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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世书-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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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御风道:“不知道,但一定会很多,”多得他可以轻易发动兵变。
  “你就没想过通过柔和一点的方法得到那个位置?”小歌问,哪怕是杀了辰王浔所有的儿子都比御风如今的打算要柔和,至少杀了辰王浔所有儿子,死得人肯定比兵变要死的人少,两者相比较,小歌觉得兵变一点都不划算。
  御风道:“我不仅要那个位置,我还要所有人都不能逼我做任何我不想做的事。”
  小歌好笑道:“坐在那个位置上,要考虑各方各面的利益权衡,身不由己的事多了去,你要完全自己做主,难!”直白一点的话就是做白日梦,君王要处理的都是国事,干系太大,有个篓子,那可是大问题,谁敢让君王真正□□?那是滋生暴君的温床。
  “我并非要为所欲为,只是希望一些私事可以自己决定。”每个人都有底线,他不喜欢别人踩他的底线。
  小歌好笑的摇头:“君王无私事。”这不是上古,上古时,君王只要国政上不出问题,压根没人管他私事如何。而如今之世,君王从婚姻到子嗣都与各方各面的利益挂钩,根本没有真正的私事。
  “我会做到。”御风笃定的道,谁不长眼,他就杀谁,看谁还敢管他。
  小歌看不出半点诚意与信任的道:“哦,那我拭目以待。”
  除了每日那不断的号角声,饮食上小歌也有些不适应,可能是别的军营非战时每日都只训练两个时辰,到御风这被改成了五个半时辰不说,还增加了两个时辰的军事文化课,脑力体力都没落下,每日体力的消耗极大,因此御风很有人性的将军营中的一日两餐改成了一日三餐加一顿宵夜,并且都很丰盛。
  朝食是鸡鸭鹅蛋与腐乳,蛋是水煮的,营养保存得很好,腐乳易克化,但蛋类脂肪量太高,小歌需要忌口的食物中便有这种,腐乳虽好吃,但那是佐饭食的,不能当主食吃。因此小歌两样都没碰,而是抱着一只陶盂饮着羊奶,羊奶有营养,虽有膻味,但用杏仁煮开后可去味,饮着尚可,凑合着也可垫垫肚子。
  小歌刚饮了几口羊奶,御风便将一只烧鸡递到了她面前。“烧鸡有些油腻,但每日只食一回不会影响你的心脏,亦可养些膘。”
  小歌险些被一口羊奶呛着。“我是人不是马。”养膘这个词是用在马身上的吧?
  御风道:“你太瘦。”垂髫时的小歌胖乎乎的跟块点心似的,总角后却越来越瘦,在月照海时重逢时多少还有点婴儿肥,如今却是那点婴儿肥都没了。
  “肥肉变瘦肉了自然显瘦。”小歌叹道,自从心疾治好后,她对自己的身体极为爱护,每日坚持锻炼一个时辰,还有各种养生,本来就应成长而变少的肥肉就消失得更快了,到如今已是半点不剩。“烧鸡你自己吃吧,你还要训练,不吃肉食,体力很快就没了。”烧鸡不同于蛋与腐乳,后两种是无限量供应,但烧鸡只有四千只,而整个军营却有四万多人,御风又恶劣的在食堂腾出了大片空地,将烧鸡放在中间,每日里为了吃到烧鸡,大营里的四万多号人每日清晨都一番龙争虎斗,就差拆了食堂。御风武功虽不错,但要从几万人中抢出一只烧鸡也是不易。
  御风将两只鸡腿与鸡翅撕了下来放到小歌的碗里,然后拿起剩下的鸡肉吃了起来。“一起吃。”
  小歌:“。。。。。。”
  午食更为丰富,有炒青菜、腐乳、腌萝卜、肉汤、墩饼与烤鸭,但做炒青菜与腌萝卜的人家里肯定是卖盐的,一口菜入口险些齁死小歌。“盐价几时下降了?”
