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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新在暴露。那些露肩、露胸、露脐、露腿再露腿的旗袍,被各路明星们热辣亮相。其中,在欧洲最炙手可热的电视节目《赌赌看……?!》中担任主持的珍妮弗堪称翘楚,她在镜头中所穿的旗袍式短裙看上去似乎有点朴素,但紧身的设计突出了极为丰满的线条,故意敞开的领口显得随意而性感,值得注意的是裙叉开得极高,堪比夜总会的咨客小姐,加上是电视访谈节目,一坐在矮矮的沙发上,整条腿就几乎毫无遮掩地暴露在镜头前了。
3、 新在前卫。外国设计师诠释的旗袍,颠覆是全方面的,从面料到剪裁的新意思让人惊叹:旗袍还可以这样!英国伦敦时装周有上万观众观看了数十位前卫设计师创作的各类秋冬时装。青年设计师特利斯坦·韦伯设计的秋冬时装超前新颖又不失端庄大方,给人带来强烈的视觉震撼。而阿莉西娅·凯斯在出席格莱美前奏派对时,则穿了一件火红的紧身唐装,红色皮衣皮裤配上黑色尖头皮靴。外衣裤绘有五爪金龙,衬底背心则是富贵牡丹,左手上还戴了鲜红色的半指皮手套,头上挽了髻却又留了散发披肩,上面插了两支簪,这样已经显得脸庞极大,居然还要描上丹凤眼(蓝色眼影),一张血盆大口,简直是古怪到极。
上海老裁缝说:“这女同志穿旗袍,讲究的是九翘三弯。”现代女郎恨不得瘦成难民,还九翘三弯?偏用太平公主的身材穿旗袍,这也算是一个新意思。
3、牛仔传奇
1850年,一个叫列维·斯特劳斯(Levi Strauss)的犹太人在美国旧金山推销服装时灵机一动,将意大利海员的裤子样式与法国棉布合而为一,为那里的淘金工人设计了一种实用耐磨的工作裤。1873年,拉托维亚裁缝戴维斯(Jacob Davis)在这种裤子上铆上五个口袋,然后与列维一起注册了专利并投入生产——世界上的第一条牛仔裤就此诞生。
追述牛仔裤的历史我们将发现,即便一条粗糙的裤子也脱不开与法国的干系。有资料表明,牛仔布起源于法国的Serge de Nimes面料,即一种由丝和羊毛混纺而成的咔叽布,这种面料在17世纪的法国曾经十分普遍。之所以后来被称为牛仔布,是因为当这种面料首次传到英国时,英国人很难发出Serge de Nimes这个音,于是将这个词简称为denim,也就是牛仔布。
至于“牛仔裤”这个词,如果从词源学的意义上来解释也颇为复杂,有人说可能从“热那亚人的”转化而来,起源于热那亚港口的意大利人所穿的一种裤子;也有人认为它来自19世纪美国的工作裤。总之,牛仔裤一直到1873年才找到它的准确定义,自从斯特劳斯注册了第一条钉口袋的裤子后,牛仔裤就被用来称呼所有斜纹布制作的长裤了。
牛仔裤真正风行天下的历史开始于1950年代的中期,列维公司在它的广告中大肆宣称这种裤子“适合校园”,牛仔裤于是在美国的青年当中流行开了。到了1950年代末,牛仔裤已经成为美国的时代象征,1958年的一张报纸声称:“大约百分之九十的美国青年到哪里都穿着牛仔裤——除了在床上,或教堂里。”
