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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
纪翔没有回头看我,只是应了我一句,“Red在录音室里。”
我点点头,朝录音室走过去。
我称呼林立翔为“立翔”。
纪翔、萧依莉、金皓熏称呼林立翔为“Red”。
林立翔、纪翔称呼金皓熏为“金”。
这些都是我不曾唤过的称呼。
这些称呼都属于他们彼此相识的那个时代,亲昵,充满了代表性。
我曾经问过林立翔,他为什么叫“Red”,那时他弹吉他的手顿了顿,然后告诉我,因为那时候刚出道的他,很想“红”,所以才有了这个名字。我说我也想称呼他为Red,不想只有我一个人叫立翔那么突兀,却被他断然拒绝,原因是——现在的他,已不再是最初的他。
我并没有多在意,林立翔不愿意我叫他作“Red”,我便还是叫他为“立翔”,反正只是一个称呼而已。
但是直到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林立翔、金皓熏、纪翔、萧依莉这四个人,就是当年那个一夜爆红成了家喻户晓但因为是学生的关系所以只公布了男主唱的照片的组合——
D…MAX。
以及关于“Red”的背后,所有的秘密。
推开录音室的门,看见林立翔正坐在爵士鼓旁的凳子上细细擦拭着怀里一把粉色的吉他。他擦吉他的时候神情很专注,一根弦一个凹槽都不放过,全神贯注以至于没有留意到有人走进来。
我站在门口,看着他,他手中擦过吉他的布上一尘不染,根本毫无污垢,大概是那把吉他每天都有护理的关系。我知道林立翔以前是D…MAX里的吉他手兼主唱,也亲耳亲眼听过见过他的弹唱,但那时他怀里抱着的并不是这把吉他——这样庸俗的粉色的外形,一看就是小女生才会喜欢的颜色。
林立翔那么认真地为这把吉他做护理,却从未见他弹响那上面的任意一根琴弦。
是因为过于名贵吗?
但光看那材质和色泽,只是一把普通的吉他罢了
看着林立翔仔仔细细地将整一把琴里里外外都不放过地擦拭了个遍,他才起身将吉他轻轻挂回墙上,凝视着,像是在回味一幅记载着过往的历史、意义非凡的古画。
他转过身来,终于发现了我,脸上有微微错愕的神色,“你这么早就起来了?”
我看着他,并没有打算去问那把吉他的事,只是点了点头,“嗯。”
林立翔是个看不透的人,但并不是指他像黎华那样喜怒无常,脸上表情收放自如,无时无刻都可以随地搭个舞台展现他天生的表演家个性,而是指,林立翔的思想与自己的偏差太大,很多时候,尽管他把关于他的一些事或者是关于我未来的演艺生涯的安排计划告诉我,我也很难理解得透彻,久而久之,我就养成了他安排什么,我便去做什么的习惯,我也不愿意多问、费心思去琢磨林立翔说的话,这实在是一件脑力活。然而有这样一个何事都亲力亲为面面俱到心细如尘的经纪人,我也根本没有担心的必要。
“今天不用去晨跑了,我带你去试衣服和造型,今晚早点休息,明天要参加《异乡岁月》的记者发布会。”林立翔的目光上下打量着刚刚起床穿着褶皱的睡衣和蓬头垢面的我,让我一股寒意从脚趾串上天灵盖。
我感觉我就像那些准备被运往市场的壹号土猪,要经过商家的检验,最终才能被“啪嗒”一声盖上合格的印章。
显然的,现在的我,绝对不合格。
“就这样?你不告诉我一些发布会上需要注意的细节吗?”我问他。
“不用,明天的发布会应该轮不到你说话。”
“……”
“明天先是由黎湘离主持,然后轮到记者访问黎华的时间,如无意外就直接结束。”
“什么意思?”我皱眉,“我难道不是这部电影里的主角吗?”
