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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时吴钩-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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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神医横空() 
第三章神医横空

    公输念槐一想,是不是穿成了和尚,这得落实一下,否则岂不太悲催了?

    “孟公子啊,失敬,失敬。先容某净净面。”公输念槐也不好当着孟之经掏镜子照照,确定一下自己是不是真的穿越变成了和尚,还是个小的。后面不就是河吗,以水当镜吧,看看自己到底变成啥样了。

    孟之经很客气,“小师傅请便。”

    公输念槐快歨走到河岸边,低头往水里一看。哪里有什么小和尚,分明是眉清目秀一小童子。

    慢,眉清目秀小童子?我艹,我四十了,怎么还眉清目秀?眉清目秀也还罢了,谁让自己长的帅呢。可这小童子怎么回事?

    公输念槐抖抖衣服,很宽松。噢,不对,衣服本来是宽松,但不是很宽松。抬抬脚,高腰皮靴有些松。鞋子松了,说明脚小了。

    公输念槐呆呆地看着河水中倒映着的自己,一时痴了。身体年龄与心理年龄不同步啊。看上去,自己的身体发育程度还不如孟之经,而孟之经似乎也就十几岁不到二十岁的样子。这种感觉很奇怪,现在的自己跟自己的女儿年龄差不多。

    公输念槐明白了,之所以孟之经叫自己小师傅,头发短啊,寸头。寸头的就是和尚?难道和尚就只有这一个鉴定标准?除了头发短之外,自己脖子以下,怎么看怎么不像和尚。

    公输念槐装模作样地撩了几把河水,往脸上抹了抹,手感不一样了,皮肤光滑紧致,弹性十足。

    经过一天晒烤,河水有些温,撒在脸上,让人舒服无比,公输念槐有一把没一把的往脸上撩着水,心里盘算着下一步。

    来到这个时代,首先就要活下去。而自己举目无亲,身份更是不可言说的隐秘。怎么遮掩身份呢,光遮掩不行,得找一个合乎身份的说辞。

    而这个孟之经,看上去不像个大头兵,自己称呼他公子,他也没有什么反应,坦然受之。由此看来,他习惯了这个称呼。那就说明,他确实是一个公子,而不是一个被抬高的尊称。

    还有,萍水相逢,介绍自己时,不会把老爹也抬出来吧。而孟之经就抬出来了,他老爹叫什么上孟下珙,孟珙呗。那又说明,他这么一说,纵使别人不知道他孟之经是何人,也应该知道他老爹孟珙是何人。孟珙是个名人,肯定的。

    等等,孟珙?怎么这么熟悉。

    啊………,公输念槐像被电击了一样,浑身哆嗦了一下,整个身子僵在那里,嘴里不由得惊叫了出来。

    自己的上司孟晖,不就向自己吹嘘过他有一个英明神武的大英雄祖先吗,就是这个孟珙。有一次路过鄂州市,公输念槐就被自己的上司硬拖着去拜谒了孟珙墓。

    在公输念槐的观念里,宋朝是一个很奇怪的朝代。难道自己第一次玩穿越就玩到了宋朝?

    这不科学啊!

    科不科学先不管,至少公输念槐知道他所处的时代了。而且还很清晰。这也要拜他的上司所赐。

    上司孟晖对他这个祖宗孟珙,不是一般的崇拜。小到出生年月日,细到行军打仗,说起来滔滔不绝,比孟珙自己还熟悉孟珙。

    那么这个叫孟之经的少年就是孟珙的长子,出生于1212年,现在看上去十六七岁的样子,也就是现在应该是1228年左右。

    不过,对于公输念槐而言,孟珙再厉害,也超不过岳飞吧。要不,自己仅有的历史知识中怎么就没有孟珙这个人呢。而岳飞就不一样了,说家喻户晓都是轻的,不知道岳飞与否可以与是不是中国人一样严肃。

    “小师傅,怎样了?”身后传来孟之经略带关心的叫声,随之脚步声传来。

    “噢,无碍。”公输念槐直起腰来,甩了甩手上的水珠,若无其事地说着,转身迎向快步走过来的孟之经,呲牙一笑,露出一嘴的细瓷白牙,看得孟之经又是一楞。

    “孟兄,小弟公输念槐。”公输念槐想明白了,不管这个孟珙在宋朝是不是个名人,总比自己这个比孙悟空的来历还神秘的人更靠谱吧。傍上他,自己不尴不尬的身份也就可以遮掩过去了。

    “啊,公输………念槐,公输兄,公输氏?”

    公输念槐暗想,难道公输氏这个名头在宋朝很大?听这语气,孟之经似乎很景仰。那就更好了,再套套孟之经的话,看看公输氏在宋朝怎样有名,自己能否靠上去。

    “噢,是公输兄。小弟鲁莽了。莫怪,莫怪。”孟之经朝公输念槐随便拱拱手,眼神里的光芒黯淡了下来。

    这是怎么回事,这个孟之经为何前恭后倨?自己这个名字难道还不如一个无名头的和尚?

