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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水生存法则-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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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悲剧版,燕妃受到亡国的打击后,神志错乱,记错了。
  二玄幻版。她占用了黛妃的身体,死而复生的同时,身体也得到了净化,恢复到初始状态。
  三惊悚悬疑版躺在黛妃墓中的其实并不是黛妃,真正的黛妃其实仍逍遥法外。
  四心机版其实黛妃身上根本没有伤口,燕妃为了诈她故意如此说。
  第三第四很令她不安,她和黛妃的关系一时又没办法和裴楷之说清楚,而且此刻被她勾得情动的男人眼里除了软玉温香其他早被他抛到九霄云外去了。他还惩罚性地咬了咬她的嘴唇:“专心点。”
  商遥反咬回去,男人啊!


☆、善意的谎言

  今天是休沐日。
  程青越照常来到老兽医家。
  程青越是个粗人,加上性子过于耿直了些,所以尽管他身居上流的官位,但依旧不太能融入永安城的上流圈子。永安城的富二代或官二代闲暇时一般就是踏春郊游,赏花弄月,填词做赋,荒唐点的就是天天上胭脂巷醉卧温柔乡去了。这些东西,程青越一样也做不来,每逢休沐浴日就会跑到这里来和一个糟老头做伴。
  轻车熟路地推门而入,隐约听到屋里传来说话声,程青越猜测有客人。他摸摸鼻子,特知趣地踱步到院子里,闲来无事拿着草料跑到马棚里喂起马来,喂了好一会儿,屋门才被打开,老兽医先走出来,其次是位年轻女子。
  程青越继续淡定地喂马,隔了一会儿突然听到一声嘶哑的猫叫,他本能地回过头,这才注意到年轻女子怀里抱着一只白色的猫,瞬间明白对方是来给猫看病的,果然,出身富贵人家的就是不知人间疾苦,养只猫比待亲儿子还亲。莫名就想到了黛妃养的那只猫,不由撇了撇嘴角。
  程青越不厚道地笑了一声,目光不经意掠过那女子的脸,顿时像见了鬼一样双目圆睁。
  商遥似乎才发现站在马棚里的程青越,呀一声本能地想遮住脸,手抬到一半大概是想起来已经晚了,遂放下来。抚了抚衣袖,
  神情特别坦然。
  程青越从马棚里走出来,头上衣服上还沾着杂草,虽然狼狈浑身却充满了凛然的气势,犀利的目光定在商遥身上:“你是谁?”
  商遥弯腰放下狸奴:“除了你的救命恩人还能是谁?”
  程青越结结巴巴:“你是商……遥?”
  商遥特坦然地点头:“嗯。”
  程青越惊疑不定地看着她:“还真是像啊。”又打量起狸奴来,“那这只猫怎么回事?”
  商遥说:“黛妃不是养了一只猫吗,我为了装成黛妃特意买来的猫。”
  程青越不明白商遥跟他说话的口气这么……熟稔。应该是因为裴楷之的缘故。于是他特友善的,语气无比温和道:“你自己来的吗?那我送你回去吧。”
  商遥忙拒绝:“不用了。谢谢。”瞧程青越这样是信了吧?因为有了裴楷之先前的铺垫,他确实没怎么怀疑。她悄悄舒了口气,以后再见到程青越不必绕道走了,她刚才还真怕她抽刀砍上来呢。
  程青越却说:“别客气。景言是我的朋友,你一个人出来他肯定不放心。”
  “真不用了。”商遥第一次发现程青越原来是如此热心的人,对待她的态度和以前简直判若两人。但她一时半会还真不敢和他独处。找了个借口迅速离开。
  再过几日王徽容和湛秀就要离开永安,商遥自己住在王家也不太方便。裴楷之便决定让商遥住到自己家来。考虑到名分问题,他觉得得先跟父母谈清楚。
  先前虽然皇帝已经答应裴楷之和商遥的婚事,但也只是口头上说说,裴楷之的爹裴侍中裴大人和他娘淮阳公主,虽然知道儿子喜欢商遥,却并不知道儿子打算娶她当正妻。
  所以谈到名分问题,三方起了严重的争执。
  裴楷之的方法是逐个击破。他先去找他爹,裴侍中说:“王氏已在没落,我们不予考虑,顾崔两家的姑娘让你挑,你怎么偏挑了个孤女。”
  裴楷之说:“爹,陛下已经同意了。”
  裴侍中讶然:“怎么又扯到陛下身上了?”