  “南境的盐价还是二十铜锱一两。”
  “盐价上涨了啊。”小歌道,她记得她没离开王城时,辰国的盐价一直被控制在十五枚铜锱以下。“那你们做菜怎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你们是卖盐的。”
  御风道:“盐可补充体力,战事激烈时,即使没有吃食,但有盐亦可补充体力。”所以哪怕盐价上涨了,他还是跟不要钱的给部下用。
  “那这肉汤我怎么觉得怪怪的?”小歌只抿了一口肉汤便吐了出来,肉汤是三斤切成小块的肉,用的肉大部分时候是猪肉,但有时也会换换口味,用各种野味的肉,除了肉还有一斤蔬菜、两斤豆腐一起煮的,但不知疱人是怎么做的,小歌饮汤时除了重盐还吃到了糖的味道,糖与盐的比例感觉非常像药王谷配的一种特别难喝但对体力恢复特别管用并且不会落下后遗症的糖盐水,据说与人体内部的生理盐水差不多成分,是专门为体力严重流失的人配的。
  “肉汤是按白前给的一种有助体力恢复的糖盐水配方做的。”
  小歌默,放弃了肉汤,改啃墩饼,但一口咬下去,牙齿险些蹦掉,这哪是吃食,简直是凶器。烤鸭只有四千只,她抢不到,御风虽抢得到,但看着那油腻的鸭子,小歌刚被□□过的舌头也没多少感觉了。
  “吃果脯。”御风不知从哪拿来了一篮果脯。
  “哪来的?”小歌奇道,军营中竟有水果,难得。
  “农庄种的,卖不完的送给我们,我们吃不完便做成了果脯慢慢吃。”
  夕食比较正常,炒青菜、腌萝卜、墩饼、鱼羹、四千只烤鹅,前三者吃不下,鱼羹用的鱼是从於水中打捞的鲜鱼,没放糖,盐的分量一般,勉强可以入口,烤鹅虽肥美,但太肥了,小歌吃惯了清淡的食物,不太喜欢重油的吃食。宵夜是烤全兔,兔肉虽不错,却只有五千只,大营中的将士临睡前都还要打一场消食战。
  第二日时小歌自己在军医营的一片空地上垒了个土灶,自己开火,食堂重油重盐的吃食虽有益体力恢复,但不适合她,她还是不折腾自己的肠胃了。
  御风本来还担心小歌不适应大营的饮食,想着要不要让人给她单独开个灶,却没想到她自己堆了个灶单独开火了,立刻跟小歌搭伙。“我也吃不太惯食堂的吃食,你开火正好,我跟你搭伙。”
  小歌问:“你会烹饪?”
  “我会炖汤,也会烤肉。”别的就不用指望了,他学炖汤与烤肉也不过以防万一,行军时若与大部队走失,必然要自力更生,而野外能够弄到的吃食也只有野味,这两种烹饪之法正好派得上用场。
  小歌将铜勺递给御风:“那你来做饭食,我出食材。”
  御风愣住,这词应该由他来说才对,怎么反过来了?“轮流。”他要做的事太多,每日的空闲时间不多。
  小歌想了想,点头。“也行,今日我做饭食,明日就轮到你。”
  小歌做的饭食的确比食堂的好吃,但御风的肠胃有问题,食堂里的吃食虽有营养,也很适合每日都要进行高强度训练的人食用,但有个前提,肠胃健康,御风不仅肠胃有问题,还不轻,吃了几年军营饭食,将胃折腾了几年,御风的胃病快进入晚期了。因此小歌给御风做的吃食全都是药粥,在粥里加了养胃的药材,除了药粥,御风每日朝食时还有一叠醋泡姜,除此之外每日都会有一些用养胃食材做的糕点,养生的精致快赶上老人了。
  用着红枣枸杞羹,御风道:“小歌,我才十六岁。”不是六十岁。
  小歌道:“你要是不把自己的胃折疼得惨兮兮的,我也不会把你按着花甲老人的体质给你准备吃食。”
  御风无语,吃了一片醋泡姜,慢慢养吧,把胃养好了就不用再吃这些了。正吃着醋泡姜,忽然看到小歌的衣服后面似有些血迹,拉住小歌伸手拉住小歌的衣服看了看,的确是血迹,担忧的问:“怎么受伤了?”
  正在踢流氓一脚的小歌闻言顿时茫然:“受伤?没有啊。”她这些日子什么都没惹,不可能有机会受伤。见到御风一直看着自己屁股后面,小歌不由扭头看去,也发现了血迹,不由一怔。
  御风放下箸。“我送你去见白前。”
  “不必,我没受伤。”小歌赶紧道,去找白前,且不说方不方便,即便方便她也不去,为这点正常生理现象求医,白前非嘲笑死她不可。虽然刚开始时怔了下,但她很快就反应了过来这是怎么回事,但她两岁在药王谷,那些疯子带着她一起解剖时就将人的生理结构与现象都给她讲解过,虽是十年前的事了,但此时全都想了起来。只是来这个被御风一个男子给看到了,饶是小歌脸皮厚度素来媲美城墙也不由得烧了起来。
  “可你在流血。”
  小歌恼怒的在御风脑袋上敲了一下。“我没事,你慢慢吃,我去处理一下。”
  虽没有过经历,但在药王谷乱七八糟的知识看得太多,后来在云府又见过谢琳因为绝经而导致一段时间性情有些暴躁,云唐当时好脾气忍,后来谢琳的性子一正常就立刻跟谢琳一笔笔算账的种种经历,小歌不缺乏这方面的常识。用旧衣服做了带子垫好,换了衣服,再出来时外面的食案边坐着的人变成了两个,多出的人是白前,见她出来了,似笑非笑的看着她。“哟,小毛孩出落成女人了。”
  小歌看了御风一眼,御风冷峻的脸上犹如火烧,不敢看她,他不是故意跟白前说这些的,只是不明白发生了什么才向白前讨教,然后白前就自己猜到了怎么回事,不过想到之前看到的,心里不由窃喜,这么多年,她终于长大了。
  小歌面色如常的道:“不过正常生理现象,你敢说你少年时没梦到过夏。。。。。。”
  白前非常能屈能伸。“我错了,我道歉。”
  早这么识趣不就得了,小歌斜睨了白前一眼。
  摆平了白前,小歌的尴尬也消失得差不多了,如果之后御风没有每日给她做红枣姜汤提醒她还有另一个人目击者的话。

  ☆、风雨前夕

  在军营中呆了没几日,小歌便有些无聊了,军师之职在平日里的确清闲,但太清闲了她也受不了。“御风,你想不想有一支与云卫一样的特殊部下?”
