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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行人生-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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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乔的香烟差点烧到手指,赶紧扔在地上。「你写了几部?」
  「到目前为止是五部,不过贺姆认为我抓到诀窍了,他要我赶紧试试写长片剧本,变成真正的剧作家。」
  「什么是剧作家?」
  「就是电影编剧啦,天才小子。」丹尼说,竖起自己的中指回敬乔。
  「那么,等一下,那诺拉人在哪里?」
  「加州。」
  「你刚刚不是说在纽约?」
  「原来是。但是西佛影业最近拍了两部成本很低的电影,结果很卖座。同时,爱迪生为了他的摄影机专利,他妈的控告了纽约电影圈的每个人,但是那些专利在加州根本不值钱。何况那里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里头,有三百六十天是晴天,所以大家都陆续跑去那儿。至于西佛兄弟呢?他们觉得现在去正是时候。诺拉一个星期前先出发了,因为她现在是制片总管——她升官升好快——另外他们安排我三个星期后要在一部叫《佩可城保安官》的电影里当替身。我本来只是要回来告诉老爸,说我又要去西岸了,想叫他退休后或许可以来看我。因为我不晓得以后还会不会有机会见到他,或是见到你。」
  「我很替你高兴,」乔说,还在摇头,觉得这一切都荒谬得无法置信。丹尼的一生——拳击手、警察、工会干部、生意人、郡警、替身演员、新进编剧——就像美国梦的写照。
  「来吧,」丹尼说。
  「什么?」
  「等你出狱了,来加入我们。我是说真的。从马上跌下来,或者假装中弹、跌出糖做的假玻璃窗,就能赚钱。其他时间就躺在游泳池旁晒太阳,还能钓个刚入行的女明星。」
  一时之间,乔可以想像——另一种人生,一个蓝色水面的梦境,蜂蜜色皮肤的女人,棕榈树。
  「老弟,很快的,搭火车只要两星期就到了。」
  乔又大笑,想像着。
  「那是好工作,」丹尼说。「如果你愿意过去加入,我可以训练你。」
  乔依然保持笑容,摇了摇头。
  「那是正当工作,」丹尼说。
  「我知道。」
  「你可以不必再待在这里,过着老要提防的日子。」
  「那不是重点。」
  「那重点是什么?」丹尼似乎真的很好奇。
  「夜晚。有它自己的一套规则。」
  「白天也有规则。」
  「啊,我知道,」乔说,「但我不喜欢那些规则。」
  他们隔着金属网凝视彼此许久。
  「我不懂,」丹尼轻声说。
  「我知道你不懂。」乔说。「你,你相信那些好人和坏人的说法。一个人欠债还不出来,放高利贷的人就把他一条腿打断,银行员则为了同样的原因把他赶出家门。你认为两者不一样,说银行员只是做他的工作,那个放高利贷的违法。但我喜欢那个放高利贷的,因为他不会假装自己是什么高贵的人,而且我认为那个银行员应该去坐牢。我不想过着那种乖乖缴税、在公司野餐时帮老板端柠檬水、买人寿保险的生活。等到老一点、胖一点,我就可以加入后湾区的男性社交俱乐部,跟一群混蛋在会所的贵宾室里抽雪茄,谈我的壁球赛和小孩的成绩。最后死在办公桌上,棺材还没入土,办公室门上的名字就被刮掉了。」
  「但人生就是这样啊,」丹尼说。
  「那只是一种人生。你想照他们的规则玩?请便。但我说他们的规则是狗屎。我说这世上没有别的规则,只有自己创造的规则。」
  他们再度隔着金属网沉默望着彼此。整个童年时期,丹尼都是乔心目中的大英雄。要命,根本就是他的神。现在神也只是个凡人,靠着从马上摔下来、假装被枪击中而谋生。
