外,它也就不是梦想,或者也就没有梦想,没有梦想艺术也就完了,艺术就又会变成一种“样板”下的千百次移植,或者一种主义下的千百条注释了。梦想和现实,艺术和伦理,各归其位各司其职,不仅利于艺术也利于伦理。比如《流浪者》中的拉兹,作为一个偷儿要不要被制裁?但作为一个被污辱与被损害者,是不是制裁了就够了?于是就有两难局面:按照艺术的逻辑,法律将无所适从;按照法律的逻辑,艺术将无所作为。我一直记得《流浪者》中的一句话:“法律不承认良心,良心也就不承认法律。”这句话像是声讨,但它无论如何是说对了,法律不能承认(或遵从)良心,良心也不能止步(或俯首)于法律,于是法律才能严谨,良心才能独立,艺术才能鲜活,独立的良心和鲜活的艺术便有助于法律的修正,日趋完善的法律也才能更好地维护良心和艺术。若是法律和良心、艺术互相不能独立,最终准定是一锅粥,哪样也好不了。我又要拿足球作比:足球的魅力,源于两样东西——梦想和规则,没有梦想的足球是死的足球,没有规则的足球干脆甭踢。而足球规则中最根本的一条是不允许“越位”。很可能,一切规则的立身之本都是防止“越位”。又比如良心、艺术和伦理、法律,都是需要的,唯不可越位。
  ⑤ 艺术的自由正在于对各种已有道德准则(规范、契约、习惯等等)的独立。它是梦想,它不与现实的他人相处而只与梦想中的世界相处,它干预现实也只是在梦想、理想、希望的范围内干预,总之是非实际地干预,否则就不像艺术而更像社论、诉讼或“焦点访谈”了。因而任何已有的伦理,艺术都有权指责和违背(有权并不意味着必须和必然)。就像常说的:你管天管地,总管不了我做什么梦!一处连梦想也被管制的地方,必是一片沙漠,最少也是一块不生长艺术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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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给LR兄(2)
⑥ 所谓准则,必然是指已经存在的规则,尚未产生的(尚在寻求和期盼的)境界不能作为准则,因为不能为公众认同的东西必然无准可遵无则可守。因而在艺术面前并没有伦理,因为梦想不受约束,梦想之为梦想正在于不是现实或尚未成为现实。如果有一天梦想成为现实,期盼中的人与人的关系得到公众认同,那时伦理必然随之出现。但这时,艺术要是不愧为艺术,梦想也不愧为梦想的话,它们就又要脱离开现实走向那片混沌之地,到不受道德准则约束的地方去察看,到蛮荒的心魂深处去探问了,结果它就还是独立于伦理。就像梦想生性是非现实的,艺术生性是在伦理之外去开拓。而伦理生性是现实的,如果它有资格作为准则,就证明它必得是现实的。
  ⑦ 说到“脱离现实”,可能生出歧义。比如遭到诘问:“艺术能够脱离现实吗?梦想能够凭空而生吗?意识能够脱离存在吗?”等等。这样的诘问有必要先让它作废。因为这就像是说我们不能脱离生命去思想一样,原就是一种彻底的废话。我说的“现实”,是指生活中有限的明晰、确定之域(比如种种成文或不成文的准则、习惯),而不是指我们生存于斯的一切。若连迷茫、未知、心路的困苦和希望也脱离,那我直接主张去死也就够了。还有,对艺术而言,“脱离现实”不是必须,而是有权;就像我们有权脱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而梦见共产主义,但不必回回这样。
  (顺便说一句:我对理论词汇一知半解,不敢乱用,只好这样拙笨地区分这两种现实——可以脱离的,和不可能脱离的。)
