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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只好赖着你-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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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默进去关上门,背靠在门上,长长地吐了口气,摸|摸刚刚被撞疼的胸口,突然她的表情又是一惊。
  Ho,天哪!刚刚她的胸口被他的下巴顶到,那她的脖子不是……她下意识地摸了摸脖子,无任何疼感。
  还好没碰到,不然真的是要羞死了。
  林默背靠着门立了一会儿,洗手间奢华的装修渐渐灌入眼内,这洗手间也太大了吧?竟比她的那间出租屋要大两倍都不止。
  “笃、笃。”洗手间门外响了两声,林默慌忙打开门,顾承风已穿戴一新立在门口:“我的生活习惯希望你要牢记,第一,我起来第一个要去的地方就是这里。”他指了指林默身后的洗手间继续说:“早上洗澡这是我多年的习惯,以后不要做跟我习惯冲突的事情。”
  

  ☆、误打误撞

  林默站在门边,一双眼死死盯着洗手间的门,她今天可是见识了一个大男人梳洗的速度堪比一个要出嫁的女人呀!
  林默今早起的比较早,但这么一折腾下来,估计也差不多到了要上班的时间,可里面的人进去了很久了,到现在还没出来。
  楼下一个人,房间里一个人,他明知道有两人在等着他,这大|爷一点儿也不着急?
  他在里面洗的干干净净的,可她呢?从昨晚到现在,连牙都没刷呢。林默越想越气,可人家是她的老板,为了那笔医药费,她再不爽那也不能给老板脸色看呀。
  终于,顾承风从洗手间里走了出来,他不急不徐地走到床头柜戴手表、拿手机、取钱包,他所有的动作既潇洒、又温雅,但在林默的眼里那就是在摆架子。
  顾承风走到门口,对立在门口的林默用了快得不能再快的速度上下打量了一番,问:“你怎么还穿昨晚那条裙子?”
  面前的顾承风,和刚才梳洗前相比,除了头发有型了些、面部精神了些外,其余所有行头都差不多,这大|爷花那么长的时间在里面到底改变了什么?
  想着自己这么憋屈地站了那么久,气头一来,也不知道哪来的胆子,朝顾承风狠狠翻了个白眼,气愤地说:“我有的换吗?”
  “噢,的确。”顾承风淡淡地回道,越过林默,开门走了出去。
  一阵淡淡的雅香从林默的身边飘过,这个味道再配以那硬朗的背影,林默胸中一麻,浑身像过电一般不知所措,傻傻地立在原地。
  顾承风走了几步看林默没跟上,扭头小声催促道:“跟上。”
  林默这才豁然清醒,快步紧跟在顾承风的身后。
  顾志雄倒像是这栋房的主人似的,开着电视,半躺靠在沙发里在看财经新闻,一看顾承风下来了,便把电视音量调小了些。
  顾承风在下楼的时候就看到餐桌上放了一个装着东西的纸袋,他的眼睛盯着那一堆食物,话却对着顾志强在说:“你什么时候送开外卖了?”
  顾志雄也不生气,仍舒舒服服窝在沙发里:“你当我愿意的?”
  顾承风装模做样地点了点头:“难怪娟姨对你的任何事都那么用心,有这么个听话的儿子。”
  “得了,倒是你,不给我介绍介绍?”说着顾志雄笑着从沙发里站了起来。
  “有什么好介绍的,你俩不是已经见过了吗?”顾承风一点也不待见他的这个同父异母的弟弟,转身拉过林默:“来,默默,这可是娟姨的一番心意。”说着把林默按到餐桌前的椅子上。
  默默?
  林默瞬间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就是她亲妈也从未这么亲昵地叫过她呀?她瞪着一双大眼看着头顶上的男子。
  看着林默一副翻着白眼像是缺氧的鱼的样子,顾承风表面淡定,内心里也是要被自己给恶心死了,看着顾志雄向这边走过来,只好俯身低头在林默的耳边小声说:“不要忘记你现在的身份,这个称呼合情合理。”说完直起腰,按了按她的肩头督促道:“快吃吧。”
  顾志雄走过来看着两人亲密的样子,笑了笑:“其实我是对你这个闪婚的新娘很好奇,什么人这么历害,能把你给闪到围城里了?”
  顾承风并未接话,转身为自己倒了杯温水喝了起来。
  顾志雄自顾自地说:“嗯,不过,确实有她特别的地方。”对面的女子柔中带刚、长相清丽,她素面朝天,的确和那些浓妆艳抹、略施粉黛的美女不一样,更有一股超脱的感觉。
  或许是她的这份清和素,演绎出他人生中不同的味道,让他短期内欲罢不能,才会来了这么一出闪婚吧!
