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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因灵魂而被爱:张爱玲传-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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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2年,张之洞署理两江总督,住在南京。二十多年前,他俩分别是清流的两只“牛角”,命运却推动着他们朝着不同的方向越走越远,如今一个是封疆大吏,声震四方,一个却宦海潦倒,成为笑柄。按照陈宝琛为张佩纶写的墓志铭里的说法,张之洞几次提出要见张佩纶,皆遭拒绝。但也另有一种说法,张之洞为了避嫌,并不愿意在正式场合与张佩纶来往,甚至托人带话,建议张佩纶搬到苏州去,张佩纶断然拒绝,大为不爽。

不管是怎样一种芥蒂,在那个旧历年的年底,得到了消弭的机会,张之洞终于来拜访张佩纶了。

以张之洞的精明世故,应该是一次非正式的见面吧,我一定要再次冒着矫情的风险,想象那官声显赫的两江总督,在已过去的大半年里,俗事缠身,心有顾忌,想起那近在咫尺的故人,总有五味杂陈之感。直到岁末,急景凋年,许多旧感情纷至沓来,如歌岁月里的细节,已经漫漶成一片,他突然很想见那个人,他激扬青春的见证,实践着他生命里另外一种可能。于是,他悄然脱下官袍,换上便服,轻装简行,走上那条寻访故人的路。

他们见面了。

隔着二十年的光阴,隔着一重又一重的往事,还有彼此心中有数的恩怨芥蒂,四目相对的一刻,是否有泪盈睫?故人别来无恙乎?怎能无恙?时间的锣鼓兜头而下,充塞着四周的缝隙,“就谈身世,君(张佩纶)累郗不已”,张之洞这样回忆。这是一次残酷的见面,张之洞像一面镜子,照出了张佩纶不如意的一生,仕途蹭蹬是其一,而且,他还是那样的不彻底,从“热中”,到颓唐,从清流,到淮戚,他说自己孑然孤立,一无倚著,我想,这倚著,指的应该不是某个人或某个集体,而是他在湍急的命运中,只能随波逐流,逐渐丢失了自己。

不是所有人,经过命运的淬火,都能练成金刚不坏之躯,有的是焚毁,有的是夹生,张佩纶属于哪一种?和张之洞谈话时,张佩纶流露出了生不如死之叹,看来,烟柳繁华温柔富贵皆不能安慰一个负荷太重的灵魂,他在黑暗中的挣扎,越发使自己伤痕累累。

和张之洞分别不久,张佩纶去世,死在大年初七,享年五十四岁。

14 谁没有做过王佳芝

王佳芝的虚荣在于,妄图将庸常人生,套入传奇的剧情,装作自己是一个有着伟大情怀的人。但是,做革命者,她不是有着坚定信仰的秋瑾,所以会悔恨自己的傻;做痴情女人,她也不是崇拜爱情的小人鱼,所以会“牺牲”于一种错觉。她不过是比着葫芦画瓢,即使一开始像模像样,但总会有那么一刻,一个失手,画虎不成反类犬。

有次我坐在办公室里,听我的同事和一位来访者谈话,他俩第一次见面,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原因,这位来访者,一直在不断地转换戏路,我的感觉是她打算找到一个最佳姿态,把我的同事忽悠住。

从细声细气的清纯女子,到热情奔放的前卫女郎,到犀利智慧的知性女人,她的语气和语码不停地在变,虽然我始终埋头于电脑屏幕前,但我还是能看到,她的心中,还有一双眼睛,欣赏地聆听着自己的每一处起承转合。

渐渐地,我开始修正自己的印象,她如此努力地寻找最佳角色,并不像我一开始所庸俗地设想的,有那么一个目的,不,她只是在这种演出中感到愉快,我的同事,充其量是一个非常合适的观众,她想拉着他坐下来,与自己一道欣赏。

