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86读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青山野人谷-第20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最朴素的一家面摊前,燕朝红招手,“来碗面。”
  
  我赶紧说:“我不饿。”
  
  燕朝红瞪我,“我饿。”
  
  “你晚饭没吃饱啊?”
  
  “……被人气饱了。”
  
  近看,燕朝红的眉毛有点细,所以我才觉得他的一张鹅蛋脸很华丽,挑眉梢的时候,那眼睛鼻子就有点像谁家吞了满肚子苦水的小妾,没身份,上不了台面,一副幽怨相。
  
  “孙青山我问你,”燕朝红拿筷子头“噔噔”敲着桌面,然后看我一眼,问,“你是不是哪个大户人家私逃出来的小妾,卖身契你拿回来了没有?”
  
  “小妾?”我愣了愣,“卖身契?你说我?”
  
  燕朝红的牛肉面被端上桌,“扑扑”冒着热气,燕朝红不再说话,低眼看着白瓷碗里、清汤、牛肉、加青菜。
  
  对方出现短时间的沉默,我却想明白了他话里的意思,他要对我说的是,一个被忽略的很久、两人也逃避了很久、想要安安稳稳见面、就终有一天必须提出来面对的问题。
  
  “我不是小妾。”最终我憋着口气说,“我也不是歌妓、舞妓、艺妓或色妓,我没卖身,我那时就是脑子摔坏了随便来这么一下子,其实我挺喜欢你的……”
  
  “我终于弄明白了。”燕朝红却打断我,还是看着没动筷的一碗面,“你说‘玩玩’的意思,就是玩玩。”
  
  “燕朝红,你想,”我搜肠刮肚找理由安慰他,“那时候我们也就是刚刚认识,彼此了解不深,两人也没什么情谊,但我真的觉得你是个很不错的人,不然也就不会有后面那一沓瓜子事,可是那一次只是尝试、是探索……总之,我事前说的话不是白说的,你不也说全当及时行乐吗?”
  
  “谁说不是呢!”燕朝红握拳砸桌子,火冒三丈,“本公子从来就没把那种事当大事,何止及时行乐,实话告诉你,本公子是日日行乐,左拥右抱,乐在其中!!”
  
  “日日行乐?”我愣了愣,然后大叫,“燕朝红你那时候——你你你、你竟敢背着我玩女人?!”
  
  “说什么呢?!”燕朝红想捏死我,“都什么时候的事了!!我没说你背着我找野人,你凭什么说我背着你玩女人?!”
  
  “那不一样!”我瞪他,“我一开始就说是各取所需的,但你不一样,我知道你是认真的,所以你不能说这种话,不然就是对感情不忠——燕朝红,亏我还以为我认识你!”
  
  “孙青山!”燕朝红拍桌子了,拍完桌子却又蔫了,最后瞪我一眼,突然埋下头,呼呼地开始吃起面来。
  
  热气腾腾的面,他也不吭声,一股脑全都往嘴里塞。
  
  “咳咳……”然后被呛到。
  
  我无奈,伸手到桌子上给他倒茶,茶杯推到他面前,“我开玩笑的。”我说,“就是想你知道,一开始我们两人就想偏了,我没有想过原来你这么纯情,难怪怀疑我是别人家里的小妾——”
  
  燕朝红猛地抬头,我不敢再说废话。
  
  “可是对野人,我是认真的……燕朝红,对不起……”这次真心实意,直视他生得相当精致的鼻子眼睛,“我想明白了,我们两人在一起本来就是经验教训,大概也没有像我这么自以为是的女人了,还以为你跟我一样……”
  
  沉默。
  
  并不代表他消了火气。
  
  “对不起……”
  
  燕朝红不理我,低头开始吃面。
  
  重新抬头的时候,“别忘还我十两银子!”他冷着一张鹅蛋脸提醒我,顿了顿,又不耐烦道,“叫你出来,是要跟你解释解释,今日你家官人招妓的那件事。”


盟主其事 。。。
  “金池夜雨,”燕朝红说,“一战成名。”
  
  九年前东京汴梁,城西新郑门外,莲花楼金明池,魔门辰罡殿殿主约战当时武林盟主石尤风,石盟主旧疾缠身,应战不能,一名来历身世皆不明的十九岁青年挺身代战,并一战重伤辰罡殿殿主,令其一年内不得下床行步,五年内功力不可凝聚——此一役,是武林近三十年来未曾有过的神话传奇,更使那名十九岁青年一战成名。
  
  “十九岁?”我摆手,“算不得青年吧,顶多是个少年。”
  
  燕朝红瞪我,我不敢再说话。
  
  “那人就是当今的武林盟主,邵颜阖。”燕朝红正色,“六年前他接任盟主时,只有二十一岁,但只在任两年,四年前却神秘失踪,连同他手中象征盟主地位、能够号令当今武林的一把刀——神泣之刀,也一并不见。”
  