“你是。”林立翔淡淡地说,“但是对比起黎华,你在记者的眼里,只是一片绿叶。”
“绿叶?”黎华是天王,我当然也知道自己与他根本无法相提并论,但心里仍旧是不舒服,这样的女主角,又和当初演出的女配角,有什么区别?即便只是敷衍,记者好歹也该象征性地给自己留一些发言的空间吧?
“既然是绿叶,那么为什么还要花一天的时间去准备衣着和妆容?”我有些别扭地问。
林立翔轻轻地弯了弯唇,朝我走近一步,他的倒映投在黑色的大理石地面上,漆黑的瞳仁里像是有着挥之不散的浓雾,诡秘而迷蒙——
“鲜花之所以少不了绿叶,那是因为他们必须要共存,才能相得益彰。”
第126章 第一百二十六章
男人的心就像洋葱。——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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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乡岁月》记者发布会的那天,林立翔大概是掐着秒表算着时间踩着点直到发布会开始的前一秒钟才携方若绮姗姗来迟万众瞩目般地驾临现场。
那时候所有的人已经就坐准备就绪,包括我、包括黎湘离、包括席下举着各式话筒和录音笔的记者媒体。
当方若绮踏进发布会现场的时候,她脚下的高跟鞋有节奏地敲击地面传出的清脆的声音使得所有人都纷纷朝她投去目光,然而很快地,那些鄙夷的目光全都变成了惊叹和惊艳过后的注目礼。
她仿佛一个走在红地毯上的奥斯卡金像奖的得主者,艳压四方,自信、骄傲。
我在台上保持着一贯的笑容,看到了方若绮身后的林立翔,他也在看着我,像是带着他平生最完美的杰作,对我发出了第一次的挑战。
自然是迎接。这久违的对弈。
我果然是低估了林立翔化腐朽为神奇的能力,也低估了他的头脑。俗话说烂泥扶不上墙,但这方若绮并不是腐朽也不是烂泥,她是一块璞玉,不缺质地,只缺能打磨的利器以及有着巧手的工匠,所以这无疑是更加加重了她装扮后的杀伤力。
几日不见,她却像是经历了破茧成蝶般的蜕变,那种盎然的自信,傲然上扬的四十五度的脸角,微眯灵动的杏眼、轻挑莹润的薄唇,及腰长发随着姿态极妍的步伐摇曳生姿,仿佛能在现场里弥漫出一股能够令人心醉的香气,让所有男人的心,都归属于她。
尽管方若绮现在还不是什么知名巨星更不是艺能天王,不过是一名不见经传的新人,却硬生生地被林立翔打造出了巨星的架势。
娇媚却不做作,妩媚而不失端庄。
她的美是如此的特别,是不同于演艺圈里那些如云的美女却仅是大同小异的美丽,而是绽放在成片艳俗的牡丹里的,妖冶而又清澈的虞美人。
不得不承认,林立翔有着一双目光独到的眼睛,他会在一个原本并不夺目的人的身上发现闪光点,然后加以放大,作为一个对弈者,他绝对不会让对手感到无趣。
“演唱会开幕在即,眼下又要抽出一个星期去北爱尔兰取景,你演出的那个环节准备好了吗?”