牛仔裤与迷你裙的比肩流行造就了一个疯狂的年代,那些热中于聚会和运动的青年们,他们穿着牛仔裤,听着摇滚乐,沉浸在我行我素的快乐里。而另一方面,暗杀、暴乱、反战游行和黑人运动则成为1960年代美国社会的家常便饭。1963年初冬,肯尼迪在一颗斜射而来的子弹中猝然倒下,鲜血溅红了杰奎琳的时髦套装。随着总统的遇刺身亡,美国在越战的泥潭陷越陷越深,反战的呼声则一浪高过一浪,年轻人的不满情绪达到极点,南方的黑人民权运动也进入了白热化的状态。1967年,底特律发生了震惊世界的黑人暴动,造成69人死亡;1968年黑人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被种族主义分子刺杀……
1970年代初,除了紧身的牛仔裤之外,服装还有一种反向的宽松肥大趋势,有人认为这是受了中东富商的影响,那些因石油而暴富的阿拉伯人,由于他们常常专程到欧洲买衣服,设计师为了迎合他们的口味,便推出了一些宽松的服装,尤其是裤子的脚口,通常肥大得像两只口袋。这种裤子后来逐渐演变为大腿部紧收,膝盖以下放松——这就是后来的喇叭裤。
牛仔裤的盛行终于在1970年代演化为滔天洪水,并以泥沙俱下之势将许多时装化因素卷入其中,喇叭裤已被视为合乎礼仪的装束,老牌子的牛仔裤公司则开始将非牛仔布制作的产品划归到自己的旗下。在美国,拉尔夫·劳伦开始生产“马球牌”男女系列,而卡尔文·克莱恩也开始设计男性化的女装产品,并一跃而为牛仔服的领袖人物。至于夏奈尔,这个以针织内衣起家的老牌子也不甘示弱,很快推出了牛仔布套装。
到了1980年代,名牌牛仔裤开始了一统天下的局面,一些新的面料处理如“酸洗”等也再次刷新了牛仔裤的表面效果。如今,牛仔裤这个词可以指称许多东西,斜纹布、厚毛头斜纹布甚至印花缎,都可以用来制作牛仔裤。
作为时装体系的一个部分,牛仔裤事实上标志了休闲服的发展。各种经过改造的牛仔裤可以适应不同的场合、社会地位和习性。谁也没有想到,出身卑微的牛仔裤竟会和其配套的T恤、便装、球鞋一道,成为20世纪最大的服装产业之一。
T恤起源于人们穿在衬衫里面的白色汗衫,到了1950年代,人们开始将这种白色汗衫外穿,并命名为T恤。和牛仔裤一样,貌不惊人的棉布T恤取得了惊人的成功,各种具有不同裁剪方式和色彩的T恤衫——有的甚至带有印刷图案和精美的刺绣,成了随处可见而又变化无穷的时装,一种能迅速反映时尚变化的大众服装蔚然成风。
球鞋也从那种专门为跑步者而设计的廉价帆布鞋或皮鞋,发展成为时装的必备品。球鞋的时装化发源于体操及健美运动的流行,这些运动使体育带来的形体美与时装相结合,并促进了高档紧身衣、紧身裤、下体护身和运动鞋的产生。另一种影响来自美国黑人的街头文化和音乐,他们穿着球鞋在街头载歌载舞,无形中宣扬了它实用、舒适的特性。
仅在美国,球鞋产品的成交额每年就高达60亿美元以上,如今的球鞋已远远超越了原来的实用性,形成了一系列的风格和特点,不同颜色、不同款式的球鞋可以用来配不同的衣服,这样做的结果之一,是利波克牌球鞋有80%被人买去做配饰而不是当运动鞋来穿。
其它休闲服也随着牛仔裤的发展而发展起来。休闲服装通过对自身形象的不断改造,完全适应了时装业喜新厌旧的需要,以至于卡尔文·克莱因、凯瑟琳·哈姆内特、诺尔玛·卡迈利和拉尔夫·劳伦等时装设计师,也专门设计起休闲服装。
休闲服成了20世纪的一桩大生意,应该说,这都是那个“牛仔”的功劳。
4、当摩登遭遇摇滚
