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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之发生,是三阳三阴经脉及脏腑受邪所致,故曰“六经受病”。
尢需深思者,皇甫氏论述六经,并未引述仲景之文。如此则无法判定,仲景三阳三阴概念,皇甫氏是否认为其与“六经”有着必然联系。尽管从原著分析,二者有着惊人的一致性。
时至《诸病源候论》成书,巢氏大量引述《内经》、《伤寒》之文以释伤寒候。承皇甫氏之说,谓六经受病而为伤寒。而于六经之概念,曰三阳三阴,既有经脉之外,亦有脏腑之内,更有生理层次浅深之分。其实质是巢氏之六经概念,由《内经》经脉系统渐次扩展,已有包容《内经》三阳三阴概念诸多内涵之势。
宋人朱肱曰:“古人治伤寒有法,非杂病可比,五种不同,六经各异。”并认为六经即足之六条经脉。其说禀承《内经》之六经原意,而将手足十二经缩限于足之六经。金人成无己则以“三日六经俱病”,以释原文之“三阴三阳、六脏六府皆受病”,又明确六经为经络脏腑之总称。至此,六经概念已开始为医家习用以指代三阳三阴概念,《内经》三阳三阴概念之多种内涵皆可赋之予六经概念,以致形成后世六经与三阳三阴混称互代之局面,故有六经气化、六经形层、六经地面等诸多学说的出现。
值得注意者,后世六经概念,虽以《内经》六经为据,拓展其内涵外延而接近《内经》三阳三阴概念,然较之《内经》之三阳三阴概念,六经地面(六经地形)、六经形层等学说,在某些方面已突破《内经》之范畴,而略有扩展之势,而某些方面则与《内经》三阳三阴概念所指,不相类同,是以后世六经概念,与《内经》三阳三阴概念之间,有部位错位之现象。
五.结语
因此,我们可据形式逻辑之概念与集合加以总结:《内经》六经概念(子集)隶属于三阳三阴概念(母集),单纯指代经脉系统(手足十二经);皇甫氏之六经(子集),较之《内经》六经范围扩大,意指经脉及相应脏腑,仍隶属于三阳三阴概念(母集);巢氏六经,概指经脉、脏腑及生理层次,基本相类于《内经》三阳三阴概念(等价集),此时六经已具备与三阳三阴概念互换之基本条件,但其实质范围,仍小于《内经》三阳三阴概念。自此以降,六经概念范畴或缩小,或扩大、或部分错位,众说纷纭,论争不休,究其根由,皆源自医家对《内经》和《伤寒论》三阳三阴概念理解不同。
据上述可知,六经一辞,原指经脉,隶属于三阳三阴概念。随时代之进程,其内涵与外延不断变化,以致后世六经与三阳三阴概念互混交错,但其实质仍有一定差异。须特别申明者,无论六经内涵与外延之变迁如何,其为生理概念之属性,始终未曾变化。因此,近代病理层次说、症候群说、病证虚实说等,难免有混淆概念之嫌。
六经实质小议…陈瑞春
《伤寒论》六经即太阳、阳明、少阳;太阴、少阴、厥阴。它渊源于《内经》。《内经》所论六经与《伤寒论》的六经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从学术源流看,仲景《伤寒杂病论》序言中说:“…撰用素问九卷,八十一难,阴阳大论,胎胪药录,并平脉辨证,为伤寒杂病合十六卷。”据此,再结合《素问》〃阴阳应象大论”、 “阴阳离合论”、“玉真藏论”、“生气通天论”、“热论”、“评热论”等篇章,所论皆与伤寒六经病的发展有一定的联系,其中尤以“热沦”和“评热论”的关系最为密切,说明伤寒六经来源于《内经》是无可置疑的。然而,从学术发展看,《伤寒论》六经病的名称,虽源于《内经》;但其实际涵义,所包括的六经病证治,则与《内经》并不一致。概括地说,《内经.热论》是以经脉论证为中心,从经脉循行路线和表里相关来归纳,其范围较窄,有实热证而无虚寒证;《伤寒论》是以辨证论治为中心,从病情属性、邪正消长的情况来归纳,其范围较广,有实
热证,亦有虚寒证。前者不能包涵后者的证候,而后者可以概括前者的证候。《内经》所论热病有论无方,而《伤寒论》有论有方,并赋予六经以新的内容,源于《内经》而又高于《内经》.