  裴楷之沉默不语。
  裴侍中看儿子沉默的姿态,讶然过后忽然有些明白了,“陛下是忌惮……”叹了一声,“也罢。再找个书香世家的姑娘也不过是锦上添花,意义不大。”重要的是让陛下安心,以及将他们裴家的心意摆在圣上面前。
  至于淮阳公主那边,皇后就能帮他摆平。
  因为凡是皇后支持的她都反对,凡是皇后反对的她都支持。为什么?因为淮阳公主是和皇帝同母所生的亲妹妹,还是众多公主里最小的一个,一路被宠着长大,自然就被宠成了一个刁蛮任性的公主。
  皇帝为公主选婿时着实头疼不已,文武百官凡是家里有适婚青年的无一不表示:“公主我们不敢高攀!”
  皇帝也十分无奈,嫁个妹妹比打仗还让他头疼,太后那边又催得急。皇帝干脆对淮阳公主撩下话说:“你看中谁就直说。朕给你赐婚!”
  最后被挑中的倒霉鬼自然就是裴楷之他老爹。
  彼时皇后不大情愿,私心里觉得弟弟值得更好的,便委婉地对太后道:“我家三郎(裴大人排行第三)恐怕配不上公主。”
  当时的淮阳公主正年轻气盛,闻言指着皇后的鼻子道:“你都配得上我的皇帝哥哥,我怎么就配不上三郎了?”
  梁子自此结下。当然最后淮阳公主还是如愿嫁给了裴楷之的爹。只是姑嫂一直不和。皇后这些年一直看在眼里,公主嫁过去之前裴季卿房里有两个妾室,公主一嫁过去,就把妾室打发了。后来竟一个妾也没再纳。
  裴皇后觉得弟弟心里苦,对公主也不是十分满意,只是作为一个端庄识大体的皇后,她也不会太过计较就是了。
  淮阳公主进宫给太后问安,皇后也在,闲谈间对公主说了一句:“娶妻娶贤,我瞧顾家的长女不错。”婉言暗示商遥不是个宜室宜家的姑娘。
  淮阳公主暗暗腹诽:你长得端庄秀丽,天下男人就都该按你的标准找吗?当初干预她的婚事,现在连她儿子的婚事也要来干预吗?公主面上应着,心里却早已有了主意。
  而太后那边呢。太后的一贯行事风格是:护犊子。所以也不反对。剩下的皇后反对也没多大意义。
  商遥得知这一切后问道:“那我要是顾崔王三家任意一家的女儿,你是不是就不打算娶我了?”
  裴楷之说:“你是皇帝的女儿我也敢娶。”
  商遥说:“你要是娶皇帝的女儿那是乱伦!”
  她觉得是乱伦。但古人不觉得。裴楷之睨她一眼:“什么话!因为你是你,所以我才娶。”
  “所以你是骗你爹喽?”
  裴楷之说:“接下来你是不是要说我读得圣贤书都被狗吃了?”
  商遥说:“这样骗长辈不好。”
  裴楷之觉得她真难伺候,想了想解释道:“这是善意的谎言吧。不让我娶你我们裴家岂不是要绝后?”
  商遥不禁笑了,圈住他的腰:“那你以后会不会骗我?”
  “善意的谎言也不能说?”
  商遥顿了一下,点点头。然后裴楷之仰头看了看天,半晌没有说话。
  商遥趴在他腿上,手指在他肩上画圈:“你在想什么?我告诉你,别想糊弄我。”
  裴楷之沉默片刻答:“只是在想如果连善意的谎言都不能说。我以后是不是夸你胸大都不能说了?”接住意料之中的一拳,他哈哈大笑起来:“别生气,我不说了还不行吗?”