摇滚乐究竟产生于何时?是1951年底,歌手约翰尼·雷(Johnnie Ray)在绝望的声调中模仿出黑人舞蹈的嘶喊?还是1954年7月,年轻的埃尔维斯·普莱斯利(亦即日后的猫王)为了给母亲录一首祝福生日的歌,而敲开萨姆·菲利普斯录音室的门?抑或1955年3月,音乐电台播音员艾伦·弗里德(Alan Freed)宣称要替当时流行的舞蹈受洗,教名就叫“摇滚”?这些问题如今已不重要,重要的是它诞生了,并且以压倒一切之势,波及文化、艺术甚至服装领域。
1960年,摇滚乐在英国登陆,并经由约翰·列侬、滚石合唱团等歌手的推波助澜,演变成一场铺天盖地的文化运动。摇滚乐不再只卖唱片,它的附带产品还有迷你裙、发胶、发廊、短靴、皮夹克、摩托车等,整个社会仿佛被注入了时代的兴奋剂,陷入一场空前的动荡。摇滚一族大行其道,他们以皮夹克、紧腿裤、长统靴和英国摩托车为标志,向一切传统的观念宣战。
然而,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喜欢这样的反叛,有些人的看法正好相反,他们认为真正的摇滚精神已经衰退,留下的仅仅是一些皮毛,这皮毛包括一些过激的行为,也包括勋章、皮夹克以及笨重的摩托车。于是,摇滚派的对头产生了,那就是从艺术院校、中产阶级之中分化出来的摩登派。他们的分歧首先体现在衣着上:摇滚派喜欢皮革和链子,而摩登派则喜欢整洁的意大利时装、派克大衣和低座的两轮摩托。半个世纪后的今天,我们无法想像穿衣服也会产生如此激烈的派别之争!1964年,摇滚派和摩登派终于大打出手,在英国的好几处度假胜地制造事端。有趣的是在事后的审判中,这两股势不两立的力量,统统被法官归结为“无足轻重的小暴君”。
摇滚派的偶像人物是马龙·白兰度(Marlon Barndo),那个在电影《美国飞车党》中说话慢吞吞的英俊小生,他穿着黑色的皮夹克、裹腿裤,脚蹬长统皮靴,头戴鸭舌帽,漫不经心地斜依在摩托车上。此番造型一经推出,立刻成为反叛青年的经典形象。他们将摩托车和摇滚乐糅合起来,使摇滚具备不仅有声音,还具有了视觉上的冲击力。同时,皮夹克被视为该派的重要标志(皮夹克制造商要笑死了!),上面饰满了各种纽扣以及刀或骷髅之类的图案。还有特别尖的尖头皮鞋、翻边的牛仔裤、粗重的金属链子,这些都是摇滚派的基本配置。
摩登派当然另有所好。他们喜爱一切新奇的事物,包括爵士乐和其它的欧洲时尚,尤其喜欢意大利服装和Lambretta低座两轮摩托车。无论男女,都追求简洁精致的外表,包括罗马夹克、不褶脚的43厘米裤脚,尖头皮鞋或长统靴,以及挺刮的米色或白色风雨衣。女人更喜欢穿便服短裙,修长的轻便夹克,头发剪成维达·沙宣的经典样式,短短的垂至耳际。这样的装束基本上是以Jean Seberg之类的电影明星为范本的。摩登派的穿着一直相对稳定地流行着,甚至到了1980年代,Paul Weller也仍然是一身素色的装扮。当然,他们也有变化,那就是越来越喜欢鹿皮的鞋子和缝有Who标志的派克大衣了。
完成于1979年的电影《崩裂》,使摇滚派和摩登派一度名声大振。这部描写了两派之争的电影,事实上对他们的分歧与发展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一些研究者认为,正是摇滚派毫不妥协的态度,直接导致了朋克族的产生。
5、在破烂里造就嬉皮
在许多人的印象中,“嬉皮”并不是一个好的名词,它不仅代表了一种颓废、堕落的反文化倾向,同时在20世纪60年代的毒品泛滥和性解放运动中,也并没有扮演什么好的角色。
嬉皮究竟是什么?还是让我们回到嬉皮出现的那个时代谈起。
