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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着他吃,他没动筷子,问我:只有菜?我恍然:你先吃,我去给你买个馒头吧。他说:等等,我先尝尝。吃了口点点头,还不错,于是说:不用买馒头了,菜不咸,我就这么吃吧。等会儿你饿了,我们再出去吃点。因为得到了认可,我很高兴,随口说:出去吃干啥,还有道菜没炒呢。然后起身,返回厨房:你先吃着,我把那个做了。炒菜可没那么容易,油没热的时候我把肉放进去,可是油很快热了,肉因为洗过有水,于是窝里噼里啪啦炸开了,我吓的躲一边,隔一会儿靠近拨拉拨拉,油更热了,肉开始发出不好的气味,我也不拨拉了,直接把菜扔进去,加了水盖上盖。中间翻了翻,水加多了,锅里不太好看。好歹把水靠的差不多了,我关火装盘。自己先尝了尝,不好吃,想着该怎么办,灵机一动,拿了筷子端着盘出去了。魏森已经吃完了,看我出来,笑的模棱两可,我把盘子放我前面,拿起筷子说:那盘你吃了,这盘是我的。然后开始装作很美味的吃起来。魏森又不傻,看我吃的表情就知道了,他伸手拉过盘子,我知道他要做什么,于是低着头不说话了。他尝了尝那道菜:糊了,别吃了,糊了的东西吃了不好。然后就去厨房倒掉了。我们一起收拾完厨房,他和我分别去洗了澡。洗澡之前我闻了闻自己,确实一身油烟味儿。
各自收拾利索了,我们在客厅,他又一次和我进行谈判。谈判内容如下:
第一,如果我很喜欢做饭,可以让吴嫂教,如果不喜欢跟吴嫂学,可以报烹饪班,或者跟我母亲学都可以,但必须是会做了,才可以自己动手。
第二,如果我不喜欢做饭,以后我们怎么吃都可以,若是觉得在外面吃不惯,又不想去他家,那每天让吴嫂做好后,由小李送过来。
第三,他,不喜欢我做饭。他说我的手是用来写文的,不要把时间浪费在那些事情上面。
我目前确实不喜欢做饭,可是我却想有好的手艺,总不能一辈子依赖吃外面,也不能真像他说的,吴嫂做,小李送,想想都觉得讨人嫌。而且如果以后有孩子了,他喜欢吃什么,我都可以信手拈来…这样想着,我心里忽然一阵柔软,孩子,我竟然想到了我和魏森会有孩子。一直以来,我都有避孕的习惯,和东东在一起的时候,东东很小心,会自己做好措施;但魏森不喜欢,所以我都是先确定那时候是不是安全期才敢。魏森说完后,看着我问我有什么意见。我笑着朝他摇头,他见我答应的痛快,知道我是真的同意。此时的我却不知道他竟然暗自想了一个折中的方式。
三点多吃过饭的我在八点多的时候饿了,魏森带我出去吃了,我们吃完饭后,我兴致起来,拉他去溜圈儿。我们恋爱以来,除了前些天闹误会那次,还从来没一起晚上溜过圈儿。他任由我拉着他往前走,拉了一会儿,我累了,于是放开手,他返过来握住我的手,两人一起慢慢走着。他:你走了两小时的那晚,就是溜的这条街?我点头:这条街好走,路长,经过的地方多,又不用频繁过马路。他能安稳的陪我走这种路,我觉得很满足,关系密切之后,又相处了四个多月,对于他是领导,我已经看的不重要。还有不到两个月,我们就处了半年了。杜红艳说过魏森与之前历任女友交往时间都不久,半年左右是“分水线”。我不知道我们恋爱半年的时候会不会印证那个“魔咒”,我抬头看看身边的他,忽然有种念头:如果以后我们分手了,我得有多难过,比东东离开的时候会不会更伤心更痛苦。