  御风微怔。“云卫训练起来很难。”他不是没想过训练一支云卫一样的队伍,但做不到,那不仅需要时间,还需要极其庞大的财力与物力,以及知识,云卫每个人都是武功高手,即使不是武功高手也必定是术士,除此之外每个人还掌握着一门或多门手艺,平日里隐藏在寻常人中,他不说,你根本想不到大街上一个普通的街贩会是能够以一敌百云卫。云卫是一般人训练不了,即使是列国的君王也训练也不出同样的精锐。
  “训练一支一模一样的是有些问题,但训练一支有云卫三分风采的队伍还是做得到的。这支队伍可以用在正面的战场上,武功不一定深厚,但组队时即使是武功高手也要退避三舍,可以用来对敌方斩首,即使不用来斩首,这些人也掌握着多门技艺,可以潜藏得很深,获取敌方的情报,总之作用很多,云卫能够做到的,它都能做到,唔,除了跟术士这类存在碰上。”
  御风想了想,那倒是一支奇兵,插在敌人心脏上的奇兵。“你想训练这样一支队伍?”
  “嗯。”小歌点头。“反正我也是闲着,便找点事做。”
  “你都需要什么,我想办法。”
  “钱,人。”
  “钱几何?人几何?”
  “钱先要一千金,人嘛,我想在於水大营里挑,挑到多少合适的便是多少。”
  御风大方的道:“可以。”
  於水大营一共四万两千多人,小歌挑了三日只挑了两百人,这很出乎她的预料,她原以为最多挑到几十个人呢,训练云卫那样的队伍,各方面的要求都很严苛,但於水大营的人被御风给训练了这么久,很多地方都超过一般人,才让她多挑到了一百多个合适的。
  小歌惊讶,御风也惊讶,因为小歌挑的人非常“全面”,从英勇善战到歪瓜裂枣都有,没有什么共同点,一定要说有什么共同点的话那就是这些人都在某一个或几个方面有着非常出色的资质。
  小歌一点都不觉得自己挑人的标准有多没标准,兴致勃勃的问御风:“队伍训练好以后要叫什么?”
  “睚眦如何?”
  睚眦?小歌皱眉,没记错的话这是一种非常凶狠的上古异兽。“睚眦是凶兽吧?”
  御风反问:“军队是做什么的?”
  “好吧,睚眦这个名字也挺好的,搭配。”
  睚眦的营地小歌选在了云梦泽密林外围与内部的交叉带,这一片地区猛兽最多,十步碰上一回狼虫虎豹是家常便饭,有时还会碰上异兽,对于一般人而言,这里是禁地,但在小歌看来,这里是天然训练场,很适合她以云卫训练计划为依据而改出的训练计划。
  对于小歌制定的训练计划,御风忽然发现自己是个大善人,他对於水大营的训练表和小歌制定的比起来太温和了。
  被小歌叫来帮忙的雪晴与御风反应相反。“你要养猫?”云卫的训练计划被改得面目全非,在雪晴的记忆里,她所受到的所有训练只有变态与更变态的区别,温和这两个字她从来没感觉到过,即使感觉过那也一定是训练中的陷阱,可小歌的新训练计划却让她感觉到了温和二字,并且不是陷阱。
  白前的反应最独特。“你说我草菅人命,真正草菅人命的是你吧。”他在训练计划的后面看到了一种心法,很眼熟。药王谷的弟子很多,因为职业的关系,经常做各种各样的研究,有一个长老曾想创造一种可以发掘人体潜能而达到强身健体目的的心法,为此花了二十多年的时间,但白前也记得,第一批实验者不是死了就是废了。
  “这是改良过的。”
  “成功的?”
  “还在改进中。”这次是那个长老让她帮忙找些实验者,在药王谷因为那位长老罄竹难书的前科,已无人敢自告奋勇给他当实验者,那位长老因此将目标放到了外面。
  白前无声的用眼神控诉:那不还是草菅人命吗?
