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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老智慧-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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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群人中是个完人,在那群人中可能是个罪人。对事物的认知必须先把时间、空间、立场、条件、环境、背景、角度等弄清楚之后,才有比较真实的效果。换句话说,只有自己才能知道自己在哪个立场和角度。否则,就等于盲目的大糊涂。自己若是能先把焦距调整得正确,对人、事、物才能有比较正确的认知。同时本身的条件,如果自己是“四自”的带菌者,就完全失去了正确认知别人的能力。人类的行为是根据认知而来的,越是智识程度高的人,越重视行为前的认知。所谓大丈夫做事,三思而后行。姜太公曾经把人的功能分为八等:1.多言多语,终日言恶,为众所憎,可使要遮闾巷,察奸伺祸。2.早起夜卧,虽剧不悔,此妻子之将也(可以做老婆孩子们的领导)。先语察事,财物平均,此十人之将也。3.垂意肃肃,不避亲戚,此百人之将也。4.嫉贼侵凌,欲整一众,此千人之将也。5.知人饥饱,悉人剧易,此万人之将也。6.近贤近谋,使人知节,此十万人之将也。7.用心无两,行法不枉,此百万人之将也。8.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四海之内,皆如妻子,此英雄之率,乃天下之主也。(《意林》)。他的认知累积得越多,他的功能就越大,成功就越大,地位也就越高。

  此外,嫉妒是一个无形的杀手,是隐藏的两刃利剑,随时会刺入彼此的骨髓之中。

  3.胜人者有力。

  人有一个身体,生来就有争取生存的本能,因而就必然会宠辱若惊,得之若惊,失之若惊。好得而恶失,要维护所得,避免所失,人天生就有争胜夺利的本能。整个大自然里,充满了弱肉强食,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现象。在人类的文明社会里,争胜夺利就改换了一种面貌而进行,一般表面上是不容易看到尖牙利爪的。英国的哲学家霍布士(Thomas Hobbes 1588—1675)形容这种现象为:“万人对万人的斗争(War of every man against every man)”。这句话也成了代表他的名言,从而导出他的法律哲学,认为法律是消解人间斗争的唯一力量,开了现代“西方法治主义”的先河。然而,事实上法律并不能止争,不过是为斗争开辟了另一个新战场而已。老子早就说过“法令滋彰,盗贼多有”(57章)。从法令滋彰到盗贼多有,这中间的森罗恐怖,黑幕重重,都尽在不言中。万人对万人的斗争,使人活得非常辛苦。譬如,人们只注意到刘邦是个胜了又胜的太祖高皇帝,他在宴会里曾经说:现在才明白当皇帝的快乐。可人们却没有注意到,他坐在深宫哭泣,有了病不肯吃药,只求速死。吕后强逼他吃药,他发狠把药罐子、药碗都打碎了。这就是一个胜利者说不出口,生不如死的辛苦状态。不论时代多文明进步,道德,宗教,主义以及科技等的名义多堂皇,而人们争权夺利的原理原则和手段,丝毫没有改变过,同时,将来也不可能改变。正如耶稣说:他们是粉饰的坟墓,是毒蛇的种类(《马太福音》二十三章2…33节)。不论坟墓的外表粉饰得多美丽,而里面都是枯骨,毒蛇的种类就是有毒,是不能改变的。又好比酸苹果树不能结出甜果子来,除非把它砍断,接上甜树的枝子(最新处理办法是改换基因)。人类也是一样,那还未进化得完全的人性里,带着或多或少的兽性,除非人类的生命体系能得到净化和进化了,就是人类须把带着兽性的人性,加以净化,从而进化,成为道性的人性,改造成一个新的人类生命体系,才能自然有良善的行为。整个净化和进化的可能性就在老子的辩证法,老子这位生命工程的大工程师通过“争”(正)→“不争”(反)→“无所争”(合)的方法论,给予人类一个崭新的生命体系。以不争否定了争,又以无所争否定了不争。新人类的生命体系是像水一样的善利万物,只有贡献,没有争夺。从而,人类的生活才能不是永无止境的辛苦吃力,而是安平乐泰。因为不争比争上算多了,省力多了,良善多了,智慧多了。不争之争的结果是:万人都是胜利者。

