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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倾大明-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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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就不在乎。
    可偏偏,想谋夺财产小叔子这天带着人来闹事,小寡妇带着儿子哭得是昏天黑地,严重影响了王千军他们吃东西的欲望。本来准备换地方的一群人屁股还没站起来,小叔子带来的人就到了二楼来闹事,嘴上一点都不客气,还动手动脚的。
    锦衣卫是什么?!是皇上的亲兵!一帮子锦衣卫百户都有点家世,也都是丘八的脾气,对方自己找上门欠抽,也就不用客气了。还没说上几句话,王千军这帮人就动手了,把闹事的人打了个鼻青脸肿,半死不活的!最后寡妇的小叔子只能撂下狠话,带着人狼狈逃走了。
    事情既然已经出了,那就没有中途放手的意思。王千军一帮人也想见见对方的靠山是谁?!结果负责南京治安的兵马司的人,还有寡妇小叔子的靠山一到,一样是被王千军一帮人给好好教训了。亮下身份,这边十个人全部都是锦衣卫百户,一半是靖难功勋的子弟,兵马司的人惹不起,官宦子弟的也惹不起,最终只能草草了事。
    有了王千军这些人做靠山,福临轩的小寡妇也就算有了安稳日子过,把王千军这十人当成了贵客,一点都不敢怠慢。有这十个人在,酒楼也就省去了很多麻烦,也就没人再敢欺负他们孤儿寡母的了。南京城这地方,天子脚下要做点生意,没个靠山是不行的。
    因为跟这家酒楼熟了,酒楼也对王千军等人十分的客气,很多小细节上伺候得十分周到,一帮人也就习惯来这地方聚会了。至于每次聚会的花费,一切没变,按人头算,掌柜的钱照收就是了。都是有些家底的,也有自己的俸禄,没必要省这点小钱。
    看了看天上的太阳,王千军拿起一根筷子插在桌上,根据倒影来判断时间。已经过去四分之一个时辰了,也就是半个小时,可那帮人还没来。可他也没办法,因为这场聚会是临时的,认识的九个人也都不是闲人,都有自己的事情做。
   
第十九章 臭味相投(中)


    最先来的,依旧还是那个人,王承业!王千军认识的九个人里最年长的,但也是最没有权势的。他的祖父、父亲都是锦衣卫,但因为他的父亲效忠建文帝而家道中落,能够保住锦衣卫百户的军职已经算运气了。因为家道中落,王承业的父亲早亡,分完家产后,王承业继承父亲的军职,与生母一起居住,娶了一家小户人家的女儿为妻。
    当初王千军的生命受到威胁时,带人来保护的王千军的就是王承业,虽然是奉命行事,可王承业内心却有千万个不甘,派一个锦衣卫百户去保护一个锦衣卫百户的儿子,怎么都不能说服自己。可当王丛云升任锦衣卫千户,开始掌管南镇抚司实权的时候,王承业不得不感谢上司派他来保护王千军。王家的仕途怎么看都是无限光明,而要重振自己的家主,光靠自身的努力是不够的,必须要找到好的靠山。
    看到王承业出现,王千军高兴地举起手打招呼,一个人实在是太无聊了,两个人最起码还有话可以说。可是,王承业的脸色却不怎么好,明显就是有心事。王承业因为保护王千军的关系,现在在南镇抚司也有点实权,王丛云不会忘记帮助过他们家的人。
    “怎么了?嫂子的身体还好吗?嫂子怀孕了,可要照顾好自己的身体。”王千军亲自为王承业倒上茶。拿起茶杯,王承业一口就喝完了。
    有什么困难,王承业不会憋在心里,他直接就说:“还可以,本来就存了一点钱,现在又有差事做,请了个老妈子照顾,我也放心了。只是,这些日子,老娘的病又犯了,找来的老郎中还没具体的说法。”
    原来是老娘生病了,怪不得王承业的心情不怎么好。王千军这十个人在一起,很多事都可以明说,一个人的麻烦就是大家的麻烦,大家一起解决,这样才算交心。所以王承业这点事,也不需要隐瞒,到时候大家帮忙就行了。
    “放心承业大哥,你们家的好日子才刚开始,没事的。真有什么需要,你开口就行了。大家也都有点路子。真是的,怎么还不来,我在这里可是等很久了!”
