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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排除在保甲之外并把治安责任臵于听话的无足轻重的人的手
中。保甲权力向名流的转移,以及随之而来的名流控制地方权力
的增强,是19世纪中叶危机的重要产物。这一问题将在第六章进
一步探究。
民事当局的武装:亲兵
以上所述是胡林翼的地方管理制度的主要原则,但是王朝衰
落的势头早已使胡林翼注意到单有地方管理是不够的。早在
1844-1845年,他就坚决主张省级高层官员必须为他们自己提供
一支私人部队(亲兵),这种精锐卫队对其指挥将领的依赖程度超
越了正常的官僚政治的权力界限。这种部队应从为巡抚或总督效
力的正规精华部队中挑选。胡林翼引证了宋代将领韩世忠(?-
1151)和岳飞(1103-1141)的。背嵬军。的先例,他们的军队包括一
支精锐的私人部队(这些携带酒瓶的人与将领本人最亲近,于是
。背嵬。有亲随军的含意)。①
① 胡林翼:。胡文忠公遗集。卷52,第2页。(。背嵬。,亦作。背峞。,燕北人呼酒瓶
为峞——译注)
② 。大清会典事例。(光绪本)卷23,第10页。关于绿营军在省级官僚机构中的
配臵情况,见罗尔纲:。绿营兵志。,第154-158页。
清代的文职官员在军事事务中占有一种异常的地位。在省级
行政机构的高层次上,总督和巡抚在他们的辖区内负有民事和军
事事务两方面的最终责任。除了监督省的军队总指挥(提督)外,
总督还有一支直接对他负责的驻防部队。在某些省,巡抚兼任提
督职务。总督的军事地位反映在他们的书启中的称谓——。制
军。——上,而自1692年以后巡抚和总督都在兵部有兼衔。②然
而,这些高级的省级人物是在一种不利的处境中履行他们的沉重
的军事义务的。他们从一个职位调到另一个职位,这样必然使他
们总是领导一批不熟悉的部队,军官对于他们都是陌生人,他们对
军官的培养和选拔也起不了作用。下属军官的任用和解职都必须
通过兵部安排。总之,制度的整个重点倾向于不让省级官员个人
控制他在非常军事时期负责指挥的部队。尽可能保持官僚政治的
权力路线,即强调人员可以互调以及在指挥环节中摆脱私人的关
系。此外,地方驻军的力量由于训练不够以及腐败的行政管理而
大为削弱,这一根深蒂固的缺陷,文职官员在他短暂的任期内几乎
是没有机会纠正的。①
① 罗尔纲:。绿营兵志。,第183页。
② 。泰和县志。(1878年)卷9,第2页。
③ 。南昌县志。(1849年)卷3(。兵防。),第1页。
在较低的行政管理层次上,军事事务中责任和权力脱节的情
况甚至更为严重。与总督和巡抚不同,知府和知县在文职以外并
不拥有军事职位。在明代,当民壮制度还在起作用时,知县确实掌
握过类似于军队的某种武力;有一篇论述早年民壮制度的文章甚
至把知县的地位与。管子。理想的规章中的地方官的地位相比较,
这种地方官集民事和军事的行政管理的职能于一身。②但是另外
一种叙述清代情况的记载却指明:军事事务不是县官的职责。③
但是知县或知府的职责的性质使他们不可避免地涉及军事事
务。和大多数清代地方行政机构的官员一样,他们的责任是一般
的而不是特定的,是地区性的而不是在职能上具体指定的。由于
官员在他的管辖范围内对所有大事负有责任,他经常奉命执行军
事任务,例如协同驻防军镇压起义,或保卫他的设防城市;因为缺
乏军事权力,所以他不能适当地完成任务。由他支配的少数训练
很差的捕快仅敷缉捕小偷之用。可以说,尽管地方官员负有的责
任没有在军事和民事事务之间体现出清楚的区分,但他们的权力
却主要是民事的。因此,在19世纪当农村难以控制的局面把异常
沉重的军事任务交给他们时,知府和知县经常采用。募勇。的办法
是不会令人感到意外的。至少他们的私人安全需要这样做。
对低级文官的军事权力和军事责任之间的脱节,地方官员当
然非常担心。当时最能干的省级官员之一沈葆桢认为,府和县两
级民政与军政职权的分割是清代行政的主要弱点之一。他坚决主
张,只要文职官员有责任保卫他的城市,他们就应当被授予这样做
的手段。因此他提倡,来自正规绿营兵的地方部队应直接臵于知
府或知县的直接指挥之下。①