    公输念槐一琢磨,明白了**。

    “孟兄,这些草药用来治疟疾,恐怕力有未逮。”公输念槐对孟之经的神情恍若未见,走到孟之经身边,漫不经意地说道。

    “啊,公输兄怎会一猜即中。这些草药确实是为治疗疟疾而备。难道,公输家不是以机巧传世,怎么对岐黄之术也熟悉如斯?”

    公输念槐做出一个果然如此的表情,“万事不出一个理字,工匠机巧如是,岐黄亦如是。孟兄以为然否?”

    孟之经惊讶地看着公输念槐,“公输兄可有治疟疾良方?”

    公输念槐洒然一笑,“孟兄不会现在就让小弟出诊吧。”

    孟之经一楞,看向公输念槐,恍然一笑,“那是,那是,医者讲究望闻问切,不见病人,自然不能下药。小弟鲁莽了。来啊,给先生留一匹马,啊,先生坐车更好吧。”

    孟之经一高兴,就要人给公输念槐带坐骑,可是整个队伍只有他一人骑马,只好临时改口。

    公输念槐还真怕孟之经把自己的马让给他骑,他哪里会骑马。再说了,骑马哪有坐车舒服。

    始终跟随在孟之经左右的那名士兵,跑到最近的一辆牛车前,把车上的麻包挪了挪,弄出一个小窝来,请公输念槐上车。

    孟之经脸上露出一丝尴尬来,“小弟行程仓促,委屈先生了。”

    公输念槐可不矫情,还表现出很受用的样子,把挂在胸前的双肩包换到后背上,一个助跑,轻轻地跳到车上,在小窝里蹭了蹭,找到一个舒服的位置,一下子躺了下来。

    “真舒服。小弟这一天下来,日行万里,现在终于可以休息了。”

    “日行万里?”骑在马上的孟之经就傍在车旁,一听公输念槐的话,下巴差点掉下来,居高临下,瞅着仰躺在麻包上的公输念槐。两人大眼瞪着小眼。

    公输念槐一看,这样不好,翻了个身,侧躺着,眼睛越过高高的麻包,看向暮色苍茫的远处。

    装逼呗,自己一天不到,从非洲肯尼亚一下子回到中国的枣阳,没有一万,也有一万五吧。

    不仅距离上日行万里,还跨越了无数个时区,一下子把自己甩回到八百年前。这个距离又怎么算?

    “我们公输家,为了穷极机巧,踏遍五洲,遍访名山,到小弟,终于回到祖宗之乡了。”

    为了给自己一个身份,公输念槐决定好好利用一下自己这个姓。孟之经不好问,那就自己说给他听,先入为主,让孟之经对自己的来历不再疑神疑鬼。

    不管宋朝如何发达,跟自己这个后世人相比,还差的太远。而且自己本就是一个技术人员,难免一不小心就会做出一些超越这个时代的事情来。

    而公输氏的祖先就是一个发明大家,发明嘛,不就是从无到有吗,有了这个神一样的祖先作挡箭牌,以后自己就是把火箭送上天,至少不会让宋朝人感觉太匪夷所思,从而对自己的出身产生怀疑。

    “公输兄所说的五洲,可是冀州,兖州,青州,徐州,雍州?”

    “呃………,”公输念槐一听,这哪跟哪呀,青州,兖州,徐州自己知道,这冀州与雍州是哪里?噢,冀州是河北,河北的简称不就是冀吗,至于雍州,他真不清楚是哪里。

    这逼装的,不般配,满拧。

    “啊,小弟所说五洲,是极西之地,非是中土。”公输念槐越说越别扭,不仅用词别扭,就是这地域范围也得大动脑筋。在后世,孟之经所说的五州肯定都是共和国的领土,可是对这偏安江南的南宋小朝廷来说,冀州,青州,兖州肯定不在版图里,徐州在不在,不清楚,而雍州,他根本没有概念。

    若承认自己游历过这五州,南宋人把自己当成奸细,那就不好玩了。若肢体不健全,猜疑之心也就越重。一个人如是,一个国家恐怕也不会例外吧。

    “极西之地也有五州?公输兄,极西五州可有我大宋广袤富庶?”孟之经的脖子又扭过来了,眼里冒着星星,期待地看着公输念槐。

    公输念槐咯喽一声,翻了翻白眼,这可怎么讲?对于一个对地球没有概念的人来说,这是一个讲不清说不明的问题。

    “如若小弟能根治疟疾,小弟必会跟孟兄讲讲小弟的经历,到时必知无不言。”公输念槐赶紧把话题拉回来,不是他不想讲,而是不清楚宋人的知识范畴,而自己的身份又不能泄露,语多必失,说不定哪一句话就引起别人的怀疑来,还是一步步来吧。

    “先生提醒的是,是小弟莽撞了。依先生看来,这疟疾可有根治之法?”

