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嫡女之一寸灰-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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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滋面色凄苦:“可是,我如何放心的下,家中,还有你。”
  
  宋致朗帮华滋拨了拨额前凌乱的头发:“你家中我自会派人看顾。我们不是说好的,我一定从战场回来,我要娶你。”
  
                      
  




☆、何欢

  宋致朗与华滋的马车刚驶出没多久,蒋老爷等一干人就气冲冲赶到了孟府。
  
  厅堂里吵吵嚷嚷闹成一片,几个年轻的世家子在封黎山撺掇下叫嚣着一定要孟华滋给个说法。
  
  李夫人不知道事情经过,急得手足无措,只是重复华滋临走前交代的话:“我们毫不知情。”
  
  众人诘责的声音一浪高过一浪,李夫人不禁红了眼圈,颤着声音说道:“你们这是要逼死我才甘心吗?府中上下皆不知情,况且华滋也不可能做这样事情!”
  
  蒋老爷见李夫人孤立无援,又被众人这样逼问,心下有些不忍,正要说些什么,只听见“哒、哒、哒”,拐杖敲击地面的声音。
  
  “大晚上的是要拆了我这孟府?”老夫人在丫鬟的搀扶下走了出来。
  
  在场其他人皆是老夫人的晚辈,众人不敢造次,声音渐渐低下来。
  
  “怎么,来找我孙女儿?她出门了。”老夫人走到人群中央,一字一字说道。
  
  又有人急了:“她这不是心虚是什么?大家在外头拼死守城,怎能放她一个内应在城里?”
  
  老夫人就着灯光看了那个年轻人一眼:“你们有何真凭实据?凭着夷寇一封信,你们就咬定华滋投敌,那若是夷寇给你们人人各写一封信,那岂不人人都是内应?”
  
  老夫人突然提高声音:“你们不就是要个说法嘛,我今天把话说明白了,若是有朝一日华滋,或者我孟家任何人卖城求荣,莫说你们,就是老太婆我也不会放过他!”
  
  长夜未央,马车颠簸。掀开窗帘,连绵群山融进黑暗之中,如同交错的犬牙。华滋的怀里抱着孩子,茜云、挽春依次坐在她旁边。许锋义在外面赶马车。尽管寒风扑面,他挥鞭起落,面色惶急,额头上竟隐隐起了汗珠。
  
  借住的地方是宋致朗的远亲家里,房舍虽然不多,也能匀出两间给华滋一行人住下。
  
  安抚孩子睡下以后,华滋和宋致朗走到外面。
  
  一钩残月挂在树梢,漫天繁星璀璨,天空低垂似乎触手可及。华滋依偎在宋致朗怀里,想起即将到来的分别,不知为何隐隐有不安之感。
  
  “你给孩子起个名字吧。”华滋轻轻说道。
  
  宋致朗偏过头来盯着华滋笑:“怎么,终于肯承认了?”
  
  华滋轻声一笑,压在心上的重云似乎散出一道口子。
  
  “叫念之好不好?”宋致朗的手挽上华滋的腰:“不枉我念了你这么多年。”
  
  华滋悠悠叹了一口气:“我也许真的做错了很多事,活到今天才知道身不由己,无可奈何是何等深重的现实。我一直觉得自己聪明过人。”说着,华滋冷笑了一声,似是在嘲讽自己:“却原来不过是自作聪明。以前,我以为只要狠下心,没什么办不到,可现在对这天,真有几分敬畏之心。他愿意给我的,不用我强求。他不想给我的,我费尽心机也筹算不到。可是,有些东西,我放不开手,孩子,还有你,这样,算不算所求不多?若是连这点希望也不给我留下,那要这天何用?”
  
