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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香 作者:15端木景晨-第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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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话未说完,又是一顿。
    兴平王的胃口就被他吊了起来。
    “本王平生最爱风流雅事,天和说来我听听。。。。。。”兴平王笑道。
    “有个人寻我,让我见一个孩子和一个女人,然后问我要三万两银子的价钱。”盛修颐缓慢道,“我见到了那孩子和女人,就给了那人钱,把孩子和女人收留在朋友府里。”
    兴平王眉梢跳了跳。
    孩子和女人。。。。。。。
    他一下子就想到自己手里也有这么两个人。
    想着,他眼底的神色多了几分认真。
    只听到盛修颐继续道:“。。。。。。倘若是退回几个月前,我就算好奇那孩子为何面相如此熟悉,亦不会轻易给人银子的。”
    兴平王眼底的神色敛了几分,笑着问:“哦,是个什么样的孩子?”
    盛修颐摇头,笑道:“王爷先不必问。您听我说个典故:三月初一我回京,陛下赏了家宴,只是我们父子三人和镇显侯父子二人。陛下大约是心里高兴,不觉开怀多饮了几杯,有些醉态,说起朝中事情来。还提了提王爷您呢。”
    兴平王心里突地厉害。他敏锐觉得盛修颐有些不同。
    他好似在装疯,东一句西一句,却每句都不说完全。方才还在说那孩子,如今却谈到了庭掖的家宴。
    兴平王心里急,面上却依旧一副漫不经心模样,顺着盛修颐的问题,为陛下说了他什么。
    “陛下只说了兴平王三字,又说您乃是本朝第一忠臣。”盛修颐笑道,“当年陛下还是太子时,时常到您府上玩乐。除了说您之外,又说了自己当政多年失德之处。”
    兴平王笑了笑。
    “他最后对我父亲和薛老侯爷说,兴平王。。。。。。然后又突然说,‘明珠遗海,乃是为父不慈’”盛修颐望着兴平王,轻轻说道。
    兴平王手中筷著差点滑落。他错愕看着盛修颐:“陛下此话何意?”
    心里虽然跟明镜一样,却不想让盛修颐看出破绽有所怀疑,所以故作惊慌害怕。不到最后一刻,兴平王是不会被盛修颐试探出什么的。
    盛修颐笑着安慰他:“王爷别担心,不过是醉后一句话儿而已。当时我父亲和薛老侯爷也问这话呢:陛下到底何意。圣意难测,谁又知晓呢?”
    说罢,自己摇头淡笑。
    兴平王看盛修颐,眼底不见了那些轻待与敷衍,变得很认真。
    盛修颐只装不知情。
    先说了兴平王,又说了明珠遗海,盛修颐还特意说花了银子得到一个孩子和一个女人。。。。。。如此等等,不就是在告诉兴平王,盛修颐不仅仅得到了那遗珠,还知道那遗珠是从兴平王府里出去的。
    不仅仅他知道,陛下也是知道的。
    萧太傅已除,现在天下太平,兴平王倘若还藏着陛下的遗珠不肯进献,就是有意欺君了。
    兴平王此刻很想知道,那歌姬和孩子怎么到了盛修颐手里。
    他执壶斟酒,笑着问盛修颐:“我一个闲赋之人,怎么说起朝廷的话来。天和多饮几杯。。。。。。”
    说着,也替盛修颐斟酒。
    盛修颐连忙谢了,恭敬接在手里,先敬了兴平王,才饮酒入腹。
    “可是呢。朝中事,说来也是事不关己。”盛修颐饮酒毕,才笑道,“只一件,我昨日得的那孩子,今年快六岁,比我家贵妃娘娘的三皇子还小两岁呢,瞧着模样十分有天家之相。我问他们母子,他们自己也说不清楚来历。那做娘的只说从前在王爷府里学艺。。。。。。”
    兴平王掌心的汗就冒了出来。
    盛修颐说得这样真确,不太像是胡乱试探他的。
    “我瞧着他的模样,就想起那日家宴上陛下的话,什么明珠遗海,心里慌了神。那人要三万两,我就去了典当行,把我的印章典了,拿出三万两给了那人。”盛修颐说着,就叹气,“王爷替我拿个主意,我如今是如何是好?”