  两人的婚事紧张地筹备起来。婚期就定在三月初。淮阳公主爱张罗。裴楷之乐得清闲,交给亲娘,什么都不用管。他在朝中挂着闲散的职务,基本不用管事。
  二月初,王徽容和湛秀离开了永安。商遥的世界里只剩下了裴楷之。她分外伤感。裴楷之怕她孤单,平日没事就带商遥去外面游手好闲,以前不能光明正大地带着她出去,现在是恨不得将以前的份全补回来。偶尔淮阳公主出门参加宴会什么的也会带上商遥。
  日子在指间溜得飞快。天气渐暖,两人坐在后院的亭子里煮茶吃点心聊天。狸奴自远处跑过来,爪子踩过干枯的树枝发出轻微的声响。裴楷之闻声微微偏过头来,拿起筷子夹了一块肉脯,商遥还未看清,那块肉脯已如离弦之箭被抛向前方耸立的枯林里。
  电光火石间,狸奴像豹子一样敏捷蹭蹭地爬上树,爪子抱住探出的树枝翻了个身,转眼已将那块肉脯牢牢咬在嘴里,略停顿了下,寻了个安全的地方大快朵颐起来。
  这样矫健的身手可不是一朝一夕能练出来的。商遥吃惊道:“你怎么把狸奴训练成这样了?”这就能解释它的爪子为什么越来越锋利了。令商遥不解的是,一只猫而已,他怎么像训练杀手一样,而且重点是,那是她的猫。
  那头狸奴已经啃完肉脯,食髓知味地跳到裴楷之身上,一边喵喵地叫,一边垂涎地盯着桌子上的食物。他一身宽松白衣被它的爪子弄脏,裴楷之一皱眉,抬起手来——商遥蹬蹬跑上前忙弯腰把它抱入怀里,劈头就给了狸奴一巴掌,狸奴啊呜了两声,默默垂下头,悄悄伸出爪子轻轻挠了她一下。
  以前商遥逗它时,它也会挠的,但现在的爪子比以前锋利许多,虽只是轻轻一抓,但还是在她手背上抓出了红痕,长长的一道,印在白皙的手背上特别醒目。
  裴楷之目光扫向狸奴,狸奴委屈地低下头,嗷呜一声。他拉过她的手揉了揉,还好没被抓破,“它再不运动运动,都胖到走不动了。”
  商遥抱怨:“难道不是你把它喂成这样的?”蹲在那里跟个球似的,一点都没有小时候可爱。不过倒是撒娇卖萌的好手。
  裴楷之笑:“是它太贪吃了。”
  狸奴嗷喔一声,双眼滴溜溜地转。
  商遥一掌拍过去:“别卖萌了。”然后将它滴溜起来,死沉死沉的,她的猫确实该减肥了。
  使劲揉了下狸奴的脑袋,自发地坐到裴楷之腿上,往后一靠,仰头看着他,“不知道湛秀和二姑娘现在过得好不好?”
  裴楷之看着她晶亮亮的眼,她这个坐姿,仰头的这个角度真是要人命。他叹气:“他们很好。不好的是我。”
  “啊?你哪里不好了?”她坐直身子。
  裴楷之抱着她收紧手:“你不懂?”
  商遥含糊应了一声:“懂了……”
  裴楷之等着她的然后,然后她在他怀里翻了个身说:“如果我们像二姑娘一样去浪迹天涯,你愿意吗?”
  裴楷之想了下说:“他们可以,可是我们不行。”
  “为什么?你放不下眼前的这一切吗?”
  他说不是,“因为王徽容长得比你安全多了。”
  商遥无言了一阵,说:“那湛秀长得也不安全啊。”
  “他毕竟是男人。”
  那好吧。商遥想了想又问:“世界上最嬗变的就是人心,你会一辈子对我好吗?”
