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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得美-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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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次回家我破例跟妈妈要求买只新书包。她倒也不意外,只是心平气和地问:“你说,我哪里来的闲钱?”与我打商量的语气。
所以我很早就懂得,不是每个人都有任性的权利。
大年夜一个人过。我在空荡到要哭出来的超市里采购速冻食品,外面偶尔有烟花的声响,像远处的闷雷,但传到耳中余威犹在,震得人头皮发麻、心肝俱颤。值班的中年店员阿姨用近乎同情的慈爱目光看着我。
手机响。付汝文。
“你在哪里?”
“啊,付总,新年好。”
“新年好。你在哪里?”
“度假呢,亚马逊丛林。”我将一袋打折的速冻三鲜饺子放进购物车。
“你在丛林里煮饺子?我以为他们更爱生肉。”没等我解释,电话那头的他已收了线。
他从生鲜蔬菜区走出来,黑色高领毛衣,洗得很旧的牛仔裤,手里拿着一袋盐和一把葱。还,蛮好看的。我在心底客观地评价道。
“走,去我家吃晚饭。”
简单的家常便饭,连只烤鸡都没看到,更别说蜗牛了。所以桌上那瓶红酒与一对水晶高脚杯略显浮夸。我大概露出了失望的神色,并且没有来得及掩饰。
“你希望看到什么,酒池肉林?”付汝文没好气地问。
“据说年过三十还单着的男人,都有隐衷。”攻击是最好的防守。
“也有女同事向我示好,表示欣赏,我觉得她眼光有问题。你看,你的品位就好,总是很嫌弃我的样子。”
我的防线溃不成军。
整个春节他都变着法子做好菜,每逢佳节人寂寞,我一时不察,从吃晚饭演变为留宿,却一点甲方的秘闻都没探到。我的节操一定是被满天的烟花炸成了灰。春节过后,很快又从在他住处过周末恶化成长住,因为他愿意顺道送我上班。清晨站在冷风里为两块钱坐公交还是四块钱搭地铁这种事计较,并不能显得你有多聪明。时常需要出差,租的小公寓使用率还比不上酒店,所以干脆退掉,这样一来,每月的薪水居然有了盈余。付汝文说:“两个人住更符合经济学原理,绿色环保。”
上海的冬天是可与南极媲美的。下班后我直接躲进被窝里看美剧,直到付汝文加完班回来。他一边开暖气和油汀一边问:“这么冷,怎么不开空调?你以为灯光可以取暖吗?”
这大概是他说过的最浪漫的话。泪水突然就下来了。
“为什么哭?”他大概习惯了我都市白骨精的风骨,被突然从天上掉下来的林妹妹吓到,愣一会才过来用指尖轻轻抚摸我的眼角。我在他怀里找个最舒适的角度蜷起身体。
“小时候,我在火车站迷路了。”
“然后呢?”
“那年我十岁。”
“然后呢?”
“那年我爸爸和妈妈离了婚。”