    兴平王听在耳里,早已明白盛修颐不是诳他,而是来找他要那三万两银子了。
    “不知索钱的,是何人了?”兴平王问。
    盛修颐看了他一眼,笑道:“王爷这话问的外行了。倘若能道出他的身份,他大约会带着孩子 和那女人来寻王爷。王爷可是比我有钱,何止三万两,三十万两王爷不给么?”
    三百万两也要给的
    兴平王心里恨得紧,到底是谁走漏了风声,让人把孩子和那女人带了出来
    他脸上就再也没有了笑容,沉思片刻才道:“天和,你可是拿着自己的印章典当了钱?”
    盛昌侯府世子爷的印章,三万两银子还是值得的。这话兴平王没有怀疑。
    盛修颐点点头。
    “这样,本王手头正好有四万两银子,你先拿去使。”兴平王道,然后喊了管家,当即拿了银票过来。
    片刻,管事就拿了个匣子,装了半匣子的银票,一百两一章的,放在案上,又轻轻退了出去。
    盛修颐毫不客气打开匣子,把银票数了,只拿了三万两,笑道:“王爷客气了,我那印章只典当了三万两。”
    将银票收在怀里,淡淡叹了口气,“王爷莫要怪我多管闲事。我倘若是存心谋利的,不管把这孩子给我父亲,还是我外家镇显侯府,他们给我的好处,远远多于这三万两银子。”
    兴平王点头。
    他对盛修颐此举心里早有怀疑。
    既然得了那么个宝贝,拿进宫去请赏,或者给盛昌侯,亦或者镇显侯,都是大功劳,怎么会还给兴平王,还只要三万两的本钱呢?
    “王爷府上,有我一个朋友。”盛修颐笑了笑,“我想着,王爷倘若这次得了功劳,不如给他请个官儿。他在您府上也好多年的。”
    盛修颐和兴平王的清客殷言之有来往,兴平王是知道的。

 第142节还珠(2)粉红300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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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倘若说兴平王一开始对盛修颐的话只有三分相信,现在大约相信了七分。
    那对母子,或许真的在他手里。
    没有人敢无缘无故来诳兴平王的钱财。
    哪怕是当朝权臣人家的世子爷盛修颐。
    只是,好好呆在清原县、派了几个保护的人,怎么就到了盛修颐手里?
    兴平王不由望向盛修颐,眼神不由噙了警告与怀疑。
    盛修颐也看着兴平王,等待他对自己提出替殷言之谋求官职这个要求的回答,目光清澈。遇到兴平王这般阴隼的眸子,他只是微微蹙眉不解,丝毫不见慌乱与失措。
    不是盛修颐干的,否则他不会如此坦诚、不惧怕
    兴平王心里得到了结论,就收回了视线。
    他手下的生意多是见不得光的,要管制这些生意和人,就需比他们更加阴鸷、凶狠。兴平王向来自负御人有术,不管多么油滑的老江湖都逃不过他的逼视,何况是个盛修颐这等不见过世面的公子哥?
    兴平王心里对盛修颐的评价,并没有因他西北之行胜利而改观。他和很多人一样,怀疑是盛文晖暗地弄鬼,派了得力的门生、幕僚帮衬盛修颐,让他一举成名天下知。而并不是盛修颐的功劳。
    众人对他的印象,依旧是那么平庸、平凡甚至有些惧怕父亲、没有年轻人朝气的盛家世子爷,而不是叱咤一时的英雄。
    兴平王表情松弛下来,给盛修颐斟酒,道:“天和,你知晓是我府里出去的人,送还给我,是对我的情分,我自会感谢于你殷言之为人迂腐了些,不擅长官场计算,我有心助他,只怕害他,所以想多留他几年。既你开口,哪怕没有这件事,我亦会给你面子的。”
    盛修颐就笑起来,道:“多谢王爷。”然后又道,“前几日我回京,送了方砚台给言之兄,他就回请我吃酒。有些醉意,无意间说起这些年的彷徨。学得文武艺,卖与帝王家,也是他毕生宏愿。踌躇不得志,心里是苦的。王爷有心成全他,还请隐晦几分,给他些体面。”
    兴平王笑道:“这个天和大可放心。我既满口应承于你,自不会失言。”
    一顿饭一直吃到日薄西山,盛修颐才脚步踉跄回府。
    坐在马车里,他徐徐醉态顿时不见了,眼睛清晰又明亮,对来福道:“事成了”然后露出一个会心的微笑。
    自从看开始寻这个女人和孩子,哪怕是亲眼看到了孩子,盛修颐都不曾这样展眉微笑过。直到此刻,他的布景才算完成,接下来的好戏,自然会有人替他唱下去。
    来福听到他说事成了,又见他很开心的微笑,笑着问他:“世子爷,我亲自去领了他们母子给兴平王送去吧?”
    “不用”盛修颐笑道,“我们吃酒的时候,我告诉了兴平王人在哪里。他中途就叫了管事说话,只怕现在人已经在兴平王府里。”
    来福微微颔首。
    盛修颐又掏出银票给他,道:“依旧存在老地方。”
    来福看着银票,数了数,微微瞠目,笑道:“世子爷,咱们这趟可是什么都没有赚到啊咱们花出去的钱,就不止三万两。”
    盛修颐哈哈大笑,声音里带着从未有过的快意与放肆:“你当爷要钱?”
    来福目露狐惑。
    “我不要钱”盛修颐笑道,“但是我也不想赔本赚吆喝,所以捞回这三万两。”
    来福虽不解,却没有像来安那样傻傻再问了。
    还不是赔本赚吆喝?
    来福是不知道主子到底要什么,费了这么大的劲儿。
    “倘若咱们把人给了侯爷或者自己送进宫去,自然会得罪兴平王。”盛修颐笑道,“就算给了薛老侯爷,兴平王迟迟早早也会疑惑到咱们头上。既如此,不如给他,让他自己进宫请赏。”
    来福点头颔首。
    盛修颐的确是有些醉了,不再多言,微微阖眼养神。
    与人相处,攻心为上。
    京都很多权贵做见不得光的生意,兴平王、雍宁伯,大家都心知肚明的。而在暗地里赚得盆满钵满的,就是盛修颐了。
    他自己也暗中行事,最不敢得罪兴平王。
    盛修颐的思绪转回了那个歌姬的身上。
    那歌姬曾经是兴平王府上最出色的,歌喉婉转,绕梁三日;容貌浓艳,体态婀娜,总有男人倾倒在她一颦一笑间。
    兴平王谁都不给,只是让这歌姬名誉京华,声名渐燥,只等最后的大鱼上钩。
    那时还是太子爷的元昌帝终于慕名而来,看上了这歌姬,为她逗留。
    只是那时候先帝听了萧太傅的话,对太子言行多有苛刻,他府上的太子妃、两位良娣,皆比他年长。
    薛贵妃和盛贵妃进太子府的时候,比太子大两岁。
    太子妃比他大三岁。
    一开始他年纪小,比自己年长的女人情趣很足,他是喜欢的。只是到了后来,渐渐大了,也爱些年轻的、艳丽妩媚的女子。可太子府里娶进什么样的女人,他做不得主。
    倘若他敢娶进一个歌姬,太子府萧氏就敢闹得鸡飞狗跳,甚至让萧太傅知晓。而萧太傅知晓了,先皇就会知晓,元昌帝少不得挨骂一顿。
    他对那个歌姬是喜欢的,却不敢收回府里,只得养在兴平王府。
    那段日子,太子和兴平王很亲近,虽然瞒着满朝文武,盛修颐却是从小道上听说过的。
    两个月后,太子每日逛兴平王府,终于传开,也传到了萧太傅耳朵里。萧太傅严厉告诫,说兴平王骄奢yin逸,会带坏储君,禁止太子再去兴平王府。
    可能是怕惹恼先皇,也可能是对那个歌姬的新鲜劲过去了,元昌帝就从此不踏入兴平王府邸。
    再后来,就是殷言之酒后失言,说那个歌姬有了新帝的骨肉,是个胖嘟嘟的皇子。可是兴平王怕萧太傅不准这等身份低贱的皇子存在,会谋害皇子,甚至会牵连兴平王府,就把孩子藏起来,等着他日新帝真正手握大权,再把孩子交出来。
    从而用来讨好元昌帝。
    兴平王为了这个皇子花了这么多的心思,岂会让旁人抢占了先机?
    盛修颐故意上门,告诉兴平王,他一直瞒着元昌帝,其实元昌帝心中早就清楚这个孩子的存在。他不说,只是他做不到主儿。如今天下大权终于在他手里,他岂会让皇子遗落民间?
    兴平王心里岂有不怕的?
    只会巴巴早些把孩子送进去
    等这个孩子进了宫,盛修颐很想知道他的父亲盛昌侯爷会怎么想,陛下又会怎么想
    而薛老侯爷那么精明的人,自然会推波助澜,把那次元昌帝所说沧海遗珠冠到这个皇子头上。元昌帝不忘子嗣,他为人父之慈爱会被天下称颂的吧?
    到时,元昌帝就是骑虎难下,只得认下这孩子了
    这是盛修颐最想要的结果。
    当然,倘若还在由他们府里或者薛府送去,可能更有把握成就此事。可是他不能如此做。
    不管是盛家送还是薛家送,都会得罪兴平王。
    而兴平王一向贪婪阴狠,是个只占便宜不吃亏的。他丢了皇子和那个歌姬,自然要查,道是殷言之见过盛修颐的事,就会被查出来。
    兴平王是宁可错杀、绝不放过的,殷言之性命堪忧,而盛修颐也会成为兴平王猜忌的对象,肯定会拼了命查他。
    要是查出他的生意,对他和盛昌侯府都没好处。
    不管是为了朋友还是为了自保,盛修颐不可能自己拿着皇子去请功。
    如今他明知这事暴利,还是让给了兴平王。依着兴平王看事情必须衡量价值的性子,盛修颐把这么好的事让给他,他对盛修颐自导自演的怀疑就会减少。而盛修颐又好不避讳说起殷言之,兴平王自然就不会怀疑到殷言之身上。
    越是放在明显处,越叫人忽视。
    这叫虚则实之、实则虚之。
    盛修颐倘若这点事都不能做好,又何谈满腔壮志?
    现在,自己摘清,又不连累朋友,甚至能替朋友谋得一处官职;还把东瑗的危机解除,盛修颐的心情是大好的。
    回了盛昌侯府,他径直回了内院。
    心情极好,搂着东瑗说了半晌的话,又逗弄了孩子一回。
    他还没有洗漱,就赖在东瑗床上,抱着她说话儿。
    只脱了外衣。
    喝了酒,他又是很久不经房事,明明正经说话,身子却不由自主热了起来,抱着东瑗的时候,下面的硕|大隔着衣裳顶在东瑗的腰腹处。
    东瑗尴尬极了。
    现在他是不可能进入她的身子的。
    况且东瑗刚刚生子十来天,她虚弱不堪,不可能服侍他的,不管用什么别的方式。
    他看到了东瑗的为难,自己也觉得不舒服,就道:“我今夜去陶氏那里。”
    东瑗正在想怎么处理,他突然这样说,她顿了顿,笑着道好:“让红莲服侍你更衣吧。”
    盛修颐起身穿衣,看了墙上的自鸣钟,已经戌正一刻了,就去了陶氏的房里。
    床的那边还有他留下的余温,东瑗伸手摸着,心底的某处空的厉害。
    她依偎着那余温,久久没有动。
    
 第143节姻缘 粉红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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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妈妈正要安排红莲和绿篱服侍盛修颐盥沐。她以为盛修颐今天会向往日一样歇在东瑗这里。
    却见盛修颐衣冠整齐走了出去。
    罗妈妈就问服侍的红莲:“世子爷哪里去?”
    红莲看了眼内室的东瑗,低声对罗妈妈道:“世子爷说去陶姨娘那里,奶奶让我服侍世子爷更衣。”
    罗妈妈会错了意,心里一慌问红莲:“大奶和世子爷起了争执?”
    “没有。”红莲摇头,脸却微红,心想罗妈妈是老人了,居然问她这个做丫鬟的。
    世子爷为何去陶姨娘那里,不是很明白的事吗?
    罗妈妈见红莲面颊通红,也明白过来,自己讪了讪,让她出去,进了内室看东瑗。
    东瑗面朝床里面躺着,听到脚步声,知晓是罗妈妈进来了,就转过身子。
    “今日谁值夜?”她笑着问罗妈妈,“妈妈,夜深了,您安排值夜的丫鬟,下去歇了吧。明们都要早起呢。”
    罗妈妈却看了看她的脸色。
    好似并无异样,心里微微放心,坐在她的床畔,低声道:“瑗姐儿,妈妈不是说,倘若挨不过,把世子爷劝往邵姨娘那里吗?怎么世子爷去了陶氏屋子?”
    东瑗道:“是世子爷自己说去陶姨娘屋里的,我并未让他。。。。。。”
    罗妈妈就握了东瑗的手,心疼着安慰道:“瑗姐儿,你莫要担心。世子爷哪怕去了姨娘的院子,心还不是在你身上?男人啊,那个不是那馋嘴的猫儿?咱世子爷算好的了。世子爷走了九个月,真的不想女人?回来后,你在月子里,他还不是照样在你这里歇了十几夜?可见咱们世子爷处处敬着你呢。”
    道理谁不明白?
    别说盛修颐正值青年体壮,就是她公公盛昌侯不是还有二十五岁的姨娘?
    抛开社会性,人就是动物,原始的欲望最难控制住。在这个三妻四妾的年代,盛修颐为了她做到这一步,东瑗应该很感激才是。
    可惜不管怎么学,不管如何努力,脑海里总有前世的记忆,总记得前世那个法律保障一夫一妻制的婚姻。
    不难过是假的,可大度却也是必须装的。
    原本对这段婚姻,从开始带了滕妾陪嫁开始,就未期待过一世一双人白首不相离。他能爱护她,敬重她,怕她心里不舒服,宁愿委屈自己在她房里陪了十几夜,不算难得吗?
    东瑗反握了罗妈手,笑容在唇边从容绽开:“妈妈,今夜世子爷不住这里,你宿在我脚踏上,可好?”
    罗妈妈忙说好。
    小丫鬟就在拔步床的脚踏上铺了软和的锦被,罗妈妈安排好人值夜,放了一盏明角灯在踏板外,就轻轻放了幔帐。
    床内的光线就暗淡下来。
    东瑗白日困了就睡,此刻毫无睡意,跟罗妈妈说着话儿。
    倘若是普通人家,从她怀了身孕开始,应该安排通房服侍男人。
    因为盛修颐外出才归,这件事一直搁置着。如今东瑗在月子里,总不能由着那些姨娘们狐媚着占了世子爷。
    罗妈妈对她道:“瑗姐儿,在屋里安个通房吧,这样世子爷夜夜就能留在这里。”
    东瑗顿时不做声。
    比起安排通房,她宁愿盛修颐去妾室那里,至少她听不到、看不见。安排了通房,就是让她的丈夫在自己眼皮底下和旁的女人。。。。。。
    “。。。。。。安排谁呢?”东瑗好半晌才道,“当初出阁时选滕妾,祖母和大伯母看中了蔷薇,是我留下她的。蔷薇我是舍不得她做小老婆的,盼着有一日寻个好人,聘出去做正经夫妻。咱们屋里这些人,跑了的紫薇,出嫁的橘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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