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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之手-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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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时,仝宁也不再拒绝。别小看这一点,这对郑孟丽来说,已经是很大的恩典了。
这个转机与两家的父母有关,郑父和仝父原是公安战线的老战友,郑母和仝母也是多年老姐妹,他们乐于看到儿女辈缔结良缘,一直热心为他俩撮合。
曾有一段时间,大家认为两人的关系已经基本定了,郑姐也一直以仝宁的未婚妻自居。但后来在两人中间闹了很大一场风波,而风波的起因却是那样不可思议。事情发生在仝宁大学毕业前探家时的一次同学聚会上,当时郑姐是大一学生。这个聚会许剑没有参加,他同仝哥早就分手了,事情经过是听一位同学沈英说的。
那次仝宁在蓝鲸饭店请客,共有四桌,男生女生分桌而坐,男生喝白酒,女生喝红酒。宴会气氛很热烈,男生们都喝晕乎了,说话高声大气的;女生们也喝得差不多,个个眸子闪亮,面若桃花。不知怎么开始的,有几个女孩撺掇小郑:敢不敢当众吻吻仝宁,如果敢吻,两人的关系就是铁板钉钉了,签字盖章了,以后谁也不许再对仝宁想入非非,否则就是人民公敌,全党共讨之,全民共诛之。
郑孟丽在酒精的帮助下显得非常勇敢,说:那有什么不敢的,你们看着吧。她来到男桌,站到仝宁背后,回头笑着看看女桌的同学,忽然抱住仝宁的脑袋,在他脸颊上实实在在地吻了一下!女桌的众人哄堂大笑,接着男客们也开始笑,但众人的笑声忽然齐斩斩地断了――仝宁跳开去,脸色刷地变了,极端厌恶地喊:
“你干什么!你在干什么!”
他推开小郑,掏出手绢(带香水的整整齐齐的手绢!)用力擦孟丽刚刚吻过的地方,那种极端的、而且是下意识中流露出来的厌恶感,让在场的每个人都感到心寒。心寒,齿冷,不寒而栗,这是后来沈英讲述时所用的词汇。她说“关键是那种下意识啊,下意识中流露出的厌恶才最令人心寒啊。”受到如此侮辱的郑孟丽呆若木鸡,惊得大张着嘴,刚才的笑容还残留在脸上。在场的其它人也大都是同样的尊容。几秒钟后,郑孟丽放声大哭,穿过人群跑了。
两位女同学急忙去追她,其它人低下头,不愿与仝宁的目光相碰。宴会最终不欢而散。
小郑回家后就拿修眉刀割了腕。那会儿她家里没人,幸亏两位同学们脚跟脚地闯进来了,发现她睡在床上,鲜血已经染红了半边床单。两个女生吓得大哭,惊动了邻居,立即喊来医生扎住伤口,派车送到医院。由于抢救及时,小郑没有生命危险,逃过了一劫。不过这还不是悲剧的结尾。郑孟丽的父母赶去医院探望女儿,大骂仝宁的刻薄无情,说:
“闺女呀,这是好事,早点知道他是这样一个怪物,咱们离他远一点。”
病床上的郑孟丽不语不动,因失血过多的脸色和病床罩单一样惨白,两条泪河始终在脸上流淌。她不吃饭,父母和同学怎么劝说也不行,医生给输葡萄糖、白蛋白,她把针管拔掉。郑父明白了女儿的心思,虽然万般不愿,也只能屈从女儿的意愿。他通过内部电话找到省城的仝宁父亲,老泪纵横地说:
“仝厅长,我来求你了,为女儿我来求你了。按说像仝宁这样绝情的东西,跪地求我,我也不要他当女婿。但女儿就认准了他,我有什么办法?仝厅长你说该咋办吧,终不成要闹出人命?”
