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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七辣-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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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上司又嚣张起来了:“真有意思,你出门不带钱还怪我?”

你不知道?老娘第一个求助热线就打给你了!我憋火气憋得肚子都大了起来,还得温言软语:“没怪你,只怪我自己换衣服没带钱包……能不能让我多休息一天?考虑到我走了三个多小时……”

“想休息也行,你让朴承胤把单子签下来,我让你带薪休假一周!”

“我也衷心地想让他签,但他不受我控制……”

“知道就好!”

女上司已经彻底撕破脸了:“明天过来加班!”

眼看和谈无望,我按捺不住地爆发了:“老板,做人总要讲个道义吧?昨天你让我加班赶清单,今天让我加班勾引客户,明天喊我加班写文案,你拿我当猴耍?”

“耍你又怎么样?”

女上司比我横多了:“我没少给你发工资吧?”

这句话说得很混蛋,但我不得不承认她是个坦率的混蛋,俗话说“君子坦蛋蛋,小人藏鸡鸡”别看人家没鸡没蛋,照样有君子的言行。

我没话说了,手机在手中越攥越紧,有捏爆的危险,同时思想激烈斗争着:一方面想着破罐子破摔算了,捏爆吧,妈的,先出了这一口鸟气再说!另一方面又理智地提醒自己:STOP,千万不能捏爆,买新的要花钱,家里已经没有余粮了……

正当箭在弩上,谁服软谁不要脸的时候,女上司大概稍微反省了一下自己的态度,语气缓和些了:“这样吧,明天你先休息一天,晚上再过来加班,就这么定了。”

挂断电话,我的眼眶突然有些发热,咬紧牙关忍住。

谁说我是感动?傻B才感动!上午加班和晚上加班还不是一样?枪刑改成静脉注射,都是一个死,换汤不换药!

我悲愤得想哭,一直以为没有人敢这样对我说话,女上司雄傲的身影却彷佛站立在我面前,于是我去了厕所,恨恨地蹲个大号。

忽然听到卧室里传来持续不断的讯息声,响了很久,算起来大概有十几条,看来手机可能真的被我捏坏了。

返回床上躺了会,实在饿得不行,在厨房翻了翻没找到吃的,我只好换鞋出门,走到小区门口的杂货店买了箱泡面,扛着正往家走,忽然在我住的那栋楼底下发现一个可疑的瘦高人影,手持棒状凶器,正仰脸打量着楼上的阳台。

痛扁小偷的乐趣诱惑着我,我放下箱子,从旁边抠了块裂开的地砖,毫无烟火气地从背后靠近那个人影。

“呔!小贼,着板砖!”

正当我高举地砖,高声一喝的时候,那人猛地一转身,我手里的砖头嗖的一声脱手落下,摔了个粉碎。

是罗侯,那个俊秀干净的男孩子。

他手里拿着三朵粉色玫瑰花,没有点缀,杂乱的叶子和花刺也没有修剪,不知是从哪个花圃里偷来的。

我们两个都有八分震惊两分尴尬,大眼瞪小眼地互相看了一会,他愣头愣脑地把玫瑰花递给我:“送给你的。”

我期期艾艾地接过来:“呵呵,让你破费了。”

刚说完,我恨不得抽自己一耳光。

我他妈是在说什么啊?客气得像赴完宴向主人道别一样,这种时候哪个女主角还说话?要嘛羞答答地垂下头玩花,然后轻呼一声手被花刺扎破,男主角二话不说扑上来吸住手指头,成就一段旷世奸情,不然,就很有魄力把玫瑰横着往嘴里一叼,双手分别塞进他掌心里,把他身子扳正,四目相对一言不发,两人开始在路灯下大跳探弋……

“我刚才给你发了好多简讯,你没看到?”