  要完成“胜人”的这个命题,就必定要引出“自胜”。

  4.自胜者强。

  自古以来,胜人的手段无非是饱以老拳,痛揭疮疤,陷阱圈套,阴挖墙根,暗中放箭,乱撒野火,笑里藏刀……尔虞我诈,你来我往,冤仇世代相传。斗到后来,可能什么都不为了,只斗一口气。即使抱定“我不犯人”的宗旨,说不定突然之间,什么冤家犯到头上来。因此人人都活得非常辛苦。何以这么辛苦,就是因为人性里遗留下了可怕的不纯成分。虽然孔子是一个圣贤,别人也大多那么认为,可老子一见到他就指出别人见不到的:骄气、多欲、态色和淫志,叫他赶快把这些“成分”净化掉,祛除掉(《史记·老子列传》)。骄气产生嫉妒,就是那无形的杀手。多欲产生贪念,就是那蒙蔽睿智与人性的毒雾。态色制造假冒伪善,就是欺骗狡狯的巧饰。淫志生出膨胀的野心,就是一头吃人的猛兽。由于这些都是深密隐藏在人性的底部,智识程度越高,它们就埋藏得越深。埋藏得越深,爆发起来,威力和杀伤力就越大。伤害了别人不算,自己也受到同样的伤害。一个大圣贤可能就立即变成了大恶魔。因此,老子曾经断然地教人绝对不可对自己姑息,一定要痛下决心来斩断那个虚伪圣贤的假仁假义和巧智狡黠,他断然主张“绝圣”和“弃智”(19章)。这就像是医生治病,在手术室里好像是把张三割了,其实是割掉了张三身体里面的大毒瘤,使张三可以继续健康地活下去。可惜生命体系里的不良成分,不能仰赖于别人,非自己动手不可。一个人如果对于自己的“四自”不能认知,不能痛下决心祛除它们,他整个人生的胜利和成功就完全无望了。

  岳飞好饮酒,高宗拊其背说:“今国难方殷,卿未可嗜酒。”飞遂戒酒,终身不饮。岳飞的自制力如此,断然力行,所以他能大小数百战,攻无不胜,战无不取,成为中华民族的骄傲!

  因为人有认知的过程,有的时候,人在迷惘之中,需要别人的“当头棒喝”。老子给孔子的是“当头棒喝”,赵构给岳飞的也是“当头棒喝”。老子警告过“强梁者不得其死”(42章),也是“当头棒喝”。《好了歌》也可以说是对一般人的“当头棒喝”: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功名忘不了。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姣妻忘不了。君生日日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儿孙忘不了。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子孙谁见了。

  (《红楼梦》第一回)

  这是根据老子“虽有荣观,燕处超然。”(26章)而发挥的。就是教人不可执著沉溺,要像燕雀一样,超然在物欲之上。

  试想一个人如果连手中的一根烟,唇边的一杯酒都胜不过,如此一个弱者却心心连连要与天下人争胜,夺利,岂非是一个自不量力的大糊涂?

  5.知足者富。

  一个人经过了智、明、有力和强的历程,毕竟已经至少成功了一半。世间衡量一个人的成功,就是根据他的财富,也就是苏秦的嫂嫂说的“以季子之位尊而多金也”。老子没有反对或歧视人家富有,不过根据事理,预先告诉大家“金玉满堂,莫之能守”的事实和规则,不要误认“金玉满堂”是可以永远属于自己的东西,而对它舍命地追求不已。钱财的本身并不是坏事,老子主张人要“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如果没有钱,这些怎么能办得到。

  钱财这个东西却又有它的特性和规则:1.如果你真的非常爱它,想要它,只要你肯辛苦,早晚一定能得到它。2.如果所得的钱财是因为劳苦贡献而来,它是报酬性质的,你就可能有权享受它的好处,否则可能是惩罚的性质。美国人有调侃语说:人家突然发了财,是上帝的惩罚到了。3.惩罚性的钱财会同时带来疾病死亡,家反宅乱,口舌官非。4.钱财不论多少,不花则已,一旦花起来,很快就会一去不复返。5.钱财收在箱笼或柜橱里,是箱笼或柜橱的钱财。埋在地下,是地下的钱财,存在银行里,是银行的钱财,只不过名义上是你的。6.即使只是名义上的所有,如果你自己不肯花,却必然会有一个最亲近的人来替你花,花到你像流血一样的疼痛。7.有了钱财,在别的方面的幸福就会被削减,成为鳏寡孤独,无后。8.钱财放着,有虫子蛀,会上锈,还有盗贼来偷。以上是“金玉满堂,莫之能守”的具体内容和法则。俗语说:人无横财不富。美国有人对那些中了彩票的人追踪调查发现:没有一个有幸福的结果,也没有一个能真正留得住那些横财。