  「哇,」丹尼轻声说,「你真的长大了。」
  「是啊。」乔说。
  丹尼把香烟塞回口袋,戴上帽子。「可惜啊。」

  在监狱里,那一夜三个怀特的手下因为「企图逃狱」而在屋顶被射杀后,裴司卡托瑞算是取得了优势。
  然而,小冲突仍持续发生,而且双方的恨意愈来愈恶化。接下来六个月,乔得知这场大战并没有真正结束。即使他和马索和监狱里其他裴司卡托瑞的手下已经巩固权力,但实在无法判断这个警卫或那个警卫是不是收了钱要转而对他们不利,或者这个囚犯或那个囚犯能不能相信。
  米基·贝尔在院子里被一个家伙用小刀刺中,后来才晓得,那家伙是唐姆·波卡斯基的妹夫。米基没死,不过余生小便都会有问题。监狱外传来的消息说,寇文警卫一直在怀特的一个同伙席德·马优那边下注。寇文最近老是输。
  怀特底下的一个小喽罗何利·柏雷托依过失致死罪名判入狱五年,他一进来就老在食堂嚷嚷着改朝换代。所以他们只好把他从楼上扔下去。
  有几个星期,乔都会有两夜或三夜睡不着,因为恐惧,或因为他想把所有角度想清楚,或因为他的心脏一直在胸腔里狂跳,好像想冲出来似的。
  你告诉自己说你不会发疯。
  你告诉自己说这个地方不会吞掉你的灵魂。
  但你告诉自己最重要的话是,我会活下去。
  无论代价是什么。
  一九二八年春天的一个早晨,马索出狱了。
  「下回你见到我,」他对乔说,「就是会客日了。我会在网子的另一头。」
  乔握了他的手。「保重。」
  「我找了律师在研究你的案子。你很快就会出去了。机伶点,小子,可别丢了小命。」
  乔试图从那些话中得到抚慰,但他知道如果那些都只是空话,那么他的刑期感觉上就会有两倍长,因为他会怀抱着希望。一等马索离开这个地方,他很可能就会轻易把乔抛在脑后的。
  或者他可以给他足够的诱因,好让乔在狱中帮他办事,但根本不打算在他出狱后雇用他。
  无论是哪种情形,乔都无能为力,只能等着看事情怎么发展。
  马索一出狱,立刻惊动各方。原来在狱中闷烧的火,到了外头更是有如浇上了汽油。小报所谓的「谋杀的五月」,让波士顿头一次看起来像是底特律或芝加哥。马索的手下仿佛碰到了狩猎季开放似的,大肆攻击亚伯·怀特的组头、制酒厂、卡车,以及他们的人马。而这的确也是狩猎季节。一个月之内,马索就把亚伯·怀特逼得逃离波士顿,少数没死的手下也赶紧跟着溜掉。
  在狱中,就好像他们的饮用水被加进了一股和谐。砍砍杀杀停止了。一九二八年接下来的时间,再也没有人被从楼上丢下去,或在食堂排队时被自制小刀刺中。乔知道和平真的降临查尔斯屯监狱的那一刻,是他和亚伯·怀特手下两个坐牢的制酒好手达成协议,要继续在狱中做他们的老本行。很快地,警卫们开始把琴酒偷渡运出查尔斯屯监狱,那玩意儿品质太好了,甚至外头大家还给它取了个浑名「刑法典」。
  自从一九二七年夏天走进监狱大门以来,乔第一次可以睡得安稳。同时这段和平也让他终于有了时间,可以悼念他父亲和艾玛。之前他忍着没有进行这个哀悼的过程,因为有其他人在计划对付他,他得全力应付,怕哀悼会害自己分心。
  一九二八年的下半年,上帝对他最残忍的戏弄,就是在他睡觉时派艾玛来找他。他感觉到她一腿缠绕在他胯下,闻到她耳后擦的香水味,睁开眼睛看到她离自己只有一寸,唇上感觉到她呼出的气息。他双手从床垫举起,手掌抚着她光裸的背。然后他的眼睛真的睁开了。
  没有人。
  只有一片黑暗。
  于是他祈祷。他恳求上帝让她活着,就算他再也见不到她也没关系。请让她活着。
  但是,上帝啊,无论是死是活,能不能求求你,别再派她来到我梦中?我不能一再失去她。那太难受了。太残酷了。天主啊,乔恳求,请你慈悲一些吧。
  但上帝并不照办。
  乔监禁在查尔斯屯监狱期间,艾玛持续来采访他——而且往后还会持续。
  他父亲从没来梦中探访。但乔感觉得到他,那是他在世时从来没有过的感觉。有时乔坐在自己的双层床上,把怀表打开又关上,打开又关上,想像着若不是被那些陈年的罪愆和干涸的期望所阻挠,两人可能会有什么样的对话。
  跟我谈谈妈吧。
  你想知道些什么?