罗侯局促地踢着地上的砖屑,有点不敢看我。

也是,我现在这副模样连自己都看不下去,大件套头睡衣、短裤、拖鞋,乱糟糟的长头发大致用手掌拢了拢,仍然杂毛林立——刚洗过头就睡觉,醒来时一般都是这样,吓唬贼很有效果。

我叉开十指把头发理顺,苦笑:“如果看到了,我会稍微收拾一下。”

罗侯抬起头,展开一个大大的笑容,露出左侧上排的小虎牙:“我觉得你现在这样子也很可爱。”

同样一句话,亦可赞美亦可反讽:要是别人这样说我,我会学“纳尼亚传奇”里的老鼠剑客一样,挥舞着佩剑恶狠狠地问:“是谁?谁敢说我可爱?”

但罗侯这样说,我还真有点窃喜的羞涩。小男孩看起来面相憨厚,不可能像小八他们那帮坏小子一样,成天打击我幼嫩脆弱的心灵。

我正害着羞,肚子咕嘟响了一声。

罗侯体贴地问:“你吃过了吗?”

“还没有。你呢?”

我无限缅怀地看了一眼泡面箱子,不好意思去搬。

“我们一块吃晚饭好不好?”

一说到吃饭罗侯就兴奋起来,有变身话痨的趋势,“刚才我骑车过来的时候经过一间很别致的餐馆,有麻辣小龙虾,来,我载你过去。”

他拉起我就往车棚走,我尴尬地跄了两步:“能不能等我换身衣服?”

“好,我在这等你,相信我,麻辣小龙虾真的很好吃!”

罗侯再次向我强调,水汪汪的大眼睛里满是憧憬。

我忽然有点怀疑,他是不是冲着麻辣小龙虾来的?

换好衣服下来,路过案发地点时假装绊了一下,把泡面箱子往草丛里踢了踢,毅然扭头走开。

坐在罗侯的单车后座,一手攥住他的衣角,两条腿垂在车轮旁边晃晃悠悠,微暖晚风擦面而过,昏暗路灯下的模糊街景从眼前慢慢滑过,令我回忆起少女时代常常坐在单车后座兜风的悠然岁月,过去的一幕幕像电影画面般从心头掠过……

女主角是我,男主角是一个面目可憎的混帐王八蛋。

等菜的时候,罗侯承认玫瑰不是他买的,而是从花店送货的三轮车上摸来的,说完他就低下头去等着挨骂,但他绝对不会想到自己歪打正着,反而讨了我的欢心。

我的审美情趣不是从电影和时尚杂志中培养出来的,更不是鲜花控,看着电视里接天连壤的粉紫色熏衣草,我只会觉得这片牧区能养不少牲口,所以一般会建议送花的人:“折现吧。”

但偷来的花另当别论。我从小爱看动物世界,更喜欢看雄性为讨好雌性而冒点险,比方尼奥一个黑虎掏心从崔妮蒂胸膛内取出子弹,斯巴达王为了夺回海伦而发动木马屠城,金刚站在帝国大厦上为安打美式飞机。

“以后别这样了。”

我怕他被人打。

看罗侯细皮嫩肉的,倘若跟人动起拳脚来,肯定是抱着头往墙角一蹲,我虽然是个女流之辈,但自信把他揍趴下没问题。

罗侯点点头,目光似孩子般的企盼:“喜欢吗?”

“喜欢。”

这不是敷衍,我还真挺喜欢的,可惜我家里没有花瓶这种奢侈品,餐桌上好像还有几个空啤酒罐,凑和插一插。

肥嘟嘟的厨娘扭着腰上菜,一大盘红油油的麻辣小龙虾,我在矜持和美食之间权衡了几秒钟,胃毫无悬念地战胜了大脑,毅然伸手开始剥虾。

罗侯像个爱卖弄的小孩子一样,开始向我介绍小龙虾的传统和吃法。

“我的家乡在南方,当地盛产小龙虾,每到这个季节就有专门吃虾的龙虾节,几乎家家都会做麻辣小龙虾,我们叫麻小,我小时候还参加过吃虾大赛,不过我没得奖……”

在他说话的时候,我已经不声不响地吃了半盆。

他接着感慨:“你要是参加了,肯定能得金奖!”