第四章 签字笔() 
第四章签字笔

    公输念槐不高兴了,孟之经虽然用的是探询的语气,但怎么听也是质疑的成分更多。

    根治?当然能。不仅能,必须能。

    中国人拿科学方面的诺贝尔奖,就是靠发现治疗疟疾的青蒿素拿的。自己的包里就放着呢。在非洲工作,怎么会不揣着几盒青蒿素片?

    不过这个问题公输念槐不想跟孟之经探讨,一则这些知识超越了这个时代,自己怎么讲他们也听不明白,二则保持一丝神秘感是必须的,谁让自己姓公输呢,三则公输念槐需要的东西,这个时代不知道有没有。因此,抱着语多必失的原则,公输念槐瞟一个眼神过去,就让孟之经闭嘴了,再问下去,就不君子了。

    不过,公输念槐也不想让孟之经尴尬,假意想了想,才说道,“疟疾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造成疟疾流行的原因。若控制了源头,疟疾想肆虐都不可能。”

    孟之经听得频频点头,“先生说的是,只是这疟疾的源头,噢,先生继续,”

    公输念槐看得暗暗点头,若自己的上司孟晖没有夸大其辞的话,这孟珙应该也是一个大英雄。看孟之经,对自己不骄不矜,丝毫没有官三代官二代的颐指气使,飞扬跋扈。

    而自己是谁?在这个时代,除了自己知道自己是谁外,真没有人知道了。就是对这么一个相逢于道左的陌生人,孟之经表现出了足够的信任与尊重。凭他的身世身份,能搭理自己,自己就烧高香了。不是说自己是个贱皮子,而是将心比心,换了自己,在路上捡了一个小子,哪怕他能帮自己,也不会一口一个先生叫着吧。而年龄上,孟之经显然比这个小子要大,能做到这一点,还真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就凭这一点,公输念槐对尚未谋面却如雷灌耳的孟珙就高看了几分。

    既然这样,那就由自己问他吧,自己也正好了解了解这个时代,看后世所称的南宋,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存在。

    “孟兄不必如此。非是小弟不想以言相告,想必孟兄也知道医者要对症下药,小弟在没有亲自看过之前,实难以做出判断。还有一点就是,小弟看病用药的方式与一般医师有些微不同之处,到时还要孟兄帮小弟张罗一二。”

    “啊,那就是了。若是与一般医师相同,公输兄就不是公输兄了。”孟之经听公输念槐如此说,放下了一小半担忧,看病用药与一般医师不同,才是真功夫。否则这疟疾也不会时不时地就爆发一次,天下医师对此却束手无策了。

    “公输兄,若无避嫌的话,可否告知小弟需要张罗的东西,小弟这就派人回去禀告家父,以免误了先生就诊。”

    公输念槐听完孟之经的话,暗中挑了挑大姆指。自己要的东西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东西,更涉及不到保密的问题。以宋代的水平,就是把自己要的东西摆在任何一个人的面前,他们也弄不清楚要干什么。

    既然人家这么急切地想去治病救人,自己何乐而不为呢,正好也借此看看宋朝的水平到底在哪个层次上。

    公输念槐把双肩包移到胸前,从夹层里拿出一个记事本,外带一支签字笔,刷刷刷,写了几行字,刺啦一声撕下来,递给孟之经。

    孟之经的眼神都直了。他居高临下看的分明:那纸是白纸,真白啊,而且上面还画着细细的横线;那笔,是什么笔啊,太细了,而且写出来的字,肯定是汉字,只是自己似乎不怎么认识。

    十六七岁的少年,在公输念槐的时代里,正上高中,大学还没考呢,正是好奇心重的年龄。看着公输念槐手里匪夷所思的东西,怎么能泰然处之。

    “公输兄,你用的笔可否给小弟一观?”孟之经没接公输念槐递过来的纸条,反面开口要看签字笔。

    公输念槐一楞,继而恍然,在自己眼中再平常不过的东西,也是八百年后的产品,让一个宋代的人如何不惊讶好奇。

    “孟兄,若喜欢就拿去吧,小弟还有。”

    “那如何使得?”孟之经刚伸手要接,听公输念槐这么一说,像被蝎子蛰了一般,连连摆手。

    公输念槐笑着把签字笔塞进孟之经的手里,“孟兄,只是一支笔而已,要不,孟兄用这支笔写几个字,看顺手不。”

