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说不出口的,也永远不会说出口。
他的脸冰冷得一如天山上的万年积雪,散发的寒气让屋子里的空气都凝固,他一步步朝我走来,俯身在我耳边说道:“你不提我都忘了,既然你如此的高风亮节,应该不会再介意多做几次这样的事吧。”
我还没明白他话里的意思,就被他抱拦腰抱起,放在书桌上了。他长臂一挥,书桌上的东西纷纷掉地,砚台中的墨洒到地板上,宣纸又落在墨汁上,一片狼藉。
本书源自看书辋
第六十三章 总有一天要将你踩在脚下()
我大惊失色,握草,他是要用强啊?
我双手撑着他的肩膀,焦急的喊道:“喂喂喂,我现在是你的仆人,不是妻子,你没资格这么对我。”
他冷笑一声,“谁规定只有妻子才能做的。”
他简直欺人太甚,把我当什么人了?我一巴掌拍过去,却只是刚抬起就被抓住,然后就将我推倒在书桌上,欺身压了上来。我的两只手被他固定在头顶,身体被压得动弹不得,只能任由他的另一只手钻进衣服里,俯身堵住我的唇。
委屈——屈辱——恨,所有的情绪都在这一刻爆发,化作热泪溢出眼眶——
他放开我的手,起身,欲言又止,最终什么也没说,就走出了房间。
直到门被关上,我才从书桌上下来,收拾着地上的狼藉。可眼泪还是止不住,一滴两滴——掉在宣纸上,晕染开纸上尚未凝固的墨汁。
柳儿分割线
再见到叶庭深是在第二天的清晨,他板着一张脸进来,看见我还在床上,说了句到后院找他后就离开了。 我在看到他黑着的脸的那一刻,就完全清醒了,连平时醒了都要再眯五分钟的习惯都忘了,赶紧掀开被子爬起来。主要是因为昨天的不欢而散,所以我看到他会觉得尴尬。其实他叫个丫头过来找我就行啊,干嘛还麻烦自己跑一趟。
既然是陪练,我当然要穿运动服了,再加一双运动鞋,扎一个干净利落的马尾,用水抹了把脸就赶紧到后院找他。
他盘腿坐在院子角落里的石床上, 闭着眼睛,双手合十,嘴皮好似在念着什么。清晨的薄雾缭绕,加上他这一身白衫黑发,沉静的五官,看上去仙极了。
我轻轻的走到离他稍远的角落,生怕打扰他,连大气都不敢出。以前因为爱睡懒觉,所以,我还是第一次见他修行的样子。也不知道他叫我陪练,到底是要练什么?难道所谓的陪练就是站在这里观赏他?!
他缓缓吐出一口气息,睁开双眼,眉目清冷的看着我,说:“还愣着做什么。”
我不敢与他对视,看向他身后的竹林,问:“我不知道我需要要做什么?”
“你不是要学收鬼吗?我正好需要一个切磋的。”他说得依旧是风轻云淡。
却把我吓得一激灵,妈呀,就我学的那点皮毛,要跟他一千年的鬼切磋,他到底是太看得起我呢?还是想借机报复我?
我才不会上他的当,让他名正言顺的虐我呢,“呵呵——那个,你热吧,我去给你拿毛巾擦汗哈。”说完我就脚底抹油,溜了。
但是,还没跑出两步,身体就被定住了,真的就被定住了啊,跟武侠剧中被点穴是一样一样的啊。关键是我这姿势还巨丑,完全就是一个奔跑的姿势,应该还是很做作的那种。
他走到跟前,“不是天天都在背口诀吗?怎么现在只是一个小小的定身咒都解不开,我看你还是趁早别学收鬼了,否则令鬼魂笑掉大牙,令同行蒙羞。”
那不屑一顾的眼神简直是太伤人自尊了有木有!我想骂他这个偷袭的小人,不,小鬼,但嘴巴完全动不了,全身上下,就只有眼珠可以动。 我气得牙痒痒,却只能看着他继续糟践我的智商。
“你不是很能耐吗?可以靠自己的力量在妙木山生存下去吗?这就是你的能耐?!” 他眼角微微向上挑着, 连同嘴角的弧度一起,平时养眼的神情,在这时起来却讽刺极了。
“我要是你,就干脆在躺在床上等死好了,费这精神干嘛,反正早晚都是个死。”
这王八蛋也太tm腹黑了,有本事让老娘说话啊,封住别人的嘴巴,再向人开炮,他好意思吗?好意思吗?就在他终于发泄完了不再骂我的时候,他也并没有解开的穴道,而是坐回石床上继续打坐,就好像我是院中的空气似的,透明的。
后院是叶庭深修炼所用,平时除了打扫的丫头会在没人的时候过来,这里一般是没有人来的,但今天,他们一个一个的,就像是专程来看热闹似的,左一个走了,右一个又来了,就算没有直接的嘲笑,但那意味深长的眼神和上扬的嘴角,用脚趾头想也知道他们在笑话我啊。