我嘿嘿干笑,继续左右开弓剥虾沾酱,红艳艳的虾壳在我面前越堆越高,淑女风范这种高贵品质,向来都是等我吃饱了以后才会出现。

只顾埋头大嚼,忽然听见罗侯的声音:“你头上……怎么了?”

我一怔,立即停口,顾不得手上油污,迅速拢起头发遮住头上的疤痕。

刚才上楼换衣服,时间紧,任务急,我的头发没有扎,平常不会露出来,低头剥虾剥久了,头发慢慢向两边滑开,就会暴露出中央一条狰狞的蜈蚣形长疤。

四年前,我大学肄业一年多仍然待业,爹妈在海鲜楼请某局长吃饭,求他为我安排工作。满桌马屁声听得我心烦,我借口上厕所,想溜到外面去抽根烟吹吹风,正好跟一个中年男人同时推开酒楼大门。

三条黑影窜上来,手里都擎着明晃晃的利器,中年男人拳脚齐出打翻两个,另一个被他震住,侧过身举刀往我头上砍,我躲闪不及,被抱到医院急诊室去缝了八针。

面无表情的医生先用剃刀把我头发刮了,然后指挥几条壮汉压住我的手脚,趴在我脑袋上像绣花似的慢慢缝合。

那个中年男人肩膀上开了条大口子,鲜血淋漓,护士剪开衣服替他清洗伤口,他却面不改色,只顾着出声安慰我:“别害怕,等头发长出来就看不见疤了……”

可惜那一刀太狠,破坏了毛囊,痊愈之后这条疤痕上就一直秃着,再没有长出头发来。

罗侯不是第一个问的,却是问得最不委婉的,勾起我心底掩埋好久的隐痛。

那个中年男人姓沉,名叫沈兴国,被砍的那一晚,他等到我父母过来之后就悄悄离开了。我的脑袋被剃成阴阳头,还被纱布包得像木乃伊一样,工作自然吹了,于是成天戴顶帽子遮丑,闷在家里看电视。

有一天忽然接到纪墨的电话,不无讥诮地对我说,她要结婚了,两天后在我被砍伤的那间海鲜楼办酒席。

如果她不介入我和男友的感情,毕业之后办婚礼的应该是我和他,于是我藏了把水果刀去喝喜酒,静静坐在一方角落里。

金碧辉煌的大厅中央,筵席二十六桌,桌桌宾客满座,鬓影衣香,觥筹交错,大声谈话大声笑,场面既隆重且热烈,可是我的眼中耳中,都是他们那一对狗男女。

客人到齐后,司仪请上新郎新娘,拜天地,喝交杯酒,起誓,互戴钻戒,新郎亲吻新娘,最后由双方家长登台向来宾致谢。

我的他掀起了纪墨的头纱,俯身轻吻纪墨的脸,他脸颊上一道淡淡疤痕,亦显得那样情致缠绵。

我已经看不清周围的一切,彷佛纪墨的父亲正在说着祝辞,我站起来,举着酒杯走近新郎倌,他也发现了我,被我帽子下满脸的纱布惊住。

“祝你们新婚快乐,百年好合!”

我笑着向他们举杯,仰首把酒一饮而尽,心里胃里都火辣辣地灼痛,握着刀柄的左手在口袋里越捏越紧。

忽然,我的胳膊被一个人捉住,那人压低声说:“跟我出去!”

声音里蕴含威严,我已经有些胡涂了,没反抗就跟着他走到酒席外。

男人慢慢松开手,但仍然警惕地望着我,作了一番自我介绍:“我叫沈兴国,纪墨是我女儿。”

我看清楚他的脸,就是那个连累我被砍了一刀的中年男人。

“纪墨十四岁之前有母无父,十四岁之后有父无母。我对她有愧,不会让任何人伤害她。”

沈兴国简短地说明立场,然后缓和口吻,“小姑娘,其实我很欣赏你,那天人家砍破你的头,你没哭没叫,用打火机砸断了他的鼻梁骨……以后你就是我妹子,有事就找我帮忙。”