这晚回去后,他要了我,以此感谢我把厨房首秀给了他。后来我寻思寻思,怎么都觉得好像是我被下了迷糊药,有男人感谢女人用这种方式的么…日子很快过了一周,这天是星期五。晚上,我在卧室写文,魏森在客厅看球。好像男人就没几个不爱球的,不管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等等,总有一个是爱的。魏森也一样,喜欢看美国篮球。我写着写着,卡文了。左思右思,无从下手,于是客厅找魏森玩耍。他坐在沙发上,拿着pad看的很专注(我没有看电视的习惯,所以电视机没有装有线,反正家里有网,想看啥能看啥),我坐他旁边,伸伸腰晃晃头,他不理我。我朝他靠近点,他以为我也看,把pad往我这边挪了挪,眼睛自始至终也没看我。我承认我有点生气,他却啥都不知道,我觉得好无聊,起身返回卧室,他也没有反应反应。
回到卧室我怎么想怎么觉得气,这才几个月就这么无视我了,看来杜红艳说的半年魔期真是有道理。我没兴致写文了,又不能冲他发脾气,索性穿了衣服,准备出去透透气。我换鞋的时候,他感觉气氛不对,放下pad问我:你去哪儿,做什么?我:没灵感了,出去找点刺激。他起身去换衣服:等我和你一起。丫才等你呢,大晚上九点多了出去,还不是让你给逼的,我心里忿忿地想着,打开门,急匆匆的走了。他大约这时候才知道出了问题,紧着换了衣服追出来,却不见了我的踪影儿。
我一向体力好,只不过欠锻炼,所以走多了腿会疼。就为了甩开他,我下楼都是用了跑的,我成功的一个人开始漫无目的的瞎走。他一直在打我电话,我早静音了,可屏幕会亮,所以我不时看看手里有没有光。走了有多久,消耗体力之后,怒气出了不少,我放慢脚步,拿起电话看未接来电,19个。这时候,他电话又打过来,我接了,那头他着急的问:在哪儿?我看看不远处有个地方能休息,于是告诉了他。结果我歇了没多会儿,他就到了,这厮开车来的。本来消气了的我怒气又一下烧起来了,他冲我开过来,我也不管什么惹不惹他,吵架不吵架了,难不成跟了他我就要一辈子忍气吞声吗?我转身离开,他大约没料到我又来一茬,赶忙把车停下,出来追我。我边走边想:这是压根没出来找我,直接在家里打的电话啊?我还满心以为他追我追出来了好几条街呢,我累的扑哧扑哧的跑了这么远,人优哉游哉的开车来了。怎么想怎么觉得自己这么缺,他已经追上我,拉住我的胳膊,不让我再往前走了。我停住,气的把脸扭一边,他按着我的肩:和我说说,怎么了这是?我不搭理他,依旧歪着脸不看他。他:因为我看球?我嘴唇动了动还是没开口,他解释:你那会儿不是在写文吗,我以为你出来活动活动还要再回去写呢?看我还是不吱声,他忽然很正式:我保证以后你在身边的时候绝不再看球,他想了想又说:包括手机,包括书等一切杂物,只看你。我撇着眼看他:说的挺好听。他见我搭理他了,开始叨叨:别生气了,走吧走吧,撵了你一路了。我:在家里打着电话撵了一路啊?他知道我为什么生气了,忙解释说:我出来以后,你就不见了,家里通着两条路,这条我追了会儿没有,又返回去去另一条追,路过家门口的时候还看了看家里有没有开灯,去另一条追了半天还是没有,索性回去开车了,车跑的比我快啊。他说完我解气了,他看我面色缓和,高兴的揽着我要走,我却不动,他看看我,我说:你把我背回去。其实我的意思是背我到停车的那里,他理解成了背回家,楞了一下,蹲了下去:上来吧。我喜欢被人背着,我欢欢喜喜的趴他背上(这是他第一次背我),这种姿势感觉真好,他背着我边走边说:以后生气了直接告诉我,可不许再乱跑了,长这么漂亮,大半夜的…我打断他:还没十一点呢好不好?路过车的时候他还闷着头往前走,我紧着拍拍他:放我下来。他:怎么了?我:车还在哪儿呢。他:不要了。我自己开始往下挣,他把我放下来,我拉着他走到车那里,等着他拿钥匙。他拉开车门让我坐进去,我:你没锁车?他:那会儿顾不上了。我:万一被人偷了呢。他笑哈哈:比起媳妇儿跑了,车算什么。我…接不上话了。