    具体的事,等老郎中开口了再说。这个时代,看病容易,买药难。因为很多药都是昂贵的,并不是说药商故意抬高中药的价格,很多百年老店都是诚信经营的,只是有些药是真的很稀有,很昂贵。交通不方便,晒干的药一路运来,光路费就要一大笔,这里面还没算路途上的损失。
    今天是来聚会的,脸色太糟也不好,王承业自己笑了笑,稳定了情绪才说道:“那是千军你事先没约好,我也是先把手上的事做完才赶过来的,估计其他人正忙着呢!”
    一听到忙,王千军撇了撇嘴说道:“不知道是忙正事还是忙乱七八糟的事,别人不敢说,慕容清明肯定是泡在神机营了,折腾那些火器去了。小于估计也跟他在一起,也就神机营那边有火炮可以让他碰。至于咱们的小花,还不知道在哪里哀怨呢!最离谱了的就是柳枯了,昨天晚上不知进了谁家的闺房,说不定现在正被女方家的家人追杀呢!”
    有几个人是做正事的,几个人是玩的,王千军很清楚。十个人里,大家的性格爱好都很清楚,不管好事坏事,说出来都是好玩的事。怎么看,都像是一群纨绔子弟在一起瞎闹。可是,却很少人能够看到他们十人发自内心的欲望,现在的生活并不是他们想要的,只是因为时机未到而已。
    “小花跟柳枯这两个人,想起来就头疼。一个太没胆子了,一个胆子又太大了,头疼。咦,那不是老三吗?邢三!”
    又一个人到了!来的是邢三,家里排行老三,父亲也是靖难功勋,在驻扎京城的五军中有着不小的权势。邢三一成年就被安排进了五军,是十人中唯一上过战场,杀过人的主。只是,在征讨安南的战争中,邢三见识到了战争的残酷,也失去了好几个原本可以生死与共的兄弟。回到南京后,邢三不愿意再走他父亲为他安排的路,依靠在安南的军功进了锦衣卫,成了锦衣卫的百户。
    一上楼的邢三,第一句话就是大声喊道:“小二,壶花雕!”
    邢三喜欢喝花雕,高兴的时候要喝,伤心的时候也要喝。人一走到桌边,双手便重重砸在了桌上,大声地吼道:“老子终于是解脱了!”
    邢三的声音太大了,王千军不得不用手指掏了掏耳朵。皱着眉头的王承业问道:“怎么了?邢老三你家里又怎么了?!”
    邢三没有马上回答,小二很快就拿来了一壶花雕,抓起来猛往嘴里灌,喝上大半壶,才放下了手中的酒壶说道:“还有什么,就是我那老爹!我家大哥带来了老头子的狠话,要是我再不回五军任职,继续待在锦衣卫就把我逐出家门!大哥这次怎么劝都没用。我也看开了,家里有婆娘在,又有自己的差事,鬼才回去!逐出家门就逐出家门,怕个鸟!”
    王承业也不知道该怎么劝邢三了,家业是王承业最大的痛,他可没有邢三这种气魄。也许,这种事的确要亲自到了生死之间的战场才能够看破许多事。
    王千军则是另外一种想法,用力拍了拍邢三的肩膀,王千军说道:“是啊,怕个鸟!没什么好怕的!锦衣卫有什么不好,我们自己选择这条路,没什么好怕的!不过邢老三啊,你也少喝点,要是喝多了,回去嫂子可轻饶不了你!”