  顾志雄这么想着便坐到了林默的对面,欣赏起对面这个女子的吃相。
  林默的吃相没有进行过专门的调|教,当然不像他们顾家这种大家庭那么有规有矩的。林默不傻,当然听出来这兄弟俩话语间的火药味,一个陌生的环境,两个陌生的人,再加上一个她此时陌生的身份,她像绝了一只惊弓之鸟,低着头,小心翼翼地吃着如同石蜡般的早餐。
  “我很好奇你们俩是怎么认识的?”顾志雄问。
  林默一顿,又是这个问题?她不知道这句话顾志雄是在问谁,正犹豫着要不要看看顾承风的眼色,顾承风已经做到了她的身边,说了一句让林默的脸能滴出|血的话:“刚才滚床单没看够?”
  顾志雄一怔,他其实是真的对这个林默很好奇,只是他的身后有个母亲袁美娟在处处为他谋划,所以顾承风并不喜欢他的这个弟弟。
  顾志雄想着刚才哥嫂在床|上那一幕,若不是林默那声惊叫,他怎么会推门而入呢?顾志雄“噗哧”一声笑了出来,说:“哥,这你不能怪我,嫂子可能还没习惯你粗|暴的习性,我劝你以后不要太粗|鲁了,‘怜香惜玉’这个词就是让男人用在女人身上的。”
  顾志雄说完起身朝对面的两人挥了挥手:“我不当电灯泡了。”说完还很有兴致地一直笑到门口,走出去掩上门才听不到他的笑声。
  顾承风坐在餐桌前一直冷着一张脸,粗暴、粗|鲁?怜香惜玉?他顾承风还没差劲到需要别人来教怎么跟女人相处。
  那顾志雄不就是被袁美娟利用来他这里探个虚实嘛,他就得意成这个样子了?顾承风眉峰稍蹙,若不是当年那场车祸,他的父母撒手而去,现在也不用他如此大费周章地跟袁美娟明争暗斗。
  他看了看身旁的林默,无辜的女孩成了他的筹码,对她“怜香惜玉”些,或许能慰籍他心底里的些许愧疚吧。
  他叹了口气,站起身说:“吃完我送你出去。”然后向客厅走去。
  林默看着面前那一堆点心纳闷地问:“你不吃吗?”
  林默看着顾承风的背影,突然又有一种刚刚在楼上他从她身边擦然而过时那种悸动,这种感觉是全新的、一种说不清的感觉,她有些心慌,慌忙用手在胸口压了压。
  顾承风对林默的问话没有做任何回答,而此时林默别说是说话了,就是连看都不敢看他一眼,所以只好埋头吃东西。
  昨晚在顾家老宅里林默根本没吃饱,饿了一个晚上,的确是饿坏了,刚才那两男人坐在餐桌前刀戎相见的气氛,她实在没什么味口。现在餐桌上就剩她一个人,她起身换了一个用背对着顾承风的位置坐下,吃起了早餐。
  待林默吃完早餐,跟着顾承风到车库坐上他的车,顾承风发动车子后才跟她说了一句话:“你去哪儿?”
  “上班。”林默答。
  林默话音刚落就听到顾承风很不屑地哼了一声,林默向身旁的人望去,刚好碰上顾承风深邃的目光,林默不禁心底又是一颤,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就听到对方说:“你确定不回去换身衣服?”
  林默一呆,不就是一个晚上没换衣服嘛,他至于一个早上提了她两次吗?她这样是拜谁所赐?
  林默气坏了,不管三七二十一把脸贴到顾承风的脸前,用带着一股小脾气的语气说:“不换衣服又怎样?我从昨晚到现在连牙都没刷呢,早餐不照样吃肚子里了。”
  顾承风本在开车,被林默这样近距离吹了一脸的口气,他一脸嫌弃地没说话,把车开到路边,从钱包里抽|出一张粉色大钞:“你打的上班去。”
  林默看着顾承风的表情,他刚才还说要送她来着,现在就嫌弃成这个样子了!她气得一时也忘了面前的这个人现在已经是她的老板了,她从包里取出昨晚他给的一百元,朝他身上一扔,恶狠狠地甩了一句:“不用。”就傲娇十足地开门下了车。
  

  ☆、开启同居的生活

  林默到公司的时候已经过了九点,她当然没舍得去打的,转了两趟公交才到公司楼下的站台。挤公交车这事反正她也习惯了,倒是一想起最后顾承风看她的眼神,气得真想狠狠咬他一口。
  迟到要扣钱,这是很多公司的考勤奖罚制度,林默打工的公司虽不是大公司,但身为公司行政人事部的一名职员,被拉去做精神惩罚是避免不了的。
  “你看你,前几天才从公司借了五万块,公司凭什么借钱给你?啊?你应该懂得知恩图报,用你自己的行动来给公司其它部门的人做个表率,对工作的态度激积、热情,对吧?你倒好,借了钱后,不是请假就是迟到,你这么懒散,那别人以你为榜样都来找公司借钱,这公司还能开吗?”