我心里的那个火呀,蹭蹭的往上冒,憋屈得胸腔都要爆炸了——但是,他完全就像个雕塑似的,不动如钟。我将他祖宗十八代的十八代的十八代都问候了一遍的时候,太阳出来了,红彤彤的,直面着我,我当时看到它那圆圆的脸盘,都感觉他是在嘲笑我似的。从那一刻起,我发誓,一定一定要努力努力再努力的学习,这种屈辱受一次就够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他终于舍得停下,右手抬起,以我伸出剑指,我才得已解脱。却是因为浑身麻木,双腿僵硬直接倒在了地上。当时他就站在我面前,眼睁睁的看着我倒下去,甚至还往旁边挪了一小步,免得我碰到他。倒下去的姿势也是挺醉人,刚才站成什么姿势,倒下去就什么姿势,只是从脚站立变成了背挨地而已。
此时的阳光正好,没有温度,但盯着它仍旧刺眼得很。更刺眼的是他,居高临下的看着我,眉宇间自有一股睥睨天下的傲人气势。
我嘴巴能动之后的第一句话说的就是:“叶庭深,总有一天,我要打败你,我要将今天所受的屈辱统统还给你,不,我要十倍百倍的还给你。” 抢你的将军府,接收你的下人和财产,让你光着腚哭墙角去。腹诽完最后几句,心情才算是舒畅了点。
他勾唇一笑,轻蔑之色不言而喻,甩一下衣摆,逆光而去,只留下三个字:“我等着。”
那样简直不要太嚣张哦,我平生最看不惯臭屁的家伙。所以,我把昨天和今天的新仇旧恨一起算,就特别不淑女的脱下运动鞋,举过头顶,抛——砸过去了——
“哎哟!” 我正得意的抽着嘴角时,白色运动鞋去而复返,砸我一脸。
本书于看书惘
第六十四章 皇家玉佩()
自那天后,我除了陪叶庭深打座修内攻之外,其它时间都在刻苦练习,就连走路时都在练动作,反正除了吃饭睡觉之外,嘴巴都用来背口诀。 再加上对小春的实战练习,这本收鬼录我已经掌握得十之**,小春说,像我这样的,对付个一二百年的鬼已不成问题了。
我当时一听瞬间就又焉了,什么?青鸾给的破书才能收一二百年的, 那我的‘仇’ 还怎么报,叶庭深可是有一千年的修行呐。等哪天出,我得再去一趟青城山,看看他还有没有什么宝贝是能用来对付叶庭深这种千年老鬼的。
这几天,沐千秋偷偷进来好几次,可我是还没来得及跟他说句话,就被府中的家丁给群殴了出去,以至于每次再来的时候,他的身上都是挂着彩的。但他着实顽强,就像一只打不死的小强,今天被打倒了,明天又会勇敢地站起来。搞得我现在都有些佩服他了,不冲别的,就冲这精神,也值得我学习学习。
夭夭也来过两次,但都是被客气的‘请’出去的,她带来的桃花酿,当然都是被请他出去的家丁没收了,理由是,谁知道这里面有没有毒,要是害死了将军的近身丫头,你就是有十条命也不够赔的。
真没想到,我这个将军的近身丫头这么值钱?
不过,这几天我都在刻苦学习,所以除了对朋友感到抱歉之外,并不觉得被禁足的日子有多么难过。
傍晚时,小春传来话,说叶庭深在凉亭等我,让我快去。这几天,他除了每天清晨叫醒我陪他修行之外,其它时间都没见过他,今天也不知抽了什么风,让我过去。
他双手负立,站在亭边,看着荷花池出神。夕阳斜斜地洒在他左肩,给他的紫色外袍上渡上一层薄薄的金色光晕。古老的凉亭,玫瑰色的夕阳,俊美的男子,勾勒成一副绵长的华丽画卷,美得不真实。
他转过身,在夕阳的映射下,脸部线条竟然变得柔和,不似往日的那么清冷了,眸子也因染上玫瑰色的光晕而更加惑人心魄,仿佛只要稍微用点温柔就会令人有种情意绵绵的错觉。
不可否认,他真的是一个美得教人以醉的男人,这样的男人就应该在画卷上呆着,不应该落入尘世,被蒙上世俗的尘埃。
或许,正是因为他的不凡,我们才会无法一直走下去吧。
我收起心中的酸楚,走近他,问: “叶将军,你找我?”现在,我叫他叶将军,好像叫得越来越顺口了。这样也好,等三月之期一到,我们再无瓜葛之时,再见面,我还可以当作什么都没发生过,和他打招呼,而不是狼狈的转身。
他从袖子里掏出几张冥币递过来,“府里的红烛快没有了,你去集市上买一些回来。”
“好。” 我接过冥币就跑了出去,心想终于可以出门了,能喝上夭夭的桃花酿了,能去看看我的新房子了,最主要的是,要出去打听打听哪里有功德可以做啊,这一天一天流逝的不是时间, 而是我生命的倒计时啊。 “等等。” 他在后面喊道。
我猛地收住脚步,身子在往前倾了两倾后才稳住,第一个念头是:难道他刚才是逗我玩的?又不让我出去了?
