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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古大变局-第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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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党派过多,混乱纷立的局面,宋教仁认为并不利于“和平竞争”,只有组成“强大真正之政党”,造成两大党对峙局面,才“合于共和立宪国原则”。其实,党派虽多,但宗旨纲领大同小异,无非以“民主共和”、“利国福民”、“振兴实业”等口号相互标榜。就其政治倾向而言,仅有同盟会派与非同盟会派之别,而有相当影响及号召力的,不过同盟会、共和党、民主党等十多个党派而已。宋教仁决心建立一个在议会中占优势的政党,控制多数席位,将实权揽在手中,以制衡他从来就没有信任过,将责任内阁制曲解为总统集权制的袁世凯。在他积极而艰苦的努力下,终于促成了同盟会与统一共和党、国民公党、国民共进会、共和实进会的联合,将其整合为一个新党——国民党。

1912年8月25日,国民党在北京召开会议,正式宣告成立,孙中山到会发表演讲:“全五大政党为一国民党,势力甚为伟大,以之促进民国政治之进行,当有莫大之效果。”9月3日,孙中山被推选为国民党理事长,此时的他,虽不能说完全厌倦政治,至少是对政治不感兴趣了,诚如他在一封给宋教仁的信中所言:“民国大局,此时无论何人执政,皆不能大有设施。盖内力日竭,外患日逼,断非一时所能解决。若只从政治方面下药,必至日弄日纷,每况愈下而已。必先从根本上下手,发展物力,使民生充裕,国势不摇,而政治乃能活动。”因此,他坚决辞去国民党理事长一职,委托宋教仁代理,“而专心致志于铁路之建筑”。

代理理事长宋教仁的兴趣与着眼点,全在实际政治。作为国民党的实际党魁,他在武汉的一次演讲曾慷慨激昂地说道:“以前,我们是革命党;现在,我们是革命的政党。以前,是秘密的组织;现在,是公开的组织。以前,是旧的破坏的时期;现在,是新的建设时期。以前,对于敌人,是拿出铁血的精神,同他们奋斗;现在,对于敌党,是拿出政治的见解,同他们奋斗。”在奋斗方式的选择上,宋教仁将选举视为一剂灵丹妙药:“我们要停止一切运动,来专注于选举运动。选举的竞争是公开的。我们要在国会里头,获得过半数以上的议席,进而在朝,就可以组成一党的责任内阁;退而在野,也可以严密的监督政府,使它有所惮而不敢妄为,应该为的,也使它有所惮而不敢不为。”

其实,约法也好,选举也罢,都是信奉资产阶级议会政治的革命党人所制订的一厢情愿的“游戏规则”。它们在世故圆滑的袁世凯眼里,都是一些可有可无的虚幻之物。高兴了,就拿这些规则往自己脸上“贴金”;不高兴了,便置之不理。作为一代枭雄,袁世凯对革命党人的所作所为,自然是心知肚明。1912年3月10日,袁世凯在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第二天,孙中山便在南京公布《临时约法》,这是一部他并未参与制定却要他宣誓遵守的宪政大法。孙中山追求的建国理念是集权于总统的美国政体,同盟会的革命方略以普通百姓民智未开、民主未识,于制宪过程也有一个循序渐进的合理安排,那就是分军法之治、约法之治、宪法之治,三期九年完成宪政。而《临时约法》不仅要求袁世凯马上实行宪政,还以内阁负责制处处束缚他的手脚。《鄂州约法》是一回事,后来出台的《临时约法》又是另一码事,袁世凯会不知道改总统制为内阁制就是专门针对他的吗?1913年12月19日的《政府公报》刊有一篇《大总统训词》,袁世凯就曾说道:“夫约法,乃南京临时参议院所定,一切根本皆在约法。而约法因人成立,多方束缚,年余以来,常陷于无政府之地,使临时政府不能有所展布。”惯于耍弄两面派伎俩的他,表面敷衍,暗地里则在寻找着相应的对策。