她的做法很有代表性,在许多场合,我们都可以看到一些人,或力不从心地,或游刃有余地扮演着与自己的本性脱离的角色,比如我偶尔会在酒桌上遇到的一个男子,他刚落座时永远落落寡合,身体陷在椅子里,头却昂起,目中无人地吞云吐雾,在一群酬酢正欢的乌合之众中,显得特别“牛叉”。

但是,每一次,还没等我酝酿出足够的崇敬之情,他就像一块冰那样微微地融化了,先是半推半就地开了口,脸上还带着懒得搭理你的表情,但很快,这块冰就化得一塌糊涂,他摇身一变,成了桌上最为喧哗的一个,截下每个人的话头,把一场饭局,变成他自己的脱口秀。

往往要到饭局结束的时候,那种淡漠傲慢的表情才重新回到他脸上,但是已经不像一开始那么完整了,经过一晚上的揉搓,有点儿残,很沮丧—这个晚上,他又失败了,他原本给自己的定位是艳若桃李冷若冰霜,可是,躁动的、容易亢奋的天性总是使他功亏一篑,他永远无法顺利地到达彼岸,我猜这是他心中永远的痛。

我自己,有没有做过即兴的演出呢?有一年秋天,我买了一张藤椅,放在阳台上,换上白色的中式小褂,泡一杯菊花茶,接下来我觉得应该再找一本书捧读,最合适的当然是那本线装的宋词。这些道具把我打扮成我所向往的风雅才女,我为这个扮相陶醉了。

是啊,我们的人生如此平淡,如此不如人意,总要努力敷上些许华彩,覆盖它灰暗的底色,假如这些无伤大雅的表演,能够领我们走上奇崛的、戏剧化的道路,那么,何乐而不为呢?

张爱玲却在小说里沉痛地告诉我们,表演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反观和自嘲,自己先就弄假成真了,把整个生活,倒入扮演的角色中,以为,自己真的就是所扮演的那个人。

这种高级的错误,一般由上过舞台的、演过戏的女孩子来犯,比如,《殷宝滟送花楼会》里的殷宝滟,《色·戒》里的王佳芝。

王佳芝是一个天生应该活在舞台上的人,这不在于她的天生丽质,抑或出色的演技,而在于,她对于那种追光之下的高潮人生的向往,她愿意把自己的寻常人生,推向辉煌的宏大叙事—也许,每个人都是这样的,只不过,王佳芝离她的梦想,似乎更近一点儿。

她是一个美丽的女子,学校剧社里的当家花旦,爱国历史剧里的女主角,还曾公演过一次,成功谢幕之后,她兴奋到无以复加,拽着女同学乘电车夜游车河—女同学是观众,而车窗外的霓虹灯,是略可与舞台匹敌的华丽背景。

她也许外表矜持沉静,但内心容易激越,爱好戏剧感,又赶上了一个激越的时代,那是乱世,激越容易碰撞上革命,然后一拍即合。

和电影《色·戒》中不同,小说里的王佳芝的爱国热情并非由目睹生灵涂炭而激发,不过是广州沦陷后,她所在的岭大搬到了香港,借了港大的教室上课,空间颇不宽裕,上课下课挨挨蹭蹭,半天才能通过。那点子不耐烦,经过年轻人善于煽风点火的心,就成了流亡学生的身世之感。而普通香港人对于国事不甚关心的态度,又让他们的激情略略受伤,因此越发激愤。

很偶然的契机,使他们有望接触到路过香港的汉奸易某,平时一道慷慨激昂的小团体一合计,定下了一条美人计,不外乎是让一个女学生搭上易某然后诓出来暗杀掉,看多了历史剧或间谍片的年轻人,一出手就是这个路数。

听上去不错,既有情色的艳异,又有死亡的黑暗,而卧底、暗杀这样的字眼,来得也足够刺激,出演女主角的任务众望所归地落到了王佳芝的身上,我想,对于这样一次伟大的演出,她也未尝不跃跃欲试。

