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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景然会喜欢她?她可完全没看出来。
沈荔笑了,嘴边有小小的得意笑容:“景然哥不喜欢用手机,所以就经常给我写信,其实是我拜托他的,我说我从来没出过国,希望他能从国外寄信给我,最好每次都带上不同的邮票,可以让我集邮。不过我从来没回过信,因为他的地址经常会变,所以有什么事都是我通过他的助理小蔡转达,如果着急的话,他就口述给小蔡,如果不着急,就写信给我。”
“有一次他在信里跟我说,他见到你的第一面,就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她努力回想了一下程景然当时的语气:“他说,那种感觉,就像,就像什么……遇见春天的熊一样。”
沈荔从不看这些书,所以没办法把原句一下子拼凑起来,沈湄却一下就想起那本至今还在她办公室书架上积灰的《挪威的森林》。
程景然那天见她不搭理自己,把书塞回了原处。
“可是……他,”沈湄努力拼凑语言,“他从来没和我说过,而且我也从来没感觉到他喜欢我。”
“喜欢一个人,不一定要表现出来啊。”沈荔有点感慨,“景然哥本来不让我说的,他说事情都过去了,没什么好说的。他对你属于一见钟情,但是他不太懂得怎么跟别人相处,尤其是面对喜欢的人。他……他从小就跟常人不太一样,他不爱说话,有点孤僻,而且因为过于早慧,和同龄人也玩不来。但是因为家庭关系,从来没人好好管过他,所以他就变得想什么就做什么。”
“那天他在书店签售的时候,趁你在和粉丝聊天,他悄悄问了我很多关于你的事,他说,想为你写一本书。”
“他说,有些感情刚刚开始的时候,就会知道不可能有结果。不过有些人选择飞蛾扑火,有些人选择风轻云淡。喜欢一个人,要装出不在意的样子,其实很难。不过对他来说其实也不算难。毕竟,他本来就不善与人交谈。他五岁的时候才开口说话,但是还是说得很笨拙,所以他选择把自己所有的语言,全部都放进书里。因为写的东西可以慢慢地斟酌,不用像说话一样,一口气说完,就再也没有了反悔的余地。”
“他还跟我说过,有一次看见你和别的男人在一起,他一时控制不住,就当着很多人的面质问了你一句,害得你差点下不来台。”
沈湄没有说话,沈荔却通过她的神色看出了点端倪。
“那个男人,就是瞿哥哥吧?”
“说完其实景然哥就后悔了,他后来挺想跟你道歉的,追出去的时候,却看见你已经跟着瞿哥哥离开了。他不敢面对你,也不知道要怎么说,他怕他解释得太多,你就会知道他的心意,所以不顾家人反对,连夜就辞了职。”
“他爸爸一直不喜欢他写作,认为他是不务正业,他辛苦写一年出版一本小说的钱,他爸在股市里一个晚上就能赚回来。但是他还是坚持写下去了,之前在你们公司上班,是因为他爸爸突然身体不好住院了,他拗不过他爸才去上班的。结果后来发现他爸是在骗他,他就和家里大吵了一架,又跟他爸认真地谈了一个晚上,最后终于说服了他爸爸,再给他五年时间,一定能做出一番成就。”
“他以前因为受到束缚,只能一直在身边人身上获得经验,从别人的故事里挖掘灵感,但他现在在国外每天去不同的地方,看各种各样的风景,自己也经历了很多,阅历变得更加丰富,也不再只会从周围人身上搜刮故事。他一直说,现在他过得很好,特别自由。”
“他给我的最后一封信是在一月底收到的,他去了日本,在富士山看雪的时候写给我的。”
“他说,谁能凭爱意,要富士山私有。”
沈荔把沈湄送上车站,最后说了一句话。
她说:“景然哥让我告诉你,他的下一本书很快就要出版了,不过你还是别看了。因为,故事的女主角,已经不是你了。”
回到B市已经是深夜十一点了,沈湄打了车,用了半个小时到家。
一觉睡到天亮。她没有再失眠。
重新开始上班,Cherry依然干练,工作依然堆积如山,辛夏和老余偶尔约她吃饭,一切都回到了最初平静的模样。
瞿谌没有再找她,她也没有再和他联系,只是偶尔躺到床上,会忍不住点开微信看他那一片水青色的头像。