我们审视当年的民主改革进程,只要稍稍抱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就觉得体制“因人而宜”的临时更改,显得相当草率,做得极不严肃。制度应该是对事不对人,不能说对孙中山就可以放心大胆地采用总统负责制,而对袁世凯就要约束架空。对此,袁世凯早就窝了一肚子火。后在执政过程中,袁世凯每发一议、每出一令都要经过内阁审议、议员副署,使他感到处处掣肘、极为不满。因此,尽管内阁总理唐绍仪与他有过“二十年深交,生死一意”,也是他当初认可的最佳人选,结果两人很快反目为仇。唐绍仪被迫出走天津,旋即正式辞职,第一任内阁仅三个月便在袁世凯的强力压制下垮台。

宋教仁组建国民党,主张政党内阁,矛头直指袁世凯,他也是洞若观火。在与杨度的一次谈话中,袁世凯说无论孙中山,还是黄兴都好对付,“顶难驾驭的,只有一个宋教仁……以暴动手段,来抢夺政权,我倒不怕;以合法的手段,来争取政权,却厉害多了。”为摆脱日益困窘的境地,袁世凯使出了惯用的“杀手锏”——收买。他先是许愿,要让宋教仁当总理,孰料“不恋权位,只重政见”的宋教仁坚辞不就。当然,为了孜孜以求的民主政治,宋教仁并非不愿任职,只是总理之位,必须通过堂堂正正的竞争选举,组成纯粹的政党内阁,名正言顺地得之。封官许愿不成,袁世凯又施以物质金钱腐蚀,特地召见宋教仁,赠送价值三千元的貂皮外套一件,后又托人赠以高达五十万元可随意支取的存折一份。对此,宋教仁表现得光明磊落,全部退回不受。

收买不成,宋教仁在袁世凯眼里,便成了专与他过不去的政敌、异己与障碍。谭人凤曾言:“国民党中人物,袁之最忌者推宋教仁。”

1912年10月15日,宋教仁离京南下,回乡省亲。身居桃源,虽置身于陶渊明笔下那宁静澄澈的境地,而外部世界的喧嚣,却不时搅扰、打乱他的心绪。于是,他不得不告别故乡,顺江而下,在拥有广泛民意基础的“大本营”——长江中下游各地发表演讲,抨击时政,宣传政见。每到一处,都受到社会各界的热烈欢迎,刮起了一股凌厉的“宋教仁旋风”。

正在这时,国会议员选举结果揭晓,国民党初选告捷,不考虑跨党因素,国民党取得参众两院总议席870名中的392个,高达45%。而统一党、共和党、民主党等三大党的参众两院席位相加,也不及国民党议席的三分之二。

宋教仁得知国民党在中国历史上属于第一次真正的国会选举中大获全胜,不由得欣喜异常地说道:“自斯而后,民国政党,唯我独大,共和党虽横,其能与我争乎?”踌躇满志的他,不禁跃跃欲试,准备筹划组织第一届责任内阁,并考虑安排有关职位人选了。

一声沉闷的枪响,一颗罪恶的子弹,不仅中断了宋教仁的生命,也中断了中国有史以来最有希望纳入世界民主规范与轨道的进程,打碎了无数仁人志士美好的民主梦想。

无论出于何种目的,社会各方都希望尽快破获宋教仁被刺一案。案件发生时,孙中山正在日本访问,当即发出急电,“望党人合力查明此事原因,以谋昭雪”;黄兴与陈其美各方联络,致函上海公共租界总巡卜罗斯,悬赏万元缉拿凶手;江苏都督程德全、民政长应德闳通电全省各地官吏,协拿凶手,限期破案;沪宁铁路局认为凶案发生在火车站内,有损路局声誉,也主动拿出五千元赏金缉凶……