  ⑧ 但是艺术和梦想就没有一种需要遵守(遵循、恪守、崇尚甚至膜拜)的东西吗?如果没有,你为什么梦?你从何而梦?你为什么写、画、舞、唱……?比如说,你不为了人道吗?你不为了真、善、美、爱、幸福、自由、平等……吗?我相信,任何好的艺术家和好的艺术品都不能不为了这个。但这不是伦理,因为它们不是固定的道德准则,它们没法儿遵守,它们变动不居,要由人不断地更新、扩展、赋予其具体的内涵。比如说,法律保护自由,伦理维护美德,但自由的内涵永远比法律所保护的大得多,美德的内涵永远比伦理所维护的大得多,大到无限。由于这片大出来的无限,于是产生梦想和艺术。
  ⑨ 但是很多坏艺术、伪艺术、被恶毒的欲望或权势弄出来的所谓艺术(姑且称之为“艺术”吧,因为照理说这样的东西其实不是艺术),不也可以打着无视任何伦理的梦想之旗而泛滥了吗?我想这是另外一个问题。不能因此就先把艺术套上伦理的枷锁,因为套上了好的固然一时高兴,但同时却为给它套上坏的开了方便之门,最为关键的是,它不能套上任何枷锁,因为它是人间最后(和最终)的一块自由保留地。为了这块自由保留地上不断地长出美好的未来,我们得冒它也不断长出坏东西的风险。切不可因害怕做噩梦,就干脆放弃梦想的权利;而放弃梦想权利的方式,通常就是拿某种伦理来限定梦想。梦想一经被限定,就不是梦想了,梦想恰是在被限定的那一刻被放弃的。
  ⑩ 说到具体的那个诗人,肯定,他要是活着他必须要像任何杀人犯一样被绳之以法,他死了,他也并不因此就不是一个杀人犯。但是他的诗和小说,依我看还是好作品,万不可因人废言。再者,怎么看这件事,也有一个伦理态度和艺术态度之分。伦理(或法律)态度是确定的,不容有丝毫弹性,但艺术态度可以各种各样。艺术态度其实已经与那个诗人或杀人犯无关了,就像福克纳与“爱米丽”无关,只与《纪念爱米丽的玫瑰花》有关。我相信,若真有“爱米丽”其人,福克纳绝不会不认为她是一个杀人犯。但当福克纳写这篇名作时,主要不是想写(当然更不是赞美)一个杀人犯。所以不能以伦理的态度看这篇小说,而必须以艺术的态度去看它。艺术家福克纳不能独立于伦理,艺术品《纪念爱米丽的玫瑰花》是独立于伦理的,而福克纳借这小说所希冀的并不是一种确定的准则,而是比准则更为辽阔的梦想或思考。这梦想或思考之辽阔,大约是无限的,因为任何时候伦理都比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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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给LR兄(3)
本想简单地回封信,谁想就这么又长又枯燥了。
  近日北京文坛上有些人发起了一场所谓“抵抗投降”的战斗,听说了吗?把你我的名字也写进了“抵抗”大营。此事你可能还不知道。我也是才知道的,人家把我编队之后我才听说。此事的因由我还不太了解,不敢妄论。但是我想文学不必竖旗,尤其不要分拨排队。至少我是不想站队的,我们从小就站队,站腻了,而且每每效果也坏。我赞成“少谈点主义,多研究点问题”,理由是,研究问题并无损于高明的主义,而旗幡障目倒要把问题搞乱。文学也不要中心,文学适合在边缘。就便真有中心,也是自然而然的事,强造不得。
  新近进口的美国片《阿甘正传》看了吗?真好。“阿甘”的逃跑哲学很妙。比如文学,与其总向中心追,莫如常往边缘逃。
  前些天美术馆又有“巴尔蒂斯画展”,去看时左寻右找,想再碰上你们两口子。不知你们是否又千里迢迢来看过了。画虽不多,也是真好。
  问全家!
  铁生
  1995年7月19日
   。。

6给柳青(1)
柳青:您好!
