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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火 花火 大合集-第1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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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音落,豆蔻已经端来一碗蜂蜜水在林景安身边站定。她微笑着看着我说,蜡蜡,你哥哥揪着心一夜没睡,你已经是个大人了,该体贴下你哥。
我被她的柔声责备彻底激怒了,滚你丫的,这里轮不到你来说教!我冲她无理地吼叫,嗓子里立即传来一阵火辣辣的疼,咳嗽也跟着呛出喉咙。

 

豆蔻一愣,咬咬牙看着林景安。他不说话,薄唇紧抿着轻轻拍打我的后背,豆蔻丢下盛满蜜糖水的瓷碗转身踉跄着跑开。

林景安一语不发地走进厨房冲了杯红糖水端过来,看着我一口一口地喝掉,脸色阴沉。他知道我不喜欢喝蜂蜜水,知道我喉咙痛的时候只喝温热的红糖水,但却不知道我已经喜欢他那样久,从他背着我从墓地一步一步走向灯火斑斓的城市时开始,从他满脸通红地为初潮的我买回七度空间开始,从他扛起我在天花板上粘贴米老鼠图纸的那天开始。

见我喝完了红糖水,林景安向我宣布,豆蔻是我的女朋友,将来也会成为你的家人。

然后他看着我,微微地笑了一下。

我在心里骂他们奸夫淫妇,骂着骂着,心里突然就空了一块,像是瞬间塌陷的泥土,软软地滑落谷底。

但我依旧强颜欢笑,我说你才是她家人,你们天生丽质天生一对天天向上天上人间。

林景安安静地看着我,头发柔软地垂在眉间,他的目光那么温暖,像是黑夜里一盏指路的明灯,他诚恳地对我说,蜡蜡,我希望你能够接受她。

说完,为我盖好被子,转身走出我的房间。

门合上的那一刻,眼泪汹涌地滚落下来,无论我怎样翻着白眼都是徒劳,我想我十分需要一个风华绝代的肩膀来接纳我的悲伤。

004 你难道不知道我是咱们学校林老师的小情人吗

豆蔻搬进来时我正在屋子里煎鱼,我把鱼煎出了中药的味道。豆蔻放下行李走过来尝了一块,万分虚伪地说,不错,蜡蜡,有前途。

我丢下黑焦焦的煎鱼瓮声瓮气地说,那你全吃光了吧。

刚才还是一副奴才相的林景安立即变身地主婆,一把揪着我的辫子把我拖进屋里,他低声警告说,宋蜡蜡,你的狗脾气能不能收敛下,她是辛勤的园丁,不是铁金刚。

我呲牙咧嘴地顶撞,园丁你个大屁股!

林景安一怔,顺势要拧我的耳朵,我一侧身,不幸绊住了自己的脚腕,一个趔趄朝前倒去,林景安伸手要拦住,也因为重心不稳导致两人双双跌倒在地。

不疼。

他把我护在怀里,身上淡淡的书香气轻柔地覆盖住我的视线,眼角微凉。我明知这样的拥抱与爱无关,但仍是舍不得离开。林景安的表情有一瞬间的慌神,然后他抿紧嘴角在我的脑门上狠狠地落下一枚脑瓜崩后迅速逃窜了出去。

我爬起来盯着他的背影,像是一场仓皇的逃亡,而门后咬紧牙关默不做声的豆蔻则看着他踏在地板上的脚步红了眼眶。

有那么一瞬,我特别想冲上去问问林景安,如果我不是宋蜡蜡,不是当年那个趴在你的背上无家可归的小孩子,那么我们之间的事是不是就会与现在大不相同?