他紧紧抱一抱我,依旧问:“然后呢?”他真是个谈价钱的高手,声线这样温柔,却比最严厉的刑讯逼供都有用。我发现自己的意志都随眼泪流进了下水道,那些千辛万苦才得以在脂肪下藏妥的心事,差点就全部倒出来放到他手里。
“日子很苦,我妈不是个坚强的人。”
“然后呢?”
“其实是她把我扔在火车站,但半路又后悔了,回来把我领了回去。”
“傻瓜,是你走丢了。”他又紧紧抱一抱我。
“不,是她不想要我了。”
“你是猪吗?谁会舍得不要你?”
但我记得很清楚。那年冬天,妈妈第一次去同事介绍的相亲对象家吃饭,带了我去。上海的冬天真冷,那个叔叔看我冻得跺脚,开了油汀。我从没见过那么暖那么亮的光,好像世界上所有的不快乐都能融化在里面。那个下午我守着油汀,舍不得离开半步。
但是他们没有成。介绍人来传信的那天,妈妈在卧室哭了。“那天你怎么让他开了油汀?那东西多费电你知道吗?”
吃过晚饭,她突然说:“我们出去走走。”
大概是因为内疚,我什么都没有问,冒着冷风跟她一路走到火车站广场。
“你在这儿等我,知道吗?”
我在广场那个寒冷的角落里等了两个小时四十三分种。我确切记得那分分秒秒,因为每隔五分钟我就去看一眼广场那座高悬的大钟,“上海站”三个大字是血一般的艳红。当妈妈的身影再次出现在人群中时,我把眼泪忍了回去,只怕她又因心烦改了主意。我不知道她为什么后悔,这些年都没想明白。但或许她就是这么一个人,做什么都缺少决断。
“你记不记得有一次你考了第二名,放学后在教室里哭?”付汝文问。
没齿难忘。那时候妈妈嫁给了朱叔叔,中间几年的辛酸,不足为外人道。想起自己以后要从一个陌生男人手里讨生活费,哪有脸面拿第二名。
“那次考第一名的人是我。”付汝文自顾自说下去,“看你哭那么伤心,我暗自发誓一定要补偿你。”
“那你还否决了我的提案!”
“这种小案子无关痛痒。最主要是,公司规定不可以与有业务往来的乙方有不正当关系。”
“这么说,我们是不正当关系?”
“嗯,不正当男女关系,确切来说。”我破涕为笑。
“你喜欢我什么?”付汝文问。
总不能深情款款地回答“我喜欢你傻”,所以我心虚地笑。
“答不上来才是真爱。因为爱情是模糊混沌的,是不可以被分割的各种感觉的融合。”他说。
我伸手揉他头发。为什么我的所有问题,他都有好答案?
他是通话结束时等别人先挂电话的人。用微信之后,他也总是负责结束对话的那个人。
我不适应凡事需与人报备,且对方在我看来不过是个偶遇的陌生人。他却自动抹去我们分别后那十几年距离,安适地过起日子来,心安理得地问:“亲爱的,卫生纸用完了吗?”以前只有我妈妈曾用这样商量的语气和我说话,她问:“我哪来的闲钱,你说?”
他时常比我晚下班,如果遇上我做提案,会抽出休息时间来给些专业意见。“为什么你PPT最后一页的Thank you总是设置成渐隐?”
“大幕终于落下的散场感啊。”我得意地回答。他回以一个拿我没办法的无奈表情。
开春的时候,朱叔叔突发心肌梗塞,抢救了几天,在重症监护病房打了个回转又康复出院。出院的那天我下班去看望。妈妈来应门,她在防盗门后狐疑地问:“你是谁?”随即又突然醒悟过来似的说:“今天下班怎么这么晚?”
