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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世书-第7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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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了好一会,御风正想睡觉,忽然听到外面传来了打斗声,不过很快就消停了,御风便没出去看怎么回事,若有活口,夜狼他们明日会给他看。

  ☆、秘药蚀灵

  
  小歌算的是申时,结果苍羽未时就回来了,小歌大奇,但看到苍羽抓着的包袱时便明白了,东西少,速度自然快,回来的时间自然提前了。
  拆开包袱,里面是一个木盒,盒中有百余丸药,小歌的脸色有些不太好,再找了找,包袱里还有一封帛书,苏三七的,话不多,就一个意思,药是有了,但第一批炼出来的不多,大部分他散发给条原的重病人了,想起她问他要过解药,才抠出了百余丸。苏三七大概也知道这有些少,因此附赠了解药的药方,以及炼制之法,小歌一看就想吐血。药方上的药材虽然有些昂贵,但大部分黔首勉强负担得起,什么都没命重要,但炼制之法却真心坑人了,专业性太强,即使是医者,医术寻常的那些医者也没辄。
  小歌看着那百余枚解药,有些头疼,忽问御风:“太子章死了没?”昨夜的刺客是太子章派的,目标是她,太子章的病情突然加重,她的血既然那般神奇,太子章打算将她烹了吃掉看看会有何奇效。审讯结果出来时小歌倒没什么,药人本就珍贵,烹食也确可起到一定延年益寿的作用。太子章有那种想法不奇怪,事实上,曾经的苏夏若非毒术太无双,云唐力量太强,他们早不知让人给烹多少回了,只是御风没小歌那般豁达,表情那叫一个阴沉。
  御风脸色不太好的回答:“没死。”
  小歌闻言大奇:“你没把他给杀了?”御风用完朝食后便没影了,回来的时候身上有不少伤口,想也知道干嘛去了。太子章若没有死于瘟疫,御风一定会在他心脏上补一剑。
  御风回道:“子朱投靠了他。”
  小歌闻言惊奇不已。“你在开玩笑?”她跟太子章不熟,但垂髫时也见过几次,有一定能力,但过于鲁莽,且好色如命,但凡懂一点医术的人都能从他的气色看出那是一个病人,纵欲过度的病人。子朱那般风华绝代的奇人,就算要找个主君辅佐以扬名也不可能找太子章那么个废物,最重要的是小歌觉得子朱对于名与利皆无兴趣,没有动机掺和这乱世。至于所谓的大爱,不忍世人水深火热,小歌还真没看出子朱有个劳什子大爱。
  “救了太子章,伤了我的都是他。”御风确信自己的眼睛没瞎。
  小歌思索了会,想不通便不想了,笑道:“就算杀出了个子朱,你也没让太子章好过吧?”空手而归不是御风的风格。
  御风阴森的道:“我剜了他一只眼睛。”虽然没能如愿将太子章给杀了,但剜了太子章一只眼睛比杀了他一定更让他痛苦,不管是哪个国家,对君王与储君都有一个要求——身体健全。
  小歌静默了片刻。“他不知道是你吧?”
  “太子章不知道,但子朱。。。。。。应该认了出来。”御风道,子朱的武力不在文华公子之下,甚至在文华公子之上,他与子朱过了二十几招便撑不住了,子朱出剑的速度,几乎肉眼难辨。
  小歌头更疼了。
  “太子章不知道。”
  “子朱不是认出你了吗?”
  “但他似乎没告诉太子章。”御风也露出了疑惑之色,以太子章的性子,若是知道是剜眼的凶手是谁,早告上朝堂了,也不会有人怀疑,公子寿的死虽对外宣称的是战死,但实际上王城顶尖的那一撮人清楚得紧。有那样的前科,御风铁定吃不了兜着走,不死也得残。但太子章至今没反应,满世界的找凶手,不像知道的样子。
  小歌想了想,道:“我明白了,子朱应该不会告诉太子章,他对太子章只怕与子奕待离王无忌无异。”
  “太子章身上能有什么是他感兴趣的?”御风不解,子奕潜伏在离王无忌身边为的是东夷,子朱为的是什么?