① 沈葆桢:。奏请弁兵分隶郡县折。(未发表的1854年的一份奏折的草稿),这份
草稿的一个副本为庞百腾先生所有,他现在正从事于沈葆桢生平的重要研究。我因这
份参考材料非常感谢庞先生。
② 胡林翼:。胡文忠公遗集。,。行状。,第3页。
③ 韩超(1799或1800-1878或1879),直隶昌黎人。见胡林翼:。胡文忠公遗集。
卷54,第8-11页;。清史。,第4808-4809页;朱孔彰:。中兴将帅别传。(1897年)卷29
上,第9-13页。韩超后来做过贵州的代理巡抚。
1850年,胡林翼的亲兵部队组建计划的进展已超过理论阶
段。在镇远府任职期间,他奉召往邻近的黎平协助保卫省境以抵
御李沅发。看来很可能他已经在指挥一支亲兵,这支部队在1851
年太平军的威胁日益明显时被扩编。②1851年,胡林翼得到通晓
戚少保(戚继光)著作的官员韩超的帮助。韩超这时50多岁,他在
1842年天津防御中因献策有功被奖叙为州判,其后,在任贵州独
山知州期间,他招募了一支小型的勇军与当地盗匪作战,因而引起
胡林翼的注意。他的地方管理和军事行政的专门知识给胡林翼留
下了深刻印象,胡林翼邀请他到黎平做自己的主要幕僚。③
戚继光(1528-1587)是19世纪官员谈得很多的明代军事理
论家,韩超刻苦地攻读过他的著作。他曾经在最前线抵御16世纪
沿海省份的祸害。倭寇。。他对19世纪思想家的影响无疑部分地
是由于相似的历史环境:戚继光是一个正规军的军官,他发现明代
世袭的驻防部队在抵御倭寇时竟无战斗力,这与清代官员发现世
袭的绿营军和旗军在抵御外国的和本国的敌人时不中用的情况十
分相像。戚继光于是自己招募部队,组成一支忠于他自己的强有
力的、纪律严明的军队,称为戚家军。戚继光用一支战斗力很强的
小型部队来取代庞大而不灵活的、训练又差的明代部队。这支部
队不断地被考验和汰选,以减少开销。
戚继光主要是作为一个训练和组织方面的专家,而不是作为一
个战术家而产生影响(有一次曾国藩曾有理由地指出,戚继光自己在
实际战斗中的成就相当平常)。①他的著作。练兵实纪。和。纪效新
书。中概括论述的他的方法受到了广泛称赞,这是因为它们注意组
织的细节和严格的训练。但是对于他的清代追随者来说,同样重要
的是体现于他的组织规程中的私人指挥模式。这一原则正好与指
挥清军的原则对立:清代制度避免官兵之间的紧密持久的关系,而
戚继光的制度则鼓励这种关系;清代制度强调人员的互换性,戚继
光的制度却强调对个人的持久忠诚。每一级的官员都挑选他们自
己的下属,从而因私人的恩义而强化了他们的正式职权。②
① 曾国藩,。曾文正公全集。,。批牍。,卷2,第15页。
② 戚继光:。纪效新书(许乃钊的。敏果斋七种。转载并注释。卷1,第5-6页。李祖
陶:。读戚武毅纪效新书练兵实纪有述。,载。迈堂文略。(1865年)卷3,第1-2页,见戚继
光的编年传记:。戚少保年谱。,戚祚国编(1847年)。关于近代人撰写的传记,参阅谢承仁
和宁可的。戚继光。(上海,1961年)。
戚继光的军事名著对那些认为自己被组织和配备方面的一无
变化的法规捆住手脚的官员尤其具有吸引力。清代正规军事力量
突出的缺陷,当它很快在王朝的多事之秋日益明显时,与其说是数
量的不足,不如说是其极差的素质和纪律,而这两者都是用以指挥
正规军——包括满族和汉族——的烦琐而僵硬的官僚政治方法的
直接结果。每一支驻防军的固定人员限额与贪污、松弛的检查以
及长期的闲散结合在一起,就维持和部署它的代价远远超过所获
得的结果这个意义来说,造成了一支确实是过于庞大的军队。从
有效地使用经费这一角度来衡量,这对于一个缺少资金的政府是
一种巨大的负担。这样,清代军制就给王朝衰落的螺旋型下降趋
势增添了势头:军队越糟,它们镇压起义耗费的时间就越长;它们
耗费的时间越长,花销就越大;政府越是拮据,帝国行政管理的质
量就越差,叛乱的发生率也就越高。这当然是对问题的一种过于
简单化的看法,但是当时的军事思想家们从开支效果的观点出发,
却越来越感到有必要打破这种循环,正是由于这一原因,他们就转
向戚继光的严格的遴选和检查的办法,以便创立小型的但战斗力
很强的精锐部队。①
① 胡林翼:。胡文忠公遗集。卷52,第2页,卷56,第20-21页。