我是不是也能够像每一个干净美好的女孩子一样,羞红着面容对你做出初恋的告白。

而豆蔻,她是心思细腻的女子,她看到我眼中疯狂蔓延的藤蔓统统朝着林景安的方向葳蕤拔节,一发不可收拾。所以她约我出来,我们坐在茶吧,静默地对峙。

茶香淡淡,豆蔻终于开口,她说蜡蜡,我离不开景安,但我敌不过你与他之间没有我参与的那段过往,所以蜡蜡,我希望你放手,你对景安的依赖并不是爱。

从茶吧出来的时候天气沉闷,是下雨的前兆。路人匆匆赶在下雨前抵达终点,而我的终点在哪里我却怎么也看不到。

在小酒馆里顾小城浑身湿透地朝我翻白眼,他说宋蜡蜡你的脸怎么就这么排山倒海呢,我那分手已久的女朋友也没你这么嚣张啊,一个电话,我就得跟个打了鸡血的动感超人似的飞过来。

过了一会儿,他又说,反正你没有我这销魂的肩膀也活不下去,不如我委屈一下收你做我的女朋友吧。

我几乎痴傻地笑望着他,说,你难道不知道我是咱们学校林老师的小情人吗?

顾小城的脸闪过一丝自嘲似的的笑,然后他问我,你难道不知道我是咱们学校豆蔻老师的亲弟弟吗?

一口烈酒卡在喉间,呛得我软弱的心脏突然间变得坚硬起来。

那天晚上我玩了命的给顾小城灌酒,夜里迷离的灯光是慵懒的橙色与暗自蔓延的紫色,它们糅杂在一起,形成一层薄薄的清冽的光落在顾小城的瞳孔里。

我故作妩媚地勾住顾小城的脖子问他,既然你们是亲姐弟,那么你总该知道豆蔻夜夜惊醒的缘由吧?

顾小城被酒精熏红的眼睛直直地看着我,他醉了,一边哭一边给我讲豆蔻的故事,故事讲完,他弯下腰吐得喘不过气来。

005 很多时候,我们都会选择刻意遗忘故事真正的开始

有一种爱,从一开始,就因为错误的放置而变得再也无法修饰,哪怕颠覆一整个世界也没有办法摆正它的存在。

而我对林景安的爱就是如此。

圣诞节前一天正好是星期日,我让顾小城拖住豆蔻,自己一个人火急火燎地跑回家。林景安正围着围裙做晚饭,他喜欢做饭的时候哼着小曲,我抵在门上看着他踏实的背影,忽然间竟然感到一阵失落。

回家前我给自己灌了瓶烧酒,我把它当成勇气咕咚咕咚地喝进肚里。林景安终于发现我的存在,他说蜡蜡,这么早就放学了啊。声音一顿,恨铁不成钢地问我,你又去喝酒了?

我笑嘻嘻地看着他,心脏猛地缩紧,大半年来,他已经疲于与我的任性对抗,我这才发现原来我们都累了这样久。

林景安伸手探了探我脸上的温度,他的指尖还有芹菜的淡淡清香和微微的凉意。我突然间来了精神,一本正经地问他,你喜欢豆蔻什么?她漂亮?单纯?手指纤细?温婉体贴?说着说着,心就一点一点变凉。酒精在我体内吸走了我全部的温度,我开始发抖,林景安离我一步之遥,他看着我,一句话也不说。

我觉得自己有点站不稳,但我仍是哆哆嗦嗦地冲他低吼,我喜欢你,林景安,我不想做你的家人,我也不是你的家人。

第一次,一直以来温顺柔和的林景安有了森然的表情,他的脸色那么难看,眼睛里晃动着迟疑的光。

但是很快,他便镇定地对我说,蜡蜡,你是我的家人,这是一辈子的事情。

这句话,听起来那么美好,却让我失去了全部理智。我变得绝望而又冲动,我不是,豆蔻也不是你想的那样,她被强奸过,你被她耍得团团转!我冲他歇斯底里地喊,喉咙里顿时传来咸涩的血腥。

话音落,林景安的耳光已经甩在我的颊上。

像是一记闷雷,炸开在我年少的头顶。我转过脸去,看到门口满脸泪痕的豆蔻,以及满眼伤痛的顾小城。

我又看向林景安,这个人,我曾经因为他明朗的笑容想要与之一世相随,但如今,我却只看到他眼中满满的隐忍和哀伤。

我冲出房门,一路跌跌撞撞地跑,眼泪大颗大颗地落下去,像一头寻找出口的困兽在空旷的街上漫无目的地逃窜。

一个小时后,我打开手机,顾小城发来短信说,豆蔻从窗口跃出去,正在医院抢救。

我举着手机傻傻地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变得不再像自己。我甚至可以利用顾小城对我的喜欢来骗他说出豆蔻极力想要忘却的过去。