回到家,洗漱后,他把我放在沙发上,抬起我的脚给我按摩腿。他:你以后可别乱跑了,我说真的,容易拉伤肌肉。我不说话,看着他。他抬头看看我:想什么呢?我确实在想,他其实是爱我的,按说我们两个的爱情里,虽然是他追的我,可怎么看都是他高我低,应该是我温柔贤惠讨好他才对,可我这被宠坏的脾气…等等,魏森不也被那几个女人宠坏了?可他却愿意放下身段来迁就我,这大约是因为爱吧。我伸手揉揉他的头发:魏森,他:嗯?我说:我爱你。他手停下了,伸长脖子亲亲我:念宝,我也是。
☆、元旦晚会
第二天是周六,因为文周一要交上去,所以我只能窝在家里“奋笔疾书”,魏森没什么事,待在家里陪我。吃完早饭,我返回卧室写文。中间不知道几点的时候听到魏森开门出去了。当时我没太在意,想着大约快到中午了,他出去买午饭。我全身心的纠结在我的文字中,忙活了半天才出了大约三千字,起来活动活动胳膊腿儿,发觉魏森大约出去半天了还没回来。打电话给他,他很快接起来,我:你去哪儿了?他:开车出来转转,找些新的美食带回去给你吃。我:哦。客厅里转了两圈,又回去继续码字。
他大约一点才回来,我早饿的前胸贴后背,听到他开门,我从卧室杀出来,准备批评他。他已经换了拖鞋,看到我出来,把手里的两个大保温桶给我:快拿着,我去换衣服。我好奇的接过放到餐桌上:哪家卖的饭这么高档,连保温盒都用上了?边说边打开,分别拿出两份稀饭,两份米饭,和两种菜,一荤一素。光闻着是很香的,不知道吃起来怎么样。我去厨房拿了筷子过来,魏森已经出来了,他也去了厨房,我:筷子我给你拿来了。他:我拿盘。我,心里发牢骚:直接吃不就好了,倒到盘里,回头还要再洗盘子。可我也知道魏森的习惯,你们也知道的:优雅。他拿他的,我先尝了一口菜,不错,好吃。他出来看我已经吃上了,无奈的摇摇头。我吃的很开心,不忘夸他:没白跑出去一上午,找了家这么好吃的店。他:你喜欢吃就好。我:什么店,在哪儿?回头你不在家,我有空可以自己过去吃。他:太远了,你自己去不方便。我想想也是,不再问了。
饭后我主动刷碗,刷锅洗碗我以前在家里常做,已经习惯,魏森却没怎么干过,人家大老远给咱买饭回来,不能再欺负人家干家务。其实我是心疼他的手,那手比我的都漂亮,我不舍得用他。
没有吵吵闹闹,没有离别剧情出现,就这样到了十二月十二号,我们相处后的整半年。魏森不知道这个日子的特殊性,但对于我提出的出去庆祝的想法还是表示支持。这天下班后,他开车来接我,自从大家熟悉了这种模式,已经很少有人说什么。我们在一个沿海的酒店,温馨的吃了晚饭,然后没有回家,而是去了楼上的房间。我们相处了半年了,他还是一样爱我,放松心结的我在进入房间的那一刻,转身亲住了关门的他。他显然没有料到我的主动,随身带的包落在地上,一路相携到了床上。我深深吻着他,我明显感觉到他的难受,他热烈的回应着我,同时手快速脱了我的衣服,我大腿紧紧夹住他的腰,他一下一下刺激着我,我们两个疯狂的如同野兽…洗澡的时候,他和我一起,他看着我晕红的脸,刹不住的把我返身压在墙上,从后面要了我,这夜的我像中了药一样,沉迷在和他的交融中无法自拔。
我想他终归还是了解我的,送我上班的路上,他问我昨晚有什么心事。我心里掂量着要不要实话实说,想想还是觉得应该委婉些:你介意我了解你过去的情史吗?他笑了,他告诉我,没有几个女人不对自己爱人的情史好奇的,只是有人会问出来也有人会保持沉默。
他顿了顿:念宝,不瞒你说,这么多年我的感情一直不太顺利。我心不由的“咯噔”一下,听他接着说:进入这个行业有十年了,为了证明自己,我很努力的工作。在那种压力下,我没有心思拿出时间来经营感情生活。我轻声问他:你大学里没有谈过么?他笑了:我说没有你信吗?我不说话。他:大学里没有,那个时候在国内待了没多久就出国了。大四才回来,因为专业与打算进入的行业不匹配,我用了很多时间去准备那个。不过那时候追我的女生很多,追的最疯狂的那个,在我毕业后打动了我,我试着和她处了半年多,不合适就分手了。我:谁提的?他:什么?我:分手是谁提的?他:是我。我:哦,还有吗?