  “我看过这改良的心法,不会再出现致死致残的情况,失败的话最多经脉被废,到时心法是谁创造的,我就把别人打包送谁那去,治经脉被废,难不难我不知道,但做为药王谷的二长老,这点医术都没有,那他真的可以去死了。不过总的来说还是有风险的,所以让睚眦修炼时我会告诉他们危险性,给他们选择的权利。”小歌一副好商量口吻的道。
  白前笃定的道:“还是小白鼠。”
  小歌不以为意:“至少是自愿的,比起你的药人可好多了。”白前的药人一个自愿的都没有,全是抓的俘虏。
  在古木参天,遮天蔽日的古老云梦泽密林里呆了半个月,小歌估摸着自己要不了多久就该有夜视能力了,天天呆在这不见天日的地方,五感六识越来越敏锐。小歌泡在云梦泽密林里,御风也每日来看训练情况,见了睚眦的训练场后,御风想下场试试自己的能力。
  惬意躺在藤床上的小歌闻言将旁边的沙漏翻转。“行啊,单人训练三个时辰合格,团队训练四个时辰,可别像刚才那几个一样跟没吃饭似的,对了,不能动用内力,如今的训练是初步的,专门训练体能,你用内力就是作弊。”
  御风难得的有了同情的情绪,同情睚眦,那些人训练时,超过九成被小歌质疑过没吃饭。
  御风选的是单人训练,睚眦的训练场是云卫盖的,虽然只用了一旬的时间,但内容很丰富。除了寻常的负重、越野与躲闪能力的训练还有重重机关,甚至连滚木雷石的机关都有,地形也有考验,这一带要么多针叶林,要么多沼泽地,非常耽误时间,因此御风回来时正好赶上最后一粒沙子滴落。
  小歌看着沙漏,不由侧目:“不错不错,这么久你还是第一个在沙漏流完前回来的。”不管是单人还是团体训练,到目前为止就没谁是合格的。
  御风并不满意:“优秀是多久?”
  “单人训练两个时辰,团体训练两个半时辰。”目标很遥远。
  “若是让云卫来,需要多久。”
  小歌笃定的道:“最差也不会超过一个时辰。”云卫受过的训练可比这变态多了。
  从那之后跟着睚眦训练的人多了一个,小歌颇为无语。“御风你是将军,只要精通兵法、行军布阵就行,哪怕你的目标的那个位置,好吧,辰国对于君王的武功是有些要求,但也没要你万人敌。”辰国历代君王必须有杀敌的能力,不然以辰国尚武的国情,君王容易死在战场上,但拥有砍翻十几个人的能力即可,万人敌什么的,那就不是君王了。即使上战场的君王,身边也是有护卫,习武只是以防万一,战场上兵荒马乱,护卫再多也可能出意外,为了小命,多做点准备总没错,但万人敌可就是无聊了。
  “我不是要万人敌。”
  “那你在做什么?”
  御风道:“我想拥有与十巫比肩的力量。”
  小歌险些从藤床上掉下来。“我说你要做什么?不管是为将亦或为王,都不需要那样的力量,唔,你总不至于是为了追求长生不老吧?十巫的寿命是很长,活个千儿八百年不是问题,可即使是十巫也无法长生不老,巫咸穷尽无数代人的心血探索长生不老,什么乱七八糟的药都给整了出来,都以失败告终,你平日里看着也不像那种脑子有病会去追求虚无缥缈的长生不老的人啊。”
  御风瞅了小歌一眼。“长生不老那是折磨,我没病。”长生不老,身边之人死光,自己却想死都死不了的活下去,那是生不如死的折磨。
  “那你是?”
  “我以后可会与其余十巫打交道?”
  “你要不与我合作,不一定会,但与我合作,一定会。”
  御风不解:“为何?”
  “十巫同属巫宗,但我们可以有不同的阵营,可以掐起来,甚至拔剑相向,只要不弄死对方就行,可因为不能弄死对方,所以我们一旦没有站在同一个阵营,那么我们会选择杀死对方所扶持之人,那样,对方在失去合作对象后就得帮自己。”别人争斗是想方设法的掐死对方,十巫争斗却是神仙掐架,凡人遭殃。
  御风着实佩服巫宗的体系。“如此,巫宗不就是一盘散沙吗?”
  “本来不是这个样子的。”
  “那原来是如何模样?”
  “原来在十巫之上还有个巫女,十巫不管意见分歧多大,巫女做了决定都必须放下自己的意见服从巫女的决定。”
  “那有一日巫女让你杀我,你也会服从吗?”
  小歌笃定的道:“不会发生那样的事。”
  “你不是说了,十巫都要服从巫女的决定吗?”
  小歌淡淡道:“这世上已无巫女。”
  御风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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