头像上干干净净,没有任何的消息。
这样平淡无波的日子过去了一个多月,三月份开始天气慢慢回暖,周末的时候沈湄在家睡了个懒觉,伸着懒腰走下床,推开房间的窗户,开始做大扫除。
家里东西不多,所以她也没有隔三差五打扫,把地扫了一遍,又拖了一遍,床单被套换了新的,又把沙发上的棉罩扒下来扔进了洗衣机,她疲惫地坐在沙发上,忍不住躺了下去。
“好累…哎呦!”有什么尖锐的东西戳在了她的右腰,痛得她短促地叫了一下。
她扶着腰起身去看罪魁祸首。
居然是《瓦尔登湖》。
好不容易愈合的伤疤好像又有点开始流血,她沉下脸。
她和瞿谌的交流,截止在他问她的那一句《瓦尔登湖》看完了没有。
回来之后她就忘了这件事,连带强迫着自己不要再去想瞿谌这个人,根本没有想到这本书。
之前看了一半,不过这么久没看,基本也忘得差不多了。
她随手翻了翻后面的部分,书页哗啦作响,突然一张白纸从里面掉出来。
俊秀的手写字体笔画流畅自然,棱角分明,一排漂亮的竖体字映然纸上。
“至时别作经画,水到渠成,不须预虑。”
她睁大了眼睛。
…
沈湄握着蓝色封面的硬皮书本,安静地坐在咖啡馆里。
墙壁上的挂钟时针指向十二点整,咖啡店的门被推开,一个人影朝她稳步走来。
“不好意思,我来晚了。”
她看着来人微笑:“没有,约的是十二点,是我来早了。”
瞿谌转头问服务员要了一杯意式浓缩,回头看着她:“怎么想到约我出来?我还以为……”
他停顿了一下,垂眸笑了笑:“我还以为你这辈子都不会再找我了。”
她收敛了笑,抬手把那本书轻轻地放在他面前。
“我看到了。”
一截白色的纸从书页中间露出头来,瞿谌的目光在上面停留了两秒,笑了。
“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
他笑得很恬淡:“正如纸上所写,水到渠成时,不须预虑。”
“那么,现在呢?”
沈湄看到对面的人脸上终于不再保持着永远得体的笑容,他伸手慢慢地把那张纸抽出来,薄薄的纸片又重新落入她的手心。
“现在,可以了。”
作者有话要说: 好纠结这张的提要写什么好……其实很想剧透程景然的部分,但是我必须坦白程景然的角色我塑造得还不够丰满……不过毕竟这是个连男女主角都没什么重头戏的故事……大家凑活看吧,只能通过沈荔的角度去写了。恩,快结局了。
☆、END
瞿谌说要带她去个地方,但沈湄怎么也没想到,他带她回了S市的一中,她的高中母校。
回到S市的时候已经将近五点了,瞿谌说完那句话之后就让她跟着自己走,在高速上一连开了五个小时才到达。
夕阳已经开始下沉,天空也慢慢地暗下来,沈湄跟校园看门的大爷套着近乎,一连说了十几个她当年学校里的老师的名字才得以让大爷成功相信自己是高中的毕业生,带着瞿谌走了进去。
瞿谌摸了摸鼻子,有点不好意思:“没想到你们高中现在查得这么严。”
她白了他一眼:“什么现在,从我高中上学的时候就一直很严好不好,我们进出都要出示胸卡的,没有胸卡绝对不让进。”
他笑得有点狡黠:“那可不一定。”
沈湄还以为他是故意和自己杠上了,气鼓鼓地转过头没理他。
瞿谌突然说:“沈湄,你记不记得,我们到现在一共见了几次?”
那么多次她怎么数得清……她大概地回想了一下,语气有点犹豫:“□□次吧……”
瞿谌笑了,开始慢慢地细数。
“第一次我们在酒吧遇见,正式打招呼。第二次,我们在你家小区楼下的超市相遇,你还见了我爸妈。第三次,下大雨,我在你们公司门口遇见浑身淋湿的你。第四次,你在公司闹出和上司的绯闻纠纷,第二天我出差回来去接你吃饭。第五次,你们小区断电,我把自己家借你住了一晚上。第六次,冬至那天我到你家吃火锅。第七次,我被你叫去KTV救场,隔天就是元旦前夜,我带你去参加我们公司的年会,然后去了海边放烟花。第八次,你要回老家了,我被辛夏叫过去陪你逛商场买回去的礼品。第九次……我们在S市遇见。”瞿谌认真地看着她,“你是不是这么算的?”
是啊。她跟着瞿谌的思路回忆,发现自己能回想起的全部相遇也就是这些了。
瞿谌却慢慢地露出个宽容温和的笑容来:“其实不是这样。我和你已经见过,不下十次了。”
不下十次?哪来的第十次?
