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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世书-第1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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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能恢复一些元气,治本的话还需要长年累月的调理。”
  小歌稍微松了口气,有用就行,谢玦如今的身体,即便要长年累月的调理也得先让他活下去。
  在小歌为谢玦的解药头疼时御风的冠礼悄然到来,辰王浔心里究竟怎么想的无人知,但面子工程还是挺会做的,御风的冠礼办得极为盛大,三公九卿百官、王城贵族大多都来了,王族宗庙车水马龙。
  对于辰王浔将冠礼放在了宗庙,小歌与御风都有些奇怪,按照华族的规矩,只有嫡嗣的冠礼才有资格在宗庙举办,庶出只需在府中腾个地方即可。也因此,来的官吏与贵族不由有些想入非非,公子御风是庶子,辰王浔却将冠礼放在这里,是想改立御风为太子吗?
  虽然辰王浔已立了太子榭,但明眼人都看得出,辰王浔会立太子榭大半是因为太子榭平定了子章之乱,兵权在握,只要他想,随时可挥军如王城,让辰国改朝换代。虽然他未必有那个意思,但辰王浔为了自己的意思,哪怕太子榭没那个意思他也要立太子榭以安抚人心,不然有一点猜错,他就该下台了。如今公子御风回来了,太子榭虽出色,但比起开疆拓土,掌控疆土已不逊于君王的公子御风,百官觉得还是差了些许,辰王浔想要换太子也不是不可能。
  小歌也有些看不懂辰王浔了,她一直以为辰王浔让公子御风回来是不怀好意,但目前为止她还没感觉到什么好意,可也没感觉到什么恶意,似乎辰王浔只是在单纯的宠爱一个儿子,可天知道这对父子根本没多少感情。至少小歌可以肯定,御风心里巴不得辰王浔早点去死。
  马车里,对于小歌的疑惑,御风解释道:“他在犹豫。”
  “犹豫?”小歌不解。
  “犹豫究竟该将辰国交给我还是太子榭,论能力与势力,我与太子榭都不分伯仲。”御风吻着小歌的手指,讥笑道:“我一直以为所有子嗣中,他即便不爱我,不爱太子章,至少也是爱太子榭的,如今我才发现,他其实谁都不爱,他爱的是他的王位与江山。”若非此时的辰王浔年已六旬,垂垂老矣,冒不起险,只怕他与太子榭这般风头逼迫到了君王的子嗣早已被打压甚至诛杀。
  小歌顿时了然。“原来如此,不过你也别难过,你还有我,我会一直在你身边的。”想了想,小歌将手从御风的手中抽了出来,从袖袋中取出了一根用红色丝绦打的同心结,将同心结系在了御风的腰上。“华族的习俗,女子给心上人亲手打同心结相赠,可一生一世同心,我突然想起,我好像没给你送过同心结,今日是你的生辰,便以此作为生辰礼。”
  御风诚恳的道:“好难看。”
  小歌自然也知道自己的手艺不咋的,头回做这样的手工艺品,勉强能入眼已是不易,但也不用这般诚实吧?小歌顿时怒了,伸手就要将同心结扯下来。“难看就还给我。”
  御风赶紧护住腰间的同心结。“虽然难看了点,但我不嫌弃。”
  “我嫌弃。”小歌拽住了同心结。
  御风继续道:“你若只送我一个人同心结,我会很喜欢也很珍惜它。”
  小歌诧异的看着御风,最终无语道:“同心结的另一个寓意是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都说了是一心人,我都送了你,还要送哪个?”