  看着对面万主管张牙舞爪、口沫横飞的一番训斥,林默记得,前世里,这个万主管是个有事领功、没事挑别人的刺的人,典型的见风使舵、见利忘义的人。
  林默心下一横,算了,本来还想着把顾承风给的十万元先还给公司的,经万主管这么一批评,还是每个月从工资里扣除2000元得了,反正有债务在,也不会炒了她。没准她还了钱,这个万主管立马翻脸不认人。况且,在老板的眼里,她只不过是请来的奴役而已,根本算不上是人。
  想到这儿,林默眼底一片暗沉,她现在不仅要在公司打工,下了班还要为顾承风打工,那这不是成了他的家奴了吗?而她重生的意义,只是为自己的人生道路上再加一道沉重的枷锁?
  林默使劲摇了摇头,“钱、钱、钱!我是为了钱,为了医药费!”她在心底里暗自重复着这句话,她真担心自己一时高尚起来,毁了跟顾承风的约定,那样,她就是死路一条!
  “嗨、嗨、嗨……”万主管敲了敲桌子:“有你这样对领导的吗?”
  “没,我错了。抱谦,最近家里事比较烦,我有点神经质,主管您别在意,过阵子我就应该就没事了。”林默抽回心思赶紧回话。
  “你注意点儿,别以为借了公司的钱就不敢炒了你。”万主管说完朝林默摆了摆手,示意她出去。
  有了顾承风为她分担医药费,到底是腰板硬了,林默想反正她自己怎么着都好养活,所以对现在这份工作她倒没有前世那种依赖了,对万主管的话,她一踏出主管的门,就已经忘干净了。
  林默继续按原计划到组长那给她下午请了个假。顾承风让她今晚务必搬过去,顾承风可不是她该得罪的人,谁是主、谁是次,这个她还是要分清楚的。
  中午一下班林默拿着顾承风的支票去银行提兑,然后去了医院交了费用,坐在方茹琛的病床前。
  她记得在前世的这个时候,她像是失去一个顶梁柱,日日夜夜以泪洗面,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唯一可以依靠的是吴起,可吴起早已对她失去了所有的耐性和激情,一直敷衍着她。在那样的环境中她苦苦挣扎了两年。
  在前世的那两年,她并不觉得,而现在,多了两年的经历再回到这个起始点,林默自己都觉得自己强大了许多,心里的承受能力也顽强了很多。所以说,人总是要在逆境中才能真正的成长,就是这个道理吧。
  面前的母亲,虽然面色蜡黄,但比起前世她最后一眼看到的那张枯瘦的脸要丰满的多,看着这样的母亲,林默的心里反而舒坦了许多。看来,自欺欺人的行径是人类与生俱来的东西,只是有些人善于隐晦,而有些人急于暴露。
  ——
  顾承风坐在大班椅里看着电脑上的一组数据,这周的业绩较上周又下跌了,顾承风摸了摸下巴,定是这老爷子逼婚逼得他没心情,影响了工作。
  顾承风点了点头,没错,与他年初做的计划相比,就这几周的情况最糟糕,看来这个逼婚给公司业绩带来的负面影响要让老爷子知道才行。
  顾承风很安静地坐着,他手上的动作虽然缓慢,但似乎在脑中闪过“逼婚”的时候,明显一顿。
  下一秒,他拿起手机,眼睛盯着手机屏迟迟未拨电话,早上出门怎么就忘了要林默的电话了?
  好在三天前林默打过电话给他,顾承风翻开通话记录,他平时是知道他每天的电话有点多,但真正翻起来才发现——这打进来的电话也太多了吧!
  他哪有这耐性?
  叫秘书白扬进来后,问:“昨天那个林默的电话多少?”
  “林默?”白扬一时没想起来,好在停了一秒就想了起来:“噢,您是说那个林小姐吧,她是直接联系您的。”
  顾承风把手机递过去吩咐道:“三天前的下午她打进来过,你去把它找出来。”
  “这怎么找?”白扬有点懵。
  “这是你的事,下班前给我找到。”顾承风有点不耐烦,当然是一个挨着一个电话的打过去问,这还要他来教?这么简单的事都想不出来,那他雇她来做什么?