  来信收到已久,本该早给您回信的,但总想就您对《务虚笔记》的意见说说我的想法,所以一直耽搁着。
  可现在又觉得,要在一封信中说清楚,未必容易。试试看吧。但这绝不是说《务虚笔记》(以下简称《务》)有多么高明,只是说它有点特别,甚至让人难于接受。让人难于接受的原因,当然不都是它的特别所致,还因为它确实存在很多缺陷。但这缺陷,我以为又不是简单的删减可以弥补的,删减只能损害它的特别。而其“特别”,又恰是我不能放弃的。所以,这篇东西还是让它保留着缺陷同时也保留下特别吧。你不必再操心在海外出版它的事了。它本不指望抓住只给它一点点时间的读者,这是我从一开始就明白的事。世界上的人很多,每个人的世界其实又很小,一个个小世界大约只在务实之际有所相关,一旦务虚,便很可能老死难相理解。这不见得是一件坏事。也许这恰恰说明,法律需要共同遵守,而信仰是个人的自由。
  《务》正在国内印第二版,这已经超出我的意料。读者大约是根据对我以前作品的印象而买这本书的,我估计很多人会有上当的感觉。对此我真是有点抱歉,虽然我不认为这是我的错。我还是相信,有些作品主要是为了卖,另一些更是为了写——这是陈述,不包含价值褒贬。就比如爱情的成败,并不根据婚姻的落实与否来鉴定。
  您在信中说,“C的穿插可以舍去……没有自传体味道,使它脱胎而独立,更显得成熟”。──就从这儿说起吧。
  在我想来,人们完全可以把《务虚笔记》看成自传体小说。只不过,其所传者主要不是在空间中发生过的,而是在心魂中发生着的事件。二者的不同在于:前者是泾渭分明的人物塑造或事件记述,后者却是时空、事件乃至诸人物在此一心魂中混淆的印象。而其混淆所以会是这样而非那样,则是此一心魂的证明。故此长篇亦可名曰“心魂自传”。我相信一位先哲(忘记是谁了)说过的话,大意是:一个作家,无论他写什么,其实都不过是在写他自己。因而我在《务》中直言道:
  我不认为我可以塑造任何完整或丰满的人物,我不认为作家可以做成这样的事……所以我放弃塑造丰满的他人之企图。因为,我,不可能知道任何完整或丰满的他人,不可能跟随任何他人自始至终。我经过他们而已。我在我的生命旅程中经过他们,从一个角度张望他们,在一个片刻与他们交谈,在某个地点同他们接近,然后与他们长久地分离,或者忘记他们或者对他们留有印象。但,印象里的并不是真确的他们,而是真确的我的种种心绪。
  我不可能走进他们的心魂,是他们铺开了我的心路。如果……在一年四季的任何时刻我常常会想起他们,那就是我试图在理解他们,那时他们就更不是真确的他们,而是我真确的思想。……在我一生中的很多时刻如果我想起他们并且想像他们的继续,那时他们就只是我真确的希望与迷茫。他们成为我的生命的诸多部分,他们构成着我创造着我,并不是我在塑造他们。
  我不能塑造他们,我是被他们塑造的。但我并不是他们的相加,我是他们的混淆,他们混淆而成为——我。在我之中,他们相互随机地连接、重叠、混淆,之间没有清晰的界线。……我就是那空空的来风,只在脱落下和旋卷起斑斓的落叶抑或印象之时,才捕捉到自己的存在。
  ……我经常,甚至每时每刻,都像一个临终时的清醒的老人,发现一切昨天都在眼前消逝了,很多很多记忆都逃出了大脑,但它们变成印象却全都住进了我的心灵。而且住进心灵的,并不比逃出大脑的少,因为它们在那儿编织雕铸成了另一个无边无际的世界,而那才是我的真世界。记忆已经黯然失色,而印象是我鲜活的生命。
  ——《务》136节
  这就是我以为可以把《务》看做自传体小说的理由,及这一种自传的逻辑。
  

6给柳青(2)
所以,有关C的章节是不能删除的。因为C并不是一个我要塑造或描写的人物,而应看做是这一份心魂历史的C部分。C的其他方面在这篇小说中是不重要的,只有以C为标志的残疾与爱情的紧密相关,才是这一心魂历史不可或缺的。而C的其他路途,亦可由Z、L甚至O、N等此书中出现的其他角色(即此一心魂的其他部分)来填补、联想,甚至混淆为一谈──这是允许的,但非一定的。一定的仅仅是:这诸多部分,混淆、重叠而成就了我的全部心路。