  御风满意了,小心翼翼的将同心结从小歌的手里抢救了回来。“送给我了,便是我的,不准弄坏。”想了想还是取了下来放在怀里。
  看着御风对同心结小心翼翼的样子,小歌心中虽觉甜蜜亦觉无言,心中仅两字:奇葩!“我每年送你一个,坏了就换一个。”一边说一边夺下了同心结重新系上。
  御风喜滋滋的道:“好,到时我将旧的都收起来,老了以后给小孙子看。”
  小歌闻言怔了下,她有没有孩子还不一定,即便有,她也活不到孙子出生的时候,但脸上还是露出了笑容:“小孙子?不知道会长得更像谁。”
  “像你。”御风认真道,他喜欢子孙像小歌。
  小歌忙不迭摇头:“还是别像我,一身病。”越像她,遗传病的几率就越高。
  “巫咸殿医术很好,无妨。”御风一点都不担心的道。
  小歌回以一对白眼,他们两个的思维显然不在一条线上。
  “你太操心了。”御风忽然低头吻起了小歌,爪子也悄然伸进了小歌的衣服里,看她表情那么生动,他早已“饿”了。而做为一个身体健康且血气方刚的年轻人,御风从不认为自己在对着妻子的时候需要压抑欲望。
  “别。。。。。。”小歌赶紧阻止,平时白日宣淫也就罢了,但如今可是在马车上,外面就是人来人往的大街,若是被人给发现了,小歌自问脸皮没厚到无敌的程度。
  “还有很远。”御风堵住了小歌的嘴,同时禁锢了小歌的四肢。
  “唔唔。。。。。。”这根本不是远不远的问题!小歌在心中抓狂。
  到了辰王族的宗庙门口下马车时,虽然衣服已经被御风给整理干净了,身体也被擦拭过,但小歌的略有绯红的脸色与潋滟的眸子让来的贵族与百官都哽了下。在这个姬妾数量是男子炫耀身份地位的主要方式之一的时代,这些贵族与官吏府中虽只一妻,但姬妾家伎的数量却绝不小,一眼便判断出之前马车里发生过怎样的事。虽然早就听闻公子御风行事肆意,但肆意到在冠礼当日在马车上做那事,不由得让人怀疑这么一位主登上王位,会不会成为一位荒淫之君,毕竟但凡明君都做不来这事。
  只看了一眼众人的眼神小歌便知道自己丢脸丢到北冥去了,不由瞪了眼御风,可惜潋滟的眸子怎么瞪都没效果,反而愈发显得艳丽动人,让御风终于有幸后悔了,不是后悔伤风败俗,而是后悔不该让别人看到小歌如今的样子,太美了,只能他一个人看才对。
  在宗庙高台上的季韵勰郊右馕渡畛さ目谖嵌耘员叩奶娱康溃骸八歉星檎婧谩!彼舾艺饷炊园姿眨姿瞻顺苫峤涑杀瘛�
  太子榭没有说话,袍袖中的手默默的攥着,指甲深深嵌入掌心,难道错过了一时,便注定永远错过吗?不,不会,当他拥有了足够的权势时,没有什么是他得不到的。
  季蛄搜厶娱浚凳祷埃郧岸哉飧鲋蹲用辉趺醋⒁猓非兴担缒昙洌日盐渫跞俣喔鏊镒樱擞纾精‘一个都没记住,即便是太子榭也是因为当年太子榭被辰王浔派去东境,一步步架空了他的权利他才真正记住这个侄子。只是他没想到这个侄子对小歌似乎有着不一样的心思。虽然小歌没那个意识,似乎从一开始,这烟火尘世,小歌便只主动记住了御风一个人,其余人或多或少是因为血缘与巫宗而记住的,也因此季蕴娱恳坏愣疾豢春谩2还戳丝从绨宰判「璧哪Q精‘觉得,御风许是有所意识。
  御风是以忍耐的态度完成冠礼的,虽然没半道罢工,却在最后戴冠之时换人了,拒绝辰王浔给他戴上发冠,而是取出了小歌前些日子为他准备的白玉发冠:“我将你准备的发冠带来了,过来给我带上。”
  小歌哭笑不得:“冠礼是由长辈为你加冠。”她与御风平辈。
  “你是我的主宰。”御风举着墨玉冠半跪在了小歌的面前,小歌眼角的余光很清楚的看到辰王浔的一张脸阴沉得都可以滴出墨来了,冠礼上被儿子拒绝加冠,堪比奇耻大辱,不,应该是在奇耻大辱之上。
  小歌不想在这个时候激怒辰王浔,就算要气死辰王浔也要自己先离了王城,不会有生命危险再说,但御风非常固执的举着墨玉冠,一副你不给我加冠那冠礼就省了的神情,小歌顿觉头疼,无言的拿起玉冠给御风戴上。
  冠礼后不到半日整个王城都知道了辰王浔第十六子公子御风在冠礼上的惊人之举,见过作死的没见过这么作死的,在辰王浔的地盘上如此忤逆,公子御风这是不打算回华歆城了?