对于六经的形质,历代医家持有不同的争议,归纳起来,有如下几种论点:
一 、脏腑说
所谓六经实质即是脏腑,以六经病分属五脏六腑而立论。如太阳分手太阳小肠,足太阳膀胱;阳明病分手阳明大肠,足阳叫胃等等。持此论者,把六经病机械地配脏腑。用此种论点论六经病与脏腑的配合尚可,若用以指导六经分证辨证立法则缺陷甚多。例如古有三阳病多属腑,三阴病多属脏之说。如按上说而论,则太阳病发热恶寒身体疼痛的表证岂能说是小肠的病变?阳明病白虎汤证岂能说是大肠的病变?六经病仅6个提纲,如何与手足十二经搭配?在无法搭配之下,于是对每一经病提出都有经证腑证来硬配,既违仲景原旨,亦属牵强附会。故单纯地认为《伤寒论》六经病可机械地与十二脏腑相搭配,并不能阐明六经病的形质和病理。
二、经络说
所谓经络说者,即认为六经病变均与十二经脉有关。如尤在泾说:“人身十二经脉,本相连贯,而各有畔界,是以邪气之中,必各有所见之证与可据之脉。仲景首定太阳脉证曰,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盖太阳居三阳之表,而其脉上额交巅,入络脑,还出别下项,故其初病,无论中风、伤寒,其脉证皆如是也。”尤氏以为六经病病变皆循经络而为病,这种说法,从六经的部分病证看是有意义的,而且论中还有“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
者,以行其经尽故也”的明文,所以把六经从经络作解,也不能是错误。但从全论来看,大多数病证与经络关系不大,如太阳病的大、小青龙汤证,阳明病的承气汤证,少阳病的柴胡汤证,三阴病的脾肾肝的虚寒证(还有三阴病的热化证,以及寒热错杂证)等,可以说与经络毫不相涉。因此,持经络说者,认定六经即经络,也就很难尽言。
三、气化说
所谓气化说者,即以阴阳消长的规律来认识《伤寒论》六经病,并且大谈“标本中气”。如陈修园说: “六气之标本中气不明,不可以读《伤寒论》。”他还把“开合枢”也扯进六经病证之中,谓为审证施治的大关键。其实,气化作为脏腑生理、病理的阴阳消长转化的规律而存在,这是可以成立的。如果把气化附会于《伤寒论》六经病,三阴三阳的病理变化,统统用气化和“开合枢”来说理,确实是有点臆想。因为“开合枢” 是经络循行的
路径,阴阳互根的变化规律,而不是研究生理、病理的重要依据.《内经》的“阴阳离合论”讨论阴阳变化,从天地阴阳开始,乃至四时生长收藏等,说明三阴三阳升降出入的道理,并不是为《伤寒论》六经专设;《灵枢》所谓某折即某疾起,取之某经,不已,又取之某经等,与《伤寒论》六经病毫无共同之处。从这个学术渊源来推论,仲景撰用素问九卷,岂有不知三阴三阳“开合枢”之说,而《伤寒论》中只字不提,可见仲只是不强调“开合枢”的。后世医家以“开合枢”的气化关系来解释《伤寒论》的原文精神,显然是不贴切的。
四、阶段说
所谓阶段说者,即认为六经病是几个不同的疾病阶段,如胡友梅说:“伤寒的六经,系病程划分的标志”,又说:“按病证发生,其过程普通分为潜伏、前驱、增进、极进、稽留、减退、恢复各期。”胡氏视《伤寒论》六经病顺序只不过是疾病的不同阶段,抛开脏腑、经络、气化而不问,无疑是失去了六经病辨证的本来意义;且阶段说者是以现代医学的病理阶段来套六经病,不能不说是相去更远。
五、区域说
所谓区域说,乃是以六经病的经脉循行,把躯体分成6个区域,划分各自的疆界。这样无形中把六经病分割开来,成了6个不同的区域,不但是失去了整体性,而且忽视了六经病理的内在联系。这种看法也嫌其太筒单而肤浅了。
