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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的没落(第二卷)-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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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的、与犹太教艾赛尼派有着紧密关系的新毕达哥拉斯学派的共同体,已不再是一个古典的“哲学学派”;它是一个纯粹的修道院修会,而且还不是调和运动中唯一的预示着基督教修士和回教托钵僧的理想的修会。这些异教的教会有自己的隐士、圣徒、先知、神秘的皈依、经文和启示录。在偶像的意义方面,也发生了一种很显著的改变,尚有待于研究。普罗提诺的最伟大的追随者扬布利柯(Iamblichus)最后在公元300年左右为异教教会制订了一个包括正统神学、严密的教阶制度和严格的仪式的有力体系,而他的门徒朱理安皇帝为了永恒地建立起这一教会,作了终生的努力,并最终为它献出了生命。他甚至想为静修的善男信女创设寺院,倡导出世的苦修。这一伟大的工作获得了大量拥护者的支持,其热情之高甚至达到了殉教的程度,并一直延续到皇帝逝世后很久。现存的铭文中有一句话大概只能翻译成这样:“上帝只有一个,朱理安就是他的先知。”十多年以后,这个教会就变成了一个历史的、永存的事实。结果,基督教不仅继承了它的力量,而且在重要的细节上继承了它的形式和内容。人们常说,罗马教会适应的是罗马国家的结构;这并不完全正确。罗马国家的结构本身在假设中就是一个教会。有一个时期,两者发生了接触——君士坦丁大帝同时既是尼西亚宗教会议的召集人,又是大祭司,他的儿子都是热忱的基督徒,他们把他尊称为“神灵”,以规定的仪式去供奉他。圣奥古斯丁大胆地断言说,真正的宗教在基督教出现之前就以古典的形式存在于世了。


历史的假晶现象(3)


  五
  为了理解居鲁士与提图斯(Titus)之间的整个犹太教,有必要经常记住三个事实,对于它们,学者们是心知肚明的,但由于语言学的和神学的成见(parti pris),在讨论时却不把它们当作因素看待。第一个事实是,犹太人是一个“无有土地的民族”,是一种共通感,而且是生存在一个由同一类型的各纯粹民族构成的世界中的。第二个事实是,耶路撒冷其实是一个麦加圣城,一个神圣的中心,但它既不是民族的家,也不是民族的精神焦点。最后一个事实是,犹太人是世界历史中的一种特殊现象,只要我们还坚持这样看待他们。
  诚然,流亡后的犹太人跟流亡前的以色列人对比起来,正如雨果·温克勒(Hugo Winckler)首先认识到的,其实是一种相当新型的民族。但他们并不是那一类型的唯一代表。在那个时候,阿拉米语的世界已开始出现许多这样的民族,包括波斯人和迦勒底人,他们全住在同一个地区,但彼此不相往来,甚至在那时,他们就过着我们今天称之为“隔都”(ghetto)的那种真正的阿拉伯生活方式。
  新心灵的最早预兆便是具有巨大的内在性的先知式宗教,它们出现于大约公元前700年,是对民族及其统治者的原始习俗的挑战。它们本质上也是一种阿拉米人的现象。我越是一方面思考阿摩司(Amos)、以赛亚(Isaiah)、耶利米(Jeremiah),另一方面思考琐罗亚斯德,我就越是觉得他们之间关系密切。区别他们的,似乎不是他们的新信仰,而是他们的攻击目标。前者攻击的是野蛮的、古老的以色列宗教,事实上,那整个地只是一堆宗教性的因素——信仰神圣的石头和树木,信仰无数的地方神'丹(Dan)、贝特利(Bethel)、希伯伦(Hebron)、施琴姆(Shechem)、贝尔施巴(Beersheba)、吉尔加尔(Gilgal)',信仰唯一的耶和华'或厄洛希姆(Elohim)',这个名字包括许多极其混杂的神力,如祖先崇拜与人祭,托钵僧之舞与神圣的委身——再掺上一些有关摩西和亚伯拉罕(Abraham)的模糊传说,以及晚期巴比伦世界的许多习俗和传奇;这种宗教在迦南确立自己的地位很久以后,现在已经退化和僵化成为农民的形式了。后者攻击的是对英雄和北欧式的海盗的古老的吠陀信仰,这些信仰毫无疑问是同样被粗鄙化了,必须不时地通过对圣牛的赞美和关注,才能被唤起回到现实中来。琐罗亚斯德生在公元前600年左右,常常陷入穷困,受到迫害和被误解,到老了还要和非信仰者作斗争——他是不幸的耶利米的一位可尊敬的同时代人,耶利米因预言而被他的同胞所憎恨,被国王所囚禁,出狱后又被亡命之徒带到埃及,在那里被处死。我相信,这个伟大的时期还产生了第三种先知式的宗教,那就是迦勒底宗教。