虽然极不情愿,我还是走了回去。他这个人真是把谱摆得很大啊,也没说一人走一半啥的,就大爷似的站在那等着。 我也真是无语了。
待我走回凉亭,他从衣袖里掏出一块玉佩,色泽通透,饱满润泽,刻有龙形图案,上面还有个叶字,应该是量身订做或是传家宝的东西。 “这个带上,遇到解决不了的问题只要对它大叫三声,我如果方便的话就会赶到。”
我想着自己还欠他一块血玉没还呢,再说,现在不过是他的丫头,哪敢收下这么贵重的东西,所以愣是没有去接,“这个不太好吧。”
他硬塞到我手里,貌似还有些恼怒了,“让你拿着就拿着,哪那么话。”
我怕惹恼他,可也不想要,就问:“为什么,为什么给我这个?”
不知是不是夕阳的关系,此刻他脸色竟微微泛红,“因为你是我叶庭深的人,所以,你的人身安全,我当然负责。”
送个东西还这么霸道,真是够了,“我只是个丫头而已。”
这下他是真的生气了,伸手俗夺回玉佩,“再废话就别出去了。”
我利落的避开他的手,往边上一闪,“别呀,送出去的东西怎么能收回呢。”我朝他微笑、点头,然后正要收起玉佩时,又忍不住问了句:“有时候,不是只有皇家才能用龙的标致吗?你一个将军胆子也忒大了吧,哈——难道你就是因为悄悄雕刻这个才被——”后面的话我用一个抹脖子的动作代替。
原谅我这个看多了古言的渣渣,第一反应就想到他要谋朝篡位那上去面去了。
他突然面色阴狠,眯起的丹凤眸中划过寒光,瞪了我好几秒钟后,才一甩袖子就离开了。直到他高大的背影消失在转角处,我才回神过,拍拍惊魂未定的胸口,自言自语道:
让你拿着你就拿着吗?反正又不问你要钱,那么多话干什么,迟早死在一张嘴上。
话虽如此,我一边走,还是一边对他的身世做了个两个推断。一:他就是如我刚才所说,想谋反结果被举报,皇上索然大怒,被收回兵权赐死。二:他本身就是皇帝的儿子,因为功高盖主,威胁到了太子或是当朝皇帝的权威,而被夺回兵权赐死。
本来只是带着调侃的心情胡思乱想,但想到这里,心里又有点不是滋味了,还是我打心底里不愿意承认的——心疼他。 虽然一再告诉自己,不要再为他有一丝一豪的伤心,但做起来一个字,难。
刚刚出了府,夭夭和沐千秋就迎上来了,两人各自背着一个包袱,一副要出远门的样子。
我拉着夭夭背上那粉嫩粉嫩的包袱,问:“你们这是?”
本书源自看书罔
第六十五章 毁容沐千秋()
沐千秋说:“叶庭深要再不放你出来,我就要杀进去了。”
我不客气的丢给他一个白眼,“就你?”又指着他脸上未散的淤青,调侃道:“是被杀出来吧。”
被我说中痛处,他急赤白脸的说:“他们以多欺少,不算本事。再说,我就是不跟他们一般见识,要是我认真起来,叫来几千尸兄弟,踏平他的将军府还不是分分钟的事。”
脸皮这么厚,都可以比拟城墙倒拐了, 第一次见面,我怎么会觉得这个男人面呢? 程小野说得对,我的眼光从来没准过。
夭夭不耐烦了,不由分说的拉着我就前跑,“快点快点,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了。”
她一口气拉着我跑进林子里,眼看跟去集市的方向相反,我赶紧来个‘急刹车’,一手抵着眼前的竹子,拽着她前进的胳膊,问:“错了错了,我要去集市买红烛,应该走那边的。” 说完我指了反手的方向。
“买什么红烛啊,d市今晚闹鬼,你做功德的时候到了。赶紧的,别让别人抢了先。” 夭夭一副火急火燎的样子,紧张中还夹着一丝隐藏不住的兴奋,说得好像我们是要去看什么热闹似的。
沐千秋拉着我的另一个胳膊,架着我往前走,“我们都在门口等你半天了,走吧。”
我糊涂了,不是说要大后天才有的吗?怎么提前了?