    “怕个鸟啊!老子爱喝多少就喝多少,回家那婆娘也得把老子伺候得……”邢三本来想继续说下去,可王千军跟王承业都盯着他看,一副要他好看的样子,邢三可不敢再说下去了。这下,两个人都笑了!
    邢三怕老婆,这根本就不是秘密,也是众人经常调笑他的理由。只是,众人也不得不佩服邢三家的婆娘,嫂子出生书香门第,见过几次面没人不说她知书达理,温柔贤惠的。邢三与她的婚事也是邢三的父亲定下来的,邢三的父亲想要给小儿子找个有才德的妻子,邢三的岳父则想借这门亲自重振家业。靖难之役对南方的读书人打击太大了,到现在还没恢复。
    原本说好了,邢三从安南回来,得到了更大的官职就完婚。可最先从安南班师回来的邢三却跟家里闹了起来,被赶出家门转投锦衣卫,这下对方可不怎么愿意履行婚约了。但嫂子却在众人的反对下,偷偷地收拾细软直接找上了邢三,那天晚上就住在邢三在外租的房子。事情闹大了,也就不能悔婚了,两家人被迫同意了两人的婚事,两人正式成亲。可也因为这样,两人都失去了家中的经济支持,只能自食其力。
    邢三家中一切都是由嫂子操持的,为了补贴家用,嫂子不仅要做女红,还做起了教书先生,专门教导附近有钱人家的女儿读书识字,学习《女诫》。这样的付出,王千军这些人听了之后当然是无不竖起大拇指,邢三也成天在外面说他娶到了一个好婆娘。
    可是,好婆娘也是有脾气的,邢三本来的脾气也不怎么好,结果两夫妻闹了几次后,嫂子就把邢三调教得服服帖帖,也就成了王千军众人的笑话。而邢三,他也只能认命了,说娘子一切都是为了他好,家中的婆娘是最好的!
    “不说这些了!反正老子解脱了,不用再被老头子控制了,走自己的路!怎么只有你们两个,其他人呢?还没来?!”壶里剩下的酒,邢三就喝得小口了点,他还真不敢多喝,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可是自己一个人喝干了一大坛子花雕。
    “没来,也不知道忙什么呢!小二,来份牛肉锅贴,还有五香豆干,咱们先吃,一边吃一边等!”十个人要全部集合还需要较长的一段时间,有得等了。
    但就算是要约定时间,也不可能十个人都在那个时间段有空。没公事也有私事要做,一开始失败了好几次,干脆就定个规矩。只要有人邀请了,能来的都要来,就算露个面,吃上一口菜就走也行。
    刚出锅的牛肉锅贴跟切好的五香豆干很快就摆在了众人的面前,邢三最不客气,连筷子都不用,抓起一个牛肉锅贴就塞进了嘴里。锦衣卫也是军人,都是一群丘八,吃饭粗鲁点也不算什么。但王千军与王承业还是习惯用筷子吃,一人夹了一个牛肉锅贴放碗里慢慢吃。
    三人就这样边吃边说废话,很快牛肉锅贴就被吃完了,五香豆干也剩下一半了。邢三这个饭桶还喊饿,觉得不够吃,王承业则是有得吃就吃,就在王千军打算再叫点东西的时候,就听楼梯口有人说道:“你们这三个人,也太没义气了吧?!这么早就吃了,也不等我们。”
    “就是,绝对是三个没心没肺没义气的家伙!实在是太过分了,亏我们还替他们想,买了好吃的荔枝过来。既然他们已经再吃了,那这些荔枝他们就不用吃了!”