仝父大为震惊,连夜坐车赶回家。他是凌晨四点到的,当即把仝宁喊醒,关上门,在里边停了三个小时,不知道说了些什么。第二天一大早,仝宁阴沉着脸出现在医院。守护的沈英知趣地躲出去,把两人关在病房里。过一会儿郑母来送饭,沈英挡住她,悄声说:
“仝宁在里边,让他们单独谈谈吧。”
郑母流泪说:“冤孽,前世的冤孽啊。”
然后默默坐到病房外的凳子上,心神不宁地听着里边的动静。没人知道两人谈了什么,十几分钟后,屋里郑孟丽突然放声大哭,哭得撕心扯肺。沈英吃惊地站起来,郑母反倒拉她坐下,放心地说:“好了,她总算哭出来了,哭出来就好了。”
果然,半个钟头后仝宁出来,躲着郑母的目光,低声说:
“伯母,孟丽要吃饭。”
郑母擦擦泪把饭送进去。这顿饭是仝宁喂小郑吃的,沈英后来对许剑的描绘十分真切。她说那会儿屋里的气氛极为压抑,四个人,包括郑母都不说话。四对目光全都互相躲着,形成目光的真空,那种真空实在可怕,坟墓里的死人醒来所感受到的死寂,就是这个味道了。仝宁坐在床边默默地喂,小郑机械地吃,她的脸色仍然死白死白,不时有泪水涌出来,那不像是吃饭,倒像是临终的仪式。沈英说她十分佩服小郑的刚烈,佩服她对爱情的执着,但确实怀疑,以这种代价强争来的爱情值得不值得。
沈英最后说了一句话:“我很可怜小郑的,她算是硬抢了一具十字架背到身上,一辈子逃不脱了。”

此后仝郑两人正式确立了恋爱关系。随着时间推移,割腕事件留下的创痛渐渐平复。奇怪的是,儿辈的婚事历尽波折终于成了,两个亲家公却从此断了来往。郑父是断交的主动者,他念念不忘为女儿求情的那次屈辱,对仝宁的怪戾更是耿耿于怀。虽然劝不转女儿,但他是抵死不愿再看见仝家父子了。好在两个亲家母比较随和,常来常往,维持着两家的关系。
仝宁当上刑侦队长后,两人终于要结婚了,那年仝宁29岁,郑孟丽26岁。接到喜帖后,两边的熟人都有如释重负的感觉,不过他们马上就会知道,还远远不到吁口气的时候哩。
婚礼定在十月金秋,仝父因工作忙,不能从省城赶回来,也许是有意躲避婚礼上部下的送礼。但他身为公安副厅长,袍泽遍家乡,再加上仝宁又是很有希望的政治明星,谁不捧场?所以婚礼办得非常隆重,市局和各分局的正头儿全都参加了。
新娘漂亮得炫目,眸子湿润明亮,光彩照人。典礼上刑侦队的兄弟们可着劲儿闹腾,逼两人亲嘴、踮起脚尖吃苹果、喝交杯酒。还摩拳擦掌,准备在闹新房时来点更厉害的。新娘羞得满脸通红,实则心里非常亢奋,甚至感激这些起哄者。说来不会有人相信,她和仝宁恋了十年,竟然从没有肌肤相接的经历——只有那次单向的亲吻还引发了割腕事件。从那之后,虽然两人正式确定了关系,但一直小心地避免肉体接触。近十年的压抑,已经让女人的欲望憋到了临界点,只等婚礼这把火来点燃了。
仝宁则一直神色平静。宴会快结束时,仝宁对满屋宾客出人意料地宣布,新邑县有一个案子很急,他不能把婚礼进行完了。然后点了几个部下,叫他们马上准备,要连夜驱车赶到县里。新娘的身体突然僵硬了,眼睛的光焰在刹那间熄灭。来贺喜的宾客也给弄得一头雾水。那会儿市局正头儿参加完仪式已经走了,尚未离开饭店的人大都不了解情况,他们私下里嘁嘁:什么急案?没听说这个县里有什么急案子呀。但仝宁还是和妻子简单地道别,带上队员们走了。郑孟丽强自镇定,到门口送别丈夫,但眼中的惨然是没法掩饰的。
后来知道,新邑县里案子当然是有的,那时正是动乱时期,哪个县里少得了案件,但也不是非得连夜赶去。这个消息传出去,公安局里颇有人讥讽仝宁是政治上的作秀,说他秀得太过,太矫情,想在政治上求上进是件好事,也不能让妻子新婚第一夜就守活寡呀。