“嬉皮”事实上是“垮掉一代”的变体延续。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美国的经济开始复苏,那些未经历过战争的年轻人,几乎是轻而易举地坐收了父辈们辛苦一辈子才实现的“美国梦”:漂亮的住宅、汽车、立体声音响、电视和足够的零花钱。然而,恰恰是物质生活的极大丰富,使他们看清了现实中人情的冷漠、战争的危机、尔虞我诈等种种社会现实。于是,他们从中产阶级或知识分子中分化出来,扯起了仁爱、反暴力、和平主义和利他主义的大旗,并以长发、奇装异服为反叛标志,向代表主流文化的传统势力发起挑战。1960年代的中期,“嬉皮”运动终于在美国旧金山的松树岭地区形成核心,并以不可阻挡之势席卷全球。这种独特的文化现象不仅对包括摇滚乐在内的西方文化产生深远影响,在服饰方面,更是以迷幻剂、土尔其长袍、喇叭裤等因素的奇妙融合,开创了一种新的服装风格。
早期的嬉皮士对反传统的生活方式比对时装要感兴趣得多。他们排斥美国式的消费主义,转而向东方国家寻求理想,常常开着野营车到阿富汗、印度等国家旅行,一路上顺手采摘东方文化中的奇花异果,比如五颜六色的土尔其长袍、阿富汗外套、异域风情的印花图案、彩色的串珠等,这些服饰配上反潮流的装扮如喇叭裤、二手市场掏来的旧军装、花边衬衫、金丝边的眼睛等,便形成了嬉皮士的反叛形象。从这个角度来看,嬉皮主义运动事实上是在一种怀旧的情绪中展开的,并以反文化和反物质主义为指向,试图将服装带回到一个更加自然的状态。
如果说嬉皮风格是在旧货市场诞生的未免有些夸张,但嬉皮士们对二手市场的偏爱的确形成了当时服装界的一道景观。每到周末,便有成千上百的年轻人涌向跳蚤市场,他们挤在堆满了旧衣的货架旁挑选出他们喜爱的旧皮毛大衣、纱裙、旧军装、古典式花边衬裙、纯丝的衬衫、天鹅绒短裙或1940年代流行的纯毛大衣。而所有这些,都代表着一个一去不复返的时代,在那个时代里,手工的价值被重视,服装的质地自然而纯粹。嬉皮士们怀念那样的年代,他们希望从批量生产和人工合成面料的泥潭中挣脱出来,重新建立服装的品位与个性。而更多的女人之所以怀念工业革命前的时代,是因为希望能够重新穿上吉普赛式的衣裙和由Laura Ashley(1925—1985年)设计的挤奶女工式的服装。
1967年,嬉皮士时装店如雨后春笋迅速在伦敦等地发展起来,最有名的有“我是Kitchener老爷的仆从”、“Granny做一次旅行”等。与此同时,迷幻药开始对嬉皮士的生活产生影响,并渗透到流行音乐之中。当时的著名歌手如Jimi Hendrix,Bob Dylan和Janis Joplin等,都曾为嬉皮士的生活方式提供过经典样本,他们蓄长发、穿紧身的丝绒长裤或牛仔裤、宽松的印度衫,常常在吸食LSD迷幻药后获得腾云驾雾的灵感。这其中尤以Janis Joplin(贾尼斯·琼普林)为嬉皮主义者的偶像,她不仅歌声充满力度和激情,还酗酒、吸毒、穿无性别的背心和丝绒衣服、梳男性化的中分头发。作为历史上第一个吸食海洛因的少女,Joplin在1970年因吸毒过量而死亡。
在这方面,披头士乐队或许是个例外,相对于更多的嬉皮士而言,他们的服装显得整洁多了,这个从英国利物浦起家的四人合唱组自1962年推出第一张单曲《爱我吧》起,便如飓风般横扫了整个西方世界,他们的草菇式发型、裁剪合体的窄上衣和他们的歌声一样,很快成为时尚界的流行风暴。
6、安迪·沃霍尔的波普美钞