他:第二个,是集团旗下的演员,通过聚会认识了。处的时间也不长就分手了,她后来嫁人了,听说还不错。我:为什么分手。他沉思了一会儿:没好好了解就相处了,处后觉得不合适。我明显带了语气:不了解也能谈恋爱么?他:其实对于我的事情,你应该已经听说过了对不对?我点点头,说:可是我想听你说。他告诉我,那个女孩子应该说真的很爱他,可是她的爱太偏执了,她总是怀疑他除了她之外还有别的女人,能因为一点“蛛丝马迹”和他吵翻天。他说他给不了她想要的爱情,于是就提出了分手。我大约能理解。对于一个事业上升期努力奋斗的男人,女人无休止的无理取闹确实让人无法接受。“那杜红艳呢?”我直接提出。他:对,她是第三个。你不知道吧,是她追的我。他慢慢告诉我,杜红艳聪明,漂亮,有才,当时在社里很受瞩目,加之杜红艳家庭不错,很多男人包括富二代都追她,可是她只愿意和他说话。他当时感情处于空白期,杜红艳做了很多让他感动的事,加上杜红艳的文特别好,他也开始慢慢欣赏她。那时候,他觉得她美丽、知性、善解人意、大方。经历了两次失败的感情,再次选择的时候他很慎重。他觉得大约如杜红艳这样的女子是可以和他携手一生的佳偶。两人相处后,他开始对她很好,他以为他们应该会结婚,可是两人相处的时间越长,他越发现他并不爱她,他对她始终只是欣赏,却不是爱。这个发现让他很痛苦,杜红艳没有任何过失,他不知道怎么提分手,只能慢慢冷淡她,同时也给自己时间考虑。终是有段时间忙的太过分,长时间隐忍的杜红艳受不了爆发了,对他提了分手,他很痛快的答应了。此后,他一直觉得对杜红艳有愧,于是对她多有扶持,让她坐上了总编的位置,当然她本身也是胜任的。
听他说完,我没说话。他:怎么了,和你听到的版本不一样?沉默了一会儿,我说:魏森,如果你和我处着处着发现你也不爱我了怎么办?不等他回答我又说:对杜红艳,你觉得对她有愧,帮她当上了总编。可她这么多年为什么没有再谈恋爱?你知不知道你所谓的愧意的扶持,在她理解来可能认为是旧情未了…你终究在感情上伤害了她。魏森沉默了一会儿:我们男人考虑事情和你们女人不同,我确实没有料到我的做法会让她误解。不过,念宝,我并不是和你相处后才发现我爱你,我是早在之前就已经爱上你了。你大约也知道,自从杜红艳之后的很多年我都没有再涉足感情。我想要了解你是因为读了你的那篇文,念宝你知道的《念宝》。与现在相比,你那时候的文笔稚嫩了些,却让我觉得更真实。我看完后深深觉得,文中的那个念宝就是你自己。后来我也印证了这件事。我当时通过文章并没有想到你长的会这么美丽。随后的几次工作上的交流,你话不多,提出的立意却很独特,让我很欣赏。《念宝》那个文我前后读了五遍,越读我越觉得这样一个女子就是我想要的,当然,你的容貌也很打动我。即使在我组织的宴会上不施粉黛都很出色,这样漂亮清新的女孩子并不多见。
我心里暗自叹了口气,明明爱上的也是我的容貌。可是话说回来,有多少人不爱容貌呢,魏森吸引我的,不也有一部分原因是他良好的外貌条件吗?那次生病,我能纵容当时毫无瓜葛的他留下来陪我,不就是看上了他修长的手和精致的五官吗。感情世界里没有外貌的吸引,又哪来“一见钟情”之说,当然实际决定一见钟情的还是双方的荷尔蒙看对眼了。
不管怎样,爱我就好了,其他的,发生了再说。到单位以后,魏森发了信息给我,他说:念宝,别想太多,你只要记得我只爱你就好。杜红艳给我留下的心结解开了,半年的魔咒也打破了,我心情美美的…
晚上魏森又带着好吃的回家,我洗净手准备吃饭,他拉起我的手,我抬眼看他,他竟然慢慢摘掉了我的手镯!我惊的下巴都掉了,他看着我平和的说:放心吧,还是你的。转身去找那个放手镯的盒子,我其实已经喜欢上了带镯子的感觉,罢了罢了,摘了就摘了吧,省的以后洗碗的时候碍事。我不知道他几个意思,但既然还是我的,就没啥问题,自我安慰着,我细细吃着饭。自从那次因为纠正吃饭习惯闹不愉快,甚至害的魏森晚上拒食后,再吃饭我都努力朝魏森的要求发展。过了这么些日子,我吃饭细嚼慢咽已经颇有成效。
魏森很快回来,我吃着饭没有抬头看他,他又拉起了我的手,我以为他又拿回来给我戴。我右手拿着筷子,嘴里嚼着菜:你什么时候这么矛盾了?他不说话,确实为我戴了,可是我明显觉得不一样。我看了看,换了条,大约是纯金的,样式很简单,周圈儿不规则镶着钻。我没细看,先顾着吃饭,对魏森说:这条好,抗打击,不过,怎么想起来又送我这个?他坐我对面,拿起筷子:其实昨晚要送你的,你没给机会。我脸估计红了:我保证以后不会了。他:别,我很喜欢。我:流氓!他一脸无辜,随即笑了。吃完饭洗了碗,我回到沙发上坐下,他在看书(这次不是我的,我就写了那么些,早被他看完了),看我坐下,伸手揽了我,我蹭他身上,开始看他送的手链:别说,这手链看着简单,戴上还挺好看呢。他拿起我的手:眼光不错。我:不带这么夸自己的吧。他:我是说你的。我,从来不懂首饰的,被行家夸了:呵呵,是吧?这家伙估计怕我知道了价钱又舍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