随着侦破工作的有力开展,原本扑朔迷离的案情真相,如剥笋般逐渐展现在世人面前:身材矮壮、满脸横肉的凶手,原清军武官、山西人武士英被抓,可他并不认识宋教仁,也不知道所杀何人,只是流落上海生活无着,为了一千元大洋赏金,按他人提供的照片,如此制造了震惊天下的“宋案”。一番审讯,武士英很快就供出了主使人——江苏驻沪巡查长、中华共进会会长应桂馨。应桂馨曾任南京临时大总统府庶务科长,孙中山发现他品性不佳,为人奸诈阴险、骄横跋扈,将其撤职后,便来到上海谋职。紧急搜查位于法国租界的应桂馨住宅,在一无所获的情况下,一位名叫周南陔的警探灵机一动,以计谋骗得应桂馨一名小妾的信任,从一个藏在墙角洞穴中的小箱内,获得大量极其重要的信件与电报。这些电报、信件令人吃惊地表明,宋案竟与北京政府有关,牵涉到国务总理赵秉钧、国务秘书洪述祖,此二人乃袁世凯心腹。事关中国政局,缉查此案的巡捕房不得不慎之又慎。但无可更移的确凿证据,都足以证明宋案确与国务院相连,且临时大总统袁世凯也有推脱不掉的责任与无法洗清的嫌疑。比如1913年3月12日,应桂馨在给洪述祖的密信中写道:“若不去宋,非特生出无穷是非,恐大局为扰乱。”3月13日,洪述祖致电应桂馨:“毁宋酬勋位,相度机宜,妥筹办理。”3月21日,也即宋教仁被刺第二天,应桂馨致电洪述祖:“匪魁已灭,我军无一亡,堪慰,望转呈报。”而此前的一封电文中,还有“来函已面呈总理、总统阅过,以后勿通电国务院”等语。

消息传出,举国哗然。孙中山再也无法安心开办实业修造铁路了,宋教仁遇刺,凭直感,他当即觉得此案与袁世凯有关,马上结束日本访问行程提前回国。3月25日抵达上海,当天召开国民党高层干部会议,认为“事已至此,只有起兵。因为袁世凯是总统,总统指使暗杀,则断非法律所能解决,所能解决者只有武力”。宋教仁遇刺时,黄兴正在现场,当时一气之下,就想以同样方式予以还击,用暗杀手段对付袁世凯。后来冷静下来,觉得已是民国时期,国家进入法治时代,不能轻易动用武力,应按法律程序解决。4月16日、17日,应桂馨、武士英两犯由租界引渡到中国上海司法当局,所有与案情有关的证据全部移交。在黄兴、陈其美等人坚持下,上海地方法庭决定于1913年4月25日公开审理宋案。

然而,就在开庭审理前一天,凶手武士英竟在严密的监护下中毒身亡。凶手目的昭彰,显系杀人灭口,以掩盖真相,干扰司法。本已明朗的案情急转直下,再次陷入迷雾与僵局之中。4月25日深夜12时,程德全、应德闳将宋案案情侦查情况及相关证据通电公布。《民立报》、《国风报》、《国光新闻》等全国报纸闻风而动,纷纷发表文章,称北京政府为“万恶之政府”,抨击“政府杀人,政府暗杀人”。一时间,全国各地因刺宋案激发,变得动荡不安。

对如何妥善处理、解决刺宋一案,国民党内部分歧很大,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此时的孙中山,可谓完全看清了袁世凯集权独裁的真实面目,认为靠法律无济于事,只有迅速组织军队,通过武力夺取政权,才能解决根本问题。他说:“若有两师军队,我当亲率北上问罪。”以黄兴为首的大多数国民党人认为一旦开战,列强会乘虚直入再次瓜分中国,况且国民党实力与袁世凯的北洋军队相比,实力远远不及。会议一次次地召开,双方认识不同,各执一端,也就无法制定具体而有力的应对反击措施。