  小歌也觉得御风作死。“他既然在摇摆不定,你有必要如此激怒他吗?”
  御风坦诚的回答:“我不屑讨好他。”话语中是不加掩饰的不屑,没错,不屑,他不屑辰王浔这个父亲,甚至他觉得云唐那个疯子都比辰王浔像父亲,至少云唐除了十六年前妻女二选一时毫不犹豫的放弃了女儿选择妻子这一点外没有半点对不起小歌的地方。小歌出生后,奄奄一息,所有人都认为她活不了,云唐却拼尽全力的救她,云唐不是不爱小歌,只是他更爱谢琳,而辰王浔,那是真正的半点都不爱。
  看着御风,小歌发现自己应该改一改自己的一项认知了。她一直觉得,这世间最失败的父亲非云易莫属,做父亲做到让儿子觉得他活着就是对自己生命的最大威胁而送他下黄泉报道,虽然云唐本身也有问题,但云易能让云唐产生那样强烈的不安之感,也委实人才。但如今她突然,这世上没有最,只有更,瞧,不过六十年,便出了一个更失败的辰王浔。云唐虽杀了云易,但他对云易还是有那么几分敬佩的,只是那敬佩远不足以与他的生命相提并论罢了。云唐惜命,在他心里这世上除了恐怕没有任何东西能与他的生命相提并论,包括生身父母与亲生骨肉。对此云唐也从未掩饰过,恶人的最高境界是光明磊落是云唐的信奉的准则。但不论怎样,他都不曾鄙夷不屑云易,御风对辰王浔却是□□裸的鄙夷不屑。
  冠礼后御风想要回华歆城,但一来辰王浔不答应,二来谢玦的身体越来越差,他若回去,小歌绝不会同行,也只能留了下来想办法先将谢玦的身体治好,他可不想两人来最后一人回去。一来二去便拖到了孟冬之月,辰国以孟冬十月为岁首,随着新年的到来,大部分人都会喜气起来,除了小歌,谢玦日渐虚弱的身体与偷偷写好的遗书让她的火气越来越重,哪怕是御风都难得的断了房事,不敢在个节骨眼上惹她。
  新年之日小歌在谢府陪谢玦吃年夜饭,王宫的宫宴被她给丢了,谢玦的身体若说与辰王浔没有半点关系,鬼都不信。她怕自己去了会忍不住在宫宴杀人,灭了辰王浔的肉体,再毁灭他的灵魂,让他永世不得超生。小歌不去,御风也不去,他对王宫的宫宴没兴趣。同样没兴趣的还有白苏与季礁鋈艘惨黄鸬叫桓炅耍眯桓皇敝淙饶至恕�
  看着充满了过年气氛的府邸,谢玦似是人逢喜事精神爽,精神头好了很多,当然,好的只有他自己,其余人的心都不由蒙上了一层阴影,一个中毒这么多年,奄奄一息的人突然就精神了起来,不免让人往不好的方向想。谢夫人硬是让白苏一大清早给谢玦做了一番检查,确定谢玦是真的人逢喜事精神爽而非回光返照才批准谢玦自由活动,但不能出府。
  一顿年夜饭,大半的人都吃得食不知味,小歌与谢夫人忧心谢玦,御风忧心小歌,季氚姿瘴酉吕吹氖着嘌捣赋睿ㄒ怀缘糜凶逃形兜牡笔粜猾i,缠绵病榻多年,他什么都看开了。