  我大胆地揣测,这一宗教,及其具有深刻洞察力的天文学和永远令人惊讶的内在性,是由以赛亚式的创造性人物在那个时候从古巴比伦宗教的遗迹中引申出来的。公元前1000年左右,迦勒底人就像以色列人一样,还是一群说阿拉米语的部落,住在西尼尔以南的地区——耶稣的母语有时还被叫作迦勒底语。在塞琉西时期,这个名称用在一种分布很广的宗教共同体身上,尤其是用在它的僧侣身上。迦勒底宗教是一种占星的宗教——在汉谟拉比(Hammurabi)以前,巴比伦宗教还不是这样的。它是对麻葛式的宇宙即世界洞穴(World…Cavern)及在其中起作用的定数(Kismet)的最深刻的解释,因此,直到伊斯兰教和犹太教最晚近的阶段,它都是它们的沉思的基本内容。7世纪以后,正是通过它,而不是通过巴比伦文化,才形成了可称作精确科学的天文学——就是僧侣们惊人地精确的观象技巧。它用星曜周代替了巴比伦的月曜周。伊什塔尔(Ishtar)是古代宗教中最常见的人物,是司生命与丰产的女神,而现在则变成了一颗行星;塔穆兹(Tammuz)是司植物常死常生的神,现在则变成了一颗恒星。最后,拜一神教的情感宣告诞生;在尼布甲尼撒(Nebuchadnezzar)看来,马都克(Marduk)大神是唯一的真神,是仁慈之神,而波息帕(Borsippa)的旧神尼波(Nebo)则是马都克神的儿子,是遣来人间的使者。在一个世纪(公元前625~前539年)的时间里,迦勒底的国王是世界的统治者,但他们也是新宗教的预兆。在建造庙宇的时候,他们亲自运送砖瓦。耶利米的同时代人尼布甲尼撒登基时的祷告词现在尚存于世,在深刻性和纯洁性方面,绝不亚于以色列先知最精妙的传世名文。迦勒底的忏悔诗文,与犹太人的忏悔诗文在节奏和内在结构上有着紧密的联系,这些诗文言说了人所不自知的罪和在受赞美的神前进行忏悔就能改变的苦难。对于上帝的仁慈的这种同样的信赖,在帕尔迈拉的柏尔(Bel)神庙的碑刻中可以看到真正基督教式的表达。
  先知教谕的核心精神已经是麻葛性的。这些教谕宣示:世上只有一位真神——不论是称之为耶和华,还是称之为阿胡拉玛兹地或马都克-巴力——这神是善之本原,所有其他的神不是无能就是邪恶。在这一教谕中,本身就寄托着一个弥赛亚的希望,这在以赛亚的身上表现得十分明显,而且在随后的几个世纪中,由于一种内在需要的压力,也在各处迸发出来。这就是麻葛式宗教的基本观念,因为它已隐含了善与恶之间遍及世界历史的斗争概念,认为恶的力量将盛行于世界历史的中期,而在最后,善终将于最后的审判之日获得胜利。这种将历史道德化的思想,是波斯人、迦勒底人、犹太人所共有的。但是,由于这一思想的出现,地方化的民族的观念事实上就消失了,而没有尘世的家与疆界的麻葛式的邦族观念就宣告产生了。上帝选民的观念也就出现了。但是,很容易理解,那些血气强盛的人们,尤其是大家族,会觉得这些太过精神性的观念与他们的天性格格不入,宁肯回头去听信他们自己顽强的、古老的部落信念。根据居蒙(Cumont)的研究,波斯国王所信奉的宗教是多神教,没有荷麻圣礼——就是说,它不全然是琐罗亚斯德教。以色列的大部分国王的情形也是一样,迦勒底最后一位国王那布-那比(Nabu…Nabid)'即那波尼多斯(Nabonidus)'大概也是如此,他之所以被居鲁士和他自己的臣民所推翻,事实上是由于他拒绝信仰马都克才造成的。在犹太人被囚虏的时期,割礼和(迦勒底的)安息日才开始被犹太人当作一种仪式而采用。
  巴比伦人的放逐固然使犹太人与波斯人之间产生了重大的差别,但这一差别所在,并不是那自觉的虔信的终极真理有什么不同,而是他们实际遭遇的事实以及由此而来的人们对待这些事实的内在态度有所不同。耶和华的信徒允许回家,而准许他们回家的却是阿胡拉玛兹达的信徒。这两个小部落在两百年前可能具有相等数量的战斗力,可现在,其中的一个占据了一个世界——大流士越过北面的多瑙河时,他的势力在南部也经过东阿拉伯直至索马里海岸的索哥特拉岛(Sokotra)——而另一个则完全变成了异族政策的一个完全不重要的走卒。