没人知道,他的决定只是缘于对男女之事的畏恶。这种性怪癖也许来自于基因,也许来自于童年经历。他在浑沌未开时被上帝施咒并加了封印,等他长大成人、有了自主意识后,这个“自我”已经固化,再也无力改变了。婚礼中郑孟丽含情脉脉的目光一直追随着他,仝宁在她眼里只看见三个字:性渴望。他的恐惧感越来越浓。一个无法避开的前景在等着他:宾客们总是要走的,只留下他和这个女人。他们将脱去衣服,赤身相对,上床,干那一套令人厌恶的、把姑娘变成女人的动作。这回他无法再推托了,他们已经结婚,按照这个病态世界的游戏规则,夫妻不干这事绝对是不能原谅的。
婚礼的气氛非常火爆,而他的厌恶和惧意也逐渐积累,冲破了临界点。于是他突然宣布了那个决定。当然他知道,对于一位政治上很成熟的刑侦队长来说,这是一个非常幼稚的决定,甚至可以说是荒唐。父母、妻子和局领导都会暗生疑窦,肯定有人认为他是在作秀。尤其是,这并不是根本的解决办法,躲了初一躲不了十五,他不可能在县里住一辈子吧。
但尽管这样,他还是这样做了。没有什么能超过他对男女性事的恐惧,能躲一时就躲一时吧。
以后他从县里回来过几次,都是匆匆来去,过家门而不入。局长不高兴地打电话催他:小仝呀,县里的事忙完没有?你是市局的刑侦队长,要尽早回来主持全局呀。仝宁只好回来了,但直接把行李搬到了办公室。
新婚妻子独守了半个月的空房。这半个月她是如何熬过来的,就不用细说了。不管内心如何痛苦,她一直努力扮演大度的妻子,打电话问丈夫的安好,托人给他送去换洗衣服和小菜,托同行的同事照顾他的起居。这一天,她又打电话到新邑公安局问候丈夫,接电话的马局长惊讶地说:
“仝队长两天前已经回去了呀。你还不知道?”
郑孟丽的心突然沉落,耻辱、痛苦和恐惧齐齐袭来。那边觉察到不正常,忙笑着说:“小郑你别生气,这家伙就这个德性,工作狂,一定是刚回去又碰上一个急案,忙起来,连新婚妻子都忘了。不像话,我这就打电话骂他个狗东西,赶紧回家负荆请罪。”
她努力镇静自己,说:“老马你别打电话,我没事的,警察的妻子都是这个命,和他结婚前我就做好了心理准备。”
放下电话,她再也止不住眼泪,一个人哭了很久。她几次拿起电话,想对丈夫问罪,但最终没有打,而是跑回娘家了。自打割腕事件以后,郑母对女儿与仝宁的关系一向心存警觉,她熟知那是个地雷阵,不定哪天会响起一声爆炸。但这次可能是“婚姻”所带来的安全感,她未免放松了。她已经听说女婿婚礼未完就到县里办案,心想那是公事,没放到心上去。现在眼睛红肿的女儿突然回娘家,郑母心中的警觉马上给唤醒,连忙问:咋了?仝宁这次又咋了?郑孟丽半掩半露地说,结婚至今,仝宁还没与她同房。郑母气急败坏地骂:
“傻闺女呀,你真是傻闺女,‘婚后不能同房’这种大事当天就该对妈说,你竟然等了半个月!仝宁一定是生理上有病!过去只想着他性格古怪,不对,一定是生理上有病!”她痛心疾首地说,“也怪我,全怪我,早知道他是个怪物,我咋这样大意呀。”
郑母当即去找仝宁的父母。至此,仝宁的性怪癖才正式浮出水面。仝宁的父母够糊涂的,儿子在他们面前长到29岁,29年来他们竟然毫无觉察!甚至在那次割腕事件中,仝父也没认识到事情的本质原因。这次他开始认真对待了。