  她是什么样的人?
  害怕的女孩,非常害怕的女孩,乔瑟夫。
  她怕什么?
  怕那些东西。
  那些东西是什么?
  她不了解的一切。
  她爱我吗?
  以她自己的方式。
  那不是爱。
  对她来说,那就是爱。别把她的死看成是丢下你不管。
  那我该怎么看这件事?
  看成她是为了你而撑下去,否则,她很多年前就会丢下我们不管了。
  我不相一念她。
  说来好笑,我倒是想念她。
  乔看着黑暗。我想念你。
  你很快就会看见我了。

  乔把监狱里的制酒、运送作业、付各种保护费的流程制度化之后,就有很多时间阅读。他几乎看完了监狱里的所有藏书,这可不容易,因为兰斯洛·哈德森三世捐了很多书。
  兰斯洛·哈德森三世是大家记忆中唯一曾在查尔斯屯监狱服刑的有钱人。但兰斯洛所犯的罪太过分又太公然了——他把出轨的妻子凯瑟琳从他们位于毕肯丘四层楼连栋房屋的屋顶,丢进底下刚好路过的一九一九年国庆日游行行列中——就连波士顿的名门贵族都放下他们的骨瓷餐具思量许久,决定如果要把他们的一分子扔给土着生吞活剥,那么这就是一个时机。兰斯洛·哈德森三世因为过失杀人罪在查尔斯屯坐了七年牢。即使坐牢还不够辛苦,那么漫长的七年也够难熬了,只有送进监狱的书可以让他减轻这种痛苦,不过条件是他出狱时得把书留下来。乔读了至少一百本哈德森的藏书。你会知道那些书原来是他的,因为在书名页的右上角,他会用小而潦草的字迹写着,「原属兰斯洛·哈德森财产。操你的。」乔阅读了大仲马、狄更斯、马克·吐温的小说,还看了马尔萨斯、亚当·史密斯、马克思与恩格斯、马基雅维利、《联邦党人文集》,以及巴斯夏的《经济学谬论》。他一边阅读哈德森的藏书之余,也阅读各种找得到的书——大部分是廉价小说和西部小说——还有任何监狱看得到的杂志和报纸。他变成某种专家,很会猜出字里行间躲避审查制度的弦外之音。
  有回浏览一份《波士顿夜游报》,他看到一篇有关圣雅各大道东海岸巴士总站火灾的报导。一根老旧的电线走火,火花落进巴士站。没多久,整栋建筑就陷入火海。他看着那些火灾后废墟的照片,觉得喘不过气来。他放着毕生储蓄的那个置物柜,包括在匹兹菲德的银行抢案分到的六万两千元,都在一张照片的角落。置物柜歪倒下来,上头压着一根横梁,那些金属烧得一片黑。
  乔无法判定哪个更糟糕——是他觉得无法再呼吸,还是那种觉得要从气管吐出火来的感觉。
  那篇报导说,车站完全烧毁了。什么都没救出来。乔很怀疑。有一天,等他出狱后有时间,他要去追查东海岸巴士公司的哪个员工提早退休,而且谣传在国外过得很阔气。
  在此之前,他需要一份工作。

  那个冬天的尾声,有天马索来探访乔时,说他的上诉进度很快,同时也提出要雇用他。
  「你很快就会离开这里了,」马索隔着金属网告诉他。
  「恕我无意不敬,」乔说。「有多快?」
  「夏天之前。」
  乔露出微笑。「真的?」
  马索点点头。「但是收买法官不便宜。得打通一堆关节。」
  「那当初我没杀你,现在就算扯平了吧?」
