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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我若只是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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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美是初见
“嗨,真英俊!”
当时是开学第一天,我正走在去教室的路上,突然听到这一句,那声音好甜美,让人陶醉。
我转过头去,就看一仙子般的纯纯小女生冲我这边笑。我环顾四周,除了旁边一肥头大耳,乍看惊魂,细看扶柱的主儿,再无第三人,才敢确认这话是赞美我的。一瞬间全身上下从里到外都是满足,毕竟被一美女称赞英俊对我来说是前所未有的事,显然够我臭屁的了。当时我是一特低调的男生,全世界都知道,跟女生说句话都会面红耳赤,更何况被一美女垂青,所以愣在原地足有0。5秒。正当我鼓起勇气想开口的时候,就听一特有磁性的男声说:“左妍,原来是你啊。”我回头寻找声音来源,只看到那身材像段大木桩一样的家伙忽闪着一对大眼睛。苍天啊,不会吧,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美女和野兽吗。
这就是我第一次见到左妍时的情景,当然还有风流倜傥,英俊潇洒两者都不沾边的英俊哥。英俊哥,生来奇丑,其父母唯一的期望就是他能越长越帅,便给他起了个名——英俊。可惜天意弄人,事与愿违,英俊哥不仅没越长越帅,还拼命的横向发展,最终成了今天这段“大木桩”。英俊哥姓甄,全名“真英俊”,这真是讽刺,我想。还好英俊哥没有自报自弃,与生俱来就有一种乐观的精神,让人敬仰。英俊哥天生歌神,据说七岁便能唱上百首歌曲(儿歌不算),更是一文学青年,听说写过多部小说,散文、诗词也经常见诸报端和杂志上,真可谓人不可貌相。英俊哥与左妍是邻居,父母关系极好,故而两人一起长大,两小无猜,青梅竹马,真不想用这两词形容,但事实如此。
当英俊哥和左妍站一起的时候,我总想到一部电影——《金刚》。可惜他们两个之间不会有那种感情,因为我实在看不出英俊哥有站在摩天大楼顶端为左妍打飞机的勇气。生活就是这么残酷,正当我为自己的发现洋洋得意,还未做好作战计划的时候,有个小子也看出了这一点,并且抢先一步下了手,所以左妍成了他的女朋友,这小子就是张权亚。你听听,“掌权呀”,天生就是一官迷,所以开学不久就当上了学生会什么管纪律的副主席,就是晚上带人到操场、墙角等制造浪漫的地方清场子,留给自己用的主儿。想想真是悲哀,本来那帮男男女女的活动空间就很艰苦了,没想到还要被这帮掌权的四处围堵,驱赶。如此一轮轮频繁的扫荡,据说是校史上空前的,我想也一定绝后,而最终的结果是带动了学校周边的旅馆住宿行业迅猛发展,这实在是张权亚一流为祖国经济发展,为地方人民创收作出的一项重大贡献。
我记得听到左妍做了张权亚的女朋友这则消息是在一个晚上,那个晚上没有星星月亮,我正躺在床上看书,睡在我下铺的英俊哥心血来潮告诉了我。我听过之后,就感觉眼前突然一黑,接着什么东西都看不到了,只听到周围开始有点闹哄哄的,有人七嘴八舌的说着什么,最后渐渐静了下来。
我揉揉眼睛,低低地骂了句:“靠!灯关的真他妈准时!”