结束了《异乡岁月》的发布会,内心因方才现场打破了以往一向的惯例的情况而激起的波澜久久不能平复——她是第一个以新人之姿与我合作,却受到媒体关注而主动对她提出问题的艺人。
我甚至听到了记者在台下的窃窃私语,讨论着,今年的最佳荧屏情侣,到底是我与席若云,还是我与方若绮,一切都还是未知数。
方若绮啊方若绮,你果然不是,普通的女人。
正如刚才以公式化的回应对记者说的——我会期待与方若绮的合作。没有人知道,这是我第一次用这样官方的脚本表达的却是自己内心最真切的想法。
在台上面对着百家媒体,所有关于方若绮的话题,我竟没有半句谎言。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变得期待与她哪怕只是沾上一点边际的合作,比如演唱会,比如这次的电影拍摄。
我想我有必要去了解她,去发掘,她内心真正的世界,到底是怎样的。
“黎天王的庆生演唱会我怎么敢怠慢,你我都是一个月的时间为演唱会做准备,你能做得到的,为什么就要质疑我不行?”方若绮站在我面前,许是高跟鞋抑或是妆容的关系,让她看起来摆脱了二十岁小女生的青涩与稚气,举手投足间展现出来的尽是成熟女子的风范。
不过,即便外表如何改变,仍旧无法改写她内心是二十岁的这个事实——那样的得理不饶人,字里行间全都带着傲慢与自信的回应。
而这样稚嫩的回击,落入我的耳朵里,却像是蚊子叮在身上,不痛不痒。
“我能做到的,你不一定能做得到。”我笑了笑,抬手抵着下巴打量此时脸上充斥着认真和骄傲的方若绮,不过是把她的话,当成了耳边风,“就好比我是天王,而你不是。”
方若绮咬着下唇看着我,落在身体双侧的手握成了两个小巧的拳头。那里面,包含着对我所有的愤恨。
我觉得我就像那些喜欢拿着糖逗小孩子的人,一个不小心把孩子弄哭了,却还觉得这样很有趣。
“终有一天,我一定会站到足以俯视你的高度。”方若绮仰着下巴,眼睛里透露出一股狠劲,一字一顿地对我说,“让你后悔你对我说过的这些话。”
我漫不经心地笑着,“拭目以待。”
******
“若云,你今天怎么了?只是一个神情这么久也过不去?”王瑞恩看着站在镜头前自被喊了第七次“CUT”后久久没有动作的席若云,虽然皱着眉感到奇怪,但还是没有用严厉的语气去责问她。
这是怪异的一天。
在场的三个巨头,童靖阳、王瑞恩、席若云,彼此都各怀心事、眉心微锁。
席若云见王瑞恩朝自己走过来,一怔,失措地回过神来,歉意赔着笑脸,“对不起啊,今天精神有点不太好,麻烦你们了。”
王瑞恩看了看手表,说:“还有一段时间才交场,你先休息一下再拍摄吧。”
“好。”
休息室里,王瑞恩端着一杯温水走入,看见席若云坐在沙发上拿着电视机的遥控器在电源开关的按钮上反复摩挲,终于下定了决心想要开启,但在指腹触碰到按钮的那一瞬,又叹息收回。
王瑞恩把温水放在席若云面前的桌子上,坐在她的旁边,席若云也把手里的遥控器放下,捧着那杯温水,喝了一口,柔柔的水汽在她的脸上弥散开来,她轻声仿佛自言自语般念道:“今天是若绮参演的电影的记者发布会啊。”
王瑞恩听到“若绮”这两个字也是难免一怔,被工作掩埋在心底的疼痛像是又被挖出了一小个裂口,不断蔓延出来,侵占了所有的思想。
他仔细打量眼前这个美丽的女子,眉目如画,身姿妙曼,但她看起来总是那么的多愁善感,像是古代里那些站在山水间思念亲人思念爱人的婉约派女诗人。
只是不知道,她为什么那么在在意方若绮的事?
是在,对那件事耿耿于怀吗?