  “我有时候想,你若待我坏一些,老天就不会嫉妒我,会让你一直留在我身边。所以我也不要待你太好,因为我想一直留在你身边。”
  
  宋致朗摸着华滋的头发,手指不禁有些颤动:“我曾经让你孤身犯险,怎么算得上待你好?你还记不记得那年空中烟火璀璨?我找了好多师傅,所有人都摇头说造不出桃林一般的烟花。其实到点燃烟火前,我们都没有成功过。当时我就想尽人事,听天命,若是漫天烟火烧成灼灼桃林,我就非你不娶。后来,那也许真的是奇迹,夜空烟火宛如桃花盛开。你看,我们果然是被神祝福的。”
  
  夜色由浓转淡,天光微亮。宋致朗骑上马,手里抓着缰绳。华滋立在下面,想笑,却弯不出弧度,只能借着浅淡日光,一遍一遍去看宋致朗的脸,看他眉眼的深意,看他玄色大衣在马鞍上的褶皱。她要永远记得这画面。
  
  宋致朗扬起鞭,却轻轻落下,终究从马上俯下身,吻了吻华滋。
  
  蜻蜓点水的一碰,两个人的嘴唇都有柔软的凉意。
  
  那一点肌肤相触的温度是长久不衰的鲜明记忆。
  
  宋致朗戎装上战场,华滋留在山里过起了农家生活。
  
  时日突然变得简单。不再有算计,不再有忧愁。山风微甜,华滋觉得自己变成了一个小女人,只要照顾好孩子,等待良人归来。
  
  岁月归于安静,等待缓缓流过。
  
  因为战争,一切在悄然改变。肉从饭桌上消失了,五道菜变成三道,最终只剩下一碟咸菜。柔软的绫罗开始发白陈旧,粗糙布衣与皮肤逐渐相合。
  
  战争的獠牙终于咬到每一个人头上。
  
  夷寇被挡在大山和碧水江外,一步不得前进。浓荫覆盖的山林被炮火轰得光秃一片,江面上时常泛起血红。
  
  尸骨,尸骨如山。
  
  梧城人悍勇。新军从两万到五千,又被补充回两万。他们的猎枪与弓箭在夷寇的炮火前化为齑粉,他们的血肉之躯堵住了每一条前进的路。
  
  于是户户挂起白幡,因为家家都有英灵。
  
  那日午后,华滋在树荫下坐着,低头补一件衣服。低头低得久了,脖子有些酸,于是将衣服顺手放在地上,自己站起来,扭了扭脖子,四处走动走动。
  
  顺着土路往前还有两三户人家,平日也曾见过。今天却看见一个陌生的身形远远走来,等走近了,才看见是一个落拓的中年男人。
  
  由于甚少看见陌生人,华滋不禁多大量了两眼。只见那人穿着看不出颜色的破旧衣裳,走路略有些佝偻,大半张脸都覆在面具之下。华滋思索这人怪异,倒是多看了两眼。
  
  没想到那人却迎了上来,对着华滋鞠了个躬:“姑娘,讨碗水喝。”声音如被烧焦的琴弦,只觉沙哑难听。
  
  华滋克制住心里的异动,微微一笑:“先生进来坐,我去拿点喝的,吃的。”
  
  中年人感激涕零地看了华滋一眼,就在院中石凳上坐下了。
  
  也没有丰盛的食物,华滋拿来的只有一大碗白米饭还有一盘小菜,那人却如同见了珍馐美食般,狼吞虎咽起来。
  
  “不是有意简慢,只是如今各家过的都是这样日子。”
  
  中年人喝了一大口水,摆摆手,一副明白的神情,继续大口吃起来。
  
  华滋也笑笑,拿起衣服继续补。
  
  那中年人吃得随快,可是丝毫不闻碗箸吞咽之声,并不让人觉得粗鲁。吃完以后,他诚心诚意说了一句:“多谢姑娘。”
  
  华滋收了碗筷进去,又端出一壶茶。
  
  中年人再次道了谢:“看姑娘不像这山林中人。”
  
  “来这里借住一段时间。先生如何到的此处?”
  