时至今日我也无法忘记那个夜晚,那个夜晚真黑的可怕。
第二天,太阳一样从东方升起,一缕阳光斜斜的透了进来,扫尽了最后一片黑暗。
“干他妈的太阳,每天这么准时的升起!”睡在下铺被刺痛了眼睛的卜强骂道。
“靠,强哥,谁他妈再说你不强,我干他妈的,你还不强啊?你强得都敢干太阳!”上铺的阿四被卜强的骂声吵醒,揉着惺忪的睡眼愤愤地说,引来寝室所有人的一片哄笑。我把这两句话认作当天听到的最低俗的对话,原因可能是我对于惊扰自己美梦的声音总记忆深刻,且深恶痛绝。
就这样,新的一天又他妈的开始了。
当我从床上爬下来的时候,英俊哥早已没了踪影,通常这个时间他应该已经在教室预习功课了。我极不情愿的拖着沉重的步伐,来到盥洗间洗漱了一通,最后对着镜子整了整我乌黑且浓密的头发。我的头发确实浓密,这一点是经过科学测量的,而且是经过专家肯定的。这个专家就是“二孟”——校政教处主任。
“二孟”不知道是谁给他起的外号,他姓孟,家中排号老二,所以叫“二孟”;这只是我的一种猜测。不过“二孟”和我们方言“恶梦”音似,这可能也是重要原因。而“二孟”对于我们来说也的确是“恶梦”,丫绝对是个遇神杀神,遇佛灭佛的角色,更何况我们在他眼里还都是些小鬼头。
二孟的家就在学校不远,据听说丫年轻时也是一风云人物,在当地混的相当牛逼,后来不知道为什么突然良心发现,金盆洗手了,并且立志于进行下一代的教育工作,以避免祖国的花朵走上他曾走过的那条灰色道路。不过这些只是传说,二孟永远是那传说中的大哥。二孟身材相当魁伟,站你旁边时给你一种很强的压迫感,感觉就好像巴特尔搁你前面伫着似的。所以学校里最牛逼的人物也怕二孟,二孟绝对是超越一切的终极大BOSS。
二孟从事政教工作兢兢业业,一丝不苟,事无巨细,都要过问。听说以前二孟最喜欢的工作是现在张权亚做的事,晚上满墙角格拉抓幽会的小恋人。而自从学校把这事全权交给学生会处理后,二孟就开始抓学生的仪表礼仪方面的工作了,决心要培养一群从数公里以外望去就能让人感受到朝气蓬勃,健康向上的具有祖国未来栋梁特质的学生形象。自此,二孟就成了职业的“美发师”,每天早晚自习突击检查学生头发长度是否达到学校的(ISO1短1短)标准。几番下来,致使一部分惜发如命的同学终日垂泪,另一部分同学东躲西藏,惶惶而不可终日,甚至付出逃课的代价。而我很不幸的,一次晚自习没能逃出魔掌,被二孟逮了个正着。我只听到大剪刀在我头顶飞舞的声音,我看到乌黑的发丝在空中纷纷扬扬的四散开来,像一群翩跹起舞的黑色精灵,最终落在了地上,落在了我的脚边。二孟一边不停的挥舞剪刀还一边在我耳边说:“发质不错,就是太浓密了,剪了这么多还真从没剪过这么厚的头发……”不过最后终于大功告成了,二孟对着他的杰作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我记得那之后的两年里我再没上过早晚自习,甚至早晚自习差一点就永远退出了我的学生时代。不过,我也因此一度成了榜上有名的人物,真该死!