思度半分,还是忍不住说出口,“你不要怪责若绮,她是个好女孩,只不过……”
“这些我都明白,”席若云苦涩一笑,想到心里的秘密王瑞恩并不知晓,打断了他的话,接而说下去,“瑞恩,其实你不用这样在意我的想法,若绮没有亏欠我什么,你也没有,我从来没有责怪过任何人,所以你也不需要为了赎罪而时刻呆在我的身旁。”
原来他所想的早已被她看透。
王瑞恩皱了皱眉,想辩驳些什么,却无从入口。
确实,他在一开始是为了赎罪而关心这个女子、时刻陪伴她,生怕她出一点点的意外,每当席若云又有什么小病小痛,他心里的愧疚感就会折磨得他彻夜不能安眠。但这些日子相处下来,却愈发觉得她与自己原先认知的相差得太远——她看似一个脸上时常挂着淡然微笑的女子,却不知那强装淡然的脸下,埋藏了多少的忧愁。
女人常抱怨男人的心像洋葱,秘密被一层一层地包裹起来,密不透风,任谁也难以参透。但对于男人来说,女人的心又何尝不是海底针?心如针,锋在尖,藏于茫茫深海,让人绞尽脑汁也捉摸不透。
而男人就是这样不服输的动物,遇到强势的,就想要去征服,遇到柔弱的,就想要去保护,遇到神秘而未知的,就想要去探索追究。
“席若云,你出来一下,我有事找你。”童靖阳敲了敲休息室的门沿,打断了王瑞恩和席若云的谈话。
王瑞恩看向童靖阳,眼睛里是浑浊而复杂的色彩。
童靖阳没有去看王瑞恩,恍若把他当成了透明的空气,一进来便直截了当不留拒绝余地地去找席若云。
席若云从沙发上起身,跟着童靖阳的身影,走了出去。她看着那抹并不熟悉的绿色,心生疑虑。
童靖阳,这个耳熟能闻的名字,她与他虽然同在一个演艺圈,但并不熟悉,这次拍摄《是朋友也是爱人》可以说是她第一次与童靖阳合作,平日在片场里,除了拍戏之外就几乎不会再多说任何一句话。早有耳闻童靖阳的脾气古怪非常,又是特立独行的艺人,一个不小心都会引火上身,所以席若云也不会去主动与这个男人说话。
但他这次却突然主动来找自己。
童靖阳走到片场一个安静无人的窗边角落里停下,两人对立而沉默,待他吸完了指间那一整根香烟,弹指将烟蒂抛出窗外,看着它在空气中划出一道完整的抛物线,才把目光从窗外的风景移开,又轻描淡写地瞥了席若云一眼,然后在裤袋里摸出自己的手机,点开最新的那一条短信,举到席若云的面前——
手机屏幕发出幽蓝的暗光。
映照着席若云脸上不断扩大的震惊和慌张的神色,她捂住嘴巴,说话也变得结巴起来,“你……你是怎么知道的……?”
童靖阳把手机收回,戏谑地勾起一边的唇角,“我不过就是来求证的。”
……
而这,是他第一次动用了“那边”的权力。
第127章 第一百二十七章
请你记住,我们的流金岁月、沧海桑田。——方若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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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飞往纽约取景的那天,正值秋冬交接的时日,世间凄凉寂寥的一片,就连阳光里也夹杂着萧索的意味。天空是一望无际的苍蓝,黄叶铺满了大地,秋风从光秃秃的枝桠中席卷而过,像是要把夏日的欢笑,全都残酷地带走。
飞鸟从头顶上掠过,羽翼交叠的声音响彻天空。
枯叶在空中凌乱地飞舞,像在祭奠那些已经逝去的时光。
那么快,两年已逝。
透过车窗看到大街上密密麻麻的海报与宣传,内容无非是纪翔最新的专辑大碟——这个初入乐坛便以新人之资杀进各大排行榜的男艺人;萧依莉金曲金像奖加身的祝贺——这个成了最有希望成为我的接班人的女艺人;而剩下的,占得宣传位置最大的,就是铺天盖地的——我和童靖阳的婚讯。
白纱一袭,婚戒一枚,花冠一顶,还顺手捎上了秋季里炙手可热的婚纱婚戒的代言合同。
巨型海报上的二人,笑容如此灿烂,面容如此陌生。