  小歌摇头。“我也不知道,但有种不怎么好的预感。”太子章铁定要倒霉。
  御风坦诚道:“太子章倒霉很好。”他喜欢看太子章倒霉,最好去死。
  小歌为太子章默哀,真不作就不会死啊。默哀完了,小歌将解药与药方交给御风。“这些药交给辰王浔处置。”王城染病的除了黔首还有很多贵族,这么点药不管怎么分配都会得罪一大票人,很多人病得都不轻,不及时服下解药必死无疑,她才不惹这个麻烦。
  御风随意让人将解药送进了宫,至于辰王浔如何分配就不关他的事了。
  辰王浔并没有头疼多久,也可能连头疼都没有过,解药送进宫立刻就做出了分配,除了给了太子章一粒,其余都给了那些染病比较重的王公贵族家的子弟,而黔首与普通贵族,一粒都没有。虽说这个时代贵族与黔首之间、贵族与贵族的命有着截然不同的价值,但辰王浔这般轻易的就做出了选择,小歌还是讶异了下,先王得是眼瞎到什么程度才能看中这么个冷酷到骨髓的儿子做继承人?
  王宫也让御医试着炼制解药,炼倒是炼出来了,但速度太慢,一日也就炼出二十几丸药。而苏三七那边,药王谷内有着一座举世无双的成药作坊,苏三七停了其余药物的炼制,专炼流毒千里的解药,每日能生产上万丸解药,一钱不取的分给染病的百姓。两日后苏三七终于记起王城也出现了病人,又给她送来了一批解药,这回的包袱里面有一万多丸解药。苍羽一回来便累瘫了,小歌给它按了半日翅膀,才好一些。
  药王谷的全力施为令得瘟疫以极快速度消退,但小歌估计药王谷离破产也不远了,那么多的解药,药王谷是真正的一个钱都没收病人的,不论贵贱都不收,药王谷所有医馆与游历在外的弟子皆无偿为瘟疫病人诊治,直至康复。倒不是苏三七不想收一些诊金填补亏损,而是清楚流毒千里是谁发明的,良心怎么都昧不了。
  疫病消退,小歌也稍微松了口气,剩下的就是找出那个使用流毒千里的家伙。流毒千里太过危险,一个肆无忌惮,随便就用了的人掌握这种毒,想想都觉得不寒而栗,因此小歌与文华公子等人难得联手寻人,可始终没什么消息,小歌也只能慢慢来,心却始终笼罩着一层阴霾。
  孟夏之初,雪羽终于产卵,让小歌心中的阴霾消散了不少。
  雪羽产的卵共有三枚,都是能孵化的,按照碧眼雕这一族的风格,三枚卵最终能活下来的却只会有一个。碧眼雕有逐巢的习性,不管产了多少卵,最终鸟巢中都只能留下一个,一个是雏雕的食量大,会给父母很大的重担,另一个则是碧眼雕生活在高原雪山间,是食物链顶端的存在,必须强,逐巢的习性虽残忍,但活下来的一定是最强壮的雏雕,而只有强大的雕才能捕到食物,傲立食物链顶端。
  小歌理解飞禽的逐巢习性,但这里不是西域高原,她做不到过些日子看雏雕逐巢,因此三枚卵一产下来就被她取走了。
  “这三枚卵你打算如何处置?”御风问小歌。
  “一枚送给苏苏,她早就眼馋一个能飞的坐骑了,还有一枚给阿惺孪胝宜苁且蛭嗬氩荒芗笆闭业健!�
  “还有一枚。”御风提醒。
  “你要吗?要的话就送给你。”
  “给我。”御风不客气的拿了一枚,看着光滑的卵,忽然想起一个问题。“它还没孵化。”他可不会孵蛋。
  “自己孵呗。”
  “我是人。”
  小歌哭笑不得:“我没让你跟母鸡孵小鸡一样孵。”
  “那?”