  神泣之刀,跟屠龙宝刀似的,据燕朝红描述,此刀削铁如泥、吹毛短发,更神的是,它可以号令天下,莫敢不从。
  
  然而并不是刀里藏着宝藏,是因为从来这刀都是武林盟主身份的象征,或者换句话说,如果没有这把刀,十年后、百年后……就算那个失踪盟主早已经默默无闻老死在地球某个角落,武林还是不会有下任盟主——所以那人就拽了,一声不吭,反而成了后无古人、永生永世的武林盟主。
  
  但现在的问题是,现任盟主邵颜阖下落不明,和他一起失踪的神泣之刀反而重新现世,到了南宫家收藏癖三公子手里。
  
  所以神捕猫头鹰这一次亲临成都,是奉了朝廷的密旨,来取刀。
  
  因为武林并不纯粹,各股势力与辽人勾结,甚至甘做契丹走狗,若是果真有不轨之人取得这把刀来煽动天下,那么大宋边境将不得安宁。
  
  话说,我真的很想说,虽然我的历史知识不多,但这大宋边境可就从来就没有安宁过,不是吗?
  
  不过听燕朝红的口气,他们梁山寨显然已经在很多年前,因为一个特殊事件而被朝廷招安了。
  
  自此才会有杀手,为当局政府暗中铲除碍眼之人。
  
  “但我却算不得一个真正的杀手。”燕朝红苦笑着看我,“其实一直以来真正完成任务的人,是明明……他只是把一些大的功劳让给我,令我成为天下第二杀手,好叫爹不打断我的狗腿。”
  
  原来如此,我心里想,这倒合情合理一点,嘴上却说:“这种东西可不好让来让去的,他随便让一让,给仇家知道了,说不定就把杀身之祸让给你了。”
  
  “你难道不觉得明明很可怜吗?”燕朝红皱眉反问,“明明信佛,因为他心善,而他杀人,因为他的命是梁山寨的,有些事,不得不做……”
  
  “正因为他心 善,”我接口,“所以他才不愿见你脏了手,你应该好好谢明明,他是个好人。”
  
  燕朝红点头,感叹完毕,转回到正题——这次之所以会带着野人光顾妓院,是因为想从南宫家取刀,比从皇宫里取件宝贝更难上百倍。一,不能明着来,因为朝廷不该过问江湖之事,否则会刺激武林中的激愤人士逆袭而起;二,不能暗着来——拿钱买?猫头鹰没有钱,朝廷也没拨给过他钱,更何况天下第一神泣之刀,谁那么财大气粗出得起价?除了南宫家——找人偷?天下还没有一个神偷能从南宫家偷走任何一点小东西,哪怕是一块小馒头。
  
  所以这代江湖的人才不复合啊,硬气功多,旁门左道的少,关键时刻想找个术业专攻的奇才,都是那么难的事。
  
  所以三人才决定从南宫三公子最爱的青楼美姬身上下手,但偏偏三人你推我让,又都算是半个公众人物,还不想留下祸根,所以才把主意动到身体稍稍好一点的野人身上。
  
  开始明明不同意的,燕朝红出馊主意,只要能想办法把美姬骗出来,然后在神不知鬼不觉之下——
  
  “等等!”我抬手打断燕朝红,“怎么个神不知鬼不觉法?野人又不会说话,就算美人看上他肯跟他出场,也不见得真能套出点什么,除非——你给我说实话,你是不是做了最后打算让野人献身?!”
  
  “说什么呢!”燕朝红赶紧摇手,“怎么可能啊?!我哪敢,再说,我敢,他也不会愿意啊!”
  
  “所以还有个问题,”我眯眼研究燕朝红,“你们到底是怎么唆使野人跟你上妓院的,他最纯洁了,绝对不会没事找事去那种地方的!”
  
  “这还不简单?”燕朝红冲我挑两下眉,得意一笑,“我就跟他说,是孙青山说、是孙青山要他这么做的——”
  
  “你个杀千刀的!”我大吼一声,一拳正中小红鼻梁子。
  
  ……
  
  野人一大早醒来,我先跟他报备:“昨晚我趁你睡着跟燕朝红出门了,不过啥也没做,他跟我解释你勾搭小姐的事,还吃了一碗辣椒水的牛肉面,没别的了——你生不生气?”
  
  野人刚睡醒,眼都还没有全张开,就听我正经八百地跟他承认错误,笑了笑,抬手没用力扯了下我的小头发,摇头。
  
  “就知道野人最好了!”我凑近“吧唧”亲他,然后坐直,“好了,该起床了,今天我要挣足一两银子,五天后的目标是十两银子,第六天再多挣一两银子,我们就搬到客栈去住,不跟他们混一起了,好不好?”
  