  马索眯起眼睛,他现在可体面了,穿着喀什米尔毛料大衣和羊毛西装,翻领上还插了一朵白色康乃馨,搭配他的丝质白帽。「听起来还满合理的。顺带讲一声,我们的朋友怀特先生,在坦帕市搞得鸡飞狗跳。」
  「坦帕?」
  马索点点头。「他在这里还有几个据点,我没办法完全消灭,因为纽约帮也有股份,他们表明我眼前不能给他们难看。另外他在我们的路线上头运兰姆酒,我也没办法。但因为他在坦帕那边侵入我的领土,纽约那票人就允许我动他了。」
  「什么程度的允许?」乔问。
  「不要杀掉他就行。」
  「好吧。那你打算怎么做?」
  「不是我打算怎么做,而是你打算怎么做,乔。我要你去接管那边。」
  「可是坦帕是归路易·奥米诺管的啊。」
  「他很快就会决定不要再费这个心了。」
  「什么时候会决定?」
  「大约你到那里的十分钟前吧。」
  乔想了一下。「坦帕,嗯?」
  「那里很热。」马索说。
  「我不怕热。」
  「你绝对没碰到过那么热的。」
  乔耸耸肩。老头向来习惯夸张。「去了那里,我得有个信得过的人。」
  「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
  「是吗?」
  马索点点头。「我都搞定了。六个月后,这个人就会在那边等着你。」
  「你从哪里找来的?」
  「蒙特娄。」
  「六个月?」乔说。「这事情你计划了多久?」
  「自从路易·奥米诺把我的一部分利润装进他的口袋里,而亚伯·怀特跑去挖走剩下的利润之时。」他身子往前凑。「乔,你下去坦帕,把状况整顿好了,然后你这辈子都可以过得像国王。」
  「所以如果我去接手,我们就是对等的合伙人了?」
  「不是。」马索说。
  「可是路易·奥米诺是跟你对等的合伙人。」
  「看看他现在的下场,」马索毫无掩饰,隔着金属网望着乔。
  「那我能分到几成?」
  「两成。」
  「两成五。」乔说。
  「好吧。」马索亮着眼睛说,显然如果是三成他也会答应的。「不过你最好值这个价码。」


  第二部

  伊柏市
  1929…1933


  11 全城最棒的

  马索首度提出要乔接管他西佛罗里达州的事业时,曾经警告他那里很热。但在一九二九年八月的一个早晨,乔踏上坦帕联合车站的月台,还是对迎面而来的热浪没有心理准备。他穿了一套夏季薄毛料的格伦花格纹西装,背心已经收进行李箱内,当他站在月台上,等着脚夫帮他搬行李下车时,外套已经搭在手臂上,又拉松了领带;等到抽完一根烟,他全身已经被汗水湿透。下车前他本来把毡帽摘下,担心热气会害他发油融化,沾到帽子的丝料衬里,但这回胸部和手臂不断冒汗,他又把帽子戴回头上,免得太阳晒得头皮发痛。
  白色太阳高挂在天上,把云朵一扫而空,天空干净得仿佛云从来不曾存在过(或许在这边的确是如此,乔不晓得)。不光是太阳,还有那种丛林的湿气,他觉得自己仿佛裹在一球钢丝中,被扔进一锅油里,而且每隔一分钟,炉内的温度就会又往上调高一格。