但是我却隐瞒了故事里最重要的那一部分。

我与林景安的第一张照片便是登在当年报纸上的那张合影,那时的林景安眉目青涩,而我则是一脸抑制不住的恐慌。

而在这之前,我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小孩,我的父母均在同一所高中任教,三月雷雨天,小城的一则新闻毁了我们原本平静的生活。

“人民教师酒醉兽性大发,强奸优秀女学生后服毒自杀”,这是当时报纸上的头版头条,母亲被身边的舆论逼得疯掉。

这才是故事的开始,而豆蔻,她便是当年报纸里那个用“扣子”来代替本名的女学生。

从一开始,我们的名字便被撰写在一起,无论我怎样刻意遗忘也无济于事。

在这窒息的夜色里,我不停地想要避开疏落无人的境地,如果同等的伤害可以让我直面这场早已千疮百孔的爱恋,那么我愿意选择狠狠地放逐自己。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如墨的夜空竟然飘起了朦胧的雪花,极少极轻柔地落下来。远处有几个醉醺醺的青年吐着脏话越走越近,我冲过去揪住其中一个的衣领痴笑着说,请我喝一杯怎么样?

周围的人开始吹着口哨起哄,我看到眼前满身酒气的青年,他的眼角有一颗浅褐色的泪痣,与林景安眼角的那一颗那般相像。

只是他抱住我的双手却染满劣质香烟的味道,令我一阵作呕,但此时,我却再也无力反抗,眼角凉了一片,那是心底的死灰化成水。

006 顾小城说,宋蜡蜡,这样子你就可以继续去爱了

豆蔻出院没多久便与林景安订了婚。

而我考上了一所外省的大学,从此,天各一方。

临走前我给顾小城打了一通电话,阳光炙热,八月的暖风徐徐地吹过,如往常一样,不出十分钟,顾小城已经出现在眼前。

我们相视一笑,我说,老地方喝一杯吧。

酒馆还是老样子,下午的时候客人并不算多,我们坐在靠窗的位置上一杯一杯地喝着酒。我想要说一些感激的话,却始终说不出口。

那一夜,当我与陌生的男子因为爱而不得的借口而纠缠不清时,是顾小城及时出现,把我从万劫不复的境地里拉了出来。不幸的是他被打成了猪头,住院两个多月有余,幸运的是,当我抱着头破血流的顾小城哭到干呕的时候,手机里传来了豆蔻脱离危险的短信息。

我给顾小城倒满一杯酒,又把自己的杯子也倒得满满。然后又找来一个空杯子,我说,顾小城,这个空杯子是林景安。

我将自己杯中的啤酒全部倒入空杯子里,我显得前所未有的镇定和温顺,仿佛一杯沉淀已久的白水,干净透明,却也再不热烈。

顾小城,我只有这满满一杯的感情,我把它们一滴不剩地全部给了林景安,我的初恋就已经爱到了极致,此后,孤独也好,寂寞也罢,我的杯子里已经没有多余的爱可以分给你了。

顾小城露出一抹艰难的笑容,他举起自己的杯子,往我的酒杯里注入半杯啤酒,气泡翻腾。他看着我,神色纯真的模样。他说,宋蜡蜡,这样子你就可以继续去爱了。

如果你又把这半杯感情消耗干净,我依然会再分剩余的半杯给你,直到我的杯子也空了,到那时你也不需要害怕,至少有个和你一样空荡荡的人陪着你不是吗?