  “有上中下三种孵法,上者为你自己孵,我推荐你选这种。”
  “我如何孵?”
  “用灵力孵,带在身边,每日给它渡灵力,一日都不能中断,待它孵出来后会很通人性,凭感觉就能知道你要它做什么。”想起自己的遭遇,小歌又补了一句:“闲来无事时还会与你吵架。”
  御风可算明白雪羽与苍羽明明是雕,为什么那么通人性,还会跟小歌讨价还价了。“我没有灵力。”
  “你的内力发生了异变,可以当灵力用。”
  “中者呢?”
  “找一个恒温的地方,将卵放在那,然后天天守着,过段时间自然就孵化了,到时因为它看到的第一个生物就是你,会视你为父母,加以□□也能做不少事,但不如上者那般聪慧,而且你要修建一个条件合适的温室也有点麻烦。”小歌说着看了眼自己的两只雕,除了不会说人话,这两只与十岁小孩无异。
  “下者?”
  “还给雪羽,疑惑找只母鸡孵,但这样孵出来的雏雕会认别人为父母,你要驯,很难,至少我还未听说有谁成功过。”小歌道,碧眼雕一族极为桀骜,除非它们认为你是亲族,不然根本不能被人驯服。
  御风选第一种孵法,他不要求自己的雕长大后能跟自己吵架与讨价还价,但也不能太笨。另两枚卵,小歌注入灵力保存活性后便让苍羽送去给季氚姿眨劣诜醴ǎ约貉 �
  御风天天带着卵,每日渡入许多内力,但卵一直没反应,在他快以为这卵是否失去活性不能孵化时它终于孵化了,钻出了一只与刚出生的鸡雏一般大小的玄色雏雕。雏鸟个子不大,食量却不小,每日要吃入与自己体积等同的食物,且一直在增加,还挑食,半点素都不吃,就吃肉。另外,吃东西还挑投喂对象,就要御风投喂,其余人投喂,它就会扑过去啄一口,因此御风不得不每日抽时间给雕喂食。
  “小东西真能吃。”御风佩服的看着又干掉一条蛇的雏雕。
  “还好啊,刚出生吃得不多。”小歌倒没觉得多,御风已经够轻松了,想她当年养雪羽与苍羽时可不是一般的痛不欲生,雏雕的食量每日都在增加,而药王谷那地方,遍地珍奇药草,就是缺肉食。雪羽与苍羽不挑食,或者说有眼光,她每日里寻来的肉食不够,两只雕便会去偷吃药王谷种的草药与果子。能自己觅食是好事,问题是药王谷的东西能随便吃吗?小歌不止一次的发现两只雕吃中毒或补过头,两只雕能活到如今也是神魔共同保佑。
  御风有些担心的问:“吃那么多不会吃成球吗?”他想起了雪羽与苍羽还是雏鸟时那肥球模样。
  小歌无比笃定的道:“会!”
  “那倒是如何飞?”
  “飞着飞着就减肥了。”
  御风闻言不由看了眼雪羽与苍羽,虽然不是球,但也差不远。
  小歌见了,明白御风的意思。“不一样,在高原雪山间,母雕为了训练雏雕,会折断雏雕的翅膀,再将雏雕一次次从悬崖绝壁上推下去学飞,自己寻找食物,过程非常艰苦,学完了也减肥了。我教它们学飞时,每日照三餐提供食物,没饿着它们。”然后就成这个样子了。
  御风明白了,溺爱宠物啊,不过碧眼雕教雏鸟学飞的方式也未免太残忍了,逐巢也没这么逐的。“折断了翅膀,雏雕还能学飞?”翅膀都断了还怎么飞?