  过了年没多久是冬猎,辰国尚武,为了让子孙勿忘弓马功夫,辰国有祖制国君每年哪怕病了,只要没病死都要去乾山冬猎,宗室子弟、贵族子弟与官吏,去的人非常多,可谓浩浩荡荡。太子榭要监国,不能去,御风不是储君,不用监国,因此必须去。
  在御风思索着如何推拒时,近来一直心事重重的小歌忽然道:“去吧。”
  御风讶异的看着小歌。
  “散散心。”
  御风一想小歌近来心事重重大有郁结于心前兆的模样,立时同意了,只是一个月后的他对此决定只有深深的后悔,哪怕彼时的他很清楚,即便不去冬猎,小歌也仍会背叛他,一旦决定了背叛,那么不论时间地点如何都不会改变最终的结局。
  乾山位于王城之东,是玉龙山的余脉,有着不少肥沃草场,王族在这里有好几个马场,小歌记得十多年前御风曾在这里驯服了一匹绝尘,血脉源自北荒的烈马,云唐还帮他得了那匹马。御风离开王城时那匹马云唐也让人给他送了去,十多年来它一直陪着御风征战沙场,又伤又老,前年的时候御风便让它安乐死了,理由很简单:对于战马,让它躺着等死是一种侮辱。
  御风如今骑得马是那匹绝尘的孩子,不过没带来,虽然辰人尚骑射,去冬猎的路上,贵族男子都是骑马,但他不想骑默契的马,加上小歌一直窝在马车里,他就更不乐意孤零零一个人在外头吹冷风了,因此一早就钻进了马车里舒舒服服的搂着小歌。
  离开了王城,小歌的心事似乎都消失了,心情不错得拿着一卷竹简窝在御风的怀里就着夜明珠的光看着。御风搂着她,揩油的同时也瞅了两眼,是文华公子编纂的史书《大荒纪年》。这个时代,人族记载文字的材料很杂,有龟壳,有帛,有动物的皮革,但更多的还是简牍。简牍笨重,字也不能太多,因此一卷简牍只有大荒纪年的一篇。御风瞅了瞅,小歌看的这一卷是瑜宁王第六篇,记载着瑜宁王与当代巫真的恩怨,以及瑜宁王在发现自己的蓝颜知己竟是灭族仇人后的一系列反应,赶走了恋人浮佑,与身边的朋友能散也都散了,然后。。。。。。巫真死了。不过文华公子记载得很完善,竟然将只有连山氏族才知道的最后一段也给加了进去。
  “怎么看起了这一篇?”御风有些奇怪,他以为小歌应该不会太喜欢这一篇,毕竟死的是她的祖宗,说的也是她祖宗的罪孽。
  “突然想起来的。”小歌答道。
  看着小歌手中的竹简,御风的眸色微深。“你最近有什么心事?”
  对于御风能够看出自己有心事小歌不奇怪,算起来他们两个做夫妻也有三年了,对彼此都有着很深的了解,大多数时候一个眼神就能明白对方什么意思,而她这些日子内心隐秘的纠结,别人可能看不出来,但同她同床共枕的御风却不可能察觉不到。只是这问题的答案她不能回答,因而只能沉默以对。
  看着小歌沉默的样子,御风知道问不出什么来了,只得道:“不管发生了何事,我都是你的夫君,你若有什么解决不了之事大可让我帮忙解决。”
  “需要你的时候我一定会同你说。”小歌认真道。
  御风神色莫名的拥着小歌,真的会与他说吗?