  他抱紧她:“我会。”
  商遥稍微满意了些,又说:“那如果有一天我突然消失了,你会怎么办?”
  裴楷之默然,她问的都是些什么稀奇古怪的问题,今晚的阳光格外的灿烂,今晚的商遥格外的伤感。他安抚地拍拍她的肩:“你会无缘无故离开我吗?”见她摇头,他道:“所以哪一天你离开了我,一定是迫不得已的,我会去找你。”
  商遥摇头说:“不要。如果我突然消失了,你不要去找我。”如果她突然消失了,一定是像突然出现在这里一样,突然就回到现代了。他一定找不到她。
  裴楷之一顿,他觉得这个问题得好好跟她谈谈。将她抱到身上来,目光与她平视,惩罚死似地咬了下她的鼻尖:“为什么不让我去找你?商商,你在想些什么?”
  商遥也觉得自己是癔症了,这几日闲得她快生出病来:“我胡说八道的,你别放在心上。”
  裴楷之却不肯轻易放过她,非要问出个所以然来。商遥被他逼得无奈,胡乱地亲了下他的脸:“我错了还不行吗?我真是胡说八道的。我爱你!我爱你!”
  裴楷之这才满意地放开她。


☆、大胡子

  春水初生,春林初胜,天有微风,白云像撕扯的棉絮般浮在头顶上,沿街的柳树冒出翠嫩的新芽,垂柳拂过湖面荡起水波,临湖的民宅清一色的白墙黑瓦,曲折的小巷一眼望不到尽头。
  “吃吧。”一个白乎乎热腾腾的馒头抛过来,商遥眼明手快地接住,低头一看,白面馒头上清晰地印着两个手指印,觑了眼男人粗糙的手掌。认真地剥起馒头皮来。
  男人嘴里嚼着馒头,面无表情地看她一双修长纤细的手慢条斯理地剥着,嗤笑一声:“真是娇生惯养的,都这时候了还有心情挑三拣四?”
  “这跟娇生惯养没关系。这跟讲不讲卫生有关系。”商遥咬了口馒头,“你要带我去哪?”
  男人说:“带你去一个吃馒头不用剥皮的地方。”说完扔给商遥一个包裹,热气腾腾的,打开一看,全是大白馒头,足足有十几个。
  商遥看着就噎得慌,说:“你把我当猪喂吗?
  男人说:“这是我们接下来两天的伙食。”
  商遥茫然地看了眼湛蓝的天空,思绪又飘到前几日。
  那天就如今天一样阳光明媚,永安城的千金小姐们相约郊游踏青。她闲着无聊,也跟着去了。沿着河堤垂柳信步而行,因不比那些千金小姐娇滴滴的,她步伐略快,等她意识到时已将她们远远甩到身后,索性便停了下来,蹲在河边就着清澈的河水整理被风吹乱的头发,然后河面上倒映出一个不属于她的身影,她猛地回过头——一个身穿青色长袍,头扎青巾,腰佩长剑,满脸络腮胡的青年男子就站在她身后。
  商遥吓得跌坐在地上,仰头看他:“你是谁?”
  他只说了一句:“你有两个选择,一,跟我走。二、死。”他身材高大,握剑的手黝黑粗糙,半张脸都被胡子挡住,浓眉下的一双眼睛灼灼地盯着她,太有当坏人的资本了。
  商遥定了定心神,跟他讨价还价:“你是劫财还是劫色?若是劫财我身上没带多少钱……”
  他打断她:“算是劫色吧。”
  商遥忙说:“我可以给你很多钱,你想要多少绝色……”
  他刷地拔出剑来,冷冰冰的口吻:“看来你的选择是第二个。”
  商遥欲哭无泪:“我选第一。”
  遥想前几日她还问裴楷之如果有一天她突然消失了,他会怎么办?今日就一语成戳了。
  商遥看着眼前湛蓝的天空,苦中作乐地想,如果有一天自己走到山穷水尽的地步完全可以摆地摊给人家算命维持生计。
  她想过尿遁,可这男人坚持守在女厕门口,别说她不好意思了,连过路的大娘都不好意思。
  她还想过暗中托人捎信,可是无法弄来纸笔,她就咬破手指写血书,可信还没找个适当的时机送出去便被他发现了她受伤的手指。甚至担心她太过醒目的容貌容易引来追踪,刻意把她打扮得很邋遢。
  她逃了十几次,次次被抓回来,最后这大胡子估计也是嫌她烦,找来一匹马让她骑上去,她不解地看着他。
  他说:“我给你半个时辰的时间逃跑,如果还被我抓住,你以后就安安分分地别再想什么孬点子!”