  如果有人说这是一部爱情小说,我不会反对。残疾(残缺)与爱情──尤其是它们以C为标志如此地紧密相关,我甚至相信这是生命的寓言,或是生命所固有的遗传密码,在所有人的心里和处境中都布散着它们的消息。从我们一出生,一感受到这个世界、这个同类之群,我们就日益强烈地感受到了差别、隔离和惧怕,同时生出了爱的欲望。——这就是“我”与画家Z从童年时,便由“一座美丽的房子”和“一个可怕的孩子”所听到的消息。这消息不断流传,不断演变,直至诗人L的日记被人贴在了墙上,和他未来在性爱中的迷惑;直至WR的童言无忌与流放边陲;直至O的等待,及其梦想的破灭;直至F医生的眺望、深藏的痛苦与梦中的供奉;直至Z的叔叔晚年重归葵林;直至一个叛徒的生不如死的残酷处境,和她永生永世的期盼……这一切都携带着那种美丽并那种可怕的消息。因而这一切(无论是更为个体化的,还是更为社会化的)都发端于、也结束于生命最初的那个密码:残疾(残缺)与爱情。
  就是说,每个人生来都是孤独的,这是人之个体化的残缺。因此我们倾向与他者沟通、亲和。而他者之为他者,意味着差别、隔离、恐惧甚至伤害,这是社会化的残缺。于是我们更加地期盼着团聚——我需要你,需要他者,一个心魂需要与另外的心魂相融合。而这,证明了爱情。我们因残缺而走向爱情。我们因残缺而走向他者,但却从他者审视的目光里发现自己是如此地残缺。我们试图弥补残缺,以期赢得他者的垂青或收纳,但我们又发现这弥补不可能不求助于他者,因为只有在他者同样祈盼的目光中,那生就的残缺才可获弥补。甘地说过:没有什么方法可以获得和平,和平本身是一种方法。爱亦如此,爱可以视为和平的根源,那不是一种可期捕获之物,是方法,是关系。爱的艰难与祈盼,简直是千古的轮回或重演!原来残缺和爱情是互为因果的。一切心魂的福乐与危惧中都携带了这样的消息。而这消息,在C的处境中(或我之C的思绪里)尤显昭彰。
  我并不想写一个残疾人的爱情遭遇,那些东西差不多已经被写滥了。我是要写,恰是人之残缺的背景,使爱情成为可能和必要。恰是性的残疾或沉沦,使爱情与单纯的性欲明显区分,使爱情大于性欲的部分得以昭彰。是人对残缺的意识,把性炼造成了爱的语言,把性爱演成心魂相互团聚的仪式。只有这样,当赤裸的自由不仅在于肉体而更在于心魂的时刻,残疾或沉沦了的性才复活了,才找到了激情的本源,才在上帝曾经赋予了它而后又禁闭了它的地方、以非技术而是艺术的方式,重归乐园。为此应该感恩于上帝,也感恩于魔鬼,亦即感恩于爱也感恩于残缺。当残疾降临之时,以至其后很多年,我绝没想到过有一天我会这样说。而当有一天我忽然想到了这一点时,我真是由衷地感动。
  有人说,父母之爱比性爱更无私更纯洁,我实在不能同意。父母对儿女的爱固然伟大,但那并不触及爱的本质,因为其中缺少了他者。父母爱儿女,其实是爱着自己的一部分。唯在与他者的关系中,即自我的残缺中,爱的真意才显现。当有一天,父母对儿女说“我们是朋友”的时候,我想那是应该庆祝的,因为那时父母已视儿女为平等的他者了。但是多么有意思呵,如果在恋人之间忽然要特特地强调“我们是朋友”,这却值得悲哀,这说明一堵曾经拆除的墙又要垒起来了。语言真是魔术师。这墙的重新垒起,不仅指示爱情的消逝,同时意味着性关系的结束或变质。可见,于人而言,性从来不仅仅是性,那是上帝给人的一种语言,一种极端的表达方式。所以诗人L终有一天会明白,这方式是不能滥用的,滥用的语言将无以言说。是呵,一切存在都依靠言说。这让我想起大物理学家玻尔的话:物理学不告诉我们世界是什么,而是告诉我们关于世界我们能够谈论什么。
  

6给柳青(3)
《务虚笔记》封面
  《务》最劳累读者的地方,大约就是您所说的“过于分散的物象”。人物都以字母标出,且人物或事件常常相互重叠、混淆,以至读者总要为“到底谁是谁”而费神。我试着解释一下我的意图。
  首先──但不是首要的:姓名总难免有一种固定的意义或意向,给读者以成见。我很不喜欢所谓的人物性格,那总难免类型化,使内心的丰富受到限制。
  其次──但这是最重要的:我前面已经说过了我不试图塑造完整的人物,倘若这小说中真有一个完整的人物,那只能是我,其他角色都可以看做是我的思绪的一部分。这就是第一章里那个悖论所指明的,“我是我的印象的一部分,而我的全部印象才是我”。就连“我”这个角色也只是我全部印象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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