酒席中有些骚乱,宾客们都在偷眼看向这边,小声议论。

我知道这仇是永远报不成了,眼泪慢慢流下来,洇湿了颔下的纱布。

在沈兴国的直系兄弟中,我排第七,因为我姓陈,所以后来大家都叫我陈七。小八拜兄长比我晚,所以不管他多不服气,也得乖乖叫我一声七姐。

我一直想知道纪墨肯不肯叫我七姑,只是从此再也没见过他们夫妻,听说已经离开了这个城市。

总之,憋屈会让人沦为暴民,我的性子也越来越凶残。

为了让刀疤上的头发长出来,我试过很多种秘方,但统统无效,只得日日束起马尾,将旧时的伤痕深深掩藏。

罗侯大概通过我的脸色发觉了自己的冒昧,不安地唤了声:“陈七?”

我猛地从回忆中惊醒过来,顾不得手上油污,迅速拢起头发遮住头上的疤痕,凶狠地说了句:“关你屁事!”

猛一起身,桌布移动带翻了面前的餐具,醋汁香油全泼在我衣服上,我仓促后退躲闪,又撞翻了身后的凳子,(。电子书)险些摔倒。踉跄着站稳脚步,愤愤看了罗侯一眼,转身跑开。

罗侯识趣地没有追——如果他敢追过来,我会打断他的腿。

一路泪奔回家,上楼前没忘了把草丛里的泡面扛回去,血可流,头可断,老娘不能不吃饭。

昏天黑地地睡了一夜,第二天突然妇德发作,爬起来洗衣服,虽然我貌似天仙,但也不能不洗衣服嘛。下午我精神抖擞地去公司加班,好像从未被女上司羞辱过,也没有被人当面追问头上的疤痕来历。

做人嘛,就是要公允地看待世界,偏颇地享受人生。

在公司里给新保健品写文案,嘴里叼一支原子笔在网上到处找梗,如果实在没梗,我会上网找一个叫乌小白的写手,求她帮忙。

“大爷,帮帮忙吧,妞给你笑一个!”

我发个龇牙咧嘴的图片过去。

小白无奈之极,一边帮忙一边忿忿指责:“这么爱笑,怎么不去卖笑?”

“我卖身不卖笑!”

我笑嘻嘻地回答。

一般情况下,想消遣我是很难得逞的,我的脸皮像席梦思床垫一样,带弹簧的,前几年看“猫女”我看得很开心,莎朗史东跟我一样变态,以坚韧的大理石脸皮震飞无数耳光。

等文案打印好,关机时看了看时间,已经接近晚上九点,肚子饿得咕咕叫。

公司外面冷嗖嗖的,今天从下午起就一直多云,大概夜里要下雨。我抱着胳膊低头疾走,想去对面巷子里吃碗馄饨,忽然一转眼看见马路边蹲了个人,身形相当眼熟,初时我还以为是小八来接我,仔细一瞧,才发现是罗侯。

我走到他身边,用脚尖踢了踢:“死了没有?”

罗侯原本好像已经进入打盹状态了,被我踢得虎躯一震,抬头看见是我,立刻跳了起来,还没说话,先仰天打了一个脆生生的喷嚏。

“现在的大学寝室晚上不查房吗?”

我问。

“十一点钟查房,我只要十一点之前赶回去就行了。”

罗侯老老实实地回答,眼睛被低垂而浓密的睫毛笼罩住,神色很忸捏,“我专门过来向你道歉的,昨天真的很抱歉……”

我双臂抱胸,萧瑟地淡笑着,看他吃力解释。

事实上,不必解释我也知道,像他这个年龄,唐突纯属有口无心,我并没有十分在意。

他的眼睛却遽然瞪大了,直视我背后,喝道:“小心!”