  “怎么不能?碧眼雕的骨骼愈合能力非常强,就算折断了,只要骨骼没被敲碎,过断日子就会长好,并且在翅膀折断时挥翅学飞,它们愈合时,翅膀也会更加有力,飞得更高。不然,以前好像有人试过从母雕的手里救走雏雕,不让它受那非人的训练,但一帆风顺着长大的雏雕却丧失了飞翔的能力。”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御风不由感慨。
  “所以等它长得差不多时你记得训练它飞。”小歌点头,看着可爱的雏雕,忽问:“对了,说了半天,它起名了吗?”
  “还没。”
  小歌道:“看它黑乎乎的,就叫玄好了。”
  御风看了看正在进食的黑色雏雕,这名字起得可真衬鸟加随便。
  盛宴炎炎,瘟疫终于消除,辰王浔心情大好,令人将诸国之宴办得更加隆重,冲冲喜,去晦气。
  小歌会宴饮没什么兴趣,不管寻常宫宴还是这种诸侯会盟般性质的诸国之宴都没兴趣,但御风是辰国公子,这种场合他需要参加,辰王浔下了王令要求每个公子都要参加更是变成了必须参加。参加宫宴自然要带家眷,御风的家眷就小歌一个,辰王浔也点了名,夫妻两人都不得不给这个面子走一趟。
  宴会要折腾很久,开饭更是久,出门时小歌特别准备了一些糕点垫肚子,御风刚吃了两块便看到一只麻雀落了下来,叽叽喳喳了一会,然后看着小歌,小歌递了一块糕点给麻雀,麻雀立刻欢快的吃了起来。
  小歌咽下嘴里的糕点。“辰王浔真是不作就不会死。”
  御风疑惑的问:“他又做什么了?”
  小歌没回答,而是伸手脱御风的衣服,御风不由抓住小歌的手:“如今是白天,一会还要出门。”他想要小歌,小歌如此主动他自然惊喜,但也得看看时间啊。
  小歌白了御风一眼。“想什么呢你?”麻利的扯开御风的衣服露出里面精壮的胸膛,小歌咬咬牙,咬破了自己的食指,在御风的心口画了起来。
  疼!御风不由得龇牙咧嘴,也不知小歌做了什么,血肉似在燃烧,剧痛无比,当小歌终于停手时,御风低头看了下,发现自己心口的位置上出现了一个似是烧出来的焦黑图腾,那个图腾他不陌生,与小歌幼时险些转化成邪灵时背后所出现的图腾一模一样,但周围多了一圈符号。看着心口没有眼白的黑色眼睛图腾,御风愣了下。“这是?”
  小歌回道:“这个印记代表你的命是我的,可令你避免被你那个愚蠢的老子脱累。”
  真的这样简单?御风很怀疑,而在宫门口碰到子奕后就更怀疑了,离王无忌没有子嗣,因此代替他前来的使臣是公子卬,副使是子奕。离王无忌的本意应该是让这两位相互牵制,但御风觉得这两位相处得挺不错,虽不亲切,但也井水不犯河水,谁都不管谁。子奕看到他与小歌后只跟公子卬说了一声便跑了过来,走近看清御风后,浅褐色的眼珠中露出了疑惑之色,过了好一会眼睛陡然瞪大,看了看御风,又看向小歌,活似见鬼。
  “不进去了?”小歌打断了子奕的目光。
  子奕道:“进,怎么不进,我还等着看戏呢。”
  “我也是。”
  宴会的地点在八方殿,昭武王时修建的专门用于接见列国使臣设大宴的宫室,极为宏伟,辰宫诸宫室中规模仅次于上朝用的勤政殿。在八方殿外负责迎接列国王公的按规矩应该是储君,但太子章的疫病虽好了,身体却一直没好,根本下不了床,即使下得了床他也没法出门,变成了残疾对于一个储君是近乎毁灭性的打击。储君出不了面自然要换个儿子,辰王浔儿子虽多,但尊卑有别,剩下的儿子中只有嫡出的公子长有资格代替,其余儿子都是庶出,身份不够。
  一路来到八方殿,小歌看了眼红光满面的公子长,比起同母的太子章,公子长就出色多了,至少看着精神多了,不会给人酒色过度的感觉。但公子长的眼中透着一股子戾气,显然是个极度心狠手辣的角色。
  子奕没看公子长,而是看着宏伟的八方殿讥讽道:“在昭武王修建的宫室中设宴,辰王浔真不亏心。”
  御风无语,辰王浔弑父夺位之事列国权利核心的人谁人不知谁人不晓?但这么大咧咧的在辰王浔的地盘上讥讽,子奕胆也够肥的。
  小歌笑道:“亏心的前提是有心可以亏。”
  御风沉默的不插口,淡定看戏,公子长却没他那般无所谓,辰王浔的名声有污,王位来历有问题,那么作为辰王浔的子嗣,他们的名声都会受到影响,而他很爱惜自己的名声。“连山歌,你的父母就没教你不可诽谤长辈?还有苍何子奕,妄议他国君王,你是希望两国继续开战?”