  其他走下火车的男人都像乔一样,把西装外套脱掉了;有些人还脱了背心和领带,卷起了袖子。有的人戴着帽子,有的人摘下来扇风。女人们则戴着宽边的天鹅绒帽、钟型女帽,或是宽前檐女帽。有些人不慎选了更沉重的质料和帽子,身穿绉纱连身裙和丝质披巾,看起来不太开心。她们脸部发红,精致梳理过的发型崩塌或卷曲,有几个脑后的发髻都披散到颈背了。
  你可以轻易分辨出当地人——男人戴着平顶宽边草帽,身穿短袖衬衫和轧别丁质料的长裤。他们脚上是最时兴的双色皮鞋,颜色比火车乘客们穿的要鲜艳。女人则戴着草编宽边垂檐帽,身上的衣服式样非常简单,很多是白色的,就像经过他面前这位姑娘穿的,平凡无奇的白色裙子和白色开襟上衣,而且还有点破旧。不过,耶稣啊,乔心想,衣服底下的那具身躯——在薄薄的衣料底下移动,像是违法者要在清教徒发现之前赶紧逃出城。乔心想,那是幽暗而丰饶的天堂,遮住了动作如流水般顺畅的四肢。
  炎热的天气想必害他比平常迟缓,因为他被那个女人发现自己在看她,这种事他在波士顿从来不会被抓到的。不过那个女人——是个黑白混血儿,说不定甚至是黑人,他无法判断,但肤色确定很深,是深古铜色——谴责地看了他一眼,继续往前走。或许是因为天气太热,也或许是坐了两年牢,乔的视线无法从她穿着薄衣的身躯上移开。她的臀部有如音乐般懒洋洋地起伏,背部的骨头和肌肉也随之和谐律动。耶稣啊,他心想,我坐牢坐太久了。她又硬又黑的头发在脑后盘成一个发髻,但是有一缙松开落在颈子上。她回头狠狠看了他一眼。他赶紧趁目光射来之前低下头,像个九岁的小男生被人逮到在校园里拉一个小女生的马尾。然后他纳闷自己干么觉得羞愧。她回头看了,不是吗?
  他再度抬头看时,她已经淹没在月台另一端的人潮中。你不必怕我,他想告诉她,你永远不会让我心碎,我也永远不会让你心碎。我已经不会再心碎了。
  过去两年,乔不但已经逐渐接受艾玛死掉,也接受自己不可能再爱上另一个女人了。有一天,他可能会结婚,但那将是个理智的安排,好提高自己在这一行的地位,同时让自己有继承人。他喜欢这个字眼——继承人。(劳动阶级拥有的是儿子,成功人士拥有的是继承人。)同时,他会去嫖妓。或许刚才狠狠瞪他的那个女人,就是个假端庄的妓女。若是如此,他就一定要尝尝她的滋味——一个漂亮的黑白混血妓女,正适合一个犯罪王子。
  等到脚夫把行李都搬下车后,乔给他的小费钞票也已经染上周遭的湿气了。之前他只知道有个人会来火车站接他,却始终忘了问起那个人要怎么认他。他缓缓转身,想找个看起来很不体面的男人,结果却看到那名黑白混血女子回头沿着月台走向他。另一络头发从她的太阳穴垂下,她一手把头发拂开额骨,另一只手臂挽着一名拉丁男子的胳膊,那男子戴着平顶宽边草帽,黄褐色丝长裤打着长而鲜明的褶边,无领白衬衫的扣子扣到顶端。天气这么热,那男人的脸上却毫无汗水,他的衣服也是一片干燥,连紧扣在喉结之下的衬衫顶端也不例外。他移动时跟那名女子一样,都带着微微摇晃的节奏,那种韵律在他的小腿和他的脚踝,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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