  野人笑,这回是点头。
  
  “天气好啊,”我拍他的床,“快起来!”
  
  他却眯着眼半天不动,在床上扮死人。

“野人?”我提高声调。
  
  他伸手,抓住我手指尖。
  
  “要你起床,” 我假装不高兴抽手,“太阳晒屁股了——听到没有?”
  
  于是他又换花样,改为冲我张开双臂。
  
  “干什么呢?”我问他。
  
  “你、抱、我……”野人直直躺床上,表情迷蒙,动了动嘴唇,跟说梦话似的。
  
  要不是我眼尖,又读唇读出了习惯,我还真不知道他两片小薄唇乱动个什么劲。
  
  “你叫我抱我就抱?”我玩矜持,“有本事你过来抱我啊?”
  
  野人讪讪收回手,我就装模作样扭开头,“不抱拉倒,谁稀罕啊!”
  
  然后手臂被人扯住,我笑,根本不需要他用力,一个仰身栽倒在他怀里。
  
  ……
  
  所以两人在床上磨磨蹭蹭,动手动脚,折腾了大半个钟头,起床时赶上早中餐,出门时,已经是明媚午后。
  
  成都市集上,我与野人手牵手,享受拖男人逛街的乐趣。
  
  不是应该想法子赚钱吗——我在欢乐中驻足,野人回头看我。
  
  “你这回眸一望可真是仪态万千啊!”我感叹,“再笑一笑就好了。”
  
  于是野人笑,微微上翘的唇角弯出弧度,眼神清澈平和。
  
  我侧过眼,正陶醉得不得了的心情却一时顿住,因为长街熙攘人后,两个再眼熟不过的男人迎面走来。
  
  燕朝红与糜神捕,俱是一身平民装,有意无意缀在一个锦衣华服的富家子弟身后,至于那富家子弟身份,不用猜也知道,是南宫家的收藏癖三公子。
  
  几乎是同一时间,我想拉野人转身避开。
  
  关键在于燕朝红昨晚对我说的一席话,一切并不是无缘无故的,人家把家底都掏给了我,自然是有求于我,想找我帮忙。
  
  据说是这位南宫三公子将在五日后,于成都北校场举办“论刀大会”,神泣之刀现世之秘就必然会在那时公诸于众,因此再想夺刀,只能是难上加难——毕竟争端已经掀起,无论如何,都一定会有居心叵测之人将此刀的下落追踪到底。
  
  就像很多年前武林盟主失踪,引发了迄今为止最为波澜壮阔的寻人寻宝热,效应持续整整四年,无数武林大派在这场效应中分崩离析,也有无数小人物借着这场巨变无限壮大,其恶劣影响堪比一千年以后波及全球的次贷危机——盟主失踪,其主持大局的“凉风山庄”面临倒闭,盟主旗下江左第一大帮五福帮四分五裂,直接导致的,是无数有识之士向银号商铺、总舵、分舵、堂口、上级、一层又一层地高额借贷投入寻人热潮,间接影响的,却是明明告诉我,成都街市上的鸡价,又出现浮动了。
  
  总体来说,是万民的浩劫。
  
  所以燕朝红要我帮的忙,是有关万民福祉,为国为民的大好事、大实事。就连操作起来也颇为简单,只要通过利用南宫家三公子的一项特殊喜好接近他,再图取刀。
  
  至于那项特殊喜好,也就太不特殊了一点——三公子不挑,见了女人走不动路,稍微有鼻子有眼的都会关爱,所以燕朝红一早帮我想好了,就色~诱就行了。
  
  就色~诱就行了?!
  
  我要不是觉得燕朝红是我十两银子的大债主,肯定当场剥了他,他有本事怎么不去找徐津宛,徐津宛可比我青嫩,鲜美着呢。
  
  所以同样是五日之内,我想筹够银子,不想再跟这批风云人物搞在一起了。
  
  虽然穿越一次不容易,不做点轰轰烈烈的大事业更对不起自己,但野人的身体摆这儿了,更何况不止是身体,他心理状态也不可能在一时间完全恢复稳定,我就算再没心肝,缺根筋也知道,不能把野人往风口浪尖里送,什么都比不上野人重要,每天拖手逛街其实也可以很滋润。
  
  然而晚了一步,大街上就听那南宫三公子大叫着“抢劫”,众人慌不择路,就怕没躲远让抢匪硬生生遇着,挡了人家的活路,却寻了自己的死路。
  
  我也拉野人走,野人却站在原地不动,眼看那发足狂奔的彪悍抢匪迎面而至,野人慢悠悠走上前,踩好点,身子对身子,实打实地与抢匪撞了一记。
  
  这一记该多痛啊,我心里一阵咣当,却更担心亡命之徒没人品,会当真对野人下毒手。
  
  然而抢匪毕竟都是以抢为重,撞到野人估计让他很胸闷,但是回头多踹野人一脚,又似乎来不及,因此嘴里骂着“倒霉催的”继续跑,他身后,南宫三公子一路紧追,三公子之后,神捕糜当轻功飞驰。
  