朱叔叔恢复得不错,他神色里的担忧不是为他自己:“你妈最近总是丢三落四,昨天出门找不到回家的路,遛弯的邻居送她回来的。”
临走,我忍不住和她商量:“妈,我们去医院检查一下吧。”
“我没病。”
“我知道,但检查一下保险。你看朱叔叔……”
“比他早走,也蛮好,是福气。”她这话却不是赌气,我知道她是当真这么想。
只差那么一点点,就要失去多年依凭,这声警钟提醒了她来日注定的结局。或许是在医院里耗尽了仅有的坚强,或许是知道结局无法避免却又无力面对,她决定推倒记忆的围墙,让意志崩塌。而她自顾自沿着断壁残垣走向过去,那已经发生过再不会重复的安全的黑暗里去。
确实,也蛮好。
回到付汝文的公寓,他烧了一桌菜,目光灼灼地说:“跟你商量件事。”
我突然一阵心慌,真怕他取出蓝色丝绒盒子来。
“我拿到去纽约总部进修的机会,两年。跟我一起去,好不好?”
“我可以考虑一下吗?”
“当然。”
电话在半夜响,我妈的号码。说话的却是朱叔叔。
“刚才你妈说要去火车站,我劝不住。想说陪她去,正穿鞋呢,她自己先跑了……”
我挂了电话,披件外套,抓起付汝文的车钥匙冲下楼去。
车站一带早已经不是当年的样子。她茫然地站在空荡荡的广场中央。
“妈妈。”我隔着几步远的距离喊她。她听到我的声音转过身来,像溺水的人紧紧握住我的手,神情焦灼:“我女儿不见了,你帮我找找。你是好人,你帮我找找。我女儿不见了,我女儿不见了……”
我说不出话来,满脸都是泪,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哭。其实很多时候都是如此吧。你并不知道自己在难过些什么,但活着本身就够你难过的了。
“妈,我们上车去找。”
或许是我镇定的语气安抚了她,她把手递给我,顺从地跟我走。原来她的手这么小,这么瘦。我带着她,在午夜空荡荡的高架上兜了一圈又一圈。直到她在副驾驶座上沉沉睡去。
回去的时候付汝文洗漱完毕正准备去上班,他什么都没有问,给我沏了咖啡。我踌躇半晌才说:“家里有点事,下礼拜不过来了。”当时的神态,一定像极了我妈。
他什么都没问,只是点头:“需要帮忙的话,尽管说。”为了这份宽容,我想我余生都感激他。
我打电话去公司请假,到几家医院的神经科与脑科做了咨询,考虑到她的年龄,医生的建议是找一个专业的护理。又与朱叔叔商量过,我们决定骗她说孙护士是保姆,负责他俩的饮食起居。
“为什么花这个钱?”她很不乐意。
“你也为朱叔叔考虑,他的身体需要好好调养。”我耐心解释,“费用我来。”
回去上班第一件事,就是去和老板谈离职,听清楚原委,他没有再挽留。
我要离职的风声很快就传了出去,猎头在电话那头说:“KC公司的项目即将通过最后的预算审查,马上开始招人,你再等等,简直是为你量身定制的,我敢打包票。”
“俗话说鸡头凤尾,我需要换个朝九晚五的工作,薪水可以低些,不用出差。你帮我留意。”
“明白。”在挂电话前,她小声说,“怎么有种金盆洗手的感觉。”