    又有两个人来了,还带来了礼物。只不过,看到已经在吃的三人,这两人明显不怎么高兴!'1510140;《异能威龙》'
   
第十九章 臭味相投(下)


    纳兰长风和陈傅国到了,还从集市上买来了荔枝。这荔枝可是昂贵的水果,也是王千军前世最喜欢吃的。问题是,今世不比前世,前世汽车、火车、飞机,还有冷藏手段,要吃荔枝并不是什么难事,荔枝的三天保鲜期这个麻烦问题已经解决了。而在这个时代,要将刚采摘下来的荔枝在三天内运到南京,还是很费力气的。
    “你们俩个还敢说,我等了个快半个时辰了,中午就没怎么吃东西,快要饿死了。不先吃,难道要饿着肚子等你们啊。这么晚才过来,别告诉我就是为了去买荔枝!”
    王千军的抱怨两人都听到了,两人也只是笑了笑,各找了位置坐下来,王千军跟邢三也不客气,直接他们带来的荔枝抢过来,直接吃开了。
    陈傅国是一个很普通很实在的人,如同京中无数的百户一样,他的资历与为人真的很普通。陈傅国的父亲也是锦衣卫,因为在靖难中的功勋,为儿子挣得了锦衣卫百户这个职位。不过陈傅国的父亲跟纪纲那一派不对付,当王丛云开始崛起后,他的父亲就让陈傅国来接近王千军。
    陈傅国从小就在他父亲安排的道路上前行着,从小弓马娴熟,擅长枪、剑。一名武将该会的,他都会了。所有武将该遵守的,他也都遵守了。跟王千军在一起,既没有一点突出的特点,但也找不到什么缺点。怎么说呢?跟这样的人交朋友还是挺实在的,最起码当你得势的时候,你可以信任他;在你失势的时候,他虽然可能离开你,但绝对不会背叛你。
    拿起小二送过来的碗筷,陈傅国吃了一口五香豆干,然后又叫了两个小菜,这才说道:“我收到消息的时候正在三千营呢。刚好跟三千营里的人比骑射,赌了五贯钱的宝钞,如果放弃就输了。还好,最后险胜了一箭,他的马出了点问题。千军你还敢怪我,看我这么有良心,赢了钱马上拿三贯出来买荔枝。你们两头狼,不要把别人的份都吃光了。”
    三千营,京军三大营之一,以塞外降丁三千骑兵组成。之所以叫三千营,是因为组建此营时,是以三千蒙古骑兵为骨干的,当然后来随着部队的发展,实际人数当不止三千人,三千营与五军营不同,它下属全部都是骑兵,这支骑兵部队人数虽然不多,却是永乐帝手下最为强悍的骑兵力量,他们在战争中主要担任突击的角色。能跟三千营的蒙古骑兵比骑射,陈傅国的武艺绝对不止有一手!
    “跟他们说这些没用,这两人绝对是两头饿狼,吃不饱的。承业,这些就交给你保管,唯一能够让人信任的就只有你了!”纳兰长风说着将一半的荔枝交到了王承业这边,王承业只会拿属于自己的那一份,一点都不多拿。
    纳兰长风,也是靖难功勋的子弟,不过他的身份有点特殊,因为他的父亲是出了名的汉王一派,但其实这也是大部分功勋们的心声,哪个武将会喜欢一个成天被文官包围的太子?!而且纳兰长风本身是一个很出色,很讲义气的人,为兄弟两肋插刀对纳兰长风来说是再应该不过的事情了。
    依靠父亲的功勋进了锦衣卫的纳兰长风很厌恶纪纲这个人,还有纪纲的种种做法。这些年,纪纲也是越来越飞扬跋扈了。除了皇上、汉王,他谁都不放在眼里。纪纲已经表明了支持汉王,也就是宣布与太子党对抗了。可因为厌恶纪纲,也有点反抗父亲的意思,纳兰长风跟王千军他们混在了一起。怎么说,王千军一群人在太子之位的争夺中还是刚刚成形的中立派。
    “你怎么不说你自己,一路上碰到傅国肯定没少偷吃,这里唯一不是狼的就是承业了!长风,你还没说你这么晚来的理由呢?!”看着一半的荔枝被拿走,王千军有点不爽。
    吐出了口中的荔枝籽,纳兰长风横了王千军一眼说道:“还有什么理由,我家老爹啦。当值完就把我叫了过去,一阵训啊!成天叫我别跟姓纪的过不去,可他也不看看姓纪的干了什么。这一次皇上选美,他纪纲就偷藏了好几个进自己的府里,这他娘的是忠臣该干的事?”