以玛丽莲·梦露的头像和美钞图案开创了波普之路的安迪·沃霍尔,同样将他的奇思妙想带到了服装领域。作为波普艺术的先驱人物,安迪·沃霍尔用纸、塑胶和人造皮革所做的时装“实验”,给20世纪60年代的时装界带来很大的启发和影响。
波普(POP)艺术从某一方面来说,可以理解为流行文化和大众趣味,它是1950年代一些年轻的英国艺术家试图以大众文化来反对现代主义艺术纯粹性的结果。波普艺术多以社会公众形象为创作主题,如各种商业广告、电视或连环画中的人物等,这其中,沃霍尔以玛丽莲·梦露、美圆图案、可口可乐瓶等元素创作的作品,已成为波普艺术的开创性经典,并被无数次地印在T恤衫上。
安迪·沃霍尔1928年出生在匹兹堡一个捷克移民家庭,13岁时父亲便去世了,母亲独自抚养3个孩子。某种缺憾使沃霍尔一生都在重建自己:“小报新闻纸的装订,电视的大量视觉废话和明亮但刺眼的色彩,以及二者所引起的过剩及麻醉感,三打猫王总比一个好。”他开始了自己的艺术“实验”,在媒介的不停转换中寻找着创作的可能性:一幅照片可以变成丝网印刷品然后再变成丝质肖像;拍摄一动不动的物体或人,他们似乎是雕塑其实是电影;一段演讲录音可以成为一部小说。
1962年,沃霍尔令人惊异的坎贝尔(campell)汤罐和布利洛肥皂盒“雕塑”展览刚刚结束,便传来玛丽莲·梦露自杀的消息。全世界的一片唏嘘之声中,沃霍尔意识到机会来了!在此之前,他一直在尝试一种奇怪的绘画方式,即利用绢印来复制肖像。他已经复制了猫王与伊利莎白·泰勒等明星,而真正为他带来名声的,却是梦露那张不朽的脸。
一位纽约作家这样评论道:“沃霍尔创作的梦露系列绢印肖像画,犹如流水线出产的福特汽车一样,每一辆车都与别的车相同但颜色不同……批量生产和独一无二会有何区别呢?例如电脑,抽象的程序是唯一的但输出的结果却可以无穷的复制。也许就是由于这些因素才使保罗·比安奇尼坚持认为,波普艺术代表了美国第一次真正突破欧洲传统,从而推测它是对抽象表现主义不可逆转的反叛……。”这段评论终于将安迪·沃霍尔推到了他渴望的明星地位。
历史把安迪·沃霍尔等人制造的运动称作波普美术。今天,Campell汤罐、重复的梦露肖像已经成为上个世纪最经典的记录之一,它与滚石乐队和柏克莱学生运动一样,承载了美国历史上整整一个特殊的年代。而作为一个符号化的人物,安迪·沃霍尔至少局部地颠覆了人类文化在上个世纪60年代的某种价值体系,使我们长期尊重的艺术观念突然变得一钱不值了。
沃霍尔的绘画几乎是千篇一律的。他把那些取自大众传媒的图像,如坎贝尔汤罐、可口可乐瓶子、美元钞票、蒙娜丽莎像以及马丽莲·梦露头像等,作为基本元素重复排列在画面上,试图完全取消艺术创作中的手工操作因素。他的所有作品都是用丝网印刷技术制作的,不断的重复给画面带来一种特有的呆板效果。对此有人戏谑地评价:“麻木重复着的坎贝尔汤罐组成的柱子,就像一个说了一遍又一遍的毫不幽默的笑话。”
而他的确“想成为一台机器”,这是他的名言,也是他的艺术宗旨。对他来说没有“原作”可言,他就是要用无数的复制品来取代原作的地位。实际上,正是安迪·沃霍尔画中特有的那种单调、无聊和重复,准确地击中了当代商业文明中某种冷漠、空虚、疏离的现实。
而对于安迪·沃霍尔来讲,世界不过是个舞台,他在绘画、地下电影、出版甚至时装界来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