由于这一切原因,当19世纪中叶官员们极力寻找扭转中国军
事力量急速下降的办法时,戚继光的军事思想在他们中间非常引人
注目。左宗棠极力主张在鸦片战争期间运用戚继光的方法在沿海
建立勇军。尽管有数千名勇被雇佣,但左宗棠发现没有迹象表明他
们正被有效地组织和训练。在广州,许乃钊在他1849年的。敏果
斋。辑要中收录了戚继光的著作,目的当然在于补救因英军入侵而
暴露出来的军事弱点。最为大胆的方案也许是江西作家、戚继光热
烈的追随者李祖陶在1852年提出的,在可靠的省级官员指挥下,根
据戚继光的原则建立一支省级军队。这就是次年曾国藩稍加曲解
而在湖南实际付诸实施的方案,不过我们在下节中将要看到,其指
挥机构是建立在正规的省级系统之外的。显而易见,戚继光的军事
著作在中国军事自强的早期努力中是一个重要因素。胡林翼(他自
己对戚继光产生兴趣的年代可以断定至迟在1844至1845年)后来
发现它们对于他在贵州的尝试是必不可少的。①
① 左宗棠:。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1,第106页。李祖陶:。卮言一则。,载。迈
堂文略。卷3,第25-27页。李祖陶是一个以教书闻名的老举人,他在晚年从文学研究转
向政治和军事事务的研究。。清史列传。卷73,第19页。。上高县志。(1870年)卷8,第40
页。
② 胡林翼:。胡文忠公遗集。卷52,第25-26页;卷53,第4-5、12页;卷57,第
12-13页。戚继光:。纪效新书。卷1,第8-17页。罗尔纲:。湘军新志。,第89页。
胡林翼的精锐部队是小型的、专业的,受过高度训练。新成员
部分选自地方团练民兵部队,部分选自地方驻军的精华。这支部
队划分为45人的。哨。,15人的。队。,和7人的。行。。每哨有30
件左右的火器。。每队有各色印旗。每名有黄布印带系于肩上,中
刊勇字,又有印花腰牌“标明他的姓名和单位”。。这种组织系统是
直接从戚继光的军事组织手册中借用的,后来又出现在曾国藩的
湘军中。胡林翼注意招募坚强忠顺的年轻农民,而不招募流民或
城市油子,这是戚继光的另一个规定。纪律是严厉的。在战斗中
退却的任何士兵都将被砍头,偷窃苗人(这显然是常有的申诉)或
者欺侮无辜的平民也是一样。维持这支部队的资金由胡林翼自己
筹集,保留在府的预算以外。不能把这种事情简单地看作私人财
富转用于公共事业的事例。让许多地方官员在数年内挣得财产的
同一财源也可用于招募特殊部队这种事项。任何职位处于解送税
款渠道中的官员都有门路取得或使个人发财或举办更高尚事业的
丰富财源。②
直到1852年为止,胡林翼的精锐部队的规模仅仅达到270人
左右,大约就是1853年胡林翼带去瓮安县镇压抗粮叛乱的人数。
瓮安的事例可以用来说明胡林翼是如何结合他的地方管理方法使
用他的高度军事化的职业部队的。瓮安在黎平西北约70英里,是
苗人占多数的一个县,这里的地方行政机构在道光朝晚期已衰败
至极,以致村民组织了一种叫做。榔约。的复合的联盟团体,将安全
问题掌握在自己手中。①榔约不顾知县的司法权力,以沉水方式
处决盗匪。几个村庄设立一个。公所。,在收获季节或处理其他公
共事务时在那里举行全体会议。称为。榔首。的首领绝大多数是平
民,尽管有些下层绅士也是榔约成员。因为瓮安是苗族聚居地区,
许多榔约成员(尽管显然不是全部)想必是苗族。榔约只涉及县里
的一小块地区,因而接连几任不称职的知县并没有对它提出异议。
① 。榔。的起源和含意不清楚:由于。榔。字和。鄉。字除偏旁部首外完全一样,。榔
约。可能是从。鄉约。这种地方训导制度发展而来。也可能这一术语来自苗语。后一种
可能性胡林翼在一次提及。榔。时有所暗示,这一术语似乎是指苗族地区的一种传统的
农村基层区划。。胡文忠公遗集。卷58,第33页。瓮安事件的原始资料见:。瓮安县志。
(1915年)卷3,第2-5页;卷4,第2-20页。胡林翼:。胡文忠公遗集。卷56,第22-25
页;卷57,第6页。。瓮安县志。部分取材于胡林翼的著作,部分取材于地方资料。
② 胡林翼:。胡文忠公遗集。卷57,第6页。
官员们看来甚至把榔约当作一种保甲制度而予以承认。没有
证据表明知县曾挑选或考查过地方首领,也没有迹象说明这里有