一切进行得很顺利,她扮演成有钱人家的少奶奶,被人介绍给易太太做购物导游,伺机与易某眉来眼去,不几日,易某找了个借口给她打来电话,她这一役初战告捷。

这是一次空前的成功,王佳芝回到等信的同伴那里,像下了台还没有卸妆,她“自己都觉得顾盼间光艳照人”,如同演上了瘾的演员恋着她的观众,舍不得那些同伴走,一群人疯玩到天亮,一个问题顺理成章地冒出来了。

他们把她的身份设计成少奶奶,是因为学生太激烈,怕易某生出戒心,而一个少奶奶,肯定不能是个处女。这个问题抛出来之后,大家都沉默了,偶尔有两个人叽咕一声,冒出哧哧的笑声。

他们那群人中,只有梁闰生有性经验,因为他嫖过,王佳芝从来都看不上这个略显猥琐的男生,只是,她为了革命,就像演员为了艺术一样,大约只能牺牲一把了。好在,只要最后的目标实现,那种崇高感,完全能够拯救这种小小的不适,王佳芝横下心,把自己豁出去了。

但是,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还没等到他们下手,易某突然离开香港,她的牺牲打了水漂儿,豁出去的勇毅,也变成了一个笑话。

仿佛水落石出,浪漫退场,人未散而剧已终,露出俗世的本色。王佳芝的同学们见到她,都有了似笑非笑的表情,背后,是普通人庸俗但是符合现实的小算计。她终于开始懊悔,对自己说:我傻,反正就是我傻!

两年之后,他们全部转学到上海,年轻时的豪迈激情,这时已经意兴阑珊,老易就在他们眼皮子底下兴风作浪,他们也顾不上了。然而,与一个地下工作者的相识,改变了这局面,他听说他们有这样一条线,鼓励他们一定要再试一把。

别人的情况很难说,但在王佳芝,这是把那个笑话重新变成伟大的机会,她打起精神,卷土重来,张爱玲写到这里,说,每次和老易在一起,都像洗了个热水澡把积郁都冲掉了,因为一切都有了个目的。

这样一个目的,使她能够跨越那些心照不宣的讪笑,普通人庸俗的小见识小算计,俗世里飞舞的尘埃,到达那个伟大辉煌的所在,在那里,她的付出不再是“傻”,而是让人肃然起敬的牺牲。

这一次她运气不错,老易一步一步跌入他们的局中。最紧要的关头到了,在珠宝店里,老易要送她一枚钻戒,俩人在灯下细细挑选,杀机四起,眼看就要得手,王佳芝却突然将老易一推,说,快走。

都说是美人为情所动,临阵反戈,可真的是因为爱吗?不如说,是她被一种气氛所催眠,珠宝店里的玻璃镜子,那颗六克拉的粉红钻炫目的光芒,更重要的是,他在灯下凝神的那一瞬,脸上出现的“温柔怜惜”的神气,都使他与她,不再像猎者与猎物,更像一对普通的情人。

这个人是真爱我的,她突然想。书上说,这一念之差,使王佳芝放掉了老易,送了自己的性命。可是,王佳芝真的以为老易爱她吗?

我看,也未必,与其说,她这样认为,不如说,她要自己这样认为。

对于女人来说,爱情与革命一样,是升华生命意义的最好途径。

童话里,那个小人鱼,她纵然能活上三百年,却只有被一个男人爱上之后,才能获得不灭的灵魂。女人的存在意义,是要男人来成全的。虽然,王佳芝一开始选择以革命来成全自己,但是,在香港的那些是是非非,一脚踏空的错愕,使她对于革命,已经有点儿离心离德。关键时刻,她转变戏路,爱情取代革命,成为新的主题曲。