  商遥忙不迭点头:“你说话算话吗?”
  大胡子伸手扯她:“那你就下来吧。”
  商遥忙摆手:“就当我没问。”这是最后的逃跑机会,她发了疯一样抽打着马屁股,马也跟着发了疯一样奔跑,她好几次差点被甩下来,中途又弃了马改头换面一番跳上了一辆满载稻草的驴车。
  商遥本以为这次铁定能逃跑,肩膀往车上一靠,翘起腿,一边享受着自由的快感,一边和驾车的老大爷聊着天。
  老大爷说:“姑娘,你怎么会自己一个人跑到这荒山野岭里?”
  商遥吃了一惊:“大爷,你怎么知道我是姑娘啊?”
  老大爷笑呵呵地说:“你刚才抬手的时候露出一小截胳膊来,那胳膊白嫩得跟白面一样,当然是姑娘家。”
  商遥更加吃惊了,这大爷看着满头花白头发,垂垂老矣,目光却是毒得很。
  正聊得不亦乐乎呢,突然感觉车尾一沉,整个车板失去平衡,车头高高翘起来,商遥和老大爷同时被甩了出去,只是命运不同。老大爷被大胡子接住稳稳地放在地上,商遥则是被重重摔在地上,还滚了好几圈。头晕眼花地看到老大爷靠在那男人的肩上,这画风虽然诡异,但商遥莫名就放了心,会主动关心陌生人的人不会坏到哪里去,一切就还有商量的余地。
  大胡子一手仍抓着老大爷,对商遥道:“忘了告诉你,我最擅长的就是千里追踪。”
  商遥:“……”大哥你早说啊,早说她就不这样折腾了。
  他似是看穿她的心思,补了一句:“我说你就会信吗?”说完,从腰间拔下匕首来,反手插/进毫无反抗之力的老大爷的胸口,又在商遥惊恐的目光中镇定地□□,鲜血在眼前迸溅,染红了脚下初生的小草,老大爷的身体如破碎的棉絮般软软倒在地上。
  从头到尾他脸上没有一丝情绪的波动,杀人对他来说仿佛呼吸一样自然。他把染血的匕首在老大爷身上擦拭了下收起来,然后说:“我不会杀你,但谁帮你我就杀谁。”
  商遥红着眼扑过去,老大爷已经没了气息。她气得浑身发抖:“你为什么要杀他?恃强凌弱就是你的本事吗?”
  “那你告诉我,谁不是恃强凌弱?这个世道就是恃强凌弱的世道。”
  商遥已经彻底说不出话来。事实证明逃跑是没有用的。她决定跟大胡子谈判。这几天接触下来,商遥判断这个男人的职业应该是杀手,间谍之类的。那么他应该是受人雇佣才会把她抓来。她思索了一番,开出条件说:“雇你来抓我的人给你多少钱,我给你双倍如何?”
  大胡子说:“我不受任何人雇佣。”
  “那你抓我来干什么?”
  “我先前不是说过吗?”
  什么时候说过?商遥仔细回想了下想到他那句“算是劫色吧”。可既然是劫色,她看不出来他对自己有丝毫兴趣……那就是帮别人劫她的色?
  商遥想明白了:“你是……人贩子,要把我卖了?”
  大胡子也不多做解释:“差不多吧。”
  商遥又说:“既然是想赚钱,赚谁的不是赚啊,我可以给你很多钱,比任何人给的都多。”
  他嗤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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