    孟之经半推半就地把公输念槐塞到手里的签字笔纂的紧紧地,很有些不好意思。

    “来,孟兄,上车来吧,让我见识一下孟兄的墨宝。”公输念槐拽着孟之经的胳膊就往车上拉,他是看明白了,给孟之经笔,孟之经还有些扭捏,也许是从小的家庭教育吧,不能随便拿别人的东西。

    但一说让他写几个字,瞻仰瞻仰他的墨宝,孟之经的眼神立码就变得精彩了,这也许是专业人士的通病,对于自己擅长的领域,总有一种说不出来的优越感和表现欲。

    看到这种情景,公输念槐怎么还不知道怎么办,顺杆爬呗。现在孟氏父子对他很重要。不花一文钱,就能让孟之经心里舒坦,这样便宜的事情,即便像公输念槐这样情商不是特别高的人,也知道怎么做。

    后世社会的复杂程度,非是八百年后的宋朝可比的。

    孟之经迟疑片刻,还是抵不住签字笔的诱惑,还有要向公输念槐炫耀的欲念。他看到了,公输念槐的字也能看,但与他比起来,就不够看了。

    别看孟之经在士兵面前颇有威势,但毕竟只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放在后世,还在高中苦读呢。少年人的特点他一样也不缺。

    “孟兄,让手下把纸条给令尊送去,你就给小弟写几个字,让小弟开开眼。”公输念槐见孟之经被一支签字笔搞得神魂颠倒,赶紧提醒他。

    “噢,是,是是,张言,骑我的马,把公输兄的药方送给将主,我与公输兄随后就到。”一想到正事,孟之经又恢复了常态,公输念槐冷眼旁观,这脸翻的还真快,跟自己说话时,孟之经就是一个大孩子,跟手下发令时,那就像一个手握生杀大权的百战将军,小脸绷着,冷嗖嗖的,说话声音不高不低,不快不慢,每一个字都说的清晰,自有一股森严气氛。

    跟随在孟之经身边的士兵,公输念槐猜想可能是孟之经的亲兵,也就是护卫,叫做保镖更恰当吧。现在被孟之经打发去送信,临走时朝公输念槐扫了一眼,然后一抖缰绳,马儿一甩脑袋,泼剌剌地跑了下去。

    “我艹,高手啊。”公输念槐呆呆地看着跑远的马儿,心中大为凛然,张言那眼神,像刀子啊,只这么一扫,公输念槐浑身都不自在起来。以前怎么没看出来呢,高人,高人呐。

    “公输兄,这支笔可是这样用。”

    公输念槐扭头一看,嗨,孟之经正端端正正地坐在自己身边,还把一个麻包拖过来,放在身前,当书桌用了。

    “这都是些什么人啊。”公输念槐一楞,自己一扭头的功夫,孟之经就上车了,还把书桌都布置好了,自己竟然丝毫不觉,这要是给自己一刀子,或者干脆用手掐自己的脖子,自己连反应的余地都没有,更不用说反抗了。

    公输念槐一看乐了,孟之经正用握毛笔的架式拿签字笔,自己的记事本就摊开在麻包上,签字笔在孟之经手里,活像一条鲶鱼,摇头摆尾,不听使唤。

    “嗳,嗳,孟兄,停,停,来,我来示范一下,这硬笔与软笔是有区别的,你那架式是握软笔的,硬笔应该这样拿,来,看好了。”

    “软笔硬笔?精当,精当。”孟之经现在就是一个好奇心特重的大孩子,笑嘻嘻地任凭公输念槐手把手地教他拿硬笔。

    公输念槐嘴说手教,几番下来,孟之经算是掌握了拿硬笔的姿式,试着在记事本上写了一个字,写完,歪着头欣赏了一番,哈哈大笑,“公输兄,我能用硬笔写字了,哈哈哈,”笑声极欢畅。

    公输念槐直接石化了,呆呆地看着那个药字,“这不科学啊,我写字写了三十年了,与孟之经相比,自己还没入门呢。自己还以为现代人穿越到了古代,一定活的很滋润,为嘛,有见识有技术啊。这么一看,古代人穿越到了现代,活得会更自在,还不用像现代人一样,忙着搞发明创造,人家只要一动笔,财源滚滚啊。就这字,拿到后世,什么书法家,去,倒垃圾去,这怎么比啊。”

    “公输兄,小弟的悟性如何?”

    “好好,悟性好,字………也好。”公输念槐想违心地打击一下孟之经,舌头转了几圈,还是实话实说。

    “公输兄,这硬笔能否多作几支?”

    公输念槐一听,头都大了,这孟之经怎么这样啊。这笔是随便想做就能做的吗,放在后世不成问题,那是因为有一个高的技术平台摆在那儿呢,还有一个完整的产业链,但放在宋朝,那技术含量就不是一般地高,穷一国之力都不见得能做出来。

    这怎么办?不能老老实实地说做不出来吧,这也太怂了。不认怂还能怎么办,就是做不出来嘛。

    公输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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