  到了乾山,虽然大部分贵族都除去冬猎了,但小歌嫌冷,一直窝在行宫里。乾山中有温汤,行宫便是沿着温汤所建,比起跑到外面吹冷风,小歌更喜欢泡在汤池子里,暖和又舒服,也可以拖延一些时间。
  御风虽好狩猎,但小歌不去,他的兴致也高不起来,而看小歌去泡汤池子,抱有某种目的的他立马跟着去了,陪小歌一起“泡”汤池子。许是因为散心的关系,暂时放下了心事,小歌的心情好了,兴致也不错,在汤池子对他极为主动,让御风非常庆幸没推了冬猎,否则就洗不到如此销魂的鸳鸯浴了。
  对于御风与小歌夫妻俩日日窝在行宫的举动,大部分人都极为无语,食色性也,平常狩猎,贵族们也会带几个姬妾解闷,但冬猎是王族盛事,除了国君,其余人都不会带姬妾,不然被扣上一个□□的罪名就倒霉了。而御风,他不是同姬妾厮混,谁也无法指责,过于宠爱姬妾那是宠妾灭妻,但小歌是他的正妻,伉俪情深是理所当然的。
  御风对于他人的看法完全无视,他自己高兴就行,白日宣淫又如何?但有滋有味的过了半个月,辰王浔也忍无可忍的干涉了进来,他也觉得御风太过肆意了,不知道的还以为乾山行宫是他的地盘呢,比国君还玩得滋润。
  御风对辰王浔的意见照旧无视,但他不要脸,小歌却终究是要脸的,厚脸皮也是脸皮,因而在隔了半个月后,冬猎的贵族们终于再见到了公子御风与小歌,只是前者脸色不太好,后者时不时跑神,都不在状态。
  御风骑着马逡巡着,乾山猎场的动物物种非常丰富,豺狼虎豹应有尽有,这一点与其余国家的猎场截然相反,其余国家的王族猎场为了贵人们的安全,都会事先清理掉猎场内的大型猛兽,辰国则反其道而行,猎场内各种肉食猛兽横行。辰国对此信奉的理念是,做为一个王族子弟,你连区区一头猛兽都收拾不了,又有什么能力征战沙场,为国开疆拓土?倒不如喂了野兽干脆。由此可见辰国尚武之风的浓郁,然也是因为氛围,辰国王族的夭折率虽为列国第一,但活下来十之八九为精英子弟。当然,最近几代另当别论,王族内斗严重,宗室出色的子弟大半消耗在了内斗中。御风瞅了几眼,发现宗室子弟的质量比起十年前明显掉了一个档次。
  “变化挺大的。”小歌打着呵欠道。
  御风赞同点头。“内斗消耗了太多的优秀宗室。”
  小歌觉得辰王浔这一代已经很好了,先昭武王时,宗室可是几乎被他斩尽杀绝,辰王浔至少只是将自己同父的兄弟手足及其后嗣都给灭了。“你想猎什么?”
  “我猎只鹿回去做晚膳,你呢?”御风问小歌。
  “我不挑,能吃就行。”小歌无所谓的道,别人狩猎是为了炫耀自己的武力争取荣誉,他们两个却是最质朴的,单纯的为了吃。
  “那我猎一头犀牛如何?乾山有不少犀牛,其中一种比较珍惜的犀牛的角是红色的,可做一枚印。”御风道。
  小歌没意见。“好。”
  乾山的确有不少犀牛群,但角是红色的那种则比较珍贵,在中州不常见,乾山虽有,却属稀有品种,御风寻了两日莫说那种稀有犀牛,便是寻常之犀牛都没见到,仍孜孜不倦的寻着。小歌虽对大冷的天狩猎没什么兴趣,却也一直陪着。
  看了看雪地上的脚印,御风不由露出了一丝笑容,终于找到了,见接下来的路有些难走,便对小歌道:“你且在这等着,我一会便回。”
  “嗯。”小歌点头。
  御风不放心的将自己的弓与一袋箭矢放在小歌的马鞍上。“虽然你有灵力,但若有什么危险,我又没回来,能用弓箭解决的话还是用弓箭解决。”既可以锻炼身体,又可以以防万一,此次王城之行不知何时才能回去,多留一些灵力,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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