可是,这一次的激越,何尝不是一种幻觉?她对老易的爱,是建立在“这个人是真爱我的”这样一个基础上的,是被老易的“爱”感动了,但是,作为观众的我们知道,老易肯定不爱她。逃出来之后,老易立即下令斩草除根。对于他与王佳芝的关系,他是这样认识的:他觉得她的影子会永远依傍他,安慰他。虽然她恨他,她最后对他的感情强烈到是什么感情都不相干了,只是有感情。他们是原始的猎人与猎物的关系,虎与伥的关系,最终极的占有。她这才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

看这样一段心里独白,觉得老易还真像胡兰成,永远懂得怎样谋求利益最大化,不但确保了自身安全,还在意念中圆满了这场艳遇,获得感情慰藉,怎么算都是大赢家。

对于王佳芝两次的一脚踏空,有识之士皆有高见,我以常识来看,只是表演欲使然,而这种表演欲,是虚荣心所致。

王佳芝的虚荣在于,妄图将庸常人生套入传奇的剧情,装作自己是一个有着伟大情怀的人。但是,做革命者,她不是有着坚定信仰的秋瑾,所以会悔恨自己的傻;做痴情女人,她也不是崇拜爱情的小人鱼,所以会“牺牲”于一种错觉。她不过是比着葫芦画瓢,即使一开始像模像样,但总会有那么一刻,一个失手,画虎不成反类犬,虽然讽刺,但也让人痛心,汹涌人流中,究竟有谁从来没有为虚荣心和表演欲所弄,给自己催眠,摆出某种身段,试图以此,与芸芸众生区别开来呢?

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可能都做过王佳芝。

15 佟振保这样的凤凰男

王子爱上灰姑娘,里面未尝没有对民间的、底层的生活的好奇,而凤凰男身上无尽的艰辛卑微,对于生活优裕的女子来说,也是神秘而生动的,单是他的存在,就如一种调剂,克服了她生存状况的简单平面,给了她额外的幸福感与优越感。他背负着贫困的阴影,沦落的威胁,母亲的眼泪,社会的期望,无法重新回过头去。尽管心里有那样一种欲望,转化成了强大的压力,使他在奔袭的路途上不得安生。

《红玫瑰与白玫瑰》里,王娇蕊的魅力,在于妇人的性感和婴孩的头脑,但她只是天真,而不是不聪明,在男人面前,她自有一种机敏智慧和幽默感,这样,才能做到把调情当才艺。

她一路阅人无数,以至于玩世不恭,却居然也会马失前蹄,见到佟振保,她的心就不再是一座可以随时出租的公寓,而是专为他打造的心宅,旧有的经验全用不上了,她只懂得一件事,就是,单纯地、狠狠地爱他。

书中没有交代,佟振保何德何能,竟能让这看尽千帆的女子今是而昨非,放弃所有,为他重新做人。

这正是张爱玲的狡黠,她从来不肯扮演那拙劣的解说者,答案隐藏在话语的丛林里,让你从隐约的亮光中去辨认。

佟振保之所以能够越过她的旧爱悌米孙、待她不薄的老公王士洪,以及许多个男子隐晦的影子,进入她的心中,在于,他是那个时代里的凤凰男。凤凰男,向来是这养尊处优、未经过人世沧桑的女子的天敌。先做个解释,“凤凰男”是网络上新流行起来的一个词,指那种从贫寒人家奋斗出来的青年才俊—鸡窝里飞出个金凤凰,说起来好像很光荣,但在刁钻刻薄的网络上,是带了几分嘲讽的。凤凰男刻苦上进忠厚仁义,那都放在外面,转回头面对自己最亲近的人,敏感会演变成多疑,坚忍会发展成残忍,因为他们是从最底层博上来的,吃苦不算什么了不起的事,要是你忍不住喊了痛,他就觉得你的呻吟,是矫揉造作。

但是,从网络上那么多激烈的声讨帖来看,那些女子,都是真心实意地爱过凤凰男的,甚至还放弃了条件更为出色的其他候选人,只对凤凰男意乱情迷。那么,凤凰男究竟有着怎样一种魅力呢?