我一边跟着他们跑,一边问事情的原委。原来在中午,沐千秋就打听到了d市今晚会闹鬼的事情,闹鬼就要死人,要死人我才有功德可做,所以他就跑到将军府想告诉我这件事。但这次,还没进门他就被十余个家丁丢出去了。
后来,还是夭夭拿出两坛桃花酿,才收买了看门的李福,让夭夭进去跟叶庭深求情让我出去。当时叶庭深没说让不让我走,所以,他们俩只得收拾好包袱坐在门口等我。
难道叶庭深让我出来买红烛,其实是让我去收鬼?怪不得临走时还给我玉佩,说是紧急情况下叫他呢。可是,我不明白的是,要让我出来就明说嘛,干嘛要说买红烛,真搞不懂绕这个弯子干嘛。
难道是怕我不收下他的钱?!
但,我一活人,带着冥币真的有用武之地吗?再说,我是去收鬼,又不是贿赂鬼,这钱怎么说都是多余的。
d市和山城是邻居,我们要去的地方又是两城的交界处,所以,去d市反而是比去山城还要近一些。平时坐车的话需两个多小时车程,但我们这样飞的话,可要不了那么久,顶多二十几分钟。
因为他们的服装问题,我们又耽误了一会功夫。夭夭是树精,不但可以变一套衣服出来,还可以完全变个人,所以她的装扮问题只是一个转身就解决了问题。
纯绵t恤和背带牛仔裤,尽显她的娇小玲珑,加之本身就长相甜美和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再配上一头柔顺的及腰长发,完全就是邻家妹妹那俏皮可爱的样,养眼极了。
关键是沐千秋,他是僵尸,和鬼一样,所穿的衣服要么是阳间的亲人所烧,要么是在阴间集市上买,变不出来的。
最后还是用了叶庭深给我冥币到附近的烧纸铺买了一套。只是这样可把看铺子的小姑娘吓得够呛。你想啊,这大晚上,去买纸衣裳,能是人吗?而且,我丢下的还是冥币呀。
罪过罪过,我一边念一边跑,来到他们俩隐身的地方烧了衣裳。等沐千秋换好服出来,我简直傻眼了。天呐,我给他买了什么——
尖头皮鞋,九十年代的蓝色牛仔裤,大喇叭的,印花衬衫被他强壮的胸肌崩得老紧了,头上是一顶高脚宽边草帽。握草,这tm的也太复古了些吧,要是再染个黄毛梳个阿飞头啥的,完全就是九十年代街头混混的样儿。 我愣是把脸憋得通红也没好意思笑,因为这都是我的杰作啊,硬生生的将一个古代美男子整成了不伦不类的渣渣。
“哈哈哈哈——” 夭夭就没我这么客气了,捂着肚子笑得那叫一个花枝乱颤,“柳儿,我见过叶将军穿过现代的衣服,特别好看,特别养眼,为什么他的就这么怪呢,你瞧那裤脚,里面都能放下我的两个葫芦了。”
额,我竟有些无言以对了。他们变装后,确实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沐千秋本来还挺满意的,被夭夭这一笑,就皱着眉头问我:“柳儿,真的不好看吗?”
我昧着良心连连称赞,“好看呀,真的好看呀,特别好看呀。” 说完生怕他不信似的,还围着他转了一圈,“确实好看呐。”
夭夭好不容易止住笑,说:“柳儿,你这些天是不是被叶将军给虐待得眼睛出了毛病,就这花得跟草蛇似的衣服,这崩得快掉了扣子的衣服” 我赶紧捂着她的嘴往前走,免得她说多上惹恼了沐千秋,再让我回去给他买,我可不想再去吓人家小姑娘。
到了目的地,天也黑透了。街道长灯亮,红红绿绿的,甚是耀眼。这可激动坏了第一次走出妙木山的夭夭,看着十字路口的红路灯都直呼神奇,还有ktm门前的彩灯,也让她挪不开眼睛。沐千秋还好,虽然眸子里也有些好奇因子,但刻意压制了,不容易看出来。
路过一公园,凤凰传奇的月亮之上传来,夭夭非要进去看一下。我是不用看都知道啊,一定是大妈大叔们在跳广场舞啊。
夭夭看了一会撇撇嘴说:“柳儿,你们这戏班子怎么都是些老年人,瞧他们跳的,一点也不美观,你们人类的审美观可真不怎么样,等回去后,我带你去看看我们戏班子,那可全都是漂亮的小妖 精,那一眨眼一回头的,简直迷死个人。”
沐千秋不说话,却在一旁点头同意夭夭的话,表示他也很奇怪我们人类的审美。 其实我想说,你也不看看自己那‘德行’,穿着大喇叭裤的招摇过市,那回头率都赶上大明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