“哪里去置办这金盆啊?”对着这个大概是世界上最了解我年龄、血型、身高、学历以及过往的陌生人,我可以说一些软弱的话,“不劳而获的事情总听别人遇上,我就从没这运气,总要拿些什么去换。”
再见到付汝文是半个月以后。
“跟我走。”他的笃定里有我无法忽略的恳切。
“不行。”
“公寓都找好了,步行去MOMA只要十多分钟。想一想,毕加索的睡莲池。”
“我拿到了KC的offer。”
“就因为这个?”他诧异,抬手的时候打翻桌上的水晶杯子。他看着地板上的碎片,神情里有莫名的失望。到如今终于又看见他七情上脸,没有掩饰,不知是欣慰还是悲哀。
“我不是你在高中时候暗恋过的女生了。就像这水晶玻璃杯碎了,你瞧,有些东西碎了是补不回来的。”
“这比喻可真贵。”他又戴上那个嬉笑怒骂的面具,但眼神出卖了他。“真的只为KC那个职位?”
“是,一介白领,还有什么更高的追求?我等了足足半年有余。” 我低头,避开他的目光,“还有,是莫奈,莫奈的睡莲池。”
都说由奢入俭难,找个相对轻松的工作也花了月余的时间。就在银行存款要见底的时候,收到了新公司的入职通知。职位是项目助理,不用出差,不用24小时开着手机。我从客户资料收集做起,以往我希望收到怎样的材料,现在就做成怎样的。很快就有了口碑。在公司上班,好人缘是成功的一半。
“有你在,蓬荜生辉。”新上司说。
薪水不如以前的一半,但不再需要应酬,可以按时下班去妈妈家陪她吃晚饭。有时候她记得我,有时候她当我是孙护士的女儿。当我是孙护士女儿的时候,十分客气,请我吃点心,给我沏茶,还从口袋里掏出我小时候的照片给我看:“这是我女儿,她很忙,下回你来或许能见到的。下次,你还来的吧?”我搂着她的肩膀:“来的,放心吧。”照片里那个乖巧的女孩笑得花一样,确实,她才更配做我妈妈的女儿。
每月我把差不多全部薪水存进银行,以备不时之需,又开始思考诸如花四块钱搭地铁还是花两块钱搭公交车去上班这种问题。
出发前,付汝文发来一条简讯,只有我的姓名和航班讯息。我看了半天,按下删除键。不知道为什么想起第一次重逢时他在会议桌末尾做的那个手势。
如果有人问,我会毫不犹豫地答:是,我想跟他走。
但没有人问。
转眼又是一年,年末飞机稿满天飞。
浑水好摸鱼,我们这么一家小公司居然也拿到了去KC比稿的机会。同事出发前,老板开誓师大会:“成败在此一举,新上任的副总裁今天会亲自参会。前台小姐告诉我的,大家不可掉以轻心!”世风日下,不对,是人心不古。当年那些连头都不肯抬的前台如今都懂得私下透风了。
一个小时后,座机响:“快送电脑电源线来,真是百密一疏!”老板在电话里气急败坏地说着成语。
我啼笑皆非地抓过电源线奔下楼打车,想不到自己竟是这样进的KC大楼。
会议室大门打开的瞬间,我仿佛穿过时间隧道,回到了那个冬天。会议室尽头依旧是那块千年玄铁:付汝文。
我将电源线放下,转身轻轻走出会议室,不过几步远的距离,却感觉背上已插满刀子,生疼。
傍晚老板在总结大会上忐忑地说:“到最后一页Thank you渐隐的时候,那个付总突然大笑,却笑得跟哭似的。我们的情感策略是不是太感性了?”
这时我的手机震了一下,一个陌生号码传来一条简讯问:你,是猪吗?