还来说这佟振保,他出身寒微,正常出路,是当学徒做店伙计,一辈子在社会底层打转转。但他凭着出色的天分,钢铁般的意志力,从这种命运中挣脱出来,靠读书出了国,留了洋,眼瞅着混成了一个上等人,不但有了混迹于上流社会的各种技能,还学会了上流社会的生活方式。

比如说,和那个叫玫瑰的富家女交往,有一搭没一搭地做着恋爱的游戏。玫瑰是可爱的,有点小孩子式的没心没肺,佟振保吃不定她,却觉得自己有点儿着迷了。可是,在他回国前夕,最后一次约会玫瑰,他分明感到这个女孩子对他的爱,“玫瑰紧紧吊在他颈项上,老是觉得不对劲,换了一个姿势,又换一个姿势,不知道怎样贴得更紧一点才好,恨不得生在他身上,嵌在他身上”。

他没想到她爱他到这个地步,但是这是绝对不可以的—玫瑰可爱,却不符合他对于人生的规划,他的理想是学成归国,一点点地朝上混,混成一个大众眼中的成功人士,和这样的人生相配的,是一个贤淑贞静的女子,相比之下,玫瑰的天真烂漫,就是“疯疯傻傻”的了。

那个晚上,佟振保发乎情止乎礼,虽然她贴在他身上,哭得稀里哗啦,热情里裹着绝望,他要怎样就可以怎样。但他是用大脑而不是心灵考虑问题的人,他不可以这样破坏自己的规划,尽管她不会哭哭啼啼地要他负责,什么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可是,精于计算的他知道,“怎样”了,不过是一夕之欢,放在心里,日后寂寞的时候缅怀一下,不“怎样”,却可以作为一项纪录,拿出去跟人夸口,做个现代版的柳下惠,在众人的佩服中,有一种精神上的满足。

这样一种算计,暴露出佟振保的底层特色,刘庆邦的小说《到城里去》中,那个妇女便有一个观点,好东西自己吃了,是浪费,送给人家,还落一份人情。一个穷人,是不能把自己的欲望看得太重要的,有限的资源,应该拿出来派大的用场。

因此,佟振保不管是恋爱,还是嫖娼,都绷紧算计这根弦。他第一次去巴黎嫖,被那个妓女耍了,拿了他的钱,却没认真办事,让佟振保多少年后都耿耿于怀。他装作愉快地跟朋友吹嘘自己的巴黎猎艳,小心地掩藏起那份失落感,只是日后再嫖,就精明多了,千方百计要嫖得精刮上算。

这样一个佟振保,是分上半身和下半身的,上半身是后学来的主流经验,下半身是永远无法摆脱的寒微底色,两者加在一起,亦形成一种参差对照,使他整个人显得复杂、立体,有层次感,某些时候,就会形成一种独特的魅力。

比如说,他过去的寒微,会让人心生同情,而他现在的成功,则又让人敬仰,两者加在一起,落到有心的女子眼中,就会形成母性的柔情。张爱玲说,女人要崇拜才快乐,可是,若男人太强,各方面都没有破绽,让你只能够崇拜,那爱,来得太理所当然,反倒显得不那么有力。一个凤凰男,则是正正好,他能满足一个女人全部的感情需求,母性的,妻性的,女儿性的。

其次,他们努力刻苦的气质,会让她们误以为他们对爱也是这样的,他们能拿出来的爱,是真实厚重的,填补了她们的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轻。

另外,人与人交往,即使撇开物质层面不说,也是希望能够从对方那里得到些什么,弥补自己的所缺,王子爱上灰姑娘,里面未尝没有对民间的、底层的生活的好奇。而一个凤凰男,他的来路上拥塞了无尽的艰辛卑微的体验,这些,对于生活优裕的女子来说,也是神秘而生动的,单是他的存在,就如一种调剂,克服了她生存状况的简单平面,给了她额外的幸福感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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