我的眼泪毫无征兆地滚落下来。不再多言,我提着行李走出酒馆,身后传来低沉压抑的呜咽。

车站里,林景安和豆蔻一同来送我。

林景安的额发间飘着淡淡的桂花香气,他捏着我的脸警告,蜡蜡你的狗脾气到了大学要好好改一改,语气顿了顿,变得柔和,如果改不了,就回家来,这里的学校一样能读到毕业。

我笑着敬礼,遵命,哥哥。

然后又对身边的豆蔻笑着道别。

耳边有低哑的女音轻轻哼唱:

一路走来,几许尘埃,爱是谁来还谁的债;

所谓纠缠,只是伤害,而命运的安排已无法更改;

只是我还放不开,

对你太依赖;

只怪我已不能够表白,

只是我还放不开;

对你的期待,

无法忽视真爱的存在。

编/蓝朵朵

在绵延时光等一个答案
时间:2010…1…15  来源:花火200908B 作者:风声晚凉 字体:大  中  小  颜色:红  绿  蓝  默认   【加入收藏】  热度:232 

爱情只是生活里很小的一个部分,现实太强大,所以哪怕她再想抛下一切奔赴他,也只是想想而已。 

你的生命里有没有这样一个人?任何时候,无论你身在何方,无论你胖了还是瘦了,美了还是丑了,幼稚了还是成熟了,无论你孤独寂寞还是众星拱月,是的,任何时候,只要想起他,你就恨不得抛下眼前所有的东西,奔到他跟前去,哪怕不为别的,只要能看他一眼,就是好的。

杜凌霄相信,很多人的生命里都有这么一个人,属于她的那一个,叫顾青岩。

她也相信,爱情只是生活里很小的一个部分,现实太强大,所以哪怕她再想抛下一切奔赴他,也只是想想而已。

她唯一不敢面对的,是曾经的自己。如果十几岁的她看见现在的她,一定会嗤之以鼻。

所以,十几岁的你们尽情鄙视她好了,她不介意。

她知道,不够勇敢的人是不配拥有轰轰烈烈的爱情的。她还知道,再轰轰烈烈的爱情也有燃尽的那天,细水长流的爱情,却可以走很久很久。

1。【那些年那些事】

现在想起来,十六岁的杜凌霄其实是个很无趣的人。她瘦,但瘦得不算很好看,穿衣服很随便,除了一套校服,最爱穿的就是大大的白T恤和纯色牛仔裤,头发不长不短,刚遮住脖子,披着也不是,绑着也不是。

她中规中矩地学习,只偶尔在课堂上看看小说,或者考试提前交卷,跟要好的女生逃出校门去吃小吃。这样的女生,长相一般,成绩一般,在哪里都一抓一大把。硬要找出点什么不同的话,就是她喜欢帅气利落的女生,也时常幻想自己是这样的女生,在男生面前从来不服输。

所以中午吃过饭经过操场的时候,足球场上一个足球飞过来正好打掉她手中的饭盒,她也没有如别的女生一样尖叫着躲开,或者是不依不饶地揪出肇事的男孩子要个说法,而是弯腰捡起饭盒,然后飞起一脚,利落地把球踢回了球场。准备过来捡球的那个男孩子愣在半路上,球场上则响起口哨声,杜凌霄无视这些,转身去了不远处的水槽前,清洗脏掉的饭盒。

天知道她花了多大力气才忍住痛,以正常的姿势走了几十米,她总算明白了,耍帅是要付出代价的,因为刚才她忘记她穿的是凉鞋,而她踢球又毫无技巧可言,所以,她右脚的五个指头其实痛得快抽筋了……

洗完饭盒,她琢磨着应该没人注意她了,这才一瘸一拐地往教室走,刚走了几步,旁边出现个高大的身影冲她喊:“美女。”

她听出明显的戏谑意味,也很有自知之明地不打算回头,谁知那人竟然伸手来拉住她的胳膊:“叫你呢,怎么没反应啊。”

时值盛夏,她穿着宽大的短袖白体恤,胳膊露在外面,就那样被一个陌生男生的手握住,他的手心干燥,她的胳膊却出了汗。

不管你们信不信,那都是中规中矩的她第一次跟一个男孩亲密接触。她记得初中毕业的时候,跟最要好的异性朋友握手道别,她都扯了衣角把手裹起来。她不是保守,只是深信牵手是件神圣的事情,并且一定要跟自己最爱的人。