“掌权呀”每天行使着他无上的权力,带着一队马仔左冲右突,仔细搜索着每个正在上自习的教室以查出谁未乖乖地呆在里面,所以我的名字便每天出现在了他的本本上,每周一又被贴在了学校的公告板上。一时间风光无限,我成了班主任心目中最重要的一个人。据我听说,刚开始我们班主作看到公告板上我的名字时,很是生气,当然她也随后找到了我,对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谈过多次。直到后来发现我这块朽木成为了公告板上必不可少的一块,小班才不再生气了,但仍然每次都要走到那块公告板前,然后不停寻找,直到看到我的名字,才会安下心来。我想这可能是因为小班确认了我这样的祸害没有上自习课影响那帮好学生而感到欣慰,如此,一周复似一周。
自从不上早晚自习我极为逍遥,早上不用早起,晚上随意支配,他妈的想想都觉得牛掰。可惜好景不长,学校终于就这个问题给我发出了最后通牒,要不是我从中周旋还要叫来我的家长。虽然现在家长不用叫了,但自习课似乎一定要去上了,让我很是烦闷。于是晚上了我搞了一捆啤酒,想排解一下忧愁。谁知我第二瓶还没下肚,下课的铃就响了,除了已经搞上女朋友的,其他的都冲进了寝室,其实“其他的人”也就英俊哥一个。
妈的,这是什么社会,一寝室的就六个人,才不到一学期,四个都他妈的在外面恋上了。哥一这么英俊潇洒,机敏过人的帅哥,竟然就没女朋友,想想都他妈的一肚子气。
“英俊哥,喝点不?”我招呼同样没女人的英俊哥,“陪陪兄弟,兄弟今天特郁闷!”
“好”英俊哥这次特豪爽地应了一声,接过我手里的酒一口气就吹了一瓶,看得我都忘记了喘气,差点憋死。
“行啊,你小子,没看出来,练过啊!”
“哪里,哪里,稍微能喝点。”英俊哥露出他一惯腼腆的样子说。
“晕,你能喝几瓶?”
“啤酒,十来瓶吧。”
“多少?!英俊哥,你丫也太谦虚了吧!”我突然感到英俊哥还是很让人难以琢磨,我原以为已经很了解他了,看来还不是。
我又开了几瓶,和英俊哥对着吹起来,说说笑笑,格外的欢畅。我喝的差不多了,开始往外倒————把话往外倒。我给英俊哥讲了我现在的难处,酒后真言,情真意切,绝对的煽情。英俊哥是被我完全的感动了,晃动着大脑袋想了半天,突然一拍大腿,说有招了,并且信誓旦旦地向我保证这事他给办了,以后我的名字不会经常出现在公告板上了。我问他什么办法,他只说不要我管,只要相信他就行了。我看他信心十足,极有把握的样子,心情好了很多。又和他对吹起来,直到把所有的“液体面包”全部消灭,那群在外逍遥的室友才恋恋不舍的回来了。一个个脸上满是未尽的春意,还恬不知耻笑嘻嘻的抱怨我和英俊哥喝酒不喊他们。
我说:“靠!你们一对对的在外面风流快活,哥们两个孤家寡人在这喝点小酒解解闷还要嫉妒啊!不然下次咱换换!”
“就你?行吗?你以为这事这么轻松的,这比围操场跑个十圈还要辛苦,你小子懂个屁!”威子用他一贯高人一等的腔调说。
我想想我们的操场特大,一圈就是五百米,靠,十圈那还真是要我小命了。但我最讨厌威子说话的腔调,再怎么也得回他句。我说:“笑话,你小子都能爬回来,你哥我还能比你差。”我乜斜着眼睛,露出一丝讥诮的笑意。
威子看来是真的累了,没有心情和我瞎侃,脚也不洗就上了自己的床。等我再看其他人时,全部都已就寝。