  这就是使得一种宗教如此威风、另一种如此卑微的原因。学者可以对照《耶利米书》来读一下大流士的著名的贝希斯敦碑铭——便可见到,这位国王对他的胜利之神是何等的跋扈自负!相形之下,以色列的先知们,为了竭力保全他们的神的意象完美无缺而作的论辩,又是何等的无望啊!在此,在流放中,由于波斯人的胜利,每一个犹太人的眼光都转投到琐罗亚斯德教的教义上去了,纯粹的犹太先知书(《阿摩司书》、《何西阿书》、《以赛亚书》、《耶利米书》)转而成为了“启示录”(《以赛亚二书》、《以西结书》、《撒伽利亚书》)。其中有关“人子”、“撒旦”、“天使长”、“七重天”、“末日审判”的全新视象,全都是共同的世界感的波斯展示。在《以赛亚书》第41章中,出现了居鲁士本人,作为弥赛亚受到欢呼。《以赛亚二书》的伟大作者是不是从琐罗亚斯德的门徒得到启示的呢?波斯人释放犹太人会不会是由于感觉到他们两种教谕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呢?无论如何,可以确定的一点是,对于最后的事物,两者有着同一流行的观念,而对于古巴比伦和古典的宗教,对于一般的非信徒,两者都感到并表示了共同的厌恶,而他们彼此之间并不觉得这样。
  但是,我们不可忘记也要从巴比伦的角度去看看犹太人“自囚虏中返回”的情形。具有强大种族力量的大部分犹太人事实上已远离了这些观念,或把这些观念看成是纯粹的幻觉和梦想;而那些坚定的农民、手工业者以及毫无疑问还处在萌芽中的土地贵族,还在他们自己的流亡之王的统治下即里希·加路太王朝治下平静地保持着自己的所有,该王朝的首都是尼赫底(Nehardea),那些回到了“家”的人是极少数顽强的狂热之徒。他们连同他们的妻室儿女共计四万余人,不到总人数的十分之一,甚至不到二十分之一,谁若是把这些定居者及其命运和整个犹太族混淆在一起,他就决计不会懂得后来发生的所有事件的内在意义。犹太教的小世界过着一种精神上独立的生活,而整个犹太民族——尽管对这种生活也深怀敬重——肯定不分享有这种生活。在东方,启示录文学——先知文学的女嗣——繁荣昌盛。这是犹太民族真正土生土长的诗歌,我们今天还有如《约伯记》这样的杰作——事实上,这篇作品在特性上是伊斯兰的,而断非犹太的;至于其他的大量故事和传奇,如《犹滴传》(Judith)、《多比传》(Tobit)等,也广为传播,成为“阿拉伯”世界全部文学的动机。在犹太人当中,只有“律法书”盛行不衰;《塔木德》的精神最初出现于《以西结书》中(第40章以下),到公元前450年以后,又在以以斯拉(Ezra)为首的律法师(Sopherim)的身上得到复兴。从公元前300年到公元200年间,坦拿们(Tannaim)(“教师们”)注释了《托拉》(Torah),发展了《密西拿》。耶稣的出现及圣殿的被毁都没能中断这一抽象的学术。耶路撒冷成了坚定的信徒的麦加,而他们的“古兰经”就是一部法典,该法典把一个完整的原始历史逐渐地添加到根据法利赛派的观念重新组合的众多迦勒底-波斯的混合动机中。但是,在这种氛围中,并没有世俗艺术、诗歌或学问的容身之地。《塔木德》中所包括的天文学、医学和法学知识,全都具有美索不达米亚的源头。迦勒底-波斯-犹太形态的教派的形成,大概也是在美索不达米亚,是犹太人的囚虏结束以前的事;这些教派在麻葛文化开始的时候发展成为伟大宗教的形态,并在摩尼的教义中达到了最高峰。“律法书与先知书”——这两个名词实际上划出了犹太与美索不达米亚之间的区别。在后期的波斯神学以及其他任何一种麻葛神学中,两种倾向结合为一了;只有在这里所考虑的情形下,两者才在空间上是分离的。耶路撒冷的决定被各个地方所承认,但它们被服从的程度仍是一个问题。甚至在邻近的加利利,法利赛人也是受到怀疑的对象,而在巴比伦,则没有一个拉比(Rabbi)是被奉为神圣的。至于保罗的老师、伟大的迦玛利(Gamaliel),一个声名远播的事实是,“甚至海外的”犹太人都服从他的统治。埃及的犹太人的生活的独立性,可以从最近在埃利潘蒂尼(Elephantine)和阿斯旺(Assuan)所发现的文献中看出来。公元前170年左右,欧尼亚斯(Onias)要求国王准许他“按照耶路撒冷圣殿的尺寸”修建一座圣殿,理由是已有的许多不合规范的圣殿是各种共同体间无休止的争吵的根源。