看似佳偶天成,一对天王天后的完美结合,实则却不过是一场接一场盛大的海啸,卷着冰冷的海浪,把这整一个城市,都埋葬在欲望的海底。
而我们这些衣着鲜光亮丽的人,都是摆放在黄土绿草之上装点死亡的,妖艳的鲜花。
我穿着Dior最新款式的风衣,脚下是LV的高跟鞋,颈脖上和身旁的手提包都是最新代言不过是一天拍摄时间便轻松纳入八百万的国际品牌。我从车内走出,踏上干燥的地面,保安从一百米外就已经开始开路,外面记者手中照相机的闪烁灯光把现场打造成了一片光海,浩浩荡荡的排场仿佛迎接总统的架势。我看着眼前纷扰的举着牌子竭力呐喊我的名字却被上千名保安无情拦在防线外的FANS,我只是不断地重复着招手和微笑的动作,然后习以为常地从包包里掏出墨镜,戴上,世界立刻被一片黑影所朦胧,撤下撑起的笑容,迈开脚步,朝机场内走去。
一身黑色的装束包裹着我,冰冷僵硬的线条让我看起来像是准备去参加什么人的葬礼——但这明明只是,我准备前往纽约拍摄我以两千五百万的片酬再一次刷新了自己刷新了国内女艺人的电影身价的记录的电影《纽约客》而已。
我坐在偌大而空荡的VIP候机室里,看向身旁空出来的位置,不禁伸手抚摸上去,沙发柔软的质感透进身体,莫名地汗毛耸立,感觉像是摸到了尖锐的刀刃。
记得上一次去纽约的时候,正好撞上了圣诞,那时的自己还默默无闻,甚至是和逃难避世一样地去了那里。
过往的回忆像是河水忤逆了定律,开始永无止尽地倒流,一幕幕,又在眼前重现——
曾经有个人,无论我要去哪里工作,他都一定会陪着我。不,或者说,无论我做什么,他都会陪着我,甚至是失眠、节食减肥这样可笑的事情——从不会像现在这样,让我只身一人坐在候机室里。
一个人与一个人在一起生活久了,就会在潜移默化中被对方的习惯受到影响,就好比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已经习惯性以黑色作为装扮的主色调,尽管这在五光十色的演艺圈里看起来是一件十分不可取甚至是愚蠢的事情,但我仍旧坚持己见。
也许是因为,太过的想念他。
也许是因为,除了这些,我不知道自己还能够做些什么来怀念他。
明明内心安静得像是要死去,但眼睛却还想要落下泪来。
女人终究还是感性的动物。
但,所有的眼泪,还是在那个人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断然终止,甚至连刚刚溢出眼眶的那一滴,都彻彻底底地像是触碰到海绵般地吸了回去,连痕迹都不剩。
我抬头看向眼前的男人,即使隔着墨镜的漆黑,但依旧遮不去他那张天生缭绕着妖娆气息的面庞,他一动不动地站在我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我,眼睛里琥珀色的辉芒魅惑惊心。
“方若绮,回去吧,现在一切都还来得及。”
身后又多了一个人的声音响起,我回过头,是那抹曾经爱之深邃,现在却恨之入骨的绿。
我的一声冷哼,竟不绝地回荡在候机室里,“别做梦了,你认为此时此刻,我还会把艺能天王的宝座拱手让你吗?”
“你这女人,我到底要说几次你才会明白?”
“童靖阳,是你害死他的。”我平静地说着这样骇世惊俗的话,身体像是与怀念的过往的人的魂魄重叠,交合在一起,让自己也分不清楚现在的自己,到底是谁,“除了你之外,没有任何人拥有那样的能力。”
“你真的认为一切都是我做的?”
“否则呢。”
“你想我怎么样,才能相信我?”
“我想你死。”
……
唯有死人,才会无力再说任何的谎话。
唯有停止了的时间,停止了的生命,让一切成为永恒,让一切成为终结,才能让我有相信你的理由。
否则。
在我心中,早已没有“信”这个字。
在上千名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