  中年人指了指远处群山:“翻山越岭而来。”
  
  “为何要来这里?”华滋心下有些奇怪,而且从山路进梧城根本就是九死一生。
  
  “战火绵延,天下哪里不是一样?”
  
  “先生从外面来,可知道如今战况到底如何?”
  
  中年人重重叹了一口气:“这天下,十之j□j已落入夷寇手中,所以梧城抵抗这么久,却没有一个援兵到来。各处皆在打仗,谁能顾得上这个偏居山林的小城?梧城有天险可据,易守难攻,加上士兵悍勇,是以夷寇攻不进来。可是这城能守多久?不过我听说,梧城久攻不下,牵扯了夷寇一部分兵力,省城那边的战事可能是要胜了。梧城军队最大的问题在于武器不够,动不了夷寇筋骨。”
  
  华滋突然心神一动,又打量了中年人一眼,禁不住落了两行泪:“先生颇似一位故人。”心里的酸楚简直让她不能呼吸,当年那个丰神俊朗的公子怎会变成如斯模样?那曾经是她心中不惹尘埃的神。
  
  中年人却连连慌乱摆手:“在下容颜丑陋,为人粗鄙,想来姑娘多心了。”
  
  华滋添上茶:“这茶叶不好,他最爱春天第一次摘的毛尖新茶。”
  
  中年人的手抖了抖,没接话。
  
  “他负过我,我亦伤过他。现在想来,这些仇恨都可以放下了罢。”
  
  中年人一双浑浊的眼睛狠狠闭了一下,再睁开,泛起了红血丝:“若是有来生,他一定会好好待你。”
  
  “若是有来生,我情愿不遇着他罢。”华滋轻轻说着,心底那面湖荡开一层层水纹,这是我心里最后关于你的风景,深情无关风月。
  
  中年人偏过头去,眼泪一颗颗掉下来。当华滋对着众人说,他杀了司令。当他被迫逃亡,骨肉分离。当他听闻梧城战火,亲手毁了自己容颜声音,只为了改头换面再次回来。他恨过华滋吗?也许他宁愿恨自己,怎会让彼此如此不共戴天。他们,剜过彼此的肉。
  
  “今日遇着姑娘是有缘。”他说着伸手从怀里掏出一封信,哆嗦着递给华滋:“若我遭逢不测,请姑娘转交。”
  
  龙飞凤舞的笔迹,那么熟悉,熟悉得一瞬间好像时光倒流。黑色字迹像要烧了华滋的眼,过往种种在眼前一一浮现。
  
  鹧鸪声里数家村,潇湘逢故人。那是云澹教她的词。
  
  挥羽扇,整纶巾,少年鞍马尘。他跟她说男儿马上建功,征战沙场自是别有豪气。
  
  如今憔悴赋招魂。可如今,这是不是最后一面?
  
  华滋接过信:“她们都很好,各生了一个儿子。”
  
  中年人点点头,伸出污黑的手,拨了拨华滋的头发:“你保重。”
  
  华滋终是没忍住,眼泪打在中年人的手背上。他只觉得一阵钻心的疼痛。他转身离去,佝偻的背影像沉重的过往。
  
  斗转星移,时日堪堪而过。
  
  许锋义去城里探听消息回来。他一路快马加鞭,进屋看见茜云在院子里晾衣服。。
  
  茜云见他闯进来,手放在嘴上嘘了一声,眼角含笑:“孩子们在歇中觉。”
  
  许锋义一把拉过她,神色惶急,压低了声音说道:“听说宋公子和一队士兵陷入了重围,如今下落不明,生死不知。你说要不要告诉小姐?”
  