  还有一个课题需要加以考虑。犹太民族,和波斯民族一样,在被放逐之后人口大为增加,远超过了旧时小小氏族的水准;这是由于民族的改宗和分化——这是一个没有国土的民族所能有的唯一征服形式,因而自然、也显然是麻葛宗教唯一的征服形式。在北方,犹太民族很早就经过阿迪亚贝纳的犹太国抵达了高加索;在南方(也许是沿着波斯湾),它渗入了萨巴;在西方,它在亚历山大里亚、昔勒尼和塞浦路斯取得了支配地位。埃及的行政和安息帝国的政策基本上掌控在犹太人手中。
  但是,这一征服运动只是发端于美索不达米亚,其精神是“启示录”的,而不是“塔木德”的。耶路撒冷忙于制订更多法律的限制,以阻挡非信徒的加入。它甚至废弃了使非信徒改宗的实践还嫌不够。一个法利赛人曾规劝举世爱戴的赫卡努斯王(Hyrcanus)(公元前135~前106年),让他放弃祭司长的职务,因为他的母亲曾一度被异教徒所控制。这与后来犹太人的原始基督教兄弟会反对向异教徒传播福音所采取的狭隘作风是一样的。在东方,是决不会有人设置这样的障碍的,因为这与麻葛国家的整个观念是背道而驰的。但是,广大的东方的精神优越性正是建立在这一事实之上的。在耶路撒冷,最高议事会(Synedrion)具有无与伦比的宗教权威,但在政治上,因而也是在历史上,里希·加路太王朝的权力却是完全不同的情形。基督教和犹太教的研究都没有看到这些事实。据我所知,没有一个人注意到这样一个重要的事实,那就是,安提阿库斯·爱匹芬斯(Antiochus Epiphanes)的迫害不是针对“犹太人”,而是针对犹太国的。而这又把我们带向了另一个更为重要的事实。
  耶路撒冷的毁灭只打击了犹太民族的一个很小的部分,尤其是在精神上与政治上最不重要的部分。所谓犹太民族自那时起就“处于流散之中”,这是不真实的,因为它已经以独立于国家之外的形式生活了几个世纪(波斯民族和其他民族也有过如此的情况)。另一方面,我们同样很少认识到这次战争给真正的犹太人留下的印象,这些犹太人把犹太国是当作一个附属品来认识和对待的。异教徒的胜利和圣地的毁灭是在心灵的最深处被感觉到的,而在115年的十字军中,则对此采取了严厉的报复;但是残暴的和复仇的理想是犹太人的理想,而非犹太教的理想。因此,犹太复国主义,在居鲁士的时代和在我们的时代一样,只对很小一部分精神狭隘的少数是实在的。如果那次灾难确实被认为造成了“流离失所”的感觉(如同我们用西方人的心理所设想的),那么,在马可·奥勒留的时代以后,是有上百次机会可以抓住来收复这座城市的。但是,那样做违背了麻葛式的民族感,因为它的理想的有机形式是会堂(synagogue),是纯粹的共通感——就像早期天主教的“有形教会”和伊斯兰一样——犹太国及犹太国的氏族精神的消灭正好第一次完全地实现了这一理想。
  因为直接针对犹太国的韦斯巴芗(Vespasian)战争,乃是对犹太人的一大解放。第一,它结束了这块弹丸之地的人民自命为是真正的民族的要求,同时也结束了他们大胆地把自己的精神等同于整个民族的心灵生活的冒充。在东方的学院中,学术研究、经院主义和神秘主义开始获得它们应有的权利;例如士师卡尔纳(Karna)——差不多是乌尔皮安和帕皮尼安的同时代人——就是因此在尼赫底的学院中阐述了第一部民法法典。第二,这也把这一宗教从同一时期的基督教所屈从的假晶现象的危险中解救了出来。自公元前200年以来,一直存在一种半希腊化的犹太文学。《传道书》(Ecclesiastes或Koheleth)中包含有皮浪派的观点。接下来有《所罗门智训》、《玛卡比二书》、《狄奥多喜旧约》(Theodotion)、《阿里斯提亚斯书信》(Aristeas Letter)等等;还有《米南德箴言集》(Menander collection of Maxims)一类的作品,对于它们,很难说应归于犹太的还是希腊的。大约在公元前160年时,有些祭司长在精神上是十分希腊化的,因而对犹太宗教进行了攻击,后来又有赫卡努斯和希律(Herod)这样的统治者用政治的方法攻击过。在公元70年的时候,这种危险突然结束了,并永远地结束了。
  在耶稣的时代,在耶路撒冷出现了三种潮流,可称之为一般的阿拉米潮流,分别由法利赛派、撒都该派和艾赛尼派所代表。尽管这些名称的内涵变化不定,尽管在基督教和犹太教研究中人们对它们持有的看法分歧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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