任何种类的十进制的登记制度。不过,把榔首看作保甲首领一定
符合知县的利益,因为他治县的能力因此就不大可能被人怀疑。
后来有人指责榔约。借保甲为名。;②还必须承认,它完全缺乏保
甲制度的基本的官僚政治成分:知县拥有任免地方首领的有效的
司法权威和权力。它提供了自然单位(在这个事例中是复合的村
庄组织)接管相应等级的官僚单位的职能这种趋势的另一个实例。
咸丰朝初期的经济灾难引起了榔约的作用的基本变化。19
世纪40年代后期湖南持续干旱,在这期间靠从贵州转运以缓解粮
食的短缺,结果使贵州米价异常昂贵。包括瓮安在内的官员们利
用这一时机从农民身上榨取额外金钱以获利,农民能够满足这种
高需求只是由于他们承受了较高的谷价。1851年前后,湖南的收
成增加,贵州的粮食价格直线下跌。但是,那些临时的附加税却未
减少,由于农民这时已无法如期缴纳款额,县衙门与民众之间的紧
张局势逐渐加剧。
在这种不堪忍受的状况下,榔约充当了新的反叛角色。它在全
县各处成为抗捐的领导,它的影响也相应地扩大了。1852年5、6
月,榔约的首领通过在直到这时为止尚未加入组织的村庄中选拔领
导人(胡林翼称他们为无法无天之徒),开始扩展他们的权力。他们
各有特定的控制地区,包括的户数可能由几十户到几千户,依卷入
的村庄数目而定。榔约首领这时除了完全的司法权之外,又取得了
征收和解送税款的独占权力。这在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包揽,这再
一次证明这类。越权行为。可以用作村社对付过高税收的对策。由
于在纳税者和官僚机构之间处于缓冲地位,榔约在农村中成了惟一
起作用的支配力量。它所以能够如此,部分原因在于纳税者(特别
是小自耕农)需要它的保护,部分原因在于它对反对者实行严厉的
惩罚。任何拒绝参加或服从它的权力的人,其财产都被没收。胡林
翼在1853年估计,有80%-90%的民众是在它的控制之下。①
① 胡林翼:。胡文忠公遗集。卷57,第6页。
榔约首领不希望把争端发展到公开叛乱,这可以从实际提供
给官员的税款符合法定份额这一事实看出。然而榔约控制法律案
件和税收给官员强加上了两重束缚。而且,首领们已采取防范措
施,他们收集武器,在复合村组织的基础上组成了民兵。农民提供
了鸟枪木炮。一个使问题更加复杂的因素是,到1852年(如果不
是更早的话),榔约的领导层已被显然是白莲教一系的秘密会社所
渗透。公众认捐建造了许多村庄庙宇,每一座庙宇都收藏一部。莲
花经。,庙宇则用作宗教事务和世俗事务的中心。这些庙宇取代了
早先的。公所。,成为地方联合组织的总部。这种异端倾向使得榔
约几乎不可能再与地方官员继续共存。最后,省当局不得不进行
干预。他们命令胡林翼带着他的经过精选的部队前往瓮安。
胡林翼带着320人在1853年10月2日抵达瓮安,在城外的
一块地里扎营,他在这里招集城乡的绅士,开始协商。尽管农村绅
士业已参加榔约(有些还躲在山里),胡林翼发现有必要利用他们
作为与村民接触的中间人。他对瓮安的绅士评价很低,没有发现
任何有才之士,但他仍不得不与他们一起工作,。庶上下之气可通,
而官民之情乃协。。他对绅士解释说,他将。赦宥胁从。,只对擒获
首领感兴趣。①
从一开始,榔的首领就表示,他们既没有谈判也没有投降的义
务,并于10月7日在胡林翼的营地集结了一支庞大的武装农民部
队。当胡林翼派两名生员带来一批免剿牌提供一个投降机会时,
首领们愤怒地斥责了胡林翼的使者,打碎了免剿牌。然后他们切
断了通向城市的桥梁,从三面进攻胡林翼的部队。在随后的战斗
中,胡林翼的训练较好的部队能够冲散组织不良的农民民兵,在战
斗中杀死或捕获了大约60人。
① 胡林翼:。胡文忠公遗集。卷57,第5页。
胡林翼这时以实例证明榔约军事上的虚弱,成功地对当地平
民进行了恫吓,但建立地方管理制度的任务仍然存在,这个制度要
在他的部队离开这个县后继续起作用。在这关键时刻,在胡林翼
和代理知县徐河清之间发生了争论;徐河清是湖南进士,他对地方
行政的看法充其量也不过是肤浅的儒家观点。徐河清拒绝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