  人不嫌钱多,正如《好了歌》中说的:终朝只恨聚无多。而富有的定义也是很相对的。譬如一个小学生,荷包里有了十块钱,心里就很高兴,认为自己很富有了。一个中学生,荷包里有了几百块钱,就觉得自己不错了。一个大学生,要有几千块钱才能满足。再接下去,几万,十万,百万,还会觉得少些。到底多少钱才算富有,世界上没有人能设下过一定的标准。这山还有那山高,钱财也没有止境。因此,追求钱财的也没有止境。即使赚得亿万钱财,并不能抱着睡觉,只不过是个名义而已。世界上没有真正的富翁,只有名义上的富翁。有钱佬,其实是有钱的穷人。因此,老子给富有下了一个定义:知足者富。只要一个人说:够了够了,霎时他就是大富翁,即使他腰里只有十块钱。满足才是富有,不满足永远都是穷人,因为这山看着那山高。

  世界上只有一个办法,能使钱财源源不绝而来,就是把你现有的钱财施舍掉,做好事给掉。老子说:“既以与人,己愈多。”(81章)。施比受更为有福。

  6.强行者有志。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好比是一个人的求学时代。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好比是就业时期。到了知足者富的阶段,至少已经发展到一个领导的地位了。位尊而多金,这是人的转折点。这个时候,人就会踌躇满志,开始腐败。就连秦皇、汉武、唐宗、宋祖、成吉思汗也都不能例外,遑论其他?此时,老子特别提出警告:要人必须警惕,要本着原来志向,坚持力行。不然一旦松懈,可能前功尽弃,而且贻害无穷。

  7.不失其所者久。

  不失其所“以”,不失其所“是”,不失其所“本”,不失其所“势”,不失其所“时”,不失其所“有”,不失其所“止”。

  “不失”的意思是不迷失,不放弃。这是上一句“本着原来志向,坚持力行,否则,就会前功尽弃”地延伸。如果一个人一生的努力不过是个泡沫,功效不能持久,就不如不曾努力还好些。因为眼看着自己努力的成果化为乌有,这个痛苦是没有法子形容的。

  韩非子在其《难势篇》中引《慎子》说:“飞龙乘云,腾蛇游雾。云罢雾霁,而龙蛇与蚓蚁同矣。”这是说物各有所本,有所是,有所以,才能有其势。就如龙如果没有云,蛇如果没有雾,就会和蚯蚓、蚂蚁一样卑微,不足为奇。这和虎落平阳被犬欺,相呼应。这是韩非子对“不失其所”的理解。

  那么,这与“久”有什么关系呢?墨子的解说是:“久”,弥易时也(《经》)。久,古今旦暮(指所有的时间)(《说》)。同时墨子说:“久”,以止也(《经》),就是“用止”才能久。什么是“止”?王凯运注:“止,撑柱也。”久,就是能有撑柱。不会倒塌,故能久。“止”在《易经·艮卦·彖》说:“艮,止也。时止则止,时行则行,动静不失其时,其道光明。”

  总而言之,要功业能长久有意义于人类,必须自己不迷失,不放弃自己原来的面貌,原来的根据,原来的志向,原来的坚持,原来的信念,因事制宜,因时制宜,再接再厉,终于把自己的贡献,让人们能长久受益。

  8.死而不亡者寿。

  死而不亡的“亡”字,在室町旧抄本,中部四子本,意林卷一,群书治要卷三十引的道德经里,均作“妄”。河上公本虽作“亡”,但注云:“目不妄视,耳不妄听,口不妄言,则无怨恶于天下,故长寿。”这里也把它当作“妄”字解。而帛书本则作“忘”。如果把“不亡”当“不妄”解,就是不妄死,不白白地死去,要死得有意义。那么就有“死有轻于鸿毛,重于泰山”的意义。如果当“不忘”解,就是有功德于人,虽然死了,人家还纪念,不会忘记。即使是用“亡”这个本字解,死而不亡,就是虽然死了,还像没死一样,成了“不朽”的意思,与“不忘”意义相近。同时遍观老子的理论,要人为贡献而活。贡献的结果,就是有功德于人。有功德于人,自然人即使死了,人们还会纪念他的功德而不能忘怀,也就是“不朽”。

  只要是人,有生必有死。庄子说:“大块载我以形,劳我以生,佚我以老,息我以死。”(《庄子·大宗师》)。从上面的“不失其所者久”来看,似乎老子并没有太注重“佚老”这一点,贡献应该是没有年龄限制的吧。近来医学也证明:老年人不应该就躺在沙发上不动,似在享福,其实是找死。老年人还是要尽量活动,才能延年益寿。这样老子就又说对了!不过,死确是最后的安息。俗语说:人死如灯灭,一了百了。至于有没有来生,老子没有提过。从老子所有的话里,也没有丝毫的暗示,所以不便瞎替老子作主张。不过,如果人的“灵魂不死”,还有“转世”的话,老子就没有必要说“死而不亡者寿”的话,因为反正死了并没有了,珍惜今生也成了没有必要的事了。即使真的还有来生的话,而人到了“来生”,根本对“今生”完全没有了记忆,既然完全没有记忆,资料的联系断绝了,两者之间就完全不相干了,这种“来生”还有什么意义?与彻底死亡有什么区别?即使有来生,也等于没有,讲了也是白讲。所以老子,庄子,列子都不提有这样的事,是很明智的。人死了之后,唯一还能延续的,就是人们对他的感激和怀念,即使是中国的儒家,墨家,法家……也都同意这种实证的观点,也都劝人追求不朽,不朽不是缥缈无稽的灵魂不死,而是为人民立德,立功,立言。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这是何等的心胸,何等的抱负,何等的行事,何等伟大而充满意义的人生!