梦见 / 猫夫人



微弱之光 / fleurz



迷鹿 / fleurz



和你们又不熟 / linali



最亲密的人 / linali



岁月水果店 / Molinta



家人的晚餐 / Molinta



看了北野武之后 / 何昳晨



看了北野武之后 / 何昳晨



看海 / 元熙



小动作 / 元熙



海洋 / 鸟先森



秘境 / 鸟先森



Sweet dreams / 王贺



旋木 / 王贺



人真正喜欢的是假的 / 大橘子

还在读古龙的那些年
文 / 荞麦 作家 @荞麦chen 
在网络出现之前,很难想象我们是如何打发青少年时期的。大把的时间,没有网络没有游戏没有玩具的年代,一切都显得异常悠长。我们无事可做,闲晃、打闹,能认字之后就开始租小说来看。读武侠小说的女生和读爱情小说的女生轻而易举地分成了两个类别,而我显然是武侠派的。三年级时我看的第一本武侠小说有三卷,讲的故事是传统武侠小说的经典模板:主角被灭门之后掉下山崖吃了丹药,从此战无不胜攻无不克,而且认识了各种各样风格的美女,她们都和睦共处。最后他成了武林盟主,和若干美女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复仇、丹药、美女、正邪两派……应有尽有。毫无疑问,看完之后我觉得自己长大后一定会是一个纵横江湖的女侠,而且说不定会成为武林盟主。
等开始读古龙的时候,一切变得不一样了。那年我大概十三岁,被送到隔壁镇上读初中。那是一段即使过去了很久依然觉得艰苦的日子:每天早晚要骑四十分钟的自行车,风雨无阻。如果下雪,简直难以成行。正巧表姐中师毕业被分配到隔壁小学任教,妈妈就让我冬天的时候不要回家,跟她住在她的宿舍里。
印象中她娇小俏丽,眼睛会说话。现在想来,中师毕业也就比我大几岁而已,在我眼中却已经是一个女人而不是女孩了。但她很不快乐,很少见她笑,又很凶。我在她那儿翻出了破破的《绝代双骄》,一看便一发不可收,连吃饭时也看。她抢过书,一把扔在地上。
我不太明白她为什么不快乐,更不明白她为什么有时候又显得特别快乐。她从小丧母,亲戚们都说她脾气古怪。后来我偷听到她正在谈恋爱,但对象却有两个,难以抉择,是一对双胞胎兄弟。
……这不是《绝代双骄》里的情节吗?铁心兰在花无缺和小鱼儿之间摇摆不定。我一点都不喜欢铁心兰。我喜欢苏樱,因为她很聪明。而且她几乎是古龙小说里面最不美丽的女主角。
同时,我自己在喜欢小鱼儿还是花无缺之间摇摆不定。小鱼儿那么有魅力,但我们班的班长却有点像花无缺:温文尔雅,喜欢礼让,还总穿白色的衣服。一起打乒乓球的时候,他总是让我赢。或许在现实生活中,还是花无缺更让人喜欢吧。
第二年,班长得了白血病。我倒空了零钱罐也只拿出了十元钱。
那个时候,连我的爷爷奶奶都还年轻着呢。那是我第一次经历身边人的死亡,而且是第一次真正确定:原来世界上是没有灵丹妙药的,也没有给燕南天治病的万春流。
从《绝代双骄》开始,我到处找古龙的小说看,还看了很多冒牌的,作者名字叫:古龙著。古龙大概是最会起名字的作家:楚留香、李寻欢、萧十一郎、西门吹雪、花满楼、孟星魂、叶孤城、司空摘星……又有意境又美。但他总是更擅长起男人的名字,就像他更擅长写男人。他的小说里面,女人总是处于两个极端又经常互相转换,要么是天使要么是魔鬼,有时是熟女有时是萝莉,唯一相同的是全部大胸细腰长腿白皙的皮肤。他爱女人,但又不信任她们。
我那时候还不知道其实他早已经死掉了。我读的每本书,都像是他的遗书。他幻想中的世界,是一个大口喝酒、大块吃肉,可以随时为知己去死的世界。这个世界里面,最可笑的就是想称霸武林的人,而他的主角们都不屑于做那些传统武侠小说里的人爱做的事情:他们不喜欢复仇,不喜欢比武,不喜欢出名也不喜欢赚钱。
我立刻觉得:那果然是更有趣的人生。
等我上高一的时候,表姐跟双胞胎中的弟弟分手,嫁给了哥哥,也调离了那个小镇。有时候亲戚家喜事上偶尔碰见了,她对我显得比以前热情一些,大概是因为我长大了。“你真好啊。”她说,“真后悔没有去读高中。”她看上去还是那么不快乐。或许铁心兰就是一个不会快乐起来的女人。临走的时候她忽然有点感慨地握着我的手,但没有多说。
我在高中遇到了几个跟我一样喜欢古龙的女生,成了好朋友。我们为各自到底喜欢谁的问题,费尽了脑筋。楚留香当然很完美,但又未免太完美了,而且喜欢他的女人太多太多。西门吹雪特别酷,但我们都不想显得太自私。花满楼……很温柔但毕竟是个瞎子。陆小凤……那时候我们还不太能够接受长胡子的男人,况且还有四条……我们都讨厌那个自以为是又怏怏不乐的李寻欢。
我们不想成为古龙书里面的任何一个女人。
互相借东西的时候,我们学着楚留香给对方写字条:“闻君有白玉美人,妙手雕成,极尽妍态,不胜心向往之。今夜子正,当踏月来取,君素雅达,必不致令我徒劳往返也。”
我们嘻嘻哈哈,经常一起泡在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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