几乎同时,我听到脑后传来轻微的异响,一时不假思索,身体下意识地作出反应,我低头偏颈,疾步俯冲,几乎是一头扎进了罗侯怀里,脸颊贴在他胸口。依稀能感触到年轻的胸肌发出了躁动,我来不及发花痴,立即抱住他的纤腰维持平衡,免得把没有心理准备的他撞飞出去。

一声闷响,我原先站的那块地面被一记狠棒敲中,木棍“喀”地折断。

第04章 光棍凶猛

我迅速扭头看去,两个男人满脸戾气,看起来就不是好人,其中一人右手中的木棍已经折断了,他吐了口唾沫,用左手把半截断棍捡起来,当作双手短棍使。

我忍不住向他投去了鄙视的目光,一看就没学问,拿根旗杆肯定容易折断嘛,用拖把棍都比它强点,武器当然不能光图外形美观,否则谁都愿意拿个檀香木扇上去跟人玩命。

罗侯把我往旁边轻轻一推,眯起眼问:“你们是冲着我来的吧?”

我一愣,原来罗侯这厮也不是个好货,仇家都跟踪到这里来了?

我真是命苦,差点又帮人挡了一棍,赶紧往旁边挪了几步,撤离战场——我不是怕受牵连,既然有胆量惹事,就要有本事承担后果,胡乱插手不是我的作风。

两个男人面面相觑,其中一个闷声说:“没你的事,闪开!”

这回轮到罗侯一愣,而我眯起眼睛了。

“朋友,谁叫你们来的?”

我大概有一年没跟人结新仇了,旧恨都恨不得跟我不住在一个星球,我想不出是谁做事这么不计后果,找人堵在下班路上揍我。不说能否揍成功,即使我今晚顺利挨了闷棍,明天日出之前,必然会有人灰头土脸淌着鼻血跪在我面前求我原谅。

何苦呢?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拿双棍的男人脸上带着惋惜的神情:“不用问了,我们也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姑娘,你放心,我们不会要你的命,见血就行了。”

听他的语气,好像我还应该感激地把头伸过去说“打吧,轻点”我实在觉得啼笑皆非,同时不由得恶向胆边生,故意愁眉苦脸地问:“牙龈出血算不算?要是嫌量少,过几天您再来碰碰运气,那时候我生理期该到了……”

我一边慢吞吞地说话,一边蹲下去想抠块人行道砖出来,可惜这条街的人行道是新铺的,水泥砂浆粘得特别牢固,连条缝都没有。

罗侯以为我吓得脚软了,安慰我说:“别怕,我不会丢下你不管的。”

拿双棍的男人挺清纯,一脸懵懂地问:“什么生理期?”

我几乎可以断定,这两位是生手。

打手这个行当最忌讳罗嗦,聋哑人最好成事,假设双方动手前先讨论一下天气,拉几句家常,再互相敬支烟、点个火,临走前还拍拍对方肩膀叮嘱一句“天气转凉了,明天记得多添件衣服”那么旁观者会搞不清楚,这几位到底是来打架的,还是来寻亲友的?

另外那个男人跟我想法一致,警惕地看向不远处:“废什么话?动手啊!”

不远处的路灯坏了一盏,阴影里传出一声轻若无闻的冷哼,发自鼻孔深处的恚怒,娇媚而婉转。

我心念一动,两个男人已经欺身过来,视我如甕中之鳖,主要目标都是罗侯,棍棒挟着风声当头击下。

三根木棍,罗侯最多能左右开弓挡住两下,必然是要挨一下的。

我抛下他们,转身就跑。

安全第一。

花前月下,我还愿意听听帅哥的甜言蜜语,一旦面临危境,冷酷自私的本性就暴露出来了。

沈兴国每次向别人介绍我的时候,都会笑着说:“这是七妹,替我挡过一刀,救了我一条命!”

这只是替我争取印象分,其实他和我心里都清楚,挡刀一说纯属虚构,要是由得我选,我宁可他被多捅几刀,也不愿自己被轻轻一戳。

坏掉路灯的拐角处闪现一张错愕的女孩脸,我伸手揪住她的头发,往墙面狠狠一磕,然后扭过她的右臂,用力掀了个翻身,右脚紧跟着踏在她背上,她的整个上半身几乎贴在墙壁上,不得不侧过脸张口呼吸,以免窒息。

我穿着镂花A字裙,抬腿之际雪纺花边已经滑落腿根,好在没人看见,我也没理会。

尖硬的鞋跟深深嵌进了她的脊肉,胳膊应该也被拧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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