此外,陈邦贤等认为“伤寒六经,实际上是6个不同的综合征。”把六经病视为六群不同的证候,以至有的学者把六经病证视为“六病”等,凡此种种对六经的不同见解,应当说是各执一端,存在着某些片面性。
总之,《伤寒论》六经病是仲景继承《内经》六经,发展成为一个辨证论治纲领,对六经病要有比较全面的认识,才能更深入地领悟《伤寒论》六经病辨证施治的精神实质。笔者体会,脏腑是物质基础,经络是络属联系,气化是功能活动。气化就是反应脏腑经络的生理功能活动和病理现象。气化离开了脏腑、经络,就失去了物质基础。脏腑经络离开了气化,就反映不出其功能活动。所以六经病实质即是脏腑、经络、气化三者的有机结合。六经病辨证是从宏观着眼论证疾病的概括,用八纲来统括脏腑、经络、气化所反映出来的病证,有其严密的统一观。
《伤寒论》“六经”的概念
廖厚泽
六经是经络论、脏腑论、标本论、逆从论……等概念的具体应用,四诊八纲无不以经络论作为论证基础。柯琴说六经非经络 之经,其说非是。
六淫之中人也,从皮部以致内舍脏腑,内外相感莫不藉经络之有机联系。故《内经》云:“邪中于项,则下太阳;中于面,则下阳明;中于颊,则下少阳;其中膺背两胁,亦中其经”,故《伤寒论》太阳病有中项中背之别,中项则头项疼痛,中背则背强几几也。阳明亦有中面中膺之别,中面则目疼鼻干,中膺则胸中痞硬也。少阳有中颊中胁之别,中颊则口苦咽干,耳无所闻,中胁则胸胁苦满,此即“中阳溜经”之意。又云“邪中于阴,从臂洐始,自经及藏,脏气实而不能容,则邪还于腑”,故《伤寒论》三阴皆有自利证,是寒邪还腑也。三阴皆有可下之证,是热邪还腑也,此岐伯“中阴溜经”之意(参见柯琴《伤寒论翼?风寒辨惑第四》)。不独六经各有伤寒,且各有杂病。故不论何种疾病,似皆可为六经所统摄,故六经非专为伤寒一证而设也。
六经实统摄十二经,以手经统摄于足经故,是一璘一支的关系。故《伤寒论》不言十二经,但只言六经,足经统摄手经也。例如,少阴病是手少阴心与足少阴肾俱病的见证,其浅者为在表,为经病;其深者为在里,为藏病,表里又可互见。又如,太阳经病即膀胱经病,其标为头痛项强,其本在膀胱与小肠也,故其入里则有膀胱四大腑证(蓄水、蓄尿、蓄血、癃闭)。而膀胱又何尝与小肠无关呢?按子午流注规律,“小肠为膀胱之上游”也。
六经又非孤立为用,又如太阳为寒水之经,阳明为燥金之经……,故有太阳寒水、阳明燥金、少阳相火、太阴湿土、少阴君火、厥阴风木等口诀。何以言太阳寒水呢?以太阳发热恶寒,始因冬不藏精而阴亏,继而为风寒所束,反作用于肾,故阴元最易为之所伤。其病因寒于外,实因阴亏于内;因寒化热,热伤肾水,故以寒水二字统其意。故太阳伤寒,桂枝汤中比佐芍、草、枣以“存津液”,太阳温病必注意清热育阴等。所谓阳明燥金者,以阳明为燥土,然何以与肺金相干呢?以肺胃在气化上关系至大,故有阳明随太阴之均衡与否而升降之说,肺气不降,则胃气亦不降也。承气汤用硝黄必伍枳朴(调胃承气汤之用神不在攻下,故不伍枳朴,仅伍以甘草,以甘缓之),他经准此,不赘,这是气化论。
以上是六经之常道观,亦即“有”部之学问。如细究外感热病之机转,从“无”以观“有”,则规律更加复杂。试观《伤寒论》论阳明有“伤寒三日,阳明脉大”,论少阳又有“伤寒三日,少阳脉小”之说,岂不与《素问?热论》一日太阳、二日阳明、三日少阳之说相悖乎?如果把《伤寒论》的这种论断,说成错简或传抄之误,未尝不可,如果不这样轻率,就此深入研究一下三阳经之机转,亦可导致一下几个论断:
(1)太阳为阳中之阳,少阳为阳中之阴,两样合明为之阳明,故其传变规律为太阳——少阳——阳明,故曰“阳明为中土,万物所归,无所复传”,有的读者,认为此话意为伤寒传至阳明则无所复传而自愈。其实是说有死之虑,下之则愈。正因如此,在临床上是否在阳明清下之后还有可能再来一个“往来寒热” 的少阳证呢?阳明为里,里实已成,复出半表半里的可能性有多少呢?由是观之,伤寒传变当是太阳——阳明——少阳的规律了,于是就不能以《伤寒论》行文的撰次而拘其说。
(2)少阳居于太阳(表)与阳明(里)之间,是两端中的任何一点,但不必绝对是中点,可能偏于表,也可能偏于里,其具体所在,当以临床见证定之。如是说来,论少阳的口诀当是“半表里”,而不当是“半表半里”。了彻是意,方可理解少阳篇的处方大都是偏表偏里、寒多热少或热多寒少的不同见证,以药味之阴阳或其比量的不同来加以校正,以收补偏救弊之用。例如小柴胡汤,“君”柴胡以行诸药入少阳,升清以化浊;“臣”芩夏以解寒热,热盛口苦甚者,重用黄芩;寒多呕多者,重用半夏。寒多者加桂姜,热多者加芒硝、牡蛎。柴胡桂枝汤、柴胡加芒硝等汤之法,亦皆由是而起也。此丹医关于柴胡汤之胜义也。
(3)从“有”部观之,外感热病皆起自太阳,但亦有直中阳明、少阳或直中三阴或“两感于寒”者等等之类。但从“无”部观之,大可非是。人中外邪,当其始见六经形证之前,其人是否仍处于阴平阳密、天地交泰的“中和”状态呢?当然不能这样认为,故《内经》说:“邪之所凑,其气必虚”,是其意也。这是要注意的第一个问题。再说在外邪既中之后,尚未见六经形证之前(即在医学上处于所谓潜伏期之时),人身形证,可用六经中哪一经来解释呢?这是第二个问题。以上第一个阶段,当属阴阳失和,六经俱病;第二个阶段,是即少阳病阶段。盖经曰少阳属胆,为十二经之主,为三阳之枢,亦曰祖气。祖气病,则阴阳随有偏胜,枢纽病,则阴阳争战,因而发热恶寒或往来寒热,或但热不寒。由是观之,三阳传变次第,岂不该是少阳——太阳——阳明的规律吗?
以上观念非为诡辩,实有助于对六经正义之全面了解。纵观以上各论,“六经非为伤寒而设”实有胜意也。
温热家所谓的卫气营血以及三焦之说,其体仍不离六经,唯用上有殊耳。试观叶天士所谓“温病上受,首先犯肺,逆传心包”之说,苟与伤寒六经拘求其异,大可作许多文章,但从“体”上观之,根本则同。其所以“上受”,亦因头项部位口鼻之见证而言。首先犯肺,不亦在表吗?逆传心包,以心胃在经络“里支”乎为表里,不亦阳明乎?陆九芝所谓“自来神昏皆属胃家”,是其意也。复观叶氏所谓“卫之后,方言气;营之后,方言血;到气才可清气,入营尤可透热转气,入血直须凉血散血”此虽下里巴人之音,亦不过六经之变说耳。所谓卫者,不亦表乎?汗之者,不亦解表透热以和荣卫乎?在气者,治以清气诸药,不亦阳明清法下法之变称乎?所用汤剂不亦白虎、栀子、承气之类乎?卫之后方言气者,《伤寒论》不亦有“本发汗而复下之,治之为逆,若先发汗,治不为逆”之论乎?所谓清荣法者,亦下后之变证,其治主在阳明,叶氏用犀角、元参、羚羊角,是适应温病热盛之特征的用法,其法可采但非必采,不论如何亦不能说神昏不在六经之内。所谓“入血直须散血凉血”者,所用丹皮、地黄、知母、百合不亦在《金匮》中有之?所用加减复脉汤不亦《伤寒论》之炙甘草汤去归、桂之类乎?所加“甲”者,不亦在伤寒火逆变证之中乎?总而言之,不能因治方之异,而说明卫气营血与六经正义有何本质的不同。至于吴鞠通《温病条辨》的“三焦”论治立说,其实全书无出仲景绳墨之外,“新瓶旧酒”徒乱后学耳目,无甚可取。王孟英说他“未读《内经》”,徐霖说他“医道罪人”,诚属正见。况吴氏尚不知三焦在名象上究为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