我醉眼迷离,大脑开始出现短路现象,我知道自己需要马上上床,不然估计就上不去了。所以我利落的蹬掉了脚上的鞋子,朦胧中抓住扶手,用力向上攀岩,终于在力气用光之前爬到了床上。我最后看到的是从窗外投进来的皎洁的月光,听到的是寝室里室友们沉重的鼻息声,还有英俊哥在问我什么,我没有听清,就睡着了。
第二章 梦境
第二天我好像还未醒酒,头依然昏沉沉的,痛的厉害。这种状态下的我,自然也不会起来去上什么早自习了,再者,学校的什么最后通牒早被我抛到九霄云外去了,甚至前一天酒醉前英俊哥说要帮我摆平这件事我也忘记了。我抬头看了看刚刚洗漱完毕急于奔赴教室的室友们,又沉沉的睡去了。
等到我再次醒来的时候,竟然已经到了午饭的时间。与其说我是被叮叮当当的餐具碰撞的声音吵醒了,不如说我是被这种声音唤醒的强烈的饥饿感惊醒了,这真是一种最原始的条件反射。
当我拖着酸痛的身躯,不辞劳苦的去到遥远的食堂排了半天队打到饭菜时,我又开始眩晕了,不过这次是因为饥饿。
我审视着面前这一坨被称为菜的物质,久久不愿把它送进嘴里,我试图与饥饿抗争。我无法想象食堂的厨师大叔是如何烹饪出这些几乎看不出是什么蔬菜,色香味也全不沾边的“佳肴”的。我就坐在餐桌前面对着那黑乎乎的食物,静静地听着肚子发出越来越大的咕咕声,眼角的余光里不断有人用餐完毕走过我的身边。终于我咬了咬牙,捞起一筷子菜送进了嘴里,因为那菜烂的完全无法去夹。这口菜送进嘴里后,饥饿感突然强烈到把我所有的意识吞没了,我开始机械式的快速挥动着筷子,与盘中的食物进行着搏斗,结果是我以快到不可思议的速度将它解决了。而最可耻的是,吃完后竟然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完全不受我控制的窜了出来。
当我仍拖着酸痛的身躯晃荡回宿舍时,那群鸟人已经出去追逐自己的那只雌鸟去了,他们真不舍得浪费一丁点时间。不过还好,这群家伙想来还是理智的,他们没有在自己澎湃的情感浪潮冲击下,忘记自己来到学校的另一目的,至少他们没有为了他们所谓的爱情而旷课,至少他们的名字没有出现在校公告板上。想到公告板,昨天的事就开始浮现在了我的眼前,我一下感觉特无力。
忧愁一下写满了我这张俊朗但不宽阔的脸,使我好像一下老了几岁。我怀疑回到家,爸妈都不能认出我了。我对着镜子顾影自怜了半天,换来一声长叹,“这就是生活啊!”
“英俊哥跑哪去了?”我突然想到,“不会英俊哥也找到自己的‘鲜花’了吧?”
“算了,这世界本来就够疯狂的了,不差英俊哥一个。”我想。
也许无爱可恋也是另一种幸福,吃饱喝足,不用为爱奔波,舒舒服服地躺倒在床上,倒也惬意。我估且享受一下这难得的单身生活,因为我相信有N个MM已经在前方等着我了,而阻止我们相遇的只是时间。
我躺在床上,头痛的不能入睡。当然我已经从昨晚睡到今天中午,也的确不能再睡了。一想起这个,我又想起自己旷了一上午的课,头痛的更加厉害了。本就找不到睡意,便更加无从寻觅了。
不过,我仍不愿起身,呆呆地看着眼前那片白花花的水泥。听着不时从上面传来的咚咚声,想来上面也有和我一样没有女朋友的家伙。我突然有种想上去看一看那可怜的家伙是谁的冲动,但又觉得这么做似乎太过无聊,弄不好会造成对方的二次伤害。正当我犹豫不决的时候,英俊哥,回来了。
“小路,你在啊?”