仝父再次从省城回北阴,先是进行了一番详尽的调查。这是老公安的强项了,他找齐了当年儿子手下的金童,像许剑、贾小刚、刘风旭,何明国,齐焕生、邱力、剧洪等。许剑不知道别人如何回答,反正他对这位当父亲的是实话实说。最后他说:
“仝哥是个好人,他干那些事是因为有病,身不由己的。我不怪他。”
那位当父亲的很感激:“孩子,谢谢啦,难得你这么宽容。”
尽管没有直接来往,但许剑一直远远地关注着仝哥的情况。听说他后来被父亲带到省城,找到一个性学权威治疗,但具体情况不明。多少年后,许剑在网上无意中看到一篇论述同性恋的文章,他本是随便浏览,但文章中列举的鲜活细节一下子引起了他的注意,也唤醒了他少年的记忆。这篇文章的作者姓易,是许剑母校的教授,皮肤病权威。许剑上学时听说过他的名字,但没上过他的课。易教授在业余时间研究“少数派性取向”,包括同性恋、双性恋、单姓恋、易性癖等,是这个领域的国内先行者之一。可能是过于先行的缘故,他的观点在当时中国社会中显得很异端,在国外学术界又显得太陈旧,后来到底没弄成气候。易教授很有自知之明,在文章中自嘲:我是一个承上启下的失败者。
比如易教授认为:
一:同性恋是客观存在,与民族文化传统无关,所有民族和种族中都有大致一致的比例,约为3%…5%。中国的同性恋大致为4000万左右,放到世界上俨然一个中等国家了。哺乳动物中也有同性恋,国际著名学者黑伯乐说,人类的同性恋不过是继承了哺乳动物的传统。
二:同性恋首先来自于先天异常,包括大脑结构和染色体异常(比如,男性染色体中发生SRY基因突变,或女性染色体中发生Wnt—4基因突变,都可能产生性倒错)。其次与个人经历密切相关,出生18…36个月这段时期最重要,但此后的青少年时期也不可忽视。
这些观点与西方学术界是一致的,但易教授的另一些观点就明显陈旧了,比如对同性恋的评价。易老师认为同性恋不具有社会必需的繁衍能力,应该属于病态,它就像先天心脏病或兔唇一样,应该努力用医学手段矫正。易老师反对社会对同性恋的歧视或迫害(中世纪欧洲教会用火刑或绞刑对待同性恋者,德国法西斯杀害了30万同性恋者,以粉红色三角作为其标志,国内在很长时间“鸡奸”即为刑事罪),但同样不赞成西方现代社会对同性恋的纵容。而在国外,早在1973年,美国医学界已经达成“同性恋非病”的共识,把它从《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中剔除;欧美有大量的同性爱组织,不少地方法律已经承认同性恋为合法。西方大公司邀请职员参加晚会时的标准用词已经不是“可携带家属”,而是“可携带重要他人”。(注:在中国,2001年出版的《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也首次将同性恋剔除)
还有,西方学术界认为:治疗一般不能使同性恋者变为正常人。但易教授认为这是不对的,并列举了他对一个病人的成功疏导。易教授恪守职业道德,对病人的姓名、籍贯、职业等一概细心地隐去,但他无法隐去病状的细节。正是那些鲜活的细节,使许剑毫不怀疑那个病人是谁。
易教授说:该病人的性取向主要不取决于遗传因素(其上几代无同性恋),而无疑与其幼年经历有关。国外资料上说,在军营和牢房等性别失调环境中长大的男性容易成为同性恋,该病人幼年就生活在军营里,而且其同龄伙伴全是女性,所以他在军人中备受宠爱,经常被叔叔们拨弄“小鸡鸡”,说:再过18年又是一个好兵!该病人自诉说,从那时起他就体味到生殖器被触弄时的快感,并终生不能自拔。