  白扬接过电话一脸不知所措的样子往办公室外面走,刚走了几步就听到顾承风再次交待:“你派个司机给她,把她送到我家去,时间你跟她约。”
  白扬应声点头就出去了。
  顾承风盯着门口出了会神儿,拿起坐机拨了杜菲菲的电话,还是关机。昨天她去机场出门前还给他高高兴兴地打了个电话,一点也看不出来是被人收卖的迹象,看来,女人是善变的,一点也不假。
  不过,林默不能算在“善变的女人”这个范畴,因为她的目的只是钱,而他,有她想要的钱。出于这一点,顾承风自信满满地深信,林默很巴不得跟他住在一起。
  林默这边的事顾承风已经交待好了,他暂且把她搁到了一边,继续工作。
  晚上顾承风有个饭局,待回到家的时候已经夜里十点多了,刚下电梯就看到他家口立着一个人,他一怔,这才想起,林默没钥匙进不去。
  反正她是他雇来的,他也不会不好意思,开了门直接上了楼。
  林默下午收拾她的东西的时候,想着顾承风的家什么都有,并且在他那种家庭出出入入的,也不能穿得破破烂烂的,所以她只带了几件像样的衣服和一些舍不得扔的东西。
  行礼虽然不多,但必竟是寄人篱下,她退房时的心情和前世两年前退房时的心情完全是两种不同的感觉。
  顾承风从楼上走了下来,手中的东西猛地向林默抛去,等林默反应过来去接的时候,一串钥匙已经落在了地上。
  “在我家反应这么慢可不行。”顾承风说了一句实话。
  “我还没适应。”林默解释,看着顾承风盯着她的行礼,有些紧张,便问:“那个,住在这里我有什么要注意的吗?”
  这句话问到点子上了,顾承风马上想起早上一睁眼就看到她的场景,于是强调:“我的房间和我的书房,这两个地方你不能进,其它都可以。”
  “那我住哪间?”林默抬头把整套房里的房间扫了一圈,足有五、六个房间。
  “随你。”
  林默看了看厨房,又摸了摸胃,问:“厨房我可以用吗?我可以做饭吗?”她不到六点就被人拉到这里,她以为顾承风很早就回来,一直等着,结果到现在连饭都没吃。
  顾承风是个没有耐性的人,对林默的提问显然惹他不高兴了,只见他阴沉个脸说:“还有,我是一个不喜欢啰嗦的人,话,我只讲一遍,记住。刚才我说过,除了我的房间和书桌不能进,其它都可以。”顾承风说完扭身向楼上走去。
  林默看着顾承风摆的那副臭架子,妈的,是不是做老板的都这个德性?对着顾承风的背影很有兴致地做了个鬼脸,这才心里舒了点儿。

  ☆、没完没了

  林默是饿坏了,也顾不得收拾她的行礼,直接跑厨房找东西。半个小时候后,一碗鸡蛋香菇腐竹粉丝汤就做好了。
  林默是个苦孩子,对吃从不挑剔,况且这大半夜的,她只找到这些东西,随便煮熟填饱肚子就行。
  林默一边吃着一边想着刚才顾承风对她的态度,他那么不愿意跟她说话,这以后两人相处还不得闷死了?
  前世她是个规规矩矩的一个人,吴起总说她太闷了,没有一点女孩子该有的活力。经过那两年的磨难,她的性格更加的沉闷,别过阵子顾承风也嫌她闷得慌跟她毁约了,那可如何是好?
  不行,得跟顾承风把关系搞好才是王道!
  她是看上了他的钱,但住在一起是他提议的,目前来看她对他尚有利用价值,于是大着胆子上楼敲了敲顾承风的房门。
  里面的人应声后,林默打开门,小心地探个头进去:“我做了咸汤,你要不要吃点?”
  顾承风已经洗完澡换了一件舒适的纯白针织衫,这件针织衫裹着他浑厚的胸膛,他半躺在床|上正看着书,看向声源,冷冷地说:“不用。”
  林默的眼睛一直盯着他的胸膛,原来男人也可以这么性|感呀!
  “还有事?”顾承风看林默仍呆呆地站在门口问道。
  林默摇了摇头,饶有一股依依不舍的味道转身关上了门。她挠了挠头,怎么她以前看吴起就没这种感觉?
  回想着每次见顾承风时他的着装,难道这就是“好马配好鞍,好船配好帆”的缘故?
  林默吃完东西,在一楼转了一圈后,又跑到顾承风的门前敲了敲门:“我住在一楼洗手间右拐那间,我怕你找不到我,就过来跟你说一下。”林默不禁又将目光盯在了顾承风的胸前。
  顾承风回望着林默,这档次低的人天生就是下人,那么多间房,她偏偏挑一间工人房。他有些不耐烦,但还是耐着性子说:“你在楼上挑一间吧。”
  “噢。”林默站了一会儿实在找不出话茬,只好离开。
  没一会儿,林默又去敲了顾承风的房门:“我在二楼离你最远的那间,过来跟你说一下。”
  “嗯。”顾承风轻瞌眼皮,这女人怎么这么烦。
  林默关上房门捂嘴偷笑,她只不过是想把两人的关系搞活一些,这么三翻四次的他都没发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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