“嗯,没死。”
小路就是我。我姓路,名过,在哪都是路过,看来注定做不成什么事情。所以我对自己并不抱什么幻想,我觉得对于人生我只是一个路过的人。有朋友说我太执着于一个名字,我觉得不然。因为事实告诉我名字对一个人确实相当重要,甚至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一个人的命运。当然我必须把英俊哥这个特例排除掉,他也真是一个例外。
“昨天喝多了呀,早上怎么叫你都不醒,吓得我们差点打120。现在怎么样,好点了吧。”英俊哥关切地说,“对了,早上我们已经帮你向班主任请病假了,没去上课的事就不用担心了。”
“哦”我淡淡应了一声,其实心里很高兴。英俊哥这个人除了相当有才之外,性格非常开朗,内心也极为纯朴善良,对每个人都十分关心,对谁都相当热情,这一点完全弥补了他相貌上的不足,所以几乎每一个认识他的人都很喜欢他。我想也许这就是他能一直和左妍这样一位美女要好的原因。
“哎,英俊哥,刚去哪了,老实交待!是不是你这块极品牛粪终于找到要你滋养的鲜花了?”听说上午旷课的事摆平了,心里免不了高兴,笑嘻嘻地开英俊哥的玩笑。
“哪有的事,我还得继续唱‘我很丑,可是我很温柔’。”英俊哥露出招牌式的真诚笑容说。
英俊哥从来不介意别人开他的玩笑,我再没见过像他这般胸怀宽阔的人。不过那时我和其他人显然都属于小人得志的那种,总是蹬鼻子上脸,一而再再而三的拿他开玩笑,从没想过自己有多过分。
“那一中午都没见你人影啊,跑哪去了?”我不依不饶地逼问。
“为什么要告诉你,不说!”
我看看英俊哥的那种认真的神态就觉得好笑,也知道问不出什么了,只好作罢。
“不说就算!下午的假也帮我请一下吧,我也不去了。”
“请过了,早上就帮你请了一天了,我们一寝室的人都帮你作证说你有病,病得重,班主任就同意了。”英俊哥得意的说。
我听着这话特别扭,又说不出什么来。英俊哥又说:“班主任问你是不是在医务室挂水的,说要过去看你呢!”
“什么?”我一听,大叫了起来,“操,这不是玩我吗?”
“别激动,听我说。”英俊哥极有耐心,慢条斯理完全不顾我急于了解情况的心情,缓缓说:“可是班主任说下午有会要开去不了了,让我们抽空看看你,照顾一下。”
我长吁了一口气,虚惊一场。“我说英俊哥啊,你下次要讲什么能不能一口气快点讲完啊。你不知道兄弟天生心率不齐啊,把我吓嗝屁了,小心我们家路老大找你来要人命债。”
“路老大?谁啊?”英俊哥满脸不解地问我。
“我老爸呗,还能有谁?!”
“哦”
临近下午上课,室友们都到寝室报了个到,同我瞎侃了几句,当然我没忘谢谢他们把我请假。然后看着他们的背影一个个走出了寝室,只留下门外一片光影。
“这些就是祖国未来的栋梁啊!而我是什么呢?”我心里想着。
可能是刚刚聊得开心,头居然不太疼了,而眼皮就极合时宜的重了起来,我再次进入了酣睡状态。
我真佩服我自己,居然能像一只猪一样一味的憨睡。我不知道猪做不做梦,不过我做梦。
我梦见自己走在一片广袤的开满各色鲜花的地方,有条小径从其中穿过伸向远方与蓝蓝的天空交接在那里。我就顺着那条小径慢慢走着,不时低头欣赏着那些叫不上名字的花,陶醉在花香里。一群群各色的蝴蝶飞舞于其上,阳光下无法言说的美丽。
我一直静静地向前走,直到看到花丛中站着一个仙女,身着白色长裙,全身沐浴着圣洁的光彩,黑色的长发飘散在肩头。她似乎也在看着我,这是我的感觉,因为在她周身光晕的映射下,我看不清她的长相更看不清她的神情。我完全被她吸引了,但并没有停下脚步,只是全神贯注的看着她,眼中再没有艳丽的花朵和蹁跹起舞的蝴蝶。终于,她开了口,用轻柔纯美的声音问我是谁,要去哪?我告诉她,“我是路过”,说完我醒了。
真该死,我甚至没来及告诉他“路过”是我的名字,不知道她能否明白。
叫醒我的是英俊哥,此公正忽闪着大眼睛“脉脉含情”的看着我。
“哎我说,拜托你下次别再这样看着我,全身汗毛都竖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