沈湄惊讶得说不出话来。
他们已经走到了教学楼门前。红砖堆砌的教学楼因为年岁久远,砖面有了几道裂纹,更添沧桑的色彩。
瞿谌伸手摸了摸墙面,突然转过身体,朝着墙走了两步,几乎要和墙壁贴在一起。
他低着头挪了挪身体的角度,想再极力还原着什么。
然后沈湄听见他说:“你想不想知道,我为什么带你回一中?”
“为什么?”沈湄也很想问。
“因为,我曾经在一中见过你啊。”
沈湄瞪大眼睛。
瞿谌看着她,脸上表情淡淡的,没有再维持笑容,语气看似漫不经心,脸上的神色却完全出卖了他心里的情绪:“恩,我大三那年暑假,有个大学同学邀请我来他老家S市玩,他也是一中的毕业生,那时候一中正好有个很大的五十周年校庆活动,他就带我回他母校参观。我就是在那个时候第一次遇到了你。”
他的眼神很温和,像是又回到了初见她的那一天。那天他被大学同学陈谧忽悠着去看陈谧高中母校的五十周年校庆,结果陈谧半路被高中同学拉去叙旧,把他一个人扔在教学楼里,他沿着教学楼一路走,从一楼走到顶楼,站在顶楼看完操场上的校庆典礼,然后又重新走下去。
下到最后一层楼的时候,他在楼梯口的拐角看到了她。
五十周年校庆,沈湄还有点印象。那个时候她已经高三了,她作为文科二模考试的年级前五之一,还和其他人一起上台被校长表彰过。
“那天,你被一个男孩子表白了,你还记得吗?”
沈湄努力回忆,那天下台之后,她就想回教室做题了,校庆典礼彩排的节目她一个都没有参加,那天她其实心情不是很好,因为她的二模成绩虽然进了前五,可是以前每次考试基本都是稳定在前三的。
那一次她却只得了第四名。然而这种情绪别人不会懂,别人只会看到她站在高高的司令台上,带着面具一样得体的笑容从校长手里接过封面鲜红的奖状。
其实奖状是空白的,什么也没写。她不知道是因为校长太忙了,还是学校不知道给她们写什么。
毕竟只是一个二模考试而已,又不是高考考进了北大清华。
在教学楼底下的墙角,她被一个男孩子拦住了。
那个男孩子叫什么她已经记不清楚了,隐约记得是她高二分班前的一个同班同学,对方支支吾吾了半天也没把一句话说完整,她当时就有点不耐烦了。
“同学,你到底要说什么?”
“沈湄同学,我…我……我喜欢你!”
十七岁的沈湄永远戴着黑色的框架眼镜,永远梳着一成不变的马尾,永远中规中矩地穿着学校白绿相间的校服校裤,手里永远捧着习题和课本,永远不想去触碰“早恋”这两个词。
她愣了一下,但立马就冷静地说:“这位同学,我们还小,应该以学习为主……”
把最重要的四个字说出去之后,那位男同学好像立刻找回了清晰的思维逻辑:“我知道,我就是想先和你沟通一下,你能不能告诉我你想上什么大学?我会努力考上的,到时候就能和你在一起了吧?”
沈湄反问:“你现在的成绩,能考什么大学?”
“我…我如果努力一下,考上本地最好的大学应该还是没问题的……”
“那你就跟着你自己的水平走吧,不要为了我定过高的目标,也不要太妄自菲薄,顺着自己的心走就可以了。加油。”沈湄劝他,说完就打算离开。
“等、等一下。”被忽悠的男同学连忙反应过来:“那你呢?你到底考什么学校?你也先告诉我,让我有个底啊,以后上了大学……”
“这位同学,你看过张爱玲的《爱》吗?”沈湄笑了笑,轻轻打断了他的话,脸色有点微红,定了定神才轻声地开口,似乎因为是第一次开口说这些话,而且对方还是她不熟悉的人,她的语速很慢,像是在念一首优美的诗文。
“‘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的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对面的男同学不明所以地看着她。
沈湄继续说:“我很喜欢这段话。我觉得,爱情吧,还是不强求,让一切顺其自然的好,比费尽心机努力去获得的幸福,来得更好。不早不晚,只是恰好遇上了,比努力争取还不一定能争取到的要来的美妙得多。不是有个词叫水到渠成吗,我觉得自然而然发生的,水到渠成的爱情,才算是好的爱情。”
不再去看对面已经被这番理论震惊得说不出话的男同学,沈湄往旁边挪了几步,转身绕过他离开了。
“当时你就站在这个地方,”瞿谌指了指自己,又忽然笑了,笑容里有些说不清的意味,像是感慨或别的什么,沈湄看不太懂,“到最后你也没告诉对方你到底考什么大学。”
“所以,你那时候一直在偷听?你那时候在哪儿?”沈湄岔开话题,努力让自己的表情看起来不那么大惊小怪。
她都有些记不清这件事了,没想到瞿谌还有印象。算起来也有七八年时间了,他怎么还能记得这么清楚?