  三人全是在一瞬间从我眼前掠过,我说世上怎么奇人辈出呢,来不及多想,跑上前,野人新好的身子,这时正一手按住肩膀,白着嘴唇,一头冷汗。
  
  “你说你是不是故意的?!”我扶他,想骂几句难听的,又不忍心看他不舒服,“是不是很痛?”直接用手背帮他擦冷汗,嘴上停不住地问,“撞哪儿了?到底撞哪儿了?哪儿痛?”
  
  野人拉下我的手,抬眼,冲我笑了笑,摇头对口型跟我说:“不、痛……”
  
  “不痛你个大头鬼!”我真想再补他一记,这时燕朝红走我身边,问:“他没事吧?”
  
  “问他自己啊!”我没好气,先瞪燕朝红,再瞪野人,野人无奈,只伸手,将手中的一块翡翠吊坠递给燕朝红。
  
  燕朝红一愣,我也跟着愣。
  
  “这是,刚刚那人抢去的东西?”我问,其实也猜到了一些,野人不会无缘无故去撞抢匪 ,但到底还是没想到,野人会真得了手,真的就这么轻易把赃物拿了回来。
  
  燕朝红倒是比我更惊讶,先看玉,再看野人,看完野人,又看玉。
  
  然而对我来说,贼赃和见义勇为全都不是重点,重点是野人没事找事逞什么英雄?!
  
  “谁叫你去当好人的?!”我扳过野人身子大喝,“撞坏了自己怎么办?撞坏了你谁赔给我?你成了心叫我守活寡是不是?!”
  
  野人失笑。
  
  燕朝红瞪我一眼嫌我丢人,然后问野人:“你知不知道这玉价值几何?”
  
  野人摇头。
  
  “可是你是怎么拿到的?!”燕朝红又问。
  
  “偷、的。”野人无声说,将玉放到燕朝红手里。
  
  偷的?!我心里咯噔一下,怔了怔,认真去看野人。
  
  他仍忍痛皱眉,神色却相当平静,没有任何异常,然而偷东西这种事,一回生、两回熟,不是人人都有天赋,但也不是有天赋的人,上来就可以一击即中。像野人能偷东西,就代表他会偷东西,能从抢匪怀里把玉偷出来,更懂得什么叫声东击西,利用冲撞转移别人注意力——这代表什么,这代表顺手牵羊是他的强项。
  
  如果不是燕朝红在场,我一定立刻转了野人身子问清楚,他到底怎么会偷人家东西的,他以前是不是经常做这种事,或者,他还真是个神偷之类的绝世人物?!
  
  其实做神偷也没什么不好,我发散开思维胡乱想,至少不用再愁吃喝。
  
  现在野人主动看我,拉起我的手写:我只是,想帮忙。
  
  然后又写:对不起……
  
  他是真心认错,并且他知道我在想什么,不然低眼时不会笑得满脸无奈,野人只是想帮忙,现在却要道歉。
  
  我刚想出口安慰他点什么,喧闹的长街忽然刮起一道阴风,路人遁逃,商家收摊,野人忽然抓了我,将我护在身后,一副,山雨欲来之势。


流血事件 。。。
  帮派抢地盘,无论古代、近代、还是黑社会拍电影,都秉着求同存异的精神、近乎坚持地非搞到腥风血雨不可。
  
  我与野人拖手逛街,结果从街这一头窜出一批手持砍刀之人,回头一看,另一批百十人,踏出转角,拿的是宣花大斧。
  
  当成都城最大的两个帮派约定械斗,他们是不会提前通知我们这些无辜妇孺的。
  
  所以我只能抱头,跟在野人身后鼠窜,从古卧龙桥街窜到青石桥街,遍地的桥四通八达,眼看着一个个类比水饺的无辜人“咚咚咚”落河,野人不离我身侧三步,但他赤手空拳,体力又差,比不上那些身强力壮、又砍人砍得热血沸腾的帮派喽啰。
  
  燕朝红捡了别人一把砍刀飞到我身旁——“你别怕哈!”回头对我来一句安慰。
  
  “看我干什么!”野人正扪胸气喘,我赶紧把燕朝红往前推,“看敌人!”
  
  于是燕朝红即时肃穆,刀背一脱手,砸倒一个多米诺骨牌效应那么长串的敌人。
  
  但无论如何,野人会轻功,燕朝红会武功,对方是喽啰,我们又是路人,如�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