  “咣当”一声,华滋怀里抱的满盆的衣服全部摔在地上。
                      
  




☆、何惧

  华滋呆呆地拿手擦了擦眼睛,却发现竟是干涸的。可是心里酸涩,像刀剑刮在空地上。
  
  “即刻进城。”她说完,马上转身进屋去抱孩子。
  
  沿途一片荒疏。三三两两的妇人在田间劳作,闲置的荒田比郁郁葱葱的农田多得多。土黄色的田地像一块又一块的疮疤。
  
  下了山,就是梧城。在山顶上,看见错落的房顶,枞横的阡陌,笼在一片白色之中。一张张白幡在风中猎猎,像干涸的眼睛。沉痛,却无法言说;哀伤,却绝望勃发。
  
  她没有想到居然还会重临司令府。听雨院里挤满了伤兵,哀嚎之声压着沉重空气。只有一个鲁副将在这里收发前线消息,管着伤兵。
  
  他拖着一条残废的腿:“不知道,一行十五个人,七天前就没了消息。许是死了,许是活着。”
  
  “救他?”鲁副将哼了一声,像是看西洋景般地上上下下打量了华滋一番:“这是打仗!你以为战场是你家开的,你以为他是全军统帅,没他不行!都是为了这城,为了守卫这城,谁不能死?”
  
  “别在这儿哭!找我顶个屁用?去找夷寇啊,他们不攻城,谁都不用死。只要他们撤了兵,别说一个,千千万万个都救回来了!”
  
  华滋攥紧了双手,咬着牙,头也不回地走掉。
  
  钟明琴突然从廊柱后面跑出来,一把拉住华滋的袖子:“你告诉我,致朗到底是生是死?”她已经完全失去往日风采,散乱的头发披在肩上,脸上未施脂粉,眼睛哭得红肿不堪,双眼下浓重的青黑色,想是多天未曾休息。
  
  华滋狠狠地将袖子抽回来,看都未曾看她一眼,直直朝自己房中走去。丢下钟明琴一人坐在地上哀哀哭泣。
  
  那天晚上,华滋房里的灯未曾熄过。烛光在窗纸上跳跃。
  
  第二天一早,华滋吩咐人叫了车。她亲自给念之梳洗了一遍。念之吃过早饭,似是心情很好,一瞅见华滋就咯咯地笑。她收拾了很多东西,衣服不能少,怕冻着;小枕头也要带上,不然念之晚上睡不着。
  
  最后一件都没有带走,华滋只是紧紧抱着念之,好像是怕被谁抢走了一般。
  
  车一直行到宋府门口。
  
  宋老爷和宋夫人很是诧异。他们明显地憔悴了,小儿子伤未痊愈,大儿子下落不明。宋夫人出来的时候由两个丫头搀扶着,走两步咳嗽一声。
  
  华滋的一双手捏紧了又松开,又捏紧,到底是将孩子交了出来。
  
  “这是致朗的儿子,他取过名字的,叫念之。”她不题自己。
  
  宋夫人一时不知是惊是喜,只怀疑是在梦中,竟不敢伸手去接孩子。
  
  还是宋老爷一把接了过来。
  
  突然离开华滋的怀抱,宋念之转了一圈眼睛,小嘴一扁,似要哭。
  
  宋夫人赶紧接过去,抱在怀里,摇起来:“乖啊乖啊。”说着眼泪就掉了下来:“和致朗小时候一模一样。”
  
  华滋猛地跪下,磕了三个头,一下一下,头撞在地面上,发出“咚、咚、咚”的声音。
  
  宋老爷赶紧去搀扶:“这是做什么?有话好好说。”他猜华滋应是孩子的母亲,这举动却是难解,想起宋致朗,不禁也是老泪纵横:“你放心,我们不会亏待你,更不会亏待孩子。”
  
  华滋立起身,未发一言,却是转身要走。宋念之瞥见华滋离开的身影,一着急,发出模糊的声音:“娘。”
  
  华滋如同被摘去心肝一般,顿了一顿,到底没有转身,快步往外走去。
  
  宋老爷没有叫人去拦,只是回头与宋夫人对视了一眼。如今世道艰难,儿子生死未卜,她一个姑娘家当然只能把孩子送回来了。
  
  宋夫人将孩子搂得更紧,眼泪湿了一片:“还有我们。”
  
  那之后,没人见过孟华滋。
  
  钟明琴终日以泪洗面。华旻亦上了战场。孟老夫人独自在佛堂哭得肝肠寸断,可是她一脸肃穆送华旻出门,一遍一遍抚摸华旻的头:“ 我们死了多少人,必要夷寇一一还回来!”
  