“我当时就在你们背后的楼梯口拐角。那是我第一次听到一个女孩子大言不惭地说自己期待一份水到渠成的爱情。你知道吗,于千万人之中,正好遇上那么一个,多难啊。当时我就想,这小姑娘,真是读书读呆了,怎么能把书里的东西放到现实中来。不过,倒也挺有意思的。”
沈湄恍然,想起那天在他家,他说见到自己的第一印象,说自己很有意思。
原来,原来酒吧不是他们初次认识啊。
不过这样说也不对,准确来说,他们第一次认识是在酒吧,但那不是他第一次见到她。
沈湄笑了笑。
那天和那个男同学说的话,她其实没有多少出自真心,毕竟在她那时候的人生目标里,根本没有早恋这一项选择。那段时间她正好在看张爱玲的短篇,看到这段的时候就觉得很喜欢,顺口背了下来,然后再被表白的时候,顺口就用上了。
后来在大学里在被人表白的时候,她还是用了这一套说辞,久而久之,自己也开始真的认为这个世界上会有一份不必强求能自然发生的爱情。
后来身边的人都慢慢知道了她的这个顺其自然论,传来传去的,跟她表白的人就越来越少,毕竟尊严最重,面子为大,每个人都不愿意背上“过于刻意追求对方”的字眼。
“那后来呢?你又在什么地方见过我?”从初遇的震惊中走出来,沈湄接着问。
“你还记得你大学有一次被星探看中了吗?”
沈湄点头:“我大二那个时候。”这个和他又有什么关系?她疑惑了一下,突然灵光一闪,觉得自己好像从摸到了一点线索。
瞿谌看着她似有所得的样子,继续说下去:“你猜的没错,那个星探叫黄登,是我哥公司的人。那时候我哥的公司遇到了一点事情,好几个当红的明星都被别的公司挖走了,他为了尽快重新树立公司形象,请了几个星探每天在各个大学找人。黄登当时发现了你,推荐给了我哥,我哥看过你的资料之后也很心动,特别想签你,后来我恰好看到了,就帮你拒绝了。所以黄登一开始纠缠了你一段时间,之后就再没声息了,对吧?”
确实是这样,后来黄登看中了她另一个同学,并且顺利地把人签走了。
她想起瞿东的哥哥第一次看见自己的时候对自己说“你看着很眼熟”,突然觉得自己终于通过瞿谌的叙述,掌握了岁月背后的一切。
“不过,你怎么知道我不愿意?”沈湄皱着眉头,“你调查过我吗?”
瞿谌笑了:“能说出‘顺其自然’这么简单的话的人,绝对不适合娱乐圈的。况且你要是愿意,黄登会磨了那么久还没搞定你吗?”
沈湄脸红,瞿谌不过见了自己一面,就肯定了自己的人品,她现在怎么反倒怀疑起瞿谌来了。
瞿谌开始说第三次相遇:“那天在洗手间看到你,我第一眼还没认出来,直到你戴上眼镜,和那个喝醉酒的女人开口解释自己的年龄的时候,我才敢认出你。本来想叫住你的,结果发现你居然跟我在同一个卡座。”
“七八年过去了,你居然一点都没有变,声音没变,样子没变,习惯也没变,还是那么喜欢‘顺其自然’。”
沈湄觉得嗓子很痒,脸上像火烧火燎似的滚烫,她忍不住调整了一下呼吸,抬头问他:“你一直不肯告诉我的所谓的真相,就是这些?”
她有点不能理解,这些并不是什么让她不能接受的事情啊,为什么瞿谌宁愿被她误会,也不肯说?
刚才说话的时候,他一直站在墙角侧对着她,此刻却在沈湄措手不及的情况下突然转过身来,他直视着她的眼睛,一字一顿地说:“不是,我不想告诉你,是因为,你实在太任性了。”
他并不是在严厉地指责她,语气甚至带了点宠溺和无奈,她的脸色却白了下去。
她没有机会开口说话,因为瞿谌无意吓她,而是又自己说了下去。
“这么多年,我就像你说的一样,让事情顺其自然,我没有刻意去找你,也没有故意打听你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