时至今日,当我们从袁世凯的角度揣摩分析,就会觉得他似乎没有暗杀宋教仁的必要,至少不必如此匆匆忙忙地下手。

国民党选举获胜,宋教仁组阁,大不了出任总理。其实,袁世凯早就想让他担任这一职位了,对此,他有什么值得害怕的,且非欲置之死地而不可呢?如果说南方是宋教仁与国民党的势力范围,那么北京则是他袁世凯的地盘,他想做什么,还不是分分钟就可搞定的事情?宋教仁前来北京组阁,此等“送货上门”,不是正好将他控制软禁在手吗?如果宋教仁能量大实在约束不了,再来惩治也不迟,在自己的地盘制造一两起暗杀行为,弄出一些迷惑他人的假相,于袁世凯而言,还不是“小菜一碟”?难道擅长阴谋诡计的他就真的不明白,急煎煎地在上海火车站刺杀宋教仁,不仅要冒极大风险,且无论结果如何,都有惹火烧身之嫌?

也有人认为袁世凯之所以要将行刺地点选在上海,是为了嫁祸国民党,让他们互相猜疑,陷入分裂与内讧。此说十分牵强,经不起半点逻辑推敲。

要说对宋教仁最为忌惮的,当数国务总理赵秉钧。国民党获胜组阁,他的地位眼看就要泡汤,作为一名将权力看得比生命更加重要的旧式过渡人物,他能不害怕吗?因此,虽没有直接确凿的证据表明宋案由赵秉钧指使,但他具有充分的作案理由。

当然,如果我们继续往下就一些内在的秘密及本质性问题进行分析,又会觉得,袁世凯有着深层的作案动机。

宋教仁在长江中下游刮起了一股“宋教仁旋风”,在武汉、上海、杭州等地的演讲中,抨击北京政府在财政、外交上的措置失当,认为袁世凯实权在握过于强悍,准备提议罢免,推举“最为愚呆脆弱之黎元洪”为新一任中华民国大总统,推行名副其实的内阁负责制。对黎元洪与袁世凯的认识,宋教仁也经历了一个巨大的转变。武昌首义爆发,黎元洪掌权,宋教仁千方百计制约他、架空他,后来发现有着“黎菩萨”之称的他能力不足,野心不大,为人和善软弱,态度也就起了变化。南北议和时,宋教仁曾作为“迎袁”专使之一,与袁世凯打过多次交道,对他素无好感。然而,在涉及国家大局的稳定时,宋教仁却站出来为袁世凯“说话”了。当时,同盟会中一派不愿与袁世凯真正和谈,主张黄兴以迎袁为名,统兵北上,顺便扫荡北洋军阀与封建残余势力。说者十分轻松,一切的一切,在革命党眼里,仿佛都不在话下。宋教仁当即反驳,认为如此大事非同儿戏,切不可轻易而行。话没说完,马君武就大声叱责他出卖南京政府,是袁世凯的说客,并伴以肢体动作,“以掌击宋面”。孙中山当场喝令马君武住手,要他赔礼道歉。宋教仁在马君武怒不可遏的一记强击之下,左眼受伤,流血不止,住了几天医院才得以痊愈。昔日“拥袁”受到误解,只因“倒袁”条件尚不成熟,一旦事有所为,宋教仁便亮出了“底牌”。尽管内阁负责制处处束缚手脚,袁世凯毕竟还是堂而皇之的大总统,而一旦要他下台,由黎元洪取而代之,他肯定不会善罢甘休,也会像宋教仁一样亮出自己的“底牌”。阳光人物怎么也想象不出险恶小人如何躲在阴暗的角落里咬牙切齿地违规操作,宋教仁虽为政治家,却显得格外天真,似乎半点也不懂得中国几千年来一以贯之的黑暗的官场之道,以为公开选举、一纸约法就能使国家、民族真正走上民主的正确轨道。即使退一万步说,袁世凯没有直接授意赵秉钧下令刺杀宋教仁,但也有过一定的暗示或默许。不然的话,他就不会为赵秉钧开脱辩解,认为凭着电文中的某一可疑之处,“欲指赵君为主谋暗杀之要犯,不合法理”,还说“近一二年来谋二三次革命者,无不假托伟人为嫁祸之谋,故需邀集法学家将各项证据详细研究”。