    有些事,完全是公开的秘密。永乐帝向天下诏选美女,各地的美女都集中到了南京。有点权势的都会想办法,亲自去挑点美女进自己的府邸。天下美女那么多,永乐帝也不在乎少了几个。
    拿起一颗荔枝,慢慢剥去荔枝的外壳,王千军满不在乎地说道:“知道又怎么样?宫里的内侍肯定跟皇上说了这事,但这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纪纲这个人,只要没有造反的心思,皇上就当一头恶犬养着,恶犬才会伤人!美女,天下多得是,少几个不算什么。贪财好色,人之常情,不造反就行!不过话说回来,这一次各地找来的美女我还没见过呢,什么时候去见一下?!”
    王千军可不好色,他还要继续保持童子身的。只是,喜欢看美女是男人的天性,他也想对比一下,这个时代的美女跟现代美女有什么不一样。最起码这个时代的美女,化妆没那么厉害,上妆前和卸妆后判若两人。
    “美女,你们讨论什么美女呢?唉,为什么我就得不到自己喜欢的美女呢?!你们说,我该怎么办啊?!”又来人了,听声音就知道是王文杰来了。
    王文杰别号花残剑,但王千军他们总是喜欢叫他小花。这家伙,是南京本地人,家世属于锦衣卫中原本效忠建文帝的一派,但在永乐帝称帝后,很大部分的建文旧臣保住了他们的权势。但在接下去的时局发展中,这些人变得很被动,纪纲对锦衣卫内部的这派人是尽量打击,不断安插自身的亲信,也渐渐将这派人逼到了一起,逼到了相对温和的王丛云身边。
    小花就是这样跟王千军成了朋友。只是他现在有一个麻烦,他喜欢的女人已经嫁给别人了。他喜欢的女人,也是南京城了的官宦人家,原本对方已经同意了这门亲事,可又突然反悔,因为有其他人看上了他们家的闺女,而那个人还是汉王手下的心腹。与汉王心腹相比,王文杰这个建文旧臣的儿子当然不算什么。更可恶的是,对方一直拖延着王文杰,等到聘礼收下了,日子定了才告诉王文杰。
    小花伤心了,一个大男人喝醉酒,哭得是一把鼻涕一把泪的,众人都想帮他。要欺负人也没这样的,实在是太过分了。可问题是,小花很胆小,一听众人的提议,他一点都不敢。而众人的提议也就是抢亲:趁着没嫁之前把人抢回来,生米煮成熟饭也就行了。要拼势力的话,十个人加起来的势力也不差。可小花不敢,因为他怕得罪汉王。
    不抢亲,那也可以抢人,把人抓住藏起来。南京城那么大,要藏个人还不简单,可小花又怕被发现,那可是不小的罪名。这个不行,那个也不行,齐丰臣干脆提议,下黑手把横刀夺爱的那个人干掉!齐丰臣的提议马上得到了邢三的支持,王千军在思考了一会后,也算是同意了。要干掉一个人其实也是很简单的,只要选择好下手的时机还有地点。可小花根本就没那个胆,成天就只会怨叹,问人他该怎么办?!
    同情,当然要同情小花的遭遇。可众人的提议他都不敢,一帮人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成天哀怨多了,听着也烦,心爱的女人都成了别人的妻子还在怨叹,众人是越来越火,干脆就对他不客气了,时不时地鄙视几句。而王文杰就是好脾气,众人不管怎么说他,他都能忍受。对这么一个人,众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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