  “我诽谤谁了?”
  “我没有妄议,我说的是实话。”
  不论小歌还是子奕都一副无所谓的态度,看得公子长若非顾忌到两人的身份,一定喊人将这两人拖下去杖毙。可惜的是这两个人不管哪个都不是他能够左右的,便怒视御风。“公子御风,看好你的女人。”
  “小歌并未诽谤谁。”御风站在小歌一边,昭武王的死辰王浔脱不了干系,正所谓身正不怕影子斜,同样,身不正也不应怕别人指指点点,做都做了,不准别人议论就可以抹杀自己做过的事?那这世上也不会有后悔这个词了。
  公子长气结,而小歌看差不多了,便拉着子奕御风离去,再说下去公子长就真得喊人将他们拉下去杖毙了。
  大宴要到午后才会正式开宴,在这之前先要列国进行蹴鞠比赛,按老规矩,输的国家要割让一舍之地,即三十里地给赢的国家,不过一直以来蹴鞠都是列国有输有赢,土地割让来割让去都没损失多少,到最后完全就变成了列国比谁的下一代最出色了。参加蹴鞠的都是列国未及冠的宗室与贵族子弟,这些人的出色程度决定着列国未来二三十年会有怎样的格局。
  辰国派出蹴鞠队由公子长带头,然后辰国贵族中出色的子弟与辰王浔的几个儿子凑了一支蹴鞠队,御风也在其中,辰王浔的儿子中年龄与能力都合格的除了公子榭就他,公子榭远在东境,辰王浔不想输土地,自然轮到他上场。
  御风要上场,小歌便戏法似的拿出了一包糕点边看蹴鞠边吃东西,辰国第一场蹴鞠的对手是睢国,睢国领队的是公子绎。看到公子绎时,小歌有种见着毒蛇的感觉,阴暗潮湿,森冷得紧。
  公子绎与御风一样,虽是宗室,但也都是能征善战的骁勇公子,也都名声不咋的。不同的是御风是因为抓到俘虏有空就认真处理,没空就杀了才坏了名声,但军队的纪律却是九州大地上最好的,虽然御风自己都记不住军规,但他只有两条规矩,一是军令如山,二是不得扰民,违者枭首,犯事的是一个人、一百人,甚至一万人都一样杀,法不责众这个词根本不存在于御风的脑子里。公子绎不同,虽用兵如神,但军队的纪律。。。。。。可以说没纪律,公子绎对自己的部下极为放纵,也因此,每次出征,所过之处中财货都会被乱兵洗劫一空,攻下城邑中的女子更是会被全军□□。但再怎么样也是武将,就算不是良善,给人的感觉也该是那种阳刚的暴戾,公子绎却反过来了,是毒蛇般的阴毒狠戾,小歌觉得,这人也是个人才。
  在小歌出神时,代表谢家来凑人数的谢非坐在小歌身边道:“睢国公子绎怎么看着有些眼熟?”面熟,但又说不上在哪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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