直接凶手武士英已死,供出的幕后主使人应桂馨万般抵赖,与应桂馨电函往来的洪述祖逃入青岛租界,一时间又找不到赵秉钧授意暗杀的充分证据,刺宋一案极有可能不了了之。

事实也正是如此,洪述祖在青岛发了一个通电,说与应桂馨的联系,是假借中央名义,只想毁坏宋教仁名誉,并无谋杀之意。赵秉钧便以洪述祖通电为据,将宋案推得一干二净,对上海地方检察厅组织的特别法庭的传讯,更是置之不理。不久,就连关押在上海监狱的应桂馨也被人劫狱救出,躲入了青岛租界。

法律无法解决,剩下的唯有动武一途了。

老谋深算的袁世凯似乎早就做好了动武准备,他一生所崇奉的,一是贪诈,二是武力,贪诈不能解决的,便用武力。宋教仁倒下了,并不等于国民党的瓦解与臣服,他知道孙中山、黄兴等人一定不会善罢甘休。战事必不可免,同时他也想乘此机会,一举征服国民党控制的南方各省,以达一劳永逸之效。4月26日,即宋案证据通电宣布第二天,袁世凯不惜以五厘高息,与英法德日俄五国银行团签订了二千五百万磅的巨额借款合同,作为动兵及贿买各方的备用资金。

国民党主要领导人中,孙中山、李烈钧始终坚持兴兵讨袁,或反对、或游移的黄兴等人在袁世凯的步步紧逼下,观点不断改变,态度也在动摇,但意见仍未达成最后一致。直到袁世凯调兵遣将,军事部署完毕,撕破脸皮向国民党人摊牌发出通牒,并在6月份罢免李烈钧、胡汉民、柏文蔚三位都督之后,国民党内部才完全统一,仓促应战,发动“二次革命”。

自“二次革命”爆发直到今天,长期存在着一种对其质疑的声音:“二次革命”是否合法?有否避免的可能?

有人认为,在法律解决的空间依然存在,国会尚未停止运作的情况下动用武力,属于非法。而就当时的实际情况而言,想用法律制裁赵秉钧、问责袁世凯,无疑痴人说梦。

又有人言,“当诉诸国民全体,先以国民全体之名义迫袁退位,倘若恋栈,乃兴民军,未为晚也”。这一说法固然有理,看似可行,可由谁来诉诸国民全体?如何组织操作?社会各界是否认可?只要稍加分析,就会觉得此说并无实际操作之可能。

还有人认为,“临时总统,即将告终……则将来选举,相约不投袁票,亦未尝不可。”而事实则是当时的国会已处于袁世凯的操纵之下,议员们失去了自由投票的权利与可能。

如若“二次革命”避免,国民党人于宋案唯有不闻不问,一切听凭袁世凯处置,还得拱手交出南方事权,由他纳入“全国一盘棋”的专制集权范畴之内。

法律解决不成,又受袁世凯强力威逼,国民党才迫不得已奋起抗争。从1913年7月12日李烈钧在江西湖口宣布独立,至9月2日南京被北洋军攻占,9月11日熊克武在四川失败,不到两个月时间,“二次革命”便告彻底失败。

国民党在力量远远不及袁世凯,又没有充分准备的情况下仓促应战,失败的结果早在预料与注定之中。只是没有想到惨败得如此之快,所造成的负面影响更是难以估量,为军队干预政治开了一个恶劣的先例,错失了一次千载难逢的整合改造当时各种武装集团,向军队国家化转轨的大好良机。当然,其主要罪责在袁世凯,但国民党也难辞其咎。

就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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