“什么事?”她仰起头,眯着眼睛打量他,然后挣脱他的手。

“我看到你刚才踢球的样子了,穿凉鞋怎么能那样踢呢,应该用脚的内侧,这样就不会痛。”他一边说一边示范给她看,然后说,“脚现在很痛吧?我送你回教室。”

“不用了。”杜凌霄看着这个莫名其妙的男生,转身继续走。

“高二六班,杜凌霄!”他站在身后大声叫她的名字,她回头,看见他站在原地,嘴角挂着坏坏的笑,指指胸前的校牌。

杜凌霄捂住校牌,恼羞成怒,顾不得脚疼,一溜烟往教室跑,饭盒里的勺子发出哐当当的响声,身后的男生还在喊:“你是个有趣的女生,我记住你了!”周围投来异样的目光,杜凌霄胳膊上的汗珠被风吹干,突然起了鸡皮疙瘩。

2。【那一段疯狂浪漫日子恍若隔世】

月考永远是那么准时地来临,杜凌霄抱着草稿本无精打采地往考室走,她的成绩中不溜湫,而考室和考号都是按年级总排名来,所以她既进不了前几号考室,也掉不到后面几号考室,因此觉得考试实在很无聊。

“凌霄花儿!”有人在后面大嗓门地喊,然后扯她的发梢。

凌霄花就凌霄花吧,还凌霄花儿,那个儿化音听得她起鸡皮疙瘩,她把自己的头发拔出来,回头,看见一张挂着坏笑的脸。

“凌霄花儿,真巧啊,你也去考试,在几考室?”

杜凌霄瞥见他胸前的校牌:高二一班,顾青岩,她突然就没了语言。

这个嬉皮笑脸的人,居然是一班的顾青岩,无论她如何两耳不闻窗外事,也知道这个名字,因为他时常占据月考成绩单的第一位,他的作文时常作为范文被老师拿来宣读。

她停在楼梯口说:“你先进你的考室吧,我在这里等个同学。”

顾青岩拍拍她的头,转身上了楼。一、二、三、四考室在二楼,五、六、七、八考室在一楼,更靠后的考室在对面教学楼,而她要进的,是五考室。她的成绩很稳定,一直待在五考室,她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妥,而现在,她头一回觉得丢脸,不想在他面前踏进那个教室。

离考试结束还剩三分之一的时间,后面的大题还有好几道,杜凌霄根本摸不着头脑,她急得快要哭出来,因为这一次,她很想好好考,考到二楼的考室去。正卡壳的时候,外面传来口哨声,杜凌霄抬头,看见顾青岩和几个男孩子抱着足球欢快地往操场跑去。

他已经交卷了,而就是这样轻松的他,却总是第一,她坐在并不遥远的地方,看着试卷上的空白,觉得难堪。

为了纪念“一二·九运动”,学校组织了晚会,大部分是无趣的演讲,中间穿插了几个文艺节目,杜凌霄坐在台下快要打瞌睡的时候,被周围的骚动声吵醒。

台上看起来是一支乐队,凌乱地摆着电子琴,架子鼓,贝斯,吉他,有人站在前面调音,有人闲闲地坐在后面。

而那个坐在架子鼓前面一脸悠闲的人,就是顾青岩。表演很快开始,歌曲没什么新意,是永不过时的beyond,顾青岩坐在后面敲架子鼓,动作帅气得像一个真正的摇滚青年。

杜凌霄几乎要忌妒了。跟这样的人比起来,她似乎是上帝的弃儿,长相平平,成绩平平,没什么特长,不够好也不够坏,平凡得没有任何人注意。而他呢,长得好看,身材高大,轻轻松松就有好成绩,会踢球,会打鼓,被所有的人纵容。

这人和人的差别,咋就这么大呢?

她正在愤恨地发呆,台上的音乐已经停了,有人拿了话筒用字正腔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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