许剑立时想到了新邑劳改农场那位豪爽阳刚的大胡子陈叔叔。
易教授说:这位病人相当特殊,他从未参加过同性恋团体的活动,所以其性行为没有任何人为的传授,纯属无师自通。他喜欢比他小几岁的同性,因为对这些人他可以扮演比较强势的角色,这种心理趋向可能源于童年时期对“阳刚叔叔”们的依恋。他从未采用肛交、口交这类同性恋者最惯用的行为,而一般是玩弄性伙伴的生殖器,或在对方身上摩擦自己的生殖器,直到对方或自己射精。
许剑于是回忆起那个农场的夜晚,想起深夜时分仝哥对他和贾小刚干的勾当。
易教授说:他对这个病人进行了比较成功的疏导,方法是兴趣转移加建立恐惧。他和病人进行了长期的谈话,知道他在宦途上比较得意,而且本人有强烈的入仕愿望。于是他向病人强调,如果仍坚持同性恋,他会是怎样一个人生结局。让病人信服这一点非常容易,因为社会上类似的悲剧太多了,比如某某因对未成年人鸡奸被判刑,刑期长达七年。易教授坦率地对病人说,你年轻时的行为,离判刑已只有半步之遥了,因为性伙伴多是未成年人,性行为也并非自愿。易教授说,这位病人其实对法律很通晓——只有在这儿,他隐约透出了病人的职业——所以,他的当头棒喝对病人起到了足够的震慑作用。
易教授对病人说:改变性取向当然非常痛苦,是终生的痛苦。但和上述悲剧相比,那种痛苦至少是可以忍受的。他建议病人努力说服自己,把性兴趣转移到妻子身上。心理疏导的同时又合并小剂量抗精神病药物治疗,氯丙嗪25毫克每日三次口服,头五天合并氟哌啶嗪5毫克睡前肌注。治疗效果令人满意,一个月后,病人反省说自己这些年的行为不可思议,也非常危险,承诺一定按医生的嘱咐办。此后,他与妻子有了说得过去的夫妻生活,还生了一个可爱的女儿。病人对年轻男孩的嗜好从那之后完全收敛了,他本人在仕途上一帆风顺。
比比仝宁的今天和门老师的悲剧,许剑比较信服易教授的观点,“以心理疏导加药物治疗同性恋”应该是负责任的做法,而国外对同性恋的过度纵容则未免哗众取宠不负责任。不过在多少年后,当许剑得知那个被精心守护的婚姻最终破裂,那时他才叹道:易教授的药方并不完美啊。

许剑同小曼的私情维持了一年,在这期间没有引起外界的任何注意。这多半归功于他当医生的冷静。他非常谨慎地安排着和小曼的幽会,比如从不使用厂里的电话和相熟的出租车。当小曼过于忘情时及时地敲打敲打,幽会后尽量消除可能引起妻子怀疑的物证。小曼非常听话,她真的爱上许剑了,完全断绝了同以前几个情人的关系,一心一意当许剑的第二夫人。
也要怪宋情的迟钝。虽然许剑小心地隐藏着行踪,但一年时间不可能不露出一点儿蛛丝马迹。宋晴浑然未觉,继续幸福地照料着爷儿俩。她的幸福感太浓了,让她沉醉其中,失去了女人应有的警觉。
倒是戈戈看出了爸爸的变化。这小子是个天才,或者说是个福将,大大咧咧憨憨乎乎的,但经常无意间一指点中事情的死穴。一天晚上他喊着:
“爸,这些天你怎么老有事!你好长时间没给我讲故事了。”
过去他睡觉前许剑常常要给他讲一个故事的,已经成了惯例。许剑忙说:好的好的,今天我没事,给你讲吧。儿子睡到床上,他讲了一个济公和尚从井里运大木(做佛殿大梁的巨树)的故事。戈戈很不满意,说:“你今天没用心讲,你的心跑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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