  现代中国人没有不知道郑板桥这个人的。虽然他会画竹子,可中国会画竹子的人很多。虽然他会作诗作文,中国会作诗作文的人也很多,虽然他做过官,不过只是个七品县令的芝麻官,比他官高爵显的有的是。怎么在那些当时比他富贵,比他有名,比他轰轰烈烈的人们,没有人还记得那些人谁是谁?而郑板桥确是一直让人记忆着,难道不是因为他真的为人民做了几件好事吗?因此,郑板桥是死而不亡的了。 
 
 
  
 黄老智慧
 
 
黄老智慧 
 
 
 
 
 
 
第二部 《老子道德经》新论 
第十一讲 鬼神
 
(美)张绪通
 
  “鬼神之为德,其盛矣乎!”这是《中庸》第16章,子思引孔子的话。就是说鬼神的德性功效,真是大极了啊!接着说虽然肉眼看不见他们,耳朵也听不到,可他们是万物的“本体”,又是万物不可缺少的。他们有能力使人洁净恭敬,盛服衣冠向他们礼拜祭祀,得意洋洋地就像监临在人们的上面,又像在人们的左右。并且子思引《诗经·大雅》说:“神之格思,不可度思,矧可射(音意,作厌恶解。)思!”(语释:神明的降临啊,是不可预先测度的,何况对他们厌烦不敬呢?)。最后说:鬼神虽然隐微不见,却又明白昭彰,真实而无法掩藏的啊!在这段话里,子思假借孔子的口,除了没有能说出鬼神的来源以外,可以说是把鬼神做了很“完美”的形容。

  抱朴子—葛洪—在他的《论仙卷》里,从“或问曰:神仙不死,信可得乎?”到“而人处覆甑之下,焉识至言哉!”洋洋洒洒共写了4859个字来证明鬼神的存在。其中不少都是用“你怎么知道没有鬼神?”之类的辩词。抱朴子要用这么大力气去辩说鬼神的存在,正恰好反证出,有很多人都不相信有鬼神。所以他才要尽力宣传鬼神,想让人信服。他最强力的举证是:汉武帝由少翁作法,召来去世的妃子李(王?)夫人的鬼魂,如生人状。他说:其事载在史册,所以不可不信。其实,史册所载的故事是:武帝的宠姬王夫人死了,齐人少翁自称能招魂。武帝非常高兴,就叫他作法。少翁叫人腾出静室,四周张挂帷幕,并索取王夫人生前全套衣物首饰,预备招魂。等到夜静时分,在帷幕之外点起灯烛,使武帝在外间独坐等待,自己走入帷幕之中,喷水念咒,过了两三个时辰,果然有一个女子被他引出。武帝正向帷中痴望,昏暗的灯光下见到这般美女,身材妆扮和王夫人无二,急忙起身要进入帷幕与她亲热,却被少翁出帷挡住。一转眼,美女就不见了。武帝感慨万千,作了一首词,载在乐府,词中说:“是耶非耶?立而望之,翩何姗姗其来迟。”从这句话里看,只是约略模糊,好像是她,并非确见。后来,武帝听少翁的话,在甘泉宫中事奉《泰一》神,并制造了许多奇形怪状的偶像,一同供奉,想邀请天神降临。只要少翁如何说,他就如何照办。可是鬼神从来都不肯降临出现过。有一天,廷下有一人牵牛走过。少翁装妖作怪看了半天,对武帝说:“此牛腹中,当有奇书。”武帝立即命人剖牛,果得帛书。其中文字,语多隐怪。武帝翻来复去,看了又看,突然喝令将牵牛人拿下,重刑拷问,供出是:少翁把写好的帛书杂在草中,令牛吞下。却又故意在武帝面前,自显卖弄神通。武帝遂将少翁以欺君罪名处斩,这是少翁故弄玄虚的结局。所谓少翁的“招魂事件”,其中破绽很多,是否也是少翁在作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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