  “没有我,你们进不了梧城;杀了我,你们还是进不了梧城!”华滋穿着一身男装,周身衣服有些污糟,看上去几分狼狈,背后顶着枪口。握枪的是几个夷寇兵。只有一个人会说汉话,点头哈腰在一边解释。
  
  那名夷寇军官显然有些不耐烦,吼了一串话出来。
  
  “带我见主事的,我没有时间跟小喽啰废话。”华滋说着,轻蔑地盯了那个军官一眼,就不再开口。
  
  华滋发现自己不再害怕,毫无畏惧,因为心内笃定,她突然觉得这个结局在自己手中。因为不再有所求,她反而变得强大,强大到似乎能与天争。
  
  有人上来搜华滋的身。她心里似乎漏跳一拍,迅速后退一步,躲开了那几只脏手,眉毛一拧,脸上是毫不遮掩的厌恶。她从口袋里掏出一把枪,却没有扔掉:“不用搜,我来到这里,自然需要点防身的东西,这东西我也不可能交给你们。”
  
  她直直盯着桌案后的那个人,穿一身整齐军服,要上挎着弯刀,脸上几道褶皱,看上去四十多岁。他的手压在刀柄上,一双细眼眯着盯住华滋,后背似乎微微拱起,似乎随时都能发起攻击。他朝那几个士兵摆了摆手。士兵们顺从地后退,掩上门,出去了。
  
  他恨极了梧城人。他从未想过这小小一座城竟然如此难以攻下。他的一兵一卒一颗炮弹都是远涉重洋带过来的,可是折损在这里,一天天减少。
  
  那些蛮横的山里人像潮水一样涌上来,他们不怕死,他们的眼睛里只有奋勇向前。
  
  这个场景让他无比恼火,像是陷入了泥沼里,不知何日才能出去。
  
  他在鼻子里冷冷哼了一声,到底还是有个叛徒。这个孟华滋,他一早听季老板提过,季老板亦承诺过会说通孟华滋,让她与之合作,为攻城时提供方便。可是那么久,却没有丝毫回应,现在倒跑过来了。
  
  他一双眼睛眯得更细,似乎想看透下面那个女人。
  
  “我不仅仅要梧城的鸦片生意。我有地、有鸦片,我不需要季老板,你们支持我在省城做生意。”华滋接着说。
  
  “水路生意是两家合开,我要吞并。”
  
  她轻轻一笑:“当然,由我一家执掌,于你们也是好的。”
  
  果然是个鸦片贩子!他不禁想到,卖过鸦片的,自然不可能有何气节,拖这么久,只不过是更贪心罢了。
  
  他温文一笑:“孟小姐果然是女中豪杰,识时务,又有胆色。”他自小学习中文,对这个国家颇为了解。他知道很多古时贤人,为历代赞颂,伯夷叔齐不食周粟,有明一代,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可是这个国家历史太长了,长到人们都忘记了历史。他们的气节在无休无止的人斗中朽烂了。也许崖山已是绝唱。
  
  他按刀的手更重了些。
  
  华滋感受到一些轻蔑和危险。那种轻蔑不是自上而下的可怜,而是夹杂着喟叹,惋惜的洋洋自得。这种轻蔑让那个人甚至懒得怀疑华滋的话,好像华滋天生就是应该跪在他面前,卖城求荣。当然,